雖然企業公民、社會責任等理念已經倡導多年,但實際履行效果與宣傳仍有很大差距。即使被認為在履行社會責任方面堪稱典范的跨國企業,在國內也曾因污染問題被曝光。一個值得玩味的細節是,這些跨國公司在本國都擁有良好的聲譽,保護環境甚至是企業的核心競爭力,但在中國卻展示了其另一面,而且不僅在環保上,還有食品安全等方面,難道這也是“南橘北枳”?
逐利是企業的本能,本無可厚非,但逐利必須有底線。法律就是底線,守法是企業生存的最基本要求。所以,對企業的監督應更多關注其是否守法或違法,而不能要求企業成為道德楷模,甚至不能用道德標準來要求企業,但如果違法排污就必須嚴懲,這就是底線。相對而言,對地方政府和監管者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僅要守法,而且要模范地守法、嚴格執法。(劉秀鳳)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