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手段還是經濟手段讓年輕人“?;丶铱纯础?/h1>
2015-01-02 15:28周維良
北方經貿 2015年3期
關鍵詞:親情子女老年人

周維良

(珠海城市職業技術學院,廣東珠海519090)

法律手段還是經濟手段讓年輕人“?;丶铱纯础?/p>

周維良

(珠海城市職業技術學院,廣東珠海519090)

老齡化背景下社會轉型期如何保障老年人的經濟贍養和親情贍養是個富有挑戰性的問題,國家修訂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正是要解決這個問題。老年人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款的修訂內容,從社會倫理上角度看,本質是用法律保障子女對父母盡孝的社會道德,維護儒家傳統的家文化價值觀和孝道文化。從經濟學視角上看,傳統家庭兼具有經濟功能和親情功能,現代家庭中經濟功能衰退后親情功能占據主導地位,倡導子女行孝、弘揚孝道文化僅通過法律手段是不夠的,必須輔之以經濟手段。政府應設計一套包括住房、稅收、補貼、社保在內的經濟機制激勵公民行孝、企業支持行孝。

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家庭經濟功能和親情功能;經濟手段行孝

一、引言

根據中國人口計生委的資料和世界衛生組織的標準,我國在1999年就已經成為老年型國家,是一個未富先老的國家。一方面,由于我國獨生子女政策的實施,“4-2-1”結構和“4-2-2”的家庭日漸增多,家庭趨于小型化,并且三代直系家庭中老年人的數量構成不斷下降,[1]年輕人的贍養負擔加重;另一方面,由于經濟發展水平的地區差異引起工作機會的地區間差異,人口流動越來越普遍,城鄉“空巢家庭”和“留守老人”大幅增加。2010年全國第六次人口普查數據顯示,全國空巢老人家庭占家庭戶總數的31.77%。從2000年到2010年10年間空巢比例上升了8.94%。兩方面的作用下老年人的經濟扶養和親情贍養在家庭內部得不到充分實現。在傳統家庭養老功能弱化的同時,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卻建設滯后,老年醫療和老年社保制度建設尚不完善,社會養老服務體系的發展水平尚未到達足以取代家庭養老的程度。這種背景下,2013年7月我國修改并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以下簡稱“新法”)。

新法第13條將以前的“老年人養老主要依靠家庭”修改為老年人養老依靠“以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托、機構為支撐的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前者即為傳統意義上的家庭養老模式,老年人住在自己或子女的家里,自我照顧或由子女贍養服侍,安度晚年,這種家庭養老模式下老年人的經濟供養和精神慰藉自然可以兼顧;后者即社區養老模式,可能會擴大了老年人和子女的地理距離和情感距離。新法第14條規定“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這一條對贍養人既提出了經濟供養要求,又提出了精神慰藉要求。為了防止今后社區養老擴大了老年人和子女的地理距離和情感距離,新法第18條中規定“家庭成員應當關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視、冷落老年人。與老年人分開居住的贍養人,應當經??赐蛘邌柡蚶夏耆?。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保障贍養人探親休假的權利”。第14條和第18條都強調了子女對老年人精神贍養的義務,即俗話所說的“?;丶铱纯础?。從上面分析可以看出,新法頒布的目的在于保護老年人在經濟和親情兩個方面得到充足贍養,法律強制性規定自然有一定的效果,但難以完全保障老年人得到家庭的精神慰藉和情感關懷?!澳憧梢园雅康胶舆?,但不一定能讓牛喝水”,要實現兩個方面的贍養目的,除了法律手段外,還得依靠經濟手段,兩者相互補充。

二、老年人權益保障的社會倫理分析

二千多年來,歷代統治者奉行“家天下”的治國理念,皇帝視自己為君父,向子民倡行忠孝節義,把維護家長制的社會等級秩序作為維護社會和諧與穩定的手段。在歷代儒家學者不遺余力地的鼓吹下,家族倫理主義成為儒家傳統價值觀之一。例如,孔子認為搞好家庭內的“孝”“友”關系就是搞好了政治?!靶⒑鯙樾?,友于兄弟,施于有政?!薄墩撜Z·為政》孟子認為“人人親其親,長其長,而天下平?!薄睹献印るx簍上》儒家經典《大學》中提出了“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倫理政治綱領,在理論上明確了以建設家族倫理作為王道政治的基石,建立在這種倫理思想上的社會等級秩序,也就成為了封建禮教。為了保證家庭倫理作為封建社會的政治思想基礎地位,儒家學者不惜借助于統治階級的政治力量,引禮入法。一方面用禮來對法律施加影響,如漢代董仲舒的《春秋》決獄,就是用儒家經典《春秋》的經義解釋法律和指導司法實踐?!逗鬂h書·應邵傳》中記載“董仲舒老病致仕,朝廷每有政議,數遣廷尉張湯親至陋巷,問其得失,于是作《春秋決獄》二百三十二事。動以經對,言之詳矣”。[2]另一方面用孝道來調節家庭倫理關系和社會等級關系,如《孝經》由東漢至明清均被規定為儒家經典之一。在歷代儒家思想渲染下,盡孝道成為中華民族必須遵循的道德準則和行為規范。除了思想上宣揚孝道敬老外,歷代王朝還頒布實施了許多養老法令,用法律來保證禮教秩序,“禮法并用,德刑為輔”,使得法律儒學化,促進了家庭和睦、社會穩定,在解決中國歷史上的養老難題上發揮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在這些歷代法律條文中,不孝是十惡之—,父母若向官府控告,子女要受到嚴厲懲處。如《唐律疏議》明確規定,無論是子孫本人或者他人等,只要觸犯了封建統治者認定的孝行為,一律加以嚴懲,輕則處以笞、杖,重則處以絞、斬。如規定:“‘惡逆’者,常赦不免,決不待時”?!奥劯改竼?,匿不舉哀,流;告祖父母、父母者絞,從者流;祝詛祖父母、父母者,流?!盵3]

在依法治國、努力構建和諧社會的當代,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筑已經完全不同于傳統農業社會。用法律的強制手段規定子女“?;丶铱纯础?,以盡孝道,體現了法治與德治的結合。用法律保障孝道倫理的實現,是對傳統孝道文化的繼承與發揚,也是在社會轉型期維護傳統家庭養老功能不得不用的手段。在當代市場經濟條件下,維護家庭的養老功能,除了法律的強制性義務要求和道德規范的約束外,還必須輔之以經濟手段,才能使公民有能力和有意愿踐行孝道。

三、傳統孝道倫理的經濟學分析

在傳統的農業社會里,由于生產技術水平低下,個人和家庭的生存經常處于風險之中。通過技術創新提高收成可以規避未來生存風險,但傳統中國社會科技進步緩慢,特別是由元到明清,人均收入水平長期陷入增長停滯(麥迪遜,2003);[4]通過個人之間的經濟交易與精神交換實現互相幫助與資源共享,也可以提升家庭和社會的風險規避能力。[6]后者發生的個人間經濟交易需要契約制度做為保障保證交易順利進行。在傳統農業社會里,自然經濟占統治地位,商品經濟和交通技術設施尚不發達,生產經營和市場交易的地域范圍有限,人與人之間的關系以縱向的關系為主,社會橫向的關系的程度處于不發達狀態(金日坤,1991),[5]與陌生人的交易存在信息不對稱帶來的風險,使得交易成本太高以致交易無法達成。為了降低信息不對稱所帶來的交易風險,人與人之間的交易主要在相互了解和信任的家庭內部和家族內部進行,交易的進行不需要今天的合同法等調整橫向社會關系的法律來調整,而需要倫理秩序等調整社會縱向關系的道德來規范,保證交易在家庭和家庭內部順利進行的契約制度正是傳統的封建宗法倫理制度。在這種制度下,成年人為幼年子女提供生存的物質保障,幼年子女成年后則為老年人提供生活保障。為了防止幼年子女長大成人后違約不贍養老人和虐待老人,家族內部有族長運用家法主持家庭倫理秩序,家族外部有州縣官府運用國家機器維護宗法制度。所以說,傳統農業社會里家庭的功能首先是經濟互助,其次才是精神互助,家庭內父母和子女締結了隱性的社會倫理契約。

在這樣的隱性契約關系下,養兒防老就成為規避未來物質風險和精神風險的具體手段,兒女是人格化了的金融品種,[6]相匹配的文化和制度則被先儒們設計出來降低這些隱形利益交易的不確定性、增加交易安全。所以,“說中國文化是‘孝’的文化,自是沒錯?!盵7]孝文化的首要作用在于維護“家”的經濟功能,其次才是親情功能。[6]在只能解決溫飽問題的農業社會里,為了實現“家”的這個交易制度下家庭成員間的經濟利益交換,子女的孝順排在第一,而當一個社會的溫飽問題退居次要地位的時候,家的經濟功能將由該社會的其他制度安排所接替,家的親情功能就會占據主導地位。

盡管目前我國的人均收入已達中等發達國家程度,但城鄉差異和地區差異比較大。從2002年到2010年,中國整體上城鄉人均收入差距的年數在增加,從2002年的城鄉人均差距4年達到2010年的城鄉差距11年,而各省內的城鄉差距,GDP大于3萬億元的京津滬蘇浙蒙地區是7-9年,GDP小于2萬億元的藏隴云黔是14-15年。[8]沿海地區和城市的收入水平較高,社會保障體系的覆蓋率較高,家庭的經濟功能已經退化,居于主導地位的是血緣關系紐帶下的親情功能。在經濟落后的農村和中西部地區,家庭和社會的收入水平比較低,社會保障體系的覆蓋面不夠大,家庭仍然是老年人獲得供養、子女獲得投資的地方。在這些地區,家庭既具有情感慰藉功能,又殘留有風險共擔、利益交換的經濟功能??紤]到我國收入水平的地區差異和家庭結構的變化,國家規在新修訂的老年人權益保障法里,在第2章第14條既規定了家庭的經濟功能,又在第18條專門強調了家庭的親情功能,規定了年輕人有“?;丶铱纯础钡姆闪x務,否則有受到法律制裁的可能。然而,用立法的手段強制年輕人履行對長輩的親情義務,延續中國的孝文化傳統,能達到目的么?

四、“?;丶铱纯础钡默F實困境

我國人口分布已不同于三十多年前,年輕人為了工作四處流動,從鄉村流向城市,從內地流向沿海,人口流動常態化。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顯示,我國總人口中人戶分離人口己達到26139萬,與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增加了11700萬,十年間增幅達到81.03%。[9]精神贍養對于與子女一起居住的老人自然比較容易解決,對于遠離父母為生活和前程奔忙的年輕人來講,實現“?;丶铱纯础钡脑竿麉s存在諸多困境。

困境之一是收入對于年輕人“回家看看”的制約。年輕人從參加工作到安身立命,需要經歷較長時間。因為工作的絕大部分收入用來支付住房、醫療、應酬交際、個人娛樂后,可支配收入所剩無幾,對一部分生活在底層的人來說,不斷增長的交通費用使得跨越遙遠的距離從工作地返回家鄉探望父母是一筆比較沉重的經濟負擔。雖然說孝道與親情無價,但收入水平不高確是活生生的現實,即使有心盡孝,也無力返鄉。而對于另一部人來說,由于出外打拼多在工作機會比較多及生活成本比較高的大中城市,即使有把父母接來身邊照顧的想法,面對高昂的城市生活成本也只能望而卻步,遑論那些身體不好不能長途旅行的年邁老人,他們的親情家園也只能是夢里落花而已。

為了支持子女對父母的盡孝行為,國家于1981年公布了《國務院關于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明確了“在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工作滿一年的固定職工,與配偶或父母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體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親待遇。根據實際需要,單位還應當提供路程假,而且職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由所在單位負擔。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在本人月標準工資30%以內的,由本人自理,超過部分由所在單位負擔。除此之外,職工在規定的探親假期和路程假期內,單位還應當按照本人的標準工資發給工資?!比欢?,這一規定不適用于非公有制企業。當前我國的企業所有制結構與三十多年前相比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非公有企業占據絕大多數,非公有制企業吸納的就業人數遠遠超過公有企事業單位和政府機關,從2008年到2012年非公有制企業就業人數占城鎮就業人口總數的比例在75.51%-78.53%之間[根據2013年國家統計年鑒的就業基本情況表計算],但這部分勞動者并不在1981年《規定》的受益范圍內,探親費用由個人支出。

困境之二是閑暇時間對于年輕人“回家看看”的制約。雖然國家早在2008年頒布了《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但這一法律上的硬性規定在實踐中卻遇到軟約束的困境。例如第五條中規定“單位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并考慮職工本人意愿,統籌安排職工年休假……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边@條規定并不具有強制性,留給用人單位靈活調整的余地比較大,而用人單位又往往把薪資獎金、晉升考核與休假時間掛鉤,導致一方不愿放年假,一方不敢請年假。此外,2008年修訂的《勞動合同法》在第17條中只是規定了勞動合同要有工作時間和休息時間的條款,對于工作時間和休息時間的如何計算則沒有規定。也就是說,在年假的執行上,企業握有主動權,條例的約束對企業來說是軟的,而軟的約束在現實中是效果有限的。這樣,由于年輕人得不到年假時間,法律上的“?;丶铱纯础敝荒茏兂涩F實中的“想回家看看”。那么企業為什么不愿意主動安排職工的年休假呢,原因自然在于職工離崗會影響企業的生產經營效率,產生經濟損失。

五、解決“?;丶铱纯础崩Ь车慕洕侄?/h2>

怎樣才能把“?;丶铱纯础钡脑妇白兂涩F實呢?造成年輕人“不回家看看”的兩個原因都與經濟有關,如果純粹依靠法律手段,不能從根本上解決盡孝的道德問題。法律自然有維護道德的功用,所以先儒們將法律儒學化,德刑相輔,但如果只依賴法律來解決道德問題,那就會變成“法律萬能主義”。[10]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維護和弘揚儒家傳統的孝道文化,還需借助經濟手段。

孝道文化的維護、家文化價值觀的宣揚,不僅是公民個人的道德義務,也是政府的責任和企業的責任。公民個人是盡孝的行為主體,也是盡孝行為的受益人;政府是公權機構,負有提供公共服務產品、倡行傳統孝道的責任;企業是社會的經濟單位,是大家庭文化的受益者,也應負有社會責任。政府應建立一套維護孝道親情文化的經濟機制,將勞動者個人、政府及企業納入其中,保證勞動者有能力盡孝心、企業有意愿幫助勞動者行孝,引導盡孝的道德風尚。在這種機制下,老年人權益也能得到維護與尊重。目前我國尚沒有成熟的經濟機制支持鼓勵盡孝行為,但可以借鑒儒家文化圈內其他國家的做法由政府設計出一套中國特色的盡孝機制,這套機制的根本原則應該是讓利于民。具體來講,政府可以利用財政稅收和提供公共服務的權力在社會福利保障方面有所作為。

一是借鑒新加坡的做法,在住房方面為三代同堂的大家庭共同生活提供方便。[11]在現在廉租房和保障房供給政策的基礎上作適當調整,增加保證三代人共同居住的大面積房屋的供給,并優先分配給與老人共同生活的被保障家庭。在購買大面積的商品房而申請銀行貸款時,如商品房用來與老人共同生活,政府提供貸款利息補貼。如遇有收入水平不足以支持購房貸款但又愿意與老人共同生活的,政府擔保機構可以考慮其他貸款條件滿足的前提下安排貸款擔保。

二是所得稅方面的調整?,F在的個人所稅以個人收入為基礎進行征稅已經不能適應老齡化社會的形勢,隨著人口老年化趨勢加劇,稅基人口比例越來越少,稅源也就越來越枯竭,應該改為以家庭收入為基礎進行征稅。家庭收入以共同生活的整個家庭三代幾口人的平均收入來計算,這樣那些與父母共同生活而父母又無社會保障基金可以領取的納稅人的個人所得稅負會大幅下降,等于間接提高其可支配收入。銷售舊有住房購買新住房是為了與老人共同生活的,則免除舊住房的營業稅與個人所得稅。對于積極安排職工休探親假的企業,政府可以安排一定額度的企業所得稅收減免。對于與父母共同生活的贍養者,繼承父母遺產時應予以減免遺產稅。

三是補貼措施。對于與老人共同生活但家庭收入水平不能達到當地一定程度的,政府可以每年提供一定金額的補貼,緩解贍養者的經濟負擔。當前的地區經濟差異使得大多數老年人居住地與子女工作地相隔遙遠,對于想回家探望父母又囊中羞澀的年輕人,政府可以提供路費補貼,哪怕是單程的路費補貼也能減輕勞動者的交通費用負擔。夫妻雙方均為獨生子女的家庭與老人共同生活,或居住地不超過“一碗熱湯”的地理距離的還應該給予老人護理補貼費用,用于居家養老所需。

四是社保覆蓋對象調整。社?;鸬睦U納應以三代同堂的家庭收入水平為計算基準,但社保戶頭分立,有工作收入的子女應該為無工作收入的父母填補社保公積金空額,家庭成員之間負連帶繳納責任。當贍養者失業時可按大家庭生活所需適當提高失業保險金的發放標準,或延長失業保險金的領取時間。

以上四種手段運用得當,都能有效地激勵年輕人對老人進行經濟贍養和親情贍養,達到政府尊老敬老的公共政策目標,維護老齡化社會的和諧穩定。但要完成孝道文化的宣揚和家文化價值觀的繼承推廣,最根本的還是破除現有的城鄉壁壘,消除經濟水平的地區差異,使為當地經濟建設貢獻力量的家庭融入當地社會,使年輕人在當地工作照顧父母而不用背井離鄉,子女才有能力和意愿“?;丶铱纯础?。

六、結語

隨著我國人口結構和家庭結構的改變,社會日益老齡化,家庭的經濟交換功能和親情功能日益弱化,儒家傳統的家文化價值觀和孝道文化正面臨嬗變和解體,為維護傳統文化,增強家庭凝聚力,政府應擔負起責任,鼓勵引導公民盡孝、企業支持職工行孝,維護家庭情感功能的完整。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除了用立法手段將孝道入法倡導行孝外,還應采取相配套的經濟手段激勵公民盡孝,在住房、稅收、補貼、社保方面提供優惠與減免,緩解勞動者在行孝方面有心無力的困境,引導公民踐行“百善孝為先”的價值理念,使《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所追求的親情孝道真正落到實處而不是流于形式。

[1]王躍生.三代直系家庭最新變動分析—以2010年中國人口普查數據為基礎[J].人口研究,2014(1):58.

[2]轉引自俞根榮.俺家法思想通論[M].南寧:廣西人民出版社,1992:140-141.

[3] 轉引自徐慧娟.《唐律疏議》中的孝倫理思想[J].湖南社會科學,2011(6):43.

[4]安格斯.麥迪遜.世界經濟千年史[M].伍曉鷹等,譯.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3:30.

[5]金日坤.儒教文化圈的倫理秩序與經濟:儒教文化與現代化[M].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91.

[6] 陳志武.對儒家文化的金融學反思[J].制度經濟學研究,2007(1):1-17.

[7]梁漱溟.中國文化要義[M].上海:上海世紀出版集團,2005:23.

[8]楊華磊,周曉波.中國城鄉及省際人均收入、人均消費數據中凸顯的唯象法則[J].經濟研究,2012(s1):47.

[9]鄒湘江.基于六普數據的我國人口流動與分布分析[J].人口與經濟,2011(6):24-26.

[10]范傳貴.誤讀“?;丶铱纯础毖蜎]立法真實價值[N].法制日報,2013-07-04.

[11]劉云香.儒家文化圈背景下的家庭價值觀與社會保障制度[J].重慶郵電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9(6):55-58.

[責任編輯:蘭欣卉]

Legal means or economic means let the Young always Go Home for Parents?

Zhou Wei-liang
(Zhuhai Polytechnic College,Zhuhai Guangdong 519090)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aging how to safeguard the economic support and the affection support of old people is a challenging problem in social transition period,the state revises the old’s rights and interests protection law in order to achieve the dual purpose.This law’s partial revised clauses aim at,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he social ethical essence,using legal weapons to keep the social morality of children treating parents with filial duty,maintaining the Confucian tradition of family culture values and culture of filial piety.Looking from the economics perspective,the traditional family has both the function of the economy and the affection,in the modern family economic function recesses while affection function dominates.Advocating children’s filial piety and carrying forward the culture of filial piety are not enough only through legal means,must be supplemented by economic means.The government should design a set of social economic mechanism with housing,taxes,subsidies, social security inside to initiate citizen’s filial piety,enterprise’s support to filial piety.

the protection law of the old’s rights and interests;family;economic means

F063.4

A

1005-913X(2015)03-0047-04

2014-12-10

周維良(1972-),男,湖北應城人,經濟師,研究方向:應用經濟學。

猜你喜歡
親情子女老年人
認識老年人跌倒
老年人再婚也要“談情說愛”
老年人睡眠少怎么辦
為子女無限付出,為何還受累不討好?
與子女同住如何相處?
農民工子女互助托管能走多遠?
越來越多老年人愛上網購
偽親情何以大行其道
增進親情的項目推薦
親情故事兩篇

91香蕉高清国产线观看免费-97夜夜澡人人爽人人喊a-99久久久无码国产精品9-国产亚洲日韩欧美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