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國選定北京、吉林、黑龍江、浙江、福建、湖北、湖南、云南、青海九省市開展為期3年的國家公園體制試點,以進一步完善保護地體系,使分類更科學、保護更有力,實現自然生態系統和文化自然遺產資源國家所有、全民共享、世代傳承。
6月8日,國家發改委和美國保爾森基金會簽署《關于中國國家公園體制建設合作的框架協議》,啟動為期3年的中國國家公園體制建設合作。雙方將在國家公園試點技術指南、美國等國家的國家公園案例研究、試點地區國家公園管理體制和政策實證研究、國家公園與保護地體系研究及機構能力建設等方面開展具體合作。
目前,我國共有各種類型保護地數千個,總面積約占我國陸地國土面積的18%,高于世界平均水平。但因法律、政策、管理等方面的不足,未能充分發揮其在保護生物多樣性、重要生態保護系統和珍貴文化自然遺產資源等方面的作用。
國家公園是一百多年前美國始創的一種保護地模式,目前已成為全球公認的保護地典范。專家認為,國家公園是國際通行的生態環境保護理念,而非旅游開發的概念。同時,國家公園也不等于自然保護區,它更強調兼顧保護與發展。國家公園體制建設有利于解決我國保護地交叉重疊、多頭管理問題,但操作難度較大。
據了解,2008年以來,我國開始探索國家公園體制建設,相繼在云南、黑龍江等地開展試點,但仍沿襲現有其他類遺產地管理體系的體制機制,許多管理的共性問題沒有得到解決。2013年11月,《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建立國家公園體制。今年年初,我國出臺建立國家公園體制試點方案。5月發布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提出,建立國家公園體制,實行分級、統一管理,保護自然生態和自然文化遺產的原真性、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