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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才女晚婚現象及其成因述考
——以《清代閨秀集叢刊》①為基礎

2015-02-28 02:02
關鍵詞:晚婚叢刊才女

肖 亞 男

清代才女晚婚現象及其成因述考
——以《清代閨秀集叢刊》①為基礎

肖 亞 男

女性晚婚在清代屬于稀見現象。據歷史學家統計,清代女性年逾二十結婚者不到其調查基數的一成。而對《清代閨秀集叢刊》所含諸多女性作者加以考察,會發現在可知結婚年齡的154位女性中,年逾二十成婚者居然接近半數。才女晚婚的原因大體可歸為兩方面:一方面是才女生長的家庭和社會環境因素,表現為家庭責任的重負和才名的重負兩個層次;另一方面是才女個人心理上的執著,有些才女基于閨中見聞而對婚姻充滿恐懼,有些才女則因抱負遠大、愛惜才華而無意結婚。

才女 晚婚 家庭責任 才名重負 內在追求

一、對清代才女結婚年齡的考察

中國古人視夫婦為人倫之始,認為男女在合適的年齡成婚極為重要,一旦婚姻愆期,容易造就曠男怨女,“夫男曠則蕩,女怨則傷。怨曠之氣積而干陰陽之和,則日月山川或崩竭而失其常度”②(清)劉大櫆:《男子三十而娶,女子二十而嫁》,見《海峰文集》卷一,清刻本。。且婚姻的重要成果是人口的繁衍?!对娊洝匪柙伒摹熬d綿瓜瓞”不僅是家族延續之本,也是維持和提高社會生產力的重要保障。文獻表明,自東周以來,官方往往對男女婚齡加以明確規制,防止晚婚晚育,如《國語.越語上》記載勾踐下令:“女子十七不嫁,其父母有罪;丈夫二十不娶,其父母有罪?!薄稘h書·惠帝紀》記載漢惠帝下令:“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雹鬯銥楫敃r計征人頭稅的一種計量單位。延至清代,欽定《大清通禮》規定:“官員(七品以上)自婚及為子孫主婚,預訪門第清白、女年齡相當者,使媒氏往通言,俟許。男年十六以上,女年十四以上,身及主婚者無期以上服,皆可行。下士庶人同?!雹堋洞笄逋ǘY》卷二十四《嘉禮》,清文淵閣四庫全書本。據此,只要不服喪,女子14歲(實歲為13歲)即可與人成婚。這是禮制。禮制之下的史實又如何呢?歷史學家郭松義先生據方志、家譜等資料統計了清代23個省份的17 174位清代婦女,得出當時的現實情況:“清代婦女的結婚年齡,以16歲為最多,然后依次是18歲,17歲,19歲和15歲?!雹莨闪x:《倫理與生活——清代的婚姻關系》,第200,182,183—184頁,商務印書館2000年版。研究歷史人口學的王躍生先生的統計數據局限于18世紀(大約等同于康乾盛世),然其考察結論和郭松義接近:“女性初婚年齡比較集中的年齡段為16至20歲?!雹尥踯S生:《十八世紀中國婚姻家庭研究》,第27頁,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年過二十而未嫁,即被視為愆期,“女子自十四以至二十可以為人母,二十而不嫁則已遲”⑦(清)劉大櫆:《男子三十而娶,女子二十而嫁》,見《海峰文集》卷一,清刻本。。郭松義先生翻檢史料,多次發現官員發布檄示,或上疏皇帝,“請嚴禁淹留大女不嫁”或“請釋放二十以上婢女”等,⑧郭松義:《倫理與生活——清代的婚姻關系》,第200,182,183—184頁,商務印書館2000年版。由此他總結道:“清人把女子虛歲15、男子虛歲16作為成人的年齡線,也就是允許結婚的年齡線,在此以上,女子毋得過20,男子在21—22歲之間,最高至二十四五歲,到30歲為極限。這便是當時人們對男女初婚年齡所能容忍的范圍?!雹峁闪x:《倫理與生活——清代的婚姻關系》,第200,182,183—184頁,商務印書館2000年版。

如上所述,在清代社會制度和文化習俗下,女性晚婚(年過20歲)是不受歡迎的。在郭松義統計17 174位女性中,結婚年齡超過20歲者合計僅占總人數的6.97%*此比率為筆者依據郭松義統計表中的數值計算得出。其表格列出21歲2.76%,22歲1.5%,23歲1.02%,24歲0.64%,25歲0.39%,26歲0.24%,27歲0.22%,28歲0.11%,29歲0.05%,30歲0.017%,31歲0.022%,39歲0.012%,41歲0.006%。見郭松義:《倫理與生活——清代的婚姻關系》,第199頁。。在王躍生統計的437位18世紀女性中,超過20歲結婚者所占比率則為9.84%*郭、王兩個數據的差別在一定程度上顯示了清代中后期女子結婚年齡的增長。郭書有一個章節“清代前后期的婚齡變化”,以江蘇兩個縣為抽樣調查對象,將其縣志中記載的女子初婚年齡分為清初至道光和道光至清末兩個時期,發現后期比前期增加了0.85歲。不過,這對本文的立論不構成影響。。兩種數據皆表明,清代女性大齡婚姻的確屬于少見行為。

筆者忝編的《清代閨秀集叢刊》(以下簡稱《叢刊》),收錄了400位清代女性的詩文集,作者覆蓋了清代各個時期、各個地域。通過種種努力,筆者考得《叢刊》中154位的結婚年齡數據,其中,20歲以前(包含20歲)結婚的有82位*包含5位側室(妾)。,結婚時年過二十的有72位。茲依其出嫁年齡之少長,將晚于20歲成婚者臚列如表1所示。

表1所列72位女性,占《叢刊》中154位已知婚齡女性的比率為46.8%,相比郭松義先生所統計的6.9%的比率,高出很多。

此外,在《叢刊》所收400位閨秀中,尚有12位年過二十而終身未婚者,其中8位卒于21歲至30歲間,4位壽逾40。(具見表2)

表2中的江憙、梁壽賢等人若非病卒或遭不幸,也許很快就會行嘉禮,為人婦。而以當時之年齡,她們無疑屬于晚婚者。若將上述12位女性納入晚婚行列*未婚始終蘊含著結婚的可能性,如《民國趣史》記載葉德輝所述清代某邑某氏女年輕時侍親不嫁,親亡后獨居二十余年,五十歲時主動嫁人的故事。,則《叢刊》所收已知婚齡女性的晚婚比率已然超過50%。這些有著作傳世的才女,其晚婚比例之高,頗令人驚異。

二、清代才女晚婚原因淺析

基于以上數據,才女晚婚即便不能被視為清代的普遍現象,也構成了一道真真切切、值得探索的風景。探析其成因,約可歸為以下幾點*本文僅就從《清代閨秀集叢刊》中發現的一般原因而言,不包括偶然因素,如金至元年十五許字查為仁。查為仁康熙五十年(1711)舉鄉試第一,以主試者被訐,坐連獲罪下獄,越九年邀釋,方與金至元成婚。另外,如王躍生所言:“女性的婚姻行為,特別是初婚年齡的確定,與家庭經濟狀況關系不是很大,它主要受當時婚姻習俗的影響?!眳⑼踯S生:《十八世紀中國婚姻家庭研究》,第27頁。本文對晚婚才女的家庭經濟差異亦不予專論。此外,古代居喪制度也會對女性婚姻造成影響,該因素往往與家庭重負因素相糅合,本文亦不予專論。。

(一)家庭的重負

有些閨秀作為家中長女或唯一女兒,面臨父母離世或衰老病重,抑或弟妹甚眾,家務過繁,往往會承擔或協助承擔起家庭重任,以致婚姻愆期。

道咸間女性文壇領袖沈善寶喪父那年剛剛十二歲,雖有二兄,皆不成器,作為長女的沈善寶挺身而出,擔起責任?!跋葒兰词罆r,兄弟等長猶未冠,幼尚嬰孩……家計蕭條,入不敷出……壬辰秋仲,寶赴袁浦借筆墨為負米計,及至歸來,太孺人已不起九日?!?(清)沈善寶:《名媛詩話》卷六,清光緒鴻雪樓刻本。沈善寶憑借才華,賣文鬻畫,贍養家人。二十五歲時母親去世,她籌款營葬*(清)沈善寶:《鴻雪樓初集》卷四《先慈二周冥祭泣成》自注:“本擬售畫積金為葬親之費,至今十未及五,哀哉?!币姟秴部?,第37冊,第192頁。本文所引閨秀集詩文及序跋均出自《清代閨秀集叢刊》。,繼續撫育弟妹,為家庭排憂解難。近二十年中,奔走于江浙兩淮之間,直至弟妹均已成立,三十歲的沈善寶才由其寄母李太夫人做主,嫁給吏部郎中武凌云為繼室。

《憶秋軒詩抄》作者范淑母親早逝,范淑“遭家多難,上事衰親,下撫幼妹,調護彌縫”*(清)范元亨:《性宜六妹傳》,見《叢刊》,第44冊,第136頁。,“凡米鹽零雜之事,皆性宜主之”*(清)陳世慶:《憶秋軒詩抄序》,見《叢刊》,第44冊,第138頁。,年二十六以辛勞致病而亡。

《吟翠樓詩稿》作者孫佩蘭十歲即挑起家庭重擔。其幼弟孫詒紳回憶道:“道光壬辰,先妣太夫人棄養,兄七歲,余甫七齡……家事一委姊,余兄弟兩人亦煢煢然惟姊是依,飲食教誨無異慈母……俟余與兄有室后,始遵父命往嫁?!?(清)孫怡紳:《吟翠樓詩稿序》,見《叢刊》,第45冊,第189頁。當時已經三十二歲。

《綠天庵詩集》作者王筠仙之父于第一次鴉片戰爭中任鄞縣(屬寧波)知縣,寧波陷落,其父遭遣戍。筠仙與其諸姊操持家務,誓長齋不嫁。父歸后,筠仙歸董澗香為繼室,而年齡已過二十。

表1 《叢刊》中已知的晚于二十歲結婚者

《聞妙香室遺稿》作者陳芷洲乃陳書之妹、陳衍之姊,歸沈葆楨長子瑋慶為繼室。陳衍稱其“于諸女兄中最英朗有知,慮生二十六而未許字”,而未言及晚婚原因。據芷洲《先夫子行略》一文,可知其嫁入沈氏后,管理財務,清除舊債,令其舅大為寬慰。而這種理財能力,絕非于歸之后朝夕之間具備的,沈葆楨夫人林氏之所以使媒氏請聘,正是因為“聞姊能”*(清)陳衍:《先六姊仲容小傳》,見《叢刊》,第54冊,第449頁。,因此有理由推斷,芷洲在閨中亦曾執掌財務。家事所賴,婚姻遂緩。

《苕華閣詩稿》作者李淑幼年喪父,母又多病,李淑兩次割臂煎湯療母?!盀槿嗣髅糍囀?,嚴太恭人年力就衰,其弟又出外就傅,凡供奉寢膳,處分家事,皆兼任之?!?(清)李濱:《苕華閣詩稿跋》,見《叢刊》,第57冊,第681—684頁。許字湖北蘄水陳年長,陳擬請期迎歸,李淑之母嚴太恭人準備答應,見李淑:“以母老弟幼,未忍遽離,泣請俟弟成立”,遂緩之。二十二歲病卒于家,其母“以未及遣嫁為憾”。

《亭秋館外集》作者許禧身三十一歲歸晚清重臣陳夔龍為繼室。其晚婚原因,馮煦《皇清誥封一品夫人陳尚書繼配許夫人墓志銘并序》有一筆及之:“早孤,矢志以身奉母?!?沈建中:《〈皇清誥封一品夫人陳尚書繼配許夫人墓志銘并序〉考略》,載《杭州文博》2007年第1期。許禧身曾撰《筆記》,自述生平??芍渌臍q喪父,家庭拮據,居無定所,二十六年中奉母輾轉于京、杭以及山東的兩個縣,母親逝世后她又奉母靈回杭。除服后方歸陳夔龍為繼室。

表2 《叢刊》中的終生未婚者

《陳孝女遺集》作者陳蕓之母薛紹徽乃清末享譽南北的大才女,可惜身體荏弱,無力掌管家務。長女陳蕓乃“以家事為己任,輟學治薪米”,并負責管教幾個弟妹,“撫抱幼弟如成人焉”。薛紹徽“素性好潔,不近婢媼童仆”,陳蕓還須親力親為侍奉母親,“凡湯藥烹飪,事事皆躬親”。陳蕓之父陳彭壽“心恤之,欲急為擇婿。使探女意,女泣曰:‘愿侍母,弗忍離也’”*(清)陳壽彭:《長女蕓傳略》,見《叢刊》,第64冊,第557頁。。母親去世后不久,陳蕓因長年辛勞,身體枯槁,死于肝病,年二十七歲,未曾許字。

以上皆為承擔家庭重責而耽誤婚姻的典型案例。

(二)才名的重負

在承擔家庭責任而導致晚婚這個命題上,才女和非才女并無實質性的角色差異,然而才女的文化修養與才華特質卻為家庭因素增加了一項新內容——才名的重負。此亦對其晚婚有直接影響。

近年來,清代女性的創作之盛引起學界關注,有學者指出,清代“整個社會彌漫著濃厚的讀書和治學之風,這樣的文化氛圍自然也會影響到生活于其中的女性”*郭蓁:《論清代女詩人生成的文化環境》,載《山東社會科學》2008年第8期。。在當時的士大夫之家乃至普通士人家庭,女性對詩書的親近、受文化的熏陶幾乎成為難以避免之事,正如張廷玉序其姊張令儀《蠹窗詩文集》所言:“(名媛)生長公卿閥閱家,書籍繁富,足以搜求而擴見?!?(清)張廷玉:《蠹窗詩集序》,見《叢刊》,第5冊,第137頁。何況,當時不少家庭的女孩子是光明正大地接受著詩文方面的教育、訓練、栽培。翻閱《叢刊》各集序跋,類似的陳述頻頻出現:“幼時為父(或大父、大母、母)所鐘愛,嘗授以詩書……”

在晚婚才女別集的序跋中,強調作者幼承庭訓的文字出現頻率更高?!兑飨汩w詩草》作者姚仙霞“幼即明詩,受父教,為弟唱賡和不輟”*(清)唐文治:《吟香閣詩草跋》,見《叢刊》,第53冊,第569頁。,《碧華館吟草》作者殷如琳被其父認為“敏慧異于恒女”而“視之若子,親自督課。弱齡畢五經,習史記、兩漢書,能文字,善詩詞,嫻琴棋,工書畫,先生曰:‘此吾家不櫛進士也?!c朋輩文酒之會,恒攜以往”*(清)夏仁溥:《方母殷太夫人傳》,見《叢刊》,第42冊,第109頁。?!肚遄憔蛹纷髡哙囪?,其父稱“吾長女瑜生而穎異”*(清)鄧恩錫:《清足居集題詞》,見《叢刊》,第54冊,第286頁。,而對其作詩加以嚴格規訓?!杜钍遗家鳌纷髡邷幥洹坝酌艋邸?,其父“獧庵先生授以《四子書》、《毛詩》、《女誡》”*(清)張曜孫:《蓬室偶吟后記》,見《叢刊》,第19冊,第49頁。?!对阼碧靡鞲濉纷髡叻椒寂?,其父方滌生延師為她“講解四書,課誦詩禮,使曉然大義,不為世俗女子所為”*(清)方滌生:《在璞堂吟稿跋》,見《叢刊》,第10冊,第257頁。?!队穹荚姴荨纷髡唏猬幈患胰艘暈椤熬哔砘邸?,幼即接受家庭啟蒙,九歲之前已能作詩寫文,“染翰墨,操觚做驚人語,每拈韻令賦,擊缽成篇”;九歲那年,父親又延請擅詩的好友姚其旋為光瑤兄妹授業。*(清)姚其旋:《玉芳詩草序》,見《叢刊》,第15冊,第509頁。著名女學者王照圓自幼在其母親指導下系統性地讀書,十五歲已泛讀經史,二十已寫成《葩經小記》。俞樾次女俞秀孫“生而明慧”,俞樾“授以《毛詩·國風》,又于韋縠《才調集》中選唐詩數十首授之”。*(清)俞樾:《慧福樓幸草序》,見《叢刊》,第55冊,第5頁?!妒|書閣剩稿》作者金至元“少嫻母訓,博習諸書”*(清)趙執信:《蕓書閣剩稿序》,見《叢刊》,第7冊,第383頁。?!董倶且鞲濉纷髡咛丈朴缀脤W,家人令其博涉經史,年十四成百花詩,其家人呈請當地耆老指正?!秳χラw詩詞鈔》作者李媖“幼承庭訓”,三歲即被授以書,輒哦哦若讀;七歲就被教以作詩,有驚人語;“十二三歲讀史,能解其意;閱十年而全史畢,更旁及于各種叢書”*(清)李忠沆:《劍芝閣詩鈔序》,見《叢刊》,第60冊,第413頁。?!逗誊幵姶妗纷髡哧愓鳌坝壮型ビ?,嫻禮習詩,雖未入塾讀書,而寢饋載籍,手不釋卷”*(清)陳銓:《寒碧軒詩存跋》,見《叢刊》,第55冊,第357頁。?!秹粝鏄窃姼濉纷髡咦谕瘛案γ擇唏?,即嫻吟詠”,因其母錢氏“工翰墨”。*(清)宗廷輔:《夢湘樓詩稿序》,見《叢刊》,第38冊,第507頁?!堵毸箭S學文稿》作者徐葉昭自謂“幼時日承父兄緒論” “拙作所謂古文者,父兄皆以為可造”*(清)徐葉昭:《職思齋學文稿自序》、《書詩文存稿后》,見《叢刊》,第10冊,第423、559頁?!?/p>

這些才女因其夙慧,被其家人目為超出一般女子,而獲得悉心栽培;家庭的栽培,又令其文化修養更加豐厚。其家人既然重視其才,引以為傲,自然不會諱莫如深,故其才名不脛而走。

隨著才女年歲日增,婚姻之事提上日程。有些家長懷瑾握瑜,嚴于擇婿,有意無意間將才女的才名當成了抬高婚姻門檻的籌碼*宋代已開“榜下捉婿”之風,清人嫁女亦無不同。見《叢刊》中數十位閨秀嫁給進士及第者,而秋闈三年一次,及第人數有限,女子的適婚年齡也短暫,造成閨秀晚婚便在情理之中了。。

《啟秀軒詩鈔》作者劉之萊死后,其夫為其立傳,稱劉之萊“性嚴重而警敏,書史過目成誦。從母學書,未數月輒工小楷,臨晉唐諸帖逼肖……閨閣戚里爭相敬慕。以是,母夫人相攸極慎,年二十有六始歸于余”*(清)朱秉璋:《啟秀軒詩鈔傳》,見《叢刊》,第42冊,第135頁。。相攸,擇婿也。

周之锳(字妍芬)之夫跋其《薇云室詩稿》曰:“周氏為吾邑望族。妍芬幼好詞翰,兼通繪事,有掃眉才子之稱。其父尤鐘愛之,擇婿甚苛。年過摽梅,尚未許字?!?(清)孫福清:《薇云室詩稿跋》, 見《叢刊》,第46冊,第575頁。

姚其慶“姊妹六人皆以詩名,夫人次居三,名最高。其母周太君擇婿苛,年三十三始歸同邑詩人丁君時水”*(清)閔翠祥:《吉仙女史詩序》,見《叢刊》,第52冊,第240頁。。

吳怡之夫莊炎曰:“外舅擇婿素苛?!?(清)莊炎:《清封恭人亡繼室吳恭人事狀》,見《叢刊》,第64冊,第59頁。

孫鎮之父“攸縣公以極愛故,嚴于擇配”*(清)范履福:《亡室孫恭人傳》,見《叢刊》,第57冊,第3頁。。

孫佩蘭“性聰慧……尤好吟詠,祖妣及光祿公極愛憐之,不輕許字”*(清)孫詒經:《吟翠樓詩稿序》,見《叢刊》,第45冊,第189頁。。

江憙之父自謂:“余擇婿嚴?!?(清)江衡:《亡女緗芬跡略》,見《叢刊》,第64冊,第430頁。

……

有清一代,“女子無才便是德”始終盤踞于社會意識形態的主梁?!秴部匪赵S多別集的序文或者對女作者的著述才華避而不談或一筆帶過,惟傾力褒揚作者之孝節淑德,如李鴻章、丁壽昌序伍淡如《餐鞠軒詩草》,無一字言及作者詩才;或者先抑后揚,先對女性寫作表示否定,然后大書特書女作者的賢德淑貞,突出其寫作有異于一般的閨秀寫作云云,如趙懷玉序趙秉清《寄生館焚余稿》;或者依托《詩經》或其他經典,婉轉證明女性寫作的正當性,如“自世有才女之稱,而女子之能詩者概被以才之名,而不復考其德之實。然吾嘗讀詩至《衛風》,若共姜、許穆夫人、宋桓公母諸人,皆以德顯,而圣人特著錄其詩,用以知詩教之所以可貴者,不以其才也”*(清)張炳堃:《梅花閣遺詩序》,見《叢刊》,第34冊,第504頁。。如此種種,不勝枚舉,均是主流意識形態的折射。

一方面,才女的家長著重培養女兒的才華,并因此抬高擇婿條件。另一方面,才名昭著的女性在婚姻市場上不具備實際優勢,詠絮之才并非多數人家挑選兒媳的首要條件;“婦道從來德是許”*(清)陳鉦:《遣懷》,見《叢刊》,第55冊,第346頁。,貞順嫻淑,才是世人至為重視的女子品格。于是乎,許多被譽為“掃眉才子”“不櫛進士”的女性,背負著才名之重,將宜賦桃夭的年華留滯閨中。

袁枚有言:“近日閨秀能詩者,往往嫁無佳耦,有天壤王郎之嘆?!?(清)袁枚:《隨園詩話》補遺卷四,第五十二條,第669頁,人民文學出版社1982年版。咸豐間翰林嚴辰亦嘆:“大凡女子有才,難求嘉偶”*(清)嚴辰:《紉蘭室詩鈔序》,見《叢刊》,第52冊,第4頁。。才與遇的矛盾,尖銳地體現在才女的婚姻問題上。

(三)內在的追求

在家庭因素面前,女性總體而言是被動接受的。家庭的變故、夫家的拖延,或家長擇婿之苛,她們只能順應和承受。但有些才女的晚婚,則和她們個人的精神執著有關,與其初步覺醒的女性主體意識有關,與其對自身才華的肯定和珍視有關,在相當程度上富于主動性和自覺性。當然,這種主動性、自覺性,唯有在一定外因條件下,才會獲得展露和發展的機會。

1.“但覺秋風惡,吹我如輕塵”——害怕不幸、抵觸婚姻的晚婚者

明末清初以降,珠江三角洲地區存在女性“自梳”這一特殊習俗——女性進入適婚年齡后自行“梳起”,表示終身不嫁。關于自梳女不愿出嫁的原因,許多學者們都首先歸于“婚姻恐懼”*邵一飛:《試析自梳女習俗的起源、構成和基本特征——以廣州地區自梳女習俗為例》,載《文化遺產》2012年第2期。,如“自梳女們從少年時代就從姐妹們或其他婦女那里聽到許多關于已婚婦女受丈夫、公婆虐待,自殺死后化厲鬼復仇的故事”*楊錦鑾:《抗拒與屈從:自梳女對婚姻的矛盾心態》,載《嶺南文史》2008年第4期。?!坝捎谒齻兌鄶等藢δ腥擞衅?,害怕過夫妻生活,害怕生孩子,害怕受公婆的氣,獨身不嫁成為青年婦女追求自由的一種生活方式……這是促使自梳女興起的最直接的原因?!?李寧利:《珠江三角洲“自梳女”興起背景探析》,載《云南社會科學》2004年第4期。

不同于本文討論的晚婚才女,自梳女大多未接受詩書教育,處于漢文化邊緣。才女們浸潤詩書,深受儒家正統文化影響,思想相對復雜。然而,一些才女視婚姻為畏途的心理,與自梳女是相通的。她們害怕婚姻、否定婚姻,是出自對安全和幸福的本能追求。包辦婚姻不能滿足敏感女性對安全感的需求,容易造成“盲人騎瞎馬,夜半臨深池”的不安。許多女性聽聞其姊妹姑姨、閨中密友于歸之后的不幸*比如年少得到父親鐘愛的方毓昭在《陟齋詩集·述懷》中如此描述婚后生活:“從此抱鼠憂,無刻展雙眉。柔腸日九轉,愁深減豐姿?!边@樣的詩句足以加重未嫁女性對婚姻的抵觸。,更加重了對婚姻的恐懼,試圖逃避盲婚啞嫁的命運。才女抵懼婚姻的實例,典型者首推明末葉小鸞。葉小鸞恐婚,“婿家行催妝禮至,而兒即于是夕病矣”*(明)沈宜修:《季女瓊章傳》,見葉紹袁編:《午夢堂集》,第201頁,冀勤輯校,中華書局1998年版。,以至“因嫁而亡”*關于葉小鸞懼嫁心理,香港王晉光先生有深刻論述,參王晉光:《葉小鸞因嫁而亡事件探索》,載《中國文化研究所學報》2009年第46期。。清初《吳吳山三婦合評牡丹亭還魂記》作者之一的陳同,亦死于婚期將近之時。

在《叢刊》中,至少有三位作者——江憙、吳秀珠、吳毓蓀——類似葉小鸞、陳同,在許字之后、于歸之前突發惡疾身亡。

吳秀珠《絳珠閣繡余草》卷首有其父吳廬仙所撰序,稱秀珠“七歲許字河內郭靜齋農部子蘭芬……迨郭請以時來謁,女方食,聞之輟食泣,胸膈間覺氣塞”,自此一病嗚呼。卷末蔡玉山、吳石仙等人題詞也指出:“已擇吉八月二十日迎婿入贅,忽于十八夜痰結不醒?!薄捌鋵⒓抟?,迫以一二日而不足?!?《叢刊》,第36冊,第384—445頁。這是毫無疑問的“因嫁而亡”。

《意蘭吟?!纷髡邊秦股p死后,未婚夫彭泰士為其編刻遺集,跋曰:“(訂婚后)越四年,余從廣州旋里小試,兼議婚事,納徵有日,意蘭遽以時疾殂?!?(清)彭泰士:《意蘭吟剩跋》,見《叢刊》,第60冊,第183頁。納徵為婚禮重要環節,雙方家長在此環節商定婚期。吳毓蓀死于婚期確定之后,不能不令人懷疑“時疾”之下別有隱情。

江憙之父江衡撰《亡女緗芬跡略》,言:“已筮婚期于今歲九月,無何,四月間疫大作,傳引至余家……二人亡,一傭婦王,一即吾女?!苯鈴娬{:“吾女自幼強健,隨宦秦中四千里,水陸險涉,未嘗有疾?!彼麑ε畠核烙趥魅静⌒拇鎽岩?,自問“此豈得為傳疫者解?”江衡的疑問值得重視。美國學者高彥頤在其代表作《閨塾師》中寫道:明末清初一些女詩人在訂婚后“被焦慮所折磨著。一些人會……變得非常壓抑,以至于出現自殺;一些人則可能死于壓力所導致的疾病”*[美]高彥頤:《閨塾師》,第223頁,江蘇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江憙亦可能因嫁期將近,恐慌抑郁,身體抵抗力急劇下降,才被疫癥侵襲致死。

以死拒婚,是十分極端的案例;不死而堅決拒婚,在漢文化禮俗中亦屬罕見,因為才女們受文化熏陶,很難如珠江三角洲的自梳女那樣行事決絕,她們也缺乏自梳女所具備的經濟自立背景。于是,《叢刊》中兩位矢志不婚并達到目的的女性,就顯得十分特殊:余希嬰“幼許字常熟朱子欽茂才,立誓不嫁,父母不能強其志,囑媒婉轉卻其聘”*(清)趙同鈞:《余氏五稿總序》,見《叢刊》,第25冊,第155頁。;趙秉清“幼鐘愛于父母,即自矢不嫁以養親。父母鑒其誠,遂聽之”*(清)趙翼:《寄生館焚余稿序》,見《叢刊》,第14冊,第306頁。。她們得以遂愿,一因其意志堅定,二因得到父母許可。然而,絕大多數女性是不可能獲得許可,終身不嫁的。以《清足居集》作者鄧瑜為例。

鄧瑜年二十六適諸可寶為繼室。于歸之際,寫下《戊辰九月將從游留呈兩大人兼別弟妹》五首*(清)鄧瑜:《清足居集》,見《叢刊》,第54冊,第327—328頁。,第二首曰:“北宮有奇女,不嫁能安貧。甘心鬻釵珥,守貞奉老親。有志我不逮,俯仰愧此身。但覺秋風惡,吹我如輕塵。悠悠遠別離,世事難由人?!钡谌子挚畤@:“此身不自主,萬慨中懷生?!鄙罹恐?,這些詩句蘊含了復雜的思想情感。從字面看,安貧不嫁、守貞奉親是出于儒家孝思。才女本人往往將對婚姻的抵觸與侍親之孝思融合在一起,作為旁觀者的男性撰序者更是著意強化“孝”的成分。如王希廉為余希嬰撰傳,不述其男兒志,僅稱其“以家貧親老,守貞不嫁”*(清)王希廉:《余澹如女史生傳》,見《叢刊》,第25冊,第171頁。。趙翼序趙秉清《寄生館焚余稿》,反復頌揚其孝,強調其“貞以遂其孝,孝以全其貞”。女性自身復雜的心理動因,被正統倫理語言吞噬殆盡?;橐鲋履烁改钢?,遵從父母的主張安排不正是孝嗎?竊以為鄧瑜詩中“世事難由人”“此身不自主”的哀傷,“但覺秋風惡”的怨念,并非純然孝思之流露,其揭示的應為對婚姻的恐懼和抵觸。

除鄧瑜外,還有一些作者保留了于歸之際寫下的詩作,其中往往充斥著對親故的眷戀,對未來的憂懼,如孫采芙《留別閨中諸女伴》:“萬千愁緒亂離思,正是深閨握別時。行到臨歧猶掩泣,此身原是女兒癡?!?(清)孫采芙:《叢筆軒遺稿》卷一,見《從刊》,第45冊,第430頁?!芭畠喊V”一語,凝結著對結婚的反感。再如王嗣暉《滋蘭室遺稿》中,作于出嫁當年及明年的詩章充斥著“征人”“明妃”“歸鴻”“出塞”等語匯*(清)王嗣暉:《滋蘭室遺稿》,見《叢刊》,第63冊,第626—636頁。,蕭疏寒霜、蘆笛聲殘、獨客無眠等意象,濃重的離愁別緒溢于言表。

人們對待厭懼之事,內心難以委順,若無法決絕反抗,則會采取拖延戰術,延遲碰面。能拖就拖,是一些才女對出嫁的實際態度。由于才女在家中多少擁有一些話語權,拖延往往能夠生效。如李淑未婚夫家來商議婚期,李母嚴太恭人準備答應,李淑“泣請俟弟成立”,母親首肯,婚期遂緩。類似的延宕,直接導致她們成為晚婚者。

2.“別有高標不借春”——抱負不凡、惜羽求名的晚婚者

冼玉清在《廣東女子藝文考后序》中講道:“學藝在乎功力。吾國女子素尚早婚,十七八齡,即為人婦?;榍吧袨橥?,學業無成功之可言。既婚之后,則心力耗于事奉舅姑、周旋戚黨者半,耗于料理米鹽、操作井臼者又半,耗于相助丈夫、撫育子女者又半。質言之,盡婦道者,鞠躬盡瘁于家事,且日不暇給,何暇鉆研學藝哉?”*胡文楷:《歷代婦女著作考》(增訂本)附錄二,第953頁,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版。

翻閱《叢刊》,有不少序跋可以為冼玉清的論點提供證據:

錢蘅生“輟其所學而專力以勤其家”*(清)張炳堃:《梅花閣遺詩序》,見《叢刊》,第34冊,第505頁。。

陳芷洲“既嫁,累于家務,此事遂廢”*(清)陳衍:《聞妙香室遺稿序》,見《叢刊》,第54冊,第451頁。。

王瑤“家計艱煩,遂廢吟詠”*(清)王環:《芬響閣附存稿跋》,見《叢刊》,第43冊,第375頁。。

曾楚生“一行作婦,遂親井臼而疏筆墨,終其身教子課孫外,未嘗與人談文字”*(清)楊鑒瑩:《天香云外居詩鈔序》,見《叢刊》,第55冊,第531頁。。

湯瑤卿于歸后“勤于操作,未暇為詩”*(清)張曜孫:《蓬室偶吟后記》。。

何桂珍自謂“余于歸俞氏,棄詩書十年矣”*(清)何桂珍:《枸櫞軒詩鈔自識》,見《叢刊》,第55冊,第530頁。。

戴青自述“既嫁,隨夫子服官中外垂二十年,清雜料量,有逾儒素”*(清) 戴青:《洗蕉吟館詩鈔自序》,見《叢刊》,第55冊,第530頁。。

王貞儀自謂“迨于歸后,雖日與夫子相唱和,然分職中饋,遂半廢筆墨”*(清) 王貞儀:《德風亭初集自序》,見《叢刊》,第20冊,第277頁。。

……

女性于歸前尚能跟隨父兄姊妹吟詠作對,一旦嫁作人婦,細水長流的家務、繁瑣重復的操持,勢必消減其吟詩填詞、鉆研學問的才情。對此,許多才女皆有清醒的認知,然而只有少數人以文字表述出來(事實上只有極少數女性有機會為自己的別集撰序),更多才女只能在閨闈交談中流露自己的悵憾。沈善寶《名媛詩話》有所記錄:“先慈姊妹五人,惟鬘云五從母世佑最耽吟詠,工畫牡丹,為外大母所鐘愛,不忍遠嫁。在室時以詩畫自娛,性情瀟灑,吐屬風雅。年三十于歸武進卜子安參軍詢,從宦往來,兒女既多,筆畫遂廢,每謂余云:‘欲作雅人,必須終身在室?!?(清)沈善寶:《名媛詩話》卷六。

五姨母之言,令沈善寶棖觸在心,刺激著這位“強烈追求聲名”*張宏生:《才名焦慮與性別意識——從沈善寶看明清女詩人的文學活動》,載《阜陽師范學院學報》2001年第6期。的女子。沈父去世,沈善寶成為家中經濟支柱,奔走南北,為稻粱謀,一如男兒。雖也曾“嗟跋涉之維艱兮,我心憂傷”*(清)沈善寶:《鴻雪樓初集》卷一《秋日書懷》,見《叢刊》,第37冊,第43頁。,但奔波謀生之途為其鋪開一片異于閨閣的廣闊天地,韌其意志,練其膽識,增其信心,“伐毛洗髓平常事,莫道平生骨未剛”*(清)沈善寶:《鴻雪樓初集》卷一《予患胃寒癥經年不愈老嫗以艾炙之感賦》,見《叢刊》,第37冊,第49頁。,“不信紅顏皆薄命,慣留窠臼舊文章”*(清)沈善寶:《鴻雪樓初集》卷二《讀紅樓夢戲作》,見《叢刊》,第37冊,第78頁。,“不憚驅馳赴帝京,要將文字動公卿”*(清)沈善寶:《鴻雪樓初集》卷五《抵都口占》,見《叢刊》,第37冊,第250頁。。世人讀其詩,只覺“逸氣豪情逸于楮上”*(清)富呢揚阿:《鴻雪樓初集序》,見《叢刊》,第37冊,第19頁。。經濟之自立,性情之堅強,與名流的交往,與名媛的結社,為沈善寶贏得了很高的聲名。已有的聲名又刺激著她繼續追求聲名?!耙磺粺嵫肽?,姓名不上黃金臺?!?(清)沈善寶:《鴻雪樓初集》卷二《送窮》,見《叢刊》,第37冊,第121頁。當她期盼著不朽文名,樂享著詩文繞身的風雅,必然害怕自己像五姨鬘云那般浮沉于婚姻,碌碌而終。沈善寶的晚婚雖有被家庭拖累的因素,但其自身的意愿和追求,也是不可否定的。

貞儀有《素心臘梅次丁明經韻四律》,第三首開門見山道:“肯如凡卉動憐人,別有高標不借春”,此聯有明顯的自我寫照意味。言其明確指涉拒婚頗嫌牽強,但其中挺立的主體意識,確可映證貞儀晚婚的心理動機。貞儀是古代少見的博學女性,“兼資文武,六藝旁通,博而能精”*(清)蕭穆:《女士王德卿傳》,見《敬孚類稿》卷十三,清光緒三十三年刊本。,她對各種學問皆抱有狂熱的興趣,甚至在家書中與姊妹討論今天所謂的平面幾何*(清)王貞儀:《德風亭初集》卷四《答大姊書》,見《叢刊》,第20冊,第421頁。。據記載,其著述有十二種,絕大部分完成于婚前:《西洋籌算增刪》一卷、《重訂策算證訛》一卷、《象數窺余》四卷、《術算簡存》五卷、《籌算易知》一卷、《歷算簡存》一卷、《德風亭初集》十四卷《二集》六卷、《星像圖釋》二卷、《繡紩余箋》十卷、《女蒙拾誦》一卷、《沉疴囈語》一卷、《文選參評》十卷。(可惜于今存世者僅《德風亭初集》十三卷。)從這些書名來看,貞儀著述之夥,涉獵之博,氣度之高,彰顯著對“不朽”的熱望,對學問的“野心”。貞儀并不否定自己的求名之心:“好名之心,人皆不能無?!?(清)王貞儀:《德風亭初集自序》,見《叢刊》,第20冊,第280頁。當一個人以求知著述為志業,從中獲得豐富的樂趣、充分的滿足,建立起強大的自我價值感,自然傾向于延續這種生活,而不會渴望被(結婚)打斷。

沈善寶、王貞儀這樣經歷特殊、才華卓越的女性,在古人中畢竟是少有的。但一心向學、熱切求名的晚婚才女,有清一代絕不止此。比如《寒碧軒詩存》作者陳征,在《遣懷》詩中發出了“惟念千秋不朽名”“且使姓名耀麟閣”“不櫛進士洵足詡”的心聲。清末秋瑾、呂碧城等俊杰更是借著時代轉型的巨浪,大志凌云,郁郁勃發,開婦女解放之先聲。這些才女有幸發現了自己不輸男子的才學能力,看到了自己存在的獨特價值。她們希望不斷擴大這種價值,可現實令其意識到女性身份帶來的局限和壓制,于是熱切希望自己生為男子——男性身份意味著更多的自由自主(比如男子可以三十結婚而不遭物議)、更多的自我實現機會(建功立業、出人頭地、成名成家)。豪邁如沈善寶、激烈如王貞儀,皆不止一次幽然嘆息“不櫛愧非男”*(清)沈善寶:《鴻雪樓初集》卷三《別家》,見《叢刊》,第37冊,第107頁?!班涤喙虨榕?(清)王貞儀:《德風亭初集》卷十二《勉弟輩》,見《叢刊》,第20冊,第633頁。。陳鉦“每有不櫛之憾,女博士非所屑也”*(清)陳銓:《寒碧軒詩存跋》。。閨塾師余希嬰“生而聰穎,喜書史,有奇志,自恨不為男子,而以從人為可恥”*(清)趙同鈞:《余氏五稿總序》。。秋瑾不僅以“心卻比,男兒烈”之類言辭,更是以易裝等行為宣布自己躋身男兒列的強烈意愿。殷如琳也“初不喜纏足,好為男子裝”*(清)夏仁溥:《方母殷太夫人傳》,見《叢刊》,第42冊,第108頁。。她們對自己的女性身份感到厭惡愧恨,必然不會熱衷于結婚——婚姻只會強化“從人”的附屬性,掩蓋她們才華橫溢的主體性?!伴L恨此身非男兒”這種特別的言說方式,實際包含了才女們肯定和珍惜自身才華、追求自我實現而“不欲從人”的意愿。

三、結 語

清代晚婚才女是一個不容忽視的特殊群體。其存在揭示了清代女性自主意識的上升,展現了女性在不平等的性別體制下通過種種策略追求自我、實現自我的嘗試與努力,也令人窺見清代禮教制度縫隙潛藏的包容性與可能性。清王朝結束已逾百年,中國女性的生存狀況獲得長足進步,與清代婦女處境不可同日而語。然而,當下知識女性對待婚姻的態度,與清代才女不無共通處。在“剩女”成為流行語的今天,對清代才女晚婚現象及其根源加以探究,洵具現實意義。

從《叢刊》所收諸集來看,盡管一些才女因珍惜才華而無意結婚,但婚姻并未完全抹殺她們的才華。她們婚后同樣操持家務,鞠躬盡瘁,卻并未停止讀寫活動(或僅在某一段時間內停止)。這一方面是由于她們內心對詩文和學術的執著,另一面也因留守閨中的時間較長,獲得了相對完整的機會來記誦詩文,練習吟詠,讀寫行為已然內化為生活習慣,不容忘卻。我們今天能看到的清代閨秀集,絕大部分刊行于才女婚后,且別集所收作品多數作于婚后。

晚婚才女因其心性與才華的成熟,于歸之后能與丈夫產生更多共鳴,獲得丈夫的欣賞、關懷與尊重,結成知音式婚姻。在這種婚姻模式里,才女享有較多的獨立自主,讀書寫作不被阻止,反而得到支持與響應。如王貞儀的丈夫詹枚一直鼓勵貞儀編輯詩文,李媖的丈夫白昶一再為其妻刊刻詩集,王照圓的丈夫郝懿行邀請妻子共同研治經史、??惫偶?。另如曹貞秀與王芑孫、錢惠尊與陸繼輅、申志廉與施恂、王曇與楊、王佩珩與季厚培、姚仙霞與王姚泰、杜敬與竇士鏞、金至元與查為仁、方芳佩與汪新、徐葉昭與許堯咨、張因與黃文旸、顧春與奕繪、吳怡與莊炎、鄧瑜與諸可寶、沈韻蘭與瞿倬、嚴永華與沈秉成、陸鳳池與陳鵬年、湯瑤卿與張琦、濮賢姮與蔣壽彤、陸珊與顧燮光、沈善寶與武凌云、許禧身與陳夔龍、姚其慶與丁時水,均在婚后相互酬唱*從《叢刊》中,可查找到以上女性與其丈夫唱和的詩章。,琴瑟和鳴,堪稱佳偶。這些才女作品的結集刊行,全部離不開丈夫的主持或襄助。*參見《叢刊》中各集序跋。此外,有些晚婚女性于歸后未生育,如沈善寶、王貞儀、陸珊、吳藻,省掉了撫育嬰幼兒的艱辛繁瑣,有較多精力從事吟誦撰纂。從某種意義上,晚婚為才女們培養、蘊蓄、發展自己的才華提供了較為充裕的空間。當然,這已超出本文商討的范疇,留待今后展開論述。

【責任編輯:王建平、肖時花;實習編輯:楊孟葳】

2015-04-07

I206

A

1000-5455(2015)03-0035-12

肖亞男,湖南桃源人,北京師范大學圖書館古籍與特藏部館員。)

① 肖亞男主編:《清代閨秀集叢刊》,國家圖書館出版社2014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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