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事理
浙江財經大學李井奎教授和上海財經大學朱林可副教授聯合撰文指出:《勞動合同法》限制企業的選擇,也限制勞動者的選擇;增加了企業用工成本,將導致勞動者工資水平趨于下降;企業通過其他合約來替代勞動合同,但提高了市場交易費用,降低了宏觀經濟運行效率。兩位學者認為,《勞動合同法》對市場勞動合約的一些干預是過度的,構成了中國自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以來經濟下行的制度力量。
據報,陜西計劃去年新增農民工會員30萬;合肥力爭年內實現20萬農民工入會。兩地正忙著呢,6月,位于西安的中十冶公司拖欠農民工工資,包工頭跳樓討薪;7月,30多名農民工在合肥討薪。反差之大,令人瞠目!
有記者起底:導游大多無基本工資,他們是從游客消費中提成獲得收入。難怪游客老是被逼購物。但這屬于制度性侵害,不好全怪導游。在維護消費者權益時,我們也該為導游爭口袋:“無基本工資”算什么制度?怎么出臺的?勞動監察部門和工會知情否?
云南麗江這個女導游罵游客,不對,但她若沒基本工資,我們還要求她活雷鋒似的,也不對。先從制度上找找原因,再論是非不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