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2016年第8期“僵尸企業:銀行的舊愛新愁”)
“兩會”期間林毅夫提到,僵尸企業不退出的主要原因,一般是得到了政策性的支持,如果退出,一些國有企業馬上會出現很大的失業潮,從而影響社會穩定。這些企業有維持就業的政策性負擔。此外,還有一部分企業對地方GDP、地方稅收及就業貢獻很大,如果其破產或退出,同樣影響很大。正是出于地方政府的“政策性補貼或保護”,企業才有了“隱形的擔?!?。對于銀行來說,這些企業一旦退出,原來的借款就會變成呆賬壞賬。
在清退僵尸企業過程中,也許金融政策協同發力,如建立健全促進企業兼并重組、股權置換等活動的資本市場體系以及創新金融支持方式。
河北 吳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