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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臺灣看女性組織發展與社會改革

2016-04-19 15:52方英
學會 2016年3期
關鍵詞:社會組織

[摘 要]社會組織發展是社會改革的重要載體。我國臺灣的女性組織以1987年解嚴為分水嶺,分為醞釀期和快速發展期,逐步形成與當局合作共同改善女性相關議題的局面。臺灣經驗對大陸社會組織發展的啟示有:建立對社會組織的支持性政策環境,社會組織的理念和使命需要來自創辦者自下而上的激發,政府與社會組織合作共同改善社會問題,打通社會組織的政策倡導渠道。

[關鍵詞] 臺灣女性組織 社會改革 社會組織

中國大陸在經濟領域改革開放之后,社會改革也被提上了議事日程,因為沒有社會領域的改革創新,經濟領域的改革就難以深度推進。臺灣在1987年的政治解嚴之后,進行了20多年的社會改革探索,其經驗值得大陸借鑒。

一、臺灣現代女性組織的發展歷程①

臺灣現代女性組織的發展是以1987年的解嚴為分水嶺,分為同質醞釀期和多元成長期。

(一)1987年之前的同質醞釀期

從日據時代到1960年代,臺灣的婦運是低調和零星的,這時期對婦女權益的維護多與農民和勞工問題混合在一起,社會性別意識缺乏,婦工會等婦女團體也是在國家父權制的監控下發揮有限的作用。

自民國政府遷臺到1971年間,臺灣的婦女活動主要由婦女會、婦工會、婦聯會這些與當局關系極為密切的組織開展,這些組織偶爾也會表達對娼妓、家庭暴力和婦女福利等議題的關注,但是更多時候開展的活動旨在維系政黨治理的需要,通過模范母親選拔、勞軍等形式宣揚女性相夫教子的賢妻良母角色。

在長期的戒嚴體制下,臺灣人民對政治持疏離和淡漠的態度,對政府、政治、公共事務和個人的權利義務都沒有清楚的認識,在基本權利受到公權力的侵犯時大多數的國民會選擇逆來順受而不是反抗。與此同時,這段時間臺灣的經濟得到發展,女性接受高等教育的機會增加,部分女性在留學期間接觸到女性主義思潮,她們回到臺灣后,成為女性主義思潮的傳播者。臺灣第一個現代女性組織婦女新知的創辦者多是臺灣高等學府中的文學院的女生,她們在讀書和外出留學的經歷中受到女性主義思潮的影響,產生了改變女性處境的社會理想。1982年2月,為了實現社會理想,成立了婦女新知雜志社,開啟了臺灣以女性組織推動社會改革的歷史。但在1987年之前,臺灣當局對群眾和集體行為非常敏感,這時的臺灣沒有社會運動,婦女新知以雜志社作為聯系基地,宣傳不同于官方立場的女性主義思想。同時,以理念和行動激勵1990年代主婦聯盟、晚晴協會、婦女展業中心、婦女救援協會、進步婦女聯盟等婦女組織的成立。

在1987年之前,臺灣的女性組織數量較少,且呈現較強的同質性,關注女性共同面對的不平等因素,以取得抱團取暖的效果。

(二)1987年之后的多元成長期

1987年解嚴之后,包括女性組織在內的各種社會組織獲得了合法性,關注的議題更為多元,開始和政府合作共同參與社會建設。例如,婦女救援基金會以改善色情行業婦女的生存環境為目的,晚晴協會以離婚女性之間的相互支持為目的,現代婦女基金會以為家暴受害者提供支持為目的,高雄新移民發展協會以為陸配提供支持為目的,這些不同宗旨的女性組織在解嚴之后都因應社會的需要得以發展。

隨著政治上的解嚴,執政者對女性組織給予了更多接納空間,女性組織也開始改變“政治淡漠”的態度,尋求通過體制內的渠道進行政策倡導并獲取政府資助。是否需要進入體制內是一個應在實踐中逐步厘清的問題,反對者認為女性組織倡導的社會改革是反體制的,如果進入體制則會喪失其立場;贊成進入體制者認為,民主社會是一個不斷妥協和斡旋的過程,如果改革對象能接受批評則可以合作推進社會改革。

1994年,晚晴協會發起釋憲運動,可以視為臺灣婦運試圖改變體制的開端,1995年與婦女新知基金會共同主導修法運動,送“民法修法新晴版”進立法院,組織“婆婆媽媽游說團”及“女人修法大隊”監督修法進度。1996年,申請對“民法”第1002條“妻從夫居”進行釋憲,1998年大法官會議第452號解釋令宣告妻從夫居條文違憲,“民法”第1002條修正公布。

在推動釋憲之外,女性組織也通過向“社會局”申請經費來獲得穩定的資源,體制也會運用各種機制來決定哪些社會組織可以獲得資助,理念的一致性和活動的績效是主要的考量因素。

對于女性組織來說,與“社會局”的合作,一方面可以減輕資金的壓力,另一方面也增加了表格的填寫、評估和問責的壓力。即使在接受官方資助之后也一定要保持募集多元資金的能力,這樣才可以保持一定的獨立性和自主性,避免進入體制之后喪失了草根社會組織應有的獨立性和創新性。

雖然還有問責、獨立性等問題需要探索,社會組織和政府合作進行社會改革和社會建設是臺灣該時期呈現的良好合作局面。

二、對臺灣兩個女性組織的微觀考察②

在梳理了臺灣女性組織的兩個重要發展時期參與社會改革的情況之后,再來通過對高雄新移民社會發展協會和現代婦女基金會的微觀考察來探討該議題。這兩個組織是筆者2013年12月到臺灣學術考察期間進行過深入交流和訪談的兩個女性組織,高雄新移民社會發展協會致力于臺灣陸配的權益保護和生活支持,現代婦女基金會則是以支持家暴受害者為宗旨。下面從創辦緣起、運作方式和資金來源三個方面展開介紹。

(一)現實觸動的創辦理念

個人的自覺和改變是女性組織創辦的重要促成因素。高雄新移民社會發展協會理事長創辦組織的緣起在于,身為陸配的她曾經遭遇“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的困境,夫妻吵架,離開家喝杯咖啡就被報失蹤。后來又不斷接觸到身邊姐妹遭遇的不公待遇,因此毅然決定成立協會進行權益訴求,為遇到困境的姐妹提供支持,幫助她們更好地面對不利的處境。由此可見,姐妹們的需要就是創辦者由己及人運作組織的動力。

現代婦女基金會臺南工作站的主任,則是在社工工作中接觸到大量家暴受害者(多為婦女),她們的不幸遭遇促使她行動起來推動改變。1987年解嚴之后,她和法律界、社工、警察和教育部門的有識之士共同推動反家暴立法和服務的發展。由此可見,服務對象的困境和宗教信仰賦予的關愛情懷是創辦者成立組織的動力。

(二)靈活自主的運作方式

從運作方式來說,現代婦女基金會已經有緊急救援、陪同服務、緊急庇護、就醫服務、法律扶助、心理復健扶助、經濟扶助、職業轉介、被害人服務等服務內容,形成社工、警察、教育、醫療、司法部門之間的跨部門網絡合作,采用個案陪伴、團體服務、年度親子游、回娘家圍爐之夜、男性關愛熱線、戲劇表演、職場安全訓練等多種形式進行宣傳推廣和提供服務。隨著服務的推進,提供的家暴干預服務惠及的人數快速增加,以除夕之夜為家暴受害者提供的圍爐之夜團聚服務為例,從開辦時的1桌增加到現在的11桌。

家庭暴力廣泛存在于社會各階層。由全國婦聯和國家統計局組織的第三期《中國婦女社會地位調查報告》顯示,有24.7%的女性曾遭受過配偶不同形式的家庭暴力③。家庭暴力不僅會直接傷害受暴者,而且會危及家暴目睹兒的健康成長。

高雄新移民社會發展協會的運作方式包括個案協助、權益爭取、回娘家聚會和走入社會做公益四部分。個案協助是指陪伴姐妹爭取基本權益并提供物質或精神上的支持,比如陪伴遭受家暴者到移民署和家暴中心求助,幫助一些離婚后的單親媽媽獲得基本的工作機會等;權益爭取則是反對臺灣當局對陸配的一些歧視性政策,比如母親節發起的“反歧視要公平,身份證六改四”,爭取陸配取得和外配相同的權利。與此同時,協會還多次到立法院進行政策倡導?;啬锛揖蹠?,則是為陸配姐妹提供每個月定期聚會的機會,相互之間交流互動;走入社會做公益,則是致力于通過社會公益活動使臺灣人了解真實的陸配形象,扭轉臺灣人對陸配的成見和媒體對陸配的抹黑。

(三)多元的經費來源

高雄新移民社會發展協會初期的經費來自理監事幾千塊的捐款以及社會人士10000~20000元的捐贈和少量的會員費④,辦公場地則是由慈善單位提供,然后逐步通過服務吸引更多的社會資源和政府資助。比如有一位協會的會員來臺已經15年,具備了一定的經濟基礎,看到報紙上報道協會理事長在“立法委”為陸配爭取權益時內心震撼,因而產生了為成長中的姐妹盡點心力的愿望;一個姐妹的面攤的面很好吃,一位慈善領導經常去吃面就說:“你人真好,面真好吃!”,擺面攤的姐妹說XY才是真正的大好人,然后就介紹XY與其認識,后來該公益人士就為XY出謀劃策,為成立組織申請經費。如何讓協會有平臺籌集資金,幫助姐妹們在取得身份證前(6年等待期)有一定的補貼,這是協會當下應該思考的問題。

(四)與政府的合作關系

臺灣在1987年解嚴之后,社會組織獲得比較寬松的生長空間,政府對社會組織發動的游行和請愿活動,采取較為輕松和有彈性的態度,雙方開始形成了合作推動社會改革的局面。

比如現代婦女基金會的反家暴項目就獲得了臺南市當局的獎助,這種獎助是該組織的服務取得一定的成效,獲得社會認可之后介入的。女性組織的介入,改變了臺灣反家暴之前存在的“法律走在前、政策隨于后,措施不及跟,觀念不易改”的窘境。通過女性組織在服務中和家暴受害者的交流和接觸中逐步以“服務對象的需求為本”來理順法律和政策落實的路徑,在這個過程中現代婦女基金會從下而上以需求為本,不斷地進行政策倡導,這樣才逐步形成了多部門聯動的反家暴協作行動網絡,使立法和政策真正落到實處。

高雄新移民社會發展協會一方面通過直接服務為陸配姐妹提供支持;另一方面通過政策倡導推動當局修改冷戰思維下的“兩岸關系人民條例”中對陸配的種種歧視,爭取陸配和外配獲得相同的法律待遇和權益保障,從而推動臺灣社會公平正義的提升。這種有理、有利、有節的行動也得到當局的接納,并為兩岸關系的改善做出貢獻。

三、大陸社會改革背景下的女性組織發展

在改革開放的前30年,大陸的改革以經濟領域的改革為中心,社會領域的發展相對緩慢,社會組織在這個階段基本上處于自生自滅的草創階段。而且因為社會公共領域在1949年之后的幾十年基本上處于被國家接管的狀態,社會領域的創新性被抑制,從而使社會管理和社會建設遠落后于經濟領域的改革并影響了改革開放的整體推進。

就女性社會組織的成立動力來說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婦聯利用爭取到的體制內外資源主動進行培育的組織,如廣東省婦聯下轄的16個婦女維權站、10個陽光家庭綜合服務中心、10個白玉蘭家庭服務中心等;另一類是不同婦女群體基于自身需要,或者針對某一社會需要發起成立的社會組織,如各類行業的女性組織、大學的女性研究型組織、聯誼性女性社團、女性新媒體以及廣碧關愛兒童中心和揚愛這類服務類組織,然而這些組織在發展過程中優勢和不足并存[1]。

(一)理念和使命鮮明,但缺乏社會政策的倡導平臺

社會組織的理念是其凝聚人、財、物的核心,因此運轉良好的社會組織一般都有著鮮明的理念。比如揚愛特殊孩子家長俱樂部的使命就是“提升家長照顧孩子的能力,搭建特殊孩子家長支持幫助的平臺,促進公眾對特殊需要孩子的接受和關注程度,改善公眾態度”,這個鮮明的理念使揚愛的項目設計都有了重心,并能夠在專業化發展的方向上逐步提升。

與此同時,這類組織目前缺乏社會政策倡導的平臺,從而局限了這些良好的理念在更大的范圍內惠及有需要的婦女兒童。而從社會效益來說,如果社會組織在理念成熟之后能夠通過社會政策倡導平臺影響政策的制定和修訂,則能更好地發揮社會組織促進社會發展的作用。2011年,廣東由一例引起關注的虐待兒童事件而成立的廣碧關愛兒童中心,也希望通過自身的行動推動政府在兒童虐待方面的立法,對兒童虐待進行明確的界定和取證、保護方面的規定,但是這些都需要政策倡導方面的平臺才能達成。

(二)服務專業化,但服務對象有限

社會組織多針對某個社會問題或者某個人群的需要開展工作,服務專業化是該類組織的創新之本,立足之根。目前發展比較成功的社會機構都是長期致力于某一專業領域的服務開發和提供,在實踐中不斷探索、積累和改進。

從上世紀80年代開始,廣州慧靈致力于智障兒童的教育、康復和托養服務,目前已經形成了研究、教學、服務、資金募集、對外交流學習方面相互促進的良性機制。北京啟智學校的職能部門,按照學生的年齡和服務內容劃分為康復訓練部(0~7歲)、特殊教育部(7~16歲)、職業訓練部(16歲以上)、治療部、護理部、托養部和科研部等部門,從而可以根據服務對象的需要提供專業化的服務。

這種專業化的服務為大陸社會組織的發展提供了可持續發展的潛力,使這類機構可以通過實踐的積累,逐步形成核心的服務理念,成熟的服務產品,穩定的顧客群體,良好的專業口碑,并開始出現品牌效應的雛形,比如自閉癥方面的星星雨、揚愛等服務型組織。以上情況表明,大陸部分社會組織已經從草創期進入成長期,這時期的機構將有可能進入成長的加速期,得到社會更多的接納和支持,從而更有能力為目標群體提供專業的服務。

這些機構的專業服務為改善特定婦女兒童的生活質量提供了有力的支持,特別是在兒童早期干預這個體制內支持的薄弱環節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使自閉癥、唐氏寶寶這些兒童融入社會生活的程度大為提高。與此同時,社會組織在大陸屬于新生事物,婦女兒童領域的社會組織數量有限,因為資金、場地和人才方面的不足,這些社會組織一般都規模小,服務對象數量有限,而且因為社會上逐利觀念濃厚,對社會組織的社會體制處于控制型開始改革松動,但支持型遠未建立的階段,因此社會組織在這種環境下也很難快速成長。在這種情況下,如何通過建立支持型的理念和體制來扶持已有社會組織的發展,培育新的社會組織的成長就成為一個重要的問題。

(三)創新能力強,但因公信力不足而整合資源困難

正如經濟領域的改革需要各種形式的經濟組織的發展,社會領域的改革也需要各種類型的社會組織的發展。社會組織在類型、體制、服務方式等方面的變革將為社會領域帶來強大的創新力。因為每個社會組織都是獨立的法人,有著獨立決策和執行能力,因此可以更好地根據其接觸到的社會需要進行項目設計和創新,具有創新能力強的優勢。

公信力不足導致社會組織整合社會資源困難,而且因為信任的缺乏,一些基金會在給予大陸社會組織資助時,往往提出比國際標準更為嚴格的限定,比如說蓋茨基金會在支持一些社會組織每年6萬元的艾滋病干預項目時,就不允許在其中開支人員工資和行政管理費用,大陸的非公募基金會在資助項目時也多要求將所有的項目經費用到受益者身上,這樣一些要求往往以義正詞嚴的姿態出現,但是卻并不符合社會組織的發展情況。因為,這樣的要求就意味著社會組織要用原有的經費配備相應的人員和經費進行配套運行,這對于已經有一定規模和形成氣候的社會組織可以做到,但是對于艱難成長的社會組織來說無異于雪上加霜。

四、臺灣經驗對大陸的啟示

臺灣女性組織在政治解嚴前開始醞釀起步,政治解嚴之后得到快速發展并逐步形成和當局合作的局面,女性組織在面對多元社會議題時的主動性、創新性和靈活性得到發揮,相關社會群體互助和利他主義精神得到發展;同時通過社會倡導和到立法委的倡導,使女性組織在一線發現的問題能夠有理、有力、有節地表達和向上傳達,使當局和社會之間建立了眾多的聯系和疏通管道,避免了社會問題的積壓。

經濟改革、社會改革和政治改革之間有著密切的聯系,在大陸的路徑是從經濟改革起步,社會改革初期是[2]以配合經濟改革為原則,一步步調整,近年則開始將社會改革從經濟改革的附屬地位提上了獨立的議程??梢灶A見,社會改革的開啟會推動政治體制逐步做出調整,并在這個探索過程中使各方逐步達成共識,形成適合大陸的政治體制。從長遠看,這是一個朝向經濟、社會、政治良性互動的過程。在這個發展過程中,從臺灣經驗可以獲得一些啟示。

(一)建立對社會組織的支持性政策環境

大陸目前的現狀是控制性的政策環境已經開始松動,但支持性的政策環境遠未建立的階段。雙重登記管理制度、稅收優惠、社會募捐等方面的相關條例需要改變。

(二)社會組織的理念和使命需要來自創辦者自下而上的激發

在大陸目前的大轉型環境下,社會中存在很多問題,需要建立更多自下而上的溝通管道,創辦者作為社會中的一員所經歷或接觸的社會問題不少,其深刻觸動之處則往往有可能成為其創辦社會組織的動力和力量,并通過社會組織的理念和使命進行表達,這是社會組織發展的良好起步。是否有鮮明的理念和使命是影響社會組織發展的關鍵因素之一。從一般的規律來說,其理念和使命表達了組織對公平和正義的追求。

(三)政府與社會組織合作共同改善社會問題

在合作之前,政府具有自上而下的全局優勢,社會組織的理念和使命是否具備自下而上的地氣是最重要的因素,兩者的合作可以共同指向如何改善社會問題,雙方不是領導與被領導的關系,也不是競爭關系。

(四)打通社會組織的政策倡導渠道

社會組織的政策倡導是自下而上,有理、有利、有節發聲的一種形式,有利于社會改革吸納自下而上的意見和力量,在人大代表和體制內溝通的格局下,應增加對社會新生力量的吸納能力。

注 釋

①本歷史脈絡主要根據參考文獻中提到的《臺灣婦女解放運動史》梳理而成。

②有關兩個女性組織的信息分別來自對理事長、主任和核心成員的訪談。

③2011年人民網:http://legal.people.com.cn/GB/18850

2/15987734.html.

④每人每年200臺幣左右,相當于人民幣50元左右。

參考文獻

[1]方英.婦聯樞紐型組織建設[J].學會,2012(5):18-24.

[2]劉麗雯.2006非營利組織協調合作的社會福利服務[M].臺北:雙葉書廊有限公司,2006.

[3]王雅各.臺灣婦女解放運動史[M].臺北:巨流圖書有限公司,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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