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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庫全書總目》明別集提要訂誤十則

2016-05-15 07:29何宗美
華中學術 2016年4期
關鍵詞:四庫全書總目上海古籍出版社明史

何宗美

(西南大學文學院,重慶,400715)

古代文學文獻研究

《四庫全書總目》明別集提要訂誤十則

何宗美

(西南大學文學院,重慶,400715)

將刻《瓊臺吟稿》的蔣云漢誤為蔣冕,貶斥丘濬“相業無可稱”與史實不符?!督非鹞募啡木矶`為四十四卷,照搬《續文獻通考》,故與庫書相參差;又謂“次十四卷為詩”,而集中僅五卷為詩,根本未核原書?!稏|園文集》提要“乾隆初”誤為“康熙初”,“英梁”誤為“梁英”?!稇崖刺眉诽嵋^“舊版已毀”,亦非事實?!肚逑濉穾鞎d“奏議”共十八篇,提要誤曰“共五十九篇”,不明一疏之中可奏數事或十數事如《會議》一篇奏二十八事,而強謂與“前后陳請百余事”不合。吳與弼字子傳誤為子傅,沿用《續文獻通考》而未據原始文獻以考訂;又將“講學之功,備見于日錄”之“日錄”在另一處誤為“目錄一卷”,望文生義雖在館臣而有所不免。如此等等,不一而足,在丘濬《重編瓊臺稿》提要到周瑛《翠渠摘稿》提要中比比皆是,幾乎篇篇有誤,將《四庫全書總目》種種問題暴露無遺。

四庫全書總目;明別集提要;謬誤

筆者近以明人別集提要為中心專力考證《四庫全書總目》,發現這些出自館臣之手的“杰作”幾乎篇篇有誤,甚至低級錯誤或硬傷也比比皆是。全面考證《總目》的目的,并不是否定它的應有價值,而是使它更加完善?,F略舉若干為例,以請正于方家。

一、 丘濬《重編瓊臺稿》二十四卷(副都御史黃登賢家藏本)

(一) 其文集世不一本。初其門人蔣冕等刻其詩曰《吟稿》,續又裒其記序表奏曰《類稿》。嘉靖中,鄭廷鵠合二稿所載,益以所得寫本,釐為十二卷,名曰《會稿》。天啟初,其裔孫爾榖遴《類稿》十之二,增《會稿》十之三,并《吟稿》合刻,曰《重編會稿》,即此本也。[1]

按,這段文字直接抄錄《續文獻通考》卷一九一“丘濬《重編瓊臺會稿》二十四卷”條,《通考》曰:“濬集不一本。其門人蔣冕等刻其詩曰《吟稿》,續又裒其記序表奏曰《類稿》。嘉靖中,鄭廷鵠合二稿所載,益以所得寫本,為十二卷,名曰《會稿》。天啟初,其裔孫爾榖遴《類稿》十之二,增《會稿》十之三,并《吟稿》合刻曰《重編會稿》,即此本也?!盵2]據李東陽《瓊臺吟稿序》云:“禮部尚書瓊臺先生丘公蚤能詩,信口縱筆,若不經意,而思味雋永,援據賅博。平生所得近萬篇,往往為好事者取去。晩乃掇其存者,分類為編,殆二十之一而已。東陽在翰林,從公久。近見其所編者,如探寶藏,入武庫,心悸目眩,應接不暇,蓋于此得大觀焉?!盵3]此言《吟稿》編者乃丘濬本人。又據《明別集版本志》,今國家圖書館、上海圖書館藏弘治五年(1492)蔣云漢刻本而非蔣冕刻本,該本卷五、卷十鐫“弘治三年春三月望日男敦編次,學生傅佐錄刊”,弘治五年魏瀚《跋瓊臺吟稿后》載:“瓊山丘先生以是集寄瀚,謂瀚同年且嘗學詩,俾識數語藏之。偶為同寅蔣方伯(名云漢,巴縣人,天順丁丑進士)所見,嘆曰:‘此希世之音也,烏可秘玩以自資!’遂命工梓行之,因俾識其后?!盵4]蔣云漢見載于《四川通志》,籍巴縣,天順元年(1457)丁丑科進士,官至布政使[5]。蔣冕字敬之,全州人,成化二十三年(1487)進士,官至首輔[6]。知蔣云漢與蔣冕不為一人,刻《瓊臺吟稿》者非蔣冕而為蔣云漢甚明。程敏政《丘先生文集序》載:“先生門人翰林吉士蔣君冕及其嗣子太學生敦,輯先生平日詩文為若干卷,間奉以視走請序?!盵7]據此,蔣冕與丘敦所輯者為包括詩、文在內的《瓊臺類稿》。今國家圖書館所藏弘治刻《瓊臺類稿》七十卷本,前有程敏《瓊臺丘先生文集序》、何喬新《瓊臺類稿序》[8],亦證程序所指是《類稿》而非《吟稿》?!锻肌?、《總目》所云皆失之確。

另,何喬新《瓊臺類稿序》載:“禮部尚書掌詹事府事瓊臺丘先生,出其平生所作詩文,曰《瓊臺類稿》者,屬予校閱而定其可傳者。予讀之,數月而后畢,因定其灼然可傳者,凡若干卷。適都憲吳興閔公,出鎮兩廣,見之嘆曰:‘此名世之文也,當為刻之以傳于天下后世?!壬驅儆栊蛑??!盵9]閔公即閔珪。結合程序,知《瓊臺類稿》初由蔣冕、丘敦編輯,再由何喬新校定,刻者則閔珪?!锻肌?、《總目》敘之未詳,此可補充。

(二) 濬相業無可稱,其立朝與葉盛不相能,又與莊昶相惡,具載《明史》盛、昶二人《傳》中。其嗾御醫劉文泰陷王恕一事,雖其妻亦知其非,具載《明史》恕傳。講學家以其力崇朱子,曲相回護,迄不能與公論爭也。其兩廣平賊之策,言之鑿鑿,然韓雍力駁其說,竟奏蕩平,具載《明史·雍傳》中。則其好論天下事,亦不過恃其博辨,非有實濟。然記誦淹洽,冠絕一時。故其文章爾雅,終勝于游談無根者流。在有明一代,亦不得不置諸作者之列焉。[10]

按,《總目》對丘濬的上述評價雖據于史但明顯與史載不符?!跋鄻I無可稱”貶斥丘濬居相毫無作為,史載并非如此?!睹魇贰繁緜髟疲骸耙浴堆芰x補》所載皆可見之行事,請摘其要者奏聞,下內閣議行之。帝報可?!庇州d:“因列時弊二十二事。帝納之?!本砟┵澱Z又曰:“徐溥以寬厚著,丘濬以博綜聞。觀其指事陳言,懇懇焉為憂盛危明之計,可謂勤矣?!盵11]事實說明丘濬為相是有一些重要建樹的,并非像《總目》所說的“無可稱”?!兜铋w詞林記》載丘濬對孝宗及弘治中興所起的重要作用時說:“其后,上日英明,頗遠近習,而信聽內閣,亦濬有以啟之也?!盵12]凌迪知《國朝名世類苑》稱丘濬“中興賢輔”[13],可見“相業無可稱”之說難成公論。再如“與葉盛不相能”的說法,既為“不相能”,則并非丘濬單方的問題?!睹魇贰份d:“盛與總兵官顏彪破賊寨七百余所。彪頗濫殺,謗者遂以咎盛……初,編修邱濬與盛不相能。大學士李賢入濬言,及是草雍敕曰:‘無若葉盛之殺降也?!⒉恢帽??!盵14]就事論事,葉盛以平賊被謗“濫殺”之責,丘濬的說法并非毫無根據。至于“與莊昶相惡”,《明史》載丘濬語曰“率天下士背朝廷者,昶也”[15],由此可知他們的沖突當由思想分歧所致。丘濬進平兩廣之策事,《總目》不提濬本傳“奏記大學士李賢,指陳形勢,纚纚數千言。賢善其計,聞之帝,命錄示總兵趙輔、巡撫都御史韓雍。雍等破賊,雖不盡用其策,而濬以此名重公卿間”的記載[16],而引據《韓雍傳》也是斷章取義而已。因為在韓雍本傳,史家重點是體現韓雍的才能而不能喧賓奪主,但盡管如此,據此傳所載,朝廷在平定兩廣之亂時,第一步采用的便是丘濬的方略,韓雍只是在丘濬的基礎上進行調整而取得了最終勝利。所以,丘濬本傳中說“雖不盡用其策”,“不盡用”不是不用,而是在采用的基礎上有所變動和改進。館臣忽略這些客觀的事實而否定丘濬平亂之策的應有作用顯然是一種主觀偏誤。

特別是“嗾御醫劉文泰陷王恕一事,雖其妻亦知其非”的說法,與《明史》所載有明顯出入?!锻跛鳌份d丘、王二人結怨前因后果較詳,現錄如下:

是時劉吉已罷,而丘濬入閣,亦與恕不相能。初,濬以禮部尚書掌詹事,與恕同為太子太保。恕長六卿,位濬上。及濬入閣,恕以吏部弗讓也,濬由是不悅。恕考察天下庶官,已黜而濬調旨留之者九十余人。恕屢爭不能得,因力求罷,不許。太醫院判劉文泰者,故往來濬家以求遷官,為恕所沮,銜恕甚。恕里居日,嘗屬人作傳,鏤板以行。濬謂其沽直謗君,上聞罪且不小。文泰心動,乃自為奏章,示除名都御史吳禎潤色之。訐恕變亂選法……廷論以是不直濬。及濬卒,文泰往吊,濬妻叱之出曰:“以若故,使相公齮王公,負不義名,何吊為?”[17]

上述記載可以歸納為幾點:第一,丘濬與王恕結怨,亦為“不相能”而起,最初是王恕以官尊看不起入閣的丘濬,使濬“不悅”,其起因本不只在丘濬一方;第二,王恕主持吏部,以剛正清嚴著稱,但史載弘治六年(1493)吏部一次性罷黜官員與雜職達近三千人,未免過于苛猛,這樣做必使朝廷用人一時出現過大缺口而不利于國家機器的正常運轉,故作為輔臣的丘濬“調旨留之者九十余人”,亦自有道理,沖突反映的是其人才觀、吏治觀與王恕相左而已,并非私情;第三,丘濬牽涉到劉文泰奏劾王恕一事,《明史》云“濬謂其沽直謗君,上聞罪且不小。文泰心動,乃自為奏章”,特別用到一個“自”字,并明載為之潤色者為吳禎,而在《丘濬傳》中史家載“恕疑文泰受濬指,而言者嘩然言疏稿出濬手”[18],一經對讀,顯然“疏稿出濬手”的說法便被《明史》所否定,而“疑”的使用也明顯體現了史家的謹慎態度,也就是說《明史》中并沒有像《總目》所說的“嗾御醫劉文泰陷王恕”的傾向性記載;第四,丘濬妻斥責劉文泰的原話意思是說“因為你的緣故,使相公與王公相傾軋,背負了不義之名”,這只能理解為濬妻耿耿于懷的是劉文泰奏劾王恕一事讓丘濬被動卷入其中,如果是丘濬主動嗾使劉文泰所為,濬妻豈有責斥他人之理?顯然,按《明史》所載是得不出《總目》“雖其妻亦知其非”之結論的。

四庫館臣借撰《重編瓊臺會稿》提要之機,對丘濬的思想、人品和政治作為一概貶斥,其法一是把凡是記載丘濬的負面性內容集中起來而正面記載和評價則刪削不言,二是無論正面、負面的內容都主觀地向貶斥丘濬的思想傾向作闡釋。比較起來,《明史》雖謂丘濬“顧性褊隘”,但又說“嘗以寬大啟上心,忠厚變士習”;雖謂“議論好矯激,聞者驚愕”,但又稱其“廉介”。這說明,從氣性上講丘濬不免有些小氣,又好激辯,爭強好勝,語不讓人,但從品德上講他是寬厚仁愛、忠直廉潔的。前者是小,雖圣賢在所能免;后者是大,乃君子必持之德??梢哉f,《明史》對丘濬的記載是注重客觀性的,對丘濬人品、人格的把握也是較為準確的。所以,我們在《丘濬傳》及相關記載中,能看到一個在朝中復雜的官場人際關系中不免屢屢發生些爭持、出現些差錯的似乎并不太完美的活生生的角色,更能看到一個嗜學博聞、精熟典制、寬厚持正、廉介勤勉并致力于啟上心、謀善政、變士心、正文體的朝中名臣。相反,《總目》則通過歪曲事實歪曲了丘濬的形象,究其原因一是丘濬一生持華夷之變的思想為代表清代官方思想的四庫館臣所不容,這一點提要中沒有明言;二是“講學家以其力崇朱子,曲相回護”即丘濬受到后來講學家的推崇,而清朝對講學、結社持反對和禁止態度,因其易形成社會勢力和思想力量而動搖其統治,所以在《總目》中凡講學家、結社者推崇的,館臣則必貶斥之,這一點提要中有明顯透露。

二、 何喬新《椒邱文集》四十四卷(兩江總督采進本)

是集前三卷為策略,蓋科舉之學;次五卷為史論;次十二卷為雜文;次十四卷為詩;次六卷為碑、誄;次三卷為奏議?!锻饧芬痪?,則往來贈答之文,為婺源余瑩所編輯。[19]

按,文淵閣庫書《椒丘文集》提要曰:“《椒丘文集》三十四卷,明何喬新撰?!盵20]核之,亦為三十四卷,而非四十四卷,《總目》之說有誤?!稓J定續通志》(卷一六二)、《欽定續文獻通考》(卷一九一)皆載《椒丘文集》四十四卷,或為《總目》所本?!肚ы曁脮俊?卷一九)載《椒丘文集》三十二卷、附錄一卷。據《明別集版本志》,今傳世有明嘉靖元年(1522)刻本《椒丘文集》三十四卷、《外集》一卷,藏于中科院圖書館等地。另有清康熙三十三年刻本《文肅公文集》三十四卷、《外集》一卷,哈爾濱師范大學圖書館、江西圖書館、溫州圖書館皆有藏[21]。這說明三十四卷本是明清時期流傳的主要版本。

《總目》對《椒丘文集》諸卷文體類別的敘述亦與文淵閣庫書的實際情況不一致。具言之,卷一至三為“策府十科摘要”,非《總目》所謂“策略”;卷四至八為“史論”,卷九至二十為“序”、“記”、“賦”、“書”等即《總目》所謂“雜文”,此大體無異。卷二十一至二十五為“詩”,共五卷,與“次十四卷為詩”有較大出入,《總目》之說有誤。卷二十六至三十一為“哀辭”、“祭文”、“廟碑”、“神道碑”、“墓志銘”、“墓表”,《總目》所敘文類亦欠完備。卷三十二至三十四為“奏議集略”,無誤。舒芬《椒丘文集序》云:“《椒丘文集》凡三十四卷:為策府者三卷,為史論者五卷,為奏議者三卷,為序記、碑銘、詩賦、書簡、題跋者二十三卷?!盵22]此與文淵閣庫書實際內容相符。又,《椒丘外集》收錄像贊、傳記、神道碑、贈送序及詩、祭文等,不惟“往來贈答之文”。據嘉靖元年刻本,《外集》的編輯者是余罃(字君器)[23],而非《總目》所謂“余瑩”,為一字之誤。

三、 鄭紀《東園文集》十三卷《續編》一卷(福建巡撫采進本)

是集前四卷為經筵講章及奏議,后九卷為雜文?!独m編》一卷,凡文二十一篇,則國朝康熙初其九世孫梁英等所續輯也。紀入翰林后,歸臥屏山,讀書二十余年。生平為文,無構思,無易稿。為人假去,亦不復問。門人吳濂稱其文甚類老泉。其氣昌,其思深,其辭正而不阿,其辨博而不雜。今觀集內所載諸奏疏,皆愷摯詳明,切中時政,諸體文亦多屬有關世教之言?!独m編》內有《歸田咨目》十條,皆兢兢以禮法自持。蓋其人品端謹,亦有足重者焉。[24]

按,文淵閣庫書《東園文集》卷首提要曰:“《東園文集》十三卷,《附錄》一卷?!盵25]翻檢該集,與此相符。十三卷中,卷一為“經筵講章”,卷二至四為“奏議”,卷五、六為“記”,卷七至九為“序”,卷十為“書”,卷十一為“題跋”、“說”、“贊”,卷十二為“銘類”、“行狀”、“傳”,卷十三為“祝文”、“上梁文”、“祭文”、“雜著”。其中,《歸田咨目》十條見于卷十三“雜著”,非如《總目》所言?!陡戒洝贰懊珨⑹觥?,輯《仙游志》、《遺事》等有關鄭紀生平事跡之文二十一則,即《總目》所謂“《續編》一卷,凡文二十一篇”,說明《附錄》、《續編》名雖不一,實則無別。據《明別集版本志》,今傳世者有明刻本《東園鄭先生文集》、《續編》十三卷、《附錄》一卷,藏天津圖書館[26],則《續編》、《附錄》各不相同。

《東園文集》卷末附鄭英梁《東園文集跋》,署曰“乾隆戊午九世孫英梁謹識”[27]。知《總目》“康熙初”為“乾隆初”(戊午為乾隆三年)之誤,“梁英”為“英梁”之誤。

四、 李東陽《懷麓堂集》一百卷(兵部侍郎紀昀家藏本)

其集舊版已毀,此本為國朝康熙壬戌茶陵州學正廖方達所???,凡詩稿二十卷,文稿三十卷,詩后稿十卷,文后稿三十卷。又雜稿十卷,曰《南行稿》,曰《北上錄》,曰《經筵講讀》,曰《東祀錄》,曰《集句錄》,曰《哭子錄》,曰《求退錄》,凡七種,其詩后稿本十卷,張鴻烈跋作二十卷,筆誤也。前有正德丙子楊一清序及東陽自序。然自序為《擬古樂府》作,不為全集作,后人移弁全集耳。[28]

按,據《明別集版本志》,李東陽《懷麓堂集》今尚有明刻本存世,中科院圖書館、上海圖書館就藏有正德十一年(1516)熊桂刻本。該本包括《懷麓堂詩稿》二十卷、《文稿》三十卷、《詩后稿》十卷、《文后稿》三十卷、《南行稿》一卷、《北上錄》一卷、《經筵講讀》一卷、《東祀錄》一卷、《集句錄》一卷、《集句后錄》一卷、《哭子錄》一卷、《求退錄》三卷,共102卷[29]。除雜稿比四庫采用的康熙廖方達刻本多出二卷外,余皆一致。由此看來,《總目》所謂“其集舊版已毀”的說法是不合事實的。

康熙廖方達刻本今亦傳。該本刻于康熙二十年辛酉而不是《總目》說的康熙二十一年壬戌;收有韓世琦《重刻懷麓堂全集序》、蔣永修《懷麓堂稿序》和廖方達《重募刊懷麓文集疏》,并無《總目》所說的“楊一清序及東陽自序”[30]。另,今據《四庫全書》文淵閣庫書《懷麓堂集》,該集前有正德十一年(丙子)楊一清序,末附正德十三年(戊寅,1518)靳貴后序。此亦與《總目》所敘不同。庫書包括《詩稿》、《文稿》、《詩后稿》、《文后稿》、《文續稿》五個部分共100卷,其中《南行稿》等收入《文續稿》中,而不叫《雜稿》,與《總目》亦異。卷數《南行稿》二卷、《北上錄》二卷、《經筵講章》一卷、《東祀錄》一卷、《集句錄》一卷、《哭子錄》一卷、《求退錄》二卷,與正德刻本分卷有些區別。

《總目》原文據今考當改為:“其集有明正德熊桂刻本。此本為國朝康熙辛酉茶陵州學正廖方達所???,凡詩稿二十卷,文稿三十卷,詩后稿十卷,文后稿三十卷,文續稿十卷,曰《南行稿》,曰《北上錄》,曰《經筵講章》,曰《東祀錄》,曰《集句錄》,曰《哭子錄》,曰《求退錄》,凡七種,其詩后稿本十卷,張鴻烈跋作二十卷,筆誤也。前原有正德丙子楊一清序及東陽自序,然自序為《擬古樂府》作,不為全集作,后人移弁全集耳,今刪除不錄。末附正德戊寅靳貴后序?!比绱藙t無誤,且與庫本書相符。

五、 倪岳《清溪漫稿》二十四卷(浙江汪汝瑮家藏本)

(一) 岳字舜咨,錢塘人,徙居上元,南京禮部尚書謙之子也。登天順甲申進士,官至吏部尚書。謚文毅。事跡具《明史》本傳。[31]

按,《明史》卷一八三《倪岳傳》載:“倪岳,字舜咨,上元人?!盵32]《殿閣詞林記》(卷五)、《今獻備遺》(卷三十四)、《禮部志稿》(卷五三)、《佩文齋書畫譜》(卷四二)、《六藝之一錄》(卷三六六)等皆作“上元人”,且未載“徙居上元”之說。據《續文獻通考》載:“岳字舜咨,錢塘人,徙居上元,南京禮部尚書謙之子。天順進士,官至吏部尚書,謚文毅?!盵33]知《總目》相關文字實據此抄錄而成。又,《御定淵鑒類函》引《吾學編》亦謂:“倪岳字舜咨,錢塘人,徙上元?!盵34]那么,倪岳究竟是上元人還是錢塘人呢?或者說是何時由錢塘“徙居上元”的呢?王鏊《太子少保吏部尚書贈榮祿大夫少保謚文毅倪公行狀》恰有載:“倪世家浙之錢塘,國初以閭右徙京師,故今為應天上元人?!盵35]吳寬《倪文毅公家傳》載之更詳:“公諱岳,字舜咨,姓倪氏。其先從宋南渡,家于錢塘。國初,詔徙江浙諸省民實京師,公之高祖啟在徙中,故今為上元人?!盵36]由此可知,倪氏早在明初洪武時自岳之高祖啟就已徙居上元,到岳之時已經五世。這樣來看,像《總目》把倪岳說成“錢塘人,徙居上元”就不妥了,因為徙居上元的是他的高祖而非他本人。正確的說法當為“上元人”,或“其先為錢塘人,明初徙居上元”。四庫館臣在《倪文僖集》的提要中說倪岳之父謙為“上元人”[37],聯系起來更容易造成誤會,讓人覺得似乎是到了倪岳才由錢塘徙居上元。而在倪謙《朝鮮紀事》提要中,則說謙“錢塘人,徙上元”[38],若與《青溪漫稿》提要對照看,又不知“徙上元”是謙還是岳,館臣自己也未弄清楚,其實兩人都不是。另外,《明詩綜》載倪謙“錢塘人,徙上元”[39],倪岳“由錢塘徙上元”[40],亦屬缺失考證之說,理當糾正。

(二)史稱其為禮部長貳時,禮文制度率待岳而決。論事未嘗茍同,前后陳請百余事,軍國弊政,剔抉無遺。疏出,人多傳錄之。今集中疏議共五十九篇,與所謂百余事者不合,疑刊集時已有所刪擇。然如《正祀典》、《陳災異》及《論西北用兵》諸奏,皆建白之最大者,已具在其中。[41]

按,《明史》本傳載:“至禮文制度率待岳而決……同列中,最推遜馬文升,然論事未嘗茍同。前后陳請百余事,軍國弊政剔抉無遺。疏出,人多傳錄之。論西北用兵害尤切?!盵42]《總目》中“論事未嘗茍同”前,尚有“同列中,最推遜馬文升”一語,是確指“論事”與馬文升“未嘗茍同”,刪除此語后與史載原義不免有所出入。

又,文淵閣庫書《青溪漫稿》卷一一至一四為“奏議”,其中卷一一依次為《禮儀一》、《祀典一》、《祀典二》、《祀典三》,卷一二依次為《災異二》、《災異》、《災異八》、《災異》、《又災異》、《災異十二》,卷一三依次為《朝覲三》、《止夷貢一》、《止番僧一》、《止給度一》、《科舉一》、《辭職疏一》、《辭職疏二》、《論西北備邊事宜狀一》,卷一四為《會議》,共計18篇,《總目》所謂“今集中共疏議共五十九篇”乃誤?!稙漠悺分T疏未見一、三、四、五、六、七、九、十、十一等篇,《朝覲》未見一、二兩篇,由此可知,《青溪漫稿》刊集時確有“刪擇”。館臣或未核照原集,故只能提出“疑”議,而未能定論。再者,所謂“陳請百余事”者,未必一定有疏議百余篇。一篇中疏奏諸事者,往往是常有的事。以卷一四《會議》為例,此奏包括“為災異陳言”、“推行圣學”、“豫節親藩”等二十八事[43],即為明證?!犊偰俊贰敖窦惺枳h共五十九篇,與所謂百余事者不合”之說,在理解上本身就是有問題的。另可補充的是,胡玉縉《四庫全書總目提要補正》引丁氏《藏書志》據正德本謂“此本目錄后有夾行注云:‘文毅倪公《青溪漫稿》,詩文七十八卷,講章奏議二十一卷,南畿提學莆田黃公刊二十四卷?!焙显疲骸啊短嵋吩疲骸c百余事不合’,殆未見目錄后之夾注耳?!盵44]幸正德本今仍傳世,藏南京圖書館[45],可核之。

六、 吳與弼《康齋文集》十二卷(江蘇周厚堉家藏本)

(一)弼字子傅,臨川人。天順元年,以忠國公石亨薦,征至京師,授左春坊左諭德,辭不就職,詔行人護送歸,事跡具《明史·儒林傳》。[46]

按,《明史》本傳載吳與弼“字子傳”[47],《明詩綜》(卷二七)、《佩文齋書畫譜》(卷四一)、《六藝之一錄》(卷三六四)皆同《明史》?!督瘾I備遺》(卷二六)、《明儒學案》(卷四)、《江西通志》(卷八一)、《續文獻通考》(卷一九一),皆作“子傅”,《總目》與之同?!队Y鑒類函》一引《吾學編》作“子傳”(卷一九四),一引《續文獻通考》作“子傅”(卷二八三)?!犊偰俊樊斨苯硬伞独m文獻通考》,該著“吳與弼《康齋文集》十二卷”條云:“與弼字子傅,臨川人。天順中,以薦授左春坊左諭德,辭不就,事跡具《明史·儒林傳》?!盵48]《總目》相關文字不過稍加增益而成??驾^早介紹吳與弼生平事跡的原始材料,一是吳與弼父執楊士奇所撰《國子司業吳先生墓志銘》,二是吳與弼門人婁諒所撰《康齋先生行狀》。前者載:“(吳溥)子與弼,字子傳,別號康齋。天順改元,以高士征至京,授左春坊左諭德,四上疏以疾辭不就,進封事十策,英宗嘉納之,遣行人王惟善送歸,行狀見后?!盵49]后者載:“諱與弼,字子傳,號康齋?!盵50]由此可知,吳與弼之字為“子傳”,而非“子傅”。

(二)其集初刻于撫州,凡四卷,歲久漫漶。此本乃崇禎壬申江南提學副使陳維新所刻。分為詩七卷,奏疏、書、雜著一卷,序一卷,記一卷,目錄一卷,跋、贊、銘、啟、墓志、墓表、祭文一卷。[51]

按,胡玉縉《四庫全書總目提要補正》:“丁氏《藏書志》有弘治刊本十二卷,附錄一卷。云:‘弘治七年,江浦吳泰守撫州,從其子得遺若干,遂刊于郡齋,陳維新所刻,實從此本出也?!盵52]弘治本今尚傳世,南京圖書館、重慶圖書館有藏,有吳泰序[53]。由此可知,撫州初刻本并非《總目》所說的“四卷”。該集明刻本除弘治本、崇禎本外,傳世者另有正德本、嘉靖本和萬歷本,分別藏于南京圖書館和美國普林斯頓大學圖書館等,皆為正文十二卷,附錄一卷[54]。崇禎本今藏中國社科院歷史所圖書館,有吳泰弘治七年序、徐岱嘉靖五年序、劉世節萬歷十八年序、陳懋德崇禎五年序[55],此四序在文淵閣庫書皆被刪,知庫本已非其本來面目。

上段文字還有一處明顯錯誤,即將“日錄”誤為“目錄”[56]?!犊谍S集》卷十一為“日錄”[57],“目錄一卷”當為“日錄一卷”明矣。文淵閣庫書提要亦作“日錄一卷”[58],《總目》本則提要下文已謂“講學之功,備見于日錄”。所以致誤者,當因館臣或謄錄者見原稿“日錄一卷”而想當然改成了“目錄一卷”,并沒有核以原書。

七、 程敏政《篁墩集》九十三卷(兩淮馬裕家藏本)

是集為敏政所自訂。據《千頃堂書目》,尚有外集十二卷,別集二卷,《行素稿》一卷,拾遺一卷,雜著一卷。今皆不在此編中,疑其本別行也。[59]

按,這段文字為直接抄錄《續文獻通考》而成。該著卷一九一“程敏政《篁墩集》九十三卷”條云:“是集為敏政所自訂,據黃虞稷《千頃堂書目》尚有《外集》十二卷、《別集》二卷、《行素稿》一卷、《拾遺》一卷、《雜著》一卷,今皆不在此編?!盵60]兩相對照,《總目》只加“疑其本別行也”數字,余皆雷同。李東陽序《篁墩文集》曰:“先生之文有《篁墩》諸稿,共百有余卷。沒之七年為正德丙寅,其門人輩摘而刻于徽州,名曰《篁墩文粹》,論者以為未盡其選。越明年丁卯,知府何君歆暨休寧知縣張九逵王鍇,征于其子錦衣千戶塤,得全稿焉,將并鋟諸梓以示來者,而塤請序于予?!盵61]《篁墩程先生文粹》二十五卷,刻于正德元年(1506),今有傳本。何韻刻《篁墩程先生文集》九十三卷、《拾遺》一卷,刊于正德二年(1507),今亦傳。兩種刻本皆刻于程敏政逝后。據林瀚《篁墩程先生文粹序》載:“(程敏政)所著舊稿甚富,其孤錦衣千兵壎□(按,原缺字)、公從子塏、族子曾類編之襲藏于家,無慮百余卷,愿壽之梓,未之能?!盵62]何韻所刻即是李東陽、林瀚都講到的“百余卷”舊稿,它曾由程敏政之子、從子、族子諸人“類編”,而非作者“自訂”?!鞍儆嗑怼鄙蟹浅堂粽白杂啞?,此后何韻所刻九十三卷本又怎能是“自訂”呢?所以,《續文獻通考》所謂“自訂”說是完全錯誤的,《總目》不辨而沿襲其說,錯亦在所難免。

(二)其集名曰“篁墩”者,考新安有黃墩,為晉新安太守黃積所居,子孫世宅于此,故以黃為名。自羅愿《新安志》、《朱子文集》所載皆同。敏政乃稱黃本“篁”字,因黃巢而改,遂稱曰篁墩,為之作記,且以自號,其說杜撰無稽。然名從主人,實為古義,今亦仍其舊稱焉。[63]

按,程敏政《篁墩書舍記》云:“考諸譜及郡志莫知墩之所以名者,近得一說云:黃墩之‘黃’本‘篁’字,以其地多產竹故名。至黃巢之亂,所過無噍類,獨以黃為己姓,凡州里山川以黃名者輒斂兵不犯。程之避地于此者,因更‘篁’為‘黃’,以求免禍,歲久而習焉。予獨嘅夫循吏忠臣賜第廟食之所,而污于僣亂之姓,七百余年卒無覺其非者,因大書‘篁墩’二字,掲諸故廬,且借重于作者一言,使后世知此地之獲復舊名自予始云?!盵64]《總目》謂程敏政改“黃”為“篁”,并“為之作記”即指此。館臣所據羅愿《新安志》,見該書卷三:“黃墩湖,在縣西南四十五里,闊二十余丈,長三百步,眾水所潴?!盵65]所據《朱子文集》者,原曰:“蓋新安、番陽、信安諸程,皆出梁鎮西將軍忠壯公靈洗,其家婺源者,又自歙之黃墩徙而來,譜牒具在。聞之先君子,忠壯公葬黃墩,其墓以石為封,今尚在也?!盵66]但這兩個依據不足證明程敏政之說為誤,第一個理由是羅愿《新安志》原本就講到“黃巢之亂”時人們避地于黃墩的史實:“黃墩地廣衍,黃巢之亂,中原衣冠避地者,相與保于此,及事定留居新安或稍散之傍郡?!盵67]這說明程敏政的說法或不無道理。另一理由是,早于羅愿《新安志》的樂史《太平寰宇記》、李昉《太平御覽》皆載“篁墩湖”而非“黃墩湖”[68],這也有利于支撐程敏政的說法。胡玉縉《四庫全書總目提要補正》引李東陽《篁墩賦》“新安之篁墩,以竹名,黃巢之亂,凡地名黃者輒不加兵,墩之人更篁為黃”數語[69],但李氏之說實當出于程,故不足為據,不如《太平寰宇記》諸書證之力也。

八、 莊昶《莊定山集》十卷(山東巡撫采進本)

昶字孔旸,江浦人。成化丙戌進士,官至南京禮部郎中。事跡具《明史》本傳。[70]

按,《明史》本傳載:“莊昶字孔旸,江浦人……乃復以為行人司副。俄遷南京吏部郎中,得風疾。明年乞身歸,部臣不為奏。又明年京察,尚書倪岳以老疾罷之。居二年卒,年六十三?!盵71]據此,昶官至南京吏部郎中,而非“禮部郎中”,《總目》有誤。項篤壽《今獻備遺》(卷二五)、黃宗羲《明儒學案》(卷四五)等皆載官至“南京吏部郎中”。錢謙益《列朝詩集小傳》謂“遷南驗封郎中”[72],“驗封司”屬吏部而非禮部。

九、 黃仲昭《未軒文集》十二卷、《補遺》二卷、《附錄》一卷(江蘇巡撫采進本)

(一)是集為其門人劉節所編,凡文六卷,詩五卷,詞一卷。而以碑文墓志銘附之。[73]

按,今傳世的嘉靖三十四年(1555)黃希白刻本《未軒文集》十二卷、附錄一卷,署“刑部右侍郎門人大庾劉節?!盵74]。王世貞《弇山堂別集》卷五八“刑部左右侍郎”載:“劉節,江西大庾人。由進士,(嘉靖)十一年任右,十二年閑住?!盵75]據《江西通志·人物志》,劉節為官止于刑部右侍郎,年八十卒于家[76]。由此知??段窜幬募肥庐斣趧⒐澕揖悠陂g。黃希白序云:“不肖深惟遏佚前光是懼,顧吏于嶺海未遑及也。比家居成之,謹輯匯為卷十二,募匠鋟梓,愧未盡其全云?!盵77]則“輯匯”即編輯之事原歸黃希白,劉節做的事情為“?!倍恰熬帯?。

又,雍正十三年(1735)黃邁琮《未軒文集補遺跋》曰:“爰謀于族從,就郡志中鈔取新増各傳及傳后論斷,出祠篋羨金付梓,附于原刻全集后,以廣其傳?!盵78]可知《補遺》二卷原為嘉靖黃希白輯、劉節校本所無,為后來清人黃邁琮編錄及“付梓”。今傳世者“明嘉靖三十四年黃希白刻清雍正十三年黃邁琮印本”,即為《四庫全書》采用本。

再者,今文淵閣庫本《未軒文集》,僅有正集十二卷,《補遺》二卷,“《附錄》一卷”則未見,所謂“而以碑文墓志銘附之”,毫無著落。

(二) 后懋與昶并以聚徒講學為事,而仲昭獨刻意紀述?!栋碎}通志》、《延平府志》、《邵武府志》、《南平縣志》、《興化府志》皆所編錄。[79]

按,黃邁琮《未軒文集補遺跋》謂:“家居著書自樂,當事者敬重公品行,以禮敦請修《八閩通志》,延平、邵武二《府志》,《南平縣志》。弘治改元,用薦起視學西江,再疏乞致仕,歸仍筑室下皋山中??な仃惞?,請偕翠渠周先生,修《興化府志》。公以總志讓周先生,而以人物志自任。列傳經鄉先輩編定者,悉仍其舊,詳識出某書,不欲掠美。間有缺者補之,未入傳者附之,各傳后系以論斷,皆公自出手筆?!盵80]據此,則《八閩通志》、《延平府志》、《邵武府志》、《南平縣志》四志為黃仲昭“所編錄”,《興化府志》則僅有《人物志》出自黃氏,主要成于周瑛號翠渠者?!犊偰俊匪?,與事實稍有出入。

一○、 周瑛《翠渠摘稿》七卷《補遺》一卷(福建巡撫采進本)

(一)鄭岳撰瑛傳,稱其文章渾成雅健,詩格調高古。瑛亦嘗作絕句云“老去歸平澹,時人或未知”,則其自命不在以繁音縟節務諧俗耳矣。朱彝尊《明詩綜》、鄭王臣《莆風清籟集》并載瑛《履霜操樂府》,其言怨而不怒,足正昌黎之失。此集中乃未收之,或近龍去取失當,誤佚之歟。[81]

按,鄭岳《周瑛傳》原謂“為文章渾深雅健,有根柢,詩格調高古”[82],《總目》“渾成”與此之“渾深”有一字之差?!洞淝濉肪砥摺逗闷妗吩唬骸捌缴院闷?,作字亦如之。老去歸平澹,時人應未知?!盵83]《總目》“或未知”原為“應未知”,“應”、“或”二字,不僅義有殊差,平仄也不一樣。整首詩的意思,周瑛說的是自己“作字”即書法藝術風格由“好奇”變而為“平?!?,這種變化往往不為人知。他另一首叫《學書》的詩描述了自己早期書法“好奇”的情態:“四十年來始學書,墨華長自滿衫裾??萏俅牫`火焚后,繡鐵棱層土蝕余。豪氣稍充成老健,中心才放轉粗疎。曹公去后朱公死,千載何人尋后車?!盵84]其中,“枯藤”幾句是對“好奇”之“奇”的具體寫照,由此看來,《總目》所謂“繁音縟節”云云,與作者的原意并不相干。朱彝尊《明詩綜》引林雨可語云:“先生奇語奇情,出之簡易。嘗自題稿云:‘老去歸平澹,時人或未知?!敒槎ㄔu?!盵85]可見,《總目》之說實源自朱彝尊,再溯其源頭則始于林雨可。另,“正昌黎之失”出自朱彝尊《明詩綜》引羅子應語,并朱、鄭二氏之論,《總目》交代未確?!睹髟娋C》載:“羅子應云:韓子《履霜操》,覺伯奇有怨怒之氣,未免害義。若翠渠作,一篇之內,吉甫惑于后妻之失,既不可掩,伯奇傷己自訟,不敢怨怒,而凱父母自省之意亦明。詞婉意切,足補韓子之失?!盵86]現引韓、周二詩以作對照,韓之《履霜操》曰:

父兮兒寒,母兮兒饑。兒罪當笞,逐兒何為?兒在中野,以宿以處。四無人聲,誰與兒語?兒寒何衣?兒饑何食?兒行于野,履霜以足。母生眾兒,有母憐之。獨無母憐,兒寧不悲?[87]

周之《履霜操》則曰:

羅子應評此二詩,褒周而貶韓,主要是本于倫理而言的,若基于文學,韓詩則毫無疑問更具審美感染力。以此言之,羅子應和四庫館臣所謂“韓子之失”或“昌黎之失”完全是不存在的,“補”、“正”之說恰恰是走了文學的歧途。

(二)末附說三篇,序一篇,詩十八首,共為一卷,乃康熙戊子其七世孫維鑣于家乘中鈔出,以補《摘稿》所遺者,然冠以鄭岳所撰傳。其八世孫成又于雍正壬子求得瑛自撰志銘,補錄于后,亦列于題跋之中,均乖編次之體。[89]

按,今文淵閣庫書卷八署“續編”二字[90],“說三篇,序一篇,詩十八首,共為一卷”即此卷也?!班嵲浪珎鳌?,今附于全卷末而非“冠”于首。國家圖書館藏《四庫全書》底本,為“明嘉靖七年馮馴刻清雍正十三年周成增修本”,并有雍正十三年(1735)周成題識[91],而雍正十三年為乙卯年,壬子則為雍正十年(1732)。另,文淵閣庫書未見“瑛自撰志銘”。

(三)張詡作陳獻章行狀,稱瑛為獻章門人,而成跋力辯其非。以二人之集考之,蓋始合而終睽者,詡與成之說皆各執其一偏?!睹魇贰と辶謧鳌芬喾Q瑛“始與獻章友,獻章之學主于靜,瑛不然之,謂學當以居敬為主”云。[92]

按,張詡所作《白沙先生行狀》見于《陳獻章集》附錄二[93],文中未見“瑛為獻章門人”之說。周瑛《送陳白沙歸南?!?其一)謂:“我知君最深,君知我亦至?!盵94]又,《題李氏義學》云:“白沙,予友也。二十年前,同在都下,瑛見其神清氣完,心地定疊,往往以其靜觀天下之動,竊以為古閉關人也?!盵95]前者寫的是作者與陳獻章“同在都下”的友誼,后者作于弘治四年辛亥(1491),時周瑛六十有二,陳獻章六十有四,已屬晚年。結合起來看,知周、陳二人的友情始終未曾裂變。至于出處有仕、隱之別,學亦有居敬、主靜之殊,但未如《總目》“始合終睽”之說也。

*本文為重慶市哲學社會科學領軍人才支持計劃項目、西南大學人文社科研究重大項目培育項目“《四庫全書總目》的重新整理及其文學批評的還原研究”【13XDSKZ003】階段性成果。

注釋:

[1] (清)紀昀,等:《欽定四庫全書總目》卷一七○,北京:中華書局,1997年,第2298頁。

[2] (清)張廷玉,等:《續文獻通考》卷一九一,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88年,第4306頁。

[3] (明)李東陽:《懷麓堂集》卷二七,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第290頁。

[4] 崔建英:《明別集版本志》,北京:中華書局,2006年,第685頁。

[5] (清)黃廷桂,等:《四川通志》卷八《人物志》、卷三四《選舉志》,文淵閣《四庫全書》本。

[6] (清)張廷玉,等:《明史》卷一九○《蔣冕傳》,北京:中華書局,2000年,第3357~3358頁。

[7] (明)程敏政:《篁墩文集》卷二九,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第513頁。

[8] 崔建英:《明別集版本志》,北京:中華書局,2006年,第685頁。

[9] (明)何喬新:《椒丘文集》卷九,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第141~142頁。

[10] (清)紀昀,等:《欽定四庫全書總目》卷一七○,北京:中華書局,1997年,第2298頁。

[11] (清)張廷玉,等:《明史》卷一八一,北京:中華書局,2000年,第3212頁。

[12] (明)廖道周:《殿閣詞林記》卷一六,文淵閣《四庫全書》本。

[13] (明)凌迪知:《國朝名世類苑》,李焯然:《丘濬評傳》,南京:南京大學出版社,2005年,第240頁。按,關于丘濬的歷史作為與貢獻可參看該著有關內容。

[14] (清)張廷玉,等:《明史》卷一七七《葉盛傳》,北京:中華書局,2000年,第3143頁。

[15] (清)張廷玉,等:《明史》卷一七九《莊昶傳》,北京:中華書局,2000年,第3164頁。

[16] (清)張廷玉,等:《明史》卷一八一,北京:中華書局,2000年,第3199頁。

[17] (清)張廷玉,等:《明史》卷一八二,北京:中華書局,2000年,第3218頁。

[18] (清)張廷玉,等:《明史》卷一八一,北京:中華書局,2000年,第3200頁。

[19] (清)紀昀,等:《欽定四庫全書總目》卷一七○,北京:中華書局,1997年,第2298頁。按,胡玉縉《四庫全書總目提要補正》有考,但僅曰:“丁氏似即《提要》本,而卷數不同,據所說,各與其所見本合,又非有字誤,俟考?!北本褐腥A書局,1964年,第1491頁。

[20] (明)何喬新:《椒丘文集》卷首,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第1頁。

[21] 崔建英:《明別集版本志》,北京:中華書局,2006年,第231頁。

[22] 崔建英:《明別集版本志》,北京:中華書局,2006年,第231頁。

[23] 崔建英:《明別集版本志》,北京:中華書局,2006年,第231頁。

[24] (清)紀昀,等:《欽定四庫全書總目》卷一七○,北京:中華書局,1997年,第2299頁。

[25] (明)鄭紀:《東園文集》卷首,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第730頁。

[26] 崔建英:《明別集版本志》,北京:中華書局,2006年,第777頁。

[27] (明)鄭紀:《東園文集》卷末,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第866頁。

[28] (清)紀昀,等:《欽定四庫全書總目》卷一七○,北京:中華書局,1997年,第2299頁。

[29] 崔建英:《明別集版本志》,北京:中華書局,2006年,第456頁。

[30] 崔建英:《明別集版本志》,北京:中華書局,2006年,第456頁。

[31] (清)紀昀,等:《欽定四庫全書總目》卷一七○,北京:中華書局,1997年,第2299~2300頁。

[32] (清)張廷玉,等:《明史》卷一八三《倪岳傳》,北京:中華書局,2000年,第3237頁。

[33] (清)張廷玉,等:《續文獻通考》卷一九一,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88年,第4306頁。

[34] (清)張英,等:《淵鑒類函》卷一九六,文淵閣《四庫全書》本。

[35] (明)王鏊:《震澤集》卷二五,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第388頁。

[36] (明)吳寬:《家藏集》卷五九,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第555頁。

[37] (明)倪謙:《倪文僖集》卷首,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第235頁。

[38] (清)紀昀,等:《欽定四庫全書總目》卷五三,北京:中華書局,1997年,第737頁。

[39] (清)朱彝尊:《明詩綜》卷二○,北京:中華書局,2007年,第1007頁。

[40] (清)朱彝尊:《明詩綜》卷二二,北京:中華書局,2007年,第1134頁。

[41] (清)紀昀,等:《欽定四庫全書總目》卷一七○,北京:中華書局,1997年,第2300頁。

[42] (清)張廷玉,等:《明史》卷一八三《倪岳傳》,北京:中華書局,2000年,第3238頁。

[43] 按,在第十二事“均平銓選”有闕文,但據殘存文字“附選之期”云云可知仍然講的是“銓選”的事,因此接下來的“湔滌過名”就應該是緊接著的第十三事?!肚嘞濉肪硪凰?,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第175頁。

[44] 胡玉縉:《四庫全書總目提要補正》卷五三,北京:中華書局,1964年,第1492頁。

[45] 崔建英:《明別集版本志》,北京:中華書局,2006年,第319頁。

[46] (清)紀昀,等:《欽定四庫全書總目》卷一七○,北京:中華書局,1997年,第2300頁。

[47] (清)張廷玉,等:《明史》卷二八二,北京:中華書局,2000年,第4839頁。

[48] (清)張廷玉,等:《續文獻通考》卷一九一,文淵閣《四庫全書》本。按,浙江古籍出版社1988年影印本則作“子傳”,見第4306頁。

[49] (明)徐纮:《明名臣琬琰錄》卷二三,文淵閣《四庫全書》本。

[50] (明)徐纮:《明名臣琬琰續錄》卷一○,文淵閣《四庫全書》本。

[51] (清)紀昀,等:《欽定四庫全書總目》卷一七○,北京:中華書局,1997年,第2300頁。

[52] 胡玉縉:《四庫全書總目提要補正》卷五三,北京:中華書局,1964年,第1492頁。

[53] 崔建英:《明別集版本志》,北京:中華書局,2006年,第293~294頁。

[54] 崔建英:《明別集版本志》,北京:中華書局,2006年,第294頁。

[55] 崔建英:《明別集版本志》,北京:中華書局,2006年,第294頁。

[56] 按,不僅中華書局整理本誤為“目錄”,浙本亦然(中華書局1965年,第1490頁)。

[57] (明)吳與弼:《康齋文集》卷一一,《青溪漫稿》外四種,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第566頁。

[58] (明)吳與弼:《康齋文集》卷首,《青溪漫稿》外四種,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第357頁。

[59] (清)紀昀,等:《欽定四庫全書總目》卷一七一,北京:中華書局,1997年,第2301頁。

[60] (清)張廷玉,等:《續文獻通考》卷一九一,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88年,第4307頁。

[61] (明)李東陽:《懷麓堂集》卷六四,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第667頁。

[62] 崔建英:《明別集版本志》,北京:中華書局,2006年,第302頁。

[63] (清)紀昀,等:《欽定四庫全書總目》卷一七一,北京:中華書局,1997年,第2302頁。

[64] (明)程敏政:《篁墩文集》卷一三,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第229~230頁。

[65] (宋)羅愿:《新安志》卷三,文淵閣《四庫全書》本。

[66] (宋)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九○《環溪翁程君墓表》,《朱子全書》第24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4174頁。

[67] (宋)羅愿:《新安志》卷三,文淵閣《四庫全書》本。

[68] 按,《太平寰宇記》卷一百四載:“篁墩湖,在縣西南四十五里?!薄短接[》卷六六載:“《歙縣圖經》曰,篁墩湖在縣西南?!?/p>

[69] 胡玉縉:《四庫全書總目提要補正》卷五四,北京:中華書局,1964年,第1493頁。

[70] (清)紀昀,等:《欽定四庫全書總目》卷一七一,北京:中華書局,1997年,第2302頁。

[71] (清)張廷玉,等:《明史》卷一七九《莊昶傳》,北京:中華書局,2000年,第3164頁。

[72] (清)錢謙益:《列朝詩集小傳》丙集“莊郎中昶”,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第266頁。

[73] (清)紀昀,等:《欽定四庫全書總目》卷一七一,北京:中華書局,1997年,第2302頁。

[74] 崔建英:《明別集版本志》,北京:中華書局,2006年,第536頁。

[75] (明)王世貞:《弇山堂別集》卷五八,北京:中華書局,1985年,第1088頁。

[76] (清)高其倬,等:《江西通志》卷九三,文淵閣《四庫全書》本。

[77] 崔建英:《明別集版本志》,北京:中華書局,2006年,第536頁。

[78] (明)黃仲昭:《未軒文集》卷末,《楓山集》外四種,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第623頁。

[79] (清)紀昀,等:《欽定四庫全書總目》卷一七一,北京:中華書局,1997年,第2302頁。

[80] (明)黃仲昭:《未軒文集》卷末,《楓山集》外四種,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第623頁。

[81] (清)紀昀,等:《欽定四庫全書總目》卷一七一,北京:中華書局,1997年,第2303頁。

[82] (明)周瑛:《翠渠摘稿》附錄,《楓風集》外四種,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第878頁。

[83] (明)周瑛:《翠渠摘稿》卷七,《楓風集》外四種,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第863頁。

[84] (明)周瑛:《翠渠摘稿》卷七,《楓風集》外四種,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第853頁。

[85] (清)朱彝尊:《明詩綜》卷二四,北京:中華書局,2006年,第1225頁。

[86] (清)朱彝尊:《明詩綜》卷二四,北京:中華書局,2006年,第1225頁。

[87] (唐)韓愈著、錢仲聯集釋:《韓昌黎詩系年集釋》卷一一《履霜操》,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第1164頁。

[88] (清)朱彝尊:《明詩綜》卷二四,北京:中華書局,2006年,第1225頁。

[89] (清)紀昀,等:《欽定四庫全書總目》卷一七一,北京:中華書局,1997年,第2303頁。

[90] (明)周瑛:《翠渠摘稿》卷八,《楓風集》外四種,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第872頁。

[91] 崔建英:《明別集版本志》,北京:中華書局,2006年,第730頁。

[92] (清)紀昀,等:《欽定四庫全書總目》卷一七一,北京:中華書局,1997年,第2303頁。

[93] (明) 陳獻章:《陳獻章集》,北京:中華書局,1987年,第868頁。

[94] (明)周瑛:《翠渠摘稿》卷六,《楓風集》外四種,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第831頁。

[95] (明)周瑛:《翠渠摘稿》卷八,《楓風集》外四種,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第79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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