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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人言可畏》中“善”的消逝

2016-07-30 00:29李寧李俊
博覽群書·教育 2016年5期
關鍵詞:消逝正義

李寧+李俊

摘 要:《人言可畏》作者察·高吉迪。該作品出版于1981年,曾被推選為1981年泰國最佳長篇小說,接著又于1982年獲得東盟文學獎。該作品影響巨大,同時也是作者突破泰國作品局限于現實主義框架的一部代表作。該作品寫法細膩,結構感強,通過發生在泰國一個偏遠小鎮的故事,細膩而深刻的揭露了小鎮人物的人性?!罢x”則在那樣的“人性”中漸漸消逝。

關鍵詞:《人言可畏》;正義;消逝

《人言可畏》又名《判決》。察·高吉迪的作品善于沖破傳統現實主義作品的條條框框,從一種新的角度來進行現實主義寫作,作者是泰國唯一一位曾兩次獲得東盟文學獎的人。

該長篇小說語言細膩,故事內容上雖沒有那么驚心動魄,但通篇文章線索明晰,節奏統一。文章基調低沉,給人的總體感覺是壓抑的,但小說通篇又給人一種波瀾起伏的感覺。小說開篇便指出“這是一個離奇的故事。是由一個青年與一個瘋癲寡婦共同生活引起的”,小說的焦點也就集中到了這兩個人身上。

故事講得是主人公法,其親生母親很早就去世了。法唯一的親人便是自己的父親。父親一直在本鎮的寺里干活,負責侍候和尚,并做些力氣活,沒有工錢,只負責父子倆的伙食。法的童年在寺中度過,法11歲那年寺里辦了學校,父親成了學校的正式工友,法也在學校讀到了4年級,接著法便出家做了沙彌,不久就以優異的成績考中了法師,法自己也始終以佛家“五戒”作為自己的生活準則。很多人都以為他會繼續在寺里深造成為大師,可是法因為擔心父親而決定還俗幫助父親,因此法也被稱為鎮里的模范青年。還俗后的法到南部當兵,回家后發現家里多了個女人,原來是父親的填房。后來父親去世了。法的生活也開始慢慢的轉變。法接替了父親的工作,照看寺廟、管理學校,一樣可以得到寺里提供的飯食,不同的是法還得照看自己的后母。法和順頌寡婦住在了一起,這也成為鎮上人的口實,捕風捉影的對兩人的關系進行編造。法為此而苦惱,白天只能借助工作來暫時忘卻煩惱,晚上則陷入深深的煩躁中,法也因此被鎮上的人疏離。一年后父親火花禮沒有一人來參加,法便學會了喝酒來麻痹自己,最終他成為一個“酒鬼”也因此失去了工作,最后也因酒而殞命。鎮上人捕風捉影而編造的流言,“德高望重”的校長的迫害,最終使得“模范青年”心中的善消失殆盡。其消逝之路主要有:

一、善的依托消失--父親去世,與順頌寡婦同住

法是鎮里的模范青年,是因為他從小就幫助父親照看寺廟,原本可以在寺里有一番大的作為,最終因為考慮到父親原本就孤身一人,工作量大,自己不能只考慮自己,每天在寺里悠閑自得,而不考慮父親,最終決定還俗。后來被抽中去南部當兵,其在當兵期間所有的補助都寄回家給了父親,因此父親也有錢到府城里見見世面,也才從府城帶回了女人順頌做填房。因為家里多了個女人,服兵役回家的法也不能和父親住了,法便搬到寺里的戲棚住。兩年后法的父親去世了,想到父親生前說的話,順頌精神不正常,如果不將她帶回來照顧,她不可能活下去。因此就搬回草棚,和順頌寡婦同住,好對其進行照顧。唯一的親人也不在了,還留下了一個精神不正常的寡婦。法的“善”從此失去了依托。

二、善到丑的轉折--父親火化禮,鎮上人借口缺席

自從父親死后,法接替了父親的工作,在學校當工友,專門在學校負責一些瑣事,如管理教室,澆花,收國旗等。另外還幫學校的老師做一些事,如幫校長的新家砌墻,幫學校老師買中午飯等,這些事法做得很開心,覺得有無工錢都無所謂,只要有住有吃,就足夠了。

但是這一切的美好,因為有了順頌寡婦而逐漸消逝。順頌因為有精神病,會無緣無故對寺里的和尚笑,在一次洗澡的時候還把自己的乳房露出來給學校老師看。在鎮長父親的葬禮上,把筒裙拉到腰上等,更有一次被捕風捉影的認為法和順頌寡婦在光天化日之下“做那種事”。就這樣法在鎮上人的心中的美好形象在一天天崩塌。法的父親死后一年多,法決定火化父親的遺體,讓父親早日轉世。法問校長要了自己存在他那的錢,買了各種火化要用的物品,并邀請鎮上的人來參加父親的葬禮,包括校長、鎮長等。到了火化那天,所有人都借口不來參加,唯一的參加者就是法和鎮里的搬尸工凱大伯,凱大伯也是唯一相信法和順頌寡婦是清白的人。這是鎮里最簡單、寒酸的火化禮。法因此而悲傷不已,當法和凱大伯坐在火化父親的火堆旁休息時,凱大伯知道法傷心,就讓法喝酒來緩解悲傷。正是從這次開始,法就體會到酒可以使自己忘記被鎮上人誤解、污蔑的不開心,晚上自己也不用為此而輾轉難眠。酒就慢慢的成為了法的必需品,法用酒來忘卻煩惱、幫助睡眠,法也通過喝酒找回了“自信”。而法的“善”也從此有了轉折。

三、善消逝的前奏--喝酒誤事,被學校辭職

“酒”一天天成為法不可缺少的東西,每天都在醉酒中入睡、工作。一天因為耽誤了學校開門的時間,學生跑到法的草棚叫法開門,正看到因為精神不正常而鉆到法的蚊帳里睡覺的順頌,學生看到一絲不掛的順頌和法睡在一個蚊帳里,這事很快便在學生中間傳開了。法也因為氣憤學生污蔑自己,失手用椰子打了學生的頭。法也因此在去凱大伯家喝酒回家的路上,被學生家長暴打,全身是傷,牙也掉了四顆。因為喝酒誤事,打學生,法對學校產生不良影響,最終被學校辭退。意味著法沒有了收入,也意味著法可以終日喝酒了。這是法“善”消逝的前奏。

四、善的消逝--工錢被騙

法的父親去世時,從學校得到一筆撫恤金,自己平常在學校做工友也是有固定收入的。這些錢,法全部都存在“德高望重”的校長那,因為考慮到存銀行還要進府城,存取不方便,放在自己的草棚里又不安全,校長就成了最合適的人選。每次存取,校長都會讓法簽字。當法被學校辭職,沒有了收入,一次到校長家“取”自己的工錢買酒時,校長卻說完全沒有這樣的事。法就在學校和鎮里和別人說校長騙了自己的5200銖,但是誰又會信一個“酒鬼”的話呢,誰又會相信“德高望重”的校長會騙法的那點錢呢。法鬧到了學校,最終因為耽誤學生上課,被關進了警察局。當天校長就去警察局要求放了法,因為他們曾經是同事,校長也不在乎這樣的“誣告”。最終法被要求向校長道歉而告終?;氐讲菖锏姆?,用借來的20銖讓寡婦幫自己買酒,這也是他喝的最后一瓶酒,當晚便吐血身亡。

五、結語

法的死,因為鎮里人的捕風捉影、胡編亂造,校長的貪污,鎮長的無作為,因為法“喝酒”等,但根源還是鎮里人的謠言,以訛傳訛。法是“善”的,無論在嗜酒前還是嗜酒后,嗜酒后的法總說自己要出家,要做大師,也會在清醒的時候痛恨自己的行為,乞求父親的救贖。最終卻敵不過那悠悠之口,法“善”的大廈最終轟然倒塌。

小說的主題是“正不勝邪”,校長依然德高望重,代表善的法的尸體也被當做新火化場的試驗品而火化。順頌寡婦也被送進精神病院。小鎮從此 “清凈”了,而“善”也真正被清除了。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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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李寧(1990-),男,云南曲靖,云南民族大學東南亞學院碩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泰語語言學、泰國文學。

李?。?992-),男,四川德陽,云南民族大學東南亞學院碩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泰國文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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