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關臺灣的幾個概念史話題

2016-09-13 06:36作者丨汪毅夫
臺聲 2016年5期
關鍵詞:國語普通話

作者丨汪毅夫

有關臺灣的幾個概念史話題

作者丨汪毅夫

“高山族”

1993年2月,我為寫作《臺灣“高山族”之名的商榷》(收拙著《臺灣社會與文化》,海峽文藝出版社1994 年9月版)向陳國強教授請益。承陳國強教授告知:“高山族這個名字,同新聞界的老前輩李純青有關系?!?/p>

陳國強教授是廈門大學人類學系著名學者,曾主持《高山族社會和歷史調查》(1958)研究計劃;李純青曾任臺盟總部副主席。

幾年以后,我在陳國強教授等人編寫的《高山族歷史研究》(中國人類學學會1999年編印,非版本書)讀到詳細說明。略謂:“新聞界老前輩李純青(1908-1990),曾任臺盟中央評委主席,早年任《大公報》首派駐臺北記者,介紹當時報界遇到的難題,是臺灣少數民族的名稱怎么辦的問題。因次日新聞報道的需要,經多方商討,最后采用了‘高山族’這個名稱。其意是,(一)否定日本帝國主義占領時期歧視性和殖民主義性質的族稱‘蕃族’和‘高砂族’;(二)臺灣島雖小,但它自北到南有62座3000米以上的高山(其中3500米以上的22座,最高的玉山是3995米),屹立在祖國的東方,稱得上是美麗的高山之島,自古生活在這個島上的少數民族,是勤勞勇敢、不屈不撓的民族,有資格被冠以這一高尚的名稱?!?/p>

茲就聞見所及,補充如下資訊:

1.1945年10月18日,《臺灣新報》以《高山兄弟歡天喜地》為名報道“新竹州下竹東、大湖及蘭陽方面的山界”的少數民族住民聽到“日本降伏”消息的歡喜情況,以及“‘高砂族’的名稱也希望抹消,叫做‘山的兄弟’可也”的訴求。在這則報道里,“高山族”之名呼之欲出也。

2.從李純青早年的訪臺作品來看,刊于1945年12月6日重慶《大公報》的《愛國熱潮中訪問臺灣寶島》里,用“番社”“番民”“理番”“生番”等名;刊于上?!洞蠊珗蟆?946年1 月18日的《認識臺灣同胞》里,已改用“原住民高山族”“高山族”的名稱。

3.從官方文件看,制訂于1945 年3月的《臺灣接管計劃綱要》有“對于蕃族,應依據建國大綱第四條之原則扶植之,使能自決自治”之條款;1946年7月22日《花蓮縣花蓮區士林鄉高山族概況》乃使用了“高山族”之名。

4.1947年“二·二八”事件發生后,《花蓮縣紛擾紀實》(1947年3月18日)有“高山族秀林鄉長林明勇”“高山族阿眉族有識之士亦不附和”等語用了“高山族”之名;1947年3月26日,奉命到臺“宣慰”的白崇禧《對高山族廣播詞》10次使用“高山族”之名。

5.1949年2月26日,香港《華商報》刊發消息《臺盟代表謝雪紅安抵解放區,臺盟向新政協提出處理臺灣問題意見》,消息披露謝雪紅將向新政協提出的處理臺灣問題的五點意見(我稱之為“謝五點”),其第五點是“居住本省之弱小民族(高山族)享有平等之權利,不受任何差別歧視,各種族得在現住地域建立各自治單位”。

香港《華商報》當時是中共華東局掌控的報紙。謝雪紅的意見用了“高山族”之名,也顧及了高山族的“各種族”。

6、我藏有中國人民解放軍華北軍政大學政治部編印的《華北軍大》第25期增刊(1949年9月)。該書所收《臺灣隊兩年來教育工作的幾點經驗》(施均、辛喬)3次使用“高山族”之名:“漢族和高山族”“一個高山族同志田福達”“打破了回臺灣先解放高山族的狹隘想法”。該文作者之一的“施均”當時是臺灣隊政委;后來以“史明”為名墮落為“臺獨”分子的施朝暉當時用“林拓”的名字擔任臺灣隊教員。

“中華民族”

1920年,梁啟超在寫作《論中國學術思想變遷之大勢》時創用了“中華民族”的概念。

“中華民族”不是民族學意義的“民族”的概念,而是政治學意蘊的“國族”的概念。

“中華民族”是在中國這個共同疆域上共同生活、共同進步的各民族的總稱。

1945年10月18日,《臺灣新報》載《高山兄弟歡天喜地》,其文曰:“三民主義青年團中央直屬臺灣區團部視察員王萬得,十七日自山界歸來,訪問本社。關于日本降收以后的山界情形,言明如左。我三星期以來,巡訪新竹州下竹東、大湖及蘭陽方面的山界。各地的高山兄弟,聽到日本降伏之喜訊,也同我們兄弟一樣,手舞足跳。他們極喜歡,切實要變中華民族,這樣希望也要本省人后援始可達其目的。又關于‘高砂族’的名稱也希望抹消,叫做山的兄弟可也。山的兄弟有日中(即近日)遣代表要歡迎陳長官之計劃云?!?/p>

汪毅夫為全國臺聯機關工作人員授課

其時距1945年10月25日臺灣光復尚有7天,“陳長官”即臺灣省行政長官陳儀也尚未到臺,臺灣少數民族各族群乃以“切實要變中華民族”為大歡喜,因為臺灣就要回歸祖國,臺灣少數民族各族群重新與大陸各民族擁有中國這一共同疆域也。

王萬得后來曾任臺盟總部副秘書長。

“中華民族”在臺灣是“熟語”,也是“熱詞”,在臺灣“日據時期”“黨外運動”時期也是閃亮的概念。

例如,1924年,蔣渭水在“治警事件”里的法庭辯論使用了“中華民族”的概念,驕傲地聲稱“臺灣人明白地是中華民族”。

又如,1979年8月15日,臺灣“黨外運動”的重要刊物《美麗島》發刊詞也用了“中華民族”的概念。略謂:“我們認為,在歷史轉折點的今天,推動新生代政治運動,讓民主永遠成為我們的政治制度,是在臺灣1800萬人民對中華民族所能做的最大貢獻?!?/p>

臺灣“棄民”

1895年3月23日,清朝政府被迫與日本明治政府簽訂了喪權辱國的《馬關條約》。條約經光緒皇帝與明治天皇分別“用璽”即蓋印批準后,于當年4月14日換約。

約之第二款將“臺灣全島及所有附屬島嶼”“澎湖列島”等地列入“劃界以內”,“永遠讓與日本”。

是為割地條款。

消息傳來,舉國悲憤。輿論大率以“痛失山河”為題。例如當年5月,吾閩先賢林紓在為《周莘仲廣文遺詩》所寫的引言里寫道:“集中作,在臺灣時紀行攬勝為多,皆足補志乘之缺。嗟夫,宿寇門庭,臺灣今非我有矣。詩中所指玉山、金穴一一悉以資敵,先生若在徒能為伯詡之憤耳,究不如其無見也。余杜門江干,以花竹自農,一鋤之外,了不復問。今校聞先生遺詩,感時之淚,墮落如濺,念念先生于無窮矣?!鼻樵~感人,令人不禁仰天扼腕長嘆息也。

授課現場

然而,割地條款的背后,是未訴諸文字的棄民條款。臺灣既割,生活在臺灣這片土地上的人民面臨的是“棄民”的命運。

1895年農歷四月初四,在北京參加會試的臺灣舉人汪春源、黃宗鼎、羅秀蕙,“取具同鄉京官”臺灣進士葉題雁、李清琦“印結”,在光緒皇帝用“璽”即批準《馬關條約》之前,向都察院上書,力爭不可。其文以“臺民忠勇可用,但求朝廷勿棄以予敵”為中心意思,略謂:“林爽文之亂,諸羅一縣被圍半載,義民四萬死守城中,以地瓜野菜充食,卒能力遏兇鋒,保全臺地。高宗純皇帝諭旨嘉獎,賜名嘉義縣,是臺民忠義之氣久蒙圣鑒二百年于茲矣。甲申法人內犯,由滬尾登舉,臺民奮力死戰,殲斃法酋,此尤明效大驗者也?!庇种^:“與民生為降虜,不如死做義民?!?/p>

在臺灣近代史上,棄民和“棄民”的概念乃發生于茲。

1905年,臺灣詩人洪棄全在《臺灣戰紀》一書的自序里寫道:“自古國之將亡,必先棄民。棄民者民亦棄之。棄民棄地,雖以祖宗經營二百年疆土,煦育數百萬生靈,而不惜軏斷于一旦,以偷目前一日之安,任天下洶洶而不顧,如割臺灣是已?!?/p>

1934年,臺灣畫家劉錦堂(王悅之)有詩曰:“臺灣淪亡四十年,棄民不復有人憐。送君歸去好耕種,七十親慈依杖旋?!庇钟小稐壝駡D》名震畫壇。我觀《棄民圖》,心有戚戚焉。圖中棄民并非衣不蔽體,而是鞋、帽、衣、褲,一體嚴實。畫家的匠心于此具見:有誰能看到棄民身上的傷、心里的痛呢?

全國政協主席俞正聲常謂:我們要理解臺灣人民在特殊歷史條件下形成的特殊心態。誠哉是言也。割地條款是我們應當了解的“特殊歷史條件”,“棄民”心態則是我們應當理解的“特殊心態”。

“臺灣人的悲哀”

我藏有臺灣旅平同鄉會、天津市臺灣同鄉會、臺灣省旅平同學會編印的《臺灣二·二八大慘案華北輿論集》(1947年4月20日)之復印本。

書中有刊于北平《世界日報》1947年3月8日的《臺灣人的悲哀》,副題是《當了五十年的奴隸,如今又沒飯吃了》。其文記當年臺灣米荒、物價飛漲、失業劇增、學潮頻發和自殺、貪污等社會問題,以及“臺人口中失望論調”甚詳,描述了臺灣“二·二八”事件發生的社會背景,很可注意。

作者薛綏之(1920-1985)是山東鄒平人。臺灣光復初期在臺北擔任國文教員,兼任北平《世界日報》駐臺北記者。薛綏之后來歷任山東師院、聊城師院和山東大學教職,是著名的魯迅研究和中國現代文學史研究專家。

薛綏之首次用“臺灣人的悲哀”深刻地表達了“外省人”對“臺灣人”的同情。

薛綏之另有《旅臺雜記》刊于《北方雜志》第6期(1947年5月),亦很可注意。

“國語”和“普通話”

常聽臺灣朋友說起,臺灣說“國語”,大陸講“普通話”。

實際上,“國語”“普通話”以及“華語”都是我們使用的“共同語”的名稱。

周有光《當代中國的文字改革·序》謂:“共同語的名稱也經過演變。清末民初稱‘國語’(國家共同語)。五十年代稱‘普通話’(漢民族共同語)。1982年的憲法規定‘國家推廣全國通用的普通話’(全國共同語)。新加坡和海外華人稱‘華語’(華人的共同語),名稱不同,實質相同?!?/p>

實際上,從清末民初迄于今日,“國語”和“普通話”之名在中國一直是并用的。

清代末年的情形是:

1.1906年,拼音文字的制定者朱文熊提出了“普通話”之名。

2.“(1910)年底,議員江謙向資政院提出了一個說貼,對學部奏報的《分年籌備立憲事宜清單》中所列國語教育事項,舉出八點質問,提中包括:是否主張用合聲字母拼合國語以收統一之效?”

3.“1911年,清朝學部召開‘中央教育會議’,通過了《統一國語辦法案》,這個提案為統一國語提出了很具體的措施?!?/p>

附帶言之,清末學部大臣唐景崇乃是末任臺灣巡撫唐景崧的胞弟。

民初迄于民國38年的情形是:“國語”之名被普遍使用,“普通話”(或“普通語”)之名也被通常使用。

茲舉例說明和證明使用“普通話”或“普通語”情形。

1.魯迅《兩地書·四二》:“校旁只有一店,店中人能說幾句‘普通話’,但我懂不到一半?!?/p>

2.魯迅《兩地書·四六》:“昨天雇了一個人,叫做流水;然而是替工,今天本人來了,叫做春來,也能說幾句普通話?!?/p>

3.魯迅《我的種痘》:“他用了很流暢的普通語,勸我們從鄉下逃來的人們,應該趕快種牛痘?!?/p>

4.陳萬里《泉州的第一次游記》:“護路軍隊多山東、河南人,跟他們說普通話,居然稱‘老鄉’?!?/p>

5.張星烺《泉州訪古記》:“有江西僧某,能普通語?!?/p>

6.張星烺《泉州訪古記》;“適有晉江人陳育才者,能普通語,來周旋吾輩?!?/p>

7.張星烺《泉州訪古記》;“鄭先生能普通話,問其先人之事,慷慨而談,有其先人豪爽之風?!?/p>

8.鄭時霖《臺灣考察報告(1938)》:“辜氏為日本貴族院議員,現年七十一歲,原籍福建同安,先世移居臺灣,迄今已百余年。辜氏操普通話甚純熟,年雖古稀,而精神矍鑠?!?/p>

9.鄭時霖《臺灣考察報告(1938)》:“杜氏為臺灣醫專教授,現任中央研究院技師,曾旅華多年,操普通話甚純熟?!?/p>

10.臺灣義勇隊《臺灣先鋒》:“葉同志是臺灣屏東人,回到祖國來只三四年而普通話卻說得很好?!?/p>

11.臺灣義勇隊《臺灣先鋒》:“本隊每星期六均有一次講演比賽會,主要目的在使同志們練習普通話和增強對某問題之認識?!?/p>

1949年迄于今日的情形是:大陸地區在1955年確定“普通話”為共同語之名,臺灣地區則普遍使用“國語”之名。

大陸地區確定以“普通話”為共同語之名乃是出于如下考量:“中國是一個統一的多民族的國家,共有56個民族,其中漢民族人口占全國總數的94%左右。國家實行民族平等、語言平等的政策?!吨袊嗣裾螀f商會議共同綱領》規定:‘各少數民族均有發展其語言文字,保持或改革其風俗習慣、宗教信仰的自由?!撕?,歷次憲法都明確重申:‘各民族都有使用和發展自己的語言文字的自由?!?/p>

在國際活動中,漢語是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定語言,過去叫‘國語’。新中國成立后,為避免‘國語’這個名稱引起國內少數民族的誤解(以為國家只推行漢語而輕視或歧視少數民族語言),所以在1955年10月召開的全國文字改革會議和現代漢語規范問題學術會議期間,經過研究討論,決定將規范的現代漢語(同時也是中國各民族間的族際共通話)定名為‘普通話’,并確定了普通話的定義和標準。這就是‘以北京語音為標準音,以北方話為基礎方言的現代漢語’?!?/p>

在我看來,此一考量照顧了少數民族的感受,是相當合理的。

囿于歷史條件,“將規范的現代漢語(同時也是中國各民族間的族際共通語)定名為‘普通話’”的約定不曾及于臺灣地區。然而,“名稱不同,實質相同”也。

2016年丙申正月初一至初三日寫于京城寓所,新春試筆

猜你喜歡
國語普通話
大學校園推進國語普及路徑研究
——以新疆財經大學為例
我是中國娃愛講普通話
怎樣提高少數民族初中學生學習國語的積極性
容祖兒《一百個我 國語新曲+精選》
媽,你好
17
曠云學說普通話
廣而告之推廣普通話
91香蕉高清国产线观看免费-97夜夜澡人人爽人人喊a-99久久久无码国产精品9-国产亚洲日韩欧美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