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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遷入中國東北和呼倫貝爾的衛拉特諸部

2017-01-24 05:00柳澤明著剛譯
中國邊疆民族研究 2017年0期
關鍵詞:準噶爾吉爾吉斯呼倫貝爾

[日]柳澤明著 吳 剛譯

內容提要:18世紀,原屬于準噶爾的一些衛拉特部落,被清朝從西蒙古和阿爾泰山遷到今中國東北和呼倫貝爾地區。清朝的主要目的是:第一,防止他們逃走或反叛;第二,救濟貧窮的他們。遷移后,一些部落被安插在相對獨立的行政組織,成為今天中國該地區現有族群的基礎,而另外一些部落則被編入八旗駐防或發配為奴,并很快融入周圍的部落。

1.引言

2.每一部落的來源和遷移過程

2~1 第一階段:1720—1722

2~2 第二階段:1728—1733

2~3 第三階段:1757—1758

3.遷移的幾個側面

3~1 清朝的目的和管理體系

3~2 安置后的困難

4.遷移的衛拉特諸部與現有民族的關系

1.引言

目前,今中國東北與呼倫貝爾①在本文中,我們在音譯專有名詞和歷史術語上基本采用滿語羅馬字轉寫,而有時則采用其他語言,比如蒙語和漢語的拼寫和音譯。地區的人口來源,包括一些衛拉特部落的后裔,是清政府從西蒙古或阿爾泰山地區遷來的。他們的遷移主要集中于清朝與準噶爾汗國之間長期戰爭出現重大轉折時,主要分為三個階段:1720—1722年、1728—1733年和1757—1758年。1720—1722年,戰爭重新爆發后不久,清軍深入到蒙古西部和阿爾泰山。1728—1733年,雍正帝決意出征準噶爾,但因準噶爾的反攻,使雙方最后陷入了僵局。1757—1758年,清朝平定準噶爾后,采取一系列措施重建西北邊疆地區的政治和社會秩序。在這三個時期里,曾屬于準噶爾的諸多部落進入了清朝的管轄范圍,一些部落被遷到了遙遠的今中國東北和呼倫貝爾地區。

從遷入的這些地區來看,僅有少數部落至今仍保留一定的民族特征,例如,對富??h的柯爾克孜人、伊克明安蒙古人和鄂溫克族自治旗的厄魯特人深入的研究(橋本重雄1943,那順烏力吉 1990,道爾吉 1990,吳元豐 2004,柳澤明 2005,胡振華 2006,敖樂奇 1987,波·少布、何日莫奇2001)。另一方面,在已經融入到其他民族和民族識別停止后,我們缺乏對這些部落的了解。敖其爾·烏云扎爾噶拉對這些衛拉特人的遷移過程和改編作了相當全面的考察,包括在今中國東北和呼倫貝爾地區的重新安置,但是她并沒有詳細指出遷到這些地區的所有部落(敖其爾·烏云扎爾噶拉 2009)。

本文主要依據清朝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官方檔案,首先論述每一部落的來源和遷移過程,然后探討清朝遷移他們的目的、他們重新安置后的情況和他們與安置地現有族群之間的關系。

2.每一部落的來源和遷移過程

2~1.第一階段:1720—1722

① 特楞古德

1720年8月(農歷),康熙帝下令,把傅爾丹將軍轄下的400多“厄魯特人”集中起來遷到呼倫貝爾地區(MZZJB 11-08,HJYD 1-1720:206-217)。這是有關衛拉特人遷移到今呼倫貝爾和中國東北地區最早的記載。在詔書里,他們被稱為“厄魯特人”,但是后來考察證明,他們都是“特楞古德人”。1721年3月,他們到達黑龍江地區后,黑龍江將軍陳泰為其提供了食物、牲畜及安家物品,然后把他們安插在從西面流入嫩江的諾敏河與其支流格尼河交匯處的周圍,使其耕種土地。他們離開軍營時有305人,因途中死了一些人,到達目的地時剩68戶293人(HJYD 1—1721:39—41,91—100;敖其爾·烏云扎爾噶拉 2009:42—43)。

② 塔奔和科爾撒哈勒(Ker Sahal或Ker Sakal)

1722年10月,從傅爾丹和祁里德將軍等處遣送塔奔和科爾撒哈勒643人給呼倫貝爾附近的黑龍江將軍代管。然后他們穿過大興安嶺,12月到達布特哈地區,人口減到640人。黑龍江將軍決定把他們安插在從西面流入嫩江的雅爾河沿岸,把他們與特楞古德(①部)一起編入佐領(HJYD 1—1722:128—137;3—1722:213—214;敖其爾·烏云扎爾噶拉 2009:42—43)。在一些檔案里,統稱他們為“烏梁?!?。

在布特哈總管轄下,①②兩部部落最初編為6個佐領,但是后來,在1731年,把他們都編到齊齊哈爾、黑龍江(璦琿)和墨爾根(今嫩江)等三城的八旗駐防(MZZ580:卓爾海,民族,蒙古族)。

自1715年后,衛拉特諸部的遷移,與清朝和蒙古軍事聯盟在薩彥嶺和阿爾泰山地區的活動緊密相關。要詳細弄清楚這些部落最初居住于何處以及他們是怎樣進入清朝統治下是很困難的,但是我們根據各部在這些地區的總體情況,可以發現一些信息。

A)1708年,清朝抗議俄國在黃郭羅依(薩彥嶺北方的葉尼塞河沿岸)處修建城堡,并指出最初居住該處的吉爾吉斯、烏梁海和莫多爾為根敦(喀爾喀王公)所轄,但是后來在1702年,準噶爾汗帶走了大部分,僅留有少數莫多爾在那兒(《選編》No.140)。

B)喀爾喀副將軍策凌在1725年3月上奏中提到,準噶爾策妄阿喇布坦聲稱,生活在克木克木齊克(今圖瓦)和黃郭羅依地方的吉爾吉斯、明阿特、特楞古德及烏梁海一直屬于準噶爾;并在1715年,當清軍行進到此處時,準噶爾汗把他們帶走了,但是有一些歸順了清朝。另外,屬于準噶爾的特楞古德仍然居住在阿爾泰諾爾湖(位于阿爾泰山北面,今捷列茨科耶湖)周圍(MZZ928:策凌,民族事務,蒙古族)。另一喀爾喀副將軍丹津多爾濟也在1728年的上奏中提到,屬于準噶爾的特楞古德居住在阿爾泰諾爾湖周圍(MZZ359:丹津多爾濟,民族事務,蒙古族)。

C)1720年,色布騰(見下④這兄弟倆父親為厄魯特扎薩克多羅郡王阿喇布坦,1702年歸順清朝。他死后,清政府承認他們統治烏梁海的一部分(《表傳》卷77:《阿喇布坦傳》)。)在阿爾泰山南麓投降清軍后說道,在其管轄下,最初有烏梁海、特楞古德和科爾撒哈勒,但他投降后,根敦的繼承者博貝把烏梁海帶走了,特楞古德也分散遷到了其他的地方(YZD 1(1):320—324)。

仔細分析這些零碎的信息,我們推測特楞古德在歸順清朝前,應居于阿爾泰山處,而據上述B可知,他們是從葉尼塞河流域①部落①的直接來源可能是色布騰提到的分別遷移的那批人。遷來的。另一個事實也支持特楞古德和阿爾泰山之間的關系:清軍平定準噶爾后,被編入阿勒坦淖爾烏梁海二旗內的人們自稱為“特楞古德”(呂一燃 1991),并且今天生活在同一地區的阿爾泰人中仍有一支群體叫特楞機特(Levin and Potapov 1956:329—330)。②我們發現在清朝征服準噶爾之后的一些文獻里有名為“特楞古德”的詞,如《準噶爾全部紀略》和《準噶爾部舊官制》,作為噶爾丹策零統治時期的“新十二鄂托克”之一。據說這個部落有4000人。據小沼孝博的研究,“新十二鄂托克”是“準噶爾在其擴張過程中吸收其他部落的基礎之上改編而成的” (小沼孝博 2009)。如承認這個提法,他們可能在從葉尼塞河遷到阿爾泰山后被編為一個鄂托克。

關于塔奔,我們沒有詳細的資料,然而這個事實卻值得關注,18世紀,在葉尼塞的吉爾吉斯人(今哈卡斯族)有一部落被稱為Taban(Butanaev,Khudyakov 2000:157),并且在今富??h柯爾克孜族中,有一族姓為“達本” (胡振華 2006: 144)。至于科爾撒哈勒,除在上述A里稍有涉及外,我們沒有關于其來源的詳細資料。我們僅知道,他們是說突厥語的人,因為“ker”可能與今土耳其語“kīr”(“蒼白的”)有關系。③“Sahal”或“sakal”在突厥語和蒙古語里都稱為“胡須”。

2~2.第二階段:1728—1733

③ 烏梁海

1728年12月,雍正帝指出博貝所轄的一部分烏梁海在生計上已陷入困境,故下令把他們遷往齊齊哈爾地區,據皇帝旨意,429名烏梁海人被護送到布特哈地區,然后再前往通肯河和呼裕爾河流域(MZZ733:那蘇圖, 民族, 蒙古族)。在布特哈地區,他們被編為兩個佐領(HJYD 4–1730: 535–537, 625–630;敖其爾·烏云扎爾噶拉 2009:45)。然而,在1731年,清政府決定把他們分配到吉林和盛京一些八旗駐防地,因此把104名成年男子及其家庭遷了過來(MZZ580: 卓爾海, 民族, 蒙古族; 733: 那蘇圖, 民族, 蒙古族)。

1726年,據副將軍策凌奏,當時博貝轄有烏梁海1082戶,車棱旺布和色布騰旺布④這兄弟倆父親為厄魯特扎薩克多羅郡王阿喇布坦,1702年歸順清朝。他死后,清政府承認他們統治烏梁海的一部分(《表傳》卷77:《阿喇布坦傳》)。轄有736戶。前者主要居住于以下區域: 1)唐努山南面向西流入烏布薩湖的特斯河沿岸;2)位于圖瓦東部Toji和Cisgit河沿岸(MZZ925:策凌, 軍務, 人事)。遷到今中國東北的那些人可能便是從這些烏梁海中選擇的部分。

④ 厄魯特

此處我們僅對厄魯特作一簡單的概述,因為在另一篇論文里曾對其有所詳細論述(柳澤明 2005)。1720年,他們在阿爾泰山南麓投降清軍。后來把他們編入以前的首領(扎薩克)色布騰管轄下的兩個佐領,位于察哈爾地區。1732年2月,雍正指出,因靠近他們居住的另一群衛拉特人最近逃跑了,周圍的人對他們有所懷疑,故認為應把他們遷往呼倫貝爾(HJYD1–1732: 113–118)。八月,到達呼倫貝爾地區,即把他們安置在海拉爾河南面的一個大牧場。原有的兩個佐領遷徙后也保持不變,任命色布騰為總管來管理他們。當時他們有217戶771人(HJYD 2–1732: 289–293)。正如上述C所述,他們最初包括烏梁海、特楞古德和科爾撒哈勒,然而一些史料卻統稱他們為“烏梁?!?HJYD 1–1732:113–118)。

⑤ 吉爾吉斯

吉爾吉斯初為色布騰旺布所轄,但是其有強烈的叛逃傾向(YZD3(3): 184–186)。1732年,當色布騰旺布將要向東遷往喀爾喀河時,①色布騰旺布和他的牧民們,在喀爾喀河流域生活了好幾年后,又把他們遷到蒙古西部地區,編入科布多附近的旗。(見岡洋樹1994)。打算把他們一起帶走。然吉爾吉斯不愿與其一同居住,且在途中,一些人就分散了。然后色布騰旺布提議把他們交與皇上(YZD6(2): 262–266;5:2(2): 158–161)。雍正帝接受了他的提議,下令將他們遷往齊齊哈爾地區。1733年,吉爾吉斯276人到達齊齊哈爾,分別把他們編入齊齊哈爾、黑龍江(璦琿)和墨爾根等三城的佐領(MZZ734: 那蘇圖, 民族, 吉爾吉斯;YZZ9:261–269;吳元豐 2004;敖其爾·烏云扎爾噶拉 2009: 45–48)。

據上述A和B知,他們最初居于葉尼塞河流域,且在1710—1720年,分別受到準噶爾和清朝控制。②我們發現一個名為準噶爾的“新十二鄂托克” 之一的“奇爾吉斯”(見注釋③),他們有4000戶。一些學者認為生活在今天富??h的柯爾克孜族與葉尼塞河流域的哈卡斯在語言和族姓方面有著密切的聯系(胡振華 2006:102-144),故可能來源于這一部落。

2~3.第三階段:1757—1758

1755—1756年,隨著阿睦爾撒納的“叛亂”,原已歸順清朝的許多衛拉特部落又先后叛逃。清朝鎮壓叛亂后,屠殺了大量可疑之人,把其余的為奴,而把可以酌情的一些部落沒有分散地遷到呼倫貝爾和其他地區。盡管筆者在另一篇論文里注意到了這些部落(柳澤明 2005),敖其爾·烏云扎爾噶拉也對他們的遷移過程作了考察,現在筆者根據一些新材料作一補充說明。

⑥ 明阿特

1757年3月,當乾隆帝下令處罰那些可疑的部落時,明阿特的一部分也作了奴隸。但是在得木齊③得木齊是準噶爾的官銜。清朝認為他們的地位相當于佐領。見馬大正、成崇德(2006,p.83)。巴蘇臺轄下的一個部落,清朝決定把其遷到呼倫貝爾地區,而不讓他們為奴,因為他們“真心歸順”和“配合我們捉拿烏梁海叛軍”。初有26戶120人,但是,在同年十一月到達呼倫貝爾時,人口減到105人。然后把他們安置在呼倫貝爾東部的烏蘭布爾噶蘇臺河沿岸(HJYD4–1757: 236–265, 576–583)。①巴蘇臺,最初為得木齊,在到達呼倫貝爾之前就死了。Yangtemur,被任命為得木齊代替巴蘇臺,但他也不久就死了,故Korima為第三任得木齊(HJYD 4–1757: 1102–1103)。

明阿特也是準噶爾“新十二鄂托克”之一,有3000戶。據上述B知,他們可能居于葉尼塞河流域,后遷到阿爾泰地區。他們可能是操蒙古語言的人,因為策凌在一次上奏中提到:“明阿特并不等同于烏梁海。他們是蒙古骨(Monggo giranggi)?!?/p>

⑦ 噶勒扎特(Galjid)

自1756年以來,得木齊達木拜和根敦率領轄下的噶勒扎特人,相繼歸順清朝,清朝暫時把他們編入扎哈沁。然而清朝對他們曾有所懷疑,但最后決定把他們遷到呼倫貝爾而沒有使他們為奴,因為他們“自歸順以來,一直忠順,沒有任何問題?!?757年10月,當他們到達呼倫貝爾時,離開時的147戶578人減到532人。然后,把他們安置在呼倫貝爾東部的Dulimbai Eyur河沿岸(HJYD4–1757: 374–383, 755–762)。

噶勒扎特也是準噶爾“新十二鄂托克”之一,有4000戶。其居住可能位于今和布克賽爾地方,據《方略》一段記載:“噶勒雜(雜為扎——譯者注)特部落在和博克等處”(《方略》卷29: 乾隆二十一年秋七月己巳)。②馮錫時(1990)指出他們的牧場可能位于伊犁河流域。順便提一下,在1757年初,乾隆下令追剿噶勒扎特部的另一部分,因他們叛離清朝并留在了額爾齊斯河(《方略》卷38:乾隆二十二年春三月戊申)。

⑧ 杜爾伯特-1

杜爾伯特曾是“四衛拉特(D?rbenOyirad)”主要成員之一,茲不贅述,但是在1753年,車凌率領很大一部分歸順了清朝(敖其爾·烏云扎爾噶拉 2006)。然而,一些貴族(臺吉)布圖庫、班珠爾帶著屬民后來又歸順,不愿同車凌居住,請求遷移。乾隆下令將其遷到呼倫貝爾或通肯呼裕爾(HJYD1–1757: 145–148)。后來,因有人報道呼倫貝爾環境更好,清政府決定把他們遷到那兒(HJYD3–1757: 286–291)。離開時大約有70戶,但是在這一年里他們沒能到達目的地——烏蘭布爾噶蘇臺河,而且在那一年里,一些人(9戶41人)在路上落后了(HJYD7–1757:295–301, 4–1757: 961–967)。

1790年,⑥—⑧這幾個部落編入到④部落的兩個佐領,故得到了類似八旗駐防的待遇。

⑨ 伊克明安

他們可能屬于四衛拉特另一主要組成部分的輝特。1754—1756年,兩個貴族阿巴達什和巴桑各自帶領其所屬屬民歸順清朝后,他們被安置在塔米爾河沿岸的牧場。當大部分輝特人叛離清朝時,巴桑和阿巴達什并沒有參與(《表傳》 卷115:《巴桑傳》和《阿巴達什傳》;敖樂奇 1987, 1990)。因此,在鎮壓叛亂后,把他們遷到通肯呼裕爾地區,沒有受任何處罰。1757年9月,該部落的52人與明阿特(⑥部)到達呼倫貝爾,然后繼續前往通肯呼裕爾。剛到該地,即將其編為一旗,任阿巴達什為扎薩克。

之所以稱他們為“伊克明安”,是因為巴桑和阿巴達什的族姓?!耙量嗣靼病边@個姓可以在《準噶爾全部紀略》和《準噶爾部舊官制》(見302頁注②鄂爾楚克可能與阿爾泰山處的一部有密切的聯系,因為我們發現,準噶爾被清朝征服之后,OortsaG作為阿爾泰烏梁海的一小部,被編入七個旗內。見Bi Batuba (2004)。,英文原文見注③——譯者注)中找到,是構成輝特九個昂吉(蒙古語為anggi)之一(馮錫時 1990;小沼孝博 2009)。被清朝在不同地區編旗的輝特其他部落的所有首領,都源于這個族姓(《表傳》卷86:《貢格列傳》,卷99:《達瑪琳傳》和《羅卜藏傳》)。

⑩ 杜爾伯特-2

伯什阿噶什,除車凌外的杜爾伯特主要首領,1756年歸順清朝(《表傳》卷95: 杜爾伯特總傳)。但他很快便死了。然后,他的親屬試圖與車凌合流,但是他們陷入了“沒有可吃的或喝的”的困境。因此,清朝決定把博東齊、達瓦濟特——伯什阿噶什的弟弟與兒子——及其屬民遷到通肯呼裕爾地區。他們離開時有47人,1757年12月,到達呼倫貝爾時減到39人(HJYD7–1757: 315–322, 4–1757:1094–1099)。雖然我們尚未發現直接提到他們到達該地后的情況的相關資料,但他們似乎加入了伊克明安(⑨部)。

? 明阿特, 綽羅斯, 特楞古德, 吉爾吉斯和鄂爾楚克

如上所述,1757年3月,乾隆帝下令解散那些參與叛離清朝后又歸順清朝的一些衛拉特部落,并把他們分賞給布特哈和呼倫貝爾地區的官兵為奴。雖然在詔書里僅提到三個部落,即特楞古德、吉爾吉斯和烏爾罕濟蘭①乾隆評論道,這三個部落是“古爾班和卓的幫兇”。這個評述是反映部分特楞古德一部和柯爾克孜人在古爾班和卓的率領下叛逃和試圖與阿睦爾撒納合流(《方略》卷29:乾隆二十一年秋七月壬申)。,但是后來經詳細調查發現,他們是由明阿特、綽羅斯、特楞古德、吉爾吉斯和鄂爾楚克的181戶636人組成。他們分三隊遷移,由于相當多的人死在了途中,7月到達呼倫貝爾時只剩176戶570人。其中346人(60%)被派到布特哈地區,頒給當地的官兵為奴,224人(40%)則留在了呼倫貝爾(HJYD4–1757:236–265;《方略》卷38: 乾隆二十二年春三月乙巳)。

在這些部落中,我們已經提到了包括準噶爾“新十二鄂托克”中的特楞古德、吉爾吉斯和明阿特。烏爾罕濟蘭也和鄂爾楚克共同組成準噶爾“新十二鄂托克”之一(馮錫時 1990;小沼孝博 2009)。②鄂爾楚克可能與阿爾泰山處的一部有密切的聯系,因為我們發現,準噶爾被清朝征服之后,OortsaG作為阿爾泰烏梁海的一小部,被編入七個旗內。見Bi Batuba (2004)。但是目前尚不清楚乾隆最初提到的烏爾罕濟蘭為什么后來不見了。綽羅斯不是部落名,而是準噶爾和杜爾伯特統治家族的族姓。

除上述提到的諸部落,清政府也暫時計劃把準噶爾又一杰出首領達什達瓦的屬民遷到通肯呼裕爾(HJYD4–1757: 236–265),但后來改變了目的地,將其遷到了熱河(承德)地區(敖其爾·烏云扎爾噶拉 2009: 99–115)。

3.遷移的幾個側面

3~1.清朝的目的和管理體系

對上述言及的諸部落,清朝將其遷移的主要目的,不必多言,是消除清政府擔憂他們從前線逃跑。1720年,當康熙皇帝決定遷移最早的那一部落時,說道:“從現在起,很多(衛拉特)人將不斷地被俘虜或投降。如果成百上千的人來歸順我們,怎樣安置他們在我們的軍營?營地如此靠前,以至他們容易逃跑” (MZZJB11–08; HJYD1–1720:206–217)。雍正皇帝遷移厄魯特(④部)的直接目的是因為與他們密切相關的另一衛拉特部落逃跑。從色布騰旺布處單獨遷吉爾吉斯(⑤部)到齊齊哈爾地區,是因為他們有叛離他的傾向。至于噶勒扎特(⑦),他們遷移的背景則是清朝懷疑“他們不值得信任。我們不能消除對他們反叛的擔憂” (HJYD 4–1757: 374–383)。

在一些資料里,我們也發現了另一個因素:清朝遷移衛拉特人的目的是為了救濟他們。如烏梁海人(③部)出發去今中國東北之前,雍正皇帝下令解釋道:“今貝勒博貝牧場周圍的動物都逃走了,故你們無法狩獵。你們靠打獵為生。若缺乏動物,你們將陷入困境?!帜痉泵颓莴F頗多的齊齊哈爾地區是適合你們的地方?!庇行蜻w移杜爾伯特(⑩),乾隆帝表達了他的憂慮,如果他們一起生活,極端的貧困可能對車凌及其屬民產生消極的影響(HJYD 7–1757: 315–322)。

對于這樣的目的,在今中國東北和呼倫貝爾地區有著充足的條件。首先,有八旗駐防的存在,便于監督新遷來之人。此外,對新來的人而言,這些地方有足夠的空間,因為此處沒有太多的人口。①除呼倫貝爾和中國東北地區之外,清政府也經常選擇察哈爾——在這個地區也設了八旗制度——作為移民的目的地。然而,在18世紀50年代,要在察哈爾地區找到一塊空的土地已經很困難了(HJYD: 1–1757: 145)。

在重新安置移民問題上,清朝的管理體系可分為三種類型。最基本的類型便是把一個部落安置在一大塊土地上,而不分散他們(①—④,⑥—⑩)。在這種情況下,清政府往往選擇嫩江支流流域像通肯和呼裕爾,或呼倫貝爾地區作為他們的目的地。我們找到一些關于對這些地區環境的描述:“諾敏河和格尼河交匯處是一塊肥沃的土壤。附近林木繁茂,有充足的土地耕種、畜牧和游牧” (HJYD 1–1721: 91–100);“呼裕爾河與通肯河有各種大小的魚,周圍平原廣闊,水草豐美。森林里禽獸頗多?!?(HJYD 4–1730:535–537);“呼倫貝爾和喀爾喀河位于廣闊的平原上,這兒水草豐美。林木繁茂,也有眾多動物和魚類。這是適合你們游牧生活的好地方” (HJYD1–1732: 113–118)。

第二種類型是把一部落分散并把他們分別編入八旗駐防。關于①—③部落,由于最初采用第一種類型,幾年后,清政府決定“把他們編入到固山(旗)和牛錄(佐領),讓他們披甲并給其補助”,因為在重新安置后,他們生活一直不穩定。關于吉爾吉斯(⑤),可能鑒于前者的失敗,清政府從一開始就采用第二種類型,說道:“如果我們不把他們置于可觀察的狀態,我們將會擔憂他們反叛或逃跑。如果我們讓他們在八旗駐防里面披甲,不僅將有監督者,而且他們還能過著每月領著錢糧和餉米的舒適生活” (HJYD 2–1733: 635–640)。

第三種類型是把他們作為奴隸(?)分賞給八旗駐防的官兵。在這種情況下,清朝的目的不僅僅是為了防止他們逃跑,而且還是為了懲罰他們。

3~2.安置后的困難

這些移民在新的地區面臨著一個困難的問題,即不適應新的環境。雖然嫩江流域經常被描寫為一塊“美好的土地”,其實該地似乎并不是他們理想生活的場所。如特楞古德(①)到達指定的區域格尼河的第二年,就向清地方政府呼吁,他們的牲畜皆死于感染,而且已無食物可吃(HJYD3–1722: 199–201)。我們也發現有烏梁海(③)一例,他們重新安置后不久,牲畜因感染而死了(HJYD 4–1730: 628–621)。如上所述,在1731年,清政府不得不把①—③部編入八旗駐防,因為:“自從先前來的和后面來的烏梁海重新安置后,他們的馬和其它牲畜并無增加,且周圍的野生動物也被其驅至遠處。如果繼續讓他們在該地待下去,這對他們的生活是不利的(MZZ580: 卓爾海, 民族, 蒙古族)”。當遷徙衛拉特諸部的第三階段時(1757—1758),清政府就已經開始把通肯呼裕爾地區視為“牧場如此之差,夏則有大量牛虻和蚊子”(HJYD6–1757: 262–267)這樣的地方。相反,對呼倫貝爾地區的較高評價基本不變。我們發現在1790年有關移民的一份檔案中這樣記載:“自陛下青睞我們以來……安置我們在呼倫貝爾,在廣闊的牧場上,水草豐美,享受了多年” (MLZ3277–028/147–2337)。然而,在第三階段,我們也了解到牧場擁擠已成為嚴重的問題,呼倫貝爾索倫、巴爾虎八旗的總管們曾就噶勒扎特(⑦)的遷移而抱怨:“(如果他們來了,)索倫和巴爾虎的牧場將變得更狹窄” (HJYD 4–1757:374–383)。

重新安置的部落有時可能面臨與當地居民間的沖突或麻煩。當特楞古德安置后不久,即遭受上述饑荒,黑龍江將軍責備布特哈總管,他有照顧他們之責,說道:“你沒有為特楞古德提供可吃之食物,也沒派官兵去照看他們,因此丟下他們,無任何的幫助”(HJYD3–1722: 199–201)。當烏梁海遭受感染時,將軍再次批評了總管,并指出:“盡管烏梁海飼養的動物因染疾病死去而失去了生活資料,但是你卻沒能提出一個明確解釋這個事實的報告” (HJYD 4–1730: 618–621)。這些事實告訴我們,布特哈地方的官員至少沒有關心移民們的生計。關于厄魯特(④),1731年遷到呼倫貝爾,他們的首領色布騰很快便仇視與厄魯特同時從嫩江地區遷到呼倫貝爾的索倫總管博爾本察(柳澤明2005)??偠灾?,盡管我們不應該過渡高估這樣的個例,但是本地部落,像索倫和達呼爾,似乎并不歡迎新來的衛拉特人。

如果我們將注意力轉向被安置部落的內部矛盾,可以發現有烏梁海(③)一例。1730年,他們到達通肯呼裕爾地區之后不久,一個叫Gajarak的長老來到布特哈的總管衙門,呼吁道:“自我們集中在一個地方以來,在我們內部經常發生矛盾,相互視為敵人。不能和平相處。我惟恐擔心我們在未來會互相殘殺或逃跑” (HJYD4–1730: 293–295)。這一呼吁,直接導致了他們被編入到齊齊哈爾八旗駐防。關于呼倫貝爾的厄魯特,1739年,在副總管那木扎(Namja)和佐領扎木布(Dzambu)的領導下,許多人控告他們的首領(總管)色布騰(柳澤明 2005)。

據此推測,在衛拉特諸部調整適應今中國東北和呼倫貝爾的環境這一過程中,除上述所舉例子外,衛拉特諸部還遇到了其他許多的困難和曲折。我們希望未來在這個問題上能有更深入的研究。

4.遷移的衛拉特諸部與現在的民族的關系

總的來說,清政府給予一些衛拉特人相對獨立的行政組織,并維持了很久,這為他們保持或形成自己的民族特色,提供了基本的條件。例如,呼倫貝爾地區的厄魯特(包括④、⑥、⑦、⑧等部落),在他們自己的總管下保持著兩個佐領,直到清末也未變;而在呼裕爾河流域的伊克明安(包括⑨、⑩)仍是他們自己的執政者(扎薩克)管轄下的一個旗。這些行政組織成為了現有族群形成的基礎。雖然厄魯特和伊克明安都是由不同來源的部落構成,但是今天看來,這些小部落之間的文化差異并不是那么突出。然而,他們卻沒有完全忘記自己最初來源的小部落。關于厄魯特,源于④部落的氏族被稱為“舊厄魯特”,而源于⑥—⑧等部落的氏族被稱為“新厄魯特” (柳澤明 2005)。

相反,那些被編入八旗駐防和分配為奴的人,可能已迅速融入了周圍的部落,因此要識別出他們的后代,這幾乎是不可能的。然而我們卻發現一個另外——今富??h的柯爾克孜族。由于五家子村是他們大多數生活的地方,他們的來源可能是在⑤部落中編入齊齊哈爾駐防的部分。盡管當時他們被分配給不同的佐領,但為什么會生活在同一個村莊,并保持自己特有的文化元素?這是值得進一步探討的課題。

縮寫

HJYD: 《黑龍江將軍衙門檔案》(編號:頁碼)

MLZ: 《滿文錄副奏折》(編號:檔案號/縮微膠卷號:膠片號)

MZZ: 《滿文朱批奏折》(編號:人,分類,條)

MZZJB: 《滿文朱批奏折機構包》(編號:縮微膠卷號:初始膠片號)

YZD: 《月折檔》(編號:頁碼)

《表傳》: 《外藩蒙古回部王公表傳》(《四庫全書》)

《方略》: 《平定準噶爾方略》(《四庫全書》)

《選編》: 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清代中俄關系檔案史料選編》(第一編),北京:中華書局,198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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