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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序兩篇

2017-03-22 00:18李歐梵
南方文壇 2017年1期
關鍵詞:哈佛魯迅文學

李歐梵

我研究魯迅的心路歷程——《鐵屋中的吶喊》新版序言

浙江大學決定重新出版我的部分著作,包括這本研究魯迅的小書,我不勝汗顏。這本書原是英文著作,出版于1987年,由尹慧珉女士翻譯成中文,最初大繁體字版1991年由香港三聯書店出版,至今已有二十五年了。我回顧自己的這一段漫長的學術心路歷程,頗有所感,現在也趁這個機會,略疏己懷。

我雖然生在大陸,卻是在臺灣長大。在中學和大學讀書時代,“白色恐怖”的陰影無處不在。魯迅的作品屬于禁書,我只聞魯迅其名而已。1962年到美國留學,先在芝加哥,課余就到遠東圖書館找魯迅的作品來讀,完全出于對“禁書“的好奇。不料越讀越有興趣,一年過后,幾乎把他所有的作品——翻譯除外——都讀完了。除了魯迅之外,我還瀏覽了大量的左派作家——如茅盾、巴金、曹禺等——的作品(因為這些在臺灣都在被禁之列),逐漸對五四新文學產生濃厚的興趣。然而當時我忙于應付繁重的課業,無暇顧及中國文學。

次年我轉學哈佛,拜師名教授史華慈(Benjamin Schwartz),學的是中國思想史,對文學興趣不減,但只把它當作業余愛好。然而,到了博士論文選題時,我還是選了五四作家的浪漫情懷作為題目,后來成書出版,即《中國現代作家的浪漫一代》。在哈佛求學期間,我也到其他科系旁聽,并大膽選了當年鼎鼎大名的心理學家艾理生(Erik H. Erikson) 的研究生課,艾氏正在寫一本關于印度領袖甘地的書,從心理和文化的角度來探討甘地的一生,我覺得饒有趣味。他問我要寫什么題目,我先想到郁達夫,后來決定寫魯迅,也沿用他的方法,把魯迅和他父親的關系作為心理分析的基礎,探討他成長時期的認同危機,一路發展到他選擇文學這個行業。料不到艾理生對我的魯迅研究報告大為欣賞,這才激發我繼續研究魯迅的興趣。我完成博士論文后,到香港中文大學崇基學院任教,為學生做公開演講,就以魯迅的“內心世界”為主題,還把講稿寫成文章,在《明報月刊》發表。于是不知不覺地走向魯迅研究的“不歸路”。時當1970年,距今已有將近半個世紀。

沒有想到這條路如此漫長。1972 年秋我到普林斯頓大學任教,此時我的博士論文已經修改完成,即將成書,準備寫第二本書,向校方提出的研究計劃就是關于魯迅的,但又不知如何下手。我發現艾理生的理論不夠用,因為關于魯迅的資料雖多,但“心理”方面的資料又從何找起?他的幼年和成長過程或者可以用艾理生的方法研究,他的后半生又如何交代?魯迅所走的路,顯然和甘地不同。他是一個作家,生平寫了大量的文學作品,又如何用心理分析來處理?我發現自己的初步研究太淺薄了。于是我彷徨起來,不知如何是好。在普林斯頓四年,學術上一事無成,最終被大學解雇,沒有拿到終身職。解雇的原因之一,就是我的魯迅研究文章不夠格,特別是我呈上送審的關于《野草》的初稿,此稿我花了整整一個暑假,寫了又寫,但寫完后卻被審核委員會的一個同事說:“壞極了!”(Terrible)。說這句話的是我當年的同事和好友Robert Darnton,他后來成為鼎鼎大名的法國文化史大師、哈佛圖書館的館長。他是為了我好,才警告我要改寫。這一下慘了,我生平第一次信心全失,“野草”也成了我的“咒”——可能魯迅在天之靈更不滿意,對我揶揄冷笑!

1976年我僥幸得到印第安納大學的教職,但教的是中國文學,而且古今兼具。我臨時抱佛腳,急忙在文學方面惡補,卻也發現,其實我真正的興趣就是文學。我心目中的魯迅本來就是一個文學家——或者可以說是一個有深刻思想的文學家,所以還是必須從他的文學作品著手,而把他的思想融入文學分析之中,心理的因素只能作參考。

然而說來容易做時難,如何用文學的方法處理魯迅的思想?如果專注分析個別作品的話,又如何能看到魯迅的全貌?20世紀六七十年代的美國學界,雖有少數學者發表關于魯迅的論文,但大多是個別小說的文本分析,沒有一部完整的傳記(中國的情況恰好相反,魯迅的傳記層出不窮),只有一兩本勉強算數(如William Lyell 的Lu Hsüns Vision of Reality,1976),但還是不夠全面。令我衷心佩服的只有兩位學者,一是我在臺大的業師夏濟安教授,一是哈佛的韓南教授,二人現皆已作古。夏濟安先生的兩篇論魯迅的文章《魯迅作品的黑暗面》和《魯迅和左聯的解散》,收于他的《黑暗的閘門》(The Gate of Darkness)一書(英文版早已在1968年出版,中文譯本終于在今年由香港中文大學出版社出版),我早已讀過,大開眼界,覺得這才是真正有創見。韓南教授的長文《魯迅小說的技巧》(The Technique of Lu Hsüns Fiction),1974 年在《哈佛學報》分兩期刊載,給我的震撼同樣巨大,我沒有想到這位享譽西方學界的中國古典小說專家竟然對魯迅有如此深厚而獨到的見解,而且所下的研究功夫驚人,他把魯迅早期所受的歐洲文學影響的資料全數搜齊,并將之放在一個結構主義式的“反諷”(irony) 理論框架中來分析。我自慚形穢,幾乎想放棄,但又覺得對不起自己,還是咬緊牙關,步二人的后塵,繼續研究下去。

1982年我轉往芝加哥大學任教,于是決定從頭做起,放棄以前寫的所有草稿,還是規規矩矩地,以樸實的筆法把魯迅的生平、思想和他的文學作品連接起來。也完全揚棄了艾理生的“心理傳記”的方法,把重心轉向魯迅的作品,也盡可能分析所有的我認為重要的作品,而不局限于小說。本書的英文初稿終于在20世紀80年代初在芝加哥完成,但仍然由印第安納大學出版社出版,作為該社“中國文學和社會叢書”的一種。一拖再拖,正式出版日期已是1987年了。雖然拖延至此,如果沒有幾位同行的鼓勵和協助,還是遙遙無期。最關鍵性的時刻是1981年,適逢魯迅一百周年誕辰,我申請到一筆基金,在該年7月開了一個“魯迅和他的遺產”國際學術會議,論文集也交給我編輯,我從中獲益良多。這本書似乎也有中文譯本,內中有幾篇名文,出自名家如林毓生、卜立德(David Pollard)、胡志德(Theodore Huters) 和日本的學者丸山升等人之手。有了這本論文集,我覺得如虎添翼,終于完成了自己的《鐵屋中的吶喊》。

二十多年以后回頭看,這本小書也只能作為入門讀物,為有興趣的學子鋪路。90年代以降,中文方面研究魯迅的著作層出不窮,也大多超越了過去的意識形態框架,鉆研甚深,此處無法一一列舉了。我寫這篇新序言的目的之一,就是交代本書初成形時,六七十年代美國的魯迅研究背景。

本書的內容分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描述魯迅成長的個人和文化背景,我特別關注中國傳統對他這一代知識分子的影響。這是一個錯綜復雜的大問題,我只勾畫出一個輪廓,最主要的是突出他對于中國傳統的另一面——我稱之為“抗傳統”——的濃厚興趣。最近在課堂上講魯迅,我又加上一個名詞——“幽傳統”——來界定魯迅對于中國文學和文化(特別是古小說)中神鬼的偏愛。這種“鬼氣”是他的創作來源之一,不可忽視。傳統和現代的文化關系,一直是我研究的中心課題。然而現代文學如何面對傳統而做出“創造性的轉化”?這個觀念是林毓生率先從思想史的角度提出來的,我認為也適用于文學創作,特別當我們討論文學上的所謂“現代性”問題的時候。

第二部分共四章,專門討論魯迅的創作文類:短篇小說、散文詩和雜文。我把魯迅定義為現代作家,他的小說和散文詩充滿了藝術。我從文學形式著手,從他的作品中看到各種現代性的藝術技巧。第三章標題原是“The Technique of Modernity”,中文本譯成“現代化技巧”,一字之差,不能算全錯,但是把“現代性”的復雜含義曲解了。眾所周知,西方文學上有所謂“現代主義”(Modernism) 的各種潮流和面貌,總的來說,背景來自歷史和文化上的“現代性”,或可說是現代性的產物,但是不能把文化史和文學上的“現代性”劃等號。何況西方的現代主義藝術和中國現代文學之間也有相當大的差距,此中還牽涉多年來糾纏不休的“寫實主義”問題。我在分析魯迅小說的兩章中,用了一點當時甚為流行的敘事學(narratology)的理論,又加上了一點“原型”的象征方法,現在看來,實在膚淺,但已經無法補救。唯一的突出點也許是它與當時中國“魯學”把魯迅作為“革命導師”的“上綱上線”做法大相徑庭,也許至少對初入門的大學生有點新鮮感。

第二部分應該是整個論證的核心篇章,而核心的核心就是討論《野草》的第五章,也是我花最大功夫寫的一章。此章恰好在全書十章的中間,這不是偶合,而是故意安排的,它帶出全書的主題:魯迅的整個內心世界有一個“黑暗的中心”,這個“黑暗”世界指的不是魯迅本人的性格,而是他的藝術精神和靈感。夏濟安先生早已提出這個看法,我克紹箕裘,只不過把魯迅的寫作藝術擴大,和中國文化傳統的“幽靈面”連在一起而已。我的這個“野草情結”和80年代中國的魯迅研究學界的氣氛格格不入,先是在受邀參加在北京舉行的魯迅誕辰一百周年的大會上,不準報告我關于《野草》的論文;后來在1986年又來北京參加魯迅逝世四十周年紀念大會,我在大會上提交的論文——《魯迅與現代藝術意識》(放在本書的附錄),也引起了一段小風波。那次會議由中國社科院文學所主持,錢鍾書先生還特別在會議開幕禮上講話,要大家暢所欲言,自由交換意見,氣氛很好。然而我宣讀那篇論文之后,不少國內魯迅學者當場發難,群起而攻之,認為我對魯迅不敬,甚至故意調侃他對裸體畫的興趣,總之“政治不正確”。我自以為是,絕不退讓。事過境遷,現在回想起來,雙方都有點好笑。不過,我用了“現代藝術意識”一詞,就是為了繼續探討魯迅的 《野草》。最近我重讀《野草》,又發現不少和中國傳統文學和西方現代文學相通之處。且舉一個例子:《影子的告別》里面,非但有尼采的影子(《查拉圖斯特拉如是說》),也有莊子(《齊物論》中的“罔兩問景”片段)和陶淵明(“影答神”和“神釋”),由此可以證明這篇散文詩融匯中西,既脫胎于傳統,又做了極為現代性的藝術轉化,并汲取了一個來自西方的“機警語”(epigram) 的形式,把思想性的斷片化為一種“思考圖像”(德文叫作“Denkbild”,是一位研究本雅明的學者對他的文體的評價),當然,內中也含有波特萊爾散文詩的意象。這一切都說明,魯迅的《野草》——與他的部分小說和其他作品一樣——非但可與同時期歐洲現代主義的經典作品抗衡,而且也可作為世界文學的經典。

說到這里,我必須承認,在這一方面我受到另一位大師——捷克的漢學家普實克(Jaroslav Pru?ek) ——的影響頗大。普氏于1967—1968年間來哈佛客座一年,我選了他的課。他對魯迅的看法別樹一幟,認為魯迅作品的特征是“抒情性”,乃來自中國古典精英文學中的詩詞的散文,但到了晚清民初,它演變成一種很主觀的個人性文學情操,因此十分現代,和20世紀初葉的歐洲現代主義的“抒情”傾向遙相呼應。妙的是,作為一個來自東歐共產主義國家的學者,普實克竟然看重魯迅作品的文學技巧和形式,而不重內容的意識形態,令我大開眼界。他在《哈佛學報》發表的一篇短文,論魯迅的早期作品“懷舊”,認為是現代文學的“先驅”,雖然全篇還是文言,但寫作技巧已經很現代了,用的是“主觀”視角。他的另一篇長文,討論魯迅和郁達夫,認為兩人作品的風格基本上是以“抒情”為主調的,和30年代左翼作家如茅盾的“史詩”風格不同,二者之間形成一種緊張和吊詭關系,也可說是中國現代文學的兩個大主題。我于1980年把他的幾篇論文結集出版,就遵守他的意思,以《抒情和史詩》(The Lyrical and the Epic) 為書名??上霭鏁r他剛剛過世。

最近我到布拉格去參加紀念他逝世一百一十周年的會議,就以此為題寫了一篇論文。但沒有料到普氏在捷克的弟子們竟把我視為他在美國的傳人,而美國的同行和部分中國學者卻把我放在他的對手夏志清教授的門下,真是何其榮幸。其實在魯迅研究方面,我受志清先生的影響甚少,雖然他的《中國現代小說史》中的魯迅一章還是我翻譯的。夏先生也頗推崇魯迅的小說技巧,但他用的是一個源自英國理論家李維斯(F. R. Leavis) 的尺度,認為偉大的文學作品除了技巧之外,必須有道德情操。夏先生自己不喜歡魯迅,對魯迅的政治立場極為不滿,和他的兄長濟安先生基于人道主義的同情心有所差異。濟安先生也更看重魯迅語言的藝術價值,在《魯迅作品的黑暗面》中,他最早提出《野草》中所用的文字的獨特性(如《墓碣文》中的文言白話交錯),對我的啟發太大了。

本來我希望把他的小說和雜文連在一起,以跨文類的方式研究其互動關系,但沒有如愿以償。關于魯迅雜文的那一章(第六章)是草草寫成的,僅將之和中國傳統的“文章”風格比較,沒有探討其文體和內容的辯證關系。況且中國大陸學界研究魯迅雜文的論文車載斗量,我看厭了,自己寫的時候,反而太避重就輕,沒有仔細討論它的社會性和政治性。雖然我還是看重他早期雜文的文學價值。本書譯者尹慧珉在《譯后》中特別指出:“使人感到有些狹窄,尚可做進一步的探討?!迸u得很中肯。我對整個第三部分(“關于文學和革命”)的三章也不滿意,覺得寫得太草率。但現在已經沒有時間和精力來補救了。

眾所周知,魯迅晚年深受蘇聯文藝理論的影響,但對革命后的蘇聯文壇現實卻知之甚少,甚至從日文資料中“瞎子摸象”。我從英文資料中找到一部分關于蘇聯文藝理論的評論,多出于美國蘇聯專家之手,可能有偏見。西方的馬克思主義學者,也一向輕視蘇聯文藝理論。如今大量俄文檔案已經開放,然而中國“魯學”專家們鮮有涉獵,語言有障礙,實為憾事。我認為魯迅的革命理論沒有什么創見,完全是一種“延伸話語”(derivative discourse),他試圖把蘇聯的理論硬搬到中國,將之和30年代中國的政治環境接軌,但現實和理想之間的差距太大了。即便從理論出發,也必須深諳馬克思文藝的傳統,魯迅在這方面明顯不足。和瞿秋白相較,后者顯然熟悉得多,可惜我在書中完全沒有處理這個問題。最近我的學生張歷君的博士論文即將出版,專門研究瞿秋白的理論,他發現瞿和意大利革命思想家葛蘭西(Antonio Gramsci)頗有相似之處。作為一個“革命理論家”,魯迅比不上瞿秋白,還是顯得太過“憤世嫉俗”(cynical)了,沒有瞿秋白那么有理想,但又不失文人心態。我至今還是認為,魯迅思想最弱的一環就是他關于革命與文學的理論。我自己對馬克思文藝理論的傳統掌握不足,遑論蘇聯文藝理論,因此研究得也不深入。然而至今我還沒有讀到超越“庸俗理論”的研究魯迅和馬克思文藝的新著作,看來連這門學問也式微了。

走筆至此,我的這篇“檢討”也應該結束了。再次感謝多年來不少同行和學子對本書的厚愛,把此書作為參考資料,使之廣為流傳。但愿這本書還沒有成為“明日黃花”,仍有它的用途,我則感激不盡。

2016年7月26日,于香港九龍塘寓所

哈佛,哈佛——《我的哈佛歲月》新版序言

我的這本小書,歷經海峽兩岸暨港澳的繁體字和簡體字版之后,竟然又要再版了。意外之余,也不無好奇:難道還有新一代的讀者愿意看?他/她們看這本書“居心何在”?而我呢,是否應該對書中的一些“不負責任”的言論有所交代?最重要的是:我2004年從哈佛大學提前退休,返回香港任教,至今也有12年了,哈佛當然變了很多,我的這本書是否過時了?于是我不得不翻看此書的前言和結語(剛好寫于2004年年底),覺得有一個大缺陷,如今已無法補救:這本書本來就是為一般讀者而寫,所以學術深度明顯不足。但如今也無從著手,否則得寫一本學術性的自傳,這是一個艱巨的工作,目前我已無能為力。只好利用這個機會再做一次“自我檢查”和反省。

我自認這本書的第一部(“在哈佛求學的日子”)比第二部(“在哈佛教學的日子”)好看,因為前者或多或少描寫了我知識上的心路歷程,自認為并不過時;而后者如今讀來更令我汗顏。但是我覺得我也對得起哈佛同事對我的眷顧,雖然我提早退休(這在哈佛幾乎是離經叛道的事),但我的繼任者王德威教授絕對比我優秀,近十年來他在學術方面的成就,有目共睹,也改變了中外學界整個中國現代文學研究的方向和方法,使得中國文學研究不再以西方理論為圭臬(雖然他的訓練本來就是比較文學和理論),而是重新厘清中國古今文學的理論傳統,并以之和西方理論相參照。我不但為他感到驕傲,而且也為哈佛深慶得人。最近我接觸到他訓練出來的幾位高材生,更覺他們才華出眾。畢竟“長江后浪推前浪”,如此學術研究才能進步。如今,哈佛的中國文學研究絕對是美國學界首屈一指的。我自認離開這個領域的決定是對的,因為我的貢獻也只能到此為止,何況后繼有人。

然而,近年來在香港,我于教學經驗上也頗有所得,逐漸開拓了另一個學術領域:以比較文化和文學的角度來研究跨學科的人文題目。雖不深入,但也自得其樂,也令我更珍惜當年在哈佛的經驗。書中提過,我的“狐貍型”學問大多是在旁聽的課中培養出來的。值得欣慰的是,在香港中文大學,我也訓練出幾位高材生(大多來自內地),其中也有人申請到哈佛做訪問學者或學生,我再三提醒他們要多旁聽其他學科的課,而不必只做專業研究。哈佛的優點正在于此,它的科系繁雜,五花八門的課和各種學術演講和座談,數不勝數,這些學術“盛宴”,任何去哈佛的人(包括游客)都不可錯過。我如果年輕三十歲,必會返回哈佛做旁聽生。

由此思之,我認為哈佛的長處就在于它兼容并包,各路英雄豪杰來此齊聚一堂,切磋各種學問,使它變成一個學問和知識的大薈萃。有時也亂成一團,但毫無“管理”的痕跡。這才是第一流大學的本色,幾乎和當今香港的大學所標榜的企業管理制度背道而馳。也許,我離開十多年后,可能哈佛也“企業化”了,然而從校方寄來的刊物報道中,我還是看到不少令我興奮的消息??傊?,哈佛還是值得去的,特別是做短期的訪問。那么,做長期的本科生或研究生又如何?據聞,每年申請哈佛的中國學生多如過江之鯽,而哈佛校園中也到處是黃面孔,到處都能聽到普通話,更有不少富家貴人子弟進入哈佛校園。我對于這個現象的反應相當矛盾:一方面我為哈佛慶幸,得天下之英才而教之,是任何好大學的目標;另一方面,我也不禁為哈佛和中國的下一代擔憂,到底有多少中國學生是真正為求學而來,而不是為了“鍍金”?

我在哈佛任教時,已經看到一個令我不悅的現象:查理士河彼岸的商學院和肯尼迪行政學院,特別是后者,每年招收了大批各國官員來“受訓”,亞洲地區的尤其多。這種“短期訓練”,美其名曰“留學”,其實和學術無關,而更近于“公關”。我曾為此和一位知名的哈佛學者爭論,因為他為這種短期訓練班沾沾自喜,認為哈佛的影響遍及全世界,各國政府和商界都有“哈佛人”。我的一位哈佛學生曾經戲稱肯尼迪學院是一個“派對學院”,幾乎每天開派對,好讓各國要員拉關系。他也許言之過激,但也不無道理。至少,在“彼岸”受訓的官員學生,本來就和“哈佛燕京學社”和哈佛其他研究中心每年經過嚴格遴選后請來的學者和學生,在本質上有所不同。

也許,全球資本化以后的大學本身也已經變了質。如果屬實,哈佛也不過浪得虛名,不值得去了,至少芝加哥大學的嚴肅學術氣氛要好得多。也許這是我的偏見??偠灾?,我希望各位學子,特別是本科生,不要因哈佛之名而去申請。據聞,中國內地的父母親望子女成龍成鳳,拼命要把孩子送到哈佛。我認為大可不必,還不如申請到學生較少但同樣是第一流的小大學,即所謂的“Liberal Arts Colleges”,畢業后再申請到哈佛也不遲。但是到了那個階段,哈佛就不見得是唯一的選擇了。

我在書中的第一部分提過,我申請到哈佛讀中國歷史純屬偶然,進入這個學術殿堂之后才逐漸從名師學習,領悟到所謂“漢學研究”是怎么一回事。我的指導老師史華慈(Benjamin Schwartz)是一個學識廣博的大師,他一向不分古今中外,所有的人文學問,都在他的視野之中,能夠做他的學生是我的福氣。至今還有不少我的學生對我說,我在課堂上的作風,和一般教授不同,似乎不講“專業”而故意天馬行空,作各種比較。這當然得自先師的教誨。然而嚴格說來,史華慈并不是一位漢學家,而是一位跨學科的人文學者,如今他這類的學者也逐漸凋零了,甚至后繼無人。

除了史華慈之外,我當年尊重的幾位同事,如考古學家張光直、古典小說專家韓南(Patrick Hanan,我寫《韓南教授的治學和為人》一文時,他尚健在)和中國近代史學者孔飛力(Philip Kuhn),皆已作古,令我不禁感到歲月無情。每當憶及和他們相處的情景,我總是唏噓不已。在本書的第二部分,我只顧及談自己的教學經驗,卻對我任教的東亞語言和文化系的同事著墨不多。每在報章雜志或學術型刊物上讀到他們的報道和論文,都羨慕不已。尤其是我一向敬重的宇文所安(Stephen Owen),他是一位罕見的奇才,近年來終于在中國大為走紅,乃實至名歸。還有剛退休的荷蘭學者伊維德(Wilt Idema),稍后請到的李惠儀和田曉菲(宇文的夫人)等,加上王德威,至少在中國文學方面,可謂陣容鼎盛。

哈佛的中國研究由來已久,它的基礎是漢學,而不是當代中國研究。近年來,《鄧小平傳》的作者傅高義(Ezra Vogel)和研究“文革”的馬若德(Roderick MacFarguhar)大出風頭,使得不少中國學生以為哈佛的費正清中心才是獨領風騷的學術重地。其實不然。從傳統漢學的立場來看,做現當代“中國窺視”(China-watching)的都不是學問。妙的是先師史華慈也是這個領域的奠基人物,他早期的著作《中國的共產主義與毛澤東的崛起》 至今早已成為經典。他不時寫幾篇評論當代中國政治的文章,見解獨到,我在書中《史華慈教授》一章中略略提過。他不是當代政治的應聲蟲,而是真正的尊敬中國傳統,把當代中國作為引領到傳統的一條路。他可以從研究中共到研究嚴復的翻譯,又從嚴復回到先秦百家,三本書的面貌完全不同,合在一起讀,才可以“窺視”到他學問的淵博。

我之所以再三提到我的老師史華慈,恰是因為在這個專業掛帥的時代,他所代表的學問已經變成“絕學”了。全球化席卷各國之后,年輕一代的學者大多不談傳統,只談理論,而當今西方的文化理論卻把傳統批得一文不值,影響所及,幾乎所有的古典學系,都乏人問津。作為一個研究中國現代文學的學者,我如今卻處處為傳統辯護,甚至和西方文化理論“對著干”,故意提倡傳統和歷史的淵源,包括革命的傳統??雌饋硎帧氨J亍?,但是我堅信沒有歷史的反思,就不配做人文學者。這個看法,當然也來自史華慈。

由此我愛屋及烏,最近變本加厲,對民國時期的幾位國學大師產生由衷的尊敬。在本書的《結語》中我提到吳宓,卻忘了提吳宓最佩服的陳寅恪。我們都知道,吳宓和梅光迪以及稍后的梁實秋,都師從同一個老師白璧德(Irving Babbitt)。然而陳寅恪在哈佛的老師是誰?他念的是什么專業?為什么如此受吳宓的尊重?還有另一位哈佛同學湯用彤,也就是我在書中提到的史華慈上課時隨手帶到課堂的那本書——《魏晉玄學論稿》的作者。原來,陳寅恪和湯用彤念的都是至今看來十分冷門的學問:他們師從一位名叫藍曼(Charles H. Lanman)的教授學習梵文和巴利文。陳曾在柏林大學就讀,轉到哈佛來的目的就是攻讀梵文??梢姰斈甑墓痫L貌,現在看來似乎保守(白璧德是學衡派的祖師爺),然而至今卻幾乎已成絕學。我任教時期的哈佛是否有梵文和巴利文?我不得而知,但我知道有滿文和蒙文課程。我依稀記得那位教蒙古史和蒙文的教授柯立夫(Francis Cleaves),如今也早已作古了。

這些前輩學者來哈佛求學,和我懵懵懂懂的方式大不相同。他們的學術成就,也非我這一輩所可比擬。我在書中幾乎絕口不談他們的貢獻,現在想故意拉上一點關系,也不可能,只好在此向他們致敬。哈佛校園內有一個中國留學生送給母校的石碑,但碑上的人名早已抹滅,不知是否刻有這些名人的名字。1919年陳寅恪初入哈佛,還有一個哈佛的好友俞大維,二人是室友,住在麻省大道1134號,而俞大維首先注意到藍曼,并介紹陳寅恪和湯用彤隨藍曼學習。這一段歷史,是我偶爾從一本最近出版的書——陳懷宇的《在西方發現陳寅恪》(香港:三聯書店,2015年,第27頁)——中發現的,感覺彌足珍貴,特志于此。為什么這本書令我倍感親切?因為當年我幾乎每天都在麻省大道上行走。這是一條橫貫劍橋的大街,除上述諸人外,同一時期在哈佛念書的還有林語堂、張歆海、顧泰來、韋卓民,加上次年入學的李濟,真是人才濟濟,我在本書中完全沒提到,只說見過趙元任先生。我還從另一位先師楊聯陞教授的課堂上讀到陳寅恪的著作,當時毫無印象,半個世紀后才發現楊先生當然認識陳寅恪。早期民國時代的學術圈子,出了不少大師。原來不少都是哈佛的前輩,我不過是步他們的足跡而已。我用“足跡”兩字,只能作“實解”:一百年前他們走過的那幾條劍橋的街道,我都走過,而且我住的一間公寓,竟然和陳寅恪住過的另一間公寓僅有數步之遙。這當然是巧合,然而上一代的“人杰”,才使得劍橋這個小城其地也靈。我真想做個游客,再回劍橋重蹈一次。

走筆至此,也該打住了。哈佛帶給我無窮的回憶,我曾在此求學,逐漸領悟到“學海無邊”;我也曾在此任教,真正感受到“山外有山,人外有人”這句名言的真諦;我更在此成家立業——立業后再成家:2000年的中秋節和李子玉在劍橋的市政廳結婚。這一切都成了溫馨的回憶。然而,不知何故,近幾個月來我時常夢見回到哈佛,但已經不知身在何處;在夢中,我是個過客,是來“補課”的,竟然找不到教室和授課的時間,驚恐萬分,然后醒覺。這類夢顯然是哈佛歲月的壓力的回響,似乎也象征當下自己的一種焦慮心情:人到老年才知學問之不足,于是非但當年的傲氣一掃而空,而且還恐懼回到哈佛沒有人聽我的課!也許,這才是我內心深處的哈佛經驗。

2016 年9月20日,于香港九龍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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