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茂榮
振興東北經濟,首先要理順體制機制,加快轉變政府職能。制約東北經濟發展的主要問題是體制機制問題。據中國社科院統計,在東北地區開辦企業所需要的程序,是全國各地區中最繁瑣和漫長的。因此,當地政府需提高行政效率,建立服務型政府,大力改善投資環境。當地政府要學會用經濟、市場、法律的手段解決問題,管理部門要做到“無事不插手、有事不撒手,好事不伸手、難事不放手”。當地政府還要營造良好的創新創業環境,通過全面深化改革和簡政放權,從財政、稅收、金融及服務等方面為創新創業提供最大限度的支持,使東北老工業基地成為創新創業的沃土。
推進國企改革是東北振興的重中之重。東北經濟改革的起點和重點是計劃經濟下的國有企業。據國家信息中心經濟預測部2016年上半年在東北三省所做的調查,整個東北的“僵尸企業”問題極為突出,僅遼寧一省,其無資產、無生產、無償債能力的“三無僵尸國企”就達830余家。因此,在新一輪東北振興過程中,必須正視前一輪振興沒有很好解決的國企改革遺留問題,把東北國企改革發展與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經濟轉型升級有機結合起來,以國企改革發展促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此外,還要加快國企混合所有制改革,打破混改國企所在行業的壁壘,破除壟斷,引入市場競爭。
振興東北,需要大力推動民營經濟發展。目前,東北地區民營經濟發展明顯滯后。新一輪東北振興必須大力發展民營經濟,平等對待國企與民企,支持民企轉方式、調結構并進入“新經濟”領域。要通過產權制度安排,穩定民企預期,保障其合法權益,更好激發民企活力和創造力。要優化民企發展環境,降低實體經濟領域民企成本,增強盈利能力。要激發民營企業家精神,依法保護其財產權和創新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