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由于地質礦產勘查工作的特殊性,按照《國務院關于加強地質工作的決定》精神,國家建立了中央地質勘查基金,多數省區也建立了地方的地質勘查基金,在體現國家財政加強對礦產勘查投入的同時,突出強調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國家資金對礦產資源風險勘查的政策調控和化解風險作用。從一定意義上講,地勘基金在肩負著國家意志的同時,是對我國現階段風險勘查資本市場缺失的一種補位。是極具中國特色的制度創新。地勘單位承擔地質勘查基金項目,如何做好地質勘查基金項目的財務核算和財務管理,規范高效用好財政資金,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總結。
【關鍵詞】地質勘查基金項目;財務核算和管理;問題及建議
一、熟悉和了解政策,把法規依據作為工作指南
對于地質勘查基金項目,國家和省陸續出臺了較多的政策,有《中央地質勘查基金項目資金 預(結)算管理暫行辦法》、財政部國土資源部關于印發《地質礦產調查評價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建[ 2010]174號)、財政部 國土資源部關于印發中央地質勘查基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建[ 2011]2號)、財政部 國土資源部關于印發《中央地質勘查基金項目權益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建[ 2011]3號)、國土資源部頒財政部關于印發中央地質勘查基金項目立項指南的通知(國土資發[2011]13號)、《中央地質勘查基金項目資金管理暫行辦法(送審稿)》、《云南省地質勘查基金(周轉金)管理暫行辦法》(云財建[2007]153號)、云南省財政廳 云南省國土資源廳關于印發《云南省地質勘查基金項目預算(概算)標準(試用)的通知》等,對國家和省出臺關于地勘基金項目的相關政策充分了解和把握,嚴格按照要求進行項目管理和資金管理。
二、基金項目的財務管理要求
1.地勘基金的使用和管理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
符合財政部、國土資源部頒發的中央地質勘查基金項目、資金管理辦法和地質礦產調查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以及云南省地質勘查基金項目成本費用核算和項目支出管理的有關規定。嚴格貫徹執行國家財經紀律。
2.基金項目實行項目管理,分賬核算,??顚S?,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擠占、截留和挪用。
經費的使用以地質勘查基金審定的項目經費預算為準繩,以國家、省及單位的費用開支標準為依據,進行合理的費用劃分、歸集,按照預算應設置工作手段及明細費用進行輔助核算。
項目進行全成本核算,支出費用與設計預算、實際工作量要有相關性。項目財務核算應全面、真實、及時反映資金使用實際情況 ,用好財政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三、目前存在問題
1.技術部門、項目執行部門、財務部門缺乏有效溝通,地勘基金項目實際執行與財務核算、預算編制與財務核算存在脫節,導致項目執行有一定困難,最終影響經費有效使用。
2.項目缺乏統籌管理,費用支出難以合理劃分。隨著承接的基金項目增加,有的單位多個項目同時進行,項目之間的人員、車輛等資源混用,又缺乏合理分配,就會出現人員費、材料費、辦公費、車輛費在多個項目之間劃分不清。
3.由于項目費用管理的相對缺乏,項目費用有部分違規支出,缺乏合理依據,存在大額現金支付情況,如支付勞務費,部分依據不充分。存在真實性、合理性、合規性的問題。
地勘基金項目要求全成本核算,結余要交回,導致項目實施過程中存在著超比例、超預算、擴大支出范圍的現象,存在部分與預算內容無關的費用。
費用報銷過程中,填列不清晰,財務人員對實際情況又不十分了解,費用支出時難以進行準確核算。部分單位報銷審批程序不嚴格、手續不完整、報賬不及時,財務核算項目支出與實際工作量存在脫節。
4.項目核算存在不規范的問題。由于存在采用地勘單位會計制度、事業單位會計制度、企業會計制度并存的情況。項目核算時會發生錯誤歸集、交叉歸集、科目混用等現象。
四、下一步工作建議
1.制定系統、完善的預算編制辦法,把預算做實、做細。
項目管理人員與財務人員參與進來,與技術人員一起把總預算以及分階段(年度)預算做實作細,把預算與后續經費的使用和財務核算、最終工作成果結合起來,為提高地勘基金項目核算質量和提高資金使用效率提供有力保障。
2.進一步完善地勘基金內部控制制度,保證資金使用的有效性,加強對項目統籌管理。
在單位內部建立項目負責人制度,設定權限和職責,實施嚴格的績效考評制度。進一步加強項目統籌管理和費用管理,在內部控制中關注費用的報銷,對費用報銷依據的審核要做到客觀獨立,同時應規定報銷期限,避免年度集中突擊報銷。年度費用使用與年度實際工作量、預算結合起來,嚴格按照要求做相應工作量的年度財務決算。
3.在項目管理和核算過程中,加強各個部門之間的有效溝通,避免信息不對稱情況的存在。項目管理部門定期(月、季度、年度)將項目實施情況進行統計匯總,編制小結,送至技術管理部門和財務部門,各部門能更好地掌握各項目的施工進度。同時,財務部門將各項目的費用明細表送至項目管理部門和技術部門,提示項目資金實際使用情況,指導資金規范使用。各類報表應及時上報單位負責人,才能對項目的資金、使用及項目推進計劃做統籌安排和及時調整。
4.規范財務科目設置,加強項目核算。
項目按照資金來源進行單項目核算,并按照預算工作手段及明細費用進行輔助核算,準確、及時進行財務核算。
加強基金項目財務日常監督、檢查和控制。
五、地勘基金項目核算流程
1.地勘事業單位
(1)經過國土部門審查批準,收到財政廳撥付勘查資金時,借:銀行存款 貸:地勘工作撥款;
(2)發生地勘支出時
(A)當月發生地勘支出
借:地勘生產(或專項工程支出—**項目―明細科目(同時按工作手段輔助核算)
貸:銀行存款
(B)月末結轉/年末結轉
借:未完地質項目支出
貸:地勘生產(或專項工程支出)
(3)地質項目完成,經上級主管機構驗收并提交了正式地質報告時。
(A)地質項目完成,經上級主管機構驗收并提交了正式地質報告時
借:已完地質項目
貸:未完地質項目支出
(B)已完地質項目的年末余額,應在下年初建新賬時,與地勘工作撥款一以前年度撥款對沖:
借:地勘工作撥款
貸:已完成地質項目
(4)年末報表列示在資產負債表下方:地勘工作支出、地勘工作撥款列示
2.企業實務核算
(1)經過國土部門審查批準,收到財政廳撥付勘查資金時,借:銀行存款 貸:專項應付款―**項目。
(2)發生地勘支出時,
(A)當月發生地勘支出
借:專項工程支出—**項目―明細科目(同時按工作手段輔助核算)
貸:銀行存款等
(B)月末結轉/年末結轉
(a)沒有利潤及流轉稅金的勘查項目:
借:專項應付款—**項目
貸:專項工程支出—**項目
(b)有利潤及流轉稅金的勘查項目:
①確認收入:
借:專項應付款—**項目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②計提附加稅
借:專項工程支出—**項目
貸:應交稅費—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
③結轉稅金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
貸:專項工程支出—**項目
④轉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專項工程支出—**項目
(4)年末報表列示方法:未完成項目的撥款在資產負債表右邊“專項應付款”反映;對應的專項工程支出在資產負債表左邊“存貨”項目下列示。
3.核算按照預算單項目進行核實,分工作手段及費用明細。
參考文獻:
[1].財政部關于修訂印發《地質勘查單位會計制度》的通知(財政部 [1996]15號).
[2].中央地質勘查基金項目資金 預(結)算管理暫行辦法.
[3].財政部 國土資源部關于印發《地質礦產調查評價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建[ 2010]174號).
[4].財政部 國土資源部關于印發中央地質勘查基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建[ 2011]2號).
[5].財政部 國土資源部關于印發<中央地質勘查基金項目權益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建[ 2011]3號).
[6].國土資源部頒財政部關于印發中央地質勘查基金項目立項指南的通知(國土資發【2011】13號).
[7]. 云南省地質勘查基金(周轉金)管理暫行辦法(云財建[2007]153號).
[8].云南省財政廳 云南省國土資源廳關于印發《云南省地質勘查基金項目預算(概算)標準(試用)的通知》(云財評審[2013]54號)
作者簡介:
張云琳(1972—),女,漢族,本科,高級會計師,主要從事會計財務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