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宣
1929年8月5日,從天津回到上海的王蕓生收到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政治部主任陳誠的親筆信,邀請他擔任直屬于政治部第三廳的宣傳部長。
當時,王蕓生的生活非常窘迫,因為沒找到工作,房租和生活費全靠友人接濟。即便如此,王蕓生還是斷然拒絕了陳誠的好意。陳誠得知后,親自從武漢前往上海,勸說王蕓生:“這個宣傳部長不過是掛個名而已,不需要你去辦公,每月還能領到300元的高薪。況且,你現在的生活并不好過,這樣的好事,一般人打燈籠都找不到,你卻不干,我真的想不通?!?/p>
王蕓生回答道:“我不會背叛我的信仰,你就是給我一座金山,我也不當這個部長?!标愓\見王蕓生心意已決,只得作罷。
一個月后,《大公報》總編張季鸞邀請王蕓生到該報擔任編輯。王蕓生愉快地答應。
張季鸞開玩笑地說:“蕓生啊,你到報社上班,每月只能夠給你50塊錢的薪水,可比不上宣傳部長的300塊喲?!?/p>
王蕓生平靜地回答:“口渴止于一杯水,而非一片海洋。如果我拿那300塊錢的薪水,就要替人家說假話、干壞事,哪有現在拿50塊錢這么心安理得呢?”
(摘自《年輕人》)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