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內容儲備與生產:OTT TV 業務發展的支點。OTT TV 業務環境下,用戶在使用終端、網絡和服務方面獲得極大的自由度,“內容”成為用戶選擇的首要標準。因此,擁有“海量儲備+ 獨家優質”內容的集成商通常在產業鏈上下游具備更大的議價能力。二、供需與伙伴:OTT TV 服務提供商與網絡運營商的關聯方式。目前二者的關系大致可分為兩種類型:一是供需式,即網絡運營商向OTT TV 服務商提供移動及固網帶寬、服務器托管等相關服務,并根據需要進行流量包等產品的定制。二是伙伴式,這一合作方式是運營商將自有業務與OTT TV業務進行結合或捆綁,形成新的套餐業務。三、網絡效應:平臺供應商價值的凸顯。隨著在線視頻服務市場規模的擴大,OTT TV服務提供商和用戶數量及OTT TV與其他業務結合需求的增加,OTT TV 業務的發展對支持平臺的要求也不斷提高。其結果是,平臺供應商的價值不斷凸顯,并在產業鏈結構中獲得越來越大的主動權。四、終端爭奪:主導權爭奪的“最后一公里”。視頻服務終端多樣化是OTT TV 的重要特征,而終端又因其是產業鏈上用戶接觸的最后節點而備受關注。隨著終端智能化、功能集成化的趨勢日益明顯,OTT TV 的接收終端同時也集成了智能家居、智慧交通、智慧校園等信息生態系統的入口功能,在某種程度上將成為信息時代家庭數字化生活的核心,終端市場的競爭也因此愈加激烈,并促進OTT TV 新合作方式的出現。(據王潤玨于《電視研究》2018年第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