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就描寫的記敘來說,像小說,除了第一人稱的以外,是不許作者露面出來講話的。就是第一人稱的小說,也往往是作者的假托,不過是為了寫作的方便,實際上并不是作者在真的敘述自己的事,所以也是客觀的。不過作者要寫小說,一定先要創造小說中的人物,使他們成為有血有肉有生命的人。要使他們有血有肉有生命,一定要熟悉他們的性情舉止,形容笑貌,還得對他們有憎有愛。愛和憎雖然相反,實際是出于同一個源泉。記得葉圣陶先生曾經說:“做人應該有所愛,有所恨,因為無恨則愛不堅?!弊髡邔τ谒鶆撛斓娜宋?,假定有兩方面,一方面是代表正義,一方面是代表反正義,那就是產生愛憎情緒的原因。無論是愛是憎,都要有真摯的熱情,那么對于愛或憎的人,才能夠關心到他們的一顰一笑,才能夠窺測到他們沒有說出來的欲望,才能夠洞察他們的心理變化,那么創造出來的,才成為有血有肉有生命的人物,所以這里離不開真摯的熱情的。
——振甫《文章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