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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劉勰“文體通變觀”論“文心”與《定勢》之關系

2018-11-12 19:17陳秀美
中國文論 2018年0期
關鍵詞:劉勰文心定勢

陳秀美

一、 問題的導出

近年來有關《文心雕龍》這門顯學的研究議題豐碩。因此在研究議題上,往往必須面對如何在熟題中開展新的詮釋視域,或提出新的問題意識。這也是本文提出劉勰“文心”與《定勢》之關系時,首先要面對的問題。有關《文心雕龍》之“定勢”的研究不少,因此它還有什么空白處,給本文可以加以反思與詮釋的空間呢?此乃為本文不斷自問的議題。我們將從劉勰“文體通變觀”的詮釋角度進入,把研究焦點放在劉勰對“文心”與“定勢”之關系的理論議題上,從近現代有關《定勢》篇之前行研究成果中,找尋足以厘清,或說明的對話性議題。因此在面對此一議題前,有以下幾點基本假定:

首先,本文之“文體通變觀”一義,乃延續拙著《〈文心雕龍〉“文體通變觀”研究》一書而來,所謂“文體通變觀”是以一種后設性的詮釋視角,提出劉勰詮釋“文體”之“通變”的歷史現象,及其相關問題的“通變觀”。此一觀念、立場與主張,可提供研究者重新反思文體的“通變性”問題。故其論證的對象是“通變”,且限定在“文體”的范疇上,進行探討劉勰如何以“通變”觀念來詮釋其“文體”之起源、演變的歷史現象,以及文體創作、批評的“通變性”法則。這種“文體通變觀”是立基在辯證思維上,藉由通變之心以見通變之宇宙,并且從宇宙萬物的規律與結構中,一方面從“本體與現象”、“普遍與殊異”探討文體之通變性形構,另一方面從“變化與恒?!?、“往復代變”反思文體之通變性規律,從中探討“文體之主客辯證融合”的通變性關系。

其次,劉勰在《文心雕龍》五十篇中,專設《定勢》一篇,定然有他對文體之“勢”的主張與看法。故本文預設劉勰論《定勢》之“勢”是一種動態過程義,所以不宜從靜態化的視角來看文體之“勢”的問題。由此可見,劉勰之《定勢》篇的“勢”只是做一個必要的定義,這篇文章的關鍵在“定”字。然而“定”不是亂“定”的,“定”取決于作者的“文心”。所以“文心”如何能在創作的過程,運用通變性法則,去“定”其文體之“勢”,使其形成一種創作的體勢。故在此預設下本文將從“定”切入,探討“文心”的作用,及其與“文勢”的關系。

再則,本文以“文體通變觀”為詮釋視角,實乃以“文體通變觀”為一個大前提,預設在此一觀點的限定性下,劉勰所論之《定勢》中是以作者的主觀“文心”與客觀“文體規范”的通變性法則,來闡述文體在創作的動態歷程呈現出“勢”的文體價值。故本文希望藉由此一觀點,切合《定勢》篇文本進行分析,反思作者“文心”是如何操作文體的“通”與“變”來“定”文體之“勢”?有見于此,本文認為論證“文心”與“定勢”關系的重要鏡頭,乃在劉勰“文心”義涵的反思與詮釋,因此我們將引用顏昆陽《從混融、交涉、衍變到別用、分流、布體——“抒情文學史”的反思與“完境文學史”的構想》一文,對于文學家主體心靈的“意識結叢”因素,作為本文論述劉勰“文心”義涵的依據。

綜上所述,本文以劉勰“文體通變觀”為前提,重新解讀《定勢》篇時,不僅要面對客觀文體規范的“體勢”問題,也要探討作者主觀“文心”的作用性;尤其在文章創作過程中,文心之“定”是具有主導性與決斷性作用的。因此我們必須要以辯證性來看“文心”與《定勢》的關系,并且將其放在全書系統化的理論性位置,才彰顯劉勰《定勢》篇的文體價值。假使前行研究者,僅從單純的作品來看劉勰的“定勢”文學主張,將容易讓研究成果呈現靜態化,或單一的語言形式研究現象;其結果就可能導致脫離劉勰“定勢”的文學理論視域,甚至忽略劉勰對作者“文心”之“定”與文體之“勢”的辯證性關系??v然費盡心力建構“勢”的意義,卻容易流于泛理論性的建構危機。

因此本文將采此一“文體通變觀”為詮釋視角,除了從反思“定勢”議題之前行研究為基礎外,更藉由此一觀點,探討“文心”與“定勢”在文體創作與批評中,所呈現的“通變性”法則: 一方面從“人”的問題上,看作者及批評者的主觀“文心”具有其“創變性”動能,并在此一“創變性”的創作,或批評中,展現“文心”之“獨具慧眼”的“擇定”功夫。另一方面從“文體”的問題上,看“客觀”文體的語言形構,乃取決于作者“文心”的擇定,在體制“常規”與體式“理想典范”的制約下,完成文體之勢的創作。所以本文的研究并不在《定勢》篇之“勢”義涵的辨析,或理論的建構;而是想藉由作者“文心”對于創作之“定勢”的運作,以及主觀“文心”與客觀文體規范在“通變性”法則下,完成其“文心”與“定勢”之交互辯證性關系的理論性架構,藉以確立劉勰撰寫《定勢》篇之“定”的理論位置。

二、 有關《定勢》篇之前行研究成果的反思

在“文體通變觀”的前提下,本文提出《定勢》篇之“勢”是一種動態過程義,所以不能只從靜態化的視角來看其文體之“勢”的問題,因為劉勰《定勢》篇之關鍵在“定”。然而歷來前行研究者大都只談“勢”,沒有談“定”的問題。殊不知,“定不定”才是關鍵處。如此說并不在否定“勢”的重要,而是說“定”才是比“勢”更重要。然而“定不定”不是取決于外在的、客觀的體勢,它的決導權在作者的“文心”上,這就是劉勰《文心雕龍》開宗明義所云:“夫文心者,言為文之用心也?!币虼宋覀儚摹皻v時性”的前行研究中,很少看見近現代龍學研究者,專注于有關作者主觀“文心”的研究。

此外,歷來學者研究“定勢”的重點,大都集中在“勢”之義涵的反思與詮釋,因此對“勢”就有許多不同的理解。例如: 黃侃《文心雕龍札記》中認為“勢”是指“法度”;劉永濟《文心雕龍校釋》認為“勢”是指“姿態、勢態”,羅根澤《中國文學批評史》認為“勢”是指“文體修辭”;而陸侃如《劉勰和文心雕龍》中云: 文之勢是指“格局、局勢”。各家說法都直接與間接影響到我們當代人對《文心雕龍》之“定勢”篇的研究取向。然而學者們從有關“勢”范疇研究綜述,到針對《文心雕龍·定勢》之“勢”的現代研究綜述等,無論是總體性歸納,或是個別性分析,都是在“勢”的論證議題上下功夫。

關于這個問題2008年程敏在《“勢”范疇研究綜述》,做了一些整理歸納的功夫,藉由其研究成果作為本文反思“勢”之義涵的基礎。程敏認為古文學之“勢”的研究可分為三個時期: 一是二十世紀六十年代初期,此時有關“勢”范疇的研究如曇花一般持續時間短;故此一發展階段的研究,并沒能深入。二是二十世紀八十年代,“勢”的范疇研究再度興起,呈現出繁榮局面,20年間專題論文達40多篇,并出現了一部研究專著。這些論文的研究重點是深入探討“定勢”之“勢”的語義內涵,研究角度新穎而多樣化,研究方法更科學、更周密。許多人認為前人對“勢”的闡釋欠妥,因此紛紛投入重新考察的行列。此時學界試圖從多角度出發,力求精準地界定“定勢”之“勢”。因此其研究的重點還是在“勢”的界義。三是二十世紀九十年代末期,這20年間學術界集中在探討《文心雕龍》“定勢”之“勢”的語義,論文的數量也大大提高,然而所論之“勢”都不一定是以《文心雕龍》“定勢”為研究對象。這些都是從總體之“勢”來進行考源的研究工作。

從程敏對“勢”的歸納研究成果看來,他認為“勢”所具有的修辭學意義,受到了學術界的冷落,其研究處于空白狀態,無疑,從修辭角度而言“勢”之范疇的整體性研究,或對于修辭學理論研究來說,仍需要更多的拓展。但是嗎?當大家面對《文心雕龍》“定勢”時,都在談“勢”問題時,提升“勢”的修辭意義,就能補足學術界對“勢”的冷落,就能使研究不再處于空白狀態嗎?然而本文認為無論學者認為“勢”是指何義?都不可越過劉勰是從“為文之道”來論“勢”的。殊不知,“勢”其實是個復合性的概念,或稱之為范疇。假使把“勢”當作一個范疇,那么在談各種文化的論述中,都會出現有關“勢”的問題,例如: 兵法講“勢”,書法講“勢”,文學也講“勢”,甚至中醫也會講“勢”,論繪畫筆墨時也可以講“勢”。因此可以從歷史的發展談“勢”,可以從政治演變談“勢”。因為“勢”是中國文化里十分重要的觀念。因此談《文心雕龍》的“定勢”,若從“定勢”的“勢”出發,無所不談,最后論“定勢”就變成談了一大堆“勢”的怪現象。

此外,在前行研究成果中,往往從靜態化狀態上講“勢”,因此就容易讓“勢”變成是一種“抽象化概念”,因而忽略“勢”在文學創作中所隱含的“動態化創變”的價值。2012年桓曉虹《〈文心雕龍·定勢〉之“勢”現代研究綜述》,認為二十世紀以來對《文心雕龍·定勢》之“勢”的研究,總體說來,主要包含了七個方面:“勢”本源考證;“勢”內涵界定;“勢”特征辨析;“勢”與其他因素關系辨;定勢原則與方法;“勢”論和“定勢”價值地位考察等。整個研究充分體現出中國古文論范疇、理論的多義,甚至模糊性。雖然她從量化的角度,提出“勢”在《文心雕龍》全篇中出現40多次,僅在《定勢》中便有22次之多的歸納,這樣的歸納對于《文心雕龍》之“勢”的研究,并無太多的意義存在。

其實在桓曉虹整理歸納中,我們可以得知自二十世紀八十年代以后,龍學界對于“勢”的研究,除了繼續有相關的譯、注、校、釋的出版外,學術界對“勢”的認識不斷走向全面深微。同時港澳臺學者對“勢”也展開了討論。西方有學者也注意到中國“勢”的重要性,但對“勢”的理解卻過于簡單而脫離《定勢》篇之文本義,如: 法國學者余蓮《勢: 中國的效力觀》中把文心之“勢”理解為“使文章產生效果的一種自然趨勢,一種流暢不斷的活力”,就是過于簡單而脫離劉勰《定勢》篇之文本義實際性問題。由此可見,檢視前行研究時,必須時時以不脫離劉勰文本義,作為檢視之判準依據,否則只會徒增研究者的困擾。

其實現代學者對“勢”的本源考證,最早出現在黃侃《文心雕龍札記》,黃侃是透過“槷”通“藝”,把“勢”引申為法度。這樣的說法被范文瀾、陳鳴樹等多位學者贊同。直到詹锳《〈文心雕龍〉的“定勢”論》中第一個對“勢”作了話語(意義)淵源的探析,提出《定勢》的用語和觀點都來源于《孫子兵法》之說。因此桓曉虹歸納出近現代學者的十一種“勢”內涵界定: (一) 標準、法度: 主張此說者有黃侃、范文瀾、郭紹虞等人。(二) 修辭: 主張此說者有陳延杰、羅根澤等人。(三) 氣勢: 主張此說者有陸侃如、牟世金等人。(四) 文體風格: 主張此說者有王元化、穆克宏、王運熙、楊明等人。(五) 姿態、體態、姿勢、態勢: 主張此說者有劉永濟、郭晉稀、馮春田、吳建民、張晶等人。(六) 客觀必然性: 主張此說者有陳鳴樹、張少康、胡經之、陳正俊等人。(七) 趨勢: 主張此說者有周振甫、詹锳、寇效信、鐘子翱、黃安禎等人。(八) 語勢: 主張此說者是童慶炳。(九) 力: 主張此說者有許可、張皓、盧佑誠等人。(十) 形式: 主張此說者有馮春田、郁沅、徐杰等人。(十一) 綜合性認識: 主張此說者有涂光社、陳莉、陶廣學、李爽等人。以上眾多的義涵界定中,還是以風格說、趨勢說與綜合說對學界的影響較大。

然本文認為無論是從“勢”的本源考證,或是“勢”之內涵界定的論證,都很容易讓學者不自覺地跳脫劉勰文本義,或是脫離劉勰《定勢》文學觀的理論架構,流于“勢”的闡述,忽略了劉勰《定勢》之“定”的用意,而一味地從“勢”的義涵界定,造成過度引申,或太重語言修辭定義的結果,無法了解劉勰《定勢》是在“文體通變觀”辯證性中,建構出“勢”的動態歷程文學主張。因此這些對于“勢”的本源考證,其實都涉及到學者們對“勢”之內涵的界定,只是學者們大力著墨在“勢”的議題,卻也忽略了劉勰在創作論中如何“定”勢的問題,因而留下此一研究議題可以重新反思的空白處。

此外在前行研究成果中,也有“無定而有定”之說,“多樣性”之說,“統一性”之說,“勢有奇正”之說。這些現代學者以“勢”為主體的研究成果,都是從中國人對“勢”的現代研究,不自覺地將“勢”往訓詁學、語言學、兵法、政治學、書畫論、修辭學、現象學等面向的研究,并且讓《定勢》之“勢”不斷深化、全面化,甚至微觀化。這種研究現象并不是站在重構《文心雕龍》文學理論體系上思考的,相反的是將《文心雕龍·定勢》之“勢”運用到自己所要詮釋的研究對象,建構自己對“勢”的理論。

準此,從本文提出“定”才是研究劉勰《定勢》篇的關鍵處而言,史鈺《〈文心雕龍〉之“定勢”理論發微》指出定勢理論是《文心雕龍》的核心理論,也是作家創作時可依據的行為標準。他從主客觀兩方面對“定”“勢”做簡單探討,闡述定勢思想在具體創作中的運用。又唐輝《〈文心雕龍·定勢〉的心構思想》一文中,提出劉勰的文學定勢理論包括謀形、謀式、謀勢等三個部分,這為文體創作、文體發展及文學風格理論的形成、發展等,提供了必要的理論支持和思想借鑒。郭鵬《樞中所動,環流無倦——定勢: 理解〈文心雕龍〉理論體系的重要關捩》,認為劉勰的定勢理論具有豐富的理論內涵,它是劉勰針對創作進行謀劃的集中反映。陳莉《定而不定的“勢”——劉勰〈文心雕龍·定勢〉篇的現象學解讀》,從現象學的角度看,《文心雕龍·定勢》篇中的“勢”具有非現成性,劉勰《定勢》篇并沒有給靈動不居的“勢”,抽象出一個形而上的概念,而是在避虛就實地探討決定“勢”形成的語境。這些論文雖然是從文學理論的角度來論“勢”之義涵,他們已注意到主客觀、變與不變、定而不定之勢的問題,但大多數還是將論點放在“勢”來談劉勰的“定勢”文學觀。殊不知,決定“勢”的是“定”,而定不定是在作者“文心”的作用上,方能呈現其論文“勢”的意義所在。

三、 從“意識結叢”論“定勢”的意義

本單元的研究焦點,是想從作者“文心”之“意識結叢”論其“定”勢之義涵。然而所謂“意識結叢”是指什么呢?首先,所謂“意識”是指一個不完整的,或模糊的概念。一般人認為意識是指人類的一種自我認知能力?!敖Y”是指結合,“叢”是指一種集合性的聚集狀態。兩者合起的意思是指集合交雜的狀態。然如前所述,本文提出“意識結叢”這樣詮釋視角,乃是引用顏昆陽《從混融、交涉、衍變到別用、分流、布體——“抒情文學史”的反思與“完境文學史”的構想》中,對于文學家之主體心靈的“意識結叢”因素而來。藉由其“意識結叢”來談“文心”義涵的要素,這五層元素如下:

(一) 文學家由“文化傳統”的理解、選擇、承受而形成的歷史性生命存在意識。

(二) 文學家由“社會階層”的生活實踐經驗過程與價值立場所形成社會階層性生命存在意識。

(三) 文學家由“文學傳統”的理解、選擇、承受而形成的文學史觀或文學歷史意識。例如源流、正變、通變、代變等原生性的文學史觀,或“文以載道傳統”、“詩言志傳統”、“詩緣情傳統”等文學歷史意識。

(四) 文學家由“文學社群”的分流與互動所選擇、認同、定義的文學本質觀。

(五) 文學家對各文學體類語言成規及審美基準之認知所形成的“文體意識”。

就以上這五層“意識結叢”元素而言,它們是透過“文學存在情境”的“混融”因素而來。這樣的“意識結叢”要素,是作者主觀“文心”的“擇定”依據?;旧蟿③摹抖▌荨肥菑膶嶋H創作的動態歷程,來論創作與批評之“定”與“勢”的問題。雖然他不是以“文體規范”與“作者文心”的對舉式語詞,來談“定勢”的文學創作問題,但我們處處可見他以“文心”擇定“文勢”的詮釋模型。因此文心之“思”成為“勢”之定與無定之樞紐。雖然這“意識結叢”并不是每項要素都和“定勢”有關,但就如“文體意識”這一項而言,它是作者文心“擇定”文體之體制、體式、體要的依據,作者沒有“文體意識”的話,其主觀“文心”根本無法操作,更不用說如何“擇定”的問題了。

其次,本文要解決的問題是“文心”如何具有“定”的能力?“定勢”之“定”,可以有兩個詞性: 一是形容詞,就是用“定”來形容“勢”,即是所謂“固定”之義,用它來固定“勢”,所以文體之“勢”是被規范的,是確定的。二是動詞,是“擇定”之義,這是一種主觀的擇定義,是一種選擇的結果,是個主觀性去擇定下一個文體之“勢”;這個主觀性面對的是一個客觀存在的文體之勢嗎?然而從客觀來講,到底有沒有一個客觀且固定的“勢”呢?倘若有,那么這個“勢”是什么?是一個實有物,還是它只是一個理則,一個法則性的理?是一個固定物,還是一個理?如果是一個固定物的話,那么我們就只有從存在“實體”來看其存有論的問題。但如果我們從一個發生的過程,來看文體的創生問題時,它只是一個運作的過程,只能是個理則,使其產生的是作者的“文心”,才能給出擇定結果,才能創造出一個客觀存在的理則,也就是《定勢》之勢。

正如劉勰在《定勢》篇云:“夫情致異區,文變殊術,莫不因情立體,即體成勢也?!边@里點出作者之“情理”構成其才氣學習的差異,然而在其“因”情“立”體的過程中,藉由其“文體意識”的擇定,展現其不同的才氣學習的情理表現與文章風格。一方面根據內容來擇定體式,形成一種趨勢,另一方面在依循“文體規范”選擇文體之創變的可能性。因此就其“因情立體,即體成勢”來看,從“情”到“體”到“勢”,這三者之間是一種相互因依的關系;于是形成一個客觀的理則,這個恒存的理則,形成一種“體勢”,就像劉勰所云:

勢者,乘利而為制也。如機發矢直,澗曲湍回,自然之趣也。圓者規體,其勢也自轉;方者矩形,其勢也自安: 文章體勢,如斯而已。

劉勰界定“勢”時說了“乘利而為制”之理,他舉圓與方為例,強調“圓”的規體與“方”的矩形本身,就提供了一個自圓與自方的“固定”規矩。因此當你擇定了圓,那么規體之圓即使其形成一種“自轉”的勢;這樣的“勢”就是它操作的理。運用它的時候一定要用自轉才能畫出“圓”,這個是必然且不能違反的理,“勢”就是在操作的過程產生。所以劉勰直指“文章體勢,如斯而已”,因此那個被文心“擇定”的“固定”的文體常規之“體”,在“擇定”的當下,馬上成為一個具體存在之“體”,故其體是“圓”,是“方”,就自成其本身的“自轉”、“自安”之“勢”,此時的“勢”就由抽象概念中被朗現。

再則,在劉勰的文術論中,創作者的“文心”,是掌握所有文體創變的核心關鍵所在。因此他從“圣人”說起,在《征圣》篇中提到:“夫鑒周日月,妙極幾神;文成規矩,思合符契?!贝艘徽f法,是把“創作者”界分成兩層意義: 一個是圣人,一個是一般文士。在劉勰的界定下,圣人扮演的是一個原創者的角色。因為在圣人之前,并無文體,圣人是創造文體的人,他的圣人之心,就是天心;他上窺宇宙之天道的“鑒周日月”“妙極機神”,最后落實下來,呈現出“文成規矩,思合符契”的結果。所以圣人之思與圣人的心,是一種天生的創造能力,這種“文成規矩,思合符契”的能力,開啟了文體的規范。

因此在圣人的規范下,后代一般文士都不是圣人,其內心的思維也跟圣人不同,因此常常是處于一種“思無定契”的狀態。故劉勰《總術》云: “文場筆苑,有術有門。務先大體,鑒必窮源。乘一總萬,舉要治繁。思無定契,理有恒存?!庇纱丝梢?,作者“文心”無論是擇定無韻的“筆”,還是有韻的“文”,都必須依循其類體的常規,因此必須先掌握各種文類之大體,甚至窮究此一文體之源,掌握其原理原則才能總結其多樣變化,體察各類體之“通”與“變”的繁多現象。這些都是“文心”能不能在創作過程中,完善地“擇定”其所要創作的體勢依據。因此劉勰說“思無定契,理有恒存”,一般的文士之“思”,在還未被實踐,或還沒“擇定”之前,其狀態是“無定契”的。因此我們可以從兩方來談:

(一) 這個“無定契”指的是“文心”之“思”而言,并不是說各類體本身“無定契”。因為文學家心中本來就有其“文體意識”的存在,這個“文體意識”是支持他擇定適合創作之類體之“思”的基礎。所以在創作之前文思是沒有定規的。

(二) 從“理有恒存”來看,在文學傳統中早已存在的文體常規,這個常體本身就是一個理,一個客觀存在的理,此一恒存“理”,就是“勢”。換言之,“勢”是“理有恒存”之理。因此“勢”應該有兩個意義: 第一,是“理有恒存”之“勢”,這種文體常規里的靜態之“勢”,是具體恒存的“常體”原則,也就是《定勢》篇中“圓者規體,其勢也自轉;方者矩形,其勢也自安”的“勢”。第二,是“因情立體,即體成勢”之“勢”,這種“勢”是動態歷程義,它是在創作過程中經由“文心”的擇定,才會產生的“勢”,所以作者在創作時才必須先做“定勢”的功夫。

所以如何去操作主觀“文心”,去“擇定”一個文勢,使其能如圣人一般“文成規矩,思合符契”?針對這點劉勰早已提出“因情立體,即體成勢”的“定勢”理則。學者們卻把力氣用在《定勢》篇之“勢”的本源考證,內涵界定,語言修辭定義,因而造成過度引申的結果。因為看不到劉勰“因”“立”“即”“成”這些動詞,所以就無區隔出《定勢》之“定”,隱含著作者“文心”受文體“固定”常規之文勢的規范,以及其在創作時對文體之“擇定”作用的意義。換言之,若從“為文之用心”之用來看的話,問怎么用?就必須明白“因情”要去“立”的體,是什么“體”?立了怎樣的“體”即能形“成”怎樣的文“勢”。所以“文心”如何去“因”?如何去“立”?如何去“即”?如何去“成”?這些問題就會跟“文心”如何養成有關,如何“養”這個問題,劉勰在《神思》篇有云:

陶鈞文思,貴在虛靜,疏瀹五藏,澡雪精神。積學以儲寶,酌理以富才,研閱以窮照,馴致以繹辭,然后使玄解之宰,尋聲律而定墨;獨照之匠,窺意象而運斤: 此蓋馭文之首術,謀篇之大端。

這段文本里劉勰談的“陶鈞文思”,就是一種“為文之心”的“養”,透過“積學以儲寶,酌理以富才,研閱以窮照,馴致以繹辭”,來培養可以“馭文”與“謀篇”之文心。有了這樣的“文心”也才會有“定”勢的擇定能力。因此,最重要的是一顆“文心”在“積學”“酌理”“研閱”“繹辭”的秉心養術的過程,必然對“文化傳統”有理解、選擇、承受,因而形成其對歷史性生命的存在意識;從其“社會階層”的生活實踐經驗過程與價值立場的選擇中,型塑其社會階層性的生命存在意識。同時也在“文學傳統”的理解、選擇、承受中,形成其文學史觀,或文學歷史意識。經由“文人社群”的分流與互動,進而選擇、認同,或定義出其文學本質觀;因而對各文學體類語言成規、審美基準有了認知,于是形成其“文體意識”。就如劉勰《定勢》所言:

然淵乎文者,并總群勢,奇正雖反,必兼解以俱通;剛柔雖殊,必隨時而適用。

從這文本我們可以看到劉勰預設了“淵乎文者,并總群勢”。因為精于創作之人,具有善于綜合各種文章體勢的“文體意識”,因此“奇正雖反”也能融會貫通,“剛柔雖殊”也能隨時適用。此處談的是作者所具備之能“定”勢的“文心”。所以就算奇正的體勢相反,剛柔的體勢不同,卻能跟著隨時機以定其適用之體。因此劉勰《神思》篇云:

臨篇綴慮,必有二患: 理郁者苦貧,辭溺者傷亂。然則博見為饋貧之糧,貫一為拯亂之藥,博而能一,亦有助乎心力矣。

這里除了說出作者主觀“文心”,在臨篇創作之時,會遭遇到“理郁者苦貧,辭溺者傷亂”之患外,最重要的就是點出“博見”“貫一”的創作法則。一顆“文心”能夠如此,當然有助于其創作的“心力”。透過這樣的“文心”養成功夫,才是“文心”是否能完善“定”勢的關鍵所在,也是本文之所以要提出作者“文心”之“定”的重要義涵。

四、 “文心”與“定勢”的通變性關系

如前所述,本文提出“定”才是《定勢》篇的論述關鍵處。這樣的說法是針對前行研究者,太過著重在“勢”的探討,而忽略作者“文心”之“定”的重要義涵而言。但從劉勰的“文體通變觀”來看,這主觀“文心”之“定”與客觀“文體”之“勢”,兩者在概念義上,雖然互不相涉,但在創作的過程與作品的成果上,“定”與“勢”是相互依的通變性關系。這是一種在實際創作的動態過程中,才會具體朗現的定勢觀。因此本單元將焦點回到主觀“文心”與客觀“文勢”之間,是一種相互依因的通變性關系上探討。

首先,就抽象的語詞概念而言,“文心”與“文勢”各自獨立互不交涉。然而就實際創作與批評而言,“文心”與“文勢”是相互依因的存在關系。就如劉勰《定勢》所云:“因情以立體,即體以成勢?!边@是劉勰所要提出的一套“恒?!敝?,這樣的創作原則中,有“情”、“體”、“勢”三個元素?!扒椤眮碜宰髡邇仍诘闹饔^意識,“體”是客觀文體常規,它存在于作者的“文體意識”中,而“勢”就如前文所言:“勢”有二義: 一是,“理有恒存”之“勢”,這種文體常規里的“勢”,是具體恒存的“常體”原則。二是,“因情立體,即體成勢”之“勢”,是一種動態歷程義。但在歷來學者的詮釋中,各有說辭,也自成說立言。就如黃侃《文心雕龍札記》所言:“彼標其篇曰定勢,而篇中所言,則皆言勢之無定也?!笔獠恢?,劉勰并非“言勢之無定”,是從“勢”來講“定”的問題。就如其《定勢》所云:

若愛典而惡華,則兼通之理偏,似夏人爭弓矢,執一不可以獨射也;若雅鄭而共篇,則總一之勢離,是楚人鬻矛譽楯,兩難得而俱售也。是以括囊雜體,功在銓別,宮商朱紫,隨勢各配。章表奏議,則準的乎典雅;賦頌歌詩,則羽儀乎清麗;符檄書移,則楷式于明斷;史論序注,則師范于核要;箴銘碑誄,則體制于宏深;連珠七辭,則從事于巧艷: 此循體而成勢,隨變而立功者也。雖復契會相參,節文互雜,譬五色之錦,各以本采為地矣。

這段文本是劉勰透過舉例來談“定勢”問題。故如前所述,作者主觀“文心”,重在“博見”與“貫一”,如此才能有助于其創作之“心力”。所以假使作者“愛典而惡華”,那么其“文心”對“體勢”好惡,就會使其偏離了通變之道,就像夏人爭弓、爭矢,但各執一端,又如何能將“箭矢”射出呢?可見作者“文心”必須要先對文體常規之“固定”的文勢有所認識,才不會出現像“夏人爭弓矢,執一不可以獨射”,“楚人鬻矛譽楯,兩難得而俱售”的矛盾現象。

除此之外,劉勰提出“括囊雜體,功在銓別,宮商朱紫,隨勢各配”。這里的“功在銓別”與“隨勢各配”,都是有賴于“文心”來“擇定”文體之勢;這里的“勢”從作者“文心”之“銓別”“隨勢”,才能即體成勢的動態義。然而作者亦不能違反“文體常規”之“固定”的勢,就如劉勰《通變》所云:“設文之體有常,變文之數無方?!币驗椤霸O文之體有?!?,因此每個“常體”都有其體勢在,就如劉勰所言“典雅”是“章表奏議”的體勢規范,“清麗”是“賦頌歌詩”的體勢規范,“明斷”是“符檄書移”的體勢規范。以此類推,作者“文心”在擇定創作類體時,必須能夠“循體而成勢,隨變而立功”。由于“文心”的“循體”“隨變”,方能使文體“成勢”“立功”,可見“文心”與“文勢”兩者之間相互依因的通變性關系。

其次,劉勰從“文人社群”的角度,反思“近代辭人”愛好奇巧文章的問題,來論“定”與“勢”的問題,其云:

自近代辭人,率好詭巧,原其為體,訛勢所變,厭黷舊式,故穿鑿取新;察其訛意似難,而實無他術也,反正而已?!幻軙咭砸庑碌们?,茍異者以失體成怪。舊練之才,則執正以馭奇;新學之銳,則逐奇而失正: 勢流不反,則文體遂弊。秉茲情術,可無思耶!

這段文本劉勰談的是一個時代性的趨勢問題。因為“近代辭人”,以“好詭巧”的心創作,造成一種“訛變”趨勢,于是文體“固定”之勢,有了時代性的“文體解散”危機。當文人有了“厭黷舊式”之心后,為“反正”而“反正”,就容易淪為“穿鑿取新”的結果,所以才會出現“意新得巧”、“失體成怪”、“逐奇而失正”的時代亂象,這樣的趨勢呈現出“勢流不反”的文體危機!所以從劉勰的敘述語境看來,就是因為六朝文人“好詭巧”的心,才導致當時“文風”“文勢”走向“失體成怪”之勢,因此在近代辭人的創作中不能“博而能一”,就不能有“擇定”完善之勢的能力,其結果就出現以“奇”“巧”自許的時代性創作趨勢。由此可見,“文心”與“文勢”之間,是相互依因的通變性關系。

再則,在“文體通變觀”的論述前提下,從“作者”而言,其文心之通變性,使其創作與批評能“通曉變化”、“會通適變”的運作,故能從“文學傳統”的文體常規中,通曉各種類體的“形質因變”的法則(體勢),從中擇定其可“創變”的元素。因為作者“文心”能“定”,也就能在文體常規的約制下,一方面“宏大體”,“規略文統”,另一方面“資故實”,掌握“名理有?!敝畡?,藉此“因情立體”、“即體成勢”的實現其理想性的文體創作,這就是劉勰《定勢》所云:

是以模經為式者,自入典雅之懿;效騷命篇者,必歸艷逸之華;綜意淺切者,類乏醞藉;斷辭辨約者,率乖繁縟: 譬激水不漪,槁木無陰,自然之勢也。

這段文本說明了以“經書”之文勢為“典雅”之體勢,則文心啟動“模經為式”的寫作策略,就是一種“定勢”的作為了。若是“文心”不夠“博一”就容易淺切,這就是因為含蓄醞藉不足,缺乏“積學以儲寶,酌理以富才,研閱以窮照,馴致以繹辭”的結果。由此觀之,“模經為式”“效騷命篇”看似有法可循,因為它已經存在了一種靜態的“理有恒存”之“勢”,所以“文心”是有勢可定的;但卻不能保證其所創作之文,能成為理想文體之“勢”,因為這個動態義的“勢”,要靠“文心”“洞曉情變,曲昭文體”,才能“定”其“勢”的。另外,從創作實踐的視角觀之,“文心”與“文勢”是一種“主觀與客觀”相互依因的關系;它就在作者文心與文體規范的創作歷程中,才能展現的一種實際依存的“辯證性”關系。這當中有“文體常規”對作者“文心”的制約,也有作者“文心”在“定”勢的過程中創變。因此主觀“文心”與客觀“文勢”之間是具有主客辯證的通變性的關系。

五、 結 論

綜上所述,從劉勰自云:“因情以立體,即體以成勢”的論述,即可看到他對創作時作者的主觀“文心”與客觀“文勢”之間,存在著一種交互辯證的關系,在這種關系里,不是只是“文心”擇定文體“勢”問題;同樣的,客觀文體之“勢”也制約了作者主觀“文心”的“擇定”判準與作用。我們從文體批評的法則看來,“批評者”的閱讀立場與觀點里,同樣存在著批評者的主體“文心”與客觀“文體規范”的預設,作為其批評活動中交互作用的通變性法則。

其次,本文從反思前行研究成果中,發現學者大都把焦點放在“定勢”之“勢”的探究上,因而忽略了“定勢”之“定”的問題。其實“定”有兩個詞性: 一是形容詞,就是用“定”來形容“勢”,即“固定”之義。二是動詞,是“擇定”之義,這是一種主觀的擇定義,是一種選擇的結果,是個主觀性去擇定下一個文體之“勢”。而“勢”也有兩義: 一是,“理有恒存”之“勢”,這種文體常規里的靜態之“勢”,是具體恒存的“常體”原則。二是,“因情立體,即體成勢”之“勢”,這種“勢”是動態歷程義,它是在創作過程中經由“文心”的擇定,才會產生的“勢”,所以作者在創作時才必須先做“定勢”的功夫。

因此本文從“文體通變觀”的詮釋觀點,重新反思劉勰在闡述主觀“文心”與《定勢》之關系時,無論是從作者“文心”之創變,或是從文體之“定勢”的規范,都不能忽略兩者之間所存在的“通變性”依存關系。尤其是“文心”之“定”的問題最為關鍵??梢娮髡摺拔男摹敝耙庾R結叢”中,“積學以儲寶,酌理以富才,研閱以窮照,馴致以繹辭”的養心功夫,也是主觀“文心”能否“通曉變化”、“會通適變”的“博一”關鍵。因為唯有作者“文心”能“并總群勢”“兼解俱通”“隨時適用”“模經為式”“效騷命篇”“循體成勢”“隨變立功”,以使“文勢”能在謀篇與馭文中實現其文體價值。此乃主觀“文心”與客觀“文勢”之間,主客辯證的通變性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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