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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克與盧梭自然觀之比較研究

2018-11-12 11:19夏文強王連偉
理論觀察 2018年6期
關鍵詞:盧梭洛克

夏文強 王連偉

摘 要:在西方政治思想史上,自然法思想作為啟蒙運動時期西方思想家們打破基督教神學束縛的利器,有力地突破了封建神學對人類思想的禁錮,在推動人類文明向前發展的過程中發揮了舉足輕重的作用。在眾多啟蒙思想家中,洛克與盧梭是自然法思想的典型代表,他們以對自然狀態的不同認識引導了西方政治思想發展的不同路徑。在洛克看來,自然狀態是人與人之間平等相處的和諧狀態,雖說和諧美好,卻依舊不那么完善,因此,人類憑借自己的智慧走進了較為完善的文明社會。然而,在盧梭眼中,自然狀態是人類原初的幸福狀態,是人類還未從萬物之中分離出來的狀態,人類進入文明社會是自我完善化能力發展的必然結果,這種人類自身的自我完善化能力同時也是人類陷入不平等社會的罪魁禍首。不論是洛克所說的平等狀態,還是盧梭眼中的幸福狀態,他們對自然狀態的描述都始于在形而上的觀念基礎上對人類自然狀態的一種假設。不過,洛克與盧梭由于對自然狀態的不同論述,最終得出了不同的結論及相異的改造社會的政治理論。洛克與盧梭作為影響較大的自然法思想家,他們在不同的自然觀的指引下都提出了各自的社會契約主張。而且他們的主張都在各自生活的國度了開了花、結了果,最終推動了整個人類世界向前發展的進程。將洛克與盧梭的自然觀進行比較研究,不僅有益于我們加深對洛克與盧梭思想的認識,同時有益于加深我們對這一理論的理解,進而有益于深化我們對近代西方政治思想的認知。

關鍵詞:洛克;盧梭;自然狀態;社會契約論

中圖分類號:D09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 — 2234(2018)06 — 0033 — 04

在西方政治思想史上,自然法理論和社會契約論有著一脈相承的歷史發展軌跡。社會契約思想是自然法理論的一個延續,而社會契約思想同時也完善并豐富了自然法理論的內涵,使之更加適應時代的發展。自然法思想在某種意義上是思想家們在理論上的虛構,但它所包含的原則卻是現實社會中的人類所需要的。如果說自然觀中所講述的原則還沒有貫徹到現實的政治制度中,但這并不說明不了人類不需要這些原則。自然法思想家提倡的是一個應然的美好社會,生活于其中的人們將沐浴在自由、平等、民主的社會政治生活中。

如果我們想找出一種更加適合人類的政治制度,使得每一個公民在其中都能過上幸福的生活。那么,我們就必須從源頭開始考察,關于考察的內容自然是和人這一獨特的生物息息相關的。人是什么?人是如何產生的?人類的原初是什么樣的?人類是如何發展成今天這樣的?人類的未來將如何發展?只有弄清了人的問題,我們才能設想一種相對完善的政治體制。自然狀態是人類還未被稱之為人類時的原初狀態,是一種還未出現政治社會的狀態。

一、洛克眼中的自然狀態

同霍布斯一樣,洛克在論述他的政治思想時,也是從假設自然狀態開始的。和霍布斯不同的是:在霍布斯看來自然狀態是一種混亂不堪的戰爭狀態,而洛克認為自然狀態是一種人與人之間和諧相處的平等狀態。洛克為我們描述的自然狀態有著濃厚的社會氣息,他似乎一邊觀察著現實社會中人們的一舉一動,一邊想象著理想國中的美好,這二者的結合造就了洛克眼中的獨特的自然狀態。

(一)自然狀態是一種平等的狀態

洛克說:“為了正確地了解政治權力,并追溯它的起源,我們必須考究人類原來自然地處在什么狀態。那是一種完備無缺的自由狀態,他們在自然法的范圍內,按照他們認為合適的辦法,決定他們的行動和處理他們的財產和人身,而毋需得到任何人的許可或聽命于任何人的意志?!雹偈紫?,洛克認為在自然狀態中人與人之間都是平等的,沒有人享有比其他人更多的權利。在對于平等的認識上,“霍布斯認為平等是戰爭狀態的根源,洛克則認為平等是人類互助互愛的基礎”②在自然狀態中,如果一個人想從別人那里得到更多的愛,那么他就必須付出同等的愛。因為,“如果我要求本性與我相同的人們盡量愛我,我便負有一種自然的義務對他們充分地具有相同的愛心?!雹圻@種平等的狀態促使生活于其中的人們能夠和諧相處、互助互愛。沒有人想獲得支配他人的權力,也沒有人甘愿被他人支配。其次,在自然狀態中,自然法是唯一能夠約束人類的存在。在洛克看來,所謂的自然法就是人類自身所擁有的理性,自然狀態中的人們雖然享有充分的自由,但這種自由絕不是那種為所欲為的自由。由于人與人之間都是平等的,所以任何人都不得侵害別人的自由權利。洛克認為:生命、健康和財產權是自然法規定的人類不可轉讓、不可剝奪的自然權利。這種自然權利理應得到一定的尊重和保護,既不能被他人毀滅,也不能自己主動放棄。因為,沒有人可以離開自然法而存活,或者說,正是由于人類自身擁有的理性,人才之所以被稱為萬物的靈長。最后,在自然狀態并非處處都是一片和諧??傆幸恍┤艘驗檫@樣或那樣的原因不遵循自然法行事,這樣的人只是很少的一部分人,這些人的存在必然會侵害到其他人的自然權利,這個時候必須有人出來制止這種行為,維護自然狀態的和諧穩定。洛克認為,在自然狀態中每個人都可以根據自然法的指示充當公正的執法者,每個人都有權懲罰違反自然法的行為和制止違反自然法的現象,由于所有人都是平等的,所以當人們對罪犯進行處罰的時候,不能因個人感情對其進行過分的處罰。洛克說:“只能根據冷靜的理性和良心的指示,比照他所犯的罪行,對他施以懲處,盡量起到糾正和禁止的作用?!雹芰硗?,根據自然法的原則,被罪犯侵害到的人,不僅擁有與別人一樣懲罰罪犯的權利,而且還擁有要求賠償的權利。很明顯,如果一個人不再按照自然法和理性的要求去行事,必然會威脅到其他人的生存安全,甚至會威脅到自然狀態的平衡。既然這類人已經破壞了自然法,就當然地不再受自然法所保護,其他人就可以對其進行打擊和毀滅。正因為有自然法的指示,自然狀態才得以存續。

(二)自然狀態存在缺陷

洛克認為,自然狀態雖然是一種平等自由的狀態,但又存在著不少缺陷。這些缺陷會給人類在自然狀態中生活的時候帶來諸多的不便。前面已經提到過,事實上洛克所描述的自然狀態具有社會性,同盧梭描述的完全的自然狀態不同。洛克認為,“在政治國家產生以前,人類在自然狀態下經歷了兩個社會發展階段,一是基于夫妻關系和父母子女關系的家庭社會,一是基于主人與奴仆關系的主仆社會?!雹菟f:“這些社會,不論個別地或聯合在一起,都不能夠形成政治社會?!雹蘼蹇嗽谶@里的表述似乎有些自相矛盾。首先,洛克所說的自然狀態存在的第一個缺陷就是“家庭社會”和“主仆社會”。洛克將這兩種社會歸在自然狀態中,可是這兩種社會又不是他所宣稱的所謂的自由平等的狀態,又遠遠沒有形成政治社會,大概是從自然狀態到政治社會之間的一種過渡狀態。在家庭社會中,父親對于自己剛出生的子女在一定的時間內擁有“統治和管轄權”,在自己的子女長大成人之前,父親和子女之間并不是平等的。所謂的平等只是自然法原則上的所有人享有的自由、生命和財產權,是形而上的平等,但在實際生活中,父親享有對子女的權力,這種權力同時也是一種責任,因為保護自己的子女并保證他們能夠長大成人同樣是自然法的要求。然而,一旦子女長大成人之后,父親的這種權力便隨之消失了。另外,主仆社會也是政治國家產生以前已經存在的社會形態。主仆社會之所以存在主要基于兩點:一是因為在自然狀態中不可避免地會存在個別人違反自然法的現象,據洛克之見,“自然狀態可以是社會狀態,即使它并非完全和諧,因為自然權利偶爾會受到侵害”。當違反自然法的罪犯被判處死刑時,掌握他生命的人可以不剝奪他的生命,代之為自己效勞,因為生命是自然界中最可貴的,不能隨意剝奪。這一點盧梭持有不同的看法,盧梭認為如果一個人淪為了奴隸,那他已經失去了生存的真正價值。另一方面,在戰爭時期,合法的征服者對被征服者擁有支配權,這樣既能結束無休止的戰爭,也能保存被征服者的生命。此外,洛克認為有些人會自愿賣身成為別人的仆人,但洛克并沒有說明自愿賣身的理由,很明顯這是洛克為了說明現實社會中階級存在的合理性,已經脫離了自然狀態。其次,洛克認為:“自然狀態是一種盡管自由卻是充滿著恐懼和經常危險的狀況?!雹俚谝?,在自然狀態中,自然法是唯一的對人有著約束力的存在。自然法就是所謂的人類的理性。然而,“一千個讀者有一千個哈姆雷特”,由于任何人可以根據自己的認知隨意的解釋和適用自然法,最終必然會導致認識上的混亂,自然法對人類的約束力也必將大打折扣,因此,在自然狀態中的人們是不安全的。第二,在自然狀態中每個人都是自然法的裁判者和執行者。然而,人類總是會為著自己的利益而有失公允,這通常表現為在事關自己的事務上總是會比較熱心,而在有關別人的事務上卻顯得冷漠。因此,在自然狀態中缺少一位嚴格遵循固定的法律來評判一切社會事務的公正的司法者。第三,由于自然狀態是一種自由平等的狀態,人與人之間都擁有相同的權利,所以當對違反自然法的罪犯進行懲罰時,很那找到一種外在的強力來確保判罰的結果得到有力的執行。這樣一來,違法行為得不到應有的懲罰,社會將會呈現出混亂和不安全。

洛克眼中的自然狀態雖然是一種自由平等的狀態,但自然狀態中的人類已然具備了文明社會中的人類所具備的一切智慧,這種智慧在某種意義上成為了人類墮落的原因,是打破自然狀態平衡的一大元兇。但同樣是人類智慧的不斷覺醒,為了人類自身族群不致在自然狀態中走向消亡,人與人之間便訂立契約,成立了國家這一政治體。洛克的社會契約論是自然狀態向前發展的必然結果,國家的出現彌補了自然狀態的缺陷。

二、盧梭眼中的自然狀態

“出自造物主之手的東西,都是好的,而一到了人的手里,就全變壞了?!雹谂c17、18世紀的多數思想家一樣,盧梭也是社會契約論的主張者。但是他既反對霍布斯的性惡論,也反對洛克的性善論,而是以一種辯證的歷史觀點來看待人性的善惡問題?;舨妓箤⑷祟惿鐣写嬖诘母鞣N惡搬到了自然狀態中,洛克則是將人類本性中善良的一面搬到了自然狀態中。盧梭則認為他們將社會狀態中發生的一切都當成自然狀態了?!氨R梭筆下的自然狀態,大不同于霍布斯和洛克。國家與社會興起之前的生活,依照盧梭的想象,并無多少可道之事。人與人不常接觸,甚至不到使人發展語言的程度。自然狀態里,體力或腦筋并不平等,但這不會導致一些人支配別人,因為沒有支配的動機。人在自然狀態中自然即不平等,但雖然不平等,卻沒有什么值得爭執之事?!雹郾R梭如同考古學家,將人類帶回到了遙遠的過去,并從中探討人的天性。

(一)自然狀態是人類的幸福狀態

盧梭認為,人類在進入文明社會以前的很長一段時間內處于一個原始的、野蠻的自然狀態時期。處于自然狀態中的人類是自由、獨立、平等的,沒有奴役與被奴役,沒有統治與被統治,沒有壓迫與被壓迫的情況?!霸谧匀粻顟B中,不平等幾乎是不存在的?!笔聦嵣?,盧梭的自然狀態是一種人類還未從萬物中剝離出來的一種混沌狀態。每個人像野獸一樣靠天然的本能去生活。人類雖處處忍受大自然所帶來的奴役,比如食物的匱乏、氣候的惡劣,但人類卻絲毫感覺不到苦惱。在自然狀態中人與人之間幾乎沒有太多的交流,就連族群的延續也出自于本能或偶然,也不知道何為善惡,對道德觀念沒有絲毫的認知。盧梭說:“似乎一開始,處于這一狀態下的人類相互間并不存在任何形式的道德關系,也不存在任何的共同義務。因此,在這些人類中間,既沒有好與壞之分,也沒有所謂的罪惡與美德的對立?!雹鼙R梭認為,“原始人只有兩種感情:自愛心,即愛他自己,這是一種為保持自己生存的本能;憐憫心,不愿看見自己的同類遭受痛苦?!边@兩種感情是人類的天性,并始終伴隨著人類自身。人類因這兩種天然感情而在自然狀態中得享幸福。人類又因這兩種感情特別是自愛心而在文明社會中沉淪;人類還將因這兩種感情而在未來的社會中重拾幸福。首先,自愛心是我們每一個人的天性。如果一個自愛的人愿意遵循我們的天性生活的話,他的頭腦中是會經常充斥著善良、憐憫、慷慨仗義等一系列跟天性有關的美德的,一個遵循自愛天性生活的人,不會費盡心力的去做一個道德原則所要求的品德高尚的人。他做什么事,只需跟隨自己的心靈就行了。要知道世人所確立的道德原則是苦口婆心的勸世人去做善事,而一個自愛的人,很少去顧及別人,他只追求自己內心的滿足。一個自愛的人遵循的不是行善的道德原則,而是不做惡的天性,唯有如此,他才能獲得內心的充實、寧靜和快樂。其次,憐憫心是一種我們自身對其它生物特別是對我們的同類的愛。這種愛是一種純粹的愛,沒有摻雜半點的私利。當我們看到自己的同類正在遭受苦難的時候,我們會感到一種天然的同情和憐憫,感同身受一般。自然狀態中的人類當看到同類身處險境,會在天性的驅使下于第一時間伸出援助之手。然而,當人類因不斷的進步而擁有了理性之后,這種天性便被淹沒了。在文明社會,假使路邊有個老人倒下了。如果是自然狀態中的人類肯定會不顧一切的去施救,看看文明社會中的人類都做了些什么,他們會想這個老人會不會是假摔、馬上就要上班遲到了、不能管閑事……這就是文明社會中人類的理性,是在利益驅使下經過精心算計后的邪惡。

(二)自然狀態向文明狀態的過渡是人類的不幸

盧梭認為:“人類從自然狀態向社會狀態的過渡,乃是人類所具有的‘自我完善化能力發展的必然結果?!彼^的“自我完善化能力”就是指人類天生具有的維持自身生存、滿足自我需要并不斷發展和完善自身的能力。人類從自然狀態過渡到文明狀態已然成為事實,這一過程雖然是不幸的,然而卻是不可逆轉的,我們不可能乞求重新回到那幸福的自然狀態中。

“文明社會的任何一次進步同時也就是人類在道德方面的一次蛻化。一方面盧梭不得不承認人類從自然狀態向社會狀態的轉化是歷史發展的必然,具有其歷史合理性;另一方面,他又始終對這種不可避免的歷史必然性懷著一種深惡痛絕的反感,對已經逝去的自然狀態懷著一種深切的眷戀之情?!北R梭說:“自然曾使人幸福而善良,但社會卻使人墮落而悲苦?!北R梭告訴我們文明狀態中的人們失去了在自然狀態中增進人類幸福最重要的兩個福利——自由與平等。首先,“人生而自由,卻無往不在枷鎖之中,自以為是其他一切主人的人,反而比其他一切更是奴隸?!雹俦R梭最為關注人的自由,自由是一個人之為人的根本,如果失去了自由,就是失去了做人的權利。然而,當人類進入了文明社會以后就失去了那天然的自由,并愉快地戴上了沉重的枷鎖?!拔拿魅撕翢o怨聲地戴著他的枷鎖,野蠻人則決不肯向枷鎖低頭。而且他寧愿在風暴中享自由,也不愿在安寧中受奴役。正如一匹被馴服了的馬,耐心地忍受著鞭策和踢馬刺,而一匹未馴服的馬則一接近馬韁就豎起鬣毛,用蹄擊地,激烈地抗拒?!雹诒R梭所說的自由不同于其他自由主義思想家所指的個人所享有的自由權利,而是一種內心的自由體驗。因此,在盧梭看來不論是身居高位的大富大貴之人或是生活于社會底層的人們都同樣受著社會生活中的種種奴役,迷失在追逐功名利祿這一社會觀念的大潮中,無一幸免于難。盧梭在敘述自然狀態和文明狀態的時候雖然是悲觀的,但他又樂觀的相信通過社會契約能夠實現一種既能享有文明社會中的種種便利,又能像自然狀態中那樣自由的幸福的生活。原因就是,人類自愛和憐憫的天性一直存在于我們的身上,它們就存在于我們靈魂的深處,只要恢復天性去生活肯定能夠得到幸福。其次,在盧梭看來平等是自由的基礎,沒有平等就談不上自由。文明社會從它產生的第一天開始不平等也出現了?!罢l第一個將一塊土地圈起來,并毫無顧忌地說‘這是我的,并找到一些足夠天真的人對此信以為真,誰就是文明社會的真正創始人?!雹鄄黄降鹊漠a生不是偶然事件的促發,而是在文明社會出現之前已經開始累積了不平等所需的各種元素了,如知識的獲取、身體的強弱、氣候的優劣,文明社會的出現僅僅起了一個將之固化的作用。不過需要注意的是盧梭在論述不平等的時候不單單同情所謂的弱者,在他看來生活在不平等的社會中,人類不可能獲得真正的幸福。富人因獲取多余的財產而終日過著紙醉金迷的生活,既傷害了自己的身體,還要在晚上睡覺的時候擔心窮人盜取自己的財產;窮人則終日為生活奔波勞碌,過著衣食無著的生活,因勞累而透支了自己的身體。富人得了富貴病,窮人則有勞累病。這就是不平等狀態下人類的生活,為金錢所累而得不到真正的幸福。

盧梭通過將美好的自然狀態同文明社會中的奴役狀態進行對比,只是借以批判文明社會中人類生活的各種黑暗。盧梭的思想中蘊含著無窮的批判精神,但他不是一味的批判,當他對社會給以無情的批判之后,也給出了自己的解決之道。盧梭對自然狀態的認識是深刻的,而從他對自然狀態的認識所得出的結論更是推動了人類社會的向前發展。

〔參 考 文 獻〕

〔1〕〔英〕洛克.政府論〔M〕.葉啟芳,瞿菊農,譯.北京:商務印書館,1964.

〔2〕〔法〕盧梭.社會契約論〔M〕.何兆武,譯.北京:商務印書館,2003.

〔3〕〔法〕盧梭.論人類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礎〔M〕.鄧冰艷,譯.杭州:浙江文藝出版社,2015.

〔4〕〔法〕盧梭.愛彌兒〔M〕.李平漚,譯.北京:商務印書館,1978.

〔5〕〔美〕約翰·麥克里蘭.西方政治思想史〔M〕.彭淮棟,譯.北京:人民出版社,2010.

〔6〕唐士其.西方政治思想史〔M〕.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2.

〔7〕馬嘯原.西方政治思想史綱〔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

〔8〕俆大同.西方政治思想史〔M〕.天津:天津教育出版社,2005.

〔9〕趙林.浪漫之魂:讓·雅克·盧梭〔M〕.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2005.

〔責任編輯:侯慶?!?/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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