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佳慧 游睿芳
井岡山大學, 江西 吉安 343000
養老服務主要指的是為老年人提供的生活照顧、康復護理服務,而養老服務業就是為了能夠全面適應老年人不同階段提出的一系列特殊生活、精神需求而提供相應服務產品的部門、企業的整合,涵蓋老年人的衣食住行、文化、娛樂等諸多方面。但就目前來看,老年群體養老需求、社會供給方面還存在較為突出的矛盾,需要相關部門與企業從不同層面入手,不斷優化養老結構的產業升級。
在我國老齡化加劇、養老形式越來越嚴峻背景下,養老產業的發展速度逐漸落后于養老需求的快速增長。為了全面激發產業活動、盡可能減少產業阻礙,為養老產業的健康快速發展提供積極的促進作用,就必須要重視、加快中小城鎮養老產業結構的轉型升級,拓展出更科學新穎的發展思路,統籌規劃各階段的戰略戰術。為此政府相關部門與企業機構應緊緊圍繞“老有所養、老有所醫、老有所教、老有所學、老有所為、老有所樂”這一養老目標來進行產業規劃,及時轉變思想,積極借鑒國外先進經驗,將自身指導作用充分發揮出來,落實更科學完善的規劃部署,為養老產業的進一步發展提供有力支持[1]。
政府應不斷提升自身對中小城鎮養老產業結構升級的認識,及時轉變思想,基于創新思維角度來推動養老產業向多層次、多渠道籌資轉變,以此來為其今后的轉型升級提供有力的財政保障。針對社會福利機構、民間興辦的養老服務機構,政府應結合具體情況,為其提供更適合的優惠政策,對于養老服務機構所得稅給予適當減免,或者是優化信貸政策,設立專項基金來為銀行提供補貼,通過銀行為具有一定資質的養老機構提供貸款,積極鼓勵民間資本融入其中,以此來為中小城鎮養老產業結構升級創造良好條件[2]。
除了結合國情來對原有內容作出不斷調整、完善之外,還可以通過對日本相關養老產業法律法規的借鑒來對我國養老產業的相關法律作出恰當調整,有效、恰當地借鑒日本養老產業的發展思路,基于立法保障下有效實施改革創新,對現有法律法規做出不斷修改,以此來為養老產業的健康發展提供有力支持。政府相關部門應盡快制定出科學完善且適合的鼓勵、扶持法規與引導條例,為養老產業結構的轉型升級提供有力的法律法規保障,以及完善的監督與保護。對于老年人權益保障上,應始終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對老年人不同階段的需求做出充分考慮,基于此制定出更完善適合的法律內容[3]。政策上要為養老產業提供政策優惠,相應機構也要標志認證,加強對高素質養老產業從業人員的培養與引進,盡快建立起一支高水平的工作隊伍,并通過有計劃培訓和管理來促進養老服務人員的職業化、專業化發展,創造出具有多樣化、市場化特點的養老服務產品。
要想推動中小城鎮養老產業結構轉型升級的進一步實施,都離不開養老產業中長期規劃的有力支持,基于此來進行全方位、多層次養老產業模式的構建,促進產業鏈條的合理拓展與不斷完善。同時,因為在某些領域,老齡市場還會呈現出一些福利性、非營利性特征,對此政府應從不同角度給予有力支持。養老產業真正向社會化、產業化有機整合的道路發展,政府應從不同層面、采取不同措施來積極鼓勵、引導社會各方力量參與養老產業,逐漸構建出由政府宏觀管理、社會力量興辦、養老企業結合市場化自主經營的管理、運行體制,為養老產業投資主體多元化、服務對象社會化、服務形式多樣化以及服務隊伍綜合素質的全面提升提供有力支持,也能夠為中小城鎮養老產業結構的轉型升級提供科學指導[3]。
對于多元化發展戰略來講,養老產業自身應積極主動加強與相關產業、企業和行業之間的聯系,促進籌資渠道的不斷拓展,與房地產業、休閑旅游業等養老產業實現戰略聯盟;而對于一體化發展戰略的推進來講,養老產業鏈條應實現縱向、橫向發展,促進產業鏈條不斷拓展,為其全方位發展創造良好條件;對于競爭戰略的有效推行來講,要著重從服務對象的不斷拓展、生產更豐富的養老產品,優化服務價格等多方面來展開,為中小城鎮養老產業結構的轉型升級創造良好條件。
綜上所述,對于養老產業的轉型升級來講,其重點并非是要引導哪些企業轉型升級,而是要基于不同方面的綜合分析給予統一規劃、及時轉變思想,結合我國基本國情,制定出更科學完善且適合的政策法規,為養老產業的進一步發展提供有力支持。另外,政府也要重視自身積極指導作用的有效發揮,對投資、行業標準,以及產業鏈的拓展做出進一步規范,進而取得更理想的轉型升級效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