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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戶宅基地使用權流轉參與意愿研究
——基于定州市農戶的調查

2019-11-05 08:54
社會科學家 2019年7期
關鍵詞:宅基地意愿程度

劉 蕾

(河北經貿大學 公共管理學院,河北 石家莊 050061)

一、引言

宅基地對農民的意義重大,不僅提供了農民安身立命的場所,還在一定程度上維系了社會的穩定與繁榮發展。2007年國務院針對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發布了相應的政策和法律規定,從而在農村宅基地的管理上也有了明確的規范要求。在文件中明確指出:農村宅基地只允許分配給本地村民,而城鎮居民不能夠購買農村宅基地,也不能建設農村小產權房。對于集體的企業或者事業單位而言,不能非法占用農民的集體土地,也不能在此基礎上進行地產的開發。另外該文件也對村民對宅基地的占有面積進行了明確的規定,并且確定了其他的相關事項,如果在涉及出賣或者出租住房等事宜首先需要向有關部門申請,如果出售房屋之后的用途是建設住宅就不予批準。這一系列舉措也體現了國家對于農村宅基地在實際生活中發揮作用的重視,體現了國家對農民的權益在一定層次上的保護。隨著近年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越來越多的農村人口開始去到城市尋找工作機會,這就導致了有越來越多的宅基地出現閑置和荒廢,一戶多宅和人均面積過大等現象在部分地區也普遍存在。隨著城市人口的不斷增加,城市建設用地不足與農村宅基地閑置之間的矛盾也日益顯現。為了更好地適應經濟社會的發展,地盡其用,國家開展了相應的探索與建設試點的行動,在全國范圍內開展農村土地制度改革試點工作,2017年農村土地制度改革試點已經擴大到了33 個縣,其中重要工作之一就是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本次調查活動選取全國33 個農村土地制度改革試點之一的定州市為研究區域,以定州市農村農戶為調查對象,開展農民對宅基地流轉的積極了解人民群眾對于宅基地使用權流轉的真實意愿,通過調查與分析,得到影響農戶參與流轉意愿的主要影響因素,有針對性地提出推進宅基地使用權流轉順利開展的相關建議,為宅基地改革政策的進一步完善提供一定的借鑒和參考。

二、研究區域概況

定州市地處我國河北省,該市總面積1.27 千平方公里,整個轄區的戶籍人口有123 萬人,在2017年度同比2016年減少了1.6 萬人。全鎮在2017年總體的生產總值達到353 億元,與2016年相比較則增加了7.3%,如果根據常住人口來進行計算的話,則當地的人均生產總值達到2.9 萬元。定州市是國家選定的進行農村土地制度改革的33 個試點區縣之一,已經開展了一些相關的農村土地改革工作,其中宅基地有償退出就是重要工作之一。

三、logistic回歸模型構建與數據來源

(一)Logistic回歸模型構建

Logistic 模型是針對隨機誤差概率分布的一類有效分析模型,特別是在應對變量因素較多的狀況下能夠有效的探究各類變量和自變量相應的內在關系[1]。對于本次的研究過程而言,其中包括了以下兩個假設:農民愿意參與到這個流轉過程以及不愿意參與到這個流轉過程。因此對于這類假設而言,就是一類二分變量問題,因此也擬定通過該模型來進行相應分析,模型的表達公式如下:

在對該模型進一步轉換以后可以得到:

公式2 中p 代表的是農民有意愿參與宅基地流轉的概率,而1-p 代表的是不愿意參與流轉的概率,另外α代表的是常數項,xi 指的是解釋變量。

(二)logistic回歸模型的變量說明

本文在研究過程中主要的因變量因素是農民參與這一流轉的意愿性,包括兩個假設,一個是愿意參與這個過程,另一個是不愿意參與這個過程,本研究中設定了11 個不同的影響因素變量,包括農民的性別、年齡、受教育程度、家庭收入、人口數量、年收入等,各變量的具體含義見表1 中變量說明。

表1 logistic回歸模型變量說明

(三)問卷設計與數據來源

由于此次調查的重點是農民對于宅基地流轉的意愿和態度及其影響因素,在問卷設計時,從被調查者基本情況、家庭狀況、經濟狀況、宅基地使用狀況、政策了解等方面設計調查內容。其中被調查者的基本信息包括性別、年齡和學歷狀況等,被調查者的家庭狀況調查包括家庭人口數、外出打工人員職業、外出打工人員學歷,被調查者的家庭經濟情況特征具體包括家庭最主要收入來源、外出打工年收入、家庭年收入等,宅基地使用狀況包括宅基地擁有情況、宅基地的大小面積、宅基地日常居住人群、是否在城鎮買房、是否有空閑宅基地以及是否有進行宅基地流轉的意愿等,問卷中還對宅基地的政策了解情況、愿意進行流轉的方式以及在宅基地流轉過程中最關注的方面和最希望得到的利益等方面進行了全面而細致的調查研究,以期能有針對性的分析出不同情況下農民對于宅基地流轉方面的態度差異,通過進一步的模型數據統計分析出哪些因素是影響農民對于宅基地流轉的態度和意愿的關鍵因素。

由于定州市下屬的村鎮較多,各個村鎮實際發展的經濟收入情況和人口數量以及宅基地擁有數量都有一定程度上的不同,所以各個村鎮的農民對于宅基地流轉意愿方面的意見也肯定會有所差異。這次問卷調查主要是抽樣調查,選取了定州市下屬的幾個具有一定代表性和普適性的村莊開展問卷調查。其中包括南劉家莊、唐城村、北車寄村、南車寄村、西朱谷村、三十里鋪村這六個村莊,整個調查過程一共發放了300 份問卷,回收的有效問卷數量為260 份,有效率為86.7%。其中南劉家莊回收了52 份,另外唐城村回收了43 份,北車寄村回收了27 份,南車寄村回收了64 份、西朱谷村回收了36 份、三十里鋪回收了38 份。

四、logistic回歸數據統計與結果分析

(一)數據統計分析

針對被調查者個人基本情況,本次主要調查了三個指標,包括年齡、性別以及受教育水平。這次調查中,為了更好地探究男性和女性對于宅基地流轉意愿的差異,參與調查的男女比例基本持平,其中男性占被調查樣本的52.3%,女性占被調查樣本的47.7%,產生微弱差異的原因可能是男性對于宅基地方面的政策更加關注一些,但是女性在日常生活中因為接觸信息的途徑比較多樣,對于宅基地方面的問題也能夠了解到一些相關信息。參與問卷調查的男性一共是136 位,其中42 位表示愿意參與流轉,94 位表示不愿意參與流轉,參與問卷調查的女性一共是124 位,其中21 位表示愿意參與流轉,另外有103 位不愿意參與到這個流轉過程。具體情況見表2。

表2 性別與流轉意愿交叉分析表

從上表中我們可以較為清晰的看出,男性對于女性來說,愿意進行宅基地流轉的意愿要強烈一些,可能這是由于男性對于宅基地的相關政策比較關注,心理上對于宅基地流轉的認同度比較高,而女性趨向于生活平穩,對于宅基地流轉方面的意愿較為薄弱[2]。

除了探究性別對宅基地流轉意愿方面的影響之外,還對這次調查中所涉及的不同的年齡層次對宅基地流轉意愿方面的影響進行了一定的統計分析,由于多數家庭中的青壯年進行外出打工,留守在村中的多為46—60 歲和60 歲以上這兩個年齡階層的群體,占比達到了全部參與調查人數的53.8%,年齡與宅基地流轉意愿大致呈反比,但是對于60 歲以上的農民群體,有一部分人擁有空閑的宅基地,所以對于宅基地的流轉意愿呈現出強烈一點的愿望,25 歲及以下的這部分群體,由于年紀較小,很多人目前的生活剛剛趨于穩定,所以對于宅基地的流轉意愿有限。從其他三個年齡階層的宅基地流轉意愿程度來看,年齡越大,對于宅基地流轉的意愿度則越低。具體情況見表3。

表3 年齡層次與流轉意愿交叉分析表

影響宅基地流轉意愿的另一個重要因素就是參與調查的農民的受教育程度,其中大部分人的受教育程度為小學及以下和初中,這兩個受教育程度的人占到了參與調查總人數的90%,并且一般情況下,參與調查的人的年紀越大,受教育程度就越低。參與此次調查的人,大專及以上受教育程度的人僅有5 個,受教育程度較高的人多數選擇去往城鎮發展,受教育程度較高的人對于參與宅基地流轉的意愿也更為強烈。具體情況見表4。

表4 受教育程度與流轉意愿交叉分析表

在被調查者的家庭成員情況特征方面,這一次參與調查的家庭成員數多為4-5 人,占到樣本總量的71.2%,而6 人及6 人以上的大家庭和3 人的家庭數分別占到了樣本總量的12.3%和3.5%,這表示在當前情況下,大型家庭和三口之家存在的比例略有減少,多數家庭的家庭人數為4—5 人,這也是農戶中普遍存在的家庭人口數。經過分析和調查,發現家庭人口數與宅基地流轉意愿之間的聯系并不是十分巨大,兩者之間的關系需要進一步的具體研究。

通過對調查者的家庭外出打工人員職業和外出打工人員學歷進行調查和分析,發現學歷越高,外出打工的可能性就越高,參與富有技術難度類的工作比例就越高。隨著一個家庭中外出打工人員數的增多,這個家庭對于宅基地的依賴度就越低,愿意進行宅基地流轉的意愿就較為強烈。并且一個家庭中如果外出打工人數較多,該家庭擁有空閑宅基地的可能性就越高,這也就有了參與宅基地流轉的前提與相應條件[3]。具體情況見表5。

表5 家庭主要收入來源與流轉意愿交叉分析表

在被調查者的家庭經濟情況特征方面,以農業收入為主要來源的家庭數占樣本總數的32.3%,以非農業收入為主要收入來源的家庭數占到樣本總數的67.7%,這一數據表明現在超過半數的農戶的主要收入來源都是非農業收入來源,這也就意味著這些家庭中有外出打工的人口,從而可以推斷出這些家庭對于宅基地的依賴度較低,這也就為宅基地的流轉提供了必要前提和有利條件。其中外出打工年收入一般為3—4 萬和4—5 萬這兩個收入水平,分別占到了樣本總數的51.9%和28%,與之對應的,家庭的總年收入也都在這兩個相應的收入范圍內,所以這也會對農民自身是否愿意參與宅基地流轉過程造成一定的影響。

(二)回歸結果分析

在結果分析的時候,本次調研數據主要是借助于SPSS 軟件來完成相應處理,其中具體分析得到的結果參考如下所示。具體情況見表6。

表6 農戶宅基地流轉意愿影響因素的Logistic回歸結果

首先通過分析可以發現,在以上的這些影響指標中,對于流轉意愿影響較大的因素主要包括年齡、性別、收入和政策了解程度這四個方面指標。主要表現在男性相比于女性更樂于參加農村宅基地的流轉,而女性的思想觀念更為保守一些,可能這是由于男性對于宅基地的相關政策比較關注,外出就業機會更多,心理上對于宅基地流轉的認同度比較高,而女性趨于生活平穩,對于宅基地流轉方面的意愿較為薄弱。一般看來,年齡越大對于參與農村宅基地流轉的意愿就越弱,這主要是與中國人的傳統思想密不可分的,但是也有一部分是由于自身擁有空閑宅基地,希望能夠把空閑宅基地流轉出去來支持子女在城市中購買安身立命的住宅[4]。以農業收入為主要來源的人參與宅基地流轉的意向較為薄弱,這主要是因為一家人的主要勞動收入都在農村中,一家人對于宅基地的依賴程度更高一些,而那些以非農業收入為主要來源的家庭對于宅基地的依賴程度要低一些,他們的生活范圍多在于城市,對于參與宅基地流轉的意愿會更強烈一些。農民對于流轉政策的關注度和了解程度對于他們參與農村宅基地的流轉有著非常重要的影響,在大多數情況下,在對于宅基地流轉政策更關注和理解程度更深的人群中,相應的參與農村宅基地流轉的意愿程度(40%)就越高,而那些不了解農村宅基地流轉相關政策的人群中,愿意參與農村宅基地流轉的參與度僅為17.8%,但是由于當今情況下國家對于宅基地流轉的相關政策條文發展的不完善和不健全,人民對于參與宅基地流轉仍有著一定的顧慮和困惑[5]。

受教育程度、外出務工人員人數比例、家庭擁有宅基地的數量對于農民參與宅基地流轉意愿的影響程度也比較大,主要原因是由于教育程度越高的話,則該農民選擇的就業余地也會更大,同時思想的開放程度也會更高,在這個過程中對于許多新鮮的事物也有很強的意愿去嘗試。針對部分家庭而言,如果其中有較多的人口是外出打工的狀態,那么此家庭對于宅基地的依賴程度也會相對較低,所以也有更強的意愿參與到宅基地的流轉過程中。據調查顯示,家庭中擁有三處及以上宅基地的農戶參與流轉的意愿高達71.4%,這遠遠高于家庭中擁有一處宅基地參與流轉的意愿(11.2%)程度,一般情況下,家庭中擁有的宅基地數量越多,相應的宅基地空置率就會越大,因此也有更強的意愿將其流轉出去。

一個家庭累計享有的宅基地總面積、宅基地主要居住人群對于農民參與宅基地流轉意愿有著一定的影響。因為家庭中擁有的宅基地面積越大,可能相對應的人均宅基地使用面積就越大,這些宅基地的流轉潛力也就越大,并且總面積擁有較大的人群一般家庭經濟條件比較富裕,將來的未來生活規劃多半在城市,這就導致對于農村宅基地的依賴程度沒有那么高,更傾向于參與宅基地的流轉。據調查顯示,一家人為主要居住人群的農村宅基地參與流轉的意愿比較低,這主要是由于一家人平時就生活在這一處宅基地中,宅基地是他們安身立命的根本,所以參與宅基地流轉的意愿比較低,而主要居住人群是老人和孩子的這一部分群體對于參與宅基地流轉的意愿程度就較高,這主要是因為家庭中的青壯年勞動力的生活重心多半在城市中,孩子和老人以后的生活重心也主要是在城市中,這就導致這一部分人參與流轉的意愿程度比較高。

家庭年收入、家庭人口數量對于農民參與宅基地流轉的意愿無顯著影響,這個結論與上文中對于家庭年收入的分析過程有著一定的矛盾,這主要是由于上文中得出的判斷多是由于對日常生活中發生情況的總結和主觀判斷,但是由于各地的實際情況的不同,所以分析出的結果也與先前的主觀判斷有著不一致的地方。也有可能是因為調查問卷是由人工填寫,由于農戶的個人原因以及調查過程中發生的實際情況部分數據結果不甚準確的原因。家庭人口數量對于參與農村宅基地流轉無顯著影響,通過實際調查,當今農村中大型家庭和三口之家存在的比例略有減少,多數家庭的家庭人數為4-5 人,這也是農戶中普遍存在的家庭人口數,這對于參與宅基地的流轉意愿沒有什么實際影響。

五、提高農戶宅基地流轉參與積極性,推進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順利進行的對策建議

(一)完善相應的法律制度,制定法律依據

我國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的流轉已經具備了一定的基礎與條件,通過進一步的宣傳和推進,農民對于宅基地使用權的流轉是有一定的認可度的,但是由于現行的法律制度體系的不完善,農民在進行宅基地流轉的過程中權益得不到很好的保護,這也是制約推動宅基地流轉進程的一個重大因素[6]。只有完善了相應的法律制度,農民在進行宅基地流轉的過程中才能做到“有法可依”,這能夠更加合理完善的保護農民的各項權益,也避免了許多后續糾紛矛盾的產生。政府應該出臺詳細而系統的規定,為建立合理而有序的宅基地流轉市場打好堅定的基礎,那么就能夠進一步為后續政策的制定提供相應的借鑒,進一步減少在相關政策開展過程中的外在阻力,也能夠更好的幫助宅基地使用權在流轉過程中對于多方行為進行一定的約束[7]。

(二)健全社會保障體系,提高農民積極性

對于大多數農民來說,宅基地就是他們安身立命的場所,是他們生活的一份保障。在調研過程中發現,有很多即使擁有空閑宅基地或者已經進城務工的農民對于宅基地流轉的參與度仍然不高,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社會保障體系的不健全使得他們不愿意放棄這份土地保障。只有健全相應的社會保障體系,才能免除農民參與宅基地流轉的后顧之憂。在建設社會保障體系的過程中可以考慮從以下兩個方面入手:首先要進一步完善在城鄉戶籍制度方面的建設.讓農民和城市居民享有同等的社會保障福利;其次要對農戶的非農業就業行為進行相應的保障。對于農民中剩余的勞動力而言,要開展全面的技能培訓,這樣能夠讓農民也擁有一定的創業能力,增加非農業的收入,進一步降低農戶對于土地的過度依賴狀況,只有在以上這一系列制度建設完善的前提下,才能免除農民的后顧之憂,使他們積極參與到農村宅基地流轉的過程中,這也能夠促進相關政策的進一步推行和實施。

(三)建立合理完善的收益分配機制

對于農民而言,宅基地不僅是他們安身立命的重要場所,同時也是一筆對農民有重要影響的財富。在宅基地流轉環節最為關鍵的一項要素就是可以為農民帶來更多收益,所以在這個過程中國家也要兼顧宅基地流轉所涉及到的相應的利益分配,在保障集體和國家利益的同時,也要滿足農民自身利益的需要??梢越Y合不同的狀況制定差異化收益分配機制,并且還要權衡各方利益,積極保障各方面的收益分配。稅款的征收多少與征收比例應該根據各地不同的經濟發展情況和各方意愿來進行相應的規范和制定。集體收益應當由集體中的成員來共同分享,國家得到的相應收益應當再度投入到農村基礎設施的建設和農業發展服務建設當中去,也要大力保障農民這一主體在收益分配等環節中的主體作用,從而也能夠有效保障農民參與宅基地流轉過程中相對應的各項權益。

六、結語

近些年隨著城市建設用地的不足與農村宅基地集約利用率低之間的矛盾不斷加大,國家也開始意識到可以逐步盤活宅基地使用權的流轉來使得土地資源可以優化配置,更充分地發揮好宅基地應發揮的作用。通過對農民參與宅基地流轉的意愿的相應調查,運用模型分析得出影響農民參與宅基地使用權流轉意愿的主要影響因素為性別、年齡、家庭收入來源、政策了解程度等方面根據各項因素影響程度的大小有針對性地從健全法律制度、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合理收益分配幾方面提出意見和建議。

宅基地制度的改革有助于保障農民的合法權益,擴寬農民的收入渠道,帶動農村經濟的發展,對維護社會的和諧穩定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相信在不斷的探索和發展中,農民參與宅基地使用權流轉的意愿的不斷加強將會有效推動宅基地使用權流轉工作的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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