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玲
【摘 要】目的:對過期妊娠分娩的方式及結果進行分析。方法:選擇醫院2019年2月至2019年10月收治的過期妊娠者28例為研究對象,分析其分娩方式。結果:全部過期妊娠者中,有19例為順產,9例為剖宮產。其中有4例巨大兒,5例發生產后出血,7例羊水過少,9例羊水混濁。對全部過期妊娠者進行產后檢查,發現胎盤均有梗死灶或鈣化現象出現,產后母嬰均健康出院。結論:過期妊娠嚴重危害母嬰健康和安全,應盡可能地避免此種情況的發生,適時終止妊娠,對分娩方式進行合理選擇,最大程度減少并發癥的發生。
【關鍵詞】過期妊娠;分娩方式;分析
過期妊娠是臨床中較為常見的一種病理妊娠,指的是妊娠42周或超過42周而未分娩的情況,其具有較高的發生率,嚴重危害母嬰健康,甚至會導致胎兒死亡[1]。因此,臨床應對此疾病加強關注,詳細了解過期妊娠,科學合理地選擇分娩方式,使產婦產后并發癥的發生情況得以減少,同時使胎兒的死亡率有效降低,確保母嬰都能取得良好結局。本次研究對過期妊娠分娩的方式及結果進行分析,具體情況如下。
一、資料與方法
(一)一般資料
選擇醫院2019年2月至2019年10月收治的過期妊娠者28例為研究對象。其中年齡最小為18歲,最大為40歲;孕周最短42周,最長44周;嬰兒出生體重為2640-5420g。
(二)方法
對全部過期妊娠者在其入院后進行常規檢查及產科全面檢查,包括血尿常規檢查、凝血四項檢查、肝腎功能、心電圖、產科B超、胎兒電子監護等。如果孕婦有比較成熟的宮頸條件且胎頭入盆、胎兒較小可以選擇進行陰道試產。試產時,應嚴密監測產婦產程、宮縮和胎心情況,如有必要,可給予縮宮素與催產素激惹試驗,如試驗結果顯示為陰性,則陰道試產可繼續進行。如果試產失敗或過程中有胎兒窘迫、胎先露等情況出現,可改變分娩方式,選擇剖宮產,發現胎兒有異常情況發生時需立即進行搶救。
二、結果
全部過期妊娠者中,有19例為順產,9例為剖宮產。其中有4例巨大兒,5例發生產后出血,7例羊水過少,9例羊水混濁。對全部過期妊娠者進行產后檢查,發現胎盤均有梗死灶或鈣化現象出現,產后母嬰均健康出院。
三、討論
過期妊娠在臨床中較為常見,其對母嬰的影響是非常大的,會使母嬰健康受到嚴重威脅。胎盤是胎兒與母體之間進行物質交換的重要器官,母體借助胎盤將氧氣、營養等提供給胎兒,胎兒的代謝物經由胎盤能夠及時排出[2]。而這一重要器官的功能會在過期妊娠中減退,影響營養物質的交換與轉運能力,胎兒血液灌注不充足,容易發生缺血、缺氧、營養缺乏等情況。而且過期妊娠還會造成胎兒窘迫、羊水過少、新生兒窒息等不良情況,因此,需要加強對其危害的認識。并且對孕婦在孕期加強宣教,告知孕產婦定期產檢,接近過期時要入院待產。醫護人員應該加強對胎盤儲備功能的了解,并了解胎兒宮內的情況,以能夠進行正確的處理。產前詳細記錄胎動情況,對胎兒在宮內的情況進行密切監測,一旦有胎心異常、羊水過少等異常情況出現,應立即終止妊娠[3]。如果已經出現過期情況,入院后應該對胎盤功能、胎兒大小等進行檢查,以便對分娩方式進行合理選擇,減少不良妊娠結局,使母嬰安全得到保障。
在面對過期妊娠者時,需要在認真分析其實際情況的基礎上進行分娩方式的合理選擇。對于適合陰道試產的要盡可能選擇陰道試產,臨產后如果有宮縮應激力顯著增加的情況出現,提示可能存在隱性胎兒窘迫,需將手術指征適當放寬。陰道試產過程中,發現任何異常問題,都要及時采取措施加以解決。要對胎心情況密切監測,以便有胎兒窘迫時能夠及時發現,同時要密切觀察產程、胎動、羊水性狀等情況,如有異常,需立即進行處理。胎兒窘迫是一種非常危險的征象,如有該異常征象出現,需立即終止妊娠[4]。適當終止妊娠能夠使圍生兒發病率及胎兒死亡率大大減少。對于經過明確診斷確診而且無妊娠合并癥的過期妊娠孕產婦,需要進行引產,且過程中需要對孕產婦進行密切監護,若引產不能取得理想的效果,或者產程進展比較緩慢,有胎兒宮內窘迫、頭盆不對稱等情況時,要及時進行剖宮產處理,并做好新生兒窒息搶救的準備,保證能夠順利地開展剖宮產手術。醫護人員在面對過期妊娠者時需要特別注意,要做到對孕產婦和胎兒情況及時了解,結合具體情況對分娩方式進行合理選擇,從而使母嬰并發癥有效減少,促進母嬰健康。
綜上所述,過期妊娠嚴重危害母嬰健康和安全,應盡可能地避免此種情況的發生,適時終止妊娠,對分娩方式進行合理選擇,最大程度減少并發癥的發生。
參考文獻:
[1]譚迎霞.過期妊娠分娩方式及終止妊娠時機與胎兒預后的研究[J].實用婦科內分泌電子雜志,2016,3(6):90-91.
[2]夏郁芳.過期妊娠分娩方式及終止妊娠時機與胎兒預后的相關性研究[J].實用婦科內分泌雜志(電子版),2018(21):86-87.
[3]趙富清,劉清秀,羅利平.分娩方式與過期妊娠合并羊水偏少胎兒預后不良的相關性[J].中國婦幼健康研究,2016,27(5):614-615,639.
[4]李國香.延期妊娠和過期妊娠對胎兒的危害探討[J].世界最新醫學信息文摘,2015,15(7):45-4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