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銳
這或許是略有些不堪的新興地標、網紅打卡地,卻在陡然進入公共視線后得到多元且不乏理智的評價,應當說頗令人欣慰。于公共屬性較強的新建交通設施而言,圍觀人群認為爭議房屋影響路面美觀、存在安全隱患,甚至指責屋主“不夠顧全大局”、貪心有余。但值得注意的是,有為數不少的網友卻態度明確地表達了一種立場迥異的看法:政府尊重產權,城市文明守法,“這是寬容社會應有的風景”,與通過媒體發聲的學者在此處不謀而合。
城市更新建設,拆遷與糾紛難免,這也是近幾十年來諸多地方城市發展過程的一個典型難題,圍繞此類“同題作文”,不乏沖突紛爭,亦不少公堂對質,更有諸多悲劇收場。就在“海珠之眼”得到社交平臺熱議的同日,《南方周末》報道了一起吉林四平男子“遭暴力強拆后獲700萬補償款,后以詐騙罪獲刑12年”的案件,相關案件目前已由吉林省檢察院提起抗訴,認為“原審法院認定事實錯誤、適用法律錯誤”。
對于拆遷糾紛,國家層面的態度應當說越來越明確。2011年1月,“新拆遷條例”得以頒行,對政府有關部門在拆遷補償談判中所應當扮演的角色、所必須遵守的程序提出了相對明確的要求,“告別暴力強拆”成為尊重公民產權、建設法治政府的社會共識。而被征收、被拆遷主體與征拆方就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以及用于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和面積等等一應事宜,依法都應當通過平等主體的談判來訂立協議。
姑且不論“海珠之眼”背后長達數年的個案糾紛談判孰是孰非,起碼是涉事房屋爭議確曾在相對平等的談判氛圍中進行博弈。目前看來,新建交通項目以更改設計方案的方式得以完工,而并未采取其他強制、暴力手段推動項目進程。耐人尋味的細節還有,在依然堅挺的房屋一側,施工方還特地為住戶留有隧道方便出行,而不是像某些極端拆遷個案中以斷水斷電斷路方式逼遷,客觀而言這是地方政府充分尊重公民產權、謹守法治底線的做法。
事實上,早在2015年1月,廣州洲頭咀隧道通車,就有住戶因拒絕接受搬遷賠償而成為“釘子戶”,使得一棟8層樓房屹立于立交橋的包圍圈中,形成“圈中樓”,引發彼時網絡圍觀。從洲頭咀到海珠涌,有不那么盡如人意的個案出現,這從一個側面說明拆遷補償的談判本身、政府與公民之間具有的平等性,且雙方能夠秉持基本理性,盡可能避免談判桌下的沖突發生。雖然,征收補償個案的談判也可能陷入僵局,但這首先說明雙方主體的角色平等,在尊重產權、平等博弈的語境中,“海珠之眼”可以是值得珍視的“城市之光”。
(本文原載2020年8月6日《南方都市報》,本刊有刪節)
■觀點運用:法治框架下的平等;“海珠之眼”,不拆的進步;尊重和保護公民物權應該成為常識;依法行政;城市之光;多元與理性;這是寬容社會應有的風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