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探究是人們探索和了解自然、獲得科學知識的主要方法,是提出科學問題,形成猜想和假設,獲取和處理信息,基于論證得出結論并做出解釋,以及對科學探究過程和結果進行交流、評估、反思的能力。一般情況下,科學探究包含提出問題、做出假設、制訂計劃、搜集證據、處理信息、得出結論,表達交流、反思評價八個方面,可以概括為問題、證據、解釋、交流四大要素。
問題:具有科學探究意識,能在學習和日常生活中發現問題、提出合理猜測與假設。例如,提出或識別可以通過科學探究解決的問題:判斷一項探究活動圍繞什么問題展開;根據已有研究,提出可以進一步探究的科學問題:針對問題進行合理的猜想與假設。
證據:具有設計探究方案和獲取證據的能力,能正確實施探究方案,使用各種科技手段和方法收集信息。例如,能通過觀察、調查和實驗等方式獲取證據;掌握課程標準要求的實驗器材的使用,實驗方案的設計和數據的收集;以圖或表等多種方式呈現收集到的數據。
解釋:具有分析論證的能力,會使用各種方法和手段分析、處理信息,描述、解釋探究結果和變化趨勢,基于證據得出合理的結論。例如,基于證據分析相關現象或原因:使用課程標準要求的方法和技術來分析數據;對收集到的證據的可靠性進行評估;評價證據是否支持所得出的結論。
交流:具有交流與合作的意愿和能力,能準確表述、評估和反思探究過程與結果,例如,準確表達自己的探究問題、過程和結果;選擇和運用適宜的媒體與他人進行有效交流;對他人的探究過程和結果能提出建設性意見。
(內容來源:義務教育小學科學課程標準解讀/劉恩山主編;義務教育小學科學課程標準修訂組編寫.—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7.12。有刪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