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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層敘事中的“臨時夫妻”書寫

2021-05-29 17:07李楊
揚子江評論 2021年2期
關鍵詞:打工者夫妻

李楊

目前學界對于“臨時夫妻”并無權威界定,但在具體研究過程中,普遍參照吳治平在《中國鄉村婦女生活調查——隨州視角》中提出的概念,即“臨時夫妻”現象的產生源于“大多數打工家庭長期分居”造成的“精神上孤獨寂寞、生理上的性饑渴”,因而選擇以“保全法律上的夫妻關系、不拆散原有家庭為道德底線,打工在外的男女或留守在家的男女與另一異性以‘性伙伴或‘臨時夫妻方式” 組建起臨時家庭。對“臨時夫妻”的研究,主要集中于三個層面:一是從社會學角度,分析“臨時夫妻”現象的產生原因、帶來的問題及如何治理 ;二是從法學角度,考察“臨時夫妻”行為的法律性質問題 ;三是從經濟學角度,探究“臨時夫妻”現象背后的利益訴求 。不過,從文學角度切入“臨時夫妻”現象的文章,至今暫付闕如。

事實上,中國當代文學一直對“臨時夫妻”現象保持著密切的關注,早在社會各界人士將目光投向這一群體之前,魏微《大老鄭的女人》(2003)、孫惠芬《上塘書》(2004)、魯敏《逝者的恩澤》(2007)、林白《婦女閑聊錄》(2008)和曉蘇《我們的隱私》(2009)等作品就對此進行了書寫。而王子群于2010年連載網絡的《臨時夫妻》,更是引起了打工者群體的強烈共鳴。需要指出的是,在社會學、法學與經濟學取得諸多成果的前提下,文學層面的討論或許有助于打破時空界限,通過作品描繪的年代與書寫作品的年代勾勒出“臨時夫妻”現象的變遷過程;聚焦人物心理,借由作品塑造的人物與暗含的性別視角探究組建“臨時夫妻”群體的復雜面貌;考察講述方式,透過文學對“臨時夫妻”題材的想象與敘述尋求背后的作家姿態與寫作范式,反思如何更好地敘寫鄉土中國的故事。

一、中國現代城市化轉型與“臨時夫妻”敘事的變遷

“臨時夫妻”屬于社會轉型中由于戶籍制度調整緩慢和城鄉結構日趨固化所導致的“一種失范行為” ,對其討論也應將中國現代城市化轉型的歷史進程納入參考范疇。文學作品因其描繪年代與寫作年代的異質性,恰為捕捉“臨時夫妻”現象演進的脈絡與軌跡提供了可資依憑的路徑。

魏微發表于2003年的《大老鄭的女人》,講述了從福建莆田來到蘇北小城打工的大老鄭與當地鄉下的章姓女人結為露水夫妻的故事。值得注意的是,作品有意提及故事發生在“1987年秋天” ,并通過鎮上風氣的變化展示了時代改革的影響。步入20世紀80年代中期,“離土離鄉”的進城務工人員逐漸成為“農村勞動力轉移的主渠道” ,開始在總量上超過“離土不離鄉”的鄉鎮打工者,大老鄭可以說就是其中的一員。從1980年的數據統計來看,全國夫妻兩地分居的工人、干部及其配偶“約920萬人”,當時即有報道稱這樣的情況會造成“某些人兩性關系混亂和兩性犯罪” ,由此可見發生在大老鄭身上的故事確有可能出現在20世紀80年代的歷史時空中。

上述情況的出現,與“文革”結束后國家延續1958年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十一次會議通過” 并于同日以主席令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為基本內容的戶籍管理制度有關。不過,國務院在1977年11月批轉的《公安部關于處理戶口遷移的規定》中提出了“農轉非”問題,并在其后“制定了若干項‘農轉非的政策” ,以此緩解各類社會矛盾。在此背景下,擁有非農業戶口的煤礦工人即便身處鄉村山野,也在很長一段時間內成為農村女性爭相追逐的對象。遺憾的是,通過“農轉非”途徑改變戶籍的總人數雖在1981年至1989年間超過4000萬,卻主要集中于解決“雙職工夫妻”和“高級技術職稱的專業技術干部夫妻” 等幾種情況的夫妻兩地分居問題,并未惠及廣大進城務工人員與礦工夫妻。在劉慶邦發表于1985年的《走窯漢》中,馬海州的妻子小娥之所以未能經受住支部書記張清的引誘,是因為張清承諾幫其“遷戶口” 。然而真實的情況是,張清連回家探親一個月的申請都無法通過。根據1984年5月8日由國務院批復的報告,全國煤礦職工家屬需滿足“從事井下采掘工作滿10年和井下輔助工作滿15年” 等條件方可落戶城鎮,由此可見拿到“農轉非”指標以擺脫夫妻異地而居的狀態對礦工來說的難度。為了安置探親的家屬,礦上普遍搭建了簡易的家屬房。劉慶邦發表于1989年的《家屬房》,正是以此為空間加以展開的。小說明面上圍繞來礦上探親的月兒和小艾進行敘述,暗里卻埋了一條臨時夫妻的線索。在開春到秋收的季節,忙著耕種的月兒無法趕到礦上,與妻子分居的黑丙通過給錢和出力的方式,同離礦南邊不遠的農村女人徐翠臨時搭伙??梢哉f,正是“上班在地層深處”“下班守在單身宿舍” 的工作環境,造成礦工們以血汗錢換取性欲滿足的事情的發生。

為促進農村剩余勞動力有序地向小城鎮轉移,公安部在1992年鄧小平南方談話后發布《關于實行當地有效城鎮居民戶口制度的通知》,這項過渡性政策預示著“戶口準入制度開始擴大到小城鎮” ,而打工者無法融入大中城市的狀況并未得到改變。另一方面,90年代中期以來的市場經濟體制改革造成中國城鄉勞動力市場的分割情況出現“根本性轉變” ,數以億計的務工人員流入城市。這里的城市所涵蓋的范圍不限于中國內地,同時也包括港澳地區以及國外城市。值得注意的是,正是他他于1996年發表的注目于海參崴“中國村的臨時夫妻們” [的報道,開啟了國內關注“臨時夫妻”現象的先河(在此之后,有關海外華人 組建臨時夫妻的消息陸續涌現,對這一現象的探討 也為后來者的研究奠定了基礎)。同樣上映于1996年,講述來自內地的黎小軍與李翹在香港回歸之前十年(1986年至1995年)漂泊經歷的《甜蜜蜜》,為描畫這一時期外出務工者的情感狀態與身份認同提供了絕佳的文本對象。懷揣獲得香港身份的夢想,黎小軍與李翹相識相知并臨時同居在一起。但同樣是出于更好地融入香港的目的,黎小軍回到了在無錫家鄉已有婚約的方小婷身邊,而李翹也遇到了能夠幫她實現物質生活滿足的豹哥。陳可辛自言,希望通過這樣一個移民題材的故事,拍出香港人“無根的狀態” 。由此可見,在黎小軍與李翹追逐香港身份認同的表層故事之下,隱藏著作為移民城市的香港追求自我認同的內核,這也是李翹和黎小軍在美國相遇卻做出回到內地決定的因由。只有當他們建立起真正的歸屬感與認同感,才能擺脫臨時相戀偶然相遇的感情困境。

從實施農業直補和取消農業稅,并接連推出新農村建設和地方戶籍制度改革等措施中,不難看出新世紀以來國家試圖“在一定程度上對城鄉體制” 進行調整的戰略方針。但戶籍制度的社會需求依然存在,城鄉之間的失衡狀態愈演愈烈。與此同時,當代文學開始反思1980年代中期以來的片面追求形式革新的主張,力圖通過“底層文學”“打工文學”和“非虛構寫作”等創作潮流恢復文學直面現實的傳統,涌現出一批書寫“臨時夫妻”現象的文學作品,并開掘出了“不同于此前任何歷史時段的敘事意義” 。具體而言,外出務工者的代際差異在處理“臨時夫妻”問題的表現中有所反映。老一輩的打工者傾向于回到村莊,更多地受到鄉村倫理秩序的規約,王子群《臨時夫妻》中的全喜和賴貨備受身心煎熬卻難以做出臨時同居的決定,曉蘇《我們的隱私》中的“我”需要妻子出軌在先為自己組建臨時夫妻的合法性正名,而梁鴻《中國在梁莊》中的已擺脫露水姻緣身份的巧玉和萬青仍需通過承擔照顧明的責任與鄉村道德達成和解方才獲得族人的祝福。與此相區別的是,年輕一代對于鄉村的感情較為淡薄,希望通過努力奮斗實現“讓農民變成市民,讓市民變成公民” 的理想,深受城市開放觀念影響的他們表現出更為反叛的一面。即便被從家鄉趕來的妻子但平平覺察到自己的臨時夫妻關系,《問世間情》中的索遠仍保持著與麻麗的聯系。葉辛有意通過父母離世、妻女進城投奔的設定,斬斷了維系索遠與鄉村倫理的紐帶。在這樣的情況下,索遠感受到的不再是道德秩序的束縛,而是掙扎于承擔家庭責任與追求情感滿足的矛盾之中,并自以為他的情況應獲得周圍人的認可和理解。

透過“臨時夫妻”敘事的嬗變軌跡,不難見出類似現象的發生與中國城市化進程之間的密切關聯。除此之外,相較于社會學、法學、經濟學層面的案例討論而言,文學提供了一幅鮮活可感的“臨時夫妻”群像畫面,為探查這一特殊的兩性關系現象背后的性別意識與倫理秩序,提供了可資依憑的路徑。

二、“臨時夫妻”敘事中的性別規約與倫理秩序

“臨時夫妻”所涉及的對象包括兩類,一類是進城務工的男女組建臨時家庭,一類是留守村莊的男女與第三者臨時同居,其中男女雙方或一方處于已婚狀態。不容忽視的是,一旦農村(城市)的搭伙夫妻組建起來,位于城市(農村)的家庭尤其是婚姻中的另一方勢必受到影響。而文學作品對“臨時夫妻”的描寫與展示,也基本圍繞著這些對象與關系加以展開。有鑒于此,本文擬根據文本對進城務工群體和留守村莊人員的不同展示進行分開討論,以便更為深入有效地把握敘事背后所透露的性別偏向和倫理秩序。

相較而言,進城務工群體的臨時夫妻生活受到學界和媒體更多的關注,同時作家的筆墨也向這方面傾斜。王子群采用鄉村與城市雙線并行的方式結構小說,文本的主體部分卻明顯偏向城市一邊。不過,他所關注的重心并非“臨時夫妻”怎樣生活,而是為何會出現這一群體,這也是王子群以《臨時夫妻》命名,書中的人物卻并未組建臨時家庭的因由。換句話說,王子群希望探討的,是“臨時夫妻”現象出現的發生史,借此展示被稱作農民工群體的“辛酸”“苦難”“呻吟”和“渴求” 。紅麥為了生計外出打工,出于經濟方面的考慮,再加上家中有老人需要照料,她想見丈夫全喜一面而不得。她的弱勢,換來的不是周圍人的同情與理解,而是來自男性世界的欺凌與侮辱。她不光忍受著曹會計的騷擾,還差點在開發區的主干道旁遭人強奸。而妹妹紅蓮雖與丈夫賴貨同在城鎮打工,卻因無力單獨租房壓抑著自我欲望的經歷,則透露出夫妻間的感情困境并不會因雙方共同進城務工而緩解的現實。值得注意的是,紅麥與紅蓮內心可能涌動的女性欲望被作者有意剝離,以便塑造出更符合男性期待的傳統女性形象。而從釋放對性的渴望卻先后被曹會計與陌生男人拋棄的司馬月玲這一人物的設計中,既暗示了作者對“臨時夫妻”脆弱性的審視,也表露出對有著自主意識的女性的敵意。

同樣的男性中心意識,也體現在書寫進城打工者的曉蘇《我們的隱私》和葉辛《問世間情》之中。為了將“我”與麥穗結為“臨時夫妻”的行為合情化,《我們的隱私》先是安排兒子告知消息以便“我”推測出妻子在家已有情人,從而解決了“我”背叛家庭的心理負擔。在此基礎上,通過麥穗丈夫之口戳破麥穗未婚的謊言,讓“我”得以擺脫招惹“黃花姑娘”需要擔負的責任。問題在于,即便妻子與麥穗有錯在先,也并不能賦予“我”的行徑以正義性,因為“我”的舉措還對孩子和麥穗丈夫造成了傷害。而“我”始終未能從妻子那里證實猜想的敘事空白點,暴露出“我”希圖以此說服自己的目的,同時為顛覆“我”的敘述提供了可能性。明明是索遠與麻麗共同作出組建“臨時夫妻”的決定,《問世間情》卻顯然是站在索遠一方來考慮問題。徘徊在但平平與麻麗之間的索遠,并未受到任何實質性的懲罰。知道他與麻麗有越軌之舉的但平平,自行搬到茶樓并默默期盼著他回歸家庭;麻麗更是為了索遠與丈夫彭筑鬧翻,甚至不惜放棄兒子彭飛的撫養權。從某種角度上來看,彭筑為謀求巨額保險單殺害麻麗的行為,是在幫助優柔寡斷的索遠作出選擇,進而使他恢復“稱職丈夫與理想父親合一的形象”。悖論之處在于,索遠作為“新上海人”男性代表的文化想象的達成,依賴的卻是女性人物的主動隱忍與被動毀滅。事實上,盡管作者有意設置彭筑與麻麗的敘述差異,并通過彭飛的身世之謎向讀者暗示麻麗的欺騙性身份與可能存在的德行缺失,但透過麻麗被迫嫁給鄉長的瘸腿兒子、離婚后又在從夜?;厮奚岬穆飞稀霸馐芰吮┩綇娂椤辈⑶颐鎸χ碇楹蟮谋撑逊N種經歷,不難見出她一直處于被損害被侮辱的狀態之中,如此一來,她產生與索遠同居的愿望具備了足夠的情理支撐。反觀以工作能力和善良品質標榜自己的索遠,其主動引誘麻麗并在事發后不顧妻子但平平感受的行為,更多的是為了滿足一己的性欲。

需要引起注意的是,相關的女性文學作品中,也潛藏著“對傳統男權文化精神自覺或不自覺的承接和傳遞” 。在魏微《大老鄭的女人》中,風氣保守的小城可以接受大老鄭的臨時夫妻關系,認為“一個已婚男子,老婆又常不在身邊,那么,他偶爾做些偷雞摸狗的事也是正常的” ,卻無法接納一個進城與大老鄭姘居以補貼家用的章姓女人。換句話說,對男女雙方提出不同要求的小鎮道德倫理,某種程度上淪為了規范女性行為的工具。在小說有意設計的作為大老鄭女人的參照的馮奶奶身上,男性中心意識對女性觀念的影響得到進一步展現。同樣是依靠男人的幫助將孩子拉扯大,馮奶奶與大老鄭的女人的區別,不在于是否隱藏了自己的真實身份,而在于是否處于穩定的婚姻關系中。換句話說,只有當家庭中的男性主體處于模糊狀態,作為客體的女性的欲望和需求才擁有了合法性的可能。從這個角度來看,不難理解為何失去丈夫的馮奶奶得以享有屬于自己的專門稱呼,而處于經濟依附地位的章姓女人只有跟大老鄭在一起時才能確立自身的存在。

更有甚者,在書寫進城打工者的男性作家筆下,留守婦女或如《問世間情》中的但平平以天使般的包容姿態實踐著男性自戀的心理需求,或像《我們的隱私》中的妻子成為合法化男性欲望釋放的工具性存在。即便《臨時夫妻》將視角轉向留守鄉村的男性,同樣待在農村的春梅和月如也只是臉譜化的欲望化身,不具備獨立思考的可能,而是用以形塑全喜在面對誘惑時不動聲色的高尚品質。如果說男性作家創作的女性形象身上體現著“男性對女性世界的想象和男性對女性世界的價值判斷” ],那么透過這些留守婦女的刻畫,不難看到男性對女性欲望的漠視和對自我性別中心意識的固守。

與其相對的是,在女性文學作品中,留守婦女自身的欲望終于得到了正視。在《上塘書》中,孫惠芬創造性地以“暗地的交通”喻指發生在農村田地院墻的姘居行為。在正式進入李光頭女人的故事前,作者先講述了一個家有潑婦的男人趁賢惠女人丈夫外出打工,借幫助做農活之機勾搭成奸的沒有具體指向的故事。此類故事本質的大同小異之處,在于它是以男性的眼光來看待留守女性的越軌之舉的。有了這樣的參照,主動地追求肉體欲望滿足的李光頭女人身上的女性自主意識呼之欲出。問題在于,李光頭女人即便擺脫了李光頭的束縛,也仍然陷于以“村里那些男人”為代表的更廣大的男性集體的威權之下。從某種程度上說,李光頭女人的欲望與其說是屬于她自己的,不如說是以男性為主導的鄉村“生活意識形態所制造并賦予” 她的。不論丈夫在武漢修無線電還是病亡身故,都不妨礙林白《婦女閑聊錄》中的冬梅為賺取打麻將的賭本與村里多個男性臨時搭伙。面對這樣的情況,村里的看客們議論著冬梅的不知羞恥,作為直接受害人的敘述者木珍采取了放任不管的態度,村婦陳紅甚至對冬梅的年齡和長相加以品評,氣憤于冬梅竟能如此“值錢”。不難見出,冬梅感受到的最大敵意,正來自女性群體自身。而同樣犯有錯誤的男性們不僅享受著與冬梅打麻將帶來的快感,還免于指摘與責罰。歸根結底,建立在男權意識形態之下的鄉村道德倫理,維護的是男性對女性的壓迫并塑造著女性的自我意識。受這樣的集體無意識影響,線兒火即便捉奸在床時“說丈夫不要臉”卻“沒罵冬梅”,但仍然會在背后抱著看客的心態撒播冬梅與細爺的謠言。

不無遺憾的是,這些作品中選擇姘居的留守婦女都處于被代言的狀態,敘述者借她們單純地追求性欲與物質滿足的形象來反撥慣常的男性視野,卻或有意或無意地陷入了忽略女性內心情感變化的男性思維方式之中。覺察到這一點的梁鴻,在《中國在梁莊》中借巧玉形象的塑造作了一定程度的反思。巧玉是因為不堪忍受丈夫明的火暴脾氣與家暴行徑,才同由于老婆病死逐漸減少外出打工時間的萬青組建“臨時夫妻”的,這就為人物的選擇找到了合理的情感支撐。更進一步,巧玉雖與明辦理離婚手續,但在得知其被診斷為腦血栓后,甘愿和萬青一起從深圳回來照顧明直至離世并且不求任何物質回報(宅基地和房子),他們通過自己的努力贏得了韓家族人的諒解,從而與鄉村倫理秩序達成和解。不過,需要注意的是,這樣近乎美滿的敘述源自兒時曾在巧玉那里感受到“充溢心間的幸福感和安全感”的“我”,某種程度上造成了對受害者明心理狀況的忽視,未能做到“對男性合理生命邏輯的尊重”,有“男女輪回式的反叛” 之嫌。

以男性中心意識為主導的性別觀念,深刻影響著“臨時夫妻”書寫中的角色塑造,并借由鄉村倫理秩序對女性的行為與選擇實施進一步規約。需要引起注意的是,在這些人物群像的背后,凝聚著創作主體的觀察和審視。從某種程度上說,創作者所采用的敘述姿態與講述方式,正體現著他們對于打工者群體的理解,而其中透露出的立場偏差也成為“臨時夫妻”敘事的缺陷所在。

三、底層敘事與“臨時夫妻”的寫作姿態

新世紀以來對于“底層”話題的言說,指涉對象并非葛蘭西在《獄中札記》中談及的與“市民社會”和“國家集體的歷史” 相交織的“下層”(subaltern)階級,而是意指在中國城市化和現代化進程中處于弱勢地位的社會階層。從這個角度來看,在外出務工群體中出現的“臨時夫妻”現象,正屬于“底層”概念的討論范疇。不同的是,經濟學家和社會學家希望通過對現象的分析尋求解決途徑,作家則側重于借人物塑造展示現象的復雜面貌。這也就決定了,作家試圖接近的不是“絕對真實”意義上的“底層”(事實上這也是無法實現的),而是經由知識背景和認識路徑來表現出他所感受和理解的“底層”。具體落實到“臨時夫妻”題材書寫上,或可劃分出“為打工者所寫”和“作為打工者所寫” 兩種寫作狀態。前者站在“旁觀者”的角度對外出務工者加以審視探查,后者力圖讓作為“在場者”的底層民眾發出自己的聲音。值得注意的是,鑒于文本內部的復雜多義,這樣的劃分是就作品主體內容所表現出的創作傾向而言,可以說是一種為了便于討論的暫且提法。

《大老鄭的女人》和《中國在梁莊》都選擇以“旁觀”的“我”作為敘述人,而“我”與被講述對象的關系直接影響到故事的走向和人物的結局。大老鄭的房客角色,決定了“我們”之間的經濟利益關系。當“我們”發現他與章姓女人的露水姻緣可能有礙家族顏面,很快下了逐客令,只是將大老鄭的故事作為飯后的談資。萬青的堂哥身份與巧玉曾招待過幼年時的“我”的經歷,顯然預示了“我”的情感偏向。在歸鄉的“我”的敘述中,他們臨時同居的行徑不但事出有因(妻子離世和丈夫家暴),還憑借照料中風在床的明恢復了聲名,最終由臨時夫妻轉向正式結合并獲得了族人的祝福。有所區別的是,《問世間情》并沒有設置一個“旁觀”的敘述者,但作者顯然是將角色塑造和情節設計當作實踐有關“新上海人”文化想象的工具,旁觀發生在索遠、麻麗和但平平之間的情感糾葛,敘事重心和價值判斷也因此倒向作為“新上海人”代表的索遠一邊。

與“為打工者所寫”中透露的“旁觀者”姿態不同,在“作為打工者所寫”的作品中,表現出對“代言人”身份“極不信任”的態度。20世紀90年代,孫惠芬和林白受西方女性主義理論的影響,致力于開掘女性的內心隱秘和個人欲望以對抗男性中心意識,創造出《欲望時代》和《一個人的戰爭》等代表性作品。但在《上塘書》和《婦女閑聊錄》中,她們試著打開與“世界之間的通道” ,聆聽來自打工者的聲音,用理性節制的筆墨講述“臨時夫妻”的故事,甚至于甘愿交出話語權,扮演“底層”生活的記錄者的角色。曉蘇希望能夠達到“精神關懷”“個性語言”和“民間視角” 的融合,在《我們的隱私》中將筆觸延伸到“我”的精神世界中,勾勒出進城務工者臨時同居生活的粗糲狀態。

毋庸置疑,新世紀以來的底層敘事并非獨創,其中蘊含著對中國現代文學書寫農民與勞動者經驗的承繼,同時也在相互對照中暴露出自身的缺陷和不足。單就“臨時夫妻”題材創作而言,站在“旁觀者”角度進行審視的作品,不乏對“歸鄉”寫作模式、看客心理和“聽將令”意識等魯迅開創的藝術資源的借鑒吸收,連作者自身都覺察到對魯迅筆調的“刻意模仿” ,但種種嘗試與魯迅所謂的“我的確時時解剖別人,然而更多的是更無情面地解剖我自己”顯然還有很長一段距離。換言之,這些作品缺少對“臨時夫妻”現象所透露出的多重問題的批判,同時沒有對自我言說的姿態和傾向進行足夠的反思。與此相對,站在“在場者”角度試圖讓打工者發出自己聲音的作品與趙樹理有著更多的親緣性。不過,需要引起注意的是,無論是“村志”形式還是“閑聊體”,直面的并非“底層”群體的閱讀興趣和審美標準,而是現代文學逐漸建構起的“文學性”觀念和“純文學”傳統,這就與趙樹理所追求的“廣大群眾都能接受”的文學形式有著明顯的不同。另一方面,趙樹理將小說視為“用以解決農村工作中不難輕易解決的問題的有效工具” ,帶有鮮明的主題傾向和寫作目的,而相關“臨時夫妻”書寫文本力求呈現的是未經處理的原生態景象,這就使得內容缺乏明確的問題意識和必要的美學特質。

在對農民的塑造上,魯迅的啟蒙式寫作帶有明顯的知識分子傾向,而趙樹理心理結構中透露出“黨—農民—自我主體(知識分子)” 三個層面的糾結纏繞,也暗示了他并非單純為群眾發聲。從這個角度看,師法魯迅與趙樹理的作家們在面對打工者群體時,不免將主觀意圖和前理解圖式帶入到對“臨時夫妻”現象的書寫中,這就使得他們與所要表現的對象始終隔了一層。王子群所撰寫的《臨時夫妻》,正是在這個層面上有所突破。作為打工者講述自身經歷的作品,它擺脫了被知識者觀察和敘述的命運,象征著“底層”打破他者狀態發出自主聲音的開始。然而,細察作品的內部結構,似乎陷入了自相矛盾的情形。外出務工的紅麥面對的盡是侮辱和損害,失去經濟地位的全喜卻成了留守女性共同的渴望?!霸谏鐣南聦?,男性更多地是單憑自己的性別來宣稱自己的權威,實際上他常常不得不與他階級中具有經濟實力的婦女分享權力?!?悖論之處正在于,處于經濟依附地位的全喜保留著對女性的性別權威,而經濟充分獨立自主的紅麥卻未能走出欲望被漠視和污名化的境地。由此可見,《臨時夫妻》彰顯的是男性打工者的意志,并非打工者群體的聲音。

應當予以肯定的是,不管是站在“旁觀者”角度進行審視還是試圖讓“在場者”發聲,作家們都秉持著平等公正和人道主義精神,透露出對進城務工群體的關懷和對“臨時夫妻”現象的理解,這樣的價值立場與觀念追求正是轉型期中國社會所缺乏的。而那些來自打工者的聲音,同樣也對“底層”的匿名和沉默狀態有所彌補。從這個角度上看,無視作家們所付出的努力,與片面高揚作家們所取得的成就,都是不足取的。

結語

從本質上說,沒有脫離社會而存在的文學作品,這也是埃斯卡皮強調“社會學是文學性的一個方面” 的因由。遺憾的是,當代文學批評界深受20世紀80年代以來興起的“向內轉”風潮和“新批評”等理論的影響,致力于進行文本內部的闡釋和分析,全然不顧建構起內外部研究劃分框架、一度被批評界奉為圭臬的韋勒克和沃倫在《文學理論》中給出的“文學是一種社會性的實踐” 的提醒。即便經歷20世紀90年代“人文精神大討論”的作家們在新世紀以來恢復對現實的關注,試圖通過底層敘事把握轉型期中國社會的脈搏,批評家們仍固守文學性和審美性的評價標準,未給予即時的評價與應有的討論。這在文學研究界對于“臨時夫妻”現象書寫的長期漠視中,體現得尤為明顯。當然,小說無法真實地反映“不可表述的”世界,只是以感性理解將“臨時夫妻”存在的可能性創造出來。正是這種超越時空局限的“可能性”,為文學作品與依賴材料和調查的社會學層面的分析進行對話提供了路徑。而那些文本內部的復雜矛盾之處,也讓對于“臨時夫妻”問題的思考變得更加豐富多元。不過,作品的創作主體究竟在多大層面上理解了被表現的對象,小說文本又在何種程度上影響著深陷“臨時夫妻”問題中的打工者的抉擇,無疑是值得懷疑和反思的。這樣的問題,同樣需要引起圍繞案例分析進行討論的社會學、法學研究者的注意。

作者簡介:南京大學中國新文學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

【注釋】

吳治平:《中國鄉村婦女生活調查——隨州視角》,長江文藝出版社2008年版,第119頁。

陶自祥:《臨時夫妻:青年農民工灰色夫妻關系及其連帶風險》,《中國青年研究》2019年第7期。

吳國平:《論農民工重婚行為的法律規制》,《廣西大學學報》2014年第4期。

朱冬梅、徐雙爽:《農民家庭婚姻危機的經濟學分析》,《西北人口》2015年第6期。

徐京波:《臨時夫妻:社會結構轉型中的越軌行為——基于上海服務業農民工的調查》,《中國青年研究》2015年第1期。

魏微:《大老鄭的女人》,《人民文學》2003年第4期。

李培林等:《當代中國城市化及其影響》,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3年版第4頁。

王煜:《夫妻兩地分居是值得重視的一個社會問題》,《青海社會科學》1982年第5期。

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建國以來重要文獻選編》(第十一冊),中央文獻出版社1995年版第16頁。

殷志靜、郁奇虹:《中國戶籍制度改革》,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6年版,第5頁。

[ 趙文遠:《試論20世紀末期國家解決夫妻兩地分居的戶籍政策》,《鄭州大學學報》2012年第3期。

劉慶邦:《走窯漢》,《北京文學》1985年第9期。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編:《戶口管理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匯編》,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2001年版,第372頁。

任啟亮:《發人深思的<家屬房>》,收入中國作家協會創研室編:《棉花垛》,時代文藝出版社1992年版,第200頁。

張雷:《當代中國戶籍制度改革》,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2009年版,第28頁。

李培林等:《當代中國城市化及其影響》,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3年版第81頁。

他他:《俄羅斯紀事:海參崴中國村的臨時夫妻們》,《中州今古》1996年第2期。

參見羅軍:《透視海外國人“臨時夫妻”》,《八桂僑刊》2003年第3期;李昶:《海外華人臨時夫妻現象管窺》,《人民日報海外版》2006年12月6日;李煒娜:《海外華人“搭伙夫妻”:填充感情還是飲鴆止渴?》,《人民日報海外版》2007年1月2日等。

衣華亮:《海外華人“搭伙夫妻”現象的社會學分析》,《西北人口》2008年第2期。

張文伯:《<甜蜜蜜>:你笑得多甜蜜——導演陳可辛專訪》,《新京報》2005年11月4日。

王春光:《城鄉結構:中國社會轉型中的遲滯者》,《中國農業大學學報》2007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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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辛:《問世間情》上海文藝出版社2014年版,第93頁。

王子群:《臨時夫妻》,陜西師范大學出版總社有限公司2011年版,第22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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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玲:《中國現代文學的性別意識》,人民文學出版社2002年版,第1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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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玲:《中國現代文學的性別意識》,人民文學出版社2002年版,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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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里借鑒了莫言提出的“為老百姓寫作”和“作為老百姓的寫作”的劃分。(參見莫言:《文學創作的民間資源——在蘇州大學“小說家講壇”上的講演》,《當代作家評論,2002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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