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傳衛
寫意陽壩 攝影/ 周文革
綠色清潔能源如何服務鄉村振興?應把新能源建設作為振興鄉村的新動力,將鄉村的土地、勞動力等各類資源投入到新能源項目的建設中。
我國是農業人口大國,鄉村振興必將加速農業農村的電氣化、信息化和工業化步伐,也必然帶來農村能源需求的爆發式增長。但目前我國鄉村能源結構和供應體系仍存在化石能源為主,難以支撐鄉村振興建設和快速發展,同時也給美麗鄉村生態環境造成巨大壓力。
農村電價貴的原因有三:一是遠距離的輸送,投入大;二是遠距離輸變電的損耗大;三是運營成本高。而用電成本已成為農民生活和農產品深開發、鄉村經濟包括工業生產的最重要成本。要實現億萬農民對美好生活不斷增長的需求,清潔高效安全的新能源發展空間巨大,便于優化能源結構,提高農村能源供給的品質。
按照“產業興旺、生態宜居”的總要求加快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我國農村新能源資源豐富,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風電可開發潛力分別超過15億千瓦和1億千瓦。這不僅可以完全滿足未來農村新增電力需求,且全都是清潔能源,極大提升電力自給率,促進能源結構優化轉型。風光能源應該成為農村鼓勵和加大加快開發的清潔能源,成為鄉村振興的主體能源。同時,鄉村新能源布局要盡量就近建設,減少長途輸送,解決就地消納問題,實現價值鏈延伸,使農村百姓首先分享新能源帶來的普惠。
億萬農民既是能源的生產者又是消費者,更是綠色能源的受益者。把新能源建設作為鄉村振興的新動力,并通過創新模式使之成為鄉村基層組織和經濟實體可靠、可持續的經濟體系。新能源開發建設本身就可以成為一種創新的經濟收益模式,通過鄉村綠色低碳能源為中國“碳達峰、碳中和”作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