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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去”能否“反哺桑梓”:跨境研發與母國企業自主創新能力

2021-10-21 05:53孫元欣
南開管理評論 2021年4期
關鍵詞:母國廣度走出去

○ 徐 晨 孫元欣

引言

跨境研發是指境內投資實體在境外地區投入研發資本并開展研發活動的投資行為。歐洲的跨國企業是跨境研發的先驅,最早的實踐可追溯至20世紀20年代。[1]根據國內文獻資料的記載,中國企業的跨境研發實踐起步較晚,始于20世紀90年代。[2]企業之所以選擇跨境研發,主要是因為跨境研發被認為是解決自主創新能力薄弱的“一劑良藥”。

長期以來,中國企業自主創新能力的提升主要依賴在國內開展研發活動或是與外資企業在境內設立合資公司,然而受制于技術發展和人才瓶頸及外資對核心技術的封鎖,以上方式對自主創新能力的提升作用有限。[3]近年來,在“走出去”和“雙創”的號召下,越來越多的中國企業改變了過去將研發高度集中在國內的傳統,紛紛選擇“走出去”研發,并意識到全球研發布局的戰略意義。比如跨境研發過程中所積累的互補性知識、技術訣竅和尖端人才在全球研發網絡的作用下產生協同效應,反哺母國企業提升其長期競爭能力。[4-6]以華為為例,1999-2014年,華為先后在印度、瑞典、美國、西班牙、芬蘭等地建立了16 個研發中心和28 個聯合創新中心,母公司的年度發明專利授權量也從1999年的80 個大幅增至2014年的3006 個,①年均增長率高達27.35 %。

不同于華為,如今絕大多數中國企業尚處于跨境研發的起步摸索和快速發展階段,此階段的一個重要特點是研發的規模強度和地域廣度不斷提升。如圖1 顯示,隨著時間的推移,無論是強度還是廣度都呈現上升態勢,并于2014年達到樣本區間的峰值。例如,規模強度為平均每家企業擁有2.3 家境外研發機構,地域廣度為平均每家企業在1.93 個境外國家或地區從事研發活動。這一數字與華為相比仍有較大差距,預示著中國企業的跨境研發之路任重而道遠,仍有繼續提升的空間。

圖1 2007-2014年中國高科技上市公司年均跨境研發強度和廣度

受制于數據等原因,關注跨境研發的國內文獻鳳毛麟角,尚有待深化。首先,現有文獻主要構造二值選擇變量以考察中國企業跨境研發與否對創新績效的影響,[7-9]鮮有針對跨境研發規模強度和地域廣度的研究;其次,跨境研發對創新績效的影響可能受制于個人、公司及國家層面的特征,現有研究已經探索了母公司的特征,如所有制、[7]研發能力和組織冗余,[9]缺少公司高管和東道國層面的研究;再次,部分文獻從驅動力視角闡述了跨境研發與母國企業自主創新能力的內在邏輯,[1,10]但實證檢驗付之闕如;最后,跨境研發與自主創新能力之間可能存在潛在內生問題,如企業自主創新能力與國際化研發實力緊密相關,自主創新能力更強的企業可能具有更高的跨境研發意愿,[11]但內生問題并未受到重視。

本文的研究問題是:第一,跨境研發能否提升母國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如果跨境研發的作用是積極的,那么究竟該無限擴張還是有限擴張?是否存在一個最優的強度和廣度水平能使創新產出最大化?第二,高管背景特征是否在跨境研發與母國企業自主創新能力的關系中起調節作用?開展跨境研發的母國企業應當選擇具有哪些特質的高管?第三,跨境研發提升母國企業自主創新能力的內在機制是什么?

一、相關文獻與理論假設

1.跨境研發與母國企業自主創新能力

(1)跨境研發虛擬變量與母國企業自主創新能力

跨境研發如何實現母國企業自主創新能力的提升?對此問題,現有國內外研究在區分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投資主體的基礎之上,進行了諸多具有啟發性的理論探討,普遍的觀點認為,跨境研發活動能夠提升母國企業的創新績效,但實現路徑取決于跨境研發的動機。根據投資誘發要素組合理論,東道國的技術知識和市場潛力是產生跨境研發的兩個直接誘因。相關研究也證實了跨境研發等對外投資活動是學習技術知識、招募高端人力資源及進入當地市場最為行之有效的方式。[3,12,13]

根據知識基礎觀,內隱知識是企業贏得長期競爭優勢必不可少的戰略性資源,[14]也是提升企業自主創新能力的關鍵所在。正是對隱性技術知識的渴望才催生了企業從事探索型跨境研發。相比國內研發和引進外資,探索型跨境研發能夠充分利用逆向知識外溢獲取異質性的內隱知識,并且能夠突破外資技術封鎖,對母國企業自主創新能力的提升作用更加明顯。

第一,跨境研發有利于發揮逆向知識溢出效應,幫助母國企業獲取異質性內隱知識。知識溢出是知識擴散的重要方式之一,也是獲取知識的重要途徑,但知識溢出的數量和質量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接收者與輸出源的地理相近度。[15]建立境外研發基地使得母國企業極大地縮短了技術知識的傳遞距離,防止技術知識的溢出因地理距離的增加而產生衰減和失真。[16]境外研發機構在嵌入當地知識網絡方面擁有得天獨厚的優勢,[11]不但可以利用發展愿景和優厚待遇來直接吸引當地高端科研人才的加入,也可以與當地企業或科研機構開展境外研發合作來加深雙方科研人員面對面的互動和交流,抑或參加當地科學界舉辦的會議來時刻跟蹤和了解領域內最新的前沿技術和創新成果。[17]境外機構通過知識溢出和逆向傳遞為母國企業獲取自身不具備且在母國范圍內難以尋覓的內隱知識,[4,18]提高了母國企業的技術知識儲備,[1]而母國企業通過吸收內化并將之與現有技術知識整合再開發,進一步提升了開發新技術的能力[1]和核心競爭力。[19,20]

第二,跨境研發有利于突破技術封鎖。改革開放之初,中國企業開始通過引進外資并建立合資公司的形式吸收國外先進技術。然而,由于外資擔心核心技術外泄而常常采取技術封鎖策略,導致這種以市場換技術的形式未達預期,如今也引發了不小的爭議。一項基于2334 家中國工業企業的調查研究表明,技術引進對中國企業培育核心競爭力產生了負面的影響。[21]原毅軍等[22]基于中國裝備制造業的實證研究也發現,市場換技術抑制了本土企業自主創新能力的提升。相形之下,跨境研發能夠幫助母國企業在全球范圍內搜尋科學發現、技術人才和資產,有助于打破技術封鎖,對自主研發能力的提升也大有裨益。魏江等[23]通過縱向案例比較后發現,與境外企業在母國合作所取得的創新價值相比,“走出去”研發能為母國企業帶來更高的創新價值。

第三,跨境研發不僅有助于母國企業獲取異質性的技術知識,由于境外研發機構直接嵌入東道國的環境中,也便于了解當地市場需求和消費者的生活習慣。當東道國具備一定的市場潛力時,母國企業開拓海外市場,增加海外銷售收入的意愿增強,進而催生利用型跨境研發。[10]相比探索型跨境研發,利用型跨境研發主要服務于母國企業在東道國或地區的生產和銷售活動,即母國企業基于現有技術知識儲備和目的地資源條件,研發滿足目的地市場需求的產品和服務。[17]盡管研發成果主要滿足東道國和地區的需求,但對母國企業的自主創新能力亦有顯著影響。首先,研發機構在改良現有技術和產品來滿足當地需求的過程中,積累了豐富的研發經驗,提升了母國企業的漸進性創新能力;其次,當東道國和地區的市場與母國市場有相似之處時,這些創新想法反過來可能被母國企業的研發團隊所利用;最后,當母國企業的現有技術能力無法滿足東道國市場需求時,也會迫使境外研發機構尋求技術突破,積累顛覆性創新能力。[7]

上述理論分析表明,母國企業的跨境研發行為能有效地增加自身所缺失的或是互補性的技術知識儲備,[24]豐富自身的研發經驗,幫助母國企業提升自主創新能力。據此,本文提出以下研究假設:

H1:跨境研發能提升母國企業自主創新能力

(2)跨境研發規模強度與母國企業自主創新能力

強度指境外研發機構的數量,反映了企業跨境研發的規模(Scale)。研發投入強度與創新績效之間可能存在非線性關系,比如Scherer[25]證實了研發強度對專利產出的正向影響具有邊際效應遞減的規律。換言之,研發強度既有促進創新績效的作用,也有抑制作用。

就跨境研發強度而言,其促進作用的形成機制可以歸納為四個方面:首先,研發強度的提高意味著知識獲取的渠道增多,有助于快速增加母國企業的知識儲備及維持創新活動所需的各項資源;其次,當各研發項目涉及不同的技術領域時,彼此支持容易形成協同效應和范圍經濟;[11]再次,對境外子公司的管理者和員工而言,從事研發工作是一種無形的激勵,象征著他們在集團網絡中的重要性,因此當母公司賦予更多境外子公司以創新職能時,有助于增強這些子公司對集團的歸屬感,促進了其與母國企業的互動交流和技術轉移;[26]最后,研發強度越高預示著企業在跨境研發中積累了豐富的實踐經驗,對跨境研發過程中可能遭遇的問題和障礙有一定的預判,甚至在企業內部已經開發了一套應對各類問題的詳盡指南(Routines),這些都有助于企業趨利避害提升創新績效。

當境外研發機構的數量超過某個門檻值時,可能會產生副作用,主要表現為降低知識傳遞的效率和增加各類成本。一方面,隨著研發強度的提高,各研發機構的工作勢必出現重復和趨同現象,由此所產生的飽和狀態降低了母國企業對技術知識轉移的需求。[4]同時,大量境外研發機構預示著母國企業追求多國戰略(Multidomestic)而非全球化戰略,在這種情況下,各研發機構常常各自為陣,專注于東道國和地區市場的產品開發,降低了集團企業間知識傳遞的效率。[4]另一方面,境外研發機構數量的增加需要額外的成本支出,如母公司為了保護境外研發成果所帶來的監督和控制成本,[26]由于知識超載所產生的搜尋成本、[27,28]整合成本[23]及與境外主體合作研發所引起的交易成本。Sivakumar等[29]基于美國醫藥公司的研究證實了成本論,以海外專利的注冊數量占比來衡量母國企業的全球創新能力,發現隨著跨境研發合作伙伴的增加,企業需要花費大量的時間和精力了解合作伙伴,并且疲于如何讓自己與伙伴緊密合作,由此所產生的高昂交易成本不利于母國企業全球創新能力的提升。

對絕大多數發展中國家而言,跨境研發仍處于起步和快速發展階段,表現為境外研發機構的數量還十分有限,尚未達到門檻值。因此,跨境研發規模強度與自主創新能力的關系可能更接近Scherer[25]的研究結果,即跨境研發的凈效益為正,但呈現邊際效應遞減的態勢。據此,本文提出以下研究假設:

H2:跨境研發規模強度與母國企業自主創新能力之間存在邊際效應遞減的正向關系

(3)跨境研發地域廣度與母國企業自主創新能力

地域廣度指跨境研發涉及的東道國和地區的數量和分布,反映了企業跨境研發的地理分散性或范圍(Scope)。根據知識基礎觀和組織經濟學,地域廣度對母國企業自主創新能力的影響既有“知識獲取”的正向效益,也有“成本負擔”的負向效益。[23]

東道國和地區在科學技術、文化、制度環境上的差異性賦予了各自獨特的資源稟賦和技術優勢。[30]因此,隨著跨境研發地域廣度的擴大,跨國企業將嵌入不同的知識網絡中,[28]探索新知識的機會增多,所接觸到的技術知識具有更顯著的異質性、互補性和多樣性,相應地,知識冗余和重疊的幾率則大幅減少。[29]當母國企業的研發活動遭遇技術瓶頸時,日益多元化的知識儲備開始凸顯其價值,不僅能拓展研發人員解決問題的思路和方法,也會增加與組織原有知識領域的關聯性,為母國企業的進一步整合開發以提升創新價值奠定基礎。[26,27,31]另外,隨著跨境研發足跡遍布更多的國家,母公司可以安排地理分散的各研發機構分工協作,并利用時差縮短創新周期。[26]

Chen等[30]認為,母公司為了使境外研發機構更好地融入當地商業環境并獲取外部合法性,通常采用去中心化的管理模式,即境外機構采取本土化戰略并被賦予充分的自主權。然而,隨著地域分布愈趨分散,去中心化的管理模式會產生巨大的協調和溝通成本。如組織內部的資金、人才和信息在地區間的流動變得更加錯綜復雜,加劇各類資源的協調難度;又如各地員工在語言、處事風格和行為方式上的差異也會加劇溝通障礙甚至引發沖突。與此同時,地域廣度的擴張也使得母公司面臨更多來自東道國制度環境的不確定性,[26]如東道國政府的管制、當地員工的罷工及知識產權保護的缺失,企業管理層為此需要耗費大量的精力來排除運營上的障礙,由此也會產生龐大的管理支出。成本負擔意味著一旦研發活動的地理分散度達到某個臨界值,額外增加新的研發東道國或目的地的邊際收益呈遞減態勢,當邊際收益為負時,非但不能提升創新投資回報,反而有損整體研發績效,[4]產生規模不經濟。[11,26,27]

與跨境研發強度的討論類似,對發展中國家而言,由于跨境研發的東道國或地區的數量有限,地域廣度對自主創新能力的正向效益(更多異質性知識和技能)一般大于負向效益(成本負擔),即凈效益為正且呈現邊際效應遞減規律。據此,本文提出以下研究假設:

H3:跨境研發地域廣度與母國企業自主創新能力之間存在邊際效應遞減的正向關系

2.高管背景特征的調節作用

Hambrick等[32]提出了高階梯隊理論,認為企業的戰略決策實質上是高管背景特征的一種映射,同時高管特征也會決定企業的績效水平?;谶@一思路,高管背景特征可能是影響跨境研發決策及其績效的重要因素之一。本文選取高管境外經歷和任期進行詳細考察,主要因為以上兩個變量與跨境研發的內在機制具有緊密的聯系,如提升技術知識的搜尋效率,減少市場開發中的文化沖突等。

(1)高管境外經歷的調節作用

既有文獻認為高管境外經歷具有以下四個方面的作用:第一,管理者的境外學習、培訓和商業實踐經歷使其成為境外先進技術轉移的最佳載體,扮演著“知識經紀人”的角色,管理者將獲取的新知識與企業原有知識技能整合重塑,能夠提升母國企業的自主創新能力。[33,34]第二,管理者在境外學習和工作中積累的深厚和廣闊人脈拓寬了自身的關系網絡,[33,35-37]不但有利于母國企業今后的融資、并購和海外銷售,[38]而且能幫助其及時了解技術發展動態,[39]獲取更多異質性資源并與原有資源形成互補。[34]第三,境外經歷培育了高管的全球領導力和國際化視野,[36]不僅促使企業在面對難題時追求革新,打破原有思維定式,[40]也會促使企業將自主創新能力視為長遠發展的核心競爭力,樹立正確的成長觀,[38]因此會增加母國企業的創新成果。第四,擁有境外經歷的管理者由于受到市場化理念的熏陶和洗禮,具有更強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傾向于將創新成果專利化,[37,39]因此在同等研發投入的情況下,會增加專利申請量,形成更多的創新產出。

高管境外經歷的另一個作用在于削弱外來者劣勢,但本文認為這一作用僅當高管任職和留學的境外目的地與跨境研發的東道國或地區相匹配時才會充分顯現。因為相比非匹配的境外經歷,匹配型境外經歷意味著高管對目的地法律和文化的理解更為深刻,熟知當地技術知識特點及市場需求等相關信息,也積累了豐富的社會資本,這些優勢不但可以幫助母國企業緩解文化沖突,增強外部合法性,降低應對陌生環境的不確定性所支出的管理成本,也可以提高技術知識的吸收效率,降低技術知識的搜尋成本,進而有助于營造良好的組織研發氛圍并提高跨境研發效率。據此,本文提出以下研究假設:

H4:當高管的境外經歷與跨境研發所在地相匹配時,會增強跨境研發對母國企業自主創新能力的正向作用

(2)高管任期的調節作用

高管任期與風險偏好緊密相關,任期越長越傾向風險厭惡,不利于跨境研發及其績效的提升。高管所面臨的風險包括心理風險和有形風險。[41]心理風險的相關研究認為,任期越長的管理者受制于認知剛性和保守心態越容易出現風險規避和安于現狀的傾向,不愿推行戰略變革,對于通過跨境研發等方式探索新技術知識的欲望也隨之減弱。[42,43]有形風險的相關研究認為,管理者長期任職一方面表明其能力已經得到了普遍的認可,此時對高管而言“保守療法”可能是最穩妥和最優的選擇。[44]而高管做出改變則意味著企業將會面臨諸多不確定性,甚至危及如今取得的成果,反而得不償失;另一方面,高管在任期內傾向于招募和晉升認同自己觀點的員工,[45]隨著任期的加長,高管對企業的控制力逐漸增強,此時的高管也變得更加專制,[46]任何威脅高管地位或挑戰其威望的變革都可能被拒之門外,最終導致組織內部同質化。[47]

與之相反,高管中的新鮮血液更愿意接受新事物。一是能為企業帶來新的技術知識,增強企業的信息處理能力;[41]二是能打破企業在應對外部環境和組織變化時逐漸形成的慣有思維模式,可以更好地適應技術多變的環境,[42]有利于探索型創新的發展。[48]同時,新任高管在公司內外部利益相關者眼中缺少合法性,亟需通過提高在公司的表現來證明自己的能力。[46]加之新任高管預期自己在未來能夠分享到創新投入的滯后收益,[49]因而敢于推陳出新,樂于從事跨境研發活動,并愿意竭盡所能追求更高的創新回報,往往能夠更大程度地提升自主創新能力。據此,本文提出以下研究假設:

H5:高管的平均任期越長,跨境研發對母國企業自主創新能力的正向作用越弱

圖2 直觀地呈現了本文理論模型及對應假設。其中,假設1 至假設3 主要基于知識基礎觀闡釋跨境研發與自主創新能力的關系,為主效應檢驗。假設4 和假設5 基于高階梯隊理論分析高管背景特征對提升跨境研發績效的作用,為調節效應檢驗。

圖2 理論模型

二、研究設計

1.數據和變量

本文采用2007-2014年中國A 股高科技上市公司為研究樣本,②理由如下:(1)高科技行業具有創新要素集聚、創新活躍度較高的特性,而且中國高科技企業逐漸成為跨境研發的主力軍;[2](2)中國于2007年實施新的會計準則,為了保持統計口徑的一致性,樣本區間始于2007年;(3)研發周期長和創新收益滯后的特點意味著本文不僅要考慮研發投入對當期創新產出的影響,還應探究對未來期的影響。鑒于專利數據截至2016年,同時考慮國內研發周期的實際情況,本文確定樣本區間截至2014年。在剔除數據嚴重缺失的樣本后,本研究最終獲得由1242 家上市公司共計7309 個觀測值組成的非平衡面板數據集。

研究所涉及的變量包括專利、跨境研發情況、公司特征、財務指標、治理結構等。其中,專利授權數據來自CSMAR數據庫,缺失值利用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數據庫填補;跨境研發的數據通過手工查閱上市公司年報獲得,并利用公司官網或國內外大型門戶網站加以補充;高管和其他公司層面的數據主要來自CSMAR和Wind兩大權威數據庫;地區制度環境的數據取自市場化指數;地理距離的數據來自CEPII 數據庫。各變量的測度方案如下:

(1)被解釋變量——母國企業自主創新能力

鑒于數據的可獲得性,本文采用上市公司及其國內子公司的專利授權數來刻畫自主創新能力,定義如下兩個變量:

①專利授權數(PGRANT),等于報告期內上市公司及其國內子公司申請且獲批的專利總數,含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

②發明專利授權數(IGRANT),等于報告期內上市公司及其國內子公司申請且獲批的發明專利個數。

(2)解釋變量——跨境研發及其規模強度和地域廣度

①跨境研發虛擬變量(CBRD_dum)

結合現有研究[8,18]和測度可行性,本文所定義的跨境研發(Cross-border R&D)主要包含以下四類:一是母國企業在境外出資新設子公司且該公司的業務范圍涉及研究與開發活動;二是母國企業新建獨立的境外研發中心;三是母國企業以建立境外聯合實驗室等形式與境外企業或科研機構進行合作研發;四是母國企業通過收購方式取得境外公司的控制權且該公司的經營范圍涉及研發活動。本文通過年報、官網等渠道獲取上市公司各境外實體的經營范圍,當上市公司在報告期內所擁有的境外實體符合以上四種情形之一時,CBRD_dum 取1,否則取0。

②跨境研發規模強度(CBRD_scale)

境外研發機構的數量[6,50]和境外研發支出占比[51,52]皆是度量跨境研發規模強度的常用變量。由于公司年報尚未完整披露境外研發支出的情況,因此本文構造規模強度變量CBRD_scale等于報告期內上市公司境外研發機構的數量之和。

③跨境研發地域廣度(CBRD_breadth)

地域廣度的測量主要基于東道國的地理分散性。本文借鑒Wu等[53]的方法計算跨境研發地域廣度,具體公式為:

其中,GDjit表示t年企業i 的境外研發機構所在東道國(地區)j 與我國首部的地理距離,GDit表示t年企業i 的所有境外研發東道國(地區)與我國首部的地理距離總和。

(3)調節變量——高管背景特征

①高管境外經歷(Overseas 和Overseasm)

本文將境外經歷分為兩類:不匹配型和匹配型。(不)匹配指跨境研發的東道國或地區中(不)包含高管任職和留學的境外目的地。據此,本文構造虛擬變量Overseas和Overseasm,取1 時依次表示高管具有不匹配型境外經歷和匹配型境外經歷,取0 時表示高管不具備(匹配型)境外經歷。

②高管任期(Tenure)

本文構造變量Tenure衡量董監高的平均任期,等于上市公司在特定報告期內的董監高任期的均值,以年為單位。

(4)控制變量

參考李梅等、[8]Lahiri、[27]Tzabbar等,[28]本文在計量模型中控制了公司和地區層面的要素,具體包括:①成立年限(Age),報告期年份與成立年份之差;②產權性質(State),是否為國有企業;③企業規模(Size),員工人數的自然對數;④吸收能力(Capability),研發支出與主營業務收入的比值;⑤總資產凈利潤率(ROA),凈利潤與年末總資產的比值;⑥資產負債率(Leverage),負債總額與資產總額的比值;⑦風險投資(VC),是否受VC 或PE 資助;⑧高管人數(TMT),高級管理人員的總人數;⑨股權集中度(Top),前五大股東持股比例之和;⑩高管學歷(Edu),取1 為中專及中專以下,取2 為大專,取3 為本科,取4 為碩士研究生,取5 為博士研究生;?母公司所在地制度環境(Institution),利用樊綱等[54]發布的市場化進程總得分來衡量,缺失值運用二次指數平滑法預測;?母公司所在地市場集中度(HHI),利用營業收入計算各行業逐年的赫芬達爾—赫希曼指數。此外,計量模型中還加入了行業、地區和年度虛擬變量,用于控制行業、地區和年度效應。

2.描述性統計

關鍵變量的描述性統計結果見表1。從PGRANT和IGRANT的統計結果來看,樣本上市公司的專利授權數存在過度離散的情況,表現為標準差是均值的4.5 倍以上,表明即便同屬高科技上市公司,其創新產出仍有較大差異。CBRD_dum 的結果表明,在樣本區間中,共有18.4% 的觀測值開展跨境研發活動。進一步分析表明,在1242 家上市公司中,共計338 家企業從事跨境研發,占總數的27.2%,這一比例與李梅等[8]的研究相吻合。CBRD_scale 和CBRD_breadth 呈現明顯的右偏態分布,表明對大多數的高科技上市公司而言,跨境研發仍處于起步階段。此外,觀測樣本中高管具有境外經歷的比例約為45.7%,而高管具有匹配型境外經歷的比例僅為3.7%。

表1 關鍵變量的描述性統計

3.計量模型

樣本中不可觀測的異質性可能導致專利數據出現過度離散的情形,泊松回歸在處理類似問題時會低估標準誤差高估顯著性,[31]而負二項回歸放松均值和方差同分布的假設,并且針對不可觀測的異質性增加額外參數。[27]為此,本文使用負二項模型估計跨境研發與自主創新能力的關系。此外,研發投入轉化為創新產出可能需要時間的積累,除了影響當期創新產出外,還可能產生持續的影響。因此,在綜合考慮數據期間、實際研發周期和盡可能不損失有效樣本的情況下,本文進行短期動態分析,分別考察跨境研發對當期和未來兩期自主創新能力的影響。為了緩解異常值對估計結果的影響,本文對主要連續變量在1% 水平上進行縮尾處理。本研究設定的模型如下:

其中,式(2)用于檢驗跨境研發與自主創新能力的關系,根據研究假設β1應顯著為正;式(3)用于檢驗跨境研發強度和廣度與自主創新能力的關系,根據研究假設γ1應顯著為負且γ2應顯著為正;式(4)用于檢驗高管背景特征的調節作用,Z 表示調節變量,根據研究假設δ3應在高管境外經歷的模型中顯著為正,而在高管任期的模型中顯著為負。

三、實證結果與分析

1.基準回歸結果

表2 報告了跨境研發與自主創新能力的回歸結果,其中奇數列以PGRANT為被解釋變量,偶數列以IGRANT為被解釋變量,第(1)-(2)列估計跨境研發對當期創新產出的影響,第(3)-(4)列和第(5)-(6)列分別估計對t+1 和t+2 期的影響。列(1)的結果表明,跨境研發對專利授權數的增加產生顯著的影響,具體而言,在控制其他因素不變的情況下,開展跨境研發能夠幫助母國企業平均增加約20 個專利產出,這一增加量與樣本企業平均專利產出的比值高達44%,說明跨境研發對專利增長具有較大的貢獻。相比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發明專利具有更高的技術含量,更能體現企業的自主創新能力,因此列(2)將發明專利授權數作為被解釋變量單獨考察。結果表明,跨境研發對發明專利授權數的增加產生顯著的影響。具體而言,在控制其他因素不變的情況下,與非跨境研發的企業相比,開展跨境研發的企業平均多出約8 個發明專利,與樣本企業平均發明專利數的比值為72%,也說明跨境研發對發明專利的增長具有較大的貢獻。列(3)-(6)的結果與t 期相仿,表明跨境研發對自主創新能力的影響具有持續性,但注意到系數的絕對值略微減小,表明當自主創新能力達到一定的高度時,未來提升的空間隨之壓縮,提升幅度相應減小。綜上,假設1 得到了驗證。

表2 跨境研發與自主創新能力的回歸結果

表3的PanelA報告了跨境研發規模強度與自主創新能力的回歸結果。列(1)-(6)的估計結果高度一致,CBRD_scale2系數顯著為負,而CBRD_scale 系數顯著為正,意味著單從回歸系數上看,跨境研發規模強度與自主創新能力之間是倒U 型關系。進一步分析發現,絕大多數樣本企業仍位于倒U 曲線中邊際效應遞減的上升階段。圖3a 是依據表3 列(3)和(4)結果繪制的曲線圖,其中陰影部分標記了PGRANT 曲線拐點左側的區域。經計算,約99.6% 的樣本企業位于陰影區域內,即對絕大多數中國高科技上市公司而言,跨境研發規模強度與母國企業自主創新能力之間實質上是邊際效應遞減的正向關系,假設2 得到部分支持。

表3 的PanelB報告了跨境研發地域廣度與自主創新能力的回歸結果。從列(1)-(6)的估計結果來看,CBRD_breadth2系數在1% 的水平下顯著為負,而CBRD_breadth 系數則在1% 的水平下顯著為正,回歸系數意味著跨境研發地域廣度與自主創新能力之間是倒U型關系。與規模強度的分析類似,圖3b 是根據表3 列(3)和(4)的結果繪制的曲線圖,其中陰影區域的標記方式同圖3a。經計算,約99.4% 的樣本企業位于陰影區域內,亦即對絕大多數中國高科技上市公司而言,跨境研發地域廣度與母國企業自主創新能力之間實質上是邊際效應遞減的正向關系,假設3 得到部分支持。

表3 跨境研發規模強度和地域廣度與自主創新能力的回歸結果

圖3 跨境研發規模強度和地域廣度與自主創新能力的關系

表4 的Pa n el A 報告了高管境外經歷的檢驗結果,交互項CBRD_dumx Overseas 的系數不顯著,表明即便高管具有境外經歷,但與研發東道國或地區不匹配時,境外經歷很難有用武之地,對跨境研發的幫助不大。交互項CBRD_dumx Overseasm的系數在t 期和t+1 期中顯著為正,表明只有當高管的境外經歷與研發所在地相匹配時,才會顯著增強跨境研發對自主創新能力的正向作用,驗證了假設4。然而,這一增強效應僅在跨境研發初期發揮作用,后期隨著企業對東道國或地區的技術、文化、市場已經相當熟悉,并建立了知識轉移的成熟機制,增強效應不復存在。Panel B 報告了高管任期的檢驗結果,交互項CBRD_dumx Tenure 的系數至少在5% 的水平下顯著為負,與預期一致,說明任期的增加顯著弱化跨境研發對自主創新能力的正向影響,驗證了假設5。

表4 高管背景特征的檢驗結果

為了更直觀地考察高管背景特征對假設2 和假設3的影響,本文依次以Overseasm和Tenure 作為分組依據,將總樣本劃分成兩個分樣本,分別對分樣本進行回歸并繪制各自的曲線圖,如圖4所示。

圖4 高管背景特征、跨境研發強度和廣度與自主創新能力的關系

Overseasm的a 圖至d 圖依次考察CBRD_scale/CBRD_breadth與PGRANT/IGRANT 的關系,圖中實線代表高管具有匹配型境外經歷(Overseasm=1),虛線代表其他情形(Overseasm=0)。a和b圖的結果顯示,實線頂點位于虛線的上方,表明匹配型高管境外經歷會強化跨境研發規模強度對自主創新能力的正向作用。c 圖和d 圖的結果顯示,匹配型高管境外經歷能持續延長跨境研發地域廣度對自主創新能力的正向作用并消除負面影響,與高管境外經歷提高技術知識的吸收效率同時減少搜尋和管理支出的理論預期不謀而合。

Tenured以Tenure為基礎構造,當樣本中高管的平均任期小于Tenure 的中位數時,Tenured取1,否則為0,因此圖中實線和虛線分別表示任期短和任期長的情形。結果顯示,實線頂點均位于虛線的上方,表明企業高管的任期越短,跨境研發強度和廣度對自主創新能力的促進作用越明顯。但是注意到,隨著規模強度和地域廣度的提高,長任期的經驗效應能一定程度上緩解過度擴張所帶來的副作用。

綜合圖形結果,高管背景特征對跨境研發地域廣度與自主創新能力關系的調節作用較強,對規模強度與自主創新能力關系的調節作用在擴張初中期較為明顯。

2.穩健性檢驗結果

本文設定了三類穩健性檢驗。首先,參照He等[55]的做法,對被解釋變量PGRANT和IGRANT加1后取對數,構造變量lnPGRANT和lnIGRANT,并采用Tobit 模型進行估計。其次,考慮到巴拿馬、維京和開曼群島等國家和地區具有避稅屬性,中國企業前往這些目的地開展研發活動并不是為了技術獲取或市場開拓,而是以避稅為目的,因此在構造跨境研發變量時剔除了此類避稅型投資,并構造變量CBRD_dumR、CBRD_scaleR和CBRD_breadthR重新估計。最后,企業自選擇可能產生潛在的內生問題,可能高估跨境研發對自主創新能力的影響。鑒于此,本文采用傾向得分匹配法(PSM)以期緩解內生偏差。在匹配過程中,我們需要為處理組尋找與之相似的控制組,本文選擇回歸模型中12 個控制變量作為匹配變量,利用Logit 模型估計傾向得分,并采用最為常用的近鄰匹配法進行配對(k=1,卡尺=0.01)。最終的匹配結果不僅滿足共同支撐假設,同時也通過了平衡性假設檢驗。(穩健性檢驗結果及數據備索)

四、進一步研究:內在機制的檢驗

前文的回歸結果證明,跨境研發具有提升母國企業自主創新能力的作用,但其中的內在機制仍有待檢驗。本文通過構造技術多樣性和海外業務收入來刻畫探索型技術獲取和利用型市場開拓,運用中介效應檢驗程序加以驗證。圖5 是檢驗示意圖,括號內為變量名稱。

圖5 跨境研發提升母國企業自主創新能力的內在機制

技術多樣性反映了企業吸收、儲備、整合和利用異質性技術知識的程度,[11,27,31]因此考察“跨境研發→技術多樣性→自主創新能力”的關系能夠說明探索型技術獲取是否是實現自主創新能力提升的關鍵路徑?,F有研究主要利用專利分類號信息來測量企業的技術多樣性,[11,27,31]本文借鑒此做法,構造了以下兩個技術多樣性變量:(1)Diver sityipc。中國的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均采用國際通用的IPC 分類標識,由部、類、子類、主組(Main Group)和子組(Subgroup)構成。本文細分至子組層級,視每一個子組為一個技術領域,定義Diversityipc等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在報告期內申請的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中IPC 去重復后總數的對數;(2)Diversityw。中國的外觀設計型專利采用洛迦諾(LOC)分類標識,由類和子類構成。本文細分至子類層級,將之與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合并,定義Diversityw等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在報告期內申請的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中IPC或LOC去重復后加權總數的對數,其中權重根據專利的技術含金量依次確定為0.5、0.3 和0.2。

利用型市場開拓是跨境研發提升母國企業自主創新能力的另一路徑,其內在邏輯是:母國企業在境外針對當地市場開發新產品的過程中所習得的研發經驗對培育自身創新能力大有裨益。根據這一邏輯,境外研發機構針對東道國市場所開發的新產品數量或銷售收入可能是理想的中介變量,但尚無公開資料提供類似數據。本文選擇海外業務收入進行近似替代,考察“跨境研發→海外業務收入→自主創新能力”的關系,以檢驗上述機制是否成立。海外業務收入至少包含兩部分收益:一是母國企業的境外研發機構根據當地市場需求開發定制化產品所帶來的收益,二是母國企業開發并面向東道國市場銷售的標準化產品所帶來的收益。本文通過提取海外業務收入與母公司研發費用回歸的殘差來剝離第二種收益,并將殘差作為檢驗這一作用機制的中介變量。本文最終構造兩個變量:(1)OS,即上市公司海外業務收入與母公司研發費用回歸殘差的對數形式;(2)OSreplace。部分上市公司沒有報告海外業務收入,可能是因為該項收入為0 的緣故。本文篩選出CBRD_dum 取有效值的樣本,將海外業務收入中的缺失值賦值為0,并按照變量OS 的構造流程提取殘差的對數形式進行敏感性測試。

中介效應的檢驗參照Baron等[56]提出的分步法,由以下三個回歸模型組成:

其中M 為中介變量,包括Diversityipc、Diversityw、OS 和OSreplace。本文還報告了Sobel 檢驗的結果,見表5。

表5 的Panel A 和B 報告了技術多樣性的中介效應檢驗結果。比較列(2)和(3),在控制了中介變量Diversityipc或Diversityw后,CBRD_dum 對lnPGRANT的影響顯著減弱,系數下降幅度高達50% 以上。比較列(4)和(5),CBRD_dum 對lnIGRANT 的影響亦顯著減弱,系數下降幅度也在40%以上。Sobel 檢驗的結果顯示,統計量Z 均大于5,在1%的水平下顯著。以上結果表明,技術多樣性在跨境研發與自主創新能力關系之間起部分中介作用,即母國企業通過跨境研發獲取了更多異質性技術知識,繼而提升了自己的創新能力。

表5 的Panel C 和D 報告了海外業務收入的中介效應檢驗結果。在回歸模型中控制了OS 或OSreplace之后,CBRD_dum 對lnPGRANT 和lnIGRANT 的影響顯著減弱,系數下降幅度在25%-42%。Sobel 檢驗的統計量Z 也在2-3,均在1% 水平下顯著。以上結果表明,境外研發所引致的海外業務收入在跨境研發與自主創新能力關系之間起部分中介作用,即母國企業汲取境外子公司在開拓市場過程中所積累的研發經驗,進而提升自己的創新能力。

表5 內在機制的檢驗結果

值得注意的是,無論從回歸系數還是Sobel 統計量來看,技術多樣性的中介效應相對更強,與中國企業跨境研發的實際訴求相關。因為對于尚處技術追趕階段的中國企業而言,技術獲取仍是跨境研發的主要動因,投資目的地也多以技術領先的發達國家為主,機制檢驗恰好佐證了這一點。至此,圖5 的內在邏輯得到了驗證。

五、結論與啟示

現階段,中國企業的對外直接投資主要聚焦價值鏈的中后端,如利用現有技術資源在東道國或地區開展生產和銷售活動,僅有少部分企業真正走向價值鏈的前端??缇逞邪l作為中國企業回應“雙創”和“走出去”號召的一種戰略選擇,具有全球范圍內搜尋和獲取互補性知識,緊跟海外科技領域最新動態,降低研發人力資本及滿足海外龐大市場需求的收益和優勢,[51]是中國企業邁向全球價值鏈前端和擺脫“低端鎖定”的勇敢嘗試。不過從樣本企業的實踐情況來看,僅有27% 的企業開展了類似活動,低于早期Feinberg等[4]及Penner-Hahn等[18]針對發達國家企業的調研結果,說明中國企業“走出去”研發仍有較大的發展潛力。

本文選取中國科技類上市公司為樣本,實證檢驗了跨境研發對母國企業自主創新能力的影響及其內在機制,并發現高管背景特征在其中扮演著重要角色。主要結論包括:第一,跨境研發能夠顯著提升母國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對絕大多數的中國企業而言,跨境研發規模強度和地域廣度與自主創新能力之間呈現邊際效應遞減的正向關系。第二,當高管境外經歷與研發地相匹配時,跨境研發對自主創新能力的正向作用越強;高管任期越長,跨境研發對自主創新能力的正向作用越弱。第三,探索型技術獲取和利用型市場開拓過程中所積累的研發經驗,是跨境研發提升母國企業自主創新能力的內在機制。

本文的貢獻可能體現在四個方面:首先,以中國上市公司為研究對象,同時探索了跨境研發及其規模強度和地域廣度對自主創新能力的影響,不但從理論上揭開了跨境研發強度和廣度與創新績效之間的黑箱,也為中國企業今后的跨境研發擴張提供了理論依據和決策建議。其次,基于高階梯隊理論,選擇與跨境研發內在機制密切相關的高管境外經歷和任期,實證檢驗了高管特征對跨境研發與創新績效關系的調節作用,豐富了跨境研發績效影響因素的理論成果,揭示了管理者背景特征在跨境研發實踐中的重要性,為開展跨境研發活動的中國企業如何選擇合適的管理者提供理論參考。再次,揭示了跨境研發提升母國企業自主創新能力的內在作用機制。理論上,跨境研發的動因能夠在很大程度上闡釋跨境研發提升母國企業自主創新能力的內在機制,[1,10]本文基于此提出探索型技術獲取和利用型市場開拓兩種內在機制;實證上,本文構造技術多樣性和海外業務收入指標進行驗證。最后,除Rahko[11]外,現有研究幾乎忽視了跨境研發與創新績效的內生性,導致研究結論的效度降低。本文在擴充樣本容量的基礎上,利用傾向得分匹配法(PSM)緩解了因企業自選擇和遺漏變量所造成的潛在內生偏誤,通過提前被解釋變量的方法也有效緩解互為因果問題,增強了研究結果的準確性。

本文結論所蘊含的管理和政策啟示如下:首先,中國企業應勇于“走出去”研發,把握逆向技術知識外溢的契機提升自主創新能力。從中國企業跨境研發的現狀來看,除華為等已初步形成全球研發網絡外,絕大多數企業尚處在起步階段,這些企業的跨境研發活動對自身創新能力的提升空間仍舊很大。正因為如此,中國企業更應該積極“走出去”建立境外研發中心或聯合實驗室,使之成為匯聚海外先進技術和高端科技人才的世界級平臺。與此同時,企業決策者通過科學布局使境外研發活動形成一定的規模強度和地域廣度,但在擴張過程中要時刻關注各境外主體之間的協作問題,如共享價值觀的培育,技術知識傳遞的通暢程度等,[26]以期最大限度地提升自主創新能力。

其次,中國企業在“走出去”研發的過程中應充分認識高管背景特征的重要意義。董事會應選擇個人境外經歷與企業研發投資地一致的高管,提高境外機構高管的本土化率,避免企業在跨境研發初期因對當地法律、文化和制度環境不甚了解而支付更多的成本。同時,企業應充實新鮮血液,充分利用年輕高管的創新思維和熱情,并運用境外實訓等方式提升年輕高管的國際化運營能力。[57]

最后,政府部門應當從政策上積極引導、鼓勵和支持中國企業在境外設立研發中心,同時發揮中介平臺的作用,如在境外搭建產業園區或建設海外科技孵化器,為中國企業在境外開展技術交流與合作搭建橋梁。[50]此外,回歸結果還表明擁有風險投資背景的企業有更多的創新產出,這是因為風險投資機構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幫助企業降低跨境研發中所遇到的逆向選擇問題。因此,政府應當利用政策工具,使企業更方便地獲得聲譽良好的風險投資機構的資助。[50]

注釋

①數據來自國家知識產權局,以“華為技術有限公司”為專利申請人檢索詞。

②高科技行業的認定借鑒Todo等[52]的劃分標準,共計12 個行業,涵蓋電氣機械及器材制造業、化學原料及化學制品制造業、計算機、通信和其他電子設備制造業、汽車制造業、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鐵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運輸設備制造業、通用設備制造業、研究和試驗發展、醫藥制造業、儀器儀表制造業、專業技術服務業、專用設備制造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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