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公平
(新干縣大洋洲鎮便民服務中心,江西 吉安 331300)
財政資金管理部門應對鄉鎮財政資金的使用情況和具體落實情況進行嚴格的監督和審查,以防因資金使用不當產生各種問題,確保鄉鎮財政資金落到實處,為我國鄉鎮經濟的振興提供財政保障,從而推動“三農”經濟政策的有效推行和實施。因此,鄉鎮各級政府部門應對本部門的資金安全負責,加強對鄉鎮地方財政資金管理體系的建設和完善,強化對財政資金支出的監督,履行好我國鄉鎮財政機構的職能責任,不斷夯實對財政專項資金相關內部控制制度的建設,保障財政專項資金得到有效監督和約束,發揮財政專項資金的使用效益。
在鄉鎮財政專項資金的有效落實和執行之下,新農村建設的步伐明顯加快,這為我國“三農”建設以及國家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提供了有力的保障,為落實各項農村經濟發展政策打下了堅實的基礎,給我國農村農業經濟生產活動提供了豐富的資源,為農村產業發展和農產品銷售提供了更廣闊的平臺。
落實我國鄉鎮財政專項資金的監督和管理,可以為探索建設農村財政資金管理的新制度和新規范指明方向。同時,能幫助鄉鎮政府樹立專項資金使用的意識,促進扶持農民開展農業種植和農產品銷售相關政策的制定和落實,對鄉鎮財政專項資金的具體使用方式進行嚴格規范和優化升級,推動落實新型財政專項資金管理理念。鄉鎮財政部門應在職能轉變的基礎上轉變財政資金管理理念,向創收增效的新發展方向邁進。
鄉鎮財政部門要想不斷提高財政專項資金的使用效益,就應根據各村鎮的實際發展情況,建立規范化、制度化的財政資金保障制度,強化財政專項資金執行中的制度應用,并將財政專項資金的使用效率和鄉鎮干部的工作績效掛鉤,強化鄉鎮財政工作的紀律,打造廉潔自律的干部隊伍[1]。
當前,一些鄉鎮政府由于機關運行經費嚴重超支,因此違反專項資金管理的使用規定,擅自更改財政專項資金的用途,甚至擠占、挪用、截留部分財政專項資金以彌補機關行政經費。還有一些鄉鎮部門在發放國家專項補助資金時,審核流程不嚴謹,在申請資金時,虛報、冒領的現象時有發生,導致應當獲得資金補助的農戶和項目沒能及時獲得相應的資金補助。鄉鎮政府作為直接面對群眾的基層政府,財政專項資金的使用不規范,不僅會直接影響國家政策的貫徹落實,還極易造成負面影響,形成新的社會不穩定因素。
在正式開展鄉鎮財政專項資金預算編制的過程中,沒有聘請權威預算評審機構對財政資金的預算編制進行審議,導致鄉鎮政府制定的項目預算計劃和項目的實際開展情況脫節。同時,鄉鎮財政部門沒有針對財政專項資金管理中的薄弱環節,向外部財政專項資金管理的專業人士學習和問詢。此外,鄉鎮財政部門在財政資金投入使用中,沒有實際的市場化經驗,導致項目資金分配不合理,造成鄉鎮政府開展預決算的最終結果和預期存在較大偏差。
從當前我國鄉鎮財政專項資金的使用和監督情況來看,鄉鎮財政部門仍需對專項財政資金的監管體系作進一步的細化完善。在監督管理工作落實過程中,由于部分鄉鎮單位對財政資金的使用和管理缺乏相應的監管,專項資金一般由使用部門的負責人管理,財務部門只負責資金審批和撥付工作,對項目執行環節中資金的使用情況并不了解。同時,鄉鎮單位對財政專項資金的監督一般體現在后期的績效考核環節,缺乏有效的事前和事中的監督管理,導致出現完工項目不合規,但財政資金卻已經支付的局面,造成后期項目完善和修正工作開展困難[2]。
當前鄉鎮財政部門的管理人員在開展資金監管工作時,專項資金的監管技能不夠扎實,對相關專業知識不夠了解,一些財政管理人員在相對封閉的工作環境和教條的管理氛圍下很難對財政專項資金進行有效管理,同時財政管理人員也缺乏學習新知識、新技能的主動意識和創新精神。不僅如此,鄉鎮財政人員常年在專項資金的管理崗位上從事重復性工作,缺少對創新工作流程的思考和對財政專項資金新政策的研讀,使得鄉鎮財政專項資金在監管上難以突破現有的管理水平。
第一,應加大對項目申請單位及項目合規性的審查力度。在立項階段,相關責任人需要對項目所需的專項資金進行事前審核,項目的開展要滿足國家戰略需求,對專項資金的使用也應遵循相應的規章制度。同時,項目責任部門也需要發揮其專業水平,按照項目計劃書和合同約定在規定時間內完成項目建設工作。第二,對各項目進行資金需求測算和撥付工作。由于國家撥付到鄉鎮的專項資金十分有限,而鄉鎮的建設項目較多,資金配置的合理性將直接影響鄉鎮單位的資金使用效益。在這一過程中,鄉鎮單位可以根據項目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撥付資金。同時,將資金管理、支付等責任落實到崗位上,建立專戶核算,合理劃分不同性質的專項資金,并實行針對性的類別管理。第三,提高鄉鎮地方各項目負責人的綜合素質和管理水平。政府部門有必要制定人才引進政策和完善配套措施,引進優秀資金管理人才,為項目管理、資金配置和財政專項資金監督奠定人才基礎。
首先,要對鄉鎮財政部門的會計核算工作和財務管理、內部控制等工作進行細致劃分,明確各崗位職責。其次,應設置獨立的財政專項資金管理崗位,對相關人員進行專業化的業務培訓和崗前教育,明確其具體的資金管理職責和權限,從而完善財政部門內部對財政專項資金的監督職能和審批職能。及時對財政專項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跟蹤和反饋,建立完善的財政信息反饋和溝通平臺,使財政專項資金始終處于透明、規范、實時的監管之下。
首先,在財政專項資金管理工作中,政府機構要發揮其監管作用,不定期抽查項目的資金使用情況,保證財政資金使用效率;其次,財政資金監管部門需要對一些前期投入大、風險高的項目進行日常跟蹤管理,擴大監督范圍,保障監督管理工作的獨立性。同時,還應加大處罰力度,鄉鎮財政部門應具有相關的處罰權,對一些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查處,尤其是侵占、挪用專項資金的行為。只有加強監管,才能明確專項資金的實際用途,保障財政資金的安全[3]。
鄉鎮財政部門要不斷加強財政資金管理的業務知識培訓,積極開展財政部門工作人員的政策學習活動,仔細研讀和學習新發布的財經政策。鄉鎮財政部門應提高對財政資金的重視程度,樹立財政資金監管意識,為財政工作的開展提供更專業的服務。通過財政資金管理培訓專項計劃和財政資金管理輪崗制等方式,有效激發基層干部職工開展財政資金管理工作的熱情,營造內部按制度辦事、按流程處理的管理氛圍,從而有效解決財政專項資金在使用過程中存在的各種問題。
鄉鎮財政專項資金管理是推進農業經濟快速發展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重要保障,同時也是落實我國各項惠民助農政策的關鍵。因而,我國鄉鎮政府應重視當前財政專項資金在使用、監管中的風險和薄弱環節,從管理制度、監督體系、人員素質等多個方面入手,提升管理能力,發揮財政專項資金對農村經濟發展的扶持作用,為我國鄉鎮財政專項資金的高效運用提供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