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鉆探企業法律糾紛案件管理長效機制 構建的實踐與思考

2022-01-01 13:46王治平
北京石油管理干部學院學報 2022年4期
關鍵詞:糾紛案件合規律師

王治平

新時代,隨著市場化、法治化進程加快推進,企業經營管理中的突出矛盾和糾紛更多以法律糾紛訴訟的形式呈現,被動應訴與積極維權并存成為企業法律糾紛案件管理的新常態[1-2]。企業法律糾紛案件管理需要探索建立既能有效消滅法律風險,更能提前預防法律風險,還能促進業務管理持續改進的長效機制。近年來,川慶鉆探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川慶公司)全面落實國務院國資委和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集團公司)依法合規治企的相關規定,通過構建法律糾紛案件管理長效機制,持續推進重大法律風險防控。

一、構建法律糾紛案件管理長效機制的重要意義

構建管控有力的法律糾紛案件管理長效機制,對妥善應對依法合規監管新變化、促進企業高質量發展、防控重大法律風險有重大現實意義。

(一)妥善應對監管變化、防范合規風險的迫切需要

近年來,企業內外部法律監管與合規要求存在兩個新變化:一是法律監管更嚴。隨著依法治國方略深入推進,特別是我國民法典、環境保護法、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頒布施行,公益訴訟、按日計罰、罰不封頂等監管力度空前加大,法治環境更加嚴格。二是合規要求更高。集團公司先后下發了合規管理辦法、合規手冊,建立了合規管理信息平臺。2022年以來,國務院國資委和集團公司先后安排部署“合規管理強化”、境外項目法律合規風險排查等專項工作,集團公司2022年領導干部會議對合規管理提出更高要求、進行了更全面部署[3]。

(二)抓好提質增效、促進高質量發展的必要 手段

構建法律糾紛案件管理長效機制,涉及基礎管理、法律隊伍和具體管控等方面,不僅能通過處理好單個案件,帶來經濟效益,還能通過案件分析總結,以案促改、以案促管,提高管理效益。高效的法律糾紛案件管控機制可有效避免和挽回經濟損失,維護企業權益,促進提質增效和高質量發展。

(三)防范法律風險、實現管理提升的有效途徑

抓好法律糾紛案件管理,做好風險提示預警,有助于防范重大法律風險,避免小風險演變為大風險、個別風險演化為綜合風險。通過單個案件的反思總結,從法律和業務多維度剖析案情,解析案件要素,挖掘案件中暴露出的風險問題、管理漏洞、制度缺失和流程缺陷,在實現案件管理效能轉換的同時,全面提升精細化管理水平。

二、川慶公司法律糾紛案件管理面臨的形勢和問題

川慶公司生產經營存在點多面廣、單位分散的特點,內外部法律資源不足,法律糾紛案件多發頻發,曾一度面臨嚴峻形勢與挑戰。

(一)法律糾紛案件呈現出“一高一多一難”的新形勢

近年來,由于交易主體和公民法律意識不斷強化,維權意識不斷增強,加之受行業經濟形勢變化和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的疊加影響,川慶公司法律糾紛案件呈現出“一高一多一難”的新形勢。一是案值金額高。近年來,發生各類法律糾紛案件100余件,涉案金額約3億元人民幣,數量和金額都呈上升趨勢,金額最大的涉外案件,案值達1.4億元人民幣。二是案件類型多。近年來,川慶公司法律糾紛案件除勞務糾紛或合同糾紛外,有省工會轉辦的上訪糾紛,維穩壓力大;有涉及異地多家企業工程結算糾紛,地方影響大;有涉及改革歷史遺留問題,處理結果影響面寬;有涉及環保敏感事件,對公司正常生產經營部署有較大影響。三是異地處置難。川慶公司業務點多面廣,國內涉及四川、重慶、新疆等8個省區市,國外主要分布在巴基斯坦、厄瓜多爾等4個國家,由于異地法律資源統籌能力有限,異地重大案件妥善處理的難度較大,需要付出巨大的管理成本和資源。

(二)法律糾紛案件處置需要的法律資源嚴重不足

一是內部法律資源嚴重不足。受國有企業人員進出機制的限制,川慶公司引進人員以工程技術人員為主,具有法律知識背景、取得國家法律職業資格的人員少。二是外部律師服務良莠不齊。2016年以前,川慶公司服務律師由所屬企業自行聘用、自主管理,律師資源分散,支撐服務不足,外部法律資源難以滿足法律需求。一方面律所資源“小而散”,原有律師年度法律顧問服務費用“一刀切”,沒有按照單位規模和服務難度區別規定,普遍偏低,原有律所都是本地小所;律師資源分散,所屬單位與外部律師采取“一對一”簽約服務方式,公司對律師沒有考核權限,只進行形式上的備案管理,律師資源的統籌合力無法有效發揮。另一方面律師服務“淺而低”,絕大多數律師未有效參與公司合同服務、商務談判的法律論證,法律服務常常僅限于電話咨詢或“遙控服務”,律師服務深度淺;由于律所規模小,在處理重大法律糾紛案件或者協調異地案件處置資源方面,法律服務水平較低。

(三)對法律糾紛案件的認識存在誤區

部分管理人員對法律糾紛案件的認識有兩個誤區:一是對法律糾紛案件“談案色變”的誤區。部分管理人員錯誤地認為,只要發生法律糾紛案件就一定有管理問題,對法律糾紛案件“談案色變”,不愿主動上報案件情況,不愿主動提起訴訟依法維權,貽誤了法律糾紛案件妥善處置的有利時機。二是法律糾紛案件“托而不管”的誤區。有的單位將法律糾紛案件委托給律師后,對律師的訴訟方案、證據資料不管不問,喪失了妥善處理法律糾紛案件的主動權。

三、川慶公司構建法律糾紛案件管理長效機制的主要舉措

近年來,川慶公司以PDCA[4]管理循環為指導,聚焦法律糾紛案件管理工作的新形勢、新特點,著力推進“三機制、十路徑”長效機制建設,積極妥善處置了一批重大疑難案件,避免和挽回經濟損失約3億元人民幣,消除高危作業證據管理不當和財務詢證表單不規范兩個專業管理法律風險,法律風險全面受控,依法治企深入推進。

(一)打造堅強有力的前端保障機制

1.認真貫徹總法律顧問制度,組織領導保障到位

川慶公司嚴格按照國務院國資委和集團公司要求,全面推行總法律顧問制度,使法律管理專人負責,重大案件專人監管。同時,嚴格推進領導人員法治建設職責的履行,建立法治建設領導小組,領導班子定期聽取公司法治建設和重大案件情況匯報,確保案件處置順利推進。

2.多角度狠抓隊伍建設,提升法律隊伍綜合能力

針對公司具有法律專業背景的人員不足,法律隊伍國家法律職業資格取證率不高的問題,通過“兩個結合”,持續打造懂法律能訴訟善管理的法律專業隊伍。一是崗位法律能力與國家法律職業資格取證培訓相結合。每年開展專兼職法律人員崗位能力培訓,通過“統一培訓、統一命題、統一考試和統一發證”的培訓方式,確保法律崗位基本履職能力到位;組織國家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培訓,2017年以來,持續開展國家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取證培訓,專職法律人員取證率迅速提升,服務保障綜合能力持續增強。二是崗位輪訓與司法實踐相結合。2018年以來,先后抽調22名取得國家法律職業資格的人員到總部法律部門進行崗位輪訓,參加具體法律事務工作,參與重大案件討論和處置;組織法律和重點專業人員60多人次全程參與重大案件庭審,參加訴訟方案討論,了解案件訴訟流程,增進法律糾紛案件處置的實踐經驗,增強法律權威,促進法律理論與司法實踐有機結合。

3.變革律師管理方式,提高外部法律資源統籌能力

2016年,川慶公司將律師準入由備案入庫調整為招標建庫,由所屬單位自主聘用調整為總部統籌管理,實現了對外部法律服務管理的根本變革。

一是公開招標,建立法律服務資源的基礎庫。根據公司對律師資源的需求,精準制定招標文件,對律師能力、律所規模和服務領域等方面進行細化。二是聘用分離,創新優化年度服務合同。在律所服務的單位數量、費用和簽約方式上進行了優化,為避免形成壟斷,原則上每家律所只能與不超過兩家單位簽訂年度服務合同;根據所屬單位的規模,差異化實施年度法律服務費用上限額度標準;以川慶公司為簽約主體,所屬單位為服務受體,簽訂川慶公司、所屬單位和律師事務所的三方年度法律顧問服務合同,加大對律師資源的管控力度。三是雙向考核,強化日常評價與年度述職聯動。通過日常評價和年度述職兩種方式,由川慶公司和所屬單位對律師的年度服務質量按照不同權重分別進行考核。四是招標更新,通過終身禁入和年度淘汰實現動態更新。律師出現職業道德等重大問題,終身禁止進入川慶公司開展法律服務;年度考核結果排名靠后的律所,不得續簽合同;適時啟動新增律所公開招聘,實現律師資源基礎庫動態更新。

通過招標選聘方式,服務律所由本地小所轉變為綜合大所。服務方式由單個律師服務轉變為團隊服務,實現社會優質法律資源充分整合利用。

4.多層次開展普法培訓,持續增強全員依法合規意識

在領導例會、總經理辦公會上,定期開展合規案例分享,從依法合規角度分析問題,提升管理;在公司總部層面,定期組織“法律大講堂”等培訓活動,邀請法律專家、知名律師講解分析民法典、安全生產法和環境保護法等重點法律法規;在所屬單位層面,定期開展法律專業知識技能培訓,宣貫國家重點法律法規,宣傳公司依法合規制度規范。多層次開展普法教育培訓,營造全員依法治企的良好氛圍。

(二)建立全面受控的過程控制機制

1.組織系統排查隱患風險,提前做好法律糾紛案件風險應對

一是持續開展經營風險全面預警。建立“法律風險預警兩書制度”,針對法律糾紛案件管理的經驗教訓,合同審查不嚴、知識產權侵權風險重視不足等普遍性、傾向性問題,發布《總法律顧問風險警示書》和《法律部門風險提示書》,提前預警提示,舉一反三抓好重大法律風險防控。

二是全面排查重大法律糾紛案件風險。開展川慶公司與集團公司以外單位之間債權債務調查清理,對重點債權債務的法律風險和函證資料進行檢查、評估,通過提起訴訟、發送律師函等方式,對1.5億元人民幣應收債權主動提起訴訟,依法確權維權,積極主動維護公司合法利益。

三是創新應對重大項目全過程運營法律風險。針對大型工程基建項目投資周期長、涉及法律主體多、法律關系復雜、專業人員不足的實際,開展全生命周期法律服務,聘請律師進行全程跟蹤,全程 把關。

2.“兩集中、兩報告”,實施法律糾紛案件全過程控制

“兩集中”:一是案件管理范圍集中,即全民和多元經濟企業的法律糾紛案件集中統一由企管法規處管理,改變原來多元經濟企業自行管理的現狀。二是案件管控權集中,即案件的應訴方案、律師選擇和司法文書、資料都通過公司法律糾紛案件信息系統集中管理,確保了每個法律糾紛案件的走向和訴訟方案都符合公司利益最大化。

“兩報告”:律師參與案件處置要提交兩個報告。一是處置前提交“案情分析報告”,對案件情況、可能走向進行分析,提出訴訟方案建議,同時,還要具體指出案件本身的管理問題、證據資料缺失等訴訟瑕疵,作為案件結案后管理責任追究的基礎和依據。二是案件結案后,提交“案件處置情況報告”,對案件處置情況、管理問題,進行全面總結,重點突出案件處置是否適當,案件過程管理是否到位,同時,對案件處置反映的管理問題提出改進措施。

3.“兩注重、一強化”,重點法律糾紛案件精準施策

一是注重“一案一策”制定處置策略。有的案件涉及石油工程特殊技術和生產工藝,主動邀請法官到基層單位,匯報施工標準、工藝流程,促進主審法官對案件深入了解,減少案外影響;有的案件主動邀請屬地安全環保監管人員到生產現場開展座談,進行檢查,實地排查安全環保隱患,提前做好風險整改。

二是注重內部管理資源與外部法律訴訟相互促進。根據案件具體情況,對于與公司持續開展業務往來的服務商、供應商,立足于“邊打邊談,以打促談”的基本原則,策略性地用好市場、質量和準入等各種內部管理資源,從市場準入、質量管控等方面多角度、多層次與相關方協商,科學合理地選擇糾紛爭議解決方式,以最小成本妥善處理重點案件,實現公司權益最大化。

三是強化特殊案件行政、民事和刑事手段的綜合運用。對于特殊的疑難重大案件,在綜合評估的基礎上,打好行政、民事和刑事“組合拳”,實現綜合效益最大化。針對公司被外省某銀行起訴承擔大額保理連帶賠償責任的案件,由于存在地方保護等案外因素影響,面對一審敗訴的不利條件,通過向銀監局投訴,啟動行政監管調查程序;向經偵局報案,啟動刑事偵查程序,全面排除案外影響,最終勝訴,避免經濟損失3000余萬元。

4.“三聯動、一統籌”,確保法律糾紛案件處置綜合成效

一是法律部門與專業部門日常聯動。在安全、財務、勞資等5個機關重點專業部門設立法律聯系人,為依法處置重大案件提供業務支持。同時,通過法律聯系人制度,使法律部門能夠及時跟蹤專業部門的重大法律風險,及時提供法律服務支持,實現法律服務和業務管理深度融合,共同推進業務管理重大法律風險常態化防控。

二是川慶公司和所屬單位對律師工作聯動考核。實施律師服務差異化權重考核機制,在考核權重設計上,公司總部占60%權重;所屬單位占40%權重,確保公司總部對律師資源調控力,同時有力規避服務律師對發現的所屬單位法律風險和問題不敢及時上報的問題,促進所屬單位的服務律師與公司法律管理部門順暢溝通。

三是所屬單位依法合規工作與律師考核聯動實施。將所屬單位年度依法合規指標完成情況納入律師年度服務工作檢驗標準范疇,實施聯責考核,單位不達標或律師年度法律服務工作不合格,扣減第二年律師年度法律服務費用。

四是統籌抓好重點案件集中管控。對于安全環保類案件、多個單位為共同被告(原告)案件、500萬元以上案件,以及案情復雜處理難度大、影響大的特殊案件,上收管理權限,實行升級管理,由公司總部集中管控。如處理所屬3家單位起訴某能源公司回收債權案件過程中,制定統一訴訟原則和策略,涉案單位一致對外,齊頭并進,收回長期欠款約4000萬元,確保了公司整體利益最大化。

(三)建立案件處置持續提升法律管理改進機制

1.立標準、建流程、定制度,推進法律糾紛案件處置標準化

針對法律糾紛案件處置中發現的問題,先后建立《法律文書收文處理標準》 《法律檔案資料管理標準》等管理標準,根據海外法律糾紛案件管理需要,規范了《海外法律糾紛案件處置流程》等管理流程,通過對管理標準和制度流程的持續優化,規范了法律糾紛案件管控要求。建立統一標準的同時,先后制定、優化了《律師管理辦法》 《法律糾紛案件管理辦法》 《合同管理辦法》 《法律合法合規性審查管理辦法》等規章制度,并按照流程與制度同步制定、同步發布的管理思路,建立了重要節點、關鍵環節的管控流程。

2.促效益、控風險、強管理,法律糾紛案件管控“雙提升”

大力強化法律糾紛案件分析總結,確保法律糾紛案件經濟效益和管理效益的“雙提升”。川慶公司分管領導牽頭,組織編寫《典型案例匯編》,印制成冊,供兩級管理人員學習,充分發揮典型案例的管理價值和作用;針對環境損害賠償案件,完善高危作業證據管理,強化高危作業前施工現狀的證據收集、固化工作,避免糾紛被動;針對重點案件處置中的證據瑕疵,清理財務函證模板格式,規范單證資料文字表述,消除財務對賬重大法律風險;清理對外商務信函和賀詞、賀信,規范使用范圍和用語,減少項目運營法律風險。

四、持續優化法律糾紛案件管理長效機制的思考

2022年以來,國務院國資委和集團公司對合規管理提出更高要求,要確保重點法律風險全面受控,還需持續優化以下重點工作。

(一)持續優化法律糾紛案件考核的激勵約束 機制

針對部分單位只注重案件勝訴,不注重執行效率的問題,強化獎懲并舉,持續優化法律糾紛案件考核的激勵約束機制。在全面落實集團公司依法合規考核指標的基礎上,實施案件勝訴率和執行率“雙考核”制度;加大考核正向激勵,對辦理重大疑難案件、收回大額資金的相關人員給予專項獎勵;對案件處置得力的單位,給予業績考核加分。

(二)持續優化合同履行管控和智能化審查

開展智能化合同審查系統建設,力爭通過數字化賦能,實現合同審查智能化,對數據異常、重大瑕疵和關鍵問題等法律風險進行自動提示預警,一定程度上實現法律風險的自動化和信息化控制,提前控制法律糾紛案件風險點;加大合同履行管控,對合同相對人的履約異常情況及時把控,及時終止合同履行,及時啟動法律評估和風險應對,將收款風險、履約風險控制到最小。

(三)持續優化法律風險識別評估

在持續做好日常法律風險預警的同時,加大法律合規性評估論證工作,通過內控測試對所屬單位涉法事項的合法合規性論證工作進行全面督促。同時,在集團公司二十項清單的基礎上,形成與川慶公司生產經營需求相配套的法律合規性論證清單。結合“合規管理強化年”安排,組織梳理合規高風險崗位人員,劃定合規高風險崗位的范圍,明確監管重心,將兩級機關管理人員、基層隊站(項目部)管理人員4000余人明確為合規高風險崗位人員,逐一開展合規行為承諾、崗位合規職責和崗位合規風險的清理,使法律風險防控責任落實到具體崗位和人員。

猜你喜歡
糾紛案件合規律師
《全國律師咨詢日》
“新婚姻法”說道多 聽聽律師怎么說
對企業合規風險管理的思考
外貿企業海關合規重點提示
GDPR實施下的企業合規管理
“近因原則”在保險合同糾紛案件中的適用
實務中循環貿易糾紛的研究與思考
對我國涉嫌犯罪的經濟糾紛案件處理機制的評析及重構
調音
華明勝律師事務所
91香蕉高清国产线观看免费-97夜夜澡人人爽人人喊a-99久久久无码国产精品9-国产亚洲日韩欧美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