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歷史事實與文化事實
——以“大禹故里”的探討為例

2022-02-03 08:09郭俊紅杜崢瑤
晉中學院學報 2022年2期
關鍵詞:歷史事實大禹史料

郭俊紅,杜崢瑤

(山西大學文學院,山西 太原 030006)

在中國先秦兩漢史籍中,大禹因功垂后代的治水偉業被視為上古圣王的代表。歷代文獻記載中,與大禹相關的事跡主要有治洪水、定九州、征有苗及鑄九鼎以傳后世。同樣地民間也流傳著許多與大禹相關的神話傳說,例如鯀復生禹、禹生于石、大禹治水以及娶涂山氏之女等。在有關“大禹”的諸多神話中,大禹的出生最具爭議。學者們對“禹生石紐”的說法爭論最多,產生爭議的分歧點在于對“石”的不同理解。有些學者認為“石紐”是先民的石頭崇拜[1],有的將石頭與先民的生殖聯系起來,認為是生殖崇拜。[2]有的學者認為“禹生石紐”可能是“禹生于石”此一神話傳說的變形與置換,其產生的背景則與原始初民相信石頭可以生人有關。而此說之所以會演變為“禹生石紐”,則又與神話的理性化、歷史化以及禹的傳說漸漸傾向于人王有關。[3]而大多數學者將“石”或者“石紐”理解為一個具體的地方。他們或從如石紐、石泉、刳兒坪等與“禹生石紐”說有關的名詞來溯本求源,或有以為是地名者,或有以為是鄉名者,亦有以為是林名、山名和邑名者。[4]在諸多的地理名稱說法中,尤其以河南開封、四川北川為盛。大家對于“大禹故里”的爭執甚囂塵上,卻無法達成共識。近年在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盛名”之下,這些有地方情懷的歷史學者更是爬梳文獻,鉤沉史料,借助地方文獻資料及神話傳說等各種口述資料試圖搞清楚這些爭論已久的歷史事實,希求“花落自家”。

在現實生活中,全國各地存在著大量與禹相關的遺跡景觀,如山西河津、河南三門峽與陜西韓城都有大禹開鑿龍門的傳說等。這些與大禹相關的東西以地方景觀、神話傳說的形式存在于當地民眾的生活之中,形成人們觸手可及的文化事實。大禹對他們而言并不遙遠,他曾經生活或活躍在他們現在居住的這片土地上,給他們留下了豐富多彩且與實際生活存有千絲萬縷關系的各種民俗生活。

面對各地“大禹故里”的文獻及口述資料,學者們很難輕易判定孰是孰非,明確指出大禹故里究竟在何處,并且即使這一問題依靠史料得以解決,學者們也并不會輕松,反而要面對更多的類似問題,例如禹都在哪里?大禹治水的地方在哪里?大禹最終埋葬在哪里?如此的問題無窮匱矣。

另外對于各地民眾而言,地方學者們根據某地的史料而得出“大禹故里”就在某處這種做法很難服眾。學者們的這種做法不僅傷害了各地民眾的地方情懷,還使他們在民眾心目中的地位越來越低。對后來者而言,歷史事實則具有“不可知覺性”,他們不可能像親歷者或目擊者那樣親眼所見、親耳所聞當時發生的事情,只能通過口傳、書信、日記和遺存等原始材料來間接確證過去的某個歷史事件。[5]針對這種情況,筆者在尊重各地方文化傳統的基礎上提出“文化事實”這一概念,用以區別“歷史事實”,指出民眾乃至學者能夠觸碰并解讀的是文化事實,而非歷史事實,我們研究且建構的也只能是文化事實,追尋的只是文化真實。

一、大禹故里的歷史事實

考證歷史事實是歷史學者畢生的追求。由于禹的出生地關系著“夏”族屬起源的考訂,因此關于大禹故鄉的研究就成為研究者特別關注的問題。他們希望列出全部事實并使事實本身說話。那什么是“事實”呢?彭漪漣指出,“事實乃是呈現于感官之前的事物(及其情況)為概念所接受,并由主體作出判斷而被知覺的。事實乃是關于感性經驗的一種知識形式。一般地說,所謂事實就是經驗事實?!保?]在《再論事實》中,他又指出,一個自在之物要轉化成事實,必須具備兩個必要環節:第一,作為感性呈現,并為主體所覺察;第二,為主體已有概念所接受,并由主體對之作出陳述。[5]總之,事實不是事物本身,而是對事物及其狀況的一種感性經驗的認識。從全國各地廣泛存在的大禹故里及相關傳說,我們可以發現大多數中國人都相信大禹是一個真實的歷史人物,“大禹出生”也是一個曾經發生過的實際事件。實際發生的事件永遠過去了,不再能為任何活著的人所經驗到或目擊到。即使是親歷者不可能也不必要記錄下一切細節,只能把自己觀察到的事件選擇其認為主要的環節給以記敘。因此,與客觀事實相比較,史料記敘的事實只能是簡化之后的摹本。[7]以“禹生石紐”為例,學者們能抓住或觸碰到的是這樣的“史料”:

初鯀納有莘氏曰志,是為修己,年壯不字……以六月六日屠而生禹于僰道之石紐鄉,所謂刳兒坪者也。(《路史》引《尚書帝命驗》)

學者們對于上述材料主要得出三個結論,其中之一就是對于大禹出生地的考辨上。這些歷史文獻記載大都提到了“禹生石紐”,但皆未具體說明石紐所指為何。大約到了東漢時期,石紐逐漸具體化,在《吳越春秋》中便將大禹與西羌聯系起來。綜合歷史文獻和地方志,今石紐地望大致有四說:

1.北川羌族自治縣禹里鄉石紐山所在之村名為“石紐”,從古至今一直沿用此名;

2.汶川縣綿虒鎮飛沙關“石紐山”,題刻所在之村名為高店村;

3.理縣通化鄉“石紐山”,題刻所在之村名為“汶山村”;

4.茂縣石鼓鄉,雖有石龍對石鼓的民謠和石鼓改石紐的傳說,但石鼓村、石鼓鄉地名卻一直沿用至今。[8]

如此的材料有許多,筆者在此不一一列舉。因為對于研究者而言,首先無法提供全部材料,再者即使提供全部材料,由于材料自身的局限性,也很難探尋到歷史事實。即使在筆者提供的有限的材料中,歷代學者已有不少爭議。史料所記敘的歷史事實不可能是絕對客觀的記錄,而總是滲入了觀察者的主觀感情、價值觀念。這種主觀因素首先影響到對事實的選擇和表達。[7]例如宋羅泌對“禹生于僰道之石紐鄉,所謂刳兒坪者”考證后得出刳兒坪與廣柔縣連在一起,應在今四川省汶川縣一帶,其子羅蘋在為《路史》作注時引用《十道記》指出石紐應在秦州。而唐朝時期秦州在今甘肅天水一帶。[3]

對于傳統史學家而言,他所能直接抓的是對事件的陳述。他們不能抓住事件本身,因為事件本身稍縱即逝。簡言之,他抓的不是事件而是肯定事件發生這一事實的陳述。在實際生活中,我們面對的往往是兩種事物——一個已經消失了的飄忽事件與持久下來的關于事件的陳述。從種種實際來看,為我們構成歷史事實的只是這些關于事件的陳述。這樣的話,歷史事實就不是過去的事件,而是使我們能在想象上重新創造事件的一個符號?!坝砩~”就成為這樣的一個符號。于是,石紐、石泉、刳兒坪等就成為考辨大禹故里的重要線索。僅四川范圍內,依據這些“關于事件的肯定”就有汶川、北川、理縣、茂縣等多種說法。四縣各倡其說,皆自視為大禹故里。

傳統的歷史學者根據“文獻材料”,執著于探討歷史上的石紐究竟在何處,目前學界尚有歧義。除了四川說外,還有河南、山東、陜西、青海等多種說法。還有如錢穆以為的那種多地移動說:“大抵夏人先起今河南嵩山山脈中,在伊、洛上游,其勢力逐次沿伊、洛向東北下游而移殖。一方自河南省西部北渡而達今山西省之南部,東及太行山南端盡頭之迤西。又一方面則沿河南岸東下,漸次達于今山東、河北境,遂與東方黃河下游諸民族勢力相接觸?!保?]如此而來,研究夏文化則不能局限于現在的行政劃分,而是應該跨越河南、山西、陜西、山東等地的一個廣大區域。因此,根據“石紐”這一名稱探尋“夏”的發源地及族源空間并不是明智之舉。2010年,蒙默發表了《“禹生石紐”續辨》一文,文中詳細論證了石紐的地望,發現“石紐之名共有七地,南北東西相距數千里,究竟以何處為是,則莫能定”[10]。

歷史學家陳光前將“歷史事實”分為史事、史料和科學的歷史事實三個層次,認為歷史事實是已成為過去的社會生活,它總是在一定的時間、空間中發生的具體的事件、現象、過程、人事。從本體論的觀點來看,客觀存在的歷史事實是獨立于我們意識之外的“自在之物”,是具體的真實的為當時當地的人能夠感知的,它的內容異常豐富、細致,包括社會生活的一切表現,它的內部存在相互關系和聯系,是具有有機的結構而形成的整體。[7]但對于后來者而言,歷史事實具有不可知性,且史料中記載的歷史事實是客觀事實的某種反映,但又不完全等同于客觀事實。它只是過去社會生活的一個片段,而且經過記錄者的選擇、壓編、簡化。鑒于歷史學者根據文獻記載追尋“歷史事實”的治學方法,顧頡剛先生早有定見,“我對于古史的主要觀點,不在它的真相而在它的變化。我以為一件故事的真相究竟如何,當世的人也未必能知道真確,何況我們這些晚輩”[11]。如今的“新史學”更是從根本上質疑“史料”的價值。例如王明珂指出,史料是“一些被選擇、組織,甚至被改變與虛構的過去”。一篇文字史料不能簡單地被視為“客觀史料”的載體,正確地說,它們是在人們各種主觀情態、偏見以及社會權利關系下的社會記憶的產物。[12]既然追尋事實的歷史材料都被質疑,那么考證“歷史事實”就只能是徒勞無功的事情了。研究者與其追求歷史事實,不如轉向與民眾生活息息相關的文化事實。

二、大禹故里的文化事實

傳統史學研究倚重書面文獻,忽視口頭傳說、行為儀式等非文字記載的材料。隨著新史學的興起,越來越多的歷史學者開始關注普通民眾的日常生活。1938年考古學家馮漢驥先生深入四川茂縣、汶川等地區進行了三個月的民族考察及考古發掘。他根據自己的親身經歷,結合這些地方的生態環境、民族調查和田野考古等方面寫成了《禹生石紐辨》,指出“禹生石紐”根本為后起之附會,而無事實的根據。[13]后世很多學者延續對這個問題的態度,不僅對“禹生石紐”這樣的“材料”不屑一顧,認為都是“怪誕的神話”,還呼吁學界同仁應該就此打住對“石紐”地望的考辨。

與此同時,學者們還對這些“不可采信”的“材料”進行研究。例如他們指出關于“石紐在廣柔”的相關記載主要有:

揚雄《蜀王本紀》:禹本汶山郡廣柔縣人也,生于石紐。

譙周《蜀本紀》:禹本汶山廣柔人也,生于石紐。其地名刳兒坪。

《三國志·秦宓傳》中秦宓有言:禹生石紐,今之汶山郡是也。

《華陽國志·蜀志》:五岳則華山表其陽,四瀆則汶江出其徼,故上圣在大禹生其鄉,媾姻則皇帝婚其女。

學者通過比對材料、考證作者、行政區域流變等研究,指出這些文獻記載其實都是“后起的傳說”,這些附會的傳說,皆因國人喜愛挪用圣賢言行為自己的家鄉增色添香。馮漢驥先生指出這與國人的“鄉土觀念”有關。據蒙默考證,僅“石紐”一名在四川域內就有七處之多,南北東西相距數千里。[10]四川汶川縣綿虒鎮高店村飛沙關上,建有供人憑吊的禹廟、洗兒池、禹穴、圣母祠、涂禹山、禹碑嶺、天赦山等。北川縣禹里羌族鄉石紐村是大禹母親居住的地方,附近石紐山六公里處有禹穴溝曾是大禹出生的地方,至今這里還有刳兒坪、洗兒池、禹床、血石、禹廟等名稱,當地人六月六還要舉行祭祀大禹的廟會。[14]中原地區的河南登封嵩山主峰少室山東面的馬莊、尚莊等多個村莊被稱為“一溜石紐屯兒”。其中左莊原名祖家莊,相傳為先祖大禹出生之地。在其村北息壤崗上,有一石紐,高約1.5米,寬1米,自古以來就被當地百姓視為靈石,石上有一條龍紋,相當靈驗,方圓附近百姓如果誰有病了,來到石前拜祭,并撫摸一下龍紋,病就好了。千百年來,一直是被人們頂禮膜拜的“神石”。[15]全國各地實際存在著多處“石紐”之地,且這些地方都有有關大禹出生的特色神話傳說。這些真實存在的且與民眾日常生活息息相關的物質的、口頭的文化民俗生活就是文化事實,這些文化景觀、口頭敘事在當地民眾生活中世代傳承,民眾相信它是真實存在過的歷史實際事件。

實際上,實際事件一直是由兩個因素決定的:第一,由我們所知的關于實際事件本身決定;第二,由我們自己的目的、愿望、先見和偏見決定。[16]這些全部滲入我們的認識過程,實際事件為想象的圖景提供了某些東西,但是掌握想象圖景的內心也總是在提供某些東西。對于各地方民眾而言,他們用這種或那種方式描繪過去,他們描繪的過去不管怎樣不符合真實的過去,但仍然有助于決定他們對政治和社會的看法。他們形成的對于過去的理想化圖景,是他們的情感和愿望作用于他所搜集的零星知識或從各方面向他涌來的零星知識所產生的。至于這些零星知識的可靠與否卻無關緊要。恰如顧頡剛所言:“我們可以知道一件故事雖是微小,但一樣地隨順了文化中心而遷流,承受了各時各地的時勢和風俗而改變,憑借了民眾的情感和想象而發展。我們又可以知道,它變成的各種不同的面目,有的是單純地隨著說者的意念的,有的是隨著說者的解釋的要求的。我們更就這件故事的意義上回看過去,又可以明了它的各種背景和替它立出主張的各種社會的需要?!保?7]

每個地方的民眾都可以選擇“大禹故里”這個事件的某些方面來剪裁并用某種方式敘述它,而拒絕別的肯定或別的敘述方法。而另一個地方的民眾也可以從有關這一事件的一切可能的真實的肯定中挑出某種肯定。不同地區的民眾為什么會選擇同樣的歷史事件進行解釋?或者為什么會對同樣的歷史事件進行相同或者不同的解釋?其實,決定他這么做或者那樣做的自然是地方民眾心里的目的,他們心中的目的將決定他從事件中所獲得的確實意義,而事件本身,并不能說什么話,也拿不出任何意義。說話的、拿出意義的是擁有這些文化事實的地方民眾。

人們對于一切事物都有做解釋的要求,大而日月星辰,小而一木一石,都希望懂得它的來歷,這是好奇心的驅使,這是歷史興味的發展。但一般人的要求解釋事物和科學家的不同,科學家要從旁靜觀,徐徐體察它的真實,一般人則只要在想象中覺得那種最美妙、最能滿足自己和別人情感的便是最好的解釋。他們最美妙的想象是神,所以他們對的事物解釋就是他們的泛神論。他們在無數古人中只認得幾個古人,所以他們所解釋的事物的主人說來說去總是這幾個。事物是最美妙的,人物是大家認識的,所以一種解釋出來,便會給大眾所樂道,成為世代相傳的傳說。[17]

這些地方自然景物、神話傳說、祭祀儀式、風俗習慣不管正確與否,它都是真實存在于當地民眾的生活中,是當地民眾普遍具有的公共知識,對于他人而言,這是一種既存的“文化事實”,大禹文化對于他們而言是真實存在的。它們千百年來存在于當地民眾的生活中,維系、規范、調整著當地民眾的日常生活。這些真實的文化事象以我們個人經驗之外的事件、地點、觀念、感情的無數印象來豐富我們的心靈,把關于社會、國家、民族的經驗的記憶帶進我們的內心里來豐富我們的經驗。柳田國男指出,“生在當地、長在本鄉的男女老少、眾位鄉親,所共同信仰與傳誦下來的東西,無論如何不可能毫無內容、空洞無物的。這一點,我們可以由無數的傳說常以某一神社為核心向四處擴展著,或總是講了一些與特殊尊貴的人物有關的事跡,而得到證實??磥?,這是當時侍奉神明者對至尊至貴的人所持的一種嚴肅而恭敬的思想之反映?!保?8]

在這里,筆者無力討論這些“文化事實”所言真假,但各地存有這些“文化事實”卻是毋庸置疑的。就像現代西方學者對待傳說真實性問題的態度是一致的,但他們更重視主觀的真實,即傳說在傳承者看來的“可信性”,而不是傳說所講述的事物的“真實性”。[19]我們全都是針對“大禹出生”事件做出的解釋與描述,沒有優劣之分,只是有的包括整個事件的事實方面多一些,有的少一些。河南開封、四川北川因為記錄這個事件的“歷史”較多,就被更多的歷史學者予以關注,認為“禹生石紐”之“石紐”即為當地。而其他地方則因為相關記錄的“歷史”較少或較晚,就被認為缺乏“可信性”,“禹生石紐”之石紐在當地的說法不足為信。

三、歷史事實與文化事實之關系

歷史學家沃爾什指出歷史事實中包含著“給定的成分”,它們是“過硬”的,是不容反駁的。[20]歷史學家很難依靠“史料”追尋到“史實”,不管是接觸到的文字記錄,還是地方民眾的口述材料,這些都是“文化事實”,這些都只是事件的“歷史”,是由那些心中有大禹出生事件的形象和觀念的人所造成的。這些歷史事實在某一個人,你或我,通過圖畫、形象或者實際發生的概念,使它們在我們心中永遠存活成為一種“文化事實”,在實踐生活中存在并產生影響。另外在我們回答“大禹故里在哪里”這個問題之前,我們首先應該捫心自問,且必須回答“大禹故里在哪里”是一個歷史事實嗎?“禹生石紐”或“禹生于石”是歷史學者熟悉的事實,因為在大禹敘事中每次都要提到,是眾所周知的,也是相當重要的。但是這件事實并不像它說來的那么簡單,它并不具有我們通常所認為的歷史事實那樣具有明確和固定的輪廓。當我們談到“禹生石紐”時,這其中包含了許多人的許多行動、許多話和許多思想。例如大禹的父親是誰?母親是誰?他們緣何結婚?他的母親如何受孕?受孕的時間有多長?大禹是怎樣出生的?他出生時的天氣情況是怎樣的?他出生時的周圍地理環境怎樣?類似的問題數不勝數,最后,這個簡單的事實會被發現是一件完全不簡單的事實,簡單的只是關于它的陳述。

對于普通地方民眾而言,這些“歷史事實”不存在于書本或者其他地方,它們就存在于他們的生活中,并且在很大程度上已經內化于心,成為他們耳熟能詳的神話、傳說、故事、宗教信仰、地方風物、風俗,轉化為實實在在的“文化事實”,這些文化事實曾經構成各地民眾擁有的全部知識。這些“文化事實”真實地存在于他們的日常生活中,他們實踐著、享用著并傳承著這些文化事實。

許多人混淆了實際事件、歷史事實與文化事實的概念,對其產生歧義和爭執。實際上,歷史事實是一個捉摸不定的世界,它重新在想象上被創造,而且只在我們心中,是現在的一部分。恰如王明珂指出的,我們追尋“歷史事實”所依憑的“史料”其實是一種社會記憶,我們所做的工作應該是通過史料分析重新建構對史實的了解。由此所獲知的史實,不只是那些史料表面所陳述的人物與事件;更重要的是由史料文本的選擇、描述與建構中,探索其背后所隱藏的社會與個人情境,特別是當時社會人群的認同與區分體系。[12]

“大禹生于何處”是由一些線索和其他無數事實聯系在一起的,因此它只有喪失其明確的輪廓才能有意義可尋。它除了被吸收在使其產生的交錯復雜的處境中,就不意味著任何事情。這個交錯復雜的處境是大禹與夏文化的關系,是大禹對鯀、涂山氏、啟以及一切與此有關的人的關系中所產生的一系列事件。撇開這些大事件及其錯綜復雜的關系,大禹生于何處這事就沒有意義,可以說不是歷史事實。這件事情的本身對我們毫無意義,它之所以對我們有意義不是由于它本身,而是它象征了另外一些事情,代表了一系列最最不易捉摸的實在事件,即大禹與夏朝乃至綿延后世的夏文化的關系。

這個簡單的歷史事實并不是一個堅硬的、冷酷的東西。據我們所能知道的,它只是一個符號、一個簡單的陳述,是一千零一個我們暫時不想運用的更簡單事實的概括,而這個概括本身,我們也不能撇開它所代表的更廣泛的事實和概括而加以運用??偠灾?,歷史事實越是簡單明確和可以證實,它本身對我們就越是沒有用和沒法使用。[16]

對后來者而言,歷史事實則具有“不可知覺性”,他們不可能像親歷者或目擊者那樣親眼所見、親耳所聞當時發生的事情,他們只能通過口傳、書信、日記或遺存的等原始材料來間接確證過去的某個歷史事件。[5]比如,我們很難準確說出哪里是大禹故里,我們沒有辦法去考證大禹出生準確的時間與空間,更難去驗證大禹出生時的細枝末節。相對來說,我們卻可以很容易觸碰到至今具有蓬勃生命力的大禹文化事實。諸如:四川汶川禹廟、洗兒池、禹穴、圣母祠、圣母塔、禹跡石紋等人文或自然景觀;河南登封嵩山主峰少室山東麓的馬莊、尚莊、張莊、王莊、左莊的村落群;青海貴德積石峽的禹王石、大禹斬蛟崖、駱駝石、天下第一石崖、禹王廟;山東曹州的曹南山、汜水等自然地理;北川縣的白草河[21]。這些景物景觀不僅實際存在于人們的生活環境中觸手可及,而且還被當地民眾實實在在地感知感受。

四、結論

現在影響我們對過去的認識,而我們對過去的認識又影響現在。近年來在“非遺保護”的情勢下,許多學者借助“過去”的文獻材料,不僅考辨某個歷史事實,更希冀為當地經濟發展增加文化軟實力。這種地方情懷或者說鄉土觀念本無可厚非。實際事件或歷史事實都是不在現場且已經消失的東西。史料和歷史解釋并不是對于過去的忠實再現,而是與文學家工作的產物一樣,包含著書寫者和研究者的主觀認知。我們無法真正接觸到過去,唯一能接觸到的僅僅是豐富的“文化事實”??傊?,無論是對于歷史研究者還是地方民眾而言,歷史事實難追尋,文化事實在眼前!我們現在能做的就是追尋并享用各地不同的文化事實,僅此而已!就像筆者曾在相關文章中指出的,對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的研究,要在地方文化視域中給予審視探討,討論的重點不應該是文本表面所陳述或爭論之史實是否正確,而應該轉向各地文化的傳承者(民眾)的情感、意圖與認同情境,即多關注“文化事實”。這樣才可以避免地方學者的過分文化自戀與文化自足,防止文化資源的濫用與文化歸屬權的惡性競爭。

猜你喜歡
歷史事實大禹史料
五代墓志所見遼代史料考
美育史料·“八·一三專號”
大禹除去水怪無支祁
大禹網絡:這家MCN機構,捧出無數網紅
史料二則
例談數據史料的辨偽與解讀
“歷史理解”在高中歷史課堂教學中的實踐運用
大禹節水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Da Yu, inventeur des baguettes
有關“社會主義經濟體制的建立”的教學反思
91香蕉高清国产线观看免费-97夜夜澡人人爽人人喊a-99久久久无码国产精品9-国产亚洲日韩欧美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