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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孩”背景下如何調控房產市場提升生育意愿

2022-05-30 10:48張亞謙
中國房地產·綜合版 2022年6期
關鍵詞:三孩生育意愿房價

張亞謙

摘要:住房和人口是相輔相成的民生問題,關系到經濟社會的良性發展。在當前“三孩”政策背景下,探究如何調控房產市場來提升公眾生育意愿具有重要意義。利用2018年中國家庭追蹤調查(CFPS)的數據,基于有序logit模型從房價和家庭收入水平兩方面來分析如何調控房產市場促進生育意愿,同時按地區進行穩健性檢驗。結果表明,房價、家庭收入水平越高,居民生育意愿越低,對東部和東北地區尤為明顯。

關鍵詞:房價;家庭收入水平;生育意愿

中圖分類號:F29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9138-(2022)06-0031-09 收稿日期:2022-05-05

1 引言

生育問題是關系一個國家長期發展和穩定的重要問題,人口發展是城市發展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同時人口規模、結構與質量決定了城市上升潛力與經濟增長的高度。20世紀70年代,為了控制過快增長的人口趨勢,計劃生育政策在我國全面實施。此后,由于實施嚴格的計劃生育政策,我國的人口出生率呈現出明顯的下降趨勢,人口壓力也由之前的增長式轉變為結構式,低生育率成為我國經濟發展過程中面臨的重要現實問題。為了維持人口紅利并提高生育率,2016年我國調整生育政策,開始實施“全面二孩”政策,實施后產生一定成效,2016年和2017年兩年時間新生兒數量呈現增長趨勢,但是2018年后又呈現出下降趨勢,到2020年,我國新生兒數量僅為1200萬。同時2021年第七次人口普查數據顯示,我國目前育齡婦女的總和生育率為1.3,低于國家確定的1.5警戒線,低生育率仍然是我國目前生育問題的主要特征,這也印證了生育率并沒有因為“二孩”政策的實施而大幅度提高。針對當前的低出生率,我國2021年發布了《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均衡發展的決定》,做出了生育三孩政策的重大決策,開啟我國人口發展的新階段。

生育意愿作為人們對是否生育的看法和態度,是反映育齡人群的預期生育行為,預測社會生育水平及人口結構的重要指標。除了國家頒布的生育政策會影響生育意愿外,近年來隨著我國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居民消費不斷升級、育兒成本增加、女性受教育程度及勞動參與率普遍提高,國民的生育意愿和觀念均發生了根本性轉變。國內外學者普遍認為,生育行為不僅是居民家庭的一部分,也是考慮“成本、收益”的社會經濟決策,涉及到住房、收入、教育及社會保障等諸多方面。生育行為或者說生育意愿歸根到底需要聚焦到生育成本上,有學者研究發現生育成本過高是育齡人群不打算再要孩子的主要原因。房價、收入水平對家庭生育意愿的影響被高度關注從而成為研究熱點,房價可以作為影響生育意愿的重要變量。對于三孩生育政策的實施效果,學術界主要是對其持保守態度。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目前適育女性規模不斷減少,且婚育年齡推遲;另一方面是由于住房、教育等負擔的加重。

與人口出生率逐年降低的趨勢相反,近年來我國房產市場不斷升溫,房價呈現飛速上漲趨勢。根據國家統計局的數據,2000年我國商品房均價僅為2112元/平方米,但是2020年則達到了9860元/平方米,上漲近5倍(見圖1)。目前,在房產財富逐漸成為家庭財富主體、住房消費成本持續上升的社會大背景下,住房作為人們生存發展不可或缺的基本物質條件,對居民家庭生育意愿和生育決策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黨的十九大報告中明確提出“房住不炒”的政策目標,為新形勢下房地產市場發展以及住房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當前除了低生育率的現實外,人口老齡化也在不斷加劇,人口老齡化不僅意味著人口紅利的消退、年輕勞動力人口的減少,還意味著養老等各方面的成本將大幅度增加。由于我國經濟目前正處在轉型期,一定程度上會產生負面影響,因此力圖通過調整生育政策來抵消人口老齡化產生的負面影響。在我國人口紅利逐漸消退、老齡化程度不斷加深以及全面實施“三孩”政策的形勢下,研究如何調控房地產市場對生育意愿的影響從而制定具有長遠意義的政策釋放高房價壓抑的生育意愿,對推進新時代人口均衡發展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2 文獻綜述

在已有的相關研究中,國外研究如何調控房地產市場對生育行為的影響的文獻較多。針對房地產市場與生育行為的關系,多從衡量房地產市場的重要特征——房價入手進行分析,一部分學者從微觀層面上進行分析,房價上漲造成個人買房壓力增加,間接會導致各種生活和社會成本上升,從而導致個人生育意愿的下降;另一部分學者從宏觀層面進行研究,認為經濟發展對生育行為具有負面影響。在國內,由于近些年來我國新生嬰兒出生率呈現低迷趨勢,我國學者結合社會現實對生育率的變動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其中從房地產市場入手分析經濟視角對生育意愿的影響是一個熱門的研究話題,那么房價的上漲或下跌是如何影響個人的生育行為和意愿的呢?我國大部分學者普遍認為,在我國房產不僅僅帶有消費品屬性,而且還帶有投資品屬性,對未來預期房價持上漲心態可能會造成無房家庭在房價過高的情況下堅持買房、透支買房,造成像之前專家所說掏空家庭6個錢包的現象發生,導致的后果就是房價高企和低生育率并存的局面。

針對學者對房價變化與生育意愿關系的研究分析,結果大致可以分為三種情況:其一是認為房價的高低與生育意愿呈負相關關系,兩者反方向變動,即房價上漲會導致生育意愿降低。房價上漲在一定程度上會提高生活成本,生活成本會反作用于生育成本,當居民家庭認為房價屬于生育所必需的前置成本時,房價過高會對生育意愿產生負向影響。其二是認為房價與生育意愿呈正相關關系,主要是針對部分有房家庭群體而言的,房價上漲帶來的財富擠出效應可能會提高有房家庭的生育意愿。其中針對是否擁有房屋所有權下的家庭來說其在面對房價上漲情況下的生育意愿具有異質性,房價上漲,擁有房屋所有權的群體生育率一般會上升,無房或者沒有房屋所有權的群體生育意愿一般會降低。

綜上,現有的關于房地產市場與生育意愿的研究都聚焦于房價對生育意愿的影響,也表明房價是影響生育意愿的重要因素。其中房價對生育意愿的效應主要是抑制效應和收入效應,抑制效應是指房價上漲抑制了居民對其他消費品的消費,考慮到成本等問題可能會降低居民的生育意愿;收入效應是指房價上漲一定程度上意味著居民心理賬戶會覺得未來家庭財富增加,可能會刺激居民生育意愿的提高。但是目前關于房價對生育意愿的影響研究主要聚焦于分析房價對宏觀生育率的影響,鮮有研究針對不同收入群體來進行生育意愿的劃分研究。

在“三孩”政策頒布實施背景下,分析如何調控房地產市場中房價對生育意愿的影響,一方面可以總結“二孩”政策的效果,另一方面可以為“三孩”政策的有效實施提供更加實際和可供操作的經驗?;诖?,研究將使用2018年CFPS微觀層面上的家庭調查數據,主要分析研究如何調控房地產市場中的房價對家庭微觀個體層面生育意愿的影響,同時結合不同收入群體的生育意愿進行研究分析,從房屋產權和數量角度全面分析房價上漲的收入效應對生育意愿抉擇的影響,以期為有效調控房地產市場提升居民家庭的生育意愿提供可操作性的建議。

3 數據、模型與變量

3.1 數據來源與樣本處理

本研究所使用的數據來自北京大學中國社會科學調查中心實施的中國家庭追蹤調查數據(CFPS)。該調查覆蓋了全國25個省、自治區、直轄市,跟蹤收集了個體、家庭、社區3個層次的數據。本研究主要使用2018年的數據,同時基于研究需要對數據進行處理:(1)由于住房狀況的信息存在于家庭問卷中,因此利用2018年家庭樣本編碼(fid18)將同年CFPS個人問卷與家庭問卷進行合并處理。(2)鑒于城鎮、農村地區的住房在眾多方面存在明顯差別,故本文刪除農村地區樣本,僅關注城鎮居民的住房狀況。(3)為了研究的可靠性,考慮到生育年齡的限制,主要選取男性22~55歲、女性20~45歲的樣本,剔除無效樣本。最終,本研究共獲得4114個有效樣本。

3.2 模型構建

本文選取住房價格、收入研究對育齡人群生育意愿的影響效應,同時,考慮到育齡人群的生育意愿也會受到個人、家庭乃至社會多個層面因素的影響。采用構建多元有序Logit模型來進行研究,多元有序Logit模型是概率模型,其原理主要是將因變量轉化為某一事例經過某事件的概率,模型結果更具可操作性和代表性。概率模型擬合的結果可能會超過1或者小于0,但多元有序logit模型關注的是響應概率,會嚴格介于0與1之間。而且同Probit模型相對比,Logit模型對于概率的轉換和分析更加簡單,因此研究使用多元有序Logit模型,并使用Stata15.0對模型進行求解分析。構建的模型如下:

在式中,Pj = P (y = j), j = 1,2,3 … m,表示居民選擇不同生育意愿的概率;tk (k = 1,2,3 … n)為核心解釋變量;xk (k = 1,2,3 … n)為控制變量;βk、αk是各解釋變量的回歸系數;ε為方程的誤差項。

3.3 變量設置與描述性統計

聚焦“三孩”背景下如何調控房地產市場提升居民生育意愿,主要選取住房均價這一因素來進行分析,被解釋變量為居民生育意愿,即居民愿意生育子女的數量。在CFPS調查研究中,明確有您愿意生育幾個孩子的問題。根據居民在問卷上所填的數量,本研究在對其進行分析時,主要將其劃分為3類進行研究,分別為“1個及以下”“2個”“3個及以上”(見表1)。

表1根據我國中西部的劃分,給出了我國分地區居民的生育意愿的統計情況。整體來看,居民生育意愿主要以2個孩子居多,大概占樣本總量的59%;居民生育意愿為1個及以下孩子和3個及以上孩子的分別占樣本總量的28%和13%。按地區劃分來看,居民生育意愿為2個孩子的也占多數,其中西部地區的占比為63%,中部地區占比為66%,東部地區的占比為為57%,東北地區占比為44%??偟膩碚f,各地區居民對生育3個及以上孩子的生育意愿普遍較低。

本研究的核心解釋變量主要用3個指標進行衡量。一是商品住宅均價,該數據源于《中國房地產統計年鑒(2018)》中各省份2018年商品住宅均價,進行一定的處理后使用。二是家庭收入水平,根據問卷中對研究對象收入的調查情況主要將其分為兩類:低收入家庭和中高收入家庭。按照國際標準,中等收入的標準約為2.5萬元,按照此標準,高于此標準定位為中高收入人群,低于此標準定位為低收入人群。三是居民家庭擁有的房產數量,擁有1套或更少賦值為1,2套賦值為2,3套及以上賦值為3 (見表2)。

控制變量主要包括居民的教育經歷、政治面貌、家庭人口規模、醫療保險、工作性質、民族、家庭教育成本、住房面積和是否貸款買房。居民的教育經歷通過接受的最高教育程度來衡量,“沒有上過學”賦值為1,“小學及初中水平”賦值為12,“高中及大專、中專水平”賦值為13,“大學本科及碩士以上”賦值為14。政治面貌采用二分變量表示,政治面貌是中共黨員賦值為1,其他面貌賦值為0。家庭人口規模主要是由家庭常住人口數量來衡量。醫療保險狀況主要通過是否購買家庭基礎醫療保險來衡量,購買保險賦值為1,未購買保險賦值為0。工作性質主要是通過單位性質來衡量,工作性質為國企、事業單位、政府機關等單位賦值為1,民辦、私企、個人私營和外商賦值為15,其他工作性質則賦值為17。家庭教育成本主要由小孩教育支出、輔導班培訓支出等來衡量。住房面積由家庭現住房面積來衡量。是否貸款買房也是二分變量,貸款買房賦值為1,未貸款買房賦值為0。

4 實證結果與分析

4.1 相關性分析

各變量之間的相關性分析是作多元有序Logit分析的前提基礎,本研究首先對各變量進行相關性分析(見表3)。

從表3的相關性檢驗結果可知,家庭的生育意愿在1%的水平上與住房均價和家庭收入水平都有明顯的負相關,而與房產數量沒有明顯關系。這意味著房價越高地區的居民實際上有較低的生育意愿。此外,所有變量之間的相關系數都比較低,說明各變量之間不存在影響結果的多重共線性(見表4)。

4.2 實證分析結果

表4顯示的模型的估計結果。其中模型1、模型2和模型3分別表示的是房價、家庭收入水平以及擁有的房產數量作為核心解釋變量得到的結果。模型4為三者結合分析得到的最終回歸結果。模型5則是用oProbit模型進行估計的結果。

在模型1中,住房價格的系數在5%的統計水平上顯著為負,說明住房價格對生育意愿具有負向影響,即住房價格水平越高,居民的生育意愿越低。這與現有研究的結果基本一致。一方面,房價越高,處于育齡期、對住房有強烈需求的人的住房消費壓力越大,生活成本越高;另一方面,住房消費越高,生活成本越高,和生活成本較低地區相比,生育意愿越低。在模型2中,家庭收入水平與生育意愿在10%的水平上呈負相關,說明家庭收入水平越高,生育意愿越低。這可能是由于中高收入群體缺乏生育動機,“養兒防老”的生育動機不強。低收入群體在生育行為過程中可能更多的是受傳統的“繼承”觀念的影響。模型3顯示,房產數量對生育意愿沒有明顯影響。

模型4是將核心解釋變量同時代入模型得到的估計結果,估計結果與模型1~3的結果高度一致,進一步驗證了上述結果。在模型4中,受教育經歷的系數在1%的統計水平上明顯為負,說明教育程度越高,生育意愿越低。這與現有研究的結果相同。在教育水平較高的地區,更多的人可以接受高等教育,思想受傳統觀念影響較小,大多數居民的生育意愿較低導致該地區整體的生育意愿較低,而教育水平較高的人整體上有更多的多元化價值觀,因此對其他居民的生育決定采取更寬容的態度。政治面貌的歸系數在1%的水平上顯著為正,說明黨員會增強育齡人群的生育意愿,黨員的政治意識更強,對國家政策的反應更強烈。醫療保險與生育意愿之間存在顯著的負相關關系,說明有醫療保險的人生育意愿較低,可能是因為醫療保險的推廣使人們的晚年生活更有保障,“養兒防老”的觀念逐漸弱化。工作性質對生育意愿的影響在1%的水平上呈負相關,表明體制內的勞動者比體制外的勞動者更不可能有孩子。這表明,體制外的勞動者受到的約束較少,有更多的工作自由。模型5是運用oProbit模型進一步對多元有序Logit模型進行驗證,與多元有序Logit模型得到的結果相似,說明多元有序Logit模型得到的結果具有可靠性。

4.3 穩健性檢驗

為了檢驗實證結果的穩健性,本研究采取了將樣本按照地區劃分的方法來進行穩健性檢驗,主要劃分為西部“中部”東部和東北地區分別進行計算(見表5)。

從表5較好的穩健性檢驗結果可知,按地區進行劃分后,房價會降低西部和東部地區的居民的生育意愿,且分別在10%和1%的水平下呈現負向顯著關系;對中部和東北地區的居民生育意愿呈正相關關系但不顯著??赡苁且驗榈貐^之間存在差異從而對居民的生育意愿會產生一定的影響。家庭收入水平對整體生育意愿依然呈現負相關關系,對中部、東北和東部地區呈現負相關關系,且分別在5%和10%的水平下顯著。房產數量對居民的生育意愿依然不顯著。

5 結論及建議

本研究基于CFPS2018數據探討“三孩”背景下如何調控房地產市場來提升居民的生育意愿,主要從房價和家庭收入水平兩方面進行研究,基于有序Logit模型具體進行研究,實證結果研究發現:第一,居民普遍生育三孩及以上的意愿較低。第二,房價、家庭收入水平在一定程度上會影響居民的生育意愿。具體表現為:房價越高,居民的生育意愿越低;家庭收入水平越高,居民的生育意愿越低。第三,按地區劃分進行穩健性檢驗發現:房價和家庭收入水平主要對東部地區的影響更為顯著。為了有效調控房地產市場推動“三孩”政策的有效實施,從而提高居民的生育意愿,結合研究提出如下建議:

第一,政府積極調控,控制房價過快增長。對于大多數育齡群眾來說,房價的快速上漲勢必會增加他們再生育的壓力。育齡人群不僅要撫養孩子,還要承擔贍養老人的責任。合理控制房價過快上漲,一方面可以使育齡群眾合理規劃住房消費以及育兒、贍養老人的時間,另一方面也有利于緩解他們的住房消費壓力。

第二,嚴格貫徹實施房地產稅。目前,房地產稅初步實施,成效還不明顯,可以根據房產多少以及家庭收入情況,劃定房產稅不同等級,進一步鞏固“房住不炒”的戰略定位,努力使人人有其居,減輕對生育的后顧之憂。

第三,結合實際給予優惠政策。各地政府應結合本地實際情況,給予生育多個孩子的家庭一定補貼和優惠政策支持,同時為購房困難者提供優惠,實現居民住有所居,居有所安,以促進整體生育率的提高。

第四,加強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商品房銷售價格普遍過高,可以促進住房租賃市場的發展,規范租賃機制,一方面可以緩解育齡人群的住房需求,另一方面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育齡人群對于生育的憂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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