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兩漢黃河水患特點與治理制度的變遷

2022-06-15 02:23牛政威
關鍵詞:決口治河兩漢

牛政威

(包頭師范學院 歷史系,內蒙古 包頭 014000)

《漢書·溝洫志》視黃河為四瀆之宗、百川之首,言“中國川原以百數,莫著于四瀆,而河為宗”[1]1698??v覽華夏歷史,確如班固修史所言,五帝時代黃河文明已始興起,后經歷秦漢,直至北宋,黃河流域均是中國政治、經濟、文化中心,于古代中國而言,黃河的重要意義可見一斑。然而長期以來,黃河都因易塞、易決導致易徙而著稱,因此,黃河水患的治理成為農業文明時代,統治者執政生涯中的重點工作。據史料記載,兩漢以前黃河已有決、溢之患,如:《竹書紀年》記周顯王十年(前359年),“楚師出河水以水長垣之外”[2]59;周赧王六年(前309年),“十月,大霖雨,疾風,河水溢酸棗郛”[2]69;《史記》記始皇八年(前239年)“河魚大上”[3]225,司馬貞注曰“河水溢,魚大上平地,亦常遭水害也”[3]226。但這一階段,面對黃河水患,統治者并未組織過統一、規模性的治理,原因“一方面是由于那時地廣人稀,人民的耕地居處一般都選擇高地,雖有決溢而不成災害之故。再有一方面也不容否定,那就是森林、草原、支津、湖泊還很多,事實上在一般情況下,也確乎不會輕易決口改道”[4]。也正由于先秦至秦朝期間,統治者普遍對黃河水患疏于治理,黃河河道日漸積淤,沿線生態環境持續惡化,到兩漢時,黃河進入水患頻發期。據《史記》《漢書》《后漢書》統計,兩漢之際發生的黃河水患多達18次,平均20余年就發生1次,且均涉地范圍廣、規模大。面對黃河水患的肆虐,兩漢政府對之態度與此前各王朝不同,政府曾多次統一治理,且在治河方法上有過多種嘗試、數次轉向,正得益于此,漢政府逐漸積累起治河經驗,也為后世王朝治理黃河水患提供了借鑒。關于兩漢黃河水患問題,許多前輩學者進行過一定探討,主要集中于兩漢政府對于黃河水患的賑災政策、西漢黃河水患的防治制度、東漢王景治河后黃河安流的原因等方面①(1)①針對兩漢黃河水患問題,此前有學者做出討論,他們探討的主題主要有:一是兩漢政府對于黃河水患的賑災政策,這部分成果主要體現在學者分析兩漢政府對所有災害的賑災政策時,會涉及黃河水患,可參見:丁光勛《兩漢時期的災荒與荒政》(發表于《歷史教學問題》1993年第3期第17-21頁),趙沛《試論東漢的賑災政策》(發表于《河南師范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0年第1期第1-4頁)等;二是西漢黃河水患的防治制度,學者主要認為西漢黃河防治經歷了創新、均衡、僵化三個階段,制度也在前兩個階段隨之創立,但成帝以后,制度僵化,河患無法得到有效防治,可參見:段偉《西漢黃河水患與防治制度的變遷》(發表于《安徽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6年第4期第98-103頁)等;三是東漢王景治河后黃河安流的原因,學者通常認為東漢王景治河后,黃河長期安流的原因主要有王景系統修整了河道,擴充了黃河河床行洪能力、東漢后氣溫轉寒、黃河中游植被得到恢復等??蓞⒁娮T其驤《何以黃河在東漢以后會出現一個長期安流的局面》(發表于《學術月刊》1962年第2期第23-35頁),鄒逸麟《東漢以后黃河下游出現長期安流局面問題的再認識》(發表于《人民黃河》1989年第2期第60-66頁)等。,筆者認為,兩漢時期黃河水患頻發,要解釋兩漢黃河水患防治制度的變遷,這一階段的河患特點同樣值得重視,故不揣淺見,敬請方家指正。

一、兩漢黃河水患的特點

兩漢時期黃河水患頻發,動輒決、溢的黃河,常導致數郡遭患,給時人帶來深痛災難??v覽兩漢之際的18次水患,明顯具有爆發地點集中于黃河下游②(2)②黃河中游是指今內蒙古自治區托克托縣河口鎮至河南省滎陽市桃花峪,下游是指桃花峪至入???。這在新中國以來出版的《中國水利史稿》(水利電力出版社1979年版,第5-7頁)《黃河年鑒·1990》(水利部黃河水利委員會黃河年鑒社1993年版,第129-131頁),以及2008年國務院批復同意的《黃河流域防洪規劃》(黃河水利出版社200年版,第2-5頁)等文獻中都明確指出過。、爆發時間呈季節性分布、災害規模大等特點。

(一)水患多發于黃河下游

發生于兩漢時期的18次黃河水患中,史料明確記載爆發地點的共有12次,其中除靈帝光和六年(公元183年)“金城河溢,水出二十余里”[5]3312,地處黃河上游外,其余11次河患都于黃河流域下游爆發。此外,其余6次史料未明確記載爆發地點的河患中,平帝元始年間“河、汴決壞”[5]2464,殤帝延平元年(公元106年)“六州河、濟、渭、雒、洧水盛長,泛濫傷秋稼”[5]3309,按照汴水、濟水的地理位置,亦可推斷其爆發地點是在黃河下游。故可概括為:兩漢時期,黃河水患主要發生于自桃花峪至黃河入??诮?00公里的下游區域。但作為中國第二長河,黃河流經地區地形復雜、地勢多變,尤其是下游地區,黃河河道寬淺散落、河床逐漸升高,按其地質特點,下游的黃河又常被分為上、中、下三段討論。兩漢間,黃河下游地區水患的爆發明顯集中在桃花峪至濮陽(特指漢濮陽縣,其地理位置于今濮陽市北部)上段和濮陽至平原郡中段,自平原郡至黃河入??诘南露?,僅成帝鴻嘉四年(前17年)時發生河患一次,時“勃海、清河、信都河水湓溢”[1]1690。

黃河下游水域中,自桃花峪至濮陽上段區域,兩漢共發生水患3次,且都是決口之患,分別是:文帝十二年(前168年)“河決酸棗”[1]1678、武帝元光三年(前132年)“夏五月……河水決濮陽”[1]163以及成帝永始三年(前14年)“河水大盛,增丈七尺,壞黎陽南郭門”[1]1695。酸棗、濮陽、黎陽三地相距不足100公里,黃河水患密集于這一區域爆發,正與此處的地理環境息息相關,參照譚其驤先生所繪《中國歷史地圖集》,黃河至遲于春秋時期就已在濮陽境內瓠子一帶形成“幾”字河灣(圖1),自桃花峪流至下游后,平原地區地勢低平,黃河河面平緩,泥沙運動也隨之減弱。和緩的河水流至濮陽一帶,河道突然拐彎,大量泥沙便會在此處囤積起來,河床隨之升高,形成河決隱患。自濮陽至平原郡的黃河下游中段,地理環境更為復雜,水患也更易發生,此區域在兩漢時期爆發8次水患,分別是:武帝建元三年(前138年)、成帝河平三年(前26年)平原郡2次,武帝元封二年(前109年)、成帝建始四年(前29年)館陶2次,武帝元光三年頓丘、元帝永光五年(前39年)靈縣、成帝鴻嘉四年(前17年)清河郡與王莽朝(公元7年)的魏郡。黃河下游地區,長約240公里的中段河道間,短時間內集中爆發了8次水患,且平原郡與館陶段的黃河各發生決口2次,特別是武帝元光三年、元封二年的兩次河決,不僅規模巨大,還導致黃河河道出現不同程度改易,使民眾受災嚴重。參照兩漢時期黃河下游水系圖(圖2),黃河下游中段區域雖是平原,但河道彎拐較多,館陶、平原郡等地都有接近90度的急灣,這樣特殊的地理環境,自然導致這段黃河更易生患。流過這片區域的黃河,會到達入??谇白詈笠欢?,下段河道平直,黃河順流入海,故而水患較少,史料亦鮮有記載。

(二)水患多呈季節性爆發

黃河流經區域廣闊,水源主要來自巴顏喀拉山冰川融化和自然降水,兩漢之際,人力還不足以在黃河上建造蓄水壩等大型工程改善水源補給,因此,彼時的黃河具有流量時空分布不均等季節性河流的特點。兩漢的冬、春,黃河流域降雨甚少,水源常得不到持續補給,因此,河水流量時常較小又攜帶大量泥沙,伴隨流水,泥沙一路沉積,下游的黃河河床日漸抬高,枯水、斷流等現象時常出現;待到夏、秋季節,黃河流域降雨增多,河水得到補充,但這也恰好成為黃河水患爆發的原因之一。已經在冬、春經歷了泥沙沉積而升高的下游黃河河床,不再足以承受驟增的流水,滔滔黃河水變得極易從河岸決、溢而出,水患隨之而來,如:武帝元光三年夏五月,“河水決濮陽,泛郡十六”[1]163;成帝建始四年秋天,“河果決于館陶及東郡金堤,泛濫兗、豫,入平原、千乘、濟南,凡灌四郡三十二縣,水居地十五萬余頃,深者三丈,壞敗官亭室廬且四萬所”[1]1688;成帝河平三年秋天,“河復決平原,流入濟南、千乘,所壞者半建始時”[1]1689;殤帝延平元年九月,“六州河、濟、渭、雒、洧水盛長,泛濫傷秋稼”[5]3309等數次水患都與黃河的季節性補水密切相關。

圖1 春秋時期濮陽瓠子一帶黃河流向圖

圖2 兩漢時期黃河下游水系圖

此外,兩漢之際恰是我國氣候史上的溫暖期,相較那些處于寒冷期的朝代,兩漢的夏、秋本就多雨、潮濕,這也催生了黃河水患在此期集中爆發。我國近代著名氣象學家竺可楨先生曾結合史料記載的多種“物候現象”①(3)①“物候現象”是指自然環境中動植物生命活動的季節性現象和在一年中特定時間出現的某些氣象、水文現象,如植物抽葉、開花、落葉;動物蟄眠、交配、遷徙;始雪、結凍、解凍等氣象現象,均與節候有密切關系,都可稱為物候現象??蓞⒁姟顿Y源科學技術名詞》(科學出版社2008年版,第282頁)。研究中國氣候變遷后,指出:在先秦時期,“周朝的氣候,雖然最初溫暖,但不久就惡化了”[6],寒冷的氣候一直持續兩個世紀,直到戰國時代,氣溫才開始回升。到了秦和兩漢,我國繼續處于溫暖期,彼時,華夏大地降雨亦隨之增多,“大雨”“霖雨”“急雨”等記載頻繁出現于《史記》《漢書》等史料中。同時,在這一時代,我國關中、山東等黃河中下游地區水稻種植時間也較寒冷期提前,“三月種粳稻,四月種秫稻,冬至后一百一十日可種稻”[7]21成為戰國末暖濕氣候開始影響農業生產的真實寫照?!妒酚洝て綔蕰份d:“燕、秦千樹栗……陳、夏千畝漆,齊、魯千畝桑麻,渭川千畝竹”[3]3272;《南都賦》載:“梬棗若留,穰橙鄧橘”[8]107等文獻中關于兩漢經濟作物地理分布的記載,也證明,此時因為氣候溫暖,經濟作物的分布范圍較寒冷期更北。正因黃河的季節性河流特點,本就易在夏、秋時節發生水患,再加上兩漢處于氣候溫暖期,在此二者同時作用下,黃河自然更易生患,時間也更為集中。

(三)黃河水患多為大災

兩漢時期水患眾多,除黃河外,睢水、泗水等河流都發生過水災,甚至大雨致災也是常有之事。然縱觀兩漢頻發的水災,其規模有大有小,民眾受災程度也輕重不一,如果把明確記載有傷民廬舍、河決泛濫的水患視作規模較大,那么兩漢間18次黃河水患都是大災。如:成帝建始四年黃河決口,“凡灌四郡三十二縣,水居地十五萬余頃,深者三丈,壞敗官亭室廬且四萬所”[1]1688;安定永初元年(公元107年)“郡國四十一縣三百一十五雨水。四瀆溢,傷秋稼,壞城郭,殺人民”[5]3238等多次黃河水患,都給農業生產造成不同程度的災難,導致饑荒爆發,民眾相食、流民增多等問題隨之出現,這都給兩漢社會造成一定影響。此外,武帝時期“瓠子決口”和平帝時期“河汴塊壞”兩次黃河水患,還具有持續時間久的特點:武帝元光三年夏五月,“河決于瓠子,東南注巨野,通于淮、泗”[1]1679,受災地區多達十六郡,武帝雖立即命汲黯、鄭當時等征發十萬余徒治理水患,但結果是“徒塞之,輒復壞”[1]1679,此后更因田蚡等人托天命稱“江河之決皆天事,未易以人力為強塞,塞之未必應天”[3]1409、武帝連年戰與匈奴造成財政匱乏等故,長達23年未再治理此次河決,以至于造成“及歲不登數年,人或相食,方二三千里”[1]1172的惡果①(4)①針對武帝元光三年黃河瓠子決口初次治理轉即復壞后,持續23年久未得到徹底治理的原因,此前有學者做出討論,他們的觀點主要有:首次治河方法不當,對武帝積極性造成打擊、持續對外征戰導致財政不足、武帝對河決實際情況掌握不詳等??蓞⒁娛氛妗稘h代的瓠子大決口及其治理》(發表于《鄭州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1992年第6期第46-49頁),段偉《漢武帝財政決策與瓠子河決治理》(發表于《首都師范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4年第1期第14-17頁)等。;平帝元始年間,黃河在汴地附近南決,“漭瀁廣溢,莫測圻岸,蕩蕩極望,不知綱紀”[5]116,持續60余年之久,使得“兗、豫二州之人,多被水患”[5]116。

綜上所述,發生于兩漢之際的黃河水患,規模普遍較大且集中于夏、秋兩季,多于下游爆發為其主要特點,造成上述問題的原因則多是氣候、地形等自然條件所致。針對這些規模較大、頻繁發生的黃河水患,兩漢政府曾集中人力、物資,展開過大力治理。

二、兩漢黃河水患治理制度變遷

先秦至秦朝以來的黃河水患,普遍規模較小,致災程度不重,所以,統治者層面并未針對河患進行過系統化治理,這一階段,黃河流域的防護工程主要是一些被動建立的簡單堤壩。它們的來源主要有兩種,一是由于黃河含沙量大,河水流過時常沖擊出大片肥沃灘地,當地民眾會在沖積灘上生息而居,“居民又逐漸修了很多民埝(類似于堤壩)來保護田園,遠的距水面幾里,近的只有幾百步距離”[9]33;二是春秋、戰國間,各諸侯國出于軍事防御原因修筑堤壩,如:《管子》載公元前656年,楚伐宋、鄭“要宋田,夾塞兩川,使水不得東流。東山之西,水深滅垝,四百里而后可田也”[7]86。進入漢代后,國家一統,社會穩定,但此前疏于治理的黃河也日漸多發水患,針對此,漢政府曾多次投入人力、物力,展開系統化、規?;魏?。隨著河患的逐漸發生,兩漢政府治理黃河水患的制度隨著實踐,經歷了核心領導群體、河道疏浚方法、選擇勞工策略等多方面變遷。

(一)核心領導群體的變遷

(1)治河主導力量從地方變為中央?!稘h書·溝洫志》載:西漢“孝文時河決酸棗,東潰金堤”[1]1678,這是史料中關于兩漢黃河水患的首次記載。本次河患致災地區相對較少,受災地酸棗屬東郡管轄,河患的治理主要由東郡地方政府負責,當地組織人員對黃河決口進行堵塞:“于是東郡大興卒塞之?!盵1]1678經過治理,水患問題很快得到解決,這標志著中國古代自先秦以來,政府層面大規模治理黃河水患的開始。酸棗河決得到治理后的36年間,黃河未再發生水患,一直到武帝朝,建元三年“河水溢于平原”[1]158,元光三年“河水徙,從頓丘東南流入勃?!盵1]163,黃河水患又再次接連爆發。但關于這兩次河患的治理,史料并未明確記載是由中央政府還是地方政府組織進行,究其原因,我國古代史學家修史時常秉承“常事不書”的主導思想,清華大學侯旭東教授研究日常統治史就嘗言“這樣一套機制乃是古已有之的老傳統”[10]78。如若彼時黃河水患爆發后受災地區較少,且地方政府簡單處理即取得收效,恐怕治水過程就成為“常事”。這種“常事”自然無法得到史家青睞,史料也就不會記載。這樣的推測可與同是武帝朝的元光三年“河決于瓠子”[3]1049在史料中的記載對比印證,關于黃河瓠子決口及其治理,史料中濃墨重彩,記載詳實,兩漢時期治河主導力量也正是此時發生轉向。

元光三年,“河水決于濮陽,泛郡十六”[1]163,此次河患規??涨?,按當時行政區劃估算,受災之縣過百,且都是關東人口密集地區,波及范圍廣泛。武帝經過綜合考慮后,當即組建起由中央政府領導的治河班子,命令汲黯、鄭當時等官吏“興人徒塞之”[1]1679,勞工總數達數十萬,但此次治理很快以“輒復壞”[1]1679告敗。由于天命觀念、財政傾斜等故,針對治而復壞的黃河瓠子決口,中央政府未再集中人員統一治理,因此,地方政府便成為治河主力?!跋仁鞘鄽q,河決,灌梁、楚之地,固已數困,而緣河之郡堤塞河,輒壞決,費不可勝計”[1]1161,綜觀各地政府的多次治河,“費不可勝計”[1]1161不說,取得的成效也并不顯著,其中的主要原因在于,黃河水患的治理是公共事業,需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資源。而彼時,農業文明下的漢代社會是小農經營模式,每家每戶耕地有限,無法聚集過多財富,這直接導致各地方政府治河時可供組織和投入的資源不足,且沒有中央政府的統一調撥,各地政府也無法緊密配合、協調聯動。所以此后23年間,地方政府對黃河瓠子決口的治理出現了屢治屢敗,又屢敗屢治的現象,直至元封二年,武帝封禪途中親視河患,才言“不封禪兮安知外”[3]1682,并親自監督治理。最終,在汲仁、郭昌等中央官員“發卒數萬人塞瓠子決”[3]1412,“群臣從官自將軍以下皆負薪窴決河”[3]1413的情況下,自元光三年起已持續23年的黃河水患徹底平息。通過對黃河瓠子決口始末分析,可以清楚洞悉兩漢時期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在組織治理河患時所扮演角色:作為最高權力機構,中央政府可運用絕對權力對治河所需資源統一調籌,治理效果自然更佳;地方政府作為地方權力機構,只能統籌當地資源,無法展開全域聯動,故而治河能力相較更弱。因此,當漢政府注意到此問題后,再爆發的大規模黃河水患,都由中央政府統一治理。

(2)治河領導者從“業余”逐漸“專業”。兩漢治理黃河水患時,核心領導群體的發展除表現在領導權由地方轉向中央外,政府對治河領導者的選擇也發生了轉向。從西漢到東漢,水利官署設置復雜且時有改變,太常、大司農、少府、內史以及三輔等機構都曾設置過主管“陂池灌溉”[11]770的都水長丞。這些都水長丞中或有不少水利人才,但他們主要負責灌溉各自轄區內的苑囿、農田等,并不專治水患,更無人專理黃河。這一階段,治理黃河水患雖從地方政府轉為中央政府負責,但每次治河時中央政府所任命的領導者都是臨時性的差遣官吏,他們并非原本掌管水利之官,其官職甚至與水利行業無關。這些臨時召集來的官吏多為朝中重臣,他們或許為政頗有建樹,但并非人人都有專業的水利知識。筆者將兩漢之際具有代表性的治河領導者進行梳理,發現漢政府對他們治河才能的要求經歷了“業余”到“專業”的逐次遞進,按時間順序,他們依次是汲黯與鄭當時、汲仁與郭昌、許商、王景。元光三年時,汲黯任主爵都尉掌列侯,鄭當時任詹事掌皇后、太子家,此二人本身的官職都與治水無關,純粹是臨時從首都長安派遣至濮陽治理黃河瓠子決口;汲仁與郭昌的情況與他們類似,武帝元鼎五年(前112年),汲仁在兄長汲黯去世后始列九卿,負責復治瓠子決口時,依然為九卿之一,郭昌則是在元封二年平定西南夷后臨時受命以校尉從大將軍之位治水;許商更為特殊,他是西漢著名數學家、儒學家,以治《尚書》著稱,且著有《許商算術》等數學著作,成帝選他是認為他“善為算,能度功用”[1]1688,但其數學才華并不能轉化為水利知識;王景是東漢明帝時期的治河領導者,帝曾“問以理水形便。景陳其利害,應對敏給”[5]2464,這說明到明帝時期,中央政府已經側重考慮治河領導者的水利知識和治水經驗。

領導者的專業素養,對于黃河水患能否快速、全面治理至關重要,西漢武帝朝,對于黃河瓠子決口的兩次治理,都是武帝使汲黯等領導者組織堵塞黃河。這些領導者都是在已有既定治河方略的前提下,奉命完成任務,所需的水利知識較少,更需要的是他們的領導、組織能力,所以朝中重臣執行治河任務尚且得心應手,能取得一定成效。但到西漢中后期時,統治者在選出治河領導者后,不再擬定具體方略,而是令領導者自行定策治理河患,這時,治河領導者的身份便從執行者變為創造者,他們有無水利知識就顯得尤其重要。元帝永光五年未系統治理的“河決清河靈鳴犢口”[1]1687之患,在成帝時期風險依舊,時任清河都尉的馮逡向成帝上奏:黃河于清河靈鳴決口后所建的防護堤壩土壤松脆,容易崩塌,這樣的堤壩“猶不能為魏郡、清河減損水害”[1]1687,若當地遭持續降雨,黃河必將再次決口。故其建議疏通已安流七十余年但日漸淤塞的屯氏河河道,以便黃河流量激增時為其泄洪,“以屯氏河通,兩川分流也”[1]1687,并指出:“不豫修治,北決病四五郡,南決病十余郡,然后憂之,晚矣?!盵1]1687馮逡之奏立即引起成帝重視,博士許商被丞相、御史等重臣以“善為算,能度功用”[1]1688,推薦前去巡視治理。許商雖為時之大儒、著名數學家,但其水利知識匱乏,經過對清河靈鳴一帶巡視后,他“以為屯氏河盈溢所為”[1]1688,流量本就應該如此,無需疏通治理,奏言“方用度不足,可且勿?!盵1]1688,故朝廷對馮逡的建議不了了之。成帝建始四年,因降雨增多,黃河水驟增,久未疏通的屯氏河無法大量行洪,許商以為不足為患的屯氏河爆發惡果,黃河“決于館陶及東郡金堤,泛溢兗、豫,入平原、千乘、濟南,凡灌四郡三十二縣”[1]1688。此次河決后,成帝并未意識到許商無治河能力,反而再次令其擔任河堤都尉前去治河,果然,許商無水利知識的特點再次淋漓盡致地體現,其按《尚書·禹貢》所載黃河走向言“今河雖數移徙,不離此域”[1]1690,認為妄加治理就是“失水之跡”[1]1690。所幸最終成帝不再聽信其言,放任河患,當即重新安排人員堵塞河決,并對災民救濟。

兩漢時期對黃河的大規模治理,發生于東漢永平十二年的王景治水背景與前次均不相同,具有代表性。東漢以前朝代對黃河的治理,都是河患爆發后被迫進行,而此次卻是主動為之:西漢末期,由于國力衰微等緣故,數次黃河水患政府都未綜合處理,以致東漢建立后,黃河沿線地區雖無大災,但隱患重重。得益于西漢多次治河提供借鑒作用,東漢朝決定防患于未然,故明帝在選擇此次治河領導者時格外慎重,經朝臣推薦后,曾與將作謁者王吳治水,采用“墕流法,水乃不復為害”[5]2464的王景,因“廣窺眾書,又好天文術數之事”[5]2464,當選為治河領導者。明帝“乃賜景《山海經》《河渠書》《禹貢圖》,及錢帛衣物”[5]2465,可見東漢政府對王景治河的要求明顯與許商不同,儒術、數學等無關水利的知識變得次要。本次治河歷時一年,用“卒”數十萬,取得的成效比較突出,“景乃商度地勢,鑿山阜,破砥績,直截溝澗,防遏沖要,疏決壅積,十里立一水門,令更相洄注,無復漏之患。景雖簡省役費,然猶以百億計”[5]2465,王景對黃河的治理雖耗資巨大,但后世獲利無數,此后,黃河500余年間都得安流。自西漢至東漢,從“業余”到“專業”,漢政府對黃河水患治理領導者的選擇,正是兩漢治河制度發展的縮影。

(二)河道疏浚方法的演進

(1)重“塞”到重“疏”。西漢初期對于黃河水患的治理,歷來承襲的是《尚書·禹貢》所載上古時共工“壅塞百川”之法,在黃河決口等水患時用樹枝、柴草等物輔以土塊堵塞、覆蓋決口處,這在水患規模較小且范圍不大時的確有用,因此,顧頡剛先生嘗言“漢人治水,用了它作依據,在沒有科學的地理學和河海工程的時候,也不失為一個辦法”[12]56。文帝十二年,西漢建立后的首次黃河水患即是以“壅塞百川”之法治河的實踐,當時“河決酸棗,東潰金堤”[1]1678,東郡地方政府征發大量“卒”來堵塞黃河決口,取得一定成效。到武帝元光三年時,黃河于瓠子又生決口之災,此時,齊人延年曾提出疏導河道以治理黃河決口:“河出昆侖,經中國,注勃海,是其地勢西北高而東南下也??砂笀D書,觀地形,令水工準高下,開大河上領,出之胡中,東注之?!?,但武帝以“河乃大禹之所道也,圣人作事,為萬世功,通于神明,恐難更改”[1]1686拒絕。針對此次河患,武帝仍以堵塞之法治理,但收效不佳,堵塞的決口很快復決,黃河水患久不得治。轉瞬23載,武帝封禪東巡,“巡祭山川……自臨決河,湛白馬玉璧,令群臣從官自將軍以下皆負薪填決河”[1]1683,持續曠久的黃河瓠子決口終被治理。從文帝到武帝,不難看出“壅塞百川”的治河策略始終占據主導地位,雖然這一階段,有類似延年之臣提出了疏通河道、綜合治理之法,但終未被統治者采納。類似于“壅塞百川”的簡單堵塞雖可解決小范圍的河患,也節省成本,但長此以往,黃河問題得不到系統治理,待到河患再次爆發,政府就需投入更多精力、資源進行治理,花費更大。

昭宣之際,黃河未再發生水患,得以安流30余年,待到元帝、成帝間,河患又開始頻發。成帝建始四年,館陶、東郡金堤段的黃河發生決口,32縣受災,此時丞相史孫禁提出“今河溢之害數倍于前決平原時。今可決平原金堤間,開通大河,令入故篤馬河。至海五百余里,水道浚利,又干三郡水地,得美田且二十余萬頃,足以償所開傷民田廬處,又省吏卒治堤救水,歲三萬人以上”[1]1690,但時河堤都尉許商卻以《尚書·禹貢》所載九河為根據,得出“孫禁所欲開者,在九河南篤馬河,失水之跡,處勢平夷,旱則淤絕,水則為敗,不可許”[1]1690。這樣只講求通經致用的思維也體現在谷永、李尋等時之重臣身上,“河欲居之,當稍自成川,跳出沙土,然后順天心而圖之,必有成功,而用財力寡”[1]1691成為當時眾多朝臣的觀點。如此情境,加之政府財政不足,無法投入大量資源疏通河道,孫禁之法并未實行,河堤使者王延世終以“竹落長四丈,大九圍,盛以小石,兩船夾載而下之”[1]1688,對河患進行治理。但正如文帝、武帝時期的嘗試,“壅塞百川”并不能使黃河問題得到長效解決,成帝鴻嘉四年時,黃河再次泛濫,此后,成帝永始、元延間,黃河又爆發水患兩次,治理方法不外乎還是簡單堵塞,甚至陷入“復堵復決”之境。這一時期,雖然不乏有賈讓等有識之士多次提出應疏通黃河河道,“徙冀州之民當水沖者,決黎陽遮害亭”[1]1694,并引黃北流入海,但因西漢末吏治腐敗、內憂外患,綜合疏導的治河理念始終不得實踐。相較西漢初期而言,到西漢中后期治理黃河水患時,已有多人提出疏通河道、綜合治理等方法,雖因種種緣故,終未實踐,但這卻是兩漢時期治河策略轉向的萌芽。

到東漢建立之初,黃河水患在西漢未得綜合治理的弊端很快顯現出來,建武十年(公元34年)陽武令張汜言于光武帝:“河決積久,日月侵毀,濟渠所漂數十許縣。修理之費,其功不難。宜改修堤防,以安百姓”[1]2464,但此時,東漢王朝新立,財政不足,只得暫緩。到明帝永平十二年,社會經濟得到一定發展,東漢政府對黃河問題重新重視,時人王景因博覽眾書,又好天文術數之事,且曾參與浚儀渠的設計與修筑,具有一定治水經驗,得到明帝青睞。時明帝問以“理水形變……景陳其利害,應對敏給,帝善之。又以嘗修浚儀,功業有成,乃賜景《山海經》《河渠書》《禹貢圖》及錢帛衣物。夏,遂發卒數十萬,遣景與王吳修渠筑堤”[1]2465。需注意的是,東漢政府此次對黃河的治理,并非因黃河決、溢等故被動治河,故王景深思熟慮后,采取了“鑿山阜,破砥績,直截溝澗,防遏沖要,疏決壅積,十里立一水門,令更相洄注”[1]2465等法,對黃河進行了疏淤、拓寬河道等綜合治理。次年夏,治河告一段落后,明帝親巡視察治河成果,并“詔濱河郡國置河堤員吏,如西京舊制”[1]2465,永平十五年(公元72年),明帝巡狩至無鹽,再次看到王景治河成果時,“美其功績,拜河堤謁者,賜車馬縑錢”[1]2465??梢娒鞯蹖ν蹙爸魏拥某晒譂M意。更難能可貴的是,王景治河后,黃河也得到長期安流,諸多史家對此曾撰文究故,此處不再贅述?!吨袊犯濉酚涊d,王景治河的成就主要體現在:“對河道淤積部分進行了徹底疏通,系統修筑了千里黃河大堤,同時修整了汴渠,這些措施確為此后黃河安流起到了決定性作用”[13]188,也恰從側面反映出兩漢治河策略的轉向。

(2)隨“道”到固“道”。漢時治理黃河水患策略的轉向,除體現在由簡單堵塞到疏通河道外,還體現在對黃河流向人工干預。下游黃河,歷來走向多變,春秋時期,黃河基本遵循《尚書·禹貢》所載的故道:“東過洛汭,至于大伾,北過降水,至于大陸,又北播為九河,同為逆河,入于海?!盵1]1534進入戰國后,黃河沿線的諸侯國修筑“堤防之作……雍防百川,各以自利”[1]1692,將黃河下游河道改變成由今河南省滎陽市北、濮陽市西南,流至河北省大名縣東、山東省冠縣西后,再由德州市東流至河北省滄州市黃驊縣入海,時所筑的堤防距離河床較遠,具有一定防洪攔沙作用,使黃河河道基本固定。隨著西漢建立,經濟發展、氣溫持續升高,黃河流域河決、河溢之患漸多爆發,戰國故道沿線的濟陰郡、東郡等地頻遭水患,黃河多次出現短時間改道現象。最突出的一次當數武帝元光三年黃河瓠子決口,此次河決,武帝雖立即命令治理,但轉而復決。再次決口的黃河向東南先注入巨野澤,再并入泗水沿淮河入海,決堤后的黃河水攜帶大量泥沙,濮陽瓠子一帶的農田被迅速沖毀,泥沙持續沉積,原本的河道日益干涸,基本處于廢棄狀態。23年未徹底復治的黃河決口,即使在日后水流略減時,也沒能回到舊道,依然流入東南巨野澤,直待復治。另外元帝永光五年,“河決清河靈鳴犢口”[1]1687等也導致黃河不同程度的改道。河流河道改易,本是自然現象,但若不采取科學的人工干預,便會對沿線聚落原有生活形態造成影響,甚至使沿線民眾無田可依,變為流民。

兩漢間,針對久成弊病的黃河易道問題,在王景治水時期開始著手人工干預。明帝永平十二年,王景受命治河, 除疏通河道淤積、拓寬河道外,他還系統整修汴渠,實現汴水與黃河分流,因勢利導,著力整修黃河堤壩。由其設計、整修的從滎陽東至千乘入??诘狞S河大堤,使黃河有了新的走向,一路避開過急彎道?!斑@條黃河已較西漢大河偏東,經今黃河和馬頰河之間至利津入?!盵14],《水經注》《元和郡縣志》等史料中記載的黃河走向即王景治水后的黃河流向(圖3)。此期,王景治河所建的黃河堤壩“高四五丈”[1]1695,換算成今制達9—10米,這種規模已與當代大部分地區的黃河大堤相差不遠,故王景所建之堤成為防范黃河決、溢之患的重要保障。王景治河后,統治者從其所建堤壩中享受到人工固定河道的益處,故常效法其治河之策。安帝永初七年,朝廷就曾于石門(今河南省鄭州市古滎鎮)一帶“積石八所,皆如小山,以捍沖波,謂之八激堤”[15]92,以固定黃河河道。所以,正是由于王景治河時對黃河河道的系統整修與固定,“更使得河床行洪能力比以前擴大了,下游河床也不再高出兩岸平地了”[16],這為此后黃河安流500余年,無大規模水患提供了保障。

圖3 王景治河后黃河下游走向圖

故綜論之,觀西漢至東漢,統治者在對黃河水患的治理過程中,發生了思維上的轉向,即從最初只追求短時間治理到著眼長久。兩漢間,多次對黃河水患的治理,使得黃河河道暢通、河堤堅固、走向科學,河患治理意識由“治標”到“治本”,由“被動”到“主動”。

(三)選擇勞工策略的轉變

黃河水患的治理除需中央政府組織、專業領導者制定治河方略外,也離不開治河勞工的執行,若治河勞工有一定技術,便可保證治河時事半功倍,兩漢黃河水患治理制度的變遷,在政府對治河勞工選擇的轉向上同樣體現??v觀兩漢政府組織的數次大規模治河,勞工的選擇經歷了從“徒”到“卒”,那么,這兩個群體在兩漢時期所指什么?二者又有什么差異?兩漢的“徒”,指的是被判處一至五年勞役之人,也常被稱作“徒隸”,本質屬于囚犯;而“卒”是指由政府征發,自服兵役或力役之人,其本質是平民。據史料記載,漢政府治理黃河水患時,常需組織數萬、數十萬不等的人員,此時,若選擇“徒”或“卒”承擔治河任務,會有何區別呢?這得從“徒”與“卒”的日常工作說起。不談“徒”“卒”身份上的根本差異,單論二者日常從事的“役”就可見端倪,“徒”主要從事的“勞役”多為無技術含量的苦差,如:城旦、舂,“男髡鉗為城旦,城旦者,治城也。女為舂,舂者治米也”[17];鬼薪(男),于山中砍柴供宗廟祭祀所用,白粲(女),擇米以供祭祀;司寇(男),前往邊疆伺察寇賊,作如司寇(女),則在內地從事同強度的勞役;斥侯,發往邊地刺探敵情;隸臣妾,“男子為隸臣,女子為隸妾”[1]1100,由官府管理,成為奴婢。

相比于“徒”的工作內容,“卒”所擔任的“兵役”與“力役”則更多技術含量與專業技能。對此,日本學者藤田久勝指出:“早在戰國時代,軍隊即已擁有軍事土木工程的技術及組織形態,其工程內容有構筑城郭、修筑長城、挖掘塹壕、建設道路、營造池陂等”[18],可見,戰國時期“卒”所從事的本職工作,除作戰、戍邊外,已包括水利、土木等技術性工程操作。到兩漢時期,軍隊又有了具有隸屬關系的專業水工,他們主要為軍隊提供水利技術指導。長期從事技術性工作的“卒”,相較只從事體力勞動的“徒”,在治理黃河水患時便是“熟手”,能更容易執行既定治河方略,同時,經歷過嚴格的軍事化管理和軍旅生活,也使得“卒”在貫徹、落實治河方略時更易接受和操作?!白洹钡能娛聞诠ど矸?,使得他們承擔的數次治河工作都取得了較好的成效。正如武帝元光三年黃河瓠子決口,初治之時,武帝“興人徒塞之”[3]1409,或因“徒”對塞河流程和執行方略不能完全領悟和執行,他們修建的堤壩很開再次崩決,待到23年后復治此患時,武帝轉而用“卒”。至此以后,由“卒”擔任治河勞工的主力成為后世治河的常制,成帝、明帝時期選擇治河勞工時,都以“卒”作主力。

三、結 語

存續400余年的兩漢王朝中,史料明確記載的黃河水患共有18次。相比于先秦至秦朝時期,這一階段爆發的黃河水患,具有多發于下游地區、時間集中在夏秋之際、災害規模大等特點,給兩漢王朝帶來諸多問題,“一方面,其間發生頻率比春秋戰國時期和東漢王景治河后至唐初500余年間都高;另一方面,此時期發生的一些河決造成的災難絲毫不亞于唐以后的各代河決”[19]。正是因此,兩漢政府開始隨著黃河水患的漸次爆發,嘗試制度化治理河患,核心領導群體、河道疏浚方式、選擇勞工策略等多方面的黃河治理制度出現轉變,終使得黃河治理取得一定成效,東漢王景治河后黃河得以長期安流。這對于我國古代黃河水患的治理,具有奠基與開創意義,同時,也為當今黃河水域的治理與保護提供借鑒之用。黨的十九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實地考察黃河流域的生態保護和發展情況,并指出黃河的長治久安,與當今生活息息相關,因此,黃河的治理與保護,值得每個人重視。

猜你喜歡
決口治河兩漢
2020年吉林德惠飲馬河決口搶險案例分析
兩漢王朝對匈奴的戰爭訴求
音樂辭條的技術與話語——論先秦兩漢辭書中的音樂知識和觀念
色彩之喻與中國文學批評——以先秦兩漢為中心
在堯治河酒業首屆“詩酒交響”論壇上的致辭
在堯治河酒業首屆“詩酒交響”論壇上的致辭
村翁雨中田間排水
魏源應對河患的治理思想及現代啟示
乾隆年間揚州市河、護城河及東關運河的治理
兩漢文化沾漸西南夷述略
91香蕉高清国产线观看免费-97夜夜澡人人爽人人喊a-99久久久无码国产精品9-国产亚洲日韩欧美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