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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犯罪學排行榜研究與新變化

2022-07-08 10:00吳宗憲
犯罪研究 2022年3期
關鍵詞:犯罪學排行榜研究者

吳宗憲

國際犯罪學排行榜是對國際社會中的犯罪學文獻進行統計分析后編制的顯示學術影響力大小的學者和論著名單。這種名單通常是按照一定順序排列的,學術影響力最大的學者或者論著排在最前面,然后按照學術影響力遞減的情況依次排列。編制國際犯罪學排行榜的研究,屬于文獻計量學(bibliometrics)研究的范疇,文獻計量學是使用數學和統計學方法定量地分析一切知識載體的交叉科學。在犯罪學領域中進行文獻計量學研究的主要內容是:首先,選定所要研究的知識載體,一般是學術期刊和學術書籍。其次,確定研究范圍,例如,研究什么時間和地域范圍的期刊和書籍。再次,統計被引次數,即研究特定犯罪學家的研究成果在學術期刊和學術書籍中被引用的數量。最后,排列相關順序,即按照不同標準排列犯罪學家或者犯罪學論著的順序名單,例如,在學術期刊中被引用的數量,在學術書籍中被引用的數量,在特定時間段被引用的數量等。由于英語是目前國際社會學術研究中使用人數最多的語言,用英語發表的犯罪學論著不僅數量巨大,而且覆蓋地域范圍廣泛,因此,這方面的研究大體上能夠反映國際社會犯罪學發展的基本狀況。本文探討這方面的內容,展示這類研究中的新變化。

一、重要排行榜研究的回顧

對英語世界犯罪學家們的研究成果進行文獻計量學分析,有一個較長的發展歷程。較早進行這方面研究并且產生巨大影響的文獻計量學研究工作,可能是美國犯罪學家馬文?沃爾夫岡(Marvin E.Wolfgang)等進行的研究。沃爾夫岡等對1945—1972年美國的犯罪學研究和犯罪學理論的科學價值進行了多方面的細致的評價研究,力圖評價美國犯罪學的科學質量。這項研究的成果最終被寫成《評價犯罪學》()一書在1978出版,其中報告了很多種排行榜。此后,這方面的研究陸續進行,成果陸續發布。從已經發表的研究成果來看,這方面的研究大體上有以下三類:

(一)不直接限定范圍的研究

這類研究的主要特點是,研究成果的發表形式或者載體既有論文,也有著作;在發表的論著標題中,不直接表明研究對象的范圍,例如,并不表明是“國際期刊”或者特定國家的期刊;統計的指標既有犯罪學家,也有犯罪學論著。

這類研究中較早的成果是美國佛羅里達國際大學(Florida International University)刑事司法系的犯罪學學者埃倫?科恩(Ellen G.Cohen)與英國劍橋大學犯罪學研究所的著名犯罪學家戴維?法林頓(David P.Farrington)合作進行的研究。他們選擇在英語世界中極有影響力的5種期刊,包括《英國犯罪學雜志》(British Journal of Criminology,BJC)、美國的《犯罪學》(Criminology,CRIM)、《加拿大犯罪學雜志》(Canadian Journal of Criminology,CJC)、《澳大利亞與新西蘭犯罪學雜志》(Australian and New Zealand Journal of Criminology,ANZ)以及美國的《司法季刊》(Justice Quarterly,JQ),調查了這些雜志1986—1990年刊登的論文中引用文獻的情況,于1994年在《英國犯罪學雜志》發表題目為《誰是英語世界中最有影響力的犯罪學家》的文章,報告了他們的研究成果(見表1)。

表1 在5種英語期刊中被引最多的前10位犯罪學家排行榜

1995年,美國斯克蘭頓大學(University of Scranton)社會學與刑事司法系的理查德·賴特(Richard A.Wright)發表了題目為《犯罪學中被引次數最多的學者:教科書和期刊的比較》的論文,報告了 1976—1980年出版的 20本犯罪學教科書中被引最多的學者;對1989—1993年出版的23本犯罪學教科書進行了調查,對被引最多的學者進行了排名。然后,將這些排名與之前的研究以及1986—1990年出版的三種主要犯罪學期刊上被引最多學者的另一項研究的排名進行了比較。

1996年,理查德·賴特與埃倫?科恩合作發表了《1989—1993年刑事司法教科書中被引用次數最多的學者》一文,通過對1989—1993年出版的16本刑事司法入門教材中22位被引最多的學者進行鑒別和排名,擴展了引用分析研究的范圍。他們還將刑事司法教科書中被引最多的學者名單與刑事司法期刊和犯罪學教科書中被引最多的學者的類似名單進行了比較。

1999年,埃倫?科恩與戴維?法林頓再次合作發表了《1990—1995年20種犯罪學和刑事司法期刊中被引最多學者的變化》一文,報告了他們對20種英語犯罪學期刊中被引最多的學者的調查情況。這些期刊包括5種美國犯罪學期刊、5種美國刑事司法期刊、5種國際犯罪學期刊和5種國際刑事司法期刊。他們將1995年獲得的結果與1990年獲得的結果以及1986—1990年和1991—1995年分析9種期刊獲得的結果進行了比較。在這四份排序名單中,被引最多的學者是特拉維斯·赫希、邁克爾·戈特弗雷德森、戴維·法林頓、德爾伯特·埃利奧特(Delbert S.Elliott)和弗朗西斯·卡倫(Francis T.Cullen)。

2000年,理查德·賴特發表了《犯罪學被引用最多學者的最新變化:教科書和期刊的比較》一文,報告了1994—1998年出版的22本犯罪學入門教材中被引最多的59位學者的情況。作者對犯罪學教科書和美國主要犯罪學期刊的引文模式進行了長期比較,發現被引最多的學者發生了相當大的變化。作者認為,隨著時間的推移,被引最多的學者名單的變化證明,有必要對犯罪學和刑事司法中的引用模式開展進一步研究。

2002年,理查德·賴特發表了《刑事司法教科書中被引最多學者的最新變化》一文,報告了1994—1998年出版的23本刑事司法入門教材中31位被引最多的學者,也報告了被引最多學者的被引最多的作品。作者比較了刑事司法和犯罪學教科書以及美國主要刑事司法期刊中的引用模式后發現,隨著時間的推移,被引最多的學者之間存在著相當大的差異。

2008年,埃倫?科恩與戴維?法林頓合作發表《1990—2000年犯罪學和刑事司法期刊中的學術影響》一文,報告了他們在1999年研究的20種期刊中被引最多的學者學術影響力的變化情況。研究表明,在2000年,被引最多的學者為:在美國犯罪學期刊中是羅伯特·桑普森(Robert J.Sampson)、在美國刑事司法期刊中是弗朗西斯·卡倫、在國際犯罪學期刊中是約翰·布雷斯韋特(John Braithwaite)、在國際刑事司法期刊中是羅伯特·黑爾(Robert D.Hare)。同時,他們的研究也發現,羅伯特·桑普森是2000年這20種期刊中被引次數最多的學者。2014年,埃倫?科恩與戴維?法林頓將他們以前發表的研究成果加以整合,出版了專著《1986—2010年在犯罪學和刑事司法領域被引最多的學者》,集中展示了他們的研究成果。2017年,埃倫?科恩與戴維?法林頓合作發表《25年來被引最多的學者和著作的變化:犯罪學和刑事司法領域的演變》一文,對過去25年間在引文分析方面的研究成果進行了進一步拓展和總結。他們報告了1986—2010年4種國際犯罪學期刊、6種美國犯罪學和刑事司法期刊中被引最多的10位學者和每位學者被引最多的著作。這種研究方法擴展了傳統的引文分析方法,記錄了在犯罪學顯著增長時期個人引文數量的變化,論述了被引最多的學者們最常被引用的學術貢獻。他們發現,被引最多的論著,大多屬于發展犯罪學、生命過程犯罪學和犯罪生涯領域的論著,反映了這些主題在犯罪學中的重要性。

(二)對國際期刊成果的研究

這類研究的主要特點是,研究成果的名稱中強調了研究范圍的國際性,在研究對象的選擇上也充分重視國際性,突出研究視野的國際化特點。

這類研究中較早的成果是埃倫?科恩與戴維?法林頓在1998年合作發表的《1986—1990和1991—1995年主要國際期刊被引學者的變化》一文。他們選擇了英語國家的4種主要犯罪學期刊,即《英國犯罪學雜志》、美國的《犯罪學》雜志、《加拿大犯罪學雜志》以及《澳大利亞和新西蘭犯罪學雜志》,研究了1991—1995年在這些期刊中被引最多的學者,發現其中被引最多的5位犯罪學家是特拉維斯·赫希、戴維?法林頓、邁克爾·戈特弗雷德森、艾爾弗雷德·布盧姆斯坦(Alfred Blumstein)和約翰·布雷斯韋特。然后,他們將這些結果與 1986—1990年的類似分析結果進行了比較,結果發現,被引最多的學者在1991—1995年被引最多的論著更加關注犯罪學理論,而在 1986—1990年被引最多的論著更加關注犯罪生涯,這說明在20世紀90年代前期,國際犯罪學界的熱點研究領域已經轉向了犯罪學理論。

2007年,埃倫?科恩與戴維?法林頓合作發表了《國際主要犯罪學期刊學術影響力的變化》一文,報告了在1998年研究過的英語國家的4種主要犯罪學期刊中學術影響力的變化,并且將其與1991—1995年以及1986—1990年被引最多的學者進行了比較。研究發現,在1986—1990年、1996—2000年,被引作者的數量增加了近40%。在1996—2000年,被引最多的學者因為期刊的不同而有差別,在《澳大利亞和新西蘭犯罪學雜志》中是約翰·布雷斯韋特,在《英國犯罪學雜志》中是肯·皮斯(Ken Pease),在《加拿大犯罪學雜志》中是朱利安·羅伯茨(Julian V.Roberts),在《犯罪學》雜志中是羅伯特·桑普森。被引最多的作者們被引最多的論著表明,一些犯罪學家的研究具有顯著的專門化特點,他們的一兩部開創性論著被大量引用,這些論著往往是書籍,并且通常是理論性書籍。與此不同,其他犯罪學家的研究則具有多樣化特點,他們有許多不同主題的論著,每一種論著都被多次引用。

2011年,埃倫?科恩發表了《1986—2005年主要國際犯罪學期刊學術影響的變化》一文,報告了 4種主要的國際犯罪學期刊中學術影響力的變化情況。作者發現,在1986—1990年和2001—2005年,被引作者的數量增加了90%以上。2001—2005年被引最多的學者也有一些變化:在《澳大利亞和新西蘭犯罪學雜志》中是勞倫斯·謝爾曼(Lawrence W.Sherman),在《英國犯罪學雜志》中是約翰·布雷斯韋特,在《加拿大犯罪學雜志》中是朱利安·羅伯茨,在《犯罪學》雜志中是羅伯特·桑普森。分析顯示,在1986—2005年的20年間,犯罪學家的學術影響力呈現出不同的變化,一些犯罪學家的學術影響力不斷增加,一些犯罪學家的學術影響力不斷下降,還有一些犯罪學家的學術影響力持續較高。

2016年,埃倫?科恩發表了《2006—2010年5種國際犯罪學期刊被引次數最多的學者》一文,報告了對5種國際犯罪學期刊中引用情況的分析結果。這5種國際犯罪學期刊是,《英國犯罪學雜志》、美國《犯罪學》雜志、《澳大利亞和新西蘭犯罪學雜志》、《加拿大犯罪學和刑事司法雜志》(Canadian Journal of Criminology and Criminal Justice)和《歐洲犯罪學雜志》(European Journal of Criminology)。研究發現,2006—2010年被引次數最多的犯罪學家,在《英國犯罪學雜志》中是戴維·加蘭(David Garland),在美國《犯罪學》雜志和《澳大利亞和新西蘭犯罪學雜志》中都是羅伯特·桑普森,在《加拿大犯罪學和刑事司法雜志》中是朱利安·羅伯茨,在《歐洲犯罪學雜志》中是戴維·法林頓;在這5種犯罪學期刊中,被引次數最多的是羅伯特·桑普森,被引最多的作者最常被引用論著的主題是發展犯罪學、生命過程犯罪學和犯罪生涯。

不過,應當看到,上述第一類研究“不直接限定范圍的研究”中,不少研究實際上也是國際性的研究。在犯罪學研究中,關注國際社會中發表的相關文獻,以國際化的視野認識和探討犯罪學的相關內容,是當代國際社會犯罪學研究的重要而普遍的特色。

(三)對美國期刊成果的研究

這類研究的主要特點是,研究成果的名稱中帶有“美國”字樣,研究范圍限定為美國的學術期刊。不過,應當注意的是,美國的學術期刊也發表外國作者的論文。

這類研究中較早的成果是埃倫?科恩與戴維?法林頓合作發表的《1986—1990年和1991—1995年美國主要犯罪學和刑事司法期刊中被引最多學者的變化》一文,他們報告了美國3個主要的犯罪學期刊和3個主要的刑事司法期刊在兩個時間階段中被引最多學者的變化情況。這 3個犯罪學期刊是《犯罪學》《定量犯罪學雜志》(Journal of Quantitative Criminology)和《犯罪與少年犯罪研究雜志》(Journal of Research in Crime and Delinquency);3個刑事司法期刊是《司法季刊》《刑事司法雜志》(Journal of Criminal Justice)和《刑事司法與行為》(Criminal Justice and Behavior)。他們發現,1991—1995年,在3種犯罪學期刊中被引最多的學者是特拉維斯·赫希、戴維·法林頓、邁克爾·戈特弗雷德森、德爾伯特·埃利奧特和羅伯特·桑普森;同一時期內,在3本刑事司法期刊中被引最多的學者是弗朗西斯·卡倫、約翰·哈根、特拉維斯·赫希、勞倫斯·謝爾曼和詹姆斯·威爾遜。他們還發現,在1991—1995年,被引最多的犯罪學家們被引最多的論著的主題主要是理論研究、縱向研究(longitudinal research)或者犯罪生涯研究。

2020年,埃倫?科恩與戴維?法林頓合作發表了《1986—2015年美國主要犯罪學和刑事司法期刊學術影響力的變化》一文,報告了1986—2015年的30年間犯罪學和刑事司法學術影響力的變化,確定了美國6個主要的犯罪學和刑事司法期刊中被引最多的學者,并將結果與 2006—2010年、2001—2005年、1996—2000年、1991—1995年和1986—1990年的結果進行了比較。他們的研究發現,在2011—2015年被引最多的學者,在犯罪學期刊中是羅伯特·桑普森,在刑事司法期刊中是亞歷克斯·皮蓋惹(Alex R.Piquero)。在犯罪學期刊中被引最多的學者主要關注縱向研究或者犯罪生涯研究、犯罪學理論;在刑事司法期刊中被引最多的學者主要研究刑事司法問題,如改造和量刑。研究還發現,在這30年期間,年長和已故學者被引用的次數較少,而年輕學者被引用的次數更多。

二、排行榜研究的最新變化

近年來,以戴維?法林頓為首的研究團隊在研究國際犯罪學排行榜的過程中,出現了一些新變化,將亞洲犯罪學納入其研究范圍,通過多篇論文報告了他們的研究成果。

2019年,戴維·法林頓等發表了《與澳大利亞、新西蘭、北美和歐洲相比,誰是亞洲犯罪學中被引最多的學者》一文,報告了他們對《亞洲犯罪學雜志》(Asian Journal of Criminology,AJC)、《澳大利亞和新西蘭犯罪學雜志》《犯罪學》和《歐洲犯罪學雜志》在2006—2015年引用情況的統計研究結果。他們發現,在這4種期刊中被引最多的學者有很大的重疊;亞洲學者在歐美犯罪學期刊中被高引的較少。這項研究的一個重要新變化,就是將《亞洲犯罪學雜志》納入正式的研究范圍。

同年,美國孟菲斯大學犯罪學與刑事司法系的阿邁亞?伊拉佐基(Amaia Iratzoqui)等合作發表了《國際期刊30年間的學術影響及其與亞洲犯罪學中被引最多學者的關系》一文,報告了他們對1986—2015年4種犯罪學期刊學術影響力的分析,并且與《亞洲犯罪學雜志》前10年(2006—2015年)的情況進行比較的結果。研究發現,在4種犯罪學期刊中被引最多的學者往往會隨著時間的推移保持較高的排名,這些學者也是《亞洲犯罪學雜志》中被高引用的學者;在所有這些期刊中,頂尖學者被引最多的論著,主要涉及 4個領域,即發展犯罪學和生命歷程犯罪學、犯罪學理論問題、統計學和政策問題。

進入21世紀20年代后,國際社會中關于犯罪學界學術影響力的排行榜研究發生了一些顯著變化。這種新變化不僅表現在繼續把亞洲犯罪學期刊納入歐美犯罪學家評價研究的范圍,還突出地表現在華人犯罪學家進入了被引最多的犯罪學家排行榜。

(一)艾倫·科恩等2021年發表的成果與新變化

2021年,美國佛羅里達國際大學犯罪學與刑事司法系的埃倫·科恩與戴維·法林頓、阿邁亞·伊拉佐基合作發表《1990—2015年20種犯罪學和刑事司法期刊中被引用次數最多的學者的變化以及與<亞洲犯罪學雜志>的比較》一文,其中有一些新變化。埃倫·科恩等研究了1990年以來在5種美國犯罪學期刊、5種美國刑事司法期刊、5種國際犯罪學期刊和5種國際刑事司法期刊中被引最多的學者,并且與2015年《亞洲犯罪學雜志》上被引最多的學者進行了比較。這項規模很大的研究,發現了一些重要的研究結果,其中的一些結果更值得關注(見表2、表3、表4)。

表2 2015年在4組(每組10種)期刊中被引最多的學者

(續表)

表3 2015年在所有20種期刊中被引最多的前10位學者(并與其他3年的排名比較)

表4 2015年被引最多的論著

(續表)

這項研究的重要新變化包括:第一,研究的期刊種類更多,有20種。第二,研究的語言種類更多。不僅有多種英語期刊,還包括了一種德語期刊,即德語《犯罪學》雜志。第三,研究的區域范圍更廣。不僅研究了傳統的歐美和大洋洲地區,還將研究區域擴展到亞洲,將《亞洲犯罪學雜志》包括到研究對象中。第四,學者的排序變化較大。被引最多的犯罪學學者的排名順序的變化,在多個排行榜中都有體現。

埃倫?科恩等的這項研究,把2015年《亞洲犯罪學雜志》上被引最多的學者的排名,與其他國際期刊的情況進行了比較。他們的比較發現,2015年在《亞洲犯罪學雜志》上被引最多的學者,與其他類別期刊中被引最多的學者有很大重疊;國際犯罪學與刑事司法界被引用最多,因此也最具影響力的學者,具有相當大的一致性。

(二)戴維·法林頓等2022年發表的成果與新變化

2022年,戴維?法林頓與埃倫?科恩,以及戴維?法林頓的同事蓋伊·斯金納(Guy C.M.Skinner)合作發表了《2006—2020年在5種國際期刊中被引最多學者的變化》一文,報告了他們對5種期刊中引用情況的研究結果(以下簡稱“2022年排行榜研究”)。這5種國際期刊分別是《亞洲犯罪學雜志》《澳大利亞和新西蘭犯罪學雜志》《英國犯罪學雜志》《加拿大犯罪學和刑事司法雜志》和美國《犯罪學》雜志。研究涉及3個時間段:2006—2010年、2011—2015年和2016—2020年。通過分析,他們編制了2016—2020年在5種國際犯罪學期刊中被引最多的學者排行榜,并與2006—2010年、2011—2015年的排行榜進行比較(見表5)。

表5 2016—2020年在5種國際犯罪學期刊中被引最多的學者排行榜

(續表)

2016—2020年在5種國際犯罪學期刊中被引最多的學者中,主要研究發展犯罪學和生命過程犯罪學(2011—2015年有5位研究這個主題)的有4位,即羅伯特?桑普森、亞歷克斯?皮蓋惹、戴維?法林頓、約翰?勞布;主要研究法律、合法性和警務(2011—2015年只有1位研究這個主題)的有5位,即湯姆?泰勒、喬納森?杰克遜(Jonathan Jackson)、本?布拉德福德(Ben Bradford)、曹立群、戴維?韋斯伯德。

2016—2020年五種期刊中被引最多的 50位學者中,大多數來自美國(56%)或英國(22%),只有一位來自亞洲,即劉建宏(Jianhong Liu)。他們得出的結論是,亞洲研究人員應該做出更多努力,在主要國際期刊上發表他們的研究成果。同時,他們也提供了2016—2020年在5種期刊中被引最多學者的被引最多的論著名單(見表6)。

表6 2016—2020年在5種期刊中被引最多學者的被引最多的論著

(續表)

三、排行榜研究的重要價值

(一)有助于評價學術影響力

編制排行榜是評價學術影響力的重要方法。對于一項學術研究成果或者某個犯罪學研究者在學術研究中的影響力,可以通過多種方法加以評價。第一,犯罪學研究者的評價。每個犯罪學研究者在閱讀某種犯罪學論著或者談論某個犯罪學研究者時,都有可能對其學術影響力或者學術價值進行評價。這是犯罪學研究者們在接受和交流犯罪學信息時經常伴隨的內容與活動,這種評價不僅有助于犯罪學研究者自己準確把握相關論著和有關人員的學術影響力,也構成了進行其他評論的重要基礎。例如,在研究活動中,是否引用相關的犯罪學論著,就取決于犯罪學研究者對該論著的評價,在通常情況下,研究者們往往引用他們認為具有較高價值和較大影響力的論著,即使引用過來作為批評對象,也往往是這樣的論著。第二,犯罪學教育者的評價。多種類型的犯罪學教育者會對犯罪學論著或者犯罪學研究者進行相關的評價。例如,大學中擔任犯罪學課程授課任務的教師,往往會在講課過程中,涉及對犯罪學論著和犯罪學研究者的評價,以便讓聽課的學生們了解其價值和學術影響力。又如,報刊雜志中負責犯罪學欄目的編輯等,也會根據其評價,決定如何開展自己的編輯工作。第三,評論性論著中的評價。在不少報刊雜志發表的評論性文章中,在出版的評論性專著中,都會包含對犯罪學論著和犯罪學研究者的評價性內容。與這些評價方法相比,編制排行榜是一種十分重要的學術影響力評價方法。與上述三種評價方法相比,這種評價方法具有顯著的優點:一是覆蓋面廣,因為排行榜是對大量的研究成果進行統計分析后編制的,所涉及的研究成果是很多研究者撰寫的。二是客觀性強,因為排行榜是根據犯罪學論著中被引用的情況編制的,不僅引用情況是客觀存在的,而且排行榜中呈現的結果也具有客觀性,不大容易受少數人個人感情等因素的影響。三是直觀性好,排行榜可以將學術影響力轉化為具體的數據信息,明確地通過排名方式呈現出來,人們可以一目了然地了解到不同犯罪學研究者學術影響力的大小。

當然,通過編制排行榜進行的學術影響力評價,也有一定的局限性,需要在認識排行榜時加以注意。第一,受研究對象種類的限制。從已經進行的排行榜研究來看,最經常選擇作為研究對象的論著種類是學術論文,這種研究存在的突出問題是,所選擇的期刊數量有限,無法考慮發表在更多其他刊物的文章中的信息。同時,一些排行榜研究也選擇某些教科書作為研究對象。這種研究存在的突出問題是,無法考慮更多書籍中的信息,畢竟,從總數上來看,教科書在已經出版的犯罪學書籍中僅僅占很小的比重。第二,受研究對象語言的限制。已經進行的大多數排行榜研究,都以英語論著為研究對象,僅僅在很少的此類研究中包括了數量極其有限的德語文獻,忽略了以其他語言發表的論著。第三,受研究對象時間的限制。任何排行榜研究,都有明確的時間范圍,僅僅評價在特定時間階段內的學術影響力。第四,受研究對象年齡的影響。任何一位犯罪學研究者的學術生涯,都有一個發展的過程,排行榜研究只對那些處在學術生涯中后期的犯罪學研究者最有利,而不利于那些未達到這個年齡的研究者,因為他們的研究成果還未引起廣泛的關注,或者他們還沒有做出引起廣泛關注的研究成果;也不利于那些因為年齡過大而不再從事研究或者已經逝世多年的研究者,因為他們的研究成果已經時過境遷,不再具有重要影響力。因此,排行榜研究所展示的學術影響力情況,只具有相對的意義,不宜過高地評價排行榜所展示的學術影響力。

(二)有助于了解犯罪學狀況

排行榜是了解犯罪學研究狀況的重要方法。首先,可以了解重要的犯罪學研究者。從已經進行的犯罪學排行榜研究來看,在排行榜中展示得最多的內容,是犯罪學研究者的排名情況。通過這些排行榜,可以了解在特定范圍內犯罪學研究者們學術影響力的排名情況,了解哪些犯罪學研究者的學術影響力最大,了解特定犯罪學研究者在學術研究中的地位等情況。其次,可以了解重要的犯罪學論著。犯罪學排行榜的編制,往往是以犯罪學論著中的信息為基礎進行的,而且,一些犯罪學排行榜中也明確展示了犯罪學論著排行榜,因此,可以了解很多犯罪學論著的學術影響力情況。最后,可以了解犯罪學發展的脈絡。盡管新發表的犯罪學排行榜反映了犯罪學研究者和犯罪學論著在當下的學術影響力,但是,如果查閱不同時期發表的犯罪學排行榜,就可以了解犯罪學研究的發展脈絡,了解在不同時期犯罪學研究者們高度關注的研究主題及其變化。

(三)有助于指引犯罪學研究

排行榜是指引犯罪學研究者們更好地開展相關學習和研究工作的重要信息。自現代犯罪學誕生以來,經過長期的發展,犯罪學在不少國家已經成為具有重大影響的學術領域,有大量的從業人員和數量不等的學術期刊,每年發表很多文章,也出版不少書籍。這些學術論著的價值肯定有差別,對于犯罪學研究者,特別是對于剛剛接觸犯罪學的初學者而言,如何在數量眾多的犯罪學論著中選擇價值更大的論著來學習,就成為一項重要而艱巨的工作。如果選擇不當,就有可能浪費時間和精力。特別是對于翻譯者而言,如果選擇了學術價值不大、學術影響力有限的書籍進行翻譯和出版,造成的資源浪費更大。在這種情況下,犯罪學排行榜就可以發揮重要的指引犯罪學研究的積極作用。首先,它可以讓人們了解哪些是具有重要學術影響力的研究者。一般而言,重要研究者的學術論著,往往也具有重要價值;犯罪學研究者,特別是犯罪學初學者可以更多關注這些人的論著,從而有效避免在選擇犯罪學論著中可能出現的失誤。其次,它可以讓人們了解哪些是具有重要學術影響力的論著。一般而言,被很多人關注和引用的論著,應當是具有較高學術價值和較大學術影響力的論著;進入犯罪學論著排行榜的論著,往往是重要的論著,其中的一些論著就是犯罪學名著,更值得人們學習和研究。最后,它可以讓人們了解哪些是具有重要學術影響力的主題。受到很多人關注的犯罪學內容,特別是在犯罪學排行榜中排名靠前的那些重要研究者們所研究的內容,往往是犯罪學研究的熱點主題,代表了犯罪學發展的重要趨勢,可以很好地引導其他犯罪學研究者了解這些情況和規劃自己的研究內容。

(四)有助于促進犯罪學研究

排行榜是激勵犯罪學研究者進取精神和研究動力的重要信息。在行業內做出更重要的成果,在排行榜中取得更好的名次,是所有從業人員追求的目標,對于犯罪學行業也不例外。犯罪學排行榜的編制和發布,對于所有從事犯罪學研究的人員,都具有激發研究動力、促進研究工作的重要價值。對于已經進入排行榜的人員而言,會激勵目前排名靠前的犯罪學研究者努力保持這種位置,也會激勵排名靠后的犯罪學研究者通過努力改進排名。對于還未進入排行榜的人員而言,已經進入排行榜的人員成為他們學習和仿效的榜樣,會激勵他們通過不懈的努力,爭取早日進入犯罪學排行榜。

四、排行榜研究的啟發意義

已經發表的犯罪學排行榜研究成果,無論是對于華人犯罪學研究者,還是對于中國本土犯罪學研究者,都具有重要的啟發意義。

(一)對于華人犯罪學研究者的啟發意義

華人犯罪學研究者是國際犯罪學界的一支重要研究力量,對于他們而言,晚近的國際犯罪學排行榜研究成果至少具有兩方面的啟發意義。

1.華人學者可以辦好高質量的期刊

晚近的國際犯罪學排行榜研究成果表明,華人犯罪學研究者可以辦好高質量的期刊。這方面的典型例子是亞洲犯罪學學會(Asian Criminological Society)的會刊《亞洲犯罪學雜志》(Asian Journal of Criminology,AJC)。該雜志于2006年創辦,2008年由劉建宏教授擔任主編,編輯部的主要成員也是華人犯罪學研究者。近年來,該雜志的學術影響力有了快速的提升,在愛思唯爾(Elsevier)公司2021年5月17日公布的2020年期刊與國家排名(SCImago Journal & Country Rank,SJR)中,由2019 年的二區期刊晉升為一區期刊,在全球770本法學類雜志中排名109,每篇文獻平均被引量從0.143提高到3.263。同時,在科睿唯安(Clarivate Analytics,原湯森路透公司的知識產權與科技事業部)公司2021年6月30日發布的2021年《期刊引證報告》(Journal Citation Reports,JCR)中,《亞洲犯罪學雜志》也有突出的表現,在其“社會科學引文索引”(SSCI)中的影響因子(Impact Factor,IF)從2020年的1.05上升到2021年的2.297,超過了歷史更長的同類期刊《加拿大犯罪學與刑事司法雜志》。這些信息表明,該雜志在2022年排行榜研究涉及的5種期刊中,發展速度是很快的,雖然創辦歷史最短,但論文的影響因子和期刊分區并不是最弱的(見表7)。

表7 “2022年排行榜研究”中涉及的5種期刊的相關信息

說明:在本表中,“亞”指《亞洲犯罪學雜志》;“澳”指《澳大利亞和新西蘭犯罪學雜志》,該雜志2021年改名為《犯罪學雜志》(Journal of Criminology);“英”指《英國犯罪學雜志》;“加”指《加拿大犯罪學與刑事司法雜志》;“美”指美國《犯罪學》雜志。

2.華人學者可以開展高水平的研究

晚近的國際犯罪學排行榜研究成果也表明,華人犯罪學研究者可以開展高水平的研究,發表具有較大學術影響力的犯罪學研究論著。在“2022年排行榜研究”中,有4位華人犯罪學家進入被引最多的前 50名排行榜(見表5);與華人犯罪學家在過去很少進入這類排行榜的情況相比,這是很大的進展,如排名第9的曹立群教授、排名35.5的劉建宏教授,以及排名47.5的孫懿賢教授和吳瑜寧教授。

(二)對于本土犯罪學研究者的啟發意義

對于中國本土的犯罪學研究者而言,晚近的國際犯罪學排行榜研究成果也有重要的啟發意義。

第一,幫助了解國際犯罪學的狀況。通過犯罪學國際排行榜中的信息,本土犯罪學研究者可以更多了解國際社會中犯罪學發展和研究的狀況。例如,通過進入排行榜的犯罪學家及其研究領域,可以了解哪些犯罪學家的研究在現階段具有的學術影響力,了解這些杰出的犯罪學家們主要在研究什么主題。又如,通過進入排行榜的犯罪學論著,可以了解哪些論著具有較大的學術影響力。這些方面的信息,對于國內犯罪學研究者關注具有重要學術影響力的犯罪學家、具有重要學術價值的犯罪學論著,對于追蹤國際犯罪學界的熱點研究領域和規劃自己的研究工作,對于譯介國際社會的犯罪學研究成果等,都具有重要的參考價值。

第二,促進犯罪學領域的國際交流。通過犯罪學國際排行榜中的信息,可以促進國內犯罪學研究者更好地開展國際交流與合作。首先,可以促進犯罪學領域的引智工作。犯罪學是一門在國外產生的學科,現階段水平較高的犯罪學研究人員和研究成果也在國外從業和發表;在較長一段時間中,提高本土犯罪學研究水平的重要工作之一,仍然是通過智力引進的方式借鑒國際社會的犯罪學研究成果。因此,通過國際犯罪學排行榜,可以更好地了解和選擇擬引進的犯罪學家和犯罪學研究成果,在邀請國外犯罪學家來華講學、譯介國外犯罪學論著方面,進行更有效的工作。其次,可以促進犯罪學領域的合作研究。通過排行榜了解國外犯罪學家的情況后,可以找到更好的研究合作者,其中包括進入排行榜的優秀華人犯罪學家,由于華人犯罪學家具有方便溝通等方面的優勢,更有可能與他們進行良好合作。

第三,增強開展犯罪學研究的信心。華人犯罪學家進入國際排行榜的信息,能夠增強本土犯罪學研究者開展犯罪學研究的信心。在外國攻讀碩士學位和博士學位的華人學者能夠取得突出的成績,在國際犯罪學排行榜中占有一席之地的信息,會增強中國本土犯罪學研究者努力開展高水平研究、發表國際性成果的信心。不僅如此,即使完全在國內接受學術訓練的本土犯罪學研究者,只要方法得當,潛心努力,也能夠在國際性期刊中發表論文,在國外重要出版社出版著作。因此,本土犯罪學研究者不僅可以從進入國際排行榜的華人犯罪學研究者的成功中獲得發展經驗,也可以從杰出的本土研究者中獲得研究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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