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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西縣塔城傈僳語的致使結構

2022-08-20 03:30
黔南民族師范學院學報 2022年3期
關鍵詞:塔城構式及物動詞

李 翔

(貴州財經大學 文學院,貴州 貴陽 550025)

維西傈僳族自治縣是中國境內唯一的一個傈僳族自治縣,是國內繼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之后的第二大的傈僳族聚居地,其語言和文化資源都保留得較為完整。塔城鎮位于維西縣城保和鎮的東北方向,鎮里居住著藏族、傈僳族、納西族(瑪麗瑪薩人)、彝族、普米族、白族、回族、漢族8種民族。其中,本文的調查對象(簡稱為塔城傈僳族)只分布在塔城鎮內的海尼村和川達村,調查點(大村組)位于海尼村和川達村的交界處,目前塔城傈僳族約為1500人。除此之外,塔城傈僳族的居住空間中還居住著藏族和納西族(瑪麗瑪薩人),隔山的云龍縣塔城鄉中還居住著納西族。傈僳語屬于漢藏語系藏緬語族彝語支語言,由于致使結構在人類語言中是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所以其在傈僳語中同樣也是不可或缺的存在。本文以塔城鎮海尼村大村為主要調查點,在沉浸式調查的基礎上,從致使結構的形式類型、形態句法特征、語義機制以及致使標記的來源四方面對傈僳語的致使結構進行分析①(1)①語法標注為:1sg(1st person singular 第一人稱單數);2sg(2nd person singular 第二人稱單數);3sg(3rd person singular 第三人稱單數);1pl(1st person plural 第一人稱復數);2pl(1st person plural 第二人稱復數);3pl(3rd person plural 第三人稱復數);AGT(agentive(marker)施事者(標志));CAUS(causative(marker)使動(標志));DAT(dative(marker)與格(標志));DEF(definite(marker)定指(標志));DIR(directional marking 方向標志);EGOPH(egophoricity 自指標記);GEN(genitive(marker)領屬格(標志));IMP(imperative(marker)命令式(標志));IRR(irrealis(marker)未然(標志));NEG(negative 否定);NMLZ(nominalizer 名物化(標志));PFV(perfective aspect(marker)完整體(標志));PROH(prohibitive(marker)禁止式(標志));PROG(progressive aspect(marker)進行體(標志));PRT(clause/sentence final particle句尾語氣/助詞);REP(repetitive 反復體);SQ(sequential(marker)動作連續(標志));VIS(visual witness 親見(示證范疇))。。

一、致使結構的形式類型

在類型學視角下,藏緬語致使結構的形態類型主要分為:詞匯性致使、形態性致使和分析性致使三種類型。致使結構主要由致使者、被致使者以及致使動詞三部分構成[1]。塔城傈僳語致使結構的形式類型以分析性致使為主,有少量的非分析性致使。

(一)非分析性致使

在塔城傈僳語中,非分析性致使可分為詞匯致使和形態致使兩部分,但目前搜集到的相關語料較少。詞匯性致使是指致使動詞從形式上看它沒有任何附加的形態標記來表示致使義,這類動詞在塔城傈僳語中的數量較少。如:

形態性致使主要通過內部屈折、聲調交替、元音加長、重疊、詞綴來表示。在塔城傈僳語中,形態性致使動詞出現得極少,目前所搜集的語料中只發現以下這一組例詞,致使動詞的形態主要通過動詞的聲母屈折變化來表示,由此我們也可看出塔城傈僳語中的形態性致使趨于消失。如:

非致使動詞 do33喝

致使動詞 to33喂(液體)

(二)分析性致使

在塔城傈僳語中,致使結構的形式類型除了上述提及的非分析性致使之外,還可采用分析性致使的手段來表示致使義。分析性致使中可以分為帶有致使標記以及表示祈使義的致使構式兩類。其中帶有致使標記的構式通常是在句中的謂語動詞之后添加致使標記-i33,即V+i33;另一種類型通常是在帶有致使標記的動詞之后出現表示給予義的雙及物動詞ɡ31“給”,或者在其之后出現祈使標記-xɑ31來表示,即:V++i33+ɡ31/xɑ31。

1.致使標記

傈僳語的分析性致使通常由迂說式致使來表示,即在句中的動詞之后加致使標記來表示其致使義。在塔城傈僳語中,致使標記為“i33”,通常在分析性致使中的施事論元都是指人所指,其構式為:致使者+ ni33+被致使者+t?55+V+i33。如:

(1)?ɑ33ni33e55t?55si35bɑ35i33.

1sg AGT 3sg DAT 柴 背 CAUS

我讓他背柴。

(2)e55ni33zɑ55ni33t?55ko35-x?55hi31

3sg AGT 孩子 DAT DIR-醒

CAUS PFV

他把孩子弄醒了。

(3)e55t?55mi31?uɑ33mɑ33li55-thui55

3sg DAT 東西 DEF EGOPH-退

ɡi33i33.

去 CAUS

讓他把貨退掉。

在例(1)中,?ɑ33“我”為句中的致使者,e55“他”為句中的被致使者,在動詞bɑ35“背”之后出現了致使標記“i33”來表示致使義;在例(2)中,e55“他”為致使者;zɑ55ni33“孩子”為被致使者,在動詞x?55hi31“醒”之后加了致使標記“i33”表示致使義;在例(3)中,e55“他”為被致使者,句中的致使者被省略,在句中的動詞thui55“退”和位移動詞ɡi33“去”連用之后出現了致使標記“i33”,用來表達致使義。

2.致使構式

(4)nu33ɡɑ33b33h31?ɑ33t?55

2sg GEN 衣服 1sg DAT

一下 穿 CAUS 給

你的衣服讓我穿一下。

(5)nu33ɡɑ33th3131b33do33

2sg GEN 字 寫 NMLZ

?ɑ33t?55hi31kho55z31i33ɡ31.

1sg DAT 一下 用 CAUS 給

你的筆讓我用一下。

(6)?ɑ33t?55ɑ33?33i33ɡ31.

1sg DAT 飯 做 CAUS 給

讓我去做飯。

(7)nu33ɡɑ33th3131e55t?55

2sg GEN 書 1sg DAT

一下 看 CAUS IMP

你的書讓他看一下。

(8)e55t?55b33h31hi31i33i33xɑ31.

3sg DAT 衣服 洗 去 CAUS IMP

讓他去洗衣服。

(9)o55ho31o33mɑ33ɑ33pɑ33t?55kho35

帽子 那個 爺爺 DAT 戴

CAUS IMP

給爺爺戴上帽子。

在例(7)中,句中的致使者為說話者,th3131“書”作為句中的客體,e55“他”為句中的被致使者,在動詞i33“看”之后出現了致使標記“i33”和祈使標記-xɑ31來表示祈使語氣;在例(8)中,句中的致使者為說話者,b33h31“衣服”作為句中的客體,e55“他”為句中的被致使者,在動詞hi31“洗”和位移動詞i33“去”連用之后,它們之后出現了致使標記“i33”和祈使標記-xɑ31來表示祈使語氣;在例(9)中,句中的致使者為說話者,o55ho31“帽子”作為句中的客體被提到了句首,ɑ33pɑ33“爺爺”為句中的被致使者,在動詞kho35“戴”之后出現了致使標記“i33”和祈使標記-xɑ31來表示祈使語氣。

C構式:V+ɑ55(助詞)+i33

(10)e55ɑ55?i31?33ni35?i33lo33e55

3sg 什么 做 想 PRT 3sg

t?55?33ɑ55i33.

DAT 做 PRT CAUS

他想做什么就讓他做吧!

(11)nu33ni33e55t?55b?33si55e55

2sg AGT 3sg DAT 說 SQ 3sg

ni33ɑ31i31zo33t?55tho35-b?33ɑ55i33.

AGT 1pl DAT DIR-說 PRT CAUS

你讓他告訴我們吧!

(12)e55t?55ɑ31ɑ55i33.

3sg DAT 吃 PRT CAUS

讓他吃掉吧。

在例(10)中,句中的致使者被省略,e55“他”為句中的被致使者,在動詞?33“做”之后出現了助詞“ɑ55”和致使標記“i33”表示感嘆語氣;在例(11)中,句中的致使者為nu33“你”,e55“他”在句中分別作為被致使者和施事者,ɑ31i31zo33“我們”為句中的受事者,在動詞b?33“說”之后出現了助詞“ɑ55”和致使標記“i33”表示感嘆語氣;在例(12)中,句中的致使者被省略,e55“他”為句中的被致使者,在動詞ɑ31“吃”之后出現了助詞“ɑ55”和致使標記“i33”表示感嘆語氣。

二、致使結構的形態句法特征

致使結構在句法中是增加句中論元數的手段,塔城傈僳語中的致使義主要通過分析性手段來表示,所以當句中的不及物動詞、及物動詞或雙及物動詞之后出現致使標記“i33”時,句中動詞的論元數會隨之發生變化。

(一)不及物動詞句

當帶有不及物動詞的句中出現致使標記時,句中動詞的論元數由1個變為2個,即在被致使者論元的基礎之上增加了一個致使者論元。如:

(13)?ɑ33ɑ31kh55ni35h?55.

1sg 很 生氣

我很生氣。

(14)e55ni33?ɑ33t?55ɑ31kh55

3sg AGT 1sg DAT 很

ni35h?55i33.

生氣 CAUS

他讓我很生氣。

(15)e55ɡi33do33mɑ55.

3sg 走 PFV VIS

他走了。

(16)ɑ55bɑ31ni33e55t?55ɡi33i33

爸爸 AGT 3sg DAT 走 CAUS

do33mɑ55.

PFV VIS

爸爸讓他走了。

從例(13)和例(14)中,ni35h?55“生氣”為不及物動詞,在它之后加了致使標記“i33”后,句中由原先的單一論元(?ɑ33“我”)變為兩個論元(e55“他”和?ɑ33“我”)。?ɑ33“我”在例(14)中變為被致使者,e55“他”為致使者。同理,在例(15)和例(16)中,在不及物動詞ɡi33“走”之后加上致使標記“i33”后,也由單一論元e55“他”變為兩個論元(ɑ55bɑ31“爸爸”和e55“他”)。

(二)及物動詞句

當帶有及物動詞的句中出現致使標記時,句中及物動詞的論元數由兩個變為三個。如:

(17)?ɑ33?uɑ55phie35i33ni33.

1sg 魚 釣 去 IRR

我去釣魚。

(18)ɑ55mɑ55ni33?ɑ33t?55?uɑ55phie35

媽媽 AGT 1sg DAT 魚 釣

去 CAUS

媽媽讓我去釣魚。

(19)?ɑ33pu55hi31s35i33ni33.

1sg 垃圾 掃 去 IRR

我去掃垃圾。

(20)lo33si55ni55?ɑ33t?55pu55hi31

老師 AGT 1sg DAT 垃圾

掃 去 CAUS

老師讓我去掃垃圾。

從例(17)和例(18)中,我們可得知phie35“釣”為及物動詞,在與動詞i33“去”連用之后加了致使標記“i33”后,句中由原先的兩個論元(?ɑ33“我”和?uɑ55“魚”)變為三個論元(ɑ55mɑ55“媽媽”、?ɑ33“我”和?uɑ55“魚”)。在例(19)和例(20)中,及物動詞s35“掃”在與動詞i33“去”連用之后加了致使標記“i33”后,句子由兩個論元(?ɑ33“我”和pu55hi31“垃圾”)變成三個論元(lo33si55“老師”、?ɑ33“我”和pu55hi31“垃圾”)。

(三)雙及物動詞句

(21)ɑ55ɑ31ni33?ɑ33t?55i55ɑ33

奶奶 AGT 1sg DAT 錢

一 塊 給

奶奶給了我一塊錢。

(22)ɑ33pɑ33ni33ɑ55ɑ31t?55b?33si55

爺爺 AGT 奶奶 DAT 說 SQ

1sg DAT 錢 一 塊

給 CAUS

爺爺讓奶奶給我一塊錢。

(23)?ɑ33nu33t?55e55xuɑ31e55u33

1sg 2sg DAT 肉 干的

一些 給 IRR

我給你一些臘肉。

(24)ɑ55i55ni33?ɑ33t?55b?33si55

哥哥 AGT 1sg DAT 說 SQ

nu33t?55e55xuɑ31e55u33hi31thie55

2sg DAT 肉 干的 一些

給 CAUS

哥哥讓我給你一些臘肉。

(四)致使結構的句法標記

Dixon認為及物動詞的致使結構可能有5種形態標記:(1)在致使結構里被致使者有特定標記;(2)致使者和原來的施事論元(被致使者)都標記為施事論元;(3)原來的施事論元和原來的受事論元都標記為受事論元(賓格);(4)原來的施事論元標記為新的受事論元(賓格),原來的受事論元帶非核心標記;(5)原來的受事論元仍保留賓格,原來的施事論元帶旁格標記[2]。在塔城傈僳語中,我們只發現存在第三種現象。如:

(25)?ɑ33kho33kho33ɑ33ni33.

1sg 故事 講 IRR

我講故事。

(26)lo33si55ni33?ɑ33t?55kho33kho33

老師 AGT 1sg DAT 故事

講 CAUS

老師讓我講故事。

(27)e55i33mɑ33e33d?33kho55i33mɑ55.

妹妹 水 接 去 VIS

妹妹去打水了。

(28)ɑ55i33ni33e55i33mɑ33t?55e33d?33

姐姐 AGT 妹妹 DAT 水

kho55i33i33.

接 去 CAUS

姐姐讓妹妹去打水。

在例(25)中,我們可以看出?ɑ33“我”為施事論元,kho33kho33“故事”為受事論元;而在例(26)中,?ɑ33“我”和kho33kho33“故事”都成為句子的受事論元。在例(27)中,e55i33mɑ33“妹妹”為施事論元,e33d?33“水”為受事論元;但在例(28)中,在ɑ55i33“姐姐”成為致使者之后,e55i33mɑ33“妹妹”和e33d?33“水”就成為了句中的受事論元。

(五)生命度差異的制約

在傈僳語的致使結構中,致使者的施事性高低與其是否有意或無意發出動作無關,然而可以在致使結構中區分出生命度差異。當傈僳語的被致使者的生命度低于致使者的生命度時,通常在致使者和被致使者之后分別都要帶施事標記-ni33和受事標記-t?55;當致使者與被致使者者的生命度相當時,致使者之后的施事標記-ni33可省略,但被致使者之后的受事標記-t?55則必須出現;當致使者的生命度高于被致使者時,致使者之后的施事標記-ni33必須出現,被致使者之后的受事標記-t?55則不出現。如:

(29)tho55lɑ33ni3333ɑ33pɑ33t?55wɑ33ɑ33

兔子 AGT 老熊 DAT 扣子

li55-phu33i33?35.

REP-開 CAUS PROG

兔子讓老熊給他解扣子。

(30)?ɑ33(ni33) e55t?55si35bɑ35i33.

1sg AGT 3sg DAT 柴 背 CAUS

我讓他背柴。

(31)e55ni33si55te55kh55ɡi33

3sg AGT 碗 打 碎 去

CAUS VIS

他把碗打爛了。

在例(29)中,tho55lɑ33“兔子”(致使者)的生命度低于33ɑ33pɑ33“老熊”(被致使者),此時在致使者和被致使者之后分別出現了施事標記-ni33和受事標記-t?55。在例(30)中,?ɑ33“我”(致使者)的生命度與e55“他”(被致使者)的生命度相當,所以在?ɑ33“我”之后的施事標記-ni33可省略,而e55“他”之后的受事標記-t?55則必須出現。在例(31)中,由于e55“他”(致使者)的生命度明顯高于si55“碗”(被致使者),所以在e55“他”之后要出現施事標記,而在si55“碗”之后則不用出現受事標記。

三、致使結構的語義機制

Comrie指出許多語言運用不同形式來區分直接致使義和間接致使義,并且各語言中都是從分析型、屈折型到詞匯型的形式連續統對應了從間接致使義到直接致使義的意義連續統[3]。塔城傈僳語的致使義也同上述規律一致,可以分為直接致使義、間接致使義和協同致使義三種,下面將從這三方面討論其致使結構的語義機制。

(一)直接致使義

在傈僳語中通常以詞匯性致使和形態性致使來表達直接致使義。在這兩種致使類型中,通常是致使者對被致使者施加動作行為,從而導致被致使者發生形態變化,這一變化體現出致使者對被致使者的直接致使義。如:

詞匯性致使:

(32)ɑ5555bi31di33ɑ31?35.

雞 蟲子 吃 PROG

雞在吃蟲子。

(33)?ɑ33ɑ5555zɑ33uɑ55i33ni33.

1sg 雞食 喂 去 IRR

他去喂雞食了。

形態性致使:

(34)e55e33?33do33?35.

3sg 水 喝 PROG

他/她在喝水。

(35)?ɑ33e55t?55e33?33to33?35.

1sg 3sg DAT 水 喝 PROG

我在喂他/她喝水。

在例(34)和(35)中,do33“喝”為非致使動詞,to33“喂”為致使動詞。其中,例(35)中的?ɑ33“我”為致使者,e55“他/她”是被致使者,句中只使用了致使動詞to33“喝”來表示直接致使義。

(二)間接致使義

傈僳語的間接致使義通常由分析性致使來表達。在這種致使類型中,通常都是致使者對被致使者發出命令或者指示,讓被致使者去完成致使者所命令或指示的動作。在此類型中,被致使者和致使者都要有生命度(施事能力)。如:

(36)ɑ55i33ni33?ɑ33t?55ɑ55bu33

姑媽 AGT 1sg DAT 他家

ɑ55khɑ33ɡi33i33.

家里 去 CAUS

姑媽讓我去她家。

(37)ɑ55bɑ31ni33e55t?55ɑ33o33lo55

爸爸 AGT 3sg DAT 綿羊 放

去 CAUS

爸爸讓我去放綿羊。

從上述例子可以看出,在例(36)中,ɑ55i33“姑媽”是致使者,?ɑ33“我”是被致使者,“i33”為致使標記,ɑ55khɑ33ɡi33“去家里”是致使結果,ɑ55i33“姑媽”并未直接完成致使結果,所以表達的是間接致使義;同樣在例(37)中,ɑ55bɑ31“爸爸”是致使者,e55“他”是被致使者,“i33”為致使標記,ɑ33o33lo55“放綿羊”是致使結果,而“放綿羊”并不是由“爸爸”(致使者)直接完成,所以它表達的是間接致使義。

(三)協同致使義

協同致使義可以分為共同參與型、幫助型和監督型三種語義類型。協同致使義是指被致使者在作為句中的受事成分時,同樣也具有很強的施事性,并且致使者也對致使結果的產生有一定的參與度[4]。在塔城傈僳語中只發現存在監督型這種語義類型。如:

(38)e55th3131i33?35.

3sg 書 看 PROG

他在看書。

(39)ɑ55bɑ31ni33e55t?55th3131

爸爸 AGT 3sg DAT 書

看 CAUS PROG

爸爸讓他去看書。

(40)e55b31h31hi31i33do33mɑ55.

3sg 衣服 洗 去 PFV VIS

他洗衣服去了。

(41)?ɑ33ni33e55t?55b31h31hi31

1sg AGT 3sg DAT 衣服 洗

去 CAUS PFV

我讓他洗衣服去了。

在例(39)中,ɑ55bɑ31“爸爸”是致使者,e55“他”是被致使者,e55“他”在句中充當受事成分的同時,也有一定的施事性,并且ɑ55bɑ31“爸爸”對其的致使行為有監督作用,所以它處于直接致使義和間接致使義之間,即協同致使義;在例(41)中,?ɑ33“我”是致使者,e55“他”是被致使者,e55“他”在句中充當受事成分的同時,也有一定的施事性,所以表達的也是監督型協同致使義。

四、致使標記的來源

致使標記的來源主要有做義動詞、給予義動詞,持拿義動詞、允讓義動詞、支使義動詞以及言說義動詞[1]。在塔城傈僳語中,致使標記是由動詞i33“派遣、支使、讓和使”(即支使義動詞和允讓義動詞)虛化而成的。

(42)nu33ɡɑ33b33h31?ɑ33t?55

2sg GEN 衣服 1sg DAT

一下 穿 讓 給

你的衣服讓我穿一下。

(43)e55t?55thɑ31i33.

3sg DAT PRH 使喚

別使喚他。

他家 爸爸 AGT 3sg DAT

th3131mɑ31so33i33i33.

書 NEG 讀 去 CAUS

他爸爸不讓他去上學。

(45)ku?33ɑ55ne33e55t?33i33

國家 AGT 3單 DAT 派遣

fu33lo33.

過來 PRT

國家派他/她過來。

(46)ɑ31bɑ31ne33?ɑ33t?33mɑ31bo33

爸爸 AGT 1sg DAT NEG 寫

讓(使役) 來

爸爸不讓我寫。

五、結語

在塔城傈僳語的致使結構中,我們發現雖然該語言中還存有一些黏著型的語言現象,但是屬于黏著型的詞匯性致使和形態性致使的數量極少,在表示致使義時通常還是采用句末動詞之后出現致使標記-i33或通過致使構式來體現。值得注意的是,塔城傈僳語中的致使構式由于構式中的動詞或者虛詞成分的不同會具有不同的語用功能,分為三種:A.V++i33+ɡ31(給)表示祈愿語氣;B.V++i33+ xɑ31(祈使標記)表示祈使語氣;C.V+ɑ55(助詞)+i33表示感嘆語氣。此外,不同的形式類型表達的致使義也有所不同,塔城傈僳語中直接致使義通常由詞匯性致使和形態性致使來表達,而表達間接致使義和監督型的協同致使義時通常由分析性致使來表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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