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貫徹中央民族工作會議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云南重要講話精神,以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為主線,堅定“各民族都是一家人,一家人都要過上好日子”的信念,按照重點突破、以點帶面、形成經驗、示范全省的要求,結合鄉村振興戰略,固團結、促進步、抓示范、強引領,推動民族地區高質量發展,推動各族群眾共同邁向現代化,推動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區建設不斷取得新進展。
通過建設,示范點在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方面有成效,在推動高質量發展方面有突破,在促進民族團結進步方面有創新,各族群眾有充分的獲得感和幸福感,培育一批各具特色、類型多樣、具有標桿性的示范典型,充分發揮示范引領作用,鞏固以點串線、以線連片、以片帶面、覆蓋全省的示范區建設格局。
2022—2024 年在全省范圍內建設不低于:14 個民族團結進步示范縣;129 個民族團結進步示范鄉鎮(街道);1200 個民族團結進步示范村(含200 個示范社區);10000 戶民族團結進步示范戶。
計劃投入資金19.15 億元,具體標準為:每個示范縣1500 萬元,每個示范鄉鎮(街道)500 萬元,每個示范村100 萬元,每個示范社區30 萬元。
——示范縣要緊扣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這條主線,著力在加強黨對民族宗教工作的全面領導、構筑中華民族共有精神家園、推動各族群眾共同邁向現代化、促進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提升民族宗教事務治理能力和水平上作出示范,并在其中2—3 個方面取得可復制、可推廣經驗。
——示范鄉鎮、示范村要緊扣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這條主線,在抓黨建促民族團結進步、深化民族團結進步教育、繁榮發展中華民族優秀文化、推動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推動各民族流動融居、提升鄉村治理能力等方面作出示范,并在其中2—3 個方面取得可復制、可推廣經驗。
示范鄉鎮要整合資源,連片打造,提升綜合示范效應。示范村要因地制宜,打造不同類型、各具特色的示范典型。具備條件的示范村鎮要和民族特色村鎮建設相結合。
——示范街道、示范社區要緊扣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這條主線,在抓黨建促民族團結進步、深化民族團結進步教育、樹立中華文化符號和形象、構建互嵌式社會結構和社區環境、加強少數民族流動人口服務管理、開展民族團結進步主題活動、保障各族群眾合法權益等方面作出示范,并在其中2—3 個方面取得可復制、可推廣經驗。
——示范戶要在帶頭參與鄉村振興、發展特色產業、促進民族團結、倡導文明生活、自覺遵紀守法等2—3 個方面作出示范,并保持和發揮示范帶頭作用。
示范點建設指標按照因素法進行測算分配到縣,綜合考慮前三輪計劃實施情況、日常工作情況及現代化邊境小康村覆蓋情況進行平衡。堅持示范引領建設與鄉村振興相結合、突出重點與統籌兼顧相結合,統籌民族自治地方與散居民族地區,向高寒山區、滇中地區和人口較少民族聚居區傾斜,以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為衡量標準,遴選綜合條件好、民族團結進步示范作用明顯的示范點。
各州(市)、縣(市、區)要嚴格執行《關于印發〈云南省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云財農〔2021〕140 號)等資金管理的相關制度和要求,加快預算執行,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和效益,確保資金使用的合規性與安全性。
示范縣已由省民族宗教委提前組織州市民宗部門申報并審定。示范鄉鎮(街道)、示范村(社區)建設指標一次性分配到州市,州市民宗部門指導縣級民宗部門做好項目儲備,每年實際資金下達到縣以后,縣級民宗部門對照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少數民族發展任務)和省對下民族宗教專項資金(“十百千萬”工程)從項目庫中選取示范點,經縣級人民政府同意,州市民宗部門審核匯總后,報省民族宗教委備案,省民族宗教委每年度會結合工程評估考核的情況動態調整分配到縣的方案。示范戶由縣級民宗部門評定。
一是在建設目標和建設任務的設置上更加突出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這條主線,在規劃編制上、項目安排上、實施效果上都要求向此聚焦。
二是示范縣和示范鄉鎮的建設標準分別從1000 萬元和300 萬元提高到1500 萬元和500 萬元,示范社區的建設標準調整為30 萬元(建設數量從60個增加到200 個)。
三是實現了每個州市都有示范縣、每個縣都有示范鄉鎮(街道),實現不同類型示范點建設全覆蓋。
四是針對昆明市6 個主城區(市)不設鄉鎮的實際,按照中央民族工作會議精神守正創新,首次將示范街道納入“十百千萬”工程中進行建設。
五是分配到縣的計劃按年度下達,年初完成示范點申報備案,年中實施跟蹤監測,年終進行評估考核,根據結果對下一年度的計劃進行動態調整,確保計劃順利實施。
六是每個州市要至少選擇1 個民族鄉作為示范鄉鎮,在項目中實施“團結之家”示范點,通過“團結之家”的民族文化藝術團、民族文化陳列室、民族政策宣傳欄等,營造各民族間友好互助、團結和諧的良好社會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