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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一流”建設財政教育支出績效提升:動能與路徑

2023-02-01 13:02羅仙慧鄭方輝
關鍵詞:財政資金雙一流一流

羅仙慧,鄭方輝

(華南理工大學 公共管理學院,廣東 廣州 510640)

一、引 言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建設教育強國,龍頭是高等教育。要把加快建設中國特色、世界一流的大學和優勢學科作為重中之重?!盵1]“雙一流”建設(“建設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的簡稱)是新時代我國高等教育邁向內涵式發展的重要戰略舉措,是高等教育規??焖贁U張到一定程度后,從過去注重“體量”增長轉變為注重“質量”發展的方式選擇[2]。事實上,突出重點、以點帶面始終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高教發展的基本思路和現實策略,同樣,“雙一流”建設試圖通過重點投入、競爭分配的非均衡政策引導部分高校學科實現優先發展[3]。2017年,教育部等三部委公布首輪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及建設學科名單,開啟全面“雙一流”建設序幕,隨后中央和地方政府加大財政資金投入力度予以支持。首輪“雙一流”建設期間,全國高等教育財政資金投入年均增長2.85%,其中廣東省累計投入專項經費超過200億元,并帶動地市財政投入近200億元[4];2020年,“雙一流”建設帶動中西部地區各級政府投入建設資金超190億元[5]。隨著新一輪周期的開啟,“雙一流”建設對財政資金的保障力度提出更高要求。教育托起未來的希望,“雙一流”建設承載著人民獲取高質量高等教育資源的期盼,是社會公眾高度關注的民生工程,也是學界討論的重要議題,涉及的問題集中于財政投入規模和比例是否達標,投向結構是否合理,監管是否到位,產出效益是否顯著等。

應該說,經過第一輪“雙一流”建設,部分高水平大學、優勢學科逐漸展現出較強的引領示范作用,高等教育發展整體向好。但與此同時,受財政資源有限與高質量均衡發展不足的雙重約束,“雙一流”建設還面臨教育經費的保障水平與發展需求不匹配等困境。整體上,財政資金支出規模雖已“竭盡全力”但仍難以滿足需求,資金投向結構固化,區域間的統籌力度不足。從局部來看,部分地方還存在“經費不足與浪費有余”“支出指向不明與執行畏首畏尾”“重使用形式與輕績效內涵”等矛盾和問題,導致財政資金支出低效無效,影響社會信心及政府公信力。由于大量財政資源集中于少數建設高校之中,在建“雙一流”建設高校間“雙一流”建設高校與其他學校間存在著明顯的發展不均衡、不充分等備受詬病的突出問題。由此,提升“雙一流”建設財政教育支出績效具有迫切性,其中涉及三個核心問題:一是績效水平。即如何衡量當前“雙一流”建設財政資金績效的整體表現,指向績效現狀。二是績效動力。即財政資金績效提升的應然性和持續性,指向績效驅動。三是提升路徑,指向績效改進。顯然,厘清及回答上述問題,對推進“雙一流”建設持續發展及教育財政治理現代化,兌現“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及學術價值。

二、文獻簡述

財政資金是我國“雙一流”建設經費的主要來源,高校對政府事實上存在“索取性依賴”的關系[6]。立足于“雙一流”建設背景和任務目標,學者以區域性高等教育經費、建設高校整體經費投入等作為研究對象,集中于對經費配置效率、使用成效的探討。

首先,針對經費配置效率?!半p一流”建設是實現高等教育高質量發展的“先行工程”,引導高校辦學從外延式發展邁向內涵式建設,但在資源約束條件下,相較于教育經費投入不足,更為關鍵的問題是每花出一塊錢所獲得的收益[7]102,部分國內學者對此予以關注,并基于特定區域、時期開展經費配置效率的實證分析。根據現有研究結果,在首輪“雙一流”建設周期,我國高等教育資源配置效率處于穩步上升階段[8],世界一流大學建設高校經費投入效率較高,財政性教育投入產生的技術效率在西部、東部、中部地區呈現出遞減趨勢[9]。

合理的財政經費配置結構能有效促進高等教育發展,在統籌推進國家層面的“雙一流”建設過程中,還應重視省級財政分配的科學性[10]。同時,政府與市場的投入均能促進對高等教育的產出效率,相比之下市場投入的經費配置更有效率[11]。上述研究多采用數據包絡分析法等非參數分析法對經費配置效率展開測算,從“經費投入”變量的設定來看,在衡量省際效率參差時多使用該省份的“生均教育經費”,校際間的對比則以學校整體辦學收入為主,現有成果中尚未見聚焦于“雙一流”建設專項財政經費效率配置的探討。

其次,針對經費使用績效。世界銀行曾指出,中國高等教育的主要問題不在于教育經費投入的規模,而在于其使用效果[12]?!半p一流”建設財政教育投入的專項屬性對其使用效率造成一定影響:一方面,在“211工程”和“985工程”出現“績效激勵遞減”現象乃至產生負面作用時,“雙一流”建設政策的出臺、財政經費支持有效提升了績效,產生了專項之間的“疊加效應”[13];另一方面,當前地方財政專項配套政策普遍存在不完善、經費使用范圍不明確的情況,導致教育經費支出低效[14],“穿衣戴帽”的“雙一流”建設專項資金的下達,限制了學校對于經費使用的自由度[15],地方高水平大學在建設“一流學科”過程中,經費投入往往面臨著效率與公平、優勢與一般、局部與整體間的決策困境[16]。

最后,學界較多關注“雙一流”建設進程中高等教育經費“投入-產出”的效率,以及建設經費的使用效應,較少將研究的注意力聚焦于專項經費的整體績效,以及績效提升的動力和路徑。近二十年來,邏輯模型越來越多地運用到財政經費績效管理的實踐中,它通過流程圖表的形式解釋了特定項目從“行為”到“結果”的全過程,主要包含投入、活動、產出、成果、影響五個關鍵環節,旨在通過系列可控活動來解釋現象發生的原因[17]?;谶壿嬆P鸵暯?,有利于從整體層面剖析探討當前“雙一流”建設財政教育支出績效表現及其提升的動力因素:一是闡釋了影響績效的因果鏈。支出績效的生成歷經投入(政府投入、高校收入)、活動(政府監管、高校建設與支出)、結果(高校產出、政府績效評價)等多環節,涉及各級政府、相關部門、建設高校等多主體,受到政府政策、財政水平、監管機制、評價體系等多方面綜合影響,蘊含著多維動力,也是提升績效的有力抓手。二是揭示了政府與建設高校的互動關系。政府通過對“雙一流”建設高校加大財政投入支持以驅動其優先發展,從而實現“雙一流”建設的戰略目標,投入的規模、結構充分體現政府對“雙一流”建設應然狀態的理解和資源配置的思路,建設高校作為任務目標的具體執行者、責任主體,對政府表現出強烈的資源依賴性。

三、“雙一流”建設財政教育支出績效現狀

我國高等教育實施以省為主、央地兩級管理體制?!半p一流”建設可視為由中央及地方政府發起的以建設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為目的的政策性項目,中央高?!半p一流”建設資金以中央財政投入為主,其中“中央高校建設世界一流大學(學科)和特色發展引導專項資金”是中央財政對中央高校預算撥款項目之一;地方高校以地方財政為主,中央轉移地方“雙一流”建設專項經費旨在發揮引導作用,僅覆蓋入選國家“雙一流”建設名單的高校。從績效生成邏輯來看,“雙一流”建設財政教育支出績效是財政投入經過系列建設活動后形成的產出、成果及影響,體現為特定周期內的建設成果、效益產出,其內置了一種審視的理念,即對“為什么沒花好”和“怎么花更好”的追問。從具體表現形式來看,績效是運用財政績效評價的理念和方法對“雙一流”建設財政教育支出評價后的結果。教育財政支出涵蓋配置、監管、使用等多個環節,在同一鏈條節點上涉及多個主體。借鑒結構主義方法論,有學者構建了基于宏觀、中觀、微觀三維視角的教育經費整體績效評價體系,區分決策績效、監管績效和使用績效,分別指向中央政府、主管部門以及資金使用單位[18],這一體系綜合考慮了主體、目標、經費流動過程的內在邏輯性和績效聯動性,為本文評價“雙一流”建設財政資金績效提供了較為科學、全面的觀測視角。

宏觀層面上,中央政府對“雙一流”建設財政資金的決策行為集中在“收入-分配”環節,財政經費總體投入力度較大,但在“央地”“區域”間的保障水平差距明顯,各級財政協同合力不足,不利于建設任務在全國層面的統籌推進。中央財政將“雙一流”建設作為高等教育投入的重點,2016—2021年共安排經費千億余元,其中地方高校所獲財政經費占比5%。在中央財政的引導下,首輪建設期內地方財政共投入800億元,但各地差距較大:河北省每年投入5億元連續5年支持4所大學12個學科的建設,山東省首個周期投入50億元支持20所高校57個學科建設,北京市則投入百億余元建設北京高校一流專業及高精尖學科等項目。另外,當前我國尚未建成持續且穩定的高等教育經費多元籌資機制,教育經費投入中,財政與民間投入大體為“八二比例”,西方國家非財政性教育經費的投入占比則已達30%~40%。由于社會資本投入有限,相較于“雙一流”建設的巨額資金需求,當前財政投入總規模明顯不足,仍需進一步擴大經費規模的內生動力。

中觀層面上,“雙一流”建設財政資金主要由財政部門監督和教育部門管理,其監管績效表現有賴于監管體系的完善程度及其有效運行??傮w而言,我國教育財政資金的監管職責較為明確,規章制度相對系統全面,能有效保障“雙一流”建設財政資金使用的規范性、安全性,但在財務與業務、多元主體間相互聯動的監管格局尚未健全,當前的過程管理體系未能有效發揮“以管促建”的作用。在制度管理方面,凸顯績效導向,夯實了“雙一流”建設的動態調整機制,但在頂層設計上缺乏統領性的資金管理辦法,在財政資源配置的統籌力度較小,部分地方管理辦法則以原則性為主、指導性不足。財政部、教育部于2017年聯合印發《中央高校建設世界一流大學(學科)和特色發展引導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并在2022年進行修訂,管理辦法面向中央高校,明確了“引導專項”的分配方式、支出范圍、使用導向,強調了資金的全過程績效管理;在地方層面,截至目前已有半數省份出臺了本級“雙一流”建設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各地在首輪期間主要以“項目法”分配、“負面清單”管理為主,多地專項管理辦法對“績效管理”列專章闡述部署。從具體的監管方式來看,當前政府部門對“雙一流”建設資金的監管方式主要有審計、財務評價、專項檢查與巡視、專家周期評估等,綜合表現為內部控制,流程化和形式化較為明顯,剛性有余、服務不足,存在“多頭部門監管、考核標準不一、學校反復整改” 等問題,且因缺乏全過程的管理信息系統,監管信息互通不足、績效信息應用不夠。外部監管力量薄弱,公眾參與度不高,現有第三方組織或智庫的參與也多是受政府委托,主要以“評價專家”的形式參與。

微觀層面上,經費監督評價主要聚焦于資金的使用環節,重點關注經費使用效果,支出合理、合規、合法性。首輪“雙一流”建設財政資金支持引導了一批高校和學科的綜合發展水平持續提升,但存在“不均衡不充分”等問題,部分使用單位的管理方式相對粗放,使用績效有待進一步提升。從發展勢頭來說,區域間高校的差距依然較大,以科研成果轉化為例,東部地區高校2020年的校均專利收入、校均技術轉讓收入為中西部地區高校的三至四倍[19]。針對經費支出合理性,使用單位對經費支出分配、管理及執行的合理性論證較為隨意,支出結構與實際需求匹配度不高,并存在“重立項,輕管理”等現象。從建設高校內部的經費配置決策論證來看,績效目標設定較為籠統、導向性不強,多筆資金同時支持同一績效目標的并不鮮見,經費配置的論證流于形式。從經費使用管理和執行來看,迫于經費回收及預算打折的壓力,建設高校對經費的執行進度尤其關注,導致經費支出不規范,變通使用、違規支出時有發生。如部分高校存在通過虛開發票騙取科研經費的現象,個別地方高校為快速提高專任教師博士比例,甚至不惜花費巨資送教師攻讀“門檻低、周期短”的國外高校博士學位。

應該說,“雙一流”首輪建設取得了階段性成效,這些成就與強化財政教育投入力度、注重資金支出績效管理密切相關。與此同時,支出績效存在問題也是不爭的事實,背后的成因復雜,既受財政教育投入體制機制影響,也與人民對高質量均衡供給的高等教育資源的高期待落差關聯。解決問題和化解矛盾的方法多樣,但關鍵在于提升支出績效,鑄就績效提升的動力機制。因為作為一個持續性過程,財政教育支出績效提升需要不斷向上的內在動力。

四、“雙一流”建設財政教育支出績效提升的動力源泉

作為一項系統工程,“雙一流”建設財政教育支出績效提升受制于內外諸多因素影響,工作復雜、任務艱巨,但績效改善為大勢所趨。全面總結分析績效提升的驅動因素和牽引因素,有利于找準優化路徑的關鍵點和突破口。矛盾是事物發展的動力源泉。一方面,“大國辦大教育”的財政壓力、績效管理不彰的現實境況以及結構性矛盾形成驅動力,倒逼及強化“雙一流”建設財政教育支出績效持續提升;另一方面,教育評價的治理主義價值取向、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實現教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發展需求形成牽引力,為支出績效的提升提供支撐。換言之,“雙一流”建設財政資金績效提升源于現實驅動與發展牽引(見圖1)。

圖 1 “雙一流”建設財政教育支出績效提升動力源泉

(一)現實壓力倒逼績效提升

1.財政壓力:“大國辦大教育”的基本國情

高質量推進“雙一流”建設步伐,推動中國高等教育從“平原上插旗桿”變為“高原上立高峰”,需要超常規的經費投入。全面推進“雙一流”建設面臨著“歷史欠賬”多、國際競爭壓力大等基本情況,發展需求的不斷增大與經費投入增速下行形成雙重張力,因此,提升“雙一流”建設財政教育支出績效刻不容緩。從歷史來看,長期以來經費資源短缺是困擾我國高等教育發展的難題。1995年,我國高等教育財政教育經費占GDP比例僅為0.48%,2012年以后穩定在4%左右,但仍與發達國家有差距。同時,21世紀以來,多國政府啟動并重點投入以打造世界頂尖高校為目標的建設計劃,如德國政府在2005—2017年共投入46億歐元建設“卓越大學”,日本于2014年起實施為期10年的“頂尖全球大學”資助項目,入選的A類大學每年可獲財政資助5億日元,B類大學根據招生規模每年可獲得財政資助2億~3億日元[20]21-27。近年來,我國進入“減速換擋”的經濟新常態,實施以“提質增效”為目標的積極財政政策,教育財政基于“優結構、提質量、增效益”的思路,通過不斷優化資金配置效率,進一步降低資金的使用成本,提高教育經費的使用效益。2018年,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調整優化結構提高教育經費使用效益的意見》,對財政性教育經費的投入提出一個“不低于”、兩個“只增不減”的要求。但即使如此,“大國辦大教育”的基本國情和“大國辦強教育”的發展目標所內含的高要求、高標準與當前稀缺的財政教育資金不匹配,也從另一個側面說明“雙一流”建設的根本出路在于優化教育財政支出結構、提高經費使用效益,并通過多元籌資,建立健全高等教育成本分擔機制。

2.績效損耗:教育經費績效管理欠佳

“雙一流”建設致力于打破身份壁壘,以績效為牽引,通過大量財政資金的傾斜支持以及動態調整機制,不斷激發高校的發展活力,打造我國高等教育的“第一方陣”,這體現為“一流”的財政績效產出,有賴于完善的績效管理機制。當前“雙一流”建設財政教育支出的績效管理存在“多重發力、成效不佳”的三重困境:一是“重過程,輕結果”??冃гu價的層次性與精準性不足,對前期目標規劃、政策制定、分配結構,中期經費投入、績效監測,以及后期產出效果、公眾滿意、持續發展等環節的動態調整不足,缺乏全過程、全方位、全覆蓋的診斷機制,忽視績效評價的糾偏、調適和優化等功能,導致財政支出績效的宏觀損耗。二是“重問責,輕管理”。建設高校預算績效管理缺少多元共治的財政管理體制,主體錯位、權責模糊、效率低下,預算管理與績效評價脫嵌、教育預算經費管理模式單一、“雙一流”建設項目預算信息公開度較低,政府教育財權事權關系模糊、教育財政績效管理理念淡薄,存在“大參與小協同、重預算輕管理、強問責弱監督”等弊端。三是“重表面,輕內涵”。在各類排名、評估的刺激下,當前“雙一流”建設績效評價大部分聚焦于科研水平、師資隊伍、人才質量以及ESI排名等量化指標效率,高校傾向于追求“短平快”的科研產出,重視表面量化成果忽視質性內涵產出,財政資金配置服務于短期目標實現,難能推動“雙一流”建設的內涵式發展。如此,教育經費績效管理不彰直接導致績效扭曲、流失和耗散。

3.結構失衡:結構性矛盾累積巨大動能

“重點突破、分步發展、全面一流”是實現我國“雙一流”建設目標的預設邏輯,但在政策起步初期,其內置的“不均衡發展”理念容易導致資源配置與發展動力的失衡[3]。作為高等教育財政經費的重要部分,“雙一流”建設財政資金來源存在“地方多中央少”、獲得財政資金高校則存在“中央多地方少”的結構性矛盾,其背后蘊藏著央地政府之間教育事權與支出責任失衡、評價標準與學科基礎及目標定位失衡等問題。在財政分權體制下,地方政府肩負著籌集所在區域高?!半p一流”建設財政經費的主要任務,教育投入水平受制于當地的經濟發展和財政收入水平,財力充足的地方政府傾向于提高財政教育經費的投入規模,積極參與“雙一流”建設競技,財政壓力大的地方政府則相反[21],“東多西少”的現象應運而生。地區間經費投入的不平衡直接導致不同地區學生獲得優質教育資源的不平衡,從教師的學歷水平來看,2020年全國普通高校具有研究生學歷的專任教師占比為65.17%,東部地區高于平均數4.8%,中部地區和西部地區分別低于平均數4.86%、3.57%,區域投入不平衡直接影響各地“雙一流”建設高校的發展動力和機會。從新一輪的“雙一流”建設高校名單來看,東部地區和中部地區分別新增5所高校,東部地區優勢明顯,入選的“雙一流”建設高校的數量占總數的63%,中西部高??傆嬋脒x僅55所,占比37%[19]。另外,獲得財政資金投入的規模在一定程度上反映高?!半p一流”建設的成效,從首輪被公開警示(含撤銷)的16個學科來看,其中10個學科為高校自定學科,學科建設基礎相對偏弱,所在高?;咎幱谪斦笨谳^大的中西部區域。換一個角度,這種結構性矛盾隱含著后發優勢和短板效應,也累積了動能,成為驅動“雙一流”建設財政教育支出績效提升的強大動力。

(二)多維牽引驅動績效提升

1.價值牽引:教育評價轉向治理主義價值取向

教育評價衡量“雙一流”建設成效,是財政教育經費配置的指揮棒。以治理理論為指南,教育評價的價值取向轉向了以問題為導向、以質量為中心、以利益協商為基礎的治理主義。教育評價立足于現實問題,重在結果的運用,并從評價導向和社會期望兩個方面對“雙一流”建設發揮作用,牽引財政教育支出績效提升。具體而言,一是強化產出的“一流性”。2020年3月,國務院印發《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全面推動高教領域深化改革“破五唯”,指出“雙一流”建設成效評價要突出培養一流人才、產出一流成果、主動服務國家需求,引導高校爭創世界一流。二是要求回應社會期望,兼顧利益相關者的訴求?!半p一流”建設在于助力一批國內高校競爭世界“一流”,強調高質量內涵式發展,這也決定了經費的配置邏輯以及績效提升從“公平與效率”轉向“公平與質量”?!靶省蓖ǔ;诠芾碚叩囊暯?,是對經費投入與產出比的直觀評價?!百|量”是需求的固有特性,側重于教育服務使用者對服務內容的直觀感受,強調獲得感和滿意度,這就要求“雙一流”建設財政資金的投向體現人民至上理念,通過對部分高水平高校的重點支持,帶動高等教育整體公平和有質量地發展。

2.制度牽引: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內在要求

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為績效提升提供了強大的制度保障及牽引力?!蛾P于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意見》明確要求“加快建成全方位、全過程、全覆蓋的預算績效管理體系”,教育供給是最大的民生工程,高等教育經費是全面預算績效管理的重要內容。長期以來,我國各級政府之間在教育領域的財政事權模糊地帶較多,教育經費預算支出責任分散,地方政府作為經費投入的主要方,在經費使用方面展現出較強的地方偏好性,預算分配與績效目標未形成有機聯動,經費資源統籌難度較大,經費使用的規范性、決策的合理性難以追溯。以績效導向的預算管理制度,要求教育經費使用的各主體強化“花錢問效、無效問責”的意識,回應公眾對教育的需求,杜絕“重復建設”“資金沉積”,謀“事”以謀錢,依“事”以評效,將經費投放到教育事業發展的短板和弱項上,并以此為契機尋找教育發展的增長點和發力點,提高教育經費配置的科學性。2021年,教育部等三部委聯合印發《“雙一流”建設成效評價辦法(試行)》,要求全面構建多元、多維、多主體、多樣化的教育績效評價體系,同年12月,習近平總書記簽署《關于深入推進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的若干意見》,強調以績效為導向優化教育管理評價機制,全面適應“雙一流”財政績效目標的提升。

3.目標牽引:助力國家發展戰略及實現教育現代化

一流大學建設旨在強化國家現實和潛在的競爭力,助力國家發展戰略實現及教育現代化?!笆奈濉币巹澨岢鲆谖磥砦迥旰透L時期建設高質量教育體系,在2035年總體實現教育現代化,邁入教育強國行列,為保障總體教育發展目標的實現,《中國教育現代化2035》明確了要完善教育現代化投入支撐體制,對教育經費投入的增長穩定性、多渠道籌資、使用結構優化作了部署要求。但從現實條件和社會需求來看,實現我國教育發展目標任務艱巨,任重道遠。經費投入增長固然重要,而結構優化更為現實。從邏輯上分析,過程服務于結果,結構優化過程即是績效提升的過程,換言之,服務于國家戰略需求,達成“雙一流”建設的各項目標,客觀上要求全面提升財政教育支出績效。一方面,目標管理是績效管理的基礎,目標鑄造動能,基于目標牽引形塑“雙一流”建設的標桿導向,也為檢驗財政資金績效提供度量體系;另一方面,沒有明確的目標難有持續的動力?!半p一流”建設并非一蹴而就,財政教育投入是一個持續過程,目標約束既是財政支出績效的重要內涵,又是確保經費投入充足、經費結構有效的衡量標準和尺度。

五、“雙一流”建設財政教育支出績效提升的實現路徑

針對當前“雙一流”建設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多重結構性矛盾,從動力驅動的視域探討績效提升的路徑。我們以為應立足于財政資金決策、管理及使用三個層次一并發力,基于“大國辦大教育”的現實背景,將經費績效管理不彰、結構性矛盾突出轉化為驅動力,立足于治理主義價值取向,將全面預算績效管理以及實現教育現代化的目標任務轉化為發展牽引力,加強“雙一流”建設財政資源的統籌協調,健全支出績效評價體系和機制,拓展評價結果應用范圍,運用數字化技術創新優化績效管理機制,增強高校對資金的整體統籌的自主性,全面提高建設高校師生及社會公眾對高等教育的滿意度。

第一,強化戰略引領,加強“雙一流”建設財政資源的統籌協調性。經費資源作為高等教育發展的核心資源,加大投入規模能有效促進高等教育發展水平提高。我國高等教育業已進入普及化階段,建設世界一流大學、一流學科是國家的重大戰略部署,也是回應人民對享受高質量教育資源的期盼。從投入主體來看,要充分調動各級財政投入的積極性,進一步明確中央、地方兩級政府在不同隸屬關系、不同類別高校的財政事權。服務于國家戰略,不斷提高地方政府的政治站位,立足“特色+優勢+水平”的建設目標,將財政資金投入到本區域高等教育的“高峰”“高原”建設中。從均衡配置來看,要充分發揮中央財政的公共性、引導性,針對經濟欠發達區域,錨定薄弱環節,持續加大中央財政資金轉移支付力度,提高地方高?!半p一流”建設專項資金的規模,同時擴大對學生資助的補助規模,對首輪建設成效明顯的高校予以獎勵。

第二,拓展支持渠道,持續激發“雙一流”建設多元主體投資動力。財政經費投入規模不足,增長乏力,社會投入積極性不高是制約推進“雙一流”建設高質量發展的主要因素。一方面,政府應承擔起引導、鼓勵優質社會資本投資高等教育的責任,通過創新制度機制、出臺優惠政策等方式強化對社會參與的吸引力,如以“雙一流”建設高校為試點,使用“PPP”模式帶動企業參與高?!半p一流”建設。另一方面,建設高校要主動落實籌資建設的主體責任,積極探索、創新與政府、企業及優質民間資本多方籌資模式。提高對國家、地方政府的重大戰略需求的服務水平,積極對接區域主導產業發展面臨的“卡脖子”問題,提供關鍵技術支撐,通過產學研深度合作,吸引更多財政資金、社會資本參與重大項目共研、重點實驗室共建等方面。同時,高校應注重社會聲譽和校友滿意度的提升,進一步挖掘社會捐贈空間,通過基金會、理事會運作等方式,提高捐贈資金的使用效率,拓展收益空間。

第三,加強監督問效,建立健全“雙一流”建設財政資金的績效評價體系。進一步優化財政資金監管分配機制,充分發揮財政經費資源在調動高校積極性上的引導作用,研究制定面向中央財政、地方財政支持的“雙一流”建設項目資金管理辦法。一是優化財政資金績效評價結構。針對財政投入、執行、監督、產出等環節,展開“量化-價值”績效目標檢驗,明確建設經費來源結構,界定高校教育績效評價主體,構建多級參與績效評價機制,運行教育績效三級評價模式。二是強化財政資金的預算績效管理,堅持服務國家發展戰略的績效導向,明確拔尖創新人才培養的優先發展目標,在經費的預算、配置、支出、評價、反饋等方面形成閉環管理模式,加大對資金預算公開的細化程度和透明度,切實加強績效評價結果對預算安排的影響力,做到“花錢必問效”。三是建立健全財政資金的問責機制,定期開展財政資金執行進度、招標采購、項目建設等方面的監督檢查,加強內部審計以及績效自評,營造高效廉潔的資金使用環境,落實“無效必問責”。四是提升第三方績效評價公信力。建立第三方評價信任機制、監督反饋機制、評估診斷機制等,運行“監測—改進—評價”的“三位一體”高??冃y評體系,吸納專家隊伍、高校師生等多元群體參與績效評價。

第四,創新技術模式,推動“雙一流”建設財政數字化治理。將績效目標導向內嵌于數字財政的建設中,系統規劃數字財政應用于“雙一流”建設領域的實施路徑,促進財政數字化與教育發展的有機融合,創新教育經費管理模式。以“雙一流”建設高校為試點,打造財政一體化平臺建設,推動核心業務的集成處理、財政數據的交換使用,提高教育經費管理效率。一方面,通過實現財政預算、國庫收支、招標采購等主要信息系統的互聯互通,構建財政一體化平臺,最大程度減少財政資金信息的不對稱,推動財政資金支出的公平和效率,進一步防止資金撥付過程中發生挪用等現象,提高教育經費供給的準確性和及時性。另一方面,在“雙一流”建設財政資金供給、監管以及使用單位之間建立起高校財政數據互通機制,建立全方位、全過程的數據交換、治理體系,建立健全標準化的財政業務流程與制度規范,最大限度保障財政數據的標準化和可用性。

第五,夯實建設責任,引導高校圍繞內涵式發展目標統籌配置資金。一方面,充分保障高校的辦學自主權,切實發揮財政資金的提質增效作用。一流學科是推動“雙一流”建設的關鍵抓手,處于不同門類、屬性、發展階段的學科對資金投向有著不同的需求,由此,應改變預算分配中“千科一面”情況,擴大高校對資金整體統籌的自主性,調整資助方向,既能用于設備采購、平臺搭建等硬件建設,又可滿足人文社會科學學科需求。同時,進一步對財政資金的使用要求“松綁”,激發基層活力。另一方面,聚焦高質量發展,強化頂層設計。瞄準“目標流”,運行“資金流”,保持戰略定力,統籌規劃“雙一流”建設的長短期目標,強化年度績效目標管理,加快推進建設項目庫,提高財政資金使用的計劃性和效率性。適應“有組織的科研”等組織新模式,積極推動促進多學科交叉融合項目的實施,構建“學科、學院、學?!比齻€層面的儀器共建共享機制,提高資金使用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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