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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漢文文獻所見廓爾喀官職考述*

2023-02-20 03:44
西藏研究 2023年6期
關鍵詞:駐藏西藏地方達爾

孫 琦

自1789年第一次廓爾喀之役后,清朝對廓爾喀(1)廓爾喀即今尼泊爾。1769年,尼泊爾境內的廓爾喀吞并巴勒布各部落,統一了尼泊爾,建立了廓爾喀王國。清代官方檔案最早涉及尼泊爾時,多用“巴勒布”稱呼。直到1791年第二次廓爾喀之役爆發后,清廷才了解到巴勒布部落早已被廓爾喀吞并,遂統一稱謂“廓爾喀”。的認識逐漸加深,并與之頻繁交往,尤其是自1792年第二次廓爾喀之役結束后,廓爾喀王開始向清朝俯首稱臣,并承諾“五年遣使入貢一次”,(2)會典館編,趙云田點校:《乾隆朝內府抄本〈理藩院則例〉》,北京:中國藏學出版社,2006年,第102頁。廓爾喀正式納入清朝宗藩體系之中。1792—1906年,每值例貢,廓爾喀都會派遣使團來華朝貢,中廓宗藩關系正常運行。正是由于中廓之間頻繁往來交流,清代漢文文獻中出現了諸多廓爾喀官職譯名。以往由于缺乏相關的廓爾喀語(3)廓爾喀語為16—20世紀初廓爾喀人使用的語言,亦為清朝與廓爾喀往來公文中的官方語言。本文廓爾喀語的轉寫,依照尼泊爾國家檔案館的轉寫方式,即梵語轉寫方式。原始檔案,鮮有學者對其逐一考證,大部分是直接利用清代一些官員對這些廓爾喀官職的描述。然而,這些官員都是以清廷的官秩品級來套用廓爾喀官職,過于局限,從而造成某些錯誤判斷。本文利用多語種文獻,尤其是參考了廓爾喀語原始檔案,對出現在清代漢文文獻中的廓爾喀官職逐一考述,以糾正過往的一些錯誤認識,進一步說明其職能及其在中廓交往歷史中的重要作用。

一、噶南

“噶南”一詞首見于1856年與西藏地方政府代表在定日商議停戰合約的廓爾喀官員“噶南足打畢噶然瑪興塔巴”。(4)中國藏學研究中心、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等合編:《元以來西藏地方與中央政府關系檔案史料匯編》第3冊,北京:中國藏學出版社,1994年,第996頁。筆者查閱廓爾喀語文獻,發現此人被冠以“Karnel”(5)“General Gagat Shamsare’s letter”,No.66,National Archives of Nepal,Kathmandu.名號?!赌岵礌栒Z大辭典》解釋“Karnel”為“首席將領、上?!?。(6)Nepāl Rājakoya Prajāān,Nepālī尼泊爾學者皆記此人為“上校足打畢噶然瑪興塔巴(Col.Jodh Bikram Thapa)”。(7)參見Vijay Kumar Manandhar,A Comprehensive History of Nepal-China Relations Up to 1955 A.D.,Vol.I,Adroit Publishers Delhi,2004,p.274.Prem.R.Uprety,Nepal-Tibet Relations 1850-1930,Years of Hopes,Challenges and Frustrations,published by Puga Nara,Kathmandu,1980,p.79.據此,筆者認為“噶南”當為廓爾喀語“Karnel”之音譯。另據1884年出使廓爾喀的趙咸中所記,“至次年(光緒十年甲申)正月初間,派來二大酋,一國王之猶子,官名噶南(同我國親王)”。(8)吳豐培編:《川藏游蹤匯編》,成都:四川民族出版社,1985年,第307頁。由此看來,足打畢噶然瑪興塔巴的身份為王室成員,而真正的官職為“噶南”。

在1856年第三次廓爾喀之役結束后,噶南足打畢噶然瑪興塔巴開始充任“廓爾喀駐拉薩代表”一職。據1856年駐藏大臣赫特賀奏道:“至來使噶南本系該逆派赴藏中管束巴勒布之頭人,現已令其赴后藏行寓謁見,由奴才赫特賀再行剴切曉諭之后,即飭赴前藏任事?!?9)中國藏學研究中心、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等合編:《元以來西藏地方與中央政府關系檔案史料匯編》第3冊,第1000頁。這位駐藏噶南后來還為廓爾喀國王及官員請賞,“經該番總噶箕令駐藏噶南投遞夷稟,冀邀恩賞”。清廷也照舊例給予恩賞。

二、噶箕

“噶箕”,廓爾喀語為“kājī”。(10)此處應該注意的是,英文著作中也有稱呼噶箕為“Kazi”的,乃“j”音變為“z”的緣故?!赌岵礌栒Z大辭典》解釋“kājī”為“中世紀尼泊爾的主要行政長官,相當于部長”。(11)Nepāl Rājakoya Prajāān,Nepālī自1792年中廓議定“五年一貢”制度,歷屆廓爾喀來華朝貢使團的正使均為“噶箕”。1842年,駐藏大臣孟保記:來華朝貢的“噶箕”為“二品官,轄文武官”。(12)吳豐培編輯、趙慎應校對:《清代藏事奏牘》,拉巴平措、盧秀璋、陳家琎主編:《西藏學漢文文獻匯刻》第3輯,北京:中國藏學出版社,1994年,第223頁。1884年,出使廓爾喀的趙咸中認為“噶箕”等同于清朝侍郎。(13)吳豐培編:《川藏游蹤匯編》,第307頁。在清代,侍郎為“二品官”,這與孟保所記相同,或為當時清廷官員的共識。然而,在一封廓爾喀政府致西藏地方政府的廓爾喀語信件中,直接稱呼拉薩四位噶布倫為“Lhāsākā cār Kāji(拉薩四噶箕)”。(14)“Various disputes in Tibet”,No.30,National Archives of Nepal,Kathmandu.并且,在廓爾喀送給西藏地方政府四位噶布倫的廓爾喀語禮品清單中,也全部記為“Lhāsākā cār Kāji(拉薩四噶箕)”(15)見“Documents relating to presents sent to the Chinese and Tibetan authorities through the Nepalese mission”,Part3,Serial No.63(53),Royal Nepal Army Head-quarters,Kathmandu.。而對清朝官員則直譯(中堂)、Darī(大人)”。顯然,在廓爾喀看來,噶布倫職位等同于“噶箕”。據《清史稿·職官四》記載:“前藏唐古特三品噶布倫四人。掌綜理藏務?!?16)趙爾巽等撰:《清史稿·職官四》,北京:中華書局,1977年,第3407頁。若非用清朝官秩品級界定“噶箕”一職,三品官似乎更為合適。

自1792年第二次廓爾喀之役后,廓爾喀每五年向清朝遣使進貢,歷屆廓爾喀使團正使均為“噶箕”。這些“噶箕”經過廓爾喀王精挑細選,一般都為世家子弟,且身居高位。他們肩負著兩國邦交的重要使命,來到中國必須小心謹慎,妥善處理與清廷的關系,以為本國政權的安全提供保護。

三、噶布黨(噶巴丹)

清代漢文文獻中出現的“噶布黨”或“噶巴丹”皆為廓爾喀語“Kaptān”之不同音譯?!赌岵礌栒Z大辭典》解釋“Kaptān”為“上尉”。(21)Nepāl Rājakoya Prajāān,Nepālī駐藏大臣有泰認為噶巴丹“如內地千總”。(22)有泰:《有泰日記》,康欣平整理,南京:鳳凰出版社,2018年,第435頁?!案敛键h”一詞首見于1792年第二次廓爾喀之役,當清朝大將軍??蛋脖R廓爾喀都城陽布時,廓爾喀王派遣“大頭人噶布黨普都爾幫哩、噶箕朗穆幾爾幫哩、達薩爾乃爾興,并上次進京之小頭人巴拉巴都爾哈瓦斯四名,帶同從人二十余名……具稟懇降”。(23)中國藏學研究中心、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等合編:《元以來西藏地方與中央政府關系檔案史料匯編》第3冊,第744頁。這是最早出現在清代官方文獻中關于廓爾喀“噶布黨”的記載,也可見此時“噶布黨”的職能為廓爾喀的軍事將領。然而,在1856年第三次廓爾喀之役結束后,“噶布黨”接替“噶南”,開始充任廓爾喀駐藏代表,主要職能是維護廓爾喀在拉薩的商業利益,并時刻向廓爾喀政府傳送拉薩的情報。據一封時間為1863年7月的廓爾喀語信件顯示,當時任廓爾喀駐拉薩的代表為“噶布黨錢德拉巴納噶爾科且底里(KaptānBāna Kārkiī)”。信件內容涉及了1862—1863年瞻對發生的工布郎吉叛亂事件。(24)“Kaptān Bāna Kārki ī’s letter”,No.103,National Archives of Nepal,Kathmandu.噶布黨錢德拉巴納噶爾科且底里于同年9月卸任駐拉薩代表一職,他的繼任者噶布黨吉特曼森哈斯瓦拉且底里(Jitmān Sinha Silavaī)到達拉薩。噶布黨吉特曼森哈斯瓦拉且底里在任期間,廓藏之間矛盾重重,因此,他的主要任務便是在拉薩搜集情報,并時常向廓爾喀政府報告。如1971年2月15日他向廓爾喀政府發送的一封情報,內容涉及清廷駐藏大臣和西藏地方官員在拉薩的活動信息。(25)“Kaptān Jitmān Sinha Silava ī’s letter”,No.42,National Archives of Nepal,Kathmandu.不久,他又向廓爾喀政府報告稱,在拉薩的一名中國士兵向廓爾喀駐拉薩領事館開槍射擊,所幸沒有人員傷亡。事后,駐藏大臣向他表示已經嚴懲了那些放槍的中國士兵。(26)“Various disputes in Tibet”,No.30,National Archives of Nepal,Kathmandu.1793年3月,廓爾喀駐拉薩的幾名官員遭到虐待,盡管西藏地方政府向廓爾喀官員道歉,但是,廓爾喀政府并不滿意,仍然于1874年初撤走了噶布黨吉特曼森哈斯瓦拉且底里。(27)Vijay Kumar Manandhar,A Comprehensive History of Nepal-China Relations Up to 1955 A.D.,Vol.I,Adroit Publishers Delhi,2004,p.291.然而,到了1875年,雙方關系有所緩和,廓爾喀政府又委派噶布黨返回拉薩,繼續出任駐拉薩代表。(28)Leo E.Rose,Nepal:Strategy For Survial,Berkely:Ui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71,p.123.

清代最后一任廓爾喀駐拉薩代表為噶布黨且底巴哈都熱卡底熱且底熱(Jit Bahadur Khatri Chhetri),此人于1901年被廓爾喀政府任命為“噶布黨”,駐守在拉薩。(29)Vijay Kumar Manandhar,A Comprehensive History of Nepal-China Relations Up to 1955 A.D.,Vol.I,p.312.時任駐藏大臣的有泰多次在日記中記述了他與噶布黨且底巴哈都熱卡底熱且底熱的交往,如1904年4月8日記載:“巳刻正廓爾喀頭目噶巴丹(如內地千總)。且底巴哈都熱(四十三歲),名卡底熱且底熱(如世家,非世家不應書此六字)。的者(如字識)?,斃实陌堑?四十歲)。并蘇必達熱(乃管兵者)。樸底瑪朗他巴(四十七歲)。俱來見,其噶巴丹人甚精明,面貌身材皆好。因唐古忒去英國交戰,實屬無理取鬧,請駐藏大臣一切含容,莫要見罪,要極力保護。伊果敢王現有信字到藏,故來回明,因令其譯出漢字呈遞,伊等遵諭而去?!?30)有泰:《有泰日記》,康欣平整理,第435頁。這是有泰到藏以來第一次會見廓爾喀噶布黨,初始印象頗佳。當時,正值英國第二次侵略西藏地方,英軍在榮赫鵬的率領下,已經進入西藏,并開始向江孜推進。之前,十三世達賴喇嘛遣使前往廓爾喀求援,請求廓爾喀現任總理錢德拉·夏姆謝爾(Chandra Shamsher)派一名經驗豐富的官員前來調解。而錢德拉·夏姆謝爾則讓噶布黨且底巴哈都熱卡底熱且底熱將信件帶來,即有泰日記中提到“伊果敢王現有信字到藏”。錢德拉·夏姆謝爾在信中回復十三世達賴喇嘛說,現在派遣任何廓爾喀人前往西藏“已經為時過晚”,如果達賴喇嘛愿意,可以委派廓爾喀駐拉薩代表噶布黨與英人進行調節工作。另外,錢德拉·夏姆謝爾向十三世達賴喇嘛保證說,英人“并不覬覦西藏的領土”,因此不用擔心。最后,錢德拉·夏姆謝爾還談及了十三世達賴喇嘛準備逃離拉薩的消息,并勸他不要這樣做,出逃拉薩就等于拋棄了自己的人民。(31)Leo E.Rose,Nepal:Strategy For Survial,p.158.同年4月11日,有泰又記道:“廓爾喀噶巴丹將其國果敢王致達賴信件譯出,于昨日送來,頗有道理,惜達賴不信,實無如何。今日赴噶廈處說之,其辦事人亦以達賴為不是,應許必將其言代達,未知肯聽與否?因噶巴丹人甚明白且恭順,賞其銀牌、哈達、袍褂料,頗知感激?!?32)有泰:《有泰日記》,康欣平整理,第436頁。顯然,有泰頗為贊同廓爾喀總理錢德拉·夏姆謝爾的言語。從這兩次會面也可以看出,有泰對噶布黨的初始印象極佳,認為“噶巴丹人甚明白且恭順”,因此還賞賜了“銀牌、哈達、袍褂料”。

1904年7月下旬,榮赫鵬率領英軍到達曲水宗。朱繡《六十年大事記》記載,這時,十三世達賴喇嘛“親請有泰同赴曲水議阻,有泰不允”。(33)朱繡:《西藏六十年大事記》,吳均校注,西寧:青海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18—19頁。有泰在日記中記載,“十二日(1904年7月24日),……達賴忽來文,已議論三日矣,令李光宇譯出,明日再看”;(34)有泰:《有泰日記》,康欣平整理,第464頁。第二天又記道,“十三日(7月25日),早同鶴孫談,洋人已到曲水,止在一過河,則藏內大不得了矣……晚飯后過少韓處一談,竹君在座,適談間,噶布倫等來回公事,因傳見,乃請即刻赴曲水,先擋洋人,告以非見實在公事,實在藏內可信之人不能前往,其三大寺喇嘛仍嘵嘵置辯,因拍桌申飭之,旋令其下去。復找鶴孫來談,劉巡捕、李光宇來回,仍是求快往,或派人先止住不過河,其心如焚,可謂急時抱佛腳矣,一笑”。(35)有泰:《有泰日記》,康欣平整理,第464—465頁。顯然,朱繡所說的“親請”應該只是十三世達賴喇嘛寫信和噶布倫來請。此外,廓爾喀噶布黨似乎也是受到了十三世達賴喇嘛的委托來請有泰前往曲水阻截英人,因為同年7月31日,有泰記道:“噶必丹來稟見,所說無非請余到曲水,可擋住洋人,未免發笑?!?36)有泰:《有泰日記》,康欣平整理,第466頁。有泰不但沒有前去議阻,反而派人前往曲水歡迎英軍,并“擬給英大員榮赫鵬照會”稱:“貴大臣風霜辛苦,遠道馳驅。該藏番蠢愚頑梗,不聽開導。本大臣實覺懷慚?!?37)江潮編錄:《藏印往來照會》,黃維忠、季垣垣點校,哈爾濱:黑龍江教育出版社,2019年,第141頁。有泰的行為直接導致了十三世達賴喇嘛出逃拉薩,待有泰與英人榮赫鵬等會晤時,“達賴亦不知去向”。(38)有泰:《有泰日記》,康欣平整理,第469頁。此后,有泰與英人開始議復和談條約。噶布黨且底巴哈都熱卡底熱且底熱在中英雙方的和談中扮演重要角色,甚至對促成1904年9月7日英國與西藏地方的《拉薩條約》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由于廓爾喀駐藏代表的特殊身份,他可以與英國軍官榮赫鵬和中國駐藏大臣有泰會面洽談。有泰于8月15日在日記中記道:“噶必丹忽來,不過請早為議結為是,泛而又泛之語,因未見?!?39)有泰:《有泰日記》,康欣平整理,第470頁。顯然,在中英談判期間,廓爾喀噶布黨會影響有泰對英方的態度。而英方榮赫鵬也希望獲得廓爾喀駐藏代表的支持來解決爭端,因為他發現廓爾喀噶布黨是一個“更重要的關鍵性人物”,后者的“代表身份舉足輕重”。(40)Vijay Kumar Manandhar,A Comprehensive History of Nepal-China Relations Up to 1955 A.D.,Vol.I,p.312.實際上,正是在英方榮赫鵬的利誘下,噶布黨開始淪為其侵藏爪牙,并設法煽動駐藏大臣和西藏地方官員,催促后者簽下《拉薩條約》,從而為英國牟取了更多在藏利益。

綜上所述,“噶布黨”在清代的角色分為前后兩期,前期作為廓爾喀的軍事將領,出現在三次廓爾喀之役。后期則充任廓爾喀駐藏代表,其主要職責為調解廓藏商民糾紛,維護廓爾喀在藏利益。此外,噶布黨還負責為廓爾喀政府探聽西藏地方的情報,尤其是在上述廓藏雙方發生糾紛時,他們時刻向廓爾喀政府匯報有關在拉薩的駐藏大臣和西藏地方官員的態度與動向,起到了監聽西藏地方的惡劣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危害了中國西藏地方的安全與穩定。殊為可憎的是,在英國第二次入侵西藏地方之際,廓爾喀更是充當英帝國主義的幫兇,先是廓兵導引英軍入藏,后又委派其駐藏噶布黨煽動駐藏大臣有泰及西藏地方官員,催促后者盡快與英方簽訂《拉薩條約》,這嚴重損害了中國對西藏地方的主權和西藏地方的利益。

四、蘇巴

“蘇巴”,廓爾喀語為“Subbā”?!赌岵礌栒Z大辭典》解釋“Subbā”為“政府高級行政長官,也指廓爾喀國內林布族的頭人”。(41)Nepāl Rājakoya Prajāān,Nepālī據19世紀初實地考察廓爾喀的弗朗西斯·布坎南·漢密爾頓記載,蘇巴是一位負責稅收、司法和警務的官員,在稅收方面,“事實上,他負責他所管轄地區的全部皇家稅收。有時候,他也委派幾名下屬官員福孜達爾(Fouzdar)以他的名義征收一些分支地區的稅收,有時也把稅收交給幾名伊雜熱達爾(Izaradar)打理。而福孜達爾之下的土地收入,由喬杜里斯(Chaudhuris)或德薩利(Desali)以及上述低級官員征收。這些辦事機構的官員不是世襲的,也沒有固定的薪金支付體系。有時津貼按土地發放,有時按租金的百分比提成,有時按月償付薪水。這一切在很大程度上是由蘇巴決定的。但是,他和他手下的每一名官員,都以庫爾查(Khurchah)的名義,盡可能的從他的部下那里榨取一切”;(42)Francis Buchanan Hamilton,An accont of kingdom of Nepal,p.84.在司法方面,“自廓爾喀建立穩定政權后,通常在各地設立一名蘇巴取代當地的王公(Raja),至少在形式上而言,這些蘇巴行使和先前王公一樣的職權。但是,在沒有廓爾喀宮廷命令的情況下,他們不能對任何人實施五種酷刑中的任何一種。然而,當人們為不公正的待遇而怨聲載道時,蘇巴就有核查的權力。王公在自己的小片領地上不敢忽視正義,因為臣民的情感是他唯一可仰仗的資源”;(43)Francis Buchanan Hamilton,An accont of kingdom of Nepal,p.84.在警務方面,蘇巴在他的統治之下可以擁有一些武裝人員,但并非正規軍。(44)Francis Buchanan Hamilton,An accont of kingdom of Nepal,pp.84-85.由此可見,蘇巴是一位地方高級行政長官,負責地方的稅收、司法和警務。不過,據一封署名為蘇巴噶魯森哈斯瓦爾(Subbā Kāār)的廓爾喀語信件顯示,在1855年廓爾喀發動第三次侵藏戰爭時,蘇巴噶魯森哈斯瓦爾奉命在廓爾喀各部落征集士兵,并帶領士兵前赴西藏作戰。(45)“Subbā Kālu Svār to Upadhyaya”,No.66,National Archives of Nepal,Kathmandu.看來,蘇巴也充任征集士兵、帶兵作戰的高級軍官角色。

其中1852年的蘇巴畢木興拉納在華遭遇最具代表性。1852年8月,廓爾喀使團離開加德滿都,按時抵達北京,受到了友好接待。但是該使團的旅程并不愉快。首先,使團正使噶箕行至察木多(今西藏昌都)時病死;接著,副使薩爾達爾也遭到同樣的厄運,在使團返程時病逝。由于正副使的死亡,使團暫時由蘇巴畢木興拉納領導。在使團從北京返程時,中國的太平軍叛亂已經發展到驚人的程度,以致畢木興拉納等人被迫要繞道返回拉薩。根據廓爾喀政府的說法,在返程途中,貢使遭受到了各種虐待和羞辱,尤其是在西藏東部的康區。然而,當時英國駐廓爾喀代表拉姆塞(Major G.Ramsay)卻認為事實并非如此,他在致英屬印度政府外交部的信中寫道:“我不得不認為,在西藏發生的事情使這個廓爾喀宮廷處于尷尬的境地,由于廓爾喀使團受到的虐待,從而希望派遣一支軍隊穿越雪山前往西藏。關于這一點,各種謠言滿天飛——或說廓爾喀首席薩爾達爾在中國被謀殺;或說中國皇帝拒絕接受廓爾喀的貢物,并說正如藏格巴都爾帶著禮物前往英國朝拜維多利亞女王,他也應該親自來北京表貢。我完全懷疑這些報告,因為我看到了一封十分有趣的信,描述了中國北京招待廓爾喀貢使的情形。這封信是中國皇帝寄給廓爾喀總理的,由接任正使的中尉畢木興拉納傳遞。這名中尉報告了副使薩爾達爾和其他一些貢使的死亡情況,并說使團目前面臨巨大的艱辛與困難,從而不得不暫時停留在幾個地方并且不得不走一些彎路以避免遭到敵視中國政府的反叛者(筆者:太平軍)襲擊?!?49)“Mission to China”,Foreign Department Secret,26 May 1854,No.50,National Archives of India,New Delhi.此處,拉姆塞稱畢木興拉納為“中尉”,可能“蘇巴”等同于“中尉”職銜。另據蘇巴畢木興拉納的報告信所說,“抵達北京后,將表貢呈遞給中國皇帝,后者給了我們更多的賞物。從北京返程回國途中,薩爾達爾、蘇畢達爾等人不幸病逝”。(50)“Documents dealing with Nepalese Quinquennial Mission to China”,Poka No.64,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Kathmandu.顯然,廓爾喀官員的死亡是自然原因所致。然而,在此之前,廓爾喀總理藏格巴都爾一度將他們的死亡歸罪于西藏康巴人。(51)Leo E.Rose,Nepal:Strategy For Survial,p.108.可是,藏格巴都爾最終還是夸大了1852年廓爾喀貢使在中國受虐待的事實,以作為1855年發動侵藏戰爭的借口。而蘇巴畢木興拉納作為廓爾喀使團中幸存的高級官員,他的報告也為反駁藏格巴都爾的無稽之談提供了最好的證據。

五、薩爾達爾

“薩爾達爾”,廓爾喀語為“Sardār”,《尼泊爾語大辭典》解釋“Sardār”為“位于噶箕之下、蘇巴之上的高級行政長官”。(52)Nepāl Rājakoya Prajāān,Nepālī此詞常隨“噶箕”出現在清代漢文文獻中。歷次來華朝貢的使團副使均為“薩爾達爾”,可見地位僅次于噶箕。1842年,噶箕雜噶達拔蒙幫哲、薩爾達爾畢熱拔達熱噶熱格帶領廓爾喀使團來華表貢。駐藏大臣孟保記此“薩爾達爾”系“廓爾喀管兵大頭人”、“三品武官”。(53)吳豐培編輯、趙慎應校對:《清代藏事奏牘》,拉巴平措、盧秀璋、陳家琎主編:《西藏學漢文文獻匯刻》第3輯,第223頁。弗朗西斯·布坎南·漢密爾頓記載:“薩爾達爾為軍事長官,經常被分配到該國(指廓爾喀)不同地區實施管轄。無論他們在哪里任職,事務的管轄權都要大于蘇巴。尤其是刑事管轄權更為廣泛,因為他們不必向法院提交申請就可以判處他人死刑,而蘇巴想要處決一名罪犯,就必須得到法院的許可。有時,在各大部落任職的薩爾達爾與四大喬特里亞和四大噶箕組成十二人大議會,協助廓爾喀王治理國家。這些身居高位的薩爾達爾,與廓爾喀其他高官一樣,不時還會得到升遷的機會。但是,正如前面所說,薩爾達爾一般會被分配到各部落駐守,并有權管轄當地的所有蘇巴和民事官員,雖然他們的身份是一名真正的軍官,除了婆羅門,只有這樣的人才配授予重要職位?!?54)Francis Buchanan Hamilton,An accont of kingdom of Nepal,p.87.

六、達薩爾

“我(筆者注:廓爾喀王熱尊達爾畢噶爾瑪薩野)祖父拉納巴都爾薩野(Raa Bahādur Sāh)之時,十年十二年之間通用銀錢,見其市價減少,該鑄錢頭人達薩爾ār)就未鑄錢,以致短少銀錢。彼時唐古特廓爾喀(Gorkhā)兩相爭鬧,釀成大事,將從前舊章盡行改壞,所有在藏貿易巴勒布(Nepālī)三十二家及頭人等難以在彼居住,兩相爭鬧有應得之罪。巴勒布地方即系唐古特地方,唐古特地方即系巴勒布地方,從前亦系兩相和睦,我大皇帝亦不能滅此舊章。所有貿易三十二家亦系照例原有之事,至濟嚨聶拉木(Kuti)之處貿易,番民均系照例規在貿易。從前一切事物例規改壞,再我們從前議的話,現在照依??滔骂^人達薩爾未曾鑄造銀元,是以銀錢短少,我們廓爾喀與唐古特多年相好,若照從前舊例來往通行,一切事情大有好處?!?60)尼泊爾國家檔案館藏:《尼泊爾政府致中國政府的表貢文書》(Nepāl Sarkārle Cina Sarkārlāī Saugāt pathaudā ko ptra),信件號:44。由此可見,“達薩爾”為廓爾喀管鑄銀錢的官員且在廓爾喀與西藏地方的銀錢貿易中扮演十分重要的角色。值得注意的是,1816年,廓爾喀王吉爾巴納足塔畢噶爾瑪薩野“所差達薩爾巴凌角行抵西藏”,言稱“披楞仗勢發兵臨境,只離陽布兩天路程,若不救護”,廓爾喀“實在不能抵敵”。(61)中國藏學研究中心、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等合編:《元以來西藏地方與中央政府關系檔案史料匯編》第3冊,第846頁。此為廓爾喀求援清廷,從中可見達薩爾偶爾也會出任求援使者之職。

七、蘇畢達爾和雜瑪達爾

蘇畢達爾,為廓爾喀語“Subedār”的音譯,雜瑪達爾為廓爾喀語“Jmādār”的音譯。

在廓爾喀派往中國的使團中都會包含幾名“蘇畢達爾”和“雜瑪達爾”。如1842年廓爾喀使團中的蘇畢達爾蘇熱敦邦折、蘇畢達爾哈拉哈興卡底、蘇畢達爾薄處八卡底”和“雜瑪達爾的比巴薩爾達邦折、雜瑪達爾咱哈畢卡底、雜瑪達爾鶯達興卡底”等。駐藏大臣孟保記“蘇畢達爾”系“廓爾喀管兵頭人”、“四品官”;記“雜瑪達熱”系“廓爾喀管兵頭人”、“五品官”。(62)吳豐培編輯、趙慎應校對:《清代藏事奏牘》,拉巴平措、盧秀璋、陳家琎主編:《西藏學漢文文獻匯刻》第3輯,第217—223頁。據弗朗西斯·布坎南·漢密爾頓記載:“蘇畢達爾在一支連隊擔任指揮軍官……每支連隊除了軍官和樂隊還有五六個班,每個班由20—25名士兵組成,由一名雜瑪達爾指揮?!?63)Francis Buchanan Hamilton,An accont of kingdom of Nepal,pp.88-89.與駐藏大臣孟保的形容相比,親自前往廓爾喀考察的弗朗西斯·布坎南·漢密爾頓則描述得更為直觀具體?!疤K畢達爾”似乎更傾向于現在的連長,統領由100多人組成的連隊。西藏噶布倫丹津班珠爾在與廓爾喀談判被俘后,曾描述“數日來,各廓爾喀蘇畢達爾(跛Rb)身邊都帶領百名兵丁看守”。(64)丹增班覺:《多仁班智達傳》(藏文),成都:四川民族出版社,1986年,第752頁?!赌岵礌栒Z大辭典》解釋“Subedār”為“統領100名士兵的軍官”,(65)Nepāl Rājakoya Prajāān,Nepālī頗為中肯?!半s瑪達爾”的職位低于“蘇必達爾”而高于普通士兵,(66)Nepāl Rājakoya Prajāān,Nepālī因此更傾向于班長,統領20—25名士兵。

1792年第二次廓爾喀之役時,廓爾喀曾派蘇必達依喇巴忻喀瓦特等人來營,呈送禮品,并稟稱:“如蒙大皇帝施恩赦宥,從此永為天朝屬下,闔部落部長頭目以及番民人等,皆歸王化,渥受天恩?!痹诶獱柨Τ兄Z此后“永遵天朝王法,與廓爾喀和好,再不敢侵犯邊界”的情況下,??蛋泊饝獙Ψ降某繁埱?。(67)中國藏學研究中心、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等合編:《元以來西藏地方與中央政府關系檔案史料匯編》第3冊,第759頁。再據《衛藏通志》記載,奉上諭,??蛋驳茸嗬獱柨η差^目蘇必達巴依喇巴興、喀瓦斯等,來營呈送牛羊、酒米、果品、糖食等物,備犒官兵。(68)《西藏研究》編輯部編:《〈西藏志〉〈衛藏通志〉合刊》,拉薩:西藏人民出版社,1982年,第424頁。蘇必達為“Subedār”的不同音譯,此處為清代漢文文獻最早對蘇畢達爾的記載,由上亦可知蘇必達依喇巴忻喀瓦特為統領100多人的軍官,只不過是廓爾喀一個小頭目而已。

八、喀爾達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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