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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北淪陷時期朝鮮移民“安全農村”探析

2023-10-07 02:18段永富李冬雪
關鍵詞:收容水田部落

段永富,李冬雪

(哈爾濱師范大學 歷史文化學院,黑龍江 哈爾濱 150025)

九一八事變后,中國東北淪陷,偽滿殖民統治政權的建立對日本的殖民侵略起到強大的政治庇護作用。此后,朝鮮總督府通過“滿鐵”代理機構“東亞勸業株式會社”(東勸),在中國東北建立起五處“安全農村”,收容九一八事變后進入中國東北的朝鮮半島“大日本帝國臣民”及受水災等影響的朝鮮流浪移民。該問題在表面上看是日偽當局對朝鮮移民的安撫和救濟,其實質則不然。

此前國內學術界對此問題的關注多置于東北淪陷史研究作品中做概要性描述。孫春日《“滿洲國”時期朝鮮開拓民研究》(延邊大學出版社,2003年)一書,是研究該時段“安全農村”朝鮮移民的重要成果。該書論述了不同歷史時期日本建立朝鮮移民安全農村的概況。鄭光日《日偽時期東北朝鮮族“集團部落”研究》(延邊大學2010年博士論文),對朝鮮移民“集團部落”建立的流程、運作方式、分布及危害等進行了概述分析,但作為朝鮮移民“集團部落”前身的“安全農村”,其建立的背景、過程、實施狀況及危害等涉及較少。本文擬以朝鮮移民“安全農村”為研究對象,以揭示日本利用其侵占東北水田,進行殖民侵略的本質。

一、“安全農村”建立因由

日偽時期建立朝鮮移民“安全農村”,是日本殖民統治東北農村的重要組成部分,其中既包括對東北進行經濟掠奪,也存有消弭東北抗日隊伍的考量因素。

(一)安置新增朝鮮移民及收容流民,維護殖民統治

由于地緣相近、文化相通及生活貧苦等因素,朝鮮移民自清朝以來陸續遷入我國東北地區,在延邊等地形成了規模較大的聚居地。據統計,1930年在中國東北的朝鮮人數為607,119人。[1](P28)九一八事變爆發后,由于朝鮮國內人口過剩及日本侵略中國東北的推進,自由遷入的朝鮮人持續增加,平均每年達到5~6萬人”。[2](P311)

此外,1932年8月7日,松花江爆發了有史以來的巨大洪水災害,哈爾濱道外區被洪水淹沒,附近的朝鮮移民紛紛尋求避難場所。據朝鮮方面調查顯示,截至當年9月2日,水災給哈爾濱及周邊地區的朝鮮移民造成損失約達3.05萬元。[3](P216)一時間,大量朝鮮難民流離失所,原本貧苦的生活更加雪上加霜,一些無所事事者鋌而走險,盜匪、走私等非法活動無所不為,成為社會極不穩定的因素。[4](P592)日偽當局認為,“借收容流民,建立‘安全農村’,實為良好機會”。[5](P11)由此可見,日偽當局此舉并非純粹的慈善之舉,而是借救濟之機,為維護殖民統治,穩定社會治安,籠絡民心打出的一道政治王牌。

(二)徹底斷絕朝鮮移民與抗日武裝部隊關系

1910年“日韓合并”后,在日本的殖民壓榨下,許多朝鮮貧苦農民和獨立運動者、朝鮮共產黨等流亡東北,從事水田開發及抗日運動。他們在移居地建立抗日武裝,宣傳抗日思想,抗日隊伍與朝鮮移民間建立了密切關系,在物資和人員補給方面,朝鮮移民始終成為抗日武裝的堅強后盾。[6]

九一八事變后,一些朝鮮移民不僅參加中國抗日斗爭,還肩負著本民族獨立的雙重使命,成為東北抗日力量的重要組成部分?!把舆叺貐^的和龍、延吉、汪清、琿春四縣是東北最早建立抗日游擊隊和根據地的地區,至1933年初,延邊游擊根據地人口約有2萬人,其中95%為朝鮮族,[7](P286)游擊隊員有360余名,其中朝鮮族占90%以上。[7](P279)詳見表1。

表1 1933年8月延邊地區反日團體民族情況表[8](P279)(單位:人)

東北抗日武裝斗爭初期,朝鮮移民聚居區是反日活動最活躍的地區,游擊隊骨干成員朝鮮人占絕大多數比例。朝鮮民眾不僅積極參加反滿抗日活動,而且自發為中國東北地區的抗日武裝力量提供物資援助和情報,這嚴重威脅了日偽在東北的殖民統治,因此,日偽當局將朝鮮抗日武裝視為心腹之患,徹底斷絕朝鮮移民同抗日武裝力量的關系是日偽當局的頭等大事。

(三)利用朝鮮農民開發東北水田

近代日本資源有限,適合耕種的土地資源更是極為匱乏,糧食難以自給。為保證糧食供給及擴大戰爭,日本在臺灣、朝鮮等殖民地實施糧食增產計劃,以求“以戰養戰”。通過農業試驗、品種及工具改良、施用化肥等先進技術手段,努力提高農業生產力。[6]因此,九一八事變前,日本就曾在“滿鐵附屬地”和關東州進行農業移民試驗,試圖解決長期存在的糧食危機。

1915年,日本將山口縣愛宕村和川下村的19戶農民,招募入殖關東州金州縣大魏家屯,試驗種植水稻,取名為“愛川村”。[5](P5)日本企圖通過給予農業移民優厚生活補貼等方式,吸引其到中國東北進行水田開發試驗,以解決國內的糧食緊張問題。然而由于東北氣候寒冷,農業投入不高及農民獲益不大等原因,日本試驗移民最終以失敗而告終。

與試驗移民所不同的是,朝鮮移民自遷入中國東北以來,憑借豐富的水稻種植經驗及勤勞精神,在該地發展寒地水稻種植獲益很大。九一八事變后,日本通過偽滿傀儡政權,設置朝鮮移民“安全農村”,集體收容朝鮮移民,并出臺“自耕農創定”計劃,企圖將朝鮮移民牢牢束縛在日偽當局掌控的土地上,達到利用其開發東北水田穩定糧食增長及消弭反滿抗日運動的雙重目的。

二、“安全農村”的建立及建設

依據上述險惡目的,日偽當局確定了把朝鮮移民集中起來進行統治的方針。1932—1935年,“東亞勸業株式會社”在朝鮮總督府的資助下,在中國東北先后建立了鐵嶺、河東、營口、綏化、三源浦五個“安全農村”。

(一)“安全農村”選定標準

日偽當局打著解決朝鮮農民生活問題的幌子,同時將其束縛在日本殖民會社的土地上,實現“自耕農創定”?!鞍踩r村”選定的首要條件是土地適合耕種。五個農村選定之地,皆處于水源充足、氣候溫暖、地勢平坦的地方,且除營口“安全農村”外,都屬于土壤肥沃,適宜或已有水田耕種經驗之地。營口“安全農村”土質含鹽成分高,但因位于遼河下游與遼東灣之間,可用大水漫灌進行除鹽,加之過去一直荒廢,土地價格低廉,因而被選中。

“安全農村”選定的另一個條件是要在抗日武裝活躍的地區。九一八事變后,朝鮮移民同東北抗日武裝關系密切,為其提供豐富的物質援助,沉重打擊了日本侵略者的囂張氣焰,日本將朝鮮移民看作“赤化的禍根”,欲借“安全農村”將朝鮮移民同抗日武裝割裂開來。如三源浦“安全農村”所在的柳河縣,是著名的朝鮮族抗日根據地。九一八事變爆發后,中國共產黨聯合朝鮮抗日組織建立抗日根據地,并于1932年8月4日組織了海(龍)柳(河)工農義勇軍,11月改編為海龍游擊隊,活躍于通化、柳河、金川(現輝南)、臨江等地,[9](P188-189)逐漸成為東邊道地區反日運動的基地,被日偽當局視為心腹之患。

為此,日本推出“安全農村”選定標準:1.安全保障,附近有日滿軍警駐扎,且近距離內可以進行警衛;2.適宜農耕地區,附近可從事農業生產,耕地300町步以上(町步為日本面積單位,1町步=10反≈1公頃),總面積400町步以上;3.生產和生活保障,有灌溉水源和煤炭,具備生產的必備條件和保障生活所需;4.有充足的耕地容納新移民或附近村落其余農民;5.交通便利。[6]

依據上述條件,日本選定了偽奉天省鐵嶺縣亂石山(“滿鐵”本線)、偽濱江省珠河、延壽縣之間(中東鐵路綏濱線)、偽奉天省營口縣田莊臺(奉山鐵路支線)、偽濱江省綏化縣(濱北線)、偽奉天省柳河縣三源浦(奉吉線)五處地點建立“安全農村”,將東北各地的朝鮮移民集中起來進行統制。

(二)“安全農村”建設情況

土地選定后,“東勸”即著手制定“安全農村”建設規劃。偽滿洲國的建立為日本霸占東北土地徹底掃除了障礙,土地商租權問題得以“解決”?!鞍踩r村”所需土地,都是在關東軍、偽滿洲國以及當地政府的斡旋下,由“東勸”商租或侵占偽滿洲國政府公有地及中國地主私有地。這些土地,名義上是“商租”或“收買”,但實際上都是以低于市價的超低價格強取豪奪的。

鐵嶺“安全農村”建立最早,于1932年耗資21萬余元(其中由朝鮮總督府補助71,614元,由“東亞勸業株式會社”出資143,228元)建成。[10](P144)建立之初,計劃收買720町步土地,含600町步已耕水田及120町步旱田。但在實際執行過程中,土地收買遇到種種困難,并未達到預期效果。其一,因當地朝鮮農民佃種的水田所有權關系復雜,原住民不能及時撤出,致使土地盜買過程中發生了經濟糾紛。[11](P440)其二,當地人民群眾和抗日武裝對日本盜買土地的行為不斷進行各種形式的抵制,致使土地收買進度緩慢。截至1932年末,僅盜買土地425.97町步,[12](P520)到1933年5月末,盜買土地532.953町步,[13](P550)至1934年11月末,盜買土地657.69町步。[4](P589)1935年,該村擴建第二期工程,計劃盜買170町步土地,其中計劃擴展水田160町步,新建農房20棟,擬收容朝鮮移民80戶400人。[14](P599)

河東“安全農村”建于1933年,也是由朝鮮總督府補助加“東勸”共同出資,總計80萬元,計劃盜買土地2,470町步,其中已耕水田780町步,旱田1,260町步,荒地430町步。[10](P147)該“安全農村”所占土地原屬當地中朝農民的已耕地,為“補償”原住民的遷移費、移住地土地商租費以及建立費等,由中日相關人員組成“土地及建筑物評價委員會”,最終以上等水田每坰120元(單位為哈大洋,偽滿幣1元兌換哈大洋1.25元),上等旱田每坰90元的價格達成協議。[3](P148)至該年9月中旬,收買水田704.99町步,旱田796.18町步,荒地364.58町步,共計1865.75町步。[10](P69)

營口“安全農村”建于1933年,1937年后與附近村落合并稱“榮興”村。營口“安全農村”規模最大,最初計劃盜買土地2,580町步,其中水田1,920町步,宅地及菜地80町步,余580町步做其他用途。[10](P151)該農村選定地多年被海水浸泡,土壤含鹽量高,原本不適宜耕種,土地幾近荒蕪,土地收買目標很快達成。[4](P585)

綏化“安全農村”建于1934年,1940年1月改為“興和”農村。由“東勸”出資21萬元,朝鮮總督府出資14萬元,總計35萬元在綏化盜買土地1,100町步,其中旱田750町步,荒地350町步,計劃建成后開拓水田1,000町步,宅地及貧瘠地100町步。該村土地原約為40名漢族地主所有,經地方官員“斡旋”,以締結商租契約方式盜買。但耕種初年由于受“北滿”水害影響全部減收,全年只收獲約3,000石糧食。[4](P591-593)

三源浦“安全農村”位于偽奉天省柳河縣,當地朝鮮族抗日武裝活躍,原不適合安置流民,但為徹底斷絕抗日游擊隊在鴨綠江流域的抗日活動,日偽當局將朝鮮流民集中該地,以隔絕其與抗日武裝的聯系。[14](P605)

土地收買及原住民搬遷等準備工作進行到一定程度時,“東勸”即著手進行灌溉及排水設備、土地改良、住宅建設、朝鮮移民收容等工作。鐵嶺、河東、綏化、三源浦四地可直接耕種水田,營口由于土壤含鹽量較高,需用大水漫灌進行除鹽工作。此外,各“安全農村”由于擴建也需改善灌溉及其他農業設備,土地收買費以外的建設費大部分花費在此類設備上。[11](P441)

與土地盜賣同步進行的還包括遷入朝鮮移民,具體情況如下:

鐵嶺“安全農村”主要收容在“滿鐵”沿線避難的朝鮮人。該“安全農村”最初計劃設置8個部落,每個部落收容30~40戶,共計收容250戶、1,250名朝鮮移民。預計每戶分配2.4町步水田,0.05町步旱田及宅地。[13](P550)此后各年,鐵嶺“安全農村”陸續遷入大量朝鮮移民,見表2。

表2 鐵嶺“安全農村”實際收容朝鮮移民情況表(1)各年數據分別源自『朝鮮総督府施政年報』,1932年第520頁、1933年第551頁、1934年第590頁、1935年第600頁,1936年第628頁。

河東“安全農村”主要收容“北滿”尤其是哈爾濱附近的朝鮮移民。原定設20個部落,每部收容50戶,共計1,000戶、5,000人,每戶分配2町步水田,旱地、宅地若干。[13](P541)至1934年初,河東“安全農村”共收容村民869戶,3,470人。后因出現退村者及新生兒,至1934年末,該村實際人口為851戶、3,485人,勞動者與非勞動者比例為6:4。[10](P149)1936年3月末,該農村收容朝鮮農民789戶、3,372人。[14](P590)1937年,該農村收容朝鮮農民683戶、2,929人。[15](P618)該農村為嚴格控制村民及利用朝鮮農民開發水田,規定一旦發現有對現行政策不滿或主要勞動力死亡之家庭,即勒令退村,因此人口始終未達預期計劃。

營口“安全農村”主要收容散在“南滿”各地及安東(現丹東)一帶的朝鮮流民。計劃設置14個部落,其中每部落收容流民60戶的計12個,另設80戶、120戶的部落各1個,總計收容朝鮮流民920戶,每戶分配水田2.4町步,宅地及其他土地0.1町步。[4](P585)

因營口“安全農村”土質較差,新辟農田需進行除鹽工作,即便水稻種植后,也需多次換水除鹽,在技術上十分困難,因此開田及收容流民情況較其他村進展緩慢。1935年,再次擴建第二營口農村,計劃盜買土地3,000町步,其中2,400町步辟為水田,收容朝鮮流民1,200戶,平均每戶分配水田2町步。[14](P594)因而人口迅速增長,見表3。

表3 營口“安全農村”實際收容朝鮮移民情況表[17](P205-206)

綏化“安全農村”收容從哈爾濱遷出的朝鮮難民,包括齊齊哈爾、海拉爾、北安鎮等地,計劃收容400戶、2,000人,每戶分配水田2.4町步。[4](P592)由于地價低廉、水源豐富,1935年擴建第二期,收容受松花江水災影響的朝鮮農民,次年4至5月又收容從朝鮮新遷來的農民99戶、554人,見表4。[14](P603)

表4 綏化“安全農村”收容朝鮮移民情況表(2)各年數據分別源自『朝鮮総督府施政年報』,1934年第592頁、1935年第603頁、1936年第632頁、1937年第650頁、1938年第699頁。

三源浦“安全農村”主要收容在奉天附近的朝鮮流民。因該村規模最小,計劃收容朝鮮流民200戶、1,000人,每戶分配水田2町步、宅地及菜地0.1町步。1935年初建時,實際收容朝鮮佃農176戶,次年3月,增至177戶、854人。[14](P605)1937年3月末152戶、755人。[15](P634)1937年177戶、866人。[16](P322)

三、“安全農村”的機構設置

“安全農村”與朝鮮移民自然村落不同,是日偽當局為徹底斷絕朝鮮移民與抗日武裝的聯系而強制建立的。雖然日偽當局一直標榜“和諧共榮”并進行美化宣傳,但“安全農村”暴露出的本質,實與法西斯“集中營”無異。下面以營口“安全農村”為例進行本質剖析。

(一)對村民集中管制的農務契聯合會

為更好地管理“安全農村”,“東勸”規定各部落先是由各戶戶主組成農務契,作為處理農村事務的基層組織。再由各農務契組成農務契聯合會,負責統轄各契工作。

1937年,營口“安全農村”的教育、衛生等公共事務移交給“榮興村”村公所處理,而農務契聯合會則負責對朝鮮移民的農地進行管理經營。[17](P214)

農務契聯合會負責業務包括:土地等的經營管理、營農資金的貸付及收回、農事指導獎勵及副業管理、農產品的保管、農產品加工及銷售、家畜改良及繁殖防疫、代行滿鮮拓殖株式會社業務等。聯合會設會長、副會長、理事各1名,事務員、技術員若干名?!掇r村農務契聯合會會則》稱:會長由各契長產生,由監督官廳批準。會長掌握歲入歲出預算、會費征收、歲入歲出決算等項權利[8](P1070-1071)

表面看,農務契聯合會頗似農村基層自治組織,但實際上監督官廳,即日本駐東北各地領事館具有各契長、理事的任命決定權,通過此舉,日偽當局將農務契聯合會牢牢掌控在自己手中,實質操縱了農村基層組織及村民生產生活,從而嚴密控制朝鮮移民生活的方方面面。

(二)高壓統治村民的警備機構

日偽當局建立“安全農村”的目的是徹底斷絕朝鮮移民與抗日武裝的密切聯系,因此在“安全農村”內嚴加警備?!鞍踩r村”距離營口市街較近,建立之初即派警察嚴加防范,同時各村之間架設警備電話,方便通訊聯絡。該村建成后,營口警察署即派25—30名警察常駐于此。此外,村內的日常警備則由關東軍大石橋守備隊及偽滿洲國公安隊負責。到了1933年9月10日,日偽當局又安插日本在鄉軍人40戶、181人入駐,這些荷槍實彈的退伍軍人,平時從事農業生產,戰時從事警戒。[10](P68)同時,日偽當局又在村落中選拔青壯年組成自衛團,由日本警察指導訓練,強化警備力量,據統計,截至1941年,營口“安全農村”豢養的自衛團成員高達3,600名。[17](P221)

為加強警戒,日偽當局還在“安全農村”外圍建立高2米、上寬1米的圍墻,墻外挖有5米寬的水渠,既解決用水問題,又做防御屏障。中央部落至各部落間建有放射狀警備道路,晝夜巡邏,監視朝鮮農民的動態,收集抗日武裝情報。[8](P1075)在日偽軍警的高壓防范下,村民沒有任何人身自由,生產、生活受到嚴密監視和高壓管控,如同監獄中的囚徒一般。

(三)實施奴化教育的道場

九一八事變后,為徹底根除朝鮮人民的反日思想,日偽當局強行將其納入日本“皇民化”教育體制中。1937年“新學制”頒布后,在“滿”朝鮮人興辦的私塾、學堂一律被取締,原有的教育方針和教學內容被取締,取而代之的是朝鮮總督府編纂的奴化教材,授課語言全部使用日語,將日語定為“國語”,將日本史定為“國史”,教員必須由日本人和親日朝鮮人組成。除教授體操、日語、算數外,還加設補習科,傳授農業知識并進行水田耕作實習,[18](P61)方便日后從事水田耕種。日偽當局通過上述強制手段,將朝鮮移民“安全農村”的教育大權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從培養“帝國臣民”意識入手,以此達到從思想上把控之目的。

通過上述舉措,日本將“安全農村”打造成實施“皇民化”教育的道場,后遍布東北各地的“集團部落”均以“安全農村”為“范本”,成為日本操縱東北農村的有力工具。

四、歷史透視下的“安全農村”

朝鮮移民“安全農村”雖然在客觀上收容了部分流民,使其擁有了固定居所,安心從事農副業生產,但日本推出此舉的目的,絕非為了“救濟”流民,而是一項長期統治東北農村的險惡計劃。

(一)統制朝鮮移民的政治手段

日偽當局通過在朝鮮移民“安全農村”內設置自衛團、警察署等機構嚴密監視農民行動,將移民與抗日武裝關系斷絕,更是通過推行“皇民化”教育,將其打造成對朝鮮移民實施殖民統治的“集中營”。

日偽當局建立“安全農村”的出發點始終是“治安”問題,因此“安全農村”均選在交通要道或抗日武裝活躍地區。日偽當局打著“保護”朝鮮移民的幌子,在“安全農村”派駐大量日偽軍警駐扎,由日本在鄉軍人和自衛團負責部落治安。如河東“安全農村”有40名警察常駐;[13](P545)營口“安全農村”有25名警察,并組織3,600余人的自衛團;[17](P221)三源浦“安全農村”因抗日武裝頻繁,除常駐日偽軍警200余名外,尚有漢族自衛團20余名,朝鮮自衛團100余名。[19](P45)看似例外的是鐵嶺“安全農村”,該村雖僅有3名常駐警察,但原因顯而易見:因其靠近“滿鐵”本線,完全有條件隨時調動大量警力鎮壓突發事件。[13](P552)不僅如此,“安全農村”四周還挖有水壕、建有土墻、碉堡、鐵絲網等,廣大朝鮮移民儼然是監獄里的囚犯,人身自由受到嚴格控制。

(二)掠奪糧食資源的工具

九一八事變后,日偽當局利用朝鮮移民耕種水田,這部分移民多是受雇于中國地主的佃農,既缺乏土地又缺乏資金,日偽當局于是規定,將一定數量的土地或資金貸給他們,只要在期限內償還本息即可擁有土地所有權。這一舉措對世代沒有土地,常年受地主盤剝的朝鮮移民來說具有極大的誘惑力。

但“安全農村”內朝鮮農民債務負擔沉重,不僅要償還購買土地的本息,還要承擔農村常駐人口補貼、水利費、灌溉水路保護及修理費、土地改良費、農具、耕牛購買費,以及種子貸款、肥料費、公共設施建立費等農村維持管理的一切費用。[18](P59)農民償還借款平均在10年左右。一般情況是,多數農民不僅無法償還當年的借款,還背負了沉重的債務負擔,每到春耕時,不得不向日本殖民會社借貸,年復一年的債務,農民永無翻身之日。詳見表5。

表5 1938-1942年各“安全農村”償還情況表[22](P314-315)(單位:元)

上表可見,償還總額早已十倍、百倍于“安全農村”建立之初投入的費用,然而朝鮮農民擁有土地問題依然未能解決。而日偽當局通過此項政策,不但捆住朝鮮農民安于生產,還通過高額利息達到了經濟盤剝的目的。

另外,為提高農作物單位面積產量,日本進行了大量科學實驗,如改良水利設施、培育良種等。日本的科學實驗和農事指導,在客觀上使水稻單位面積產量有所提高,但朝鮮移民并未從辛勤的勞作中獲得收益,其耕種所得多被農務契聯合會以統一管理的名義低價收購,運往日本或用于擴大戰爭。此外,日偽當局還鼓勵農民用糧食抵扣各種債務借款。[8](P1069)由于日偽當局強制壓低收購價格,農民辛勤所得非但不能獲得收益,甚至很難糊口充饑。

(三)“集團部落”的范本

“安全農村”在斷絕朝鮮移民和抗日武裝聯系方面成效顯著。作為“集團部落”的“范本”,“安全農村”模式在東北廣泛推廣。朝鮮“集團部落”主要有兩種類型,一是由朝鮮總督府資助“東勸”在延邊地區建立,收容朝鮮流民從事農業生產;二是由偽滿洲國建立,從“間島”推廣到東北各地農村,實現“歸屯并戶”,杜絕“匪區”內人民居住。

朝鮮總督府建立的“集團部落”共分三期,至1935年,第一期建立9個部落,收容840戶、4,413人;第二期建立15個部落,完成14個部落建設,收容1,463戶、7,679人;第三期建立5個部落。[20](P186)至1936年6月末,朝鮮總督府建立的“集團部落”共收容2,933戶、16,469人。[9](P612)

在此基礎上,偽滿洲國分三期大力推行“集團部落”建設,第一期計劃建設25個部落,收容2,504戶;第二期計劃建設31個部落,收容3,690戶;第三期建立36個部落,收容3202戶。然而,由于當地農民的強烈反對及抗日武裝的襲擊,各期工程未能如期完成,至1934年10月末,第一期工程僅建成14個部落,收容1721戶。[21](P185-186)

自1934年起,偽滿洲國將“歸屯并戶”“集團部落”從延邊地區擴展至東北各地及熱河地區。截至當年6月末,東北“集團部落”多達73個,收容3.4萬余人,侵占東北土地2.3萬余町步,見表6。

為嚴密控制東北廣大農民,日偽當局在“集團部落”內設置正、副部落長,設立自衛團和警察署,實施保甲連坐制度。在部落外建有壕溝、土墻、碉堡、鐵絲網等,成為高壓統治下的法西斯難民營。(3)有關集團部落數量的研究,王希亮在《日本侵華南京大屠殺研究》(《日本侵華南京大屠殺研究》2023年第1期)一文中認為,截至1938年 末,東北全境共建立集團部落13451個。

日偽當局建立的朝鮮移民“安全農村”,從表面上看是為了收容朝鮮流民,并使其成為長久依附于土地上的自耕農,但實際上,這不過是日偽當局冠冕堂皇的美化宣傳而已?!鞍踩r村”的朝鮮移民背負著沉重債務負擔,非但沒有過上幸?!鞍踩钡纳?,獲得土地所有權,反而因極度貧困,在死亡線上掙扎。在日偽當局的殖民統治下,日本通過自衛團、警察署等高壓機構,對“安全農村”內村民進行高壓統治,同時對廣大農民實施奴化教育,“安全農村”儼然成為了朝鮮移民的人間地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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