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城市環境史視角下黃河改道對黃泛舊縣的影響

2023-12-25 03:15吳朋飛
鄱陽湖學刊 2023年6期

[摘 要]探討被撤并的黃泛舊縣的生命史軌跡是城市歷史地理與環境史的議題范疇,也是準確把握和深刻理解黃河與城市發展關系的重要路徑。河南舊縣考城地處明清黃河故道與1855年銅瓦廂決口后黃河新道結合部,其城市發展受黃河決溢泛濫的影響遠超他處,歷史上曾出現六淹考城而被迫多次遷城。其中,1784—1949年考城縣設治于堌陽期間,曾因乾隆蘭陽改河和咸豐銅瓦廂改道的影響而出現黃河與縣治位置的變動,導致其縣轄境、城址遷徙、行政區劃改隸、河防管理以及城市防洪等連鎖反應,其中銅瓦廂改道后的黃河新河道起著重塑作用。對考城城市環境史案例的考察,可揭示黃河變遷與下游沖積平原城市發展的普遍性規律。

[關鍵詞]黃河改道;考城縣;護城西堤;黃泛舊縣

黃河變遷對城市發展的影響是環境史研究的主要議題。①歷史上黃河的決溢泛濫會影響黃泛區眾多城市的城址選擇、城市建設以及城市人居環境的營造。今蘭考縣,位于明清黃河故道與1855年銅瓦廂決口后黃河新道的結合部,其縣城由歷史上蘭陽、儀封、考城三縣城整合而來,三座城市之間的演變復雜性遠超他處,“均是因黃河水患泛濫而被迫遷城之結果”。②其中被撤并的考城縣和儀封縣(本文稱之為“黃泛舊縣”)現已成為歷史記憶,但它們在各自的生存與發展過程中究竟經歷了什么,是什么因素導致它們最終無法擺脫消亡的命運?只有通過深入的回溯考察,把握其詳細的生命史軌跡及其與黃河的關系,才能揭示黃泛舊縣被撤并的歷史根源。

民國《考城縣志》記載:“中州河患最甚,莫如考城。每逢秋夏水發,城郭漂沒,民鮮定居?!雹圻@是黃泛舊縣考城與黃河關系的生動寫照。本文的研究對象為自1784年在堌陽(今蘭考縣堌陽鎮)設縣至1949年被遷移到縣境中部的張君墓村(今蘭考縣考城鎮)的考城縣,存續時間長達165年。該城的營建和發展受乾隆蘭陽改河和咸豐銅瓦廂改道的影響極為顯著,是探討城市歷史地理與環境史的重要案例。已有學者對此進行了研究,如:耿萬松在探討歷史上黃河對民權地理環境影響時涉及考城城址的變遷,④崔立釗在論述青陵崗決口與河患的治理時專門探討了原考城縣的變動以及縣境的調整與遷治,①李西萌研究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青龍崗決口時對開挑新引河及選址有詳細論述,②吳朋飛則梳理清楚了蘭考三縣受黃河影響的變遷過程。③上述研究成果雖已對1784—1949年設治于堌陽的考城縣所受兩次黃河改道的影響有所闡述,但仍有進一步深入探討的學術空間。因此,本文基于城市環境史的視野,從乾隆蘭陽改河與城址遷移事由、新城池修筑與行政區劃的改隸、城市防洪等方面進行探討,以期把握該城的生命史軌跡,為蘭考黃河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提供智力支撐。

一、乾隆蘭陽改河與考城縣城遷移事由

清乾隆時期,考城縣屬于歸德府轄縣,“在府治西北一百二十里”,④黃河穿境而過,在河南岸者七里,北岸四里,縣治位于舊城北關(今民權縣北關集以南)。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青龍崗決口,朝廷為全力堵口而開“蘭陽引河”,于是便犧牲位于泄洪區的儀封縣和考城縣。二城不得不因此遷移。

開蘭陽引河的方案是由“以治河績考最”的唐侍陛提出的。當時河決青龍崗,屢筑屢圮,大學士阿桂負責監督治理,便上疏調熟悉河事的唐侍陛到工所。阿桂在與總河商量改河方案時咨詢唐侍陛,后者提出:“今全河下注,非土埽所能當;欲逆挽歸正道,難矣。但于南岸上游百里外開引河,則不與急流爭,其全勢易掣。以逸待勞,此上策也”;“于是定計開蘭陽引河,至商丘歸正河,以侍陛總其事”。⑤工程完成后,唐侍陛被詔嘉獎。

開蘭陽引河的具體方案在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大學士阿桂奏陳的《籌蘭陽三堡改堤開河疏》中有詳細記載。疏稱治河員弁“于南北兩岸往來查勘,相度善地”,最終確定“惟南堤外尚有可更改遷移之形勢”,即:

惟得青龍岡迤上南岸堤內自蘭陽三堡起,向東地勢就下,較之堤內大河水面低至三四尺不等,若較之北河唇灘面,低至一丈五六尺至二丈不等。自此至考城、商丘,共一百七十余里,大率相同,即間有稍高處所,亦不甚懸殊?,F擬于相距南堤千丈外連筑大堤一道,且前次南岸漫水所過,本有沿堤舊河形,再間段挑深數尺,引渠一道,實有就下之勢。

查此兩項工程,計長一百六十余里,工大費繁,非四五月之久,不能竣事。俟渠已挑成,堤已筑數丈后,即于蘭陽三堡老堤挖寬缺口,導水由引渠下注,從商丘七堡出堤,歸入正河大溜,勢必全掣東向,下歸故道入海。其曲家樓漫口,自可堵閉。⑥

由此可見,經過南岸實地考察后,阿桂等人建議“自蘭陽三堡一帶大壩外,另添筑南堤,開挑引渠,計長一百七十余里,約四五月竣工,可以導水由引渠下注正河,勢必掣溜全歸故道入?!?。⑦乾隆皇帝在聽取多方意見并權衡利弊之后,于四十七年五月初八日發布上諭準行新法:

現據阿桂等遵旨奏明,于蘭陽三堡堤內另籌開挑引渠。又添筑長堤一百七十余里,俟完竣后即將舊堤刨開,使黃河大溜全注,由商丘七堡仍歸正河入海,則曲家樓漫口可不堵自合等語?,F已降旨依議妥辦……而此時所辦,仍系遵朕前旨,于蘭陽三堡南岸開渠筑堤,籌畫去路。①

至此,朝廷已同意阿桂等人疏南岸、堵北岸的治河新策。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三月十三日,新引河開鑿成功,黃河大溜全入新引河,青龍崗壩工堵合穩固。

歸德府考城縣城位于黃河大堤南岸之地,處于青龍崗決口的下游河段。按照開蘭陽引河的方案,考城縣位于新筑黃河大堤之內,屬于泄洪區,開挑引河即意味著必須將縣城遷移到他處避水。李西萌的論文《乾隆四十六年黃河青龍崗決口研究》中對開引河時如何考慮考城縣城遷移有比較詳細的論述,文中提到:“考城縣濱臨黃河,四面環水,其遷移成為當時尚為緊急的事務?!雹诎⒐鹪谧嚓悺痘I蘭陽三堡改堤開河疏》時,也充分考慮到了考城縣城遷移問題:

至堤內民田廬舍,原不能無礙,且考城一縣,亦須遷移。臣等亦未嘗不籌慮及此。查考城自四十三年以后,屢被漫水淹浸,城郭塌隳,官民俱在堤上居住,本有不得不移之勢。至堤內居民,屢被災祲,各移高阜居住。其傍堤廬舍,甚為寥寥,即有民田,亦可將舊河身灘地撥給更換?;蚯樵赣谛碌掏饩幼≌?,即將其地照河灘減則,不使稍有擾累失所。并先期出示,諭以一勞永逸,以期長遠安全之意,小民自必樂從。③

阿桂在此指出,考城縣自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以后,經常被黃水漫淹,城郭塌隳,居民本就在大堤上居住,遷移之勢已存。在實施遷城的過程中,可采取“先期出示”的辦法做好居民的思想工作,告訴他們這是出于長遠安全的考慮。

乾隆皇帝在四十七年五月二十七日發給河南巡撫富勒渾的上諭中專門提及此事:

以現在所開引河形勢,據稱將來引河挑成開放時,考城一縣,濱臨黃河,四面受水,現議遷移北岸等語。此事系目下急務,該縣城池應于何處建立,必須相度基址,早為籌畫,然后可議遷移。且現在該縣辦理地方一切公務,其官吏人等,亦須安設廨宇、積貯文卷,方為妥協。富勒渾曾否于北岸距河稍遠地方,勘定基址,預為籌辦,何以尚未見該撫奏及?著即傳諭富勒渾,令其迅速履勘辦理,毋致臨事周章貽誤。④

乾隆皇帝在當年六月乙酉諭軍機大臣等時又進一步指出:

閱本日韓鑅等奏到,筑堤挑河情形,并繪進圖內。其儀封一縣,尚繪在新筑南堤之內。南岸開挑引河,自蘭陽三堡起,至商丘刨開老堤,歸入正河。則新堤之內,俱已讓地與水,不宜復留縣城,令其孤懸河濱,一無保障。雖前據富勒渾奏,將考城一縣,擬移建于北岸之張村集地方,其儀封舊城,則稱地本低洼,城垣坍卸,將來亦須修建,應另勘商儀適中之地,擇其高寬地面,改籌建筑等語。儀封建城,亦屬目前緊要之事,自當與考城一例遷移?,F在富勒渾,曾否已于商儀適中之處,勘定基址,另為興建,何以不行據實覆奏?⑤

乾隆四十七年八月辛未河南巡撫富勒渾奏陳:

考城縣城垣,現擇于北堤外張村集改建,儀封縣城垣,擇于新筑南堤外內黃集改建。該二集本系大村,若沿村圍繞建城,則蓋造衙署、倉庫及各廟宇,勢須遷動民居,實與民情未便。今擬于內黃集偏西、張村集偏東,高阜寬闊處,建立城垣,則辦理一切,均得舒展。①

上述幾條引文表明乾隆皇帝對考城縣的遷移極為關注,先是要求“該縣城池應于何處建立,必須相度基址,早為籌畫,然后可議遷移”,再下旨令河南巡撫富勒渾迅速“履勘辦理,毋致臨事周章貽誤”。乾隆四十七年六月,富勒渾在奏陳中提出擬將考城縣移建于北岸的張村集,同時將儀封舊城一并遷移,“另勘商儀適中之地,擇其高寬地面,改籌建筑”。當年八月,富勒渾又在奏陳中進一步指明儀封縣和考城縣城垣的具體搬遷位置宜選擇在內黃集偏西、張村集偏東的高阜寬闊處。這一方案最終得到了朝廷的批準。

以上就是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四月始,為堵青龍崗決口而在蘭陽三堡開引河經考城縣南,籌議考城縣治遷移的過程。

二、考城縣新城修筑與行政歸屬的變化

考城縣新城的選址一旦確定,此后工作就是修造治所、開展縣域治理等問題,其中又因考城縣新城與黃河方位的變化而引起河防管理、行政區劃歸屬的變動等。

(一)考城縣新城的修造

如前所述,開蘭陽引河方案的討論中,儀封和考城二座縣城均處于泄洪區范圍之內,需要搬遷。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四月始定蘭陽三堡南岸移河,將考城一縣遷移避水,先期示曉。四十八年(1783年)三月,開引河成功,而“考城縣舊城,原在黃河南岸,因舊治沖塌河心,不得不另為建造”,②于是在乾隆四十七年八月經巡撫富勒渾奏請移建城垣,按照既定方案,遷徙到黃河北岸的張家集以東的堌陽地方。四十九年(1784年),考城知縣雷遜主持建筑新城。③《河渠紀聞》記載:“五十一年,堌陽建城,蓋城工畢也?!雹芸梢?,考城縣新城自乾隆四十九年至五十一年,前后歷時3年建造完畢。

考城縣新城的城池規模為:“周圍長三里,計五百四十丈,高一丈四尺二寸,內土外磚,底寬二丈四尺,頂寬一丈六尺?!雹菰O有四座城門,“東曰朝陽,南曰迎薰,西曰安瀾,北曰拱辰,上各建樓,四隅置炮臺。池長四里,深五尺,闊一丈。門上有樓,丹楹刻桷,壯麗高伉”。其中護城河“即以舊堤為郭濠,浚之及泉,水嘗深數尺,環繞城下,植以芙蕖,每盛夏花開,紅白相映,不減許昌小西湖云”。⑥

至此,考城縣新城修造完畢,與舊城相距60余里,中間有黃河相隔,而之前的舊城所在地域已劃撥給睢州管轄。此后,考城縣城池至1949年被遷到縣境中部的張君墓村止,再未出現大規模的修筑,只是簡單的補修。主要的修城活動有三次:

(城樓)年久頹圮,咸豐十年(1860年),知縣馬延齡悉易以屋,雖較堅固,而觀瞻減色矣。⑦

光緒十五年(1889年),知縣呂耀輔補修四門,外皆有吊橋,初以木為之,后甃以磚。⑧

民國二十五年(1936年),修理城隍,底三十華尺,頂二十五華尺;挑挖城壕,底二十五華尺,口四十五華尺。⑨

(二)考城新治與行政歸屬的改隸

考城縣遷移到新黃河北岸的堌陽地方后,縣域環境大變,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是轄境的變化,“以河南岸七里與睢州,以北岸十里與考城”。①如此將黃河南岸原屬考城縣的土地劃撥給睢州(今睢縣),而黃河北岸新考城縣的土地則是從儀封舊地劃撥而來。民國《考城縣志》載:“割儀封河北岸十里隸考城,徒治堌陽?!雹诋敃r劃撥的儀封縣北岸十里土地,為“堌陽鄉的第一、二里,崇化鄉第二里,麟游鄉第一里,隱賢鄉第一、三、四里”。③因此,新考城縣的轄境全部位于黃河北岸,形成狹長的東西走向的縣域布局,至民國時期共分為十六地方,即堌陽、茨蓬、雷寺、青陵岡、沉沉、小宋、董堂、楊橋、賀村、大劉寨、舊城、付村塔、盟臺、新興、考城、順流。④

其次是行政歸屬的改隸??汲强h城搬遷之前屬歸德府轄縣,搬遷到黃河北岸的堌陽地方后,因黃河的阻隔而改隸衛輝府,改隸時間為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都螒c重修一統志》記載:“乾隆四十八年,以考城縣改隸衛輝府。今領州一,縣七?!雹?/p>

光緒元年(1875年),考城縣再度改隸歸德府,也與黃河的阻隔直接相關。咸豐五年(1855年)黃河在蘭儀銅瓦廂決口后,改道北流,新河道經考城縣北部向東北流。這樣黃河與考城縣的位置關系發生變化,考城縣由位于黃河北岸轉變為處于黃河東南,考城與衛輝府其他轄縣因黃河阻隔而往來不便。光緒元年(1875年)二月河南巡撫錢鼎銘奏折中將考城縣改隸歸德府的理由講得很清楚:

洎咸豐五年銅瓦鑲(廂)決口,黃河改道北流,考城轉居河之東南,距衛郡二百四十里,相隔太遠,該府勢難遙顧,而府院考試士子,自縣赴郡,應由封丘、長垣等縣境繞道渡河,偶遇風狂河凍,往往貽誤場期,以致應試者逐漸稀少,且解勘命盜等犯,及遞送文報,往返河干,時多阻滯。據該縣舉人李正修等,以考城縣境與開封較近,懇請改屬開封府屬,呈由該府縣議詳到臣,當經飭司查議。茲據藩臬兩司詳稱:考城縣治前由歸德府改隸衛輝,原因移建城池,在于北岸。自黃河改道以來,該縣隔在河之東南,其于開、歸二府均無河阻,雖相距歸德遠于開封,惟開封所轄已有十六州縣,歸德僅止八屬,自應將該縣仍隸歸德,方昭平允。⑥

顯然,由于銅瓦廂改道后考城縣面對的黃河環境發生改變,嚴重影響到該縣考生應試以及公務往還。這是考城縣再度改隸歸德府的最主要原因。

最后,考城縣轄境的變化也是民國十七年(1928年)新設民權縣的主要原因之一。乾隆時期考城縣遷移到黃河北岸,“舊黃河南岸地割歸睢縣,而得儀封北岸地七里,廣五十五里,袤百一十里”,⑦地域呈現明顯的東西狹長條帶型,最東邊的新興地方“以顏集寨為的點,距縣百一十里,在東南極邊境南”。⑧咸豐五年(1855年)黃河北徙后,乾隆蘭陽改河的新道變成遍布飛沙、鹽堿的黃河故道,橫亙于考城縣南部。此時,轄境狹長的缺點也暴露出來,⑨政府對縣境東南大片區域的管理難以兼顧。1928年提議新設民權縣的理由,在當年2月6日河南省政府第673號訓令中有記載:“柳河及舊考城一帶,正北毗連直隸東明,東北接近山東曹、定,地面遼闊,居民稀少,素為盜匪出沒之區?!榍扒迩∧觊g,舊考城經河決沖沒,始設考城新治,劃儀封十區、舊考城六區,以治理之??贾f有屬地,分撥蘭、睢,因之各該地成為甌脫。去睢、考、蘭、寧均極遠,實有鞭長莫及之虞?!雹亠@然,乾隆考城縣新治的搬遷以及轄境的調整對該地行政區劃治理有深遠的影響,以至于144年后民權縣的設立也與此有關。

三、考城新治河防管理變化與城市防洪的完善

考城縣新城位于黃河北岸,南面黃河。與舊治相比,新考城縣的河防管理機構也進行了相應的調整,考城縣河防工程歸北岸的曹考廳管轄?!安芸紡d”等機構名稱的調整或改設應與考城縣遷移到黃河北岸有關,朝廷將原儀封的河防之責改歸考城縣,相應的河防機構隨之調整。如乾隆四十九年(1784年)二月癸未,吏部等部議準署河東河道總督蘭第錫奏定河南新筑堤工,移改文武各員劃汛管理事宜,其中記載:“再,考城縣城移建北岸,該縣主簿應改歸北岸,移駐順黃壩適中之地,歸曹考廳管轄。其北岸新筑堤壩,自蘭陽六堡至李六口大壩迤北止,撥歸蘭陽上汛主簿、千總同管。自李六口大壩迤北至土山及東南二壩、馬家店迤東,撥歸蘭考巡檢,同蘭陽北汛外委經管。又,自蘭考巡檢交界至新筑橫堤山東交界止,歸考城主簿、千總同管;自考城主簿汛至曹縣主簿汛止,歸曹縣巡檢外委經管?!雹?/p>

如此,重新調整的考城縣河防管理系統對縣城的防護起到了重要作用。新考城縣城在1784—1855年間比較安穩,“七十余年事事諸臻妥洽”,只有一次比較大的黃河險情,即嘉慶二十四年(1819年)(考城汛)異漲,漫缺十三堡牛寨迤西縷堤,搶筑穩固。③而1855年黃河銅瓦廂改道后,新考城縣的城市防洪環境發生重大變化,特別是西堤對縣城的防洪極為關鍵。

新考城縣“自咸豐五年,河北徙后,后稍稍陵夷”,仍遭受黃河水患,難逃被淹城的命運。一是黃河與考城縣城的位置關系發生重大變化,“黃河改道北流,考城轉居河之東南”,④黃河新河道距離考城縣新城“僅四十里,不時漫溢,水患較重”。歷史上曾出現“六淹考城,五遷縣治”的情形,⑤其中在1855—1949年間就發生兩次淹城的洪水事件。二是考城縣不再承擔修防之責。黃河銅瓦廂改道后,考城縣于光緒元年(1875年)“仍屬歸德府,并裁去河防官吏,考邑河務于焉告終”。⑥針對這兩點變化,考城縣面臨的城市防洪減災的壓力巨大。以考城縣城為中心,經過數次洪水侵擾后逐步形成黃河大堤-城西護堤-城墻的城市防洪體系,其中又因城西護堤的存在而至為關鍵。

如下頁圖1所示,考城縣城的最西面是“現今黃河”,即1855年黃河改道后形成的新河道,距離考城縣新城僅40里;中間是城西護堤,距離考城縣新城“六里余”,該護城堤修筑于康熙三十七年(1698年),由長垣、蘭陽、儀封三縣會筑月堤700余丈,“南自蘭陽境四明堂村北大堤起,北接長垣境黃集村西山東所筑堤止”,當時在儀封縣境內。到乾隆四十九年(1784年)考城縣新城筑于堌陽,儀封縣黃河以北的七里劃撥給考城,該護城堤也改屬考城縣。咸豐五年(1855年)黃河在銅瓦廂發生決口改道時,該堤防發揮了極為重要的作用,捍衛了考城縣城的安全,“河從堤西北流,水漲則波浪滔天,一望無際,仗此故堤為屏蔽,知縣丁祖和當即稟動倉谷督工幫修”。②有鑒于此,之后又多次培修護城西堤,

如不斷地培修護城西堤,主要有:

同治九年(1870年),知縣董惠貽請款增筑。

光緒十三年(1887年),知縣呂耀輔稟請撫憲發功牌三十張,勸民捐貲,充修堤用。

光緒二十五年(1899年),知縣王福誠稟請動用倉谷補修。

光緒二十七年(1901年)六月二十一日,自此決口,考境七十余村,田廬漂沒殆盡,城不浸者三版。知縣周錫曾恐擔處分,報為民堰,上憲發款,以工代賑,權修圈堤一道,未及竣工,被控撤任。

宣統二年(1910年),知縣李霽復動倉谷補修一次。

民國七年(1918年),今張縣長之清在任,稟商河防局,撥款一千五百串,不敷用,由本縣籌補,當即動工。通體加寬增高,沿堤栽榆柳三千余株,并于堤上修河神廟一座,以便堡夫看守,勒有碑記。

民國十一年(1922年),以堤工無著,公稟省議會,提議蒙準劃入河務局管轄,當撥款一千五百元。先是知事閻鳳昭籌有修堤費洋千元,正議動工,卸事,新知事王法岐接辦。工竣而河務局款匯到,共計二千五百元,僅支出洋千一百元有奇,王以眾議員去,余款飾詞報消。

民國十三年(1924年),張縣長復任,視此堤屢修屢圮,意欲合龍,恢復舊堤,為永固之計,以堤款不給,伏汛恐有不虞,乃與紳董籌畫辦料,暫派各被災村出夫修筑,以顧目前,不得已也。③

由以上記載可知,考城縣對城西護堤的培修可謂不遺余力。盡管護城西堤對縣城的保障防護明顯,為“考邑防河之保障也。非高厚且堅,不足恃”。④培修時也舍得投入,如知縣王福成培修時“動用銀六百六十三兩八錢九分四厘”,知縣李霽培修時“動用銀八百九十兩零一錢三厘”。⑤但因考城縣城距離黃河新河道太近,還是發生了兩次洪水淹城:一次是光緒二十七年(1901年)六月,“河潰堤,灌城。城外水深八九尺,淹沒八十余村,壞廬舍無算,溺死者十四人,居民皆逃南大堤上,饑餓號泣,數日不得一食”;⑥另一次是民國二十二年(1933年)六月二十一日,“河潰堤,灌考城,房屋坍塌殆盡,財產損失統計二十萬元以上”。⑦這也說明了黃河岸邊的城市與黃河之間的關系可謂生死攸關、共生共存。只有黃河安瀾,沿岸民眾才能安居樂業。因此,民國十三年(1924年)《考城縣志》纂修者對護城西堤仍十分重視,指出:“西堤,不可不堅筑也。自黃河北移后,考邑無水患之名,有水患之實,惟恃西堤為保障。然歲歲修筑,何可長也?若用三合土或洋灰易之以磚,堅如鐵石,至近可百余年,遠則數百年,豈非一勞永逸乎!此閱堤防志者所宜注意也?!雹?/p>

考城縣除了采取培修西堤,將可能發生的洪水阻隔于城市之外,還因“水患較重,人民為自保計”,采取挑浚河道的辦法,以減輕城市及周邊的水患,主要有:一由西馬目村,自宋營村北溝,宣泄馬目、牛營等處一帶陂水,歸入茨蓬舊河道中;二由朱莊,自刁樓村南溝,宣泄黃口、朱莊等村一帶陂水,入茨蓬舊河道中;三由范寨至獨角樓,再折而南溝,宣泄范寨等處陂水,入茨陂舊河道中;四由梁寨至秦寨西南溝,宣泄梁寨等村一帶陂水,入新潭中。②這四條溝渠都是“歷年農隙挑?!???傊?,防洪西堤和減水渠道的修建,都是為了保障考城縣城的安危,長期減少黃河水患的負面影響。

結 語

蘭考縣地處銅瓦廂改道前后新舊黃河的結合部,其境內三縣(蘭陽、儀封、考城)的城市環境對黃河變動極為敏感。本文所論述的考城縣案例涉及歷史上“六淹考城”中的三次,中間還夾有黃河變遷史上六次大改道中的咸豐銅瓦廂改道事件,對相關城市環境變遷的影響極為重要和復雜。乾隆蘭陽改河方案的確定,導致考城和儀封兩座縣城的搬遷,考城縣新城的選址引起上自乾隆皇帝,中間有大學士阿桂、河南巡撫富勒渾和畢沅以及考城知縣雷遜等之間的互動確定,在修城過程中還出現了著名的“考城城工案”(容日后另文詳述)??汲强h新城與黃河位置關系的變動,則導致轄境、行政區劃改屬、河防管理以及城市防洪系統的連鎖反應。

咸豐銅瓦廂改道對上述一系列變化則起著重塑作用。黃河新河道出現后,縣城與新黃河位置固定,整個縣境以及城市環境在逐步適應中追尋各方面關系的協同發展,但是移治于堌陽的考城縣城也逐漸顯露出地方管理上的弊端。按照崔立釗的觀點:“考城縣新治堌陽,由儀封縣來撥,位于縣境的西北隅。就地理位置而言,堌陽過于偏居縣境西北,對東南大片區域的管理頗難遙顧;同時距河仍較近,如遇決溢仍有淹沒之虞,因此單從地理位置來說,此處并非縣治的最佳選擇?!雹鄣珡臍v史的眼光來看,乾隆蘭陽改河后考城縣新城(堌陽)的位置是當時反復醞釀的結果,有其合理性。民國二十五年(1936年)曾出現議決合并考城、澠池等七縣,以及民國二十九年(1930年)有“遷移縣城于小宋鎮之議”,最終都未成行,其時考城縣新城(堌陽)已存在120多年,建城環境較為成熟,非迫不得已,不會輕易遷移治所。1949年考城縣治被遷移及其1954年被合并,則是新中國成立初期蘭考縣境內蘭封、考城二座縣城融合和綜合考量的結果。

歷史上黃河流域廣泛分布的城市,在黃河影響下發展軌跡迥異:有些城市一直延續至今,成為省市縣區行政級別的城市,為大家所熟知;有些城市則被撤并,降格成為鄉鎮或村莊駐地,或永遠消失在歷史長河中??傊?,黃泛舊縣在歷史上都曾受到黃河的深刻影響,有其各自獨特的城市生命史軌跡,今后應引起學術界的特別關注。充分開展案例或專題研究,總結其與黃河共生共榮的生存智慧,講好黃河沿線的城市故事,可為當前城市現代化建設提供歷史智慧和智力支持。

責任編輯:徐 敏

[作者簡介]吳朋飛,河南大學黃河文明與可持續發展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導師(河南鄭州 450046)

[基金項目]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點項目“銅瓦廂改道后黃河新泛區對城市造成影響的環境史研究(1855—1938)”(21AZS017)

①吳朋飛、劉德新:《審視與展望:黃河變遷對城市的影響研究述論》,《云南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20年第1期。

②吳朋飛、趙金華:《黃河城市生命史:以蘭考為中心的研究》,《煙臺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22年第6期。

③《考城縣志》卷6《田賦志·水利·黃河附》,民國十三年(1924年)鉛印本。

④耿萬松:《歷史時期黃河對民權地理環境的影響》,《中原地理研究》1985年第2期。

①崔立釗:《清中葉以來黃河改道與冀魯豫三省交界地區的政區調整》,復旦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14年。

②李西萌:《乾隆四十六年黃河青龍崗決口研究》,山東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22年。

③吳朋飛、趙金華:《黃河城市生命史:以蘭考為中心的研究》,《煙臺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22年第6期。

④《歸德府志》卷9《地理略上·疆域》,乾隆十九年(1754年)刻本。

⑤《清史稿》卷336《唐侍陛列傳》,北京:中華書局,1977年,第11403頁。

⑥《皇朝經世文編》卷97《籌蘭陽三堡改堤開河疏》,載魏源全集編輯委員會編校:《魏源全集》第18冊,長沙:岳麓書社,2004年,第260—262頁。

⑦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乾隆朝上諭檔》第11冊,桂林:廣西師范大學出版社,2008年,第139頁。

①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乾隆朝上諭檔》第11冊,桂林:廣西師范大學出版社,2008年,第171頁。

②李西萌:《乾隆四十六年黃河青龍崗決口研究——基于國家治理的視角》,山東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22年,第79—81頁。

③《皇朝經世文編》卷97《籌蘭陽三堡改堤開河疏》,載魏源全集編輯委員會編校:《魏源全集》第18冊,長沙:岳麓書社,2004年,第260—260頁。

④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乾隆朝上諭檔》第11冊,桂林:廣西師范大學出版社,2008年,第192頁;《高宗純皇帝實錄(十五)》卷1157,載《清實錄》第23冊,北京:中華書局,1986年,第502—503頁。

⑤《高宗純皇帝實錄(十五)》卷1157,載《清實錄》第23冊,北京:中華書局,1986年,第518頁。

①《高宗純皇帝實錄(十五)》卷1157,載《清實錄》第23冊,北京:中華書局,1986年,第566頁。

②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乾隆朝上諭檔》第15冊,桂林:廣西師范大學出版社,2008年,第450頁。

③《考城縣志》卷4《建置志·城池》,民國十三年(1924年)鉛印本。

④參見黎世序等纂修:《續行水金鑒》卷21《河水》,上海:商務印書館,1937年,第473頁。

⑤《考城縣志》卷4《建置志·城池》,民國十三年(1924年)鉛印本。

⑥《考城縣志》卷13《人物列傳·雷遜》,民國十三年(1924年)鉛印本。

⑦《考城縣志》卷4《建置志·城池》,民國十三年(1924年)鉛印本。

⑧《考城縣志》卷4《建置志·城池》,民國十三年(1924年)鉛印本。

⑨《考城縣志》卷3《大事紀》,民國三十年(1941年)鉛印本。

①《考城縣志》卷13《人物列傳·雷遜》,民國十三年(1924年)鉛印本。

②《考城縣志》卷4《建置志·城池》,民國十三年(1924年)鉛印本。

③蘭考縣地方史志編纂委員會編:《蘭考縣志》,鄭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99年,第105頁。

④《考城縣志》卷1《輿圖志·區域》,民國十三年(1924年)鉛印本。

⑤《嘉慶重修一統志》卷193《歸德府·建置沿革》,《四部叢刊續編史部》,北京:中華書局,1986年,第9539頁。

⑥《考城縣志》卷2《沿革志》,民國十三年(1924年)鉛印本。

⑦《考城縣志》卷1《輿圖志·位置》,民國十三年(1924年)鉛印本。

⑧《考城縣志》卷1《輿圖志·新興地方圖》,民國十三年(1924年)鉛印本。

⑨崔立釗:《清中葉以來黃河改道與冀魯豫三省交界地區的政區調整》,復旦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14年,第20頁。

①轉自劉德岑:《河南省民權縣設治始末》,《禹貢》1933年第10期。

②《高宗純皇帝實錄(十六)》卷1199,載《清實錄》第24冊,北京:中華書局,1986年,第37—38頁。

③陳善同、王榮搢編:《豫河續志》卷1《沿革·堤工》,民國十五年(1926年)刻本。

④《考城縣志》卷2《沿革志》,民國十三年(1924年)鉛印本。

⑤翟自豪編著:《蘭考黃河志》,鄭州:黃河水利出版社,1998年,第27—28頁;胡良田、胡殿儒編:《古今蘭考》,蘭考縣農業區劃辦公室、蘭考縣黨史辦公室,2001年,第40—43頁。

⑥《考城縣志》卷6《田賦志·水利黃河附》,民國十三年(1924年)鉛印本。

①圖片來源于民國《考城縣志》卷4《護堤圖》,民國十三年(1924年)鉛印本。

②《考城縣志》卷4《建置志·堤防》,民國十三年(1924年)鉛印本。

③《考城縣志》卷4《建置志·堤防》,民國十三年(1924年)鉛印本。

④《考城縣志》卷13《人物列傳·呂耀輔》,民國十三年(1924年)鉛印本。

⑤《考城縣志》卷6《田賦志·食儲》,民國十三年(1924年)鉛印本。

⑥《考城縣志》卷3《大事記》,民國十三年(1924年)鉛印本。

⑦《考城縣志》卷3《大事記》,民國三十年(1941年)鉛印本。

①《考城縣志》跋,民國十三年(1924年)鉛印本。

②《考城縣志》卷6《田賦志·水利》,民國十三年(1924年)鉛印本。

③崔立釗:《清中葉以來黃河改道與冀魯豫三省交界地區的政區調整》,復旦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14年,第16—17頁。

91香蕉高清国产线观看免费-97夜夜澡人人爽人人喊a-99久久久无码国产精品9-国产亚洲日韩欧美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