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宋代土兵問題試探

2023-12-28 03:11
平頂山學院學報 2023年6期
關鍵詞:禁軍

李 碩

(河南大學 歷史文化學院,河南 開封 475001)

在元代以前,土兵多指本地武裝,隨著元明清時期土司制度的確立,土兵越來越多地指代少數民族所掌握的武裝力量。從現有研究來看,土司制度下的土兵研究已經相當系統(1)詳參李良品、李思睿:《中國土兵問題研究綜述》,見《三峽論壇(三峽文學·理論版)》,2013年第4期,第37—42頁。該文對2013年以前土兵研究的重要成果進行了梳理,但其視角集中于元明清時期土司制度下的土兵。文中還指出,宋代所稱“土兵”的意思與土司兵不同。,關于宋代之前土兵的專門研究比較少見(2)筆者眼力所及,唯有朱德軍、杜文玉:《關于唐朝中后期南方“土軍”諸問題的考察》,見《人文雜志》,2008年第1期,第145—151頁。該文認為,“土軍”指本州、本道的武裝力量,與外來的“客軍”相對。,宋代土兵研究則散見于宋代軍制及地方治安管理的討論中(3)如王曾瑜《宋朝軍制初探(增訂本)》(北京:中華書局,2011年版,第98—101頁)中專設“土兵”一節,強調宋代土兵本地軍隊之意,認為其隸屬地方巡檢司,主要負責維護地方治安。苗書梅《宋代巡檢再探》(鄧小南:《宋史研究論文集(2008)》,昆明:云南大學出版社,2009年版,第79頁)也提到:“北宋中期元豐年間以后,內地巡檢兵力以土兵為主?!狈秾W輝《宋代三衙管軍制度研究》(北京:中華書局,2015年版,第456—463頁)指出,沿邊土軍在國防中占有重要地位,其戰斗力甚至強過更戍的中央禁軍。黃寬重在《南宋地方武力——地方軍與民間自衛武力的探討》(北京:國家圖書館出版社,2009年版,第2頁)中提到,宋朝中央正規軍以拱衛京師和邊境布防為主要任務,對于其他地區的軍事需求往往絀于應付,為了彌補這種不足,宋廷“將地方上一定戶等以上的百姓組成弓手、土兵等職役的角色”,擔負起維護基層治安的工作。。有鑒于此,本文在分析宋代土兵源流及其基本概念的基礎上,梳理宋代土兵的大致構成,并著重論述宋代土兵所擔負的職能。

一、宋代土兵的界定

宋代是土兵的關鍵發展階段,厘清宋代土兵的發展脈絡和基本概念不僅是基礎工作,而且非常重要。

(一)宋代土兵的源流

“土兵”一詞在北宋之前就已出現,尤其在唐中期以后的史籍中大量涌現,這應與當時的軍制變化息息相關。府兵制盛行時,全國大部分士兵都可算作地方軍隊,并沒有明顯的差別,土兵自然沒有相應的指代。唐中期以后,均田制被破壞,建立于均田制基礎上的府兵制逐漸衰落,并且隨著藩鎮坐大,地方軍逐漸脫離中央的控制。相對于中央掌控的兵力而言,主要由地方掌控的軍事力量就被視為土兵。

五代算得上地方武力強盛時期,雖然統治者已經有意削弱之,但總體上還是外強內弱。宋初繼續削弱地方的兵權,并且改革募兵制,加強中央對全國軍事力量的掌控,逐漸扭轉了五代時期的軍事弊政。這種對于地方武力的削弱使得土兵在北宋前期沒有得到重視,土兵并不被作為一個嚴格意義上的軍種?!端问贰け啤分袑⑺未品譃榻?、廂軍、鄉兵、蕃兵四類[1]4569,并沒有土兵。直到宋神宗時期,土兵才被正式列入國家兵制中?!渡褡谡贰ぢ毠僦尽份d:“凡聯其什伍而教之戰為民兵,材不中禁衛而力足以充役為廂軍,就其鄉井募以御盜為土軍?!盵2]神宗朝單獨設立土兵,并將其職能確定為維護地方治安,但事實上,即使是在宋神宗朝,土兵依然被廣泛運用于國防事務中。如熙寧五年(1072),宋神宗與王安石討論邊事,王安石說:“今東兵全不可用,惟土兵可用?!盵3]5610又如,為加強西北邊務,熙寧六年(1073),“詔以秦鳳路軍馬六分屬熙河路,人二萬九千七百二十二、馬三千二百七十八,駐泊兵一萬三百二十八、馬九百四十八,土兵一萬八千三百九十四、馬二千三百二十,并屬熙河路”[3]5904,其中土兵的數量比駐泊禁軍還要多。

可見,自唐末五代以來,土兵逐漸成為地方武力的代名詞,但宋代前期的史料中對于土兵的記載比較少,且宋人在提及土兵時常有前后矛盾、使用混亂的情況(詳見下文)。這表明宋代土兵的具體所指尚不清晰,當然更沒有形成嚴格的制度。

(二)宋代土兵的概念

宋代“土兵”到底為何物?按王曾瑜所講,其“最初僅作本地軍之意”,主要招募當地土人組成,隸屬地方巡檢司,擔負地方治安管理的任務[4]。歷史類辭典中也多收錄有該詞條,現擇其要者列舉之?!吨袊鴼v史大辭典》:“宋稱本地軍隊為土兵。宋神宗時,于禁兵、廂兵外,另設土兵,隸各地巡檢司,作為地方治安部隊。因土兵往往屯駐于各巡檢司砦,故又稱砦兵?!盵5]《中華軍事職官大典》稱,宋代土兵系“各地巡檢司招募和統領的地方武裝士兵”,亦即“招募當地土著人”為土兵[6]?!吨袊僦拼筠o典》:“宋代地方治安軍之一。隸屬于各地巡檢司,與縣尉司的弓手共同維持地方治安?!盵7]《中國古代軍事文化大辭典》:“宋代鄉兵的一種。宋神宗時,于禁兵、廂兵之外,另設土兵,作為地方武裝,隸于各地巡檢司。每巡檢司一般轄土兵百人左右。土兵采用禁兵中都一級編制。因土兵屯駐于各巡檢司砦(寨),故亦稱‘砦兵’?!盵8]這些結論大體上是正確的,但是太過籠統,而且傾向于認為宋代土兵的主要職能是維護地方治安。其實,宋代土兵問題相當復雜,很難一言以蔽之。

筆者以為,在廣義上來講,土兵就是指由當地人組成的武裝力量,與之相對的是外來更戍部隊。在這種情況下,地方禁軍、鄉兵都應在土兵的范圍之內。若是按地域劃分,土兵又可分為沿邊土兵與內地土兵,沿邊土兵主要擔負國防任務,而內地土兵的職能主要是維持鄉里治安。

二、宋代土兵的構成

宋代史料中將土兵與其他軍種混用的情況,表明土兵在概念上泛指地方武裝力量,亦即土兵是由當地多個軍種所構成的。

慶歷二年(1042),御史中丞賈昌朝上疏言:“太祖初有天下,鑒唐末五代方鎮武臣、土兵牙校之盛,盡收其權,當時以為萬世之利?!盵3]3316據此可知,他認為五代時期的地方武裝就是土兵。隨后賈昌朝又上奏了六條有關邊事的建議,其二曰“復土兵”:“今河北河東強壯、陜西弓箭手之屬,蓋土兵遺制也?!盵3]3317在賈昌朝看來,強壯、弓箭手等地方武裝均屬于土兵?;实v二年(1050),包拯曾上奏折《請留禁軍不差出招置土兵》,其主要內容卻都是表達增置民兵之意:“今河北河東沿邊,兵寡財匱,卒有急難,惟有民兵可用?!盵9]又如宋神宗時期,王安石“欲變募兵而行保甲”,文彥博等人爭之,“以為土兵難使千里出戍”,王安石反問道:“前代征琉球,討黨項,豈非府兵乎?”宋神宗也心生疑惑:“募兵專于戰守,故或可恃;至民兵,則兵農其業相半,可恃以戰守乎?”對此,王安石解釋道:“臣以為募兵與民兵無異,顧所用將帥何如爾?!盵10]這段對話中“土兵”“府兵”“民兵”同出,時人并不以土兵和民兵混用為錯誤。民兵是鄉兵的另一種稱呼[11],強壯、弓箭手也都是鄉兵??梢哉f,當時,在很多大臣甚至是皇帝的眼中,土兵和耕戰合一的鄉兵并無差異。

除鄉兵外,地方禁軍與土兵也有千絲萬縷的聯系。宋仁宗慶歷年間(1041—1048),為了應對西夏的進攻,簽書陜西經略安撫判官田況上兵策十四事,其中第七條講道:“蕃落、廣銳、振武、保捷,皆是土兵(4)原文“皆是士兵”應作“皆是土兵”。詳參程龍:《〈續資治通鑒長編〉考證一則》,見《中國史研究》,2003年第2期,第98頁。,材力伉健,武藝精強,戰斗常為士卒先?!盵3]3135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四個番號的宋兵在此之前已經是地方禁軍。宋真宗咸平四年(1001),“詔陜西沿邊州軍兵士先選中者,并升為禁軍,名保捷”[1]4573。次年,“命使臣分往邠、寧、環、慶、涇、原、儀、渭、隴、鄜、延等州,于保安、保毅軍內,與逐處官吏選取有力者共二萬人,各于本州置營,升為禁軍,號曰振武指揮”[1]4573。蕃落軍于宋真宗天禧(1017—1021)后升為禁軍[1]4593。廣銳軍更不必言,其隸屬于宋代禁軍統領機構之一——侍衛司,真宗咸平(998—1003)以后又“選振武兵增之”[1]4591。

這種地方禁軍歸屬土兵的情況,與宋代兵制中的升格現象有關。仁宗慶歷二年(1042),“中書、樞密院奏,乞簡河東弓手有武勇者不刺面為義勇指揮,陜西弓手刺面為保捷指揮,從之”[3]3227。保捷軍是地方禁軍,弓手是鄉兵的一種,將弓手刺面升格為地方禁軍使得耕戰合一的鄉兵變成了職業軍人。另,英宗治平(1064—1067)時,司馬光奏曰:“伏見康定、慶歷之際,趙元昊叛亂,王師屢敗,乏少正軍,遂籍陜西之民,三丁之內選一丁,以為鄉弓手,尋又刺充保捷指揮,于沿邊戍守?!盵3]4916可見,這種升格現象在戰爭期間很常見。加之前文已述,在宋人語境中,鄉兵與土兵差異不大,相應地由鄉兵升格而來的地方禁軍也歸屬土兵。

綜上所述,土兵在宋代并沒有形成嚴格的制度,作為與更戍禁軍相對的地方軍隊,就其組成結構而言既包括地方上耕戰合一的鄉兵,也包括由鄉兵升格而來的地方禁軍。

三、宋代土兵的主要職能

土兵作為一種地方武力,在宋代的國家事務中發揮著重要的作用。雖然土兵涉及的軍種較多,但若從地域來劃分,宋代土兵大致可分為兩類,即沿邊土兵和內地土兵。沿邊土兵的職能相對多樣,既要抵抗外敵入侵、參與開邊拓土,另外還負責當地的日常治安。內地土兵的職能較為單一,主要負責地方治安,如追兇捕盜、壓制叛亂。

本發明提供了一種低酸低氧二硫化鉬的制備方法,具體為:首先將鉬精礦在鹽酸和硝酸中浸出、攪拌,過濾,然后將濾餅在鹽酸和氫氟酸中繼續浸出、攪拌,過濾,最后對濾餅用氨水和清水依次進行洗滌,并干燥,即得到低酸低氧二硫化鉬。相較于一般方法,采用本發明方法制備得到的二硫化鉬,其酸值與氧化鉬含量均大幅度降低,提高了二硫化鉬的質量,具有廣闊的市場應用前景。

(一)沿邊土兵的職能

北宋開國后,吸取五代教訓,收天下精兵聚集京城,實行更戍法,形成內外相互制約的局面。此舉雖然解決了五代時期地方武力過強的弊癥,但矯枉過正,也造成了北宋軍事實力的軟弱。另外,禁軍隊伍的擴大以及更戍法的實施給中央和地方財政帶來極大的壓力。為此,在邊境地區以土兵代替禁軍的建議早已有之。北宋真宗景德二年(1005),安陽人陳貫就曾上書言:“國家收天下材勇以備禁旅,賴賜予廩給而已,恬于休息,久不識戰,當以衛京師,不當以戍邊。莫若募土人隸本軍,又籍民丁為府兵,使北兵捍狄,西兵捍戎,不獨審練敵情,熟習地形,且皆樂戰斗,無驕心?!盵3]1323陳貫這番話不僅表明西兵、北兵是由土兵組成的,并且他還以為中央禁軍不適合戍邊,應該加強西兵和北兵的力量,從而鞏固邊防。而在宋真宗朝,沿邊州軍的地方武力確實有明顯提升,保捷、蕃落等地方禁軍都設立于這一時期(詳見上文)。

到了北宋中期,隨著元昊稱帝,北宋與西夏之間局勢緊張,而且隨著中央禁軍人數的不斷增加,軍人的素質持續下滑。尤其是到了仁宗朝,宋軍與西夏作戰時接連敗退,東兵戍邊的劣勢越發明顯,朝堂上關于增置土兵的討論也越來越多。寶元二年(1039),夏竦上陳邊事十策,第六條是募土人為兵,“州各一二千人,以代東兵”[3]2912。這引起了知河中府楊偕的反對:“西兵比繼遷時十增七八,縣官困于供億。今州復益一二千人,則歲費緡錢又增百余萬,國用民力,恐由此屈。若訓習士卒,使之精銳,選任將帥,求之方略,自然以寡擊眾,以一當百?!盵3]2958他認為增置土兵無補于防守,只會進一步加重財政負擔,不如將現有兵力勤加訓練,增強戰斗力。宋廷令夏竦再議,于是夏竦詳細論證了增募土兵的優點:

陜西防秋之弊,無甚東兵,一則不慣登陟,二則不耐寒暑,三則飲食難充,驕懦相習,四則廩給至厚,倍費錢帛。今募土兵,一則勁悍便習,各護鄉土,人自為戰。二則識山川道路,堪耐饑寒。三則代東兵歸衛京師。四則歲省芻糧巨萬。五則今歲霜早,收聚小民,免至春饑,起而為盜。六則增數十指揮精兵,詟伏賊氣,乃國家萬世之利。[3]2958

夏竦認為相比于東兵,土兵優勢有六,可以概括為三點。首先,土兵是招募本地人,他們熟悉道路,習慣生活環境,并且是保衛自己的家鄉,所以更加積極主動;其次,增置土兵后,可以放還東兵,加強京師的守備力量,并且土兵的薪俸少于東兵,以土兵代東兵可以緩解財政壓力;最后,收攏災民為土兵,可以有效穩定社會秩序。慶歷二年(1042),范仲淹上《再論攻守二策》,更是直接稱“守以土兵則安,守以東兵則?!盵3]3216。隨著邊事失利,越來越多的北宋官員開始認識到沿邊土兵的優勢及其重要性。

慶歷三年(1043)以后,宋夏關系逐漸緩和,西夏迫于內外壓力,積極尋求和議。這一時期宋政府關于土兵建設的步伐也開始放緩,畢竟土兵實力的增強本身是違背北宋強干弱枝的基本國策的。慶歷四年(1044),韓琦、范仲淹上奏陜西八事,涉及“新刺保捷土兵內,有尫弱不堪戰陣者,減放歸農”[3]3623,建議裁減老弱土兵。慶歷(1041—1048)中后期河北地區兵變頻發,更是給北宋政府敲響了警鐘。張方平于慶歷八年(1048)奏請“發在京禁軍就逐州駐扎,使其勢足與土兵相制,庶乎置器于安也”[3]3927,要求重新開始限制地方武力發展。

今世之強兵,莫如沿邊之土人。而今世之惰兵,莫如內郡之禁旅。其名愈高,其廩愈厚。其廩愈厚,其材愈薄。往者,西邊用兵,禁軍不堪其役,死者不可勝計。羌人每出,聞多禁軍,輒舉手相賀;聞多土兵,輒相戒不敢輕犯。以實較之,土兵一人,其材力足以當禁軍三人。禁軍一人,其廩給足以贍土兵三人。使禁軍萬人在邊,其用不能當三千人,而常耗三萬人之畜。邊郡之儲,比于內郡,其價不啻數倍。以此權之,則土兵可益,而禁軍可捐,雖三尺童子知其無疑也。陛下誠聽臣之謀,臣請使禁軍之在內郡者,勿復以戍邊。因其老死與亡,而勿復補,使足以為內郡之備而止。去之以漸,而行之以十年,而冗兵之弊可以去矣。[12]

蘇轍認為一個土兵的材力能夠抵三個禁兵,而供養一個禁軍的費用卻能夠供養三個土兵,這樣來看用土兵戍邊的好處要遠大于用更戍禁軍。蘇轍之語還是比較可信的,宋神宗朝能夠取得較大的軍事成就,確實離不開土兵的參與。熙寧五年(1072)十月設置熙河路后,次年二月“詔以秦鳳路軍馬六分屬熙河路,人二萬九千七百二十二、馬三千二百七十八,駐泊兵一萬三百二十八、馬九百四十八,土兵一萬八千三百九十四、馬二千三百二十,并屬熙河路。遇有邊事,則以涇原將官領本路土兵并山外弓箭手防托為策應兵”[3]5904。沿邊諸路的土兵不僅積極參與熙河開邊,并且負有跨路的軍事任務。范學輝也認為,宋神宗、哲宗和徽宗三朝,“陜西鄜延、涇原、環慶、秦鳳、熙河等各路地方兵馬即‘西軍’更持續壯大”,成為北宋全面奪取宋夏戰爭主動權的關鍵(5)詳參范學輝:《宋代三衙管軍制度研究》,北京:中華書局,2015年版,第467—468頁。另,作者還隨之指出,靖康之變時陜西“西軍”積極地效忠勤王,直到南宋初年,“西軍”仍是宋廷維持統治的中流砥柱。。

除宋夏戰爭外,宋仁宗朝名將狄青率兵平定西南邊境的儂智高叛亂時,尤其是在宋軍大破儂智高于廣西歸仁鋪之際,土兵也起到關鍵作用?;实v四年(1052)十月,從狄青之請,“詔鄜延、環慶、涇原路擇蕃落、廣銳軍曾經戰斗者各五千人,仍逐路遣使臣一員,押赴廣南行營”[3]4175?;实v五年(1053)正月,“其戰于歸仁也”,右班殿直張玉為先鋒,如京副使賈逵將左,西京左藏庫副使孫節將右?!凹肮澆\死山下,逵私念所部忠敢、澄海皆土兵,數困而心懾易衄,茍待令必為賊所薄,且兵法先據高者勝,乃引兵疾趨山,立始定而賊至。逵擁眾而下,揮劍大呼,斷賊陣為二,玉以先鋒突出陣前,而青麾蕃落騎兵出賊后,賊遂大潰?!盵3]4193此戰中賈逵臨機應變,所率土兵的戰斗力得到充分發揮,“違令而勝”,狄青亦肯定其此舉曰:“權也,何罪之有!”[3]4193

總的來說,北宋時期,沿邊土兵作為國防軍隊的重要組成部分,不論是在防守中還是在征伐中都占有極為重要的地位。土兵作為地方軍隊,可以在很多軍事任務中代替東兵,并且發揮東兵所沒有的優勢。南宋建立后,隨著國防形勢的變化,地方軍馬的數量雖然依舊可觀,但逐漸不再稱為土兵,其職責也基本上是維持地方治安。

(二)內地土兵的職能

相比于沿邊土兵,內地土兵分布于全國各地,其作為地方巡檢司之下的兵力,沒有戍邊的職責,主要負責管理地方治安?!端问贰ぢ毠僦尽分袑ρ矙z司有詳細的記載:“有沿邊溪峒都巡檢,或蕃漢都巡檢,或數州縣管界,或一州一縣巡檢,……中興以后,分置都巡檢使、都巡檢、巡檢、州縣巡檢,掌土軍、禁軍招填教習之政令,以巡防捍御盜賊?!盵1]3982此外,有些寨堡也由土兵駐守:“寨置于險扼控御去處,設寨官,招收土軍,閱習武藝,以防盜賊?!盵1]3979苗書梅在《宋代巡檢初探》中將巡檢分為兩類,一類是戍邊巡檢,另一類是治安巡檢,前者在北宋逐漸減少,南宋時近乎絕跡,后者的數量則逐漸增多,并且職能逐漸明確[13]。她在《宋代巡檢再探》中又提到,北宋中期元豐年間(1078—1085)以后,內地巡檢兵力以土兵為主[14]。加之內地土兵的史料分布主要在北宋中后期,并以南宋居多,可以說,內地土兵在元豐(1078—1085)以后逐漸增多。

所謂“弓手為縣之巡徼,土兵為鄉之控扼”[15],作為治安軍的內地土兵常與隸屬于縣尉的弓手一起出現,兩者作為基層維穩力量,相互之間緊密配合。對此,地方官員看得更加清楚,南宋紹定(1228—1233)初年平江知府李壽朋“到任之初,首訪軍籍”,并在《新軍省札》中談到,“國家置禁軍以壯蕃屏,置弓手、土兵以警盜賊”[16]。在時人看來,弓手和土兵都是地方治安管理力量的重要組成部分,但是相比之下,土兵比弓手更加專業化。宋代土兵應是脫離農業生產的正規軍人,百姓主動應募的熱情并不高。熙寧九年(1076),知彭州呂陶進言:“今若招土兵數未足,則莫若多募弓手,閱習既久,籍而為卒,彼亦愿從?!盵3]6710土兵兵員不足,地方官員建議先招募弓手,加以訓練后再將其添為正規軍。

由于分布地域廣泛,不同地區的土兵帶有明顯的地域特點。元豐四年(1081)河北路轉運副使賈青言道:“福建路山川險阻,人材短小,自來民間所用兵械,與官兵名件制度輕重大小不同。欲乞依本路民間所用兵械制造,以備捕賊。至于新招土兵所用槍刀、排笠坐作進退法式,亦乞依民間精巧之法?!盵3]7572因為身材的原因,福建土兵不習慣使用制式武器,而有改用當地常用兵器的需求。同樣因為地域原因,元豐六年(1083)知宣州陳侗“乞沿江湖州軍各置水軍三五百人,以巡檢主之,教以水戰”,以便捉賊捕盜,“詔應已招置土兵巡檢地分,如有江河海道”,要訓練土兵進行水戰[3]8074。

綜合來看,無論是在北宋還是在南宋,作為維護基層治安的最重要的力量之一,內地土兵的作用和地位均不可忽視。

四、余論

將土兵放到地方武力體系中來看,其發展變化深刻反映了自唐中后期至宋代地方武力的起伏。唐中后期的地方武力隨著政治形勢的變化逐漸脫離中央政府的掌控,轉化為受地方控制的武裝力量。后周時期,地方武力的控制權逐漸被收歸中央,北宋前期對地方武力的控制繼續加強,土兵的實力隨之不斷減弱。但北宋長久以來受到遼與西夏的軍事威脅,不得不根據實際情況不斷加強地方武力,逐漸構建了受中央嚴格控制的地方武力體系,宋代土兵尤其是沿邊土兵就是此體系中的重要一環。從具體職能上來看,宋代尤其是北宋時期沿邊土兵在國防事務中發揮了關鍵作用,成為補足中央禁軍短板的最強保障;內地土兵則在地方巡檢司的指揮下,長期擔負起維護地方治安的重要任務。

同時,宋代土兵特別是內地土兵的實際功效一直受到質疑。元豐六年(1083),權發遣京西路轉運判官孫覽言:“看詳諸路巡檢土兵立法之意,蓋謂土人習知本處人情、出入道路,易以緝捕盜賊。近巡歷諸州,見所招土兵多老弱,堪被甲可擒盜者十無三四,仍未必皆土人?!盵3]8183時人不僅常有巡檢土兵缺乏戰斗力之虞,而且傾向于認為其易于徇私枉法。元祐二年(1087),據樞密院“今歲久,(土兵)以親戚鄉里之故,或庇其為奸。請以禁軍相兼”之言,“詔諸路巡檢土兵,以元額之半差禁軍”[3]9639,用來防止土兵滋生腐敗。

猜你喜歡
禁軍
追求顏值毀了大宋禁軍
追求顏值毀了大宋禁軍
北宋禁軍熱衷“顏值”
北宋禁軍:選拔注重外表
北魏城門校尉考述
91香蕉高清国产线观看免费-97夜夜澡人人爽人人喊a-99久久久无码国产精品9-国产亚洲日韩欧美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