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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襄汾陶寺北墓地2015M1發掘簡報

2024-01-11 10:05山西省考古研究院臨汾市文物局襄汾縣文化局
文物季刊 2023年4期
關鍵詞:青銅器

山西省考古研究院 臨汾市文物局 襄汾縣文化局

摘要:陶寺北墓地位于襄汾縣陶寺村北,因盜墓發現,從兩周之際延續到戰國時期。2015年3~11月,在墓地中部偏西北處發掘春秋中晚期墓葬5座,2座大中型墓葬出土青銅器。本次簡報其中的1座大型墓葬2015M1,墓葬資料豐富了晉系青銅器的內容,對研究晉楚兩國文化交流具有重要意義。

關鍵詞:陶寺北墓地 春秋晚期 青銅器

陶寺村位于襄汾縣城東北7.5公里處,隸屬于陶寺鄉,東南距崇山約10公里(圖一)。墓地位于陶寺村北,因盜墓發現,東西長約600米,南北寬約400米,總面積24萬平方米左右(圖二),從兩周之際延續到戰國時期,春秋時屬晉,戰國屬魏。2014年9月開始由山西省考古研究所、臨汾市文物局、襄汾縣文化局組成考古隊在此進行搶救性發掘。2015年3~11月,在墓地勘探分區Ⅱ、Ⅲ區交界處以兩座大中型墓葬(2015M1、M2)為中心進行發掘,共發掘春秋中晚期墓葬5座?,F將2015M1發掘情況簡報如下(圖三)。

一、墓葬形制

2015M1為長方形豎穴土壙墓,方向18°??诖蟮仔?,墓口長6.3、寬5.2米,底長5.6、寬4.1米,深11.5米,墓壁規整。墓內填土黃褐色,上部含料礓石顆粒較多,下部漸少。填土經夯打,土質較硬,夯層厚0.1~0.25米。出少量殘石圭,個別蚌片、玉片。墓室東北角距墓口深1.4米處發現散亂的人體骨骼,未見頭骨,有盆骨、脊椎、肢骨等(圖四)。墓室底部有一周生土臺,寬窄不等,高低不平,與槨底板齊平。西部寬0.04~0.2米,東部寬0.05~0.2米,南部寬0.2米,北部寬0.05~0.15米,高0.4米。生土臺上為堅固的“積石二層臺”,高2.4米,北部底寬0.2、上寬2.6米;南部底寬約0.2米;東部底寬0.24、上寬0.26米,西部底寬0.22、上寬0.3米。二層臺為鵝卵石和黃褐色泥土砌筑,泥土顏色上下不同,可分多層,據此推斷,積石二層臺不是一次砌成的,應是用方木每搭建一周槨室,便在其外側填一周和泥的鵝卵石。槨蓋板上有一層厚約0.03米的青膏泥,其上有一層不同于黃褐色填土的青灰色土,厚度不詳。槨壁板四周寬約0.2~0.3米范圍內有青膏泥,應是用于密封槨室填補壁板縫隙的。

墓口以外偏東北處散布有約30塊碎石圭(圖五)。

二、葬具、葬式

葬具為一槨一棺。槨室由方木砌筑,雖木質已朽,輪廓清晰可見。槨長5.25、寬3.95、高約2.66米。槨蓋板17塊,寬0.2~0.32米,一般厚0.1~0.14米,個別厚達0.2米。四周槨壁由7塊方木壘砌,方木厚0.3~0.36米。槨底板木質雖朽,仍保持原狀,長短不齊,寬窄不等,由東西橫向18塊方木組成,厚0.24、寬0.12~0.36米。槨擋板與壁板由卯榫套接,東西兩側壁板壓在底板上,南北兩端擋板一半壓底板,一半壓在土臺上。槨室壁板、擋板之外,槨蓋板之上青膏泥厚約0.03米,槨底板之下厚約0.05~0.1米,槨底四角和槨壁相交處用青膏泥填縫,最寬達0.16米。墓底高低不平,槨底板下置兩根墊木,長4.12、厚0.24米,東部墊木寬0.21、西部寬0.2米。兩根墊木間距2.32米,南北各抵住生土臺,距東西兩壁均為0.6米。墊木放好后,再用含料礓石顆粒的紅褐色花土混雜青膏泥填平墓底,厚0.15~0.25米。棺室整體坍塌,棺殘長約2.14、殘寬約1.1米。棺蓋板由南北縱向4塊木板組成,寬0.1~0.26米,板厚0.1米。壁板4塊,底板數量不詳。棺蓋板上也涂抹青膏泥(圖六)。

人骨一具,已朽成粉末,可見輪廓。從痕跡看,頭向北,仰身直肢。人骨之上有一層紅色覆蓋物,雜有青膏泥(圖七)。

三、隨葬器物

隨葬器物有銅器、玉石器、骨器、金飾、陶器等,絕大部分置于棺槨之間。銅器有禮樂器(圖八)、車馬器、兵器、工具等。銅禮器主要分布在棺槨間東南部、西北部,共計有鼎7件,方壺、鑒、簠、敦、各2件,盤、匜、鬲、甗各1件;樂器主要分布在棺槨間西部,有甬鐘一套9件。車馬器有車軎、車轄、馬銜、馬鑣等。兵器有戈、戈、矛、戟、箭鏃等。銅工具有斧、錛、削。石器有編磬10件、石圭1組。陶器有鬲、壺各2件,蓋豆4件,罐1件,個別殘碎不辨器形。棺槨間東北角還發現圓形包金銅飾2件,其中1件完好(圖九)。棺槨間東部有大量銅貝、骨貝。玉器有珠、環、牌形飾、璜、管等,大部分在棺內,少量在棺外。

(一)青銅器

有禮器、樂器、兵器、車馬器、工具等。

1.禮器

(1)蒸煮器 9件。

1)鼎7件。

立耳鼎 2件。形制相同。方形耳立于口沿之上,短平折沿,方唇。斜腹,圜底,高蹄足。腹部飾一周寬帶狀蟠螭紋,以一道凹凸相間的弦紋為界隔,下飾一周內填蟠螭紋的垂葉紋。耳上紋飾與腹部同。與方耳對應內側口沿下有“八”字形鑄接痕。內有動物骨骼。

2015M1:11,口部擠壓變形??趶?2.2~57、腹深25.3厘米,耳高12.5、寬12厘米,通高52厘米(圖一〇~圖一三;圖一四,2)。

2015M1:108,底部有煙炱。一蹄足破損,露出范芯。足側面有鑄縫,兩足之間各有一道鑄縫,腹部鑄縫不明顯??趶?4.5、腹深24.9厘米,耳高12.5、寬12厘米,通高52.2厘米(圖一四,1)。

附耳蓋鼎5件。

2015M1:3,蓋似覆盤,喇叭狀矮捉手。子口微斂,下有一周凸棱以承蓋。兩附耳略外撇,深腹,圜底,三高蹄足。捉手為鏤空的蟠蛇紋,中心飾渦紋,外側飾蟠虺紋。蓋面上飾蟠虺紋,其間有兩周素面弦紋。腹飾蟠虺紋,中有一周凸弦紋,下腹部飾內填獸面的垂葉紋。三蹄足兩側均可見鑄縫??趶?2.7、腹深19.9厘米,足高16.3、通高34.9厘米(圖一五、一六;圖一七,2)。

2015M1:38,淺蓋,上有三細環紐,長方形附耳微曲,短舌內斂,球腹較深,蹄足。蓋、腹飾蟠虺紋,腹部有一周凸弦紋。耳部飾菱形幾何紋。銹蝕嚴重??趶?1、腹深14.3厘米,足高11.7、通高25.8厘米(圖一八、一九;圖二六,2;圖二四、二五)。

2015M1:96,銹蝕嚴重。內有六條魚骨。淺蓋,上有三細環紐,附耳較直,短舌內斂,深腹微鼓。蹄足較高,一足根部有深凹槽,另一個足根下部有凹槽,應是鑄造不當所致,足兩側有鑄縫。蓋、腹飾變形蟠螭紋,腹部飾一周凸弦紋。耳部紋飾銹蝕,難以辨認??趶?9、腹深13.3厘米,足高11.2、通高23.5厘米(圖二〇、二一;圖二六,3)。

2015M1:106,蓋覆盤形,上有三細環鈕。子口內斂,短舌。兩附耳略內聚,耳較薄。深球腹,底略下垂。三蹄足略短。蓋頂正中紋飾銹蝕不清,蓋面以兩周素面寬帶為界隔,間飾兩周變形蟠螭紋。腹部有一周凸弦紋,銹蝕嚴重,可辨飾勾連蟠螭紋。下腹部飾垂葉紋。鼎耳內側可見銅皮。三足兩側有鑄縫??趶?5.4厘米,足高14.4、通高35.1厘米(圖二二、二三;圖二六,1)。

2015M1:107,淺蓋,喇叭狀矮捉手,飾鏤空的蟠蛇紋,捉手中心飾蟠虺紋??谘靥幰恢芡估庖猿猩w。長方形附耳略外撇。腹較深,底平緩。蓋、耳、腹均飾蟠虺紋,蓋面上有兩周素面弦紋帶,腹部有一周凸弦紋,下腹部飾內填獸面的垂葉紋。三蹄足兩側均可見鑄縫??趶?8.6、腹深25.2厘米,足高19.7、通高42.3厘米(圖一七,1;圖二七、二八)。

2)鬲 1件

2015M1:97,折沿近平,方唇,束頸。腹部與三足對應處出三弧形扉棱。淺腹外鼓,內底可見淺袋足。外底內凹。腹部飾三角形夔龍紋。高足,中部內收,較細。足內側未閉合,可見范土。外底上有三角形鑄縫。底部有煙炱,器身未見鑄縫??趶?5.6、腹深5.4厘米,高13.1厘米(圖一四,4;圖二九、三〇)。

3)甗1件。鬲、甑合體

2015M1:88,甑盆形,束頸,沿下方形附耳微曲,深腹略鼓,腹中部一周凸弦紋。圈足上三個榫凸,便于和鬲口沿內的卯眼扣合。箅孔放射線狀。鬲小口微侈,短頸,頸下有一對環耳,鼓肩,腹斜直,弧襠,足較高。甑圈足榫頭長1、寬0.8厘米;鬲口沿內有三個對應的卯眼,長1.2、寬1厘米。甑口徑31.4、高28.6厘米;鬲口徑16.2、高23.4厘米,通高50.4厘米(圖一四,3;圖三一~圖三三)。

(2)盛食器4件。

1)簠 2件 。形制相同。

通體較高,厚重??谄矫娉书L方形。直壁折后斜收,長方形平底,底下有長方形外敞的圈足,圈足四邊各有一凹形缺口。蓋的口部長壁邊緣各有2個、短壁邊緣各有一個獸首形卡牙,以使器蓋和器身相扣合。兩短邊中部斜壁各有一獸形鋬。銹蝕嚴重,紋飾不清,隱約可見虺蛇紋。

2015M1:95-1,口長30、寬22厘米,圈足長27.5、寬19.6厘米,通長33.6、通高19.5厘米(圖三四;圖三五,1)。

2015M1:95-2,口長30、寬22.5厘米,圈足長27.5、寬20.3厘米,通長35.2、通高20.5厘米(圖三四;圖三五,2)。

2)敦 2件 。形制相同。

隆蓋凸起,上有三環紐。子母口,舌內束,短沿外卷。沿下附二環形鋬耳。深腹,小平底。短獸蹄足。蓋頂正中飾蟠虺紋,其外側一周麻點紋。蓋面以素面寬帶為界隔,間飾兩周蟠虺紋。腹部亦飾蟠虺紋,中有一周绹索紋。

2015M1:103,銹蝕嚴重,腹部紋飾漫漶不清??趶?7.5、通高17.3厘米(圖三六;圖三七,1)。

2015M1:102,銹蝕太甚,紋飾漫漶不清。器內一塊補鑄,器外對應處亦有補鑄痕。底部一周鑄縫,對稱外延兩道鑄縫,分別在兩個環形鋬耳一側。蓋上未見明顯鑄縫??趶?7.8、腹深9.5、耳距23.5、通高17.5厘米(圖三六;圖三七,2)。

(3)酒、水器8件

1)方壺 2件。形制相同。

制作粗糙,器內范土尚未取出??谘厣嫌邪藗€鏤空的蓮花瓣,長束頸,垂腹,方圈足較高。頸部有一對回首卷尾的獸形鋬耳,獸面上飾圓圈紋。頸飾蟠虺紋,腹飾變形蟠螭紋,其間以一周凸弦紋為界隔。

2015M1:21,口長22.8、寬21.2厘米,圈足長25.9、寬18.5厘米,通高72.25厘米(圖三八~圖四〇)。

2015M1:22,口長22.5、寬21厘米,圈足長25、寬19厘米,通高73厘米。

2)銅 2件。形制各異。

2015M1:100,平面橢圓形,口微斂,短沿略外折,沿下附二環形鋬耳。腹較深,外鼓,下腹急收,略顯圈足。素面??陂L徑14.3、短徑12.9厘米,底長徑8.78、短徑6.9厘米,高8厘米(圖四一,2;圖四二)。

2015M1:101,平面長橢圓形,口微斂,短沿略外折,沿下附二環形鋬耳。淺腹外鼓,下腹急收,略顯圈足。素面??陂L徑17.6、短徑12.8厘米,底長徑7.7、短徑5.9厘米,高7.3厘米(圖四一,1;圖四三、四四)。

3)盤 1件

2015M1:94,短折沿,方唇。淺盤,平底。附二環形鋬耳,圈足。素面??趶?9.6、圈足徑21.6、通高9.2厘米(圖四五,2;圖四六、四七)。

4)匜 1件

2015M1:99,口長方形,流上翹,方圈足,尾部有一環形鋬耳。素面。通長26、最寬14、通高12.3厘米,圈足長11.7、寬7厘米(圖四五,4;圖四八、四九)。

5)銅鑒2件。形制相同,紋飾各異。

敞口,寬折沿,有加厚的唇邊。束頸,深腹,上腹微鼓,下腹斜收,平底。頸下有對稱的四個獸首銜環。

2015M1:8,獸首銜環耳,獸面頭頂角狀裝飾,似華冠,上飾云紋,目圓睜,鼻上卷,銜扁片狀圓環。片狀圓環上紋飾以凸弦紋為界隔,分內外兩層,外層重環紋,內層圓圈紋。銹蝕嚴重,紋飾漫漶不清。頸部飾一周蟠螭紋,由兩條吐舌蟠螭勾連呈方形的單元紋飾組成,下部一周三角渦紋。腹部從上至下有三周不同的紋飾,分別以绹索紋和凸弦紋為界隔,可分上、中、下紋飾區,上部是一周沒有頭尾的變形蟠螭帶紋;中部紋飾帶被8條寬面蟠龍平均分為8個紋飾單元,蟠龍面部闊大,下巴抵住绹索紋,身軀飾鱗紋,軀干曲拱,和另一條龍首抵住上層绹索紋的蟠龍相蟠絞。闊面蟠龍間有六條雙足蟠龍,上部四條兩兩蟠絞,下部兩條身軀委蛇,曲頸低首,前后排列,中有小虺連接;下部是四層橫C形勾連的吐舌蟠螭紋。頸部有一2厘米見方的孔洞,邊緣毛茬,原有焊接的流,脫落??谘叵碌染嚯x可見8道縱向鑄縫,其中4道鑄縫分別與耳對應??谕鈴?9、內徑66.9厘米,底徑40厘米,高37.1厘米(圖四五,3;圖五〇、五一)。

2015M1:9,獸首銜環耳,獸角平張,上飾云紋。頸、下腹部各飾一周鱗紋,頸腹間飾一周绹索紋,其下一周無頭尾的蟠螭紋帶。頸部有獸頭形流??谕鈴?9.5、內徑66.4厘米,高40厘米,底徑37.8厘米(圖四五,1)。

2.樂器

甬鐘一套9件,置于西側棺槨間。形制、紋飾相同,大小相次。從北向南由大到小依次排列,出土時上有木板灰。

鐘身均作合瓦形,鐘口大而舞部小。舞面中心置八棱錐狀甬,上飾三角云紋。封衡,甬下部附有旋、斡。旋作箍狀,飾云雷紋。斡作環形。舞上飾變形蟠螭紋。

腔面以凸線框分隔為枚、篆、鉦、鼓區。枚下有圓柱形基座,枚頂圓凸,枚分布于腔體兩面,每面2區,每區3行,每行3枚,兩面枚共計36個。有的最上部鐘枚兩側對稱有長方形凹槽,應是設置芯撐時留下的。鉦部飾云雷紋,篆帶飾簡化蟠螭紋,鼓部飾由兩個蟠螭紋相對組成的獸面紋,蟠螭軀干填云雷紋。其余部分飾三角雷紋。于部弧曲上凹,鐘體厚重,鐘內正中、銑角有挫磨痕。

2015M1:76,甬高9.6、通高23.6厘米,銑間10.8、鼓間7.6厘米(圖五二,9)。

2015M1:77,甬高11.6、通高28.2厘米,銑間13.4、鼓間9.6厘米(圖五二,7)。

2015M1:78,甬高13.6、通高33.7厘米,銑間16.8、鼓間10.7厘米(圖五二,5)。

2015M1:79,甬高12.5、通高30.9厘米,銑間15.1、鼓間10.8厘米(圖五二,6;圖五三、五四)。

2015M1:80,甬高10.7、通高25.5厘米,銑間12、鼓間8.5厘米(圖五二,8)。

2015M1:81,甬高16.7、通高42.7厘米,銑間22.3、鼓間15.2厘米(圖五二,1)。

2015M1:82,甬高13.7、通高36.5厘米,銑間17.7、鼓間12厘米(圖五二,4)。

2015M1:83,甬高15.8、通高41.3厘米,銑間20、鼓間14.1厘米(圖五二,3)。

2015M1:84,甬高15.1、通高38.9厘米,銑間21.9、鼓間12.4厘米(圖五二,2)。

3.車馬器

(1)車軎轄 12件。 置于棺槨間東部、東北部、西部,個別在鑒內。配套6對,車轄插于車軎上,個別軎、轄分離。

軎筒形,外端敞口,有加厚的唇邊,內端有外折的寬緣,近緣處兩側有兩個對稱的長方形轄孔,車轄貫穿其中。車轄作“T 形”,柱狀鍵。轄首呈倒梯形。兩側有長圓形穿孔,尾部有長方形穿孔。根據形制不同,可分四型。

A型 2對4件。軎筒較短,多棱形。轄首飾獸面紋,銹蝕不清。

2015M1:42-1、2,軎筒八棱形,素面。1對。

2015M1:42-1,軎長5.6、上口徑5.2、緣徑8.3厘米,轄長8.6、寬1.6、厚0.6厘米(圖五五,3)。

2015M1:42-2,軎長5.7、上口徑5.2、緣徑8.2厘米,轄長8.5、寬1.5、厚0.6厘米(圖五五,4)。

2015M1:62-1、2,軎筒八棱形,素面。銹蝕嚴重,軎、轄不能分離。1對。

2015M1:62-1,軎長5.3、上口徑5.8、緣徑7.7厘米,轄長8厘米(圖五五,5)。

2015M1:62-2,軎長5.3、上口徑5.2、緣徑8.2厘米,轄長7.7厘米(圖五五,6)。

B型 1對2件。2015M1:180-1、2,銹蝕嚴重,軎筒較長,素面。

2015M1:180-1, 軎上口徑6.5、長7.7厘米,緣徑8.3厘米。轄長8.6、寬1.8厘米,厚0.6厘米(圖五五,1)。

2015M1:180-2 ,軎筒從緣處斷裂。軎上口徑7.5、長9厘米,緣徑10.1厘米。轄長8.4、寬1.8厘米,厚0.8厘米(圖五五,2)。

C型 2對4件。軎筒較粗短,素面。軎筒變形。

2015M1:195-1、2,2015M1:194配套1對,轄2015M1:194在軎2015M1:195-2附近,應是一套。

2015M1:195-1,軎上口徑6、長6.6厘米,緣徑8.8厘米。轄長8、寬1.3厘米,厚0.6厘米(圖五五,9)。

2015M1:195-2,軎上口徑5.6、長6.6厘米,緣徑8.6厘米(圖五五,10)。

2015M1:194,轄長7.9、寬1.3厘米,厚0.6厘米(圖五五,10)。

2015M1:192、234分置,配套1對。

2015M1:192,軎上口徑5.8、長6.5厘米,緣徑8.2厘米,壁厚0.2厘米。轄殘長8、寬1.1、厚0.6厘米(圖五五,11)。

2015M1:234,變形。軎上口長徑6.5、短徑4.9厘米,長7厘米;緣長徑9.2、短徑8厘米,壁厚0.2厘米。轄殘長8.1、寬1.3、厚0.7厘米(圖五五,12)。

D型 1對2件。2015M1:210-1、2,軎筒較短瘦,素面。轄首有紋飾,銹蝕不清。

2015M1:210-1,軎上口徑5.2、長5.2厘米,緣徑8.5厘米,厚0.4厘米。車轄長8、寬1、厚1.5厘米(圖五五,7)。

2015M1:210-2,軎上口徑5、長5.5厘米,緣徑8.6厘米,厚0.4厘米。車轄長8.2、寬0.9、厚1.5厘米(圖五五,8)。

(2)馬銜? 19件,8件配套馬鑣。棺槨間東部,東北、東南部。由兩端附有銅環的銜棒套連而成,兩套環垂直相交。套環圓形,端環扁圓形。

2015M1:4-1 ,端環長徑5、短徑4厘米,通長19.4厘米(圖五六,1)。

2015M1:4-2,端環長徑4.8、短徑0.37厘米,通長19厘米(圖五六,2)。

2015M1:10-1,端環長徑5、短徑4厘米,通長20.6厘米(圖五六,4)。

2015M1:10-2,端環長徑5.1、短徑4.3厘米,通長19.8厘米(圖五六,3)。

2015M1:36-1-1、2,套環銹蝕,不能活動。

2015M1:36-1-1,端環長徑4.9、短徑4厘米,通長20.5厘米(圖五六,5)。

2015M1:36-1-2,端環長徑4.7、短徑4.1厘米,通長20.9厘米(圖五六,6)。

2015M1:37-1-1,端環大致圓形。直徑4.1、通長20.2厘米(圖五六,7)。

2015M1:37-1-2,端環長徑4.7、短徑4.2、通長20.1厘米(圖五六,8)。

2015M1:114-1,端環長徑4.6、短徑4厘米,通長21.5厘米(圖五六,9)。

2015M1:114-2,端環長徑4.8、短徑4厘米,通長18.6厘米(圖五六,10)。

2015M1:184,從套環處斷開,一套環殘缺。端環長徑5、短徑3.3厘米,殘長10.9厘米(圖五六,11)。

2015M1:185,殘。一側端環略有殘缺。端環長徑6.2、短徑4.5厘米,通長23.4厘米(圖五六,14)。

2015M1:189-1,端環長徑5、短徑4.2厘米,通長20.4厘米(圖五六,18)。

2015M1:199-1,端環長徑5、短徑4.2厘米,通長21.1厘米(圖五六,20)。

2015M1:191-1,端環長徑4.8、短徑4.4厘米,通長21.8厘米(圖五六,15)。

2015M1:191-2,端環長徑5、短徑4.4厘米,通長19.3厘米(圖五六,16)。

2015M1:196-1-1,端環長徑5、短徑4厘米,通長19.8厘米(圖五六,17)。

2015M1:196-2-1,端環長徑5、短徑4厘米,通長19.8厘米(圖五六,19)。

2015M1:211-1,殘。端環長徑殘長4.1、短徑3.7厘米,通長20.3厘米(圖五六,22)。

2015M1:211-2,殘。端環長徑4.7、短徑3.8厘米,通長20.3厘米(圖五六,21)。

(3)衡末飾 3件。棺槨間東南、東北部。長筒狀,近頂部弧形內收,平頂。

2015M1:12,表面銹蝕。長9、上口直徑4.4厘米(圖五五,13)。

2015M1:212,長徑4.2、短徑4、通高8.5厘米。壁厚0.3厘米(圖五五,14)。

2015M1:213,殘留朽木。長徑4.2、短徑4、通高7.2厘米,壁厚0.2厘米(圖五五,15)。

(4)蓋弓帽10件。棺槨間東、西部。

半圓管狀,一側平直??煞侄?。

A型3件。剖面大致三角形。上端有一半環鈕。

2015M1:59-1,長3.8、底寬1厘米(圖五五,19)。

2015M1:59-2,長3.8、底寬1.2厘米(圖五五,20)。

2015M1:59-3,長4.2、底寬1.1厘米(圖五五,21)。

B型2件。蘑菇狀頂,下接銅管。頂上部、銅管中部有穿孔。

2015M1:188,通長5.2、管徑1.6厘米(圖五五,18)。

2015M1:48,口徑1.6、殘長5.1厘米(圖五五,16)。

C型 1件。上端半球形,下接一段扁圓銅管。

2015M1:55,在M1:45銅戈下,銹蝕嚴重,局部開裂。通長4.5厘米,銎口長徑1.8、短徑1.6厘米(圖五五,17)。

(5)銅帶扣 4件。棺槨間南部M1:9銅鑒內方壺下、東部偏南。

形制基本相同。方扣一邊斜伸出蛇首形鉤,方扣頂上連一段橫管,橫管中部有一周凸棱。

2015M1:33、34,形制相同。2015M1:33銹蝕嚴重。

2015M1:34,殘。橫管口上有一周凸棱。橫管長4.3、口徑1.3厘米,帶扣長3.4、寬2.2厘米,通寬3.7厘米(圖五五,23)。

2015M1:238,殘。橫管口端內收,存留朽木。橫管長4厘米,帶扣長3.4、寬1.9厘米,通寬3.9厘米(圖五五,22)。

2015M1:239,殘。銹蝕嚴重,鉤、橫管口殘缺。橫管殘長4厘米,帶扣長3.3、寬1.9厘米,通寬3.9厘米(圖五五,24)。

4.兵器

(1)銅戟 1件 。棺槨間東北部。由矛、戈組合而成。

矛2015M1:209-1,殘。矛身橫斷面三棱形,骹筒狀內有朽木。鋒刃銳利,葉刃窄長,有脊,脊與骹相連,成空錐狀,正背兩面各有一穿。全長13.5厘米,骹長徑3、短徑1.5厘米(圖五七,15)。

戈2015M1:209-2,援、胡殘斷。援身狹長,無明顯脊棱,援上沿略弧,刺作圭首狀。內長方形,有一長方形穿。胡向下延長,援胡上闌側三個長方形穿,最上端穿較短。通長27.5厘米,援長19、寬3.5、厚0.4厘米,內長8.5、寬3.5、厚0.4厘米,穿長1~1.3、寬0.15~0.2厘米(圖五七,16)。

(2)銅矛 2件 。形制各異。

2015M1:18在棺槨間南部M1:8銅鑒之內。寬葉,骹較長。斷面呈菱形,中脊起高棱。兩刃弧形內收成鋒。銎口合瓦形,骹中空透至前鋒。骹、矛體相交處略顯束腰。素面。長13.9、刃最寬處3.5厘米,銎口短徑2.2、長徑2.8厘米(圖五七,17)。

2015M1:104在棺槨間西北角M1:102銅敦之上。銹蝕嚴重。窄葉短骹。斷面呈菱形,中脊起棱。兩刃斜收成鋒。銎口合瓦形,骹中空透至前鋒。素面。長8.9、刃最寬處2.6厘米,銎口短徑1.5、長徑2.1厘米(圖五七,13)。

(3)銅戈 10件。棺槨間西北、東北部、南部鑒內。

援身中間厚,刺做尖舌狀。下刃作鈍角轉彎向下延伸成胡。援后有內,內上多有一長條形穿、援胡上闌側一般有三穿。

根據形制不同可分三型。

A型2件。形制相同。刺做尖舌狀。長援,內上有長方形穿,內尾圓角方形。援上刃略弧,高于內上緣。

2015M1:23,銹蝕嚴重,援殘斷。長27.7厘米,援長20.1、寬3.7、厚0.9厘米,內長7.6、寬3.4、厚0.4厘米,闌長11.8厘米(圖五七,3)。

2015M1:112,內尾稍殘。援身中部有脊棱。闌側有二長條形穿。通長27.1厘米,援寬3.6、厚0.8厘米,內長7.3、寬4.5、厚0.4厘米(圖五七,1)。

B型5件。形制相同。援較短,上沿較平直,中部有脊棱,援上刃和內上緣差不多在一條線上。

2015M1:31,鑒內。援斷開,胡殘缺。刺圭首狀。通長17.9厘米,援長11、寬3、厚0.5厘米,內長6.9、寬3.4、厚0.4厘米,內穿長1、寬0.2厘米(圖五七,7)。

2015M1:43,銹蝕嚴重。刺尖圓鈍,內后端略翹,胡下端呈二層臺狀。內下端闌側上殘留朽木痕。通長17.6厘米,援寬3.1、厚0.7厘米,內長6.5、寬3.3、厚0.6厘米(圖五七,4)。

2015M1:44,內殘斷。刺做圭首狀,援首、內后端略上翹。內上殘留朽木痕。通長17.9厘米,援寬3、厚0.7厘米,內長7、寬3.5、厚0.6厘米(圖五七,6)。

2015M1:45,刺做尖舌狀,尖稍殘。援身短,內較長,尾圓角方形。通長16.2厘米,援寬2.5、厚0.7厘米,內長7.5、寬3、厚0.5厘米(圖五七,10)。

2015M1:98,胡末端殘缺。刺圭首狀,援中部有脊棱。通長17.8厘米,援寬3、厚0.7厘米,內長7、寬3.2、厚0.6厘米(圖五七,8)。

C型3件。援較短,援上刃高于內上緣。

2015M1:13,內殘斷。刺尖殘,援較短,闌側穿不規則。通長17.8厘米,援長11.3、寬2.8、厚0.5厘米,內長6.5、寬3.3、厚0.4厘米,闌長9.5厘米(圖五七,2)。

2015M1:17,殘。銹蝕。援較短,刺圭首狀,援中部有脊棱。通長18厘米,援長10.4、寬3、厚0.8厘米,內長7.4、寬3.2、厚0.6厘米,闌長10.2厘米(圖五七,9)。

2015M1:32,殘。援、胡殘斷。援較長,內上并列長方形、圓形穿各一個。通長22厘米,援長13.4、寬3.5、厚0.7厘米,內長8.6、寬3.5、厚0.5厘米,闌長11.6厘米(圖五七,5)。

(4)銅 7件。棺槨間西南部、東部、東北部。個別在南部的鼎內。

形制基本相同。橢圓形銎,上有圓穿,身和銎間有凸棱,體從上至下逐漸收縮成錐柱狀。體上飾淺浮雕或鏤空的蟠螭紋,有的素面。根據形制不同,可分三型。

A型5件。上端為口大張的蟠螭,下接錐柱,做吞柱狀。體上淺浮雕的蟠螭紋銹蝕不清。

2015M1:46,銎口長徑3.3、短徑1.9厘米,通長10.8厘米(圖五七,11)。

2015M1:47,銎口長徑3.3、短徑2.2厘米,通長11.8厘米(圖五七,12)。

2015M1:181,銎口長徑3.4、短徑2.7厘米,通長10厘米,壁厚0.4厘米(圖五七,18)。

2015M1:182,銎口長徑3.2、短徑2.2厘米,通長10.8厘米,壁厚0.3厘米(圖五七,19)。

2015M1:237,銎口長徑3.3、短徑1.8厘米,通長10.6厘米,壁厚0.2厘米(圖五七,20)。

B型1件。體上部一側有半環形耳,兩側各有一方向相反的尖鉤。

2015M1:19,銎口殘。銎口長徑3.1、短徑1.8厘米,通長10.5厘米,壁厚0.4厘米(圖五七,22)。

C型1件。體飾鏤空的蟠螭紋,銹蝕嚴重。

2015M1:20,銎口殘。銎口長徑3、短徑1.8厘米,通長11厘米,壁厚0.2厘米(圖五七,21)。

(5)銅箭鏃 13件。棺槨間東部、南部。

形制相同。鏃身呈長三角形,雙翼式,雙翼前聚成鋒,向后漸外張成倒刺形的后鋒。中部脊線分明,中脊向后與錐狀鋌相接。脊斷面菱形。

2015M1:15,共4件,形制相同。棺槨間南部M1:8銅鑒之內。

2015M1:15-1,兩后鋒間寬1.9、鋌長3.3、通長5.4厘米(圖五七,14)。

2015M1:15-2,鋌長2.6、通長5.8厘米。

2015M1:15-3,一翼尾殘。鋌長2.7、通長6.1厘米。

2015M1:15-4,尖稍殘。兩后鋒間寬1.7、鋌殘長1.2、殘長4.2厘米。

5.銅工具 5件。多數置于棺槨間,個別在棺內。

銅斧、銅錛均在棺槨間南部M1:9銅鑒內方壺下。

(1)銅斧 2件。形制各不相同。銹蝕嚴重。

2015M1:28,殘。銎口扁長,斷裂。斧體較寬,寬弧刃。斧身兩側有鑄縫。銎口長6.2、寬1.2厘米,長11.2、刃寬7.7厘米(圖五八,5)。

2015M1:30,體瘦長,銎口較寬。斧身中部內收,直刃。銎口長5.1、寬3.6厘米,長13.6、刃寬4.7厘米(圖五八,3)。

(2)銅錛 1件。銹蝕嚴重。

2015M1:29,體瘦長,長方形銎口略變形,下端明顯內收,斜刃。銎口長4.2、寬2.8厘米,長12.8、刃寬3.4厘米(圖五八,4)。

(3)銅削 2件。扁圓形環首,柄細長,直背或弧背。刃部剖面呈楔形。

2015M1:61,棺槨間西南部。前端殘缺。柄與背呈弧形。殘長18.7、刃寬2厘米,最厚0.5厘米。柄最厚0.7厘米(圖五八,2)。

2015M1:179,棺內人骨腳端。刃殘。柄與背相交處呈鈍角。通長22、刃寬2厘米(圖五八,1)。

6.其他小件青銅器,有環、合頁、鋬耳、貝等。

(1)銅環 15件。 置于在棺槨間東部、西南部、北部。 根據形制分四型。

A型 7件。體圓形,剖面扁圓或圓形。多數銹蝕。

2015M1:186,斷為三截。剖面圓形。外徑5.7、內徑4.3、厚0.7厘米(圖五八,28)。

2015M1:187,斷為三截。剖面扁圓形。外徑5.9、內徑4.6、厚0.5厘米(圖五八,29)。

2015M1:49,器體較小。外徑6.2厘米,內徑4.3厘米(圖五八,21)。

2015M1:51,銹蝕。外徑5.9、內徑4.5、厚0.5厘米(圖五八,27)。

2015M1:60,殘缺。外徑6.65、內徑4.9厘米(圖五八,22)。

2015M1:52,銹蝕嚴重,殘。圓環套接在方柱上,方柱殘斷。殘長9.8、環徑6厘米(圖五八,14)。

2015M1:198,殘。斷為4截。外徑6.1、內徑4.7、厚0.5厘米(圖五八,30)。

B型3件。器體寬扁。正面微隆,背面平直。

2015M1:53,西南部。外徑7.4、內徑4.1、厚0.4厘米(圖五八,24)。

2015M1:93,外徑7.2、內徑3.9、厚0.4厘米(圖五八,25)。

2015M1:110,邊緣略殘缺。外徑7.2、內徑3.9、厚0.4厘米(圖五八,26)。

C型 1件。體寬薄。

2015M1:25,殘。邊緣殘缺。上有兩周弦紋。外徑7.4、內徑3.9、厚0.1厘米(圖五八,23)。

D型4件。體扁圓,剖面橢圓形。

2015M1:54,外徑4.25~5、內徑2.3~3.35厘米(圖五八,17)。

2015M1:74,外徑4.25~5、內徑2.2~3.1厘米(圖五八,18)。

2015M1:183,外徑3.2~5、內徑2.3~4.2厘米(圖五八,19)。

2015M1:228,銹蝕。外徑長4.9、短徑4厘米,內徑長3.4、短徑2.5厘米,厚0.5厘米(圖五八,20)。

(2)銅合頁 10件。棺槨間東部、東北部。

由夾體和懸體兩部分組成。夾體為從中間折彎疊合后的長方形銅片,折彎處呈拱形。兩面皆有3穿以固定中間之夾物。夾體肩部中央開長方形缺口,軸貫穿其中。懸體中部有一圓管,套在夾體肩部軸上,可轉動,圓管上端有一長條形鈕。

2015M1:200,夾長4.4、寬4.3厘米,壁厚0.2厘米;懸殘長1.6、寬1.2厘米(圖五八,6)。

2015M:201,夾長5、寬4.6厘米,壁厚0.2厘米;懸長1.5、寬0.8厘米(圖五八,7)。

2015M1:202,一面夾體有裂紋。夾長5.6、寬4.5厘米,厚0.8厘米;懸殘長2.5、寬1.2厘米(圖五八,8)。

2015M1:204,銹蝕,夾體邊緣殘缺。夾長5.8、寬4.6厘米,厚1.1厘米;懸長2.3、寬1.6厘米(圖五八,9)。

2015M1:206,夾體邊緣稍殘。夾長5.6、寬4.2厘米,厚1厘米;懸長2.2、寬1.2厘米(圖五八,10)。

2015M1:207,懸殘缺。夾長5.4、寬4.4厘米,壁厚0.2厘米(圖五八,11)。

2015M1:214,夾體一面殘缺。長5.2、寬4.5厘米,壁厚0.2厘米;懸長1.4、寬1厘米(圖五八,12)。

2015M1:215,懸殘缺。夾長4.5、寬4.5厘米,壁厚0.4厘米(圖五八,13)。

2015M1:216,夾體邊緣殘缺,懸銹死。夾長5.7、寬4.8厘米,厚1.2厘米;懸長2、寬1.4厘米(圖五八,15)。

2015M1:219,夾長5.4、寬4.5厘米,壁厚0.2厘米;懸長1.5、寬1厘米(圖五八,16)。

(4)銅珠 55件。棺槨間南部銅鑒M1:8內及周圍。

腰鼓形,中空。分二型。

A型 52件。較小,不規整,大致腰鼓形,和銅貝混雜在一起。

2015M1:16-1~9,外徑0.55~0.75、內徑0.45~0.65厘米,高1~1.1厘米(圖五八,34~42)。

2015M1:7-13、14外徑0.6~0.75、內徑0.45~0.6厘米,高1~1.1厘米(圖五八,43、44)。

B型 3件。體型較大。規整的腰鼓形,大小不一。

2015M1:223-1,口徑0.6、腹徑0.95、高1.1厘米(圖五八,31)。

2015M1:223-2,口徑0.5、腹徑0.8、高0.95厘米(圖五八,32)。

2015M1:223-3,口徑0.5、腹徑0.75、高0.9厘米(圖五八,33)。

(5)短管3件 。銅鑒M1:8周圍。

2015M1:225-1~3,外徑0.6、內徑0.4~0.5、高0.9~1.1厘米(圖五八,45~47)。

(6)銅貝數以千計。棺槨間東部。

平面橢圓形。一面呈弧形, 另一面平坦。平坦一面中間有條狀淺槽,仿海貝做出鋸齒狀邊緣。

2015M1:6-1~5 ,長2.4~2.6、寬1.6~1.8、厚0.3~0.5厘米(圖五九,13~17)。

2015M1:7,共12件。棺槨間東南部2015M1:8鑒內。

2015M1:7-1~12 ,長2.3~2.4、寬1.55~1.7、厚0.3~0.4厘米(圖五九,28~39)。

2015M1:226,30件,半數殘。

2015M1:226-1~10 ,長2.3~2.5、寬1.6~1.7、厚0.25~0.4厘米(圖五九,18~27)。

2015M1:236,大量集中于棺槨間東北角,已加固套取,未計數(圖六〇)。

(7)銅扣 4件。棺槨間東南部銅鑒2015M1:9內。

銹蝕嚴重。平面圓形,正面螺旋狀隆起,背面內凹,底面中部有一橫梁。

2015M1:35-1、2,形制相同。正面隆起為盤臥的團螭。

2015M1:35-1,直徑2.6、高1.2厘米(圖五九,8)。

2015M1:35-2 ,直徑2.6、高1.3厘米(圖五九,9)。

2015M1:35-3、4,形制相同,素面。

2015M1:35-3,直徑2.6、高1.4厘米(圖五九,10)。

2015M1:35-4,直徑2.5、高1.25厘米(圖五九,11)。

(8)包金銅飾 2件,1件殘碎。棺槨間東北部。

胎體銅質。似淺蓋,正面圜形凸起,外包一層金箔,上有紋飾糾纏勾連的虺龍紋。背面內凹,正中有一拱形鈕。

2015M1:218,金箔局部斷裂。直徑9厘米(圖六一)。

(9)銅飾件 1件 。棺槨間東部。

2015M1:193,上部有柄,中空,下部三分之一球形。通長4、直徑3.2厘米(圖五九,12)。

(10)小構件 4件。 棺槨間東北部。兩塊銅片焊接在一起,似夾子。平面長方形。

2015M1:113,殘。一面平直,中部并列兩個方形孔,邊緣有兩個針眼大小的圓孔;一面從根部上折后平伸。殘長4、寬1~1.2、厚0.2~0.4厘米(圖五九,6)。

2015M1:115,銹蝕,殘斷。一面下曲,一面從根部上折后平伸。長3、寬1.3、厚0.3厘米(圖五九,7)。

2015M1:235與2015M1:115形制相同。

2015M1:217,殘斷。似張開的夾子,根部一面平直一面弧形。上下各有四個穿孔。長2.9、寬1.4、厚0.3厘米(圖五九,5)。

(11)銅柄套1件。棺槨間西南部。

2015M1:50,器身方扁,中空,底部內收近圜形。銎口內有朽木。長3.4厘米,銎口長4、寬1.2厘米(圖五九,1)。

(12)銅鋬耳3件。棺槨間西部。

形制相同。某種器物上的鋬耳,扁環狀,附著在長方形銅片上。

2015M1:85,鋬耳殘斷。通長4.2、殘寬1.7厘米(圖五九,2)。

2015M1:86,通長3.9、寬1.4厘米,環長徑2.4、短徑2厘米(圖五九,3)。

2015M1:87,通長4.1、寬1.5厘米,環長徑2.4、短徑1.9厘米(圖五九,4)。

(二)玉器

一部分在棺內,一部分在棺槨之間。

1.棺內玉器

置于墓主人身上或身體左近,集中于頭、頸、胸部,手、足部亦有少量玉器。有的是隨身佩飾,如頸、胸部串飾,有的是斂葬用玉,如口唅、手握、腳踏。

(1)頭部玉飾。

1)玉環 2件。

頭骨附近,形制相同。青綠色,溫潤光滑。

2015M1:116, 外徑2.5、內徑0.55、厚0.5厘米(圖六二,37)。

2015M1:117 ,外徑2.5、內徑0.8、厚0.5厘米(圖六二,38)。

2)柱狀玉飾 2件。

頭骨附近。白色,柱狀。大小不一。

2015M1:122,直徑1.4、高1.45厘米(圖六二,50)。

2015M1:135,直徑1.1~1.2、高1.4(圖六二,51)。

3)玉牌飾 16件。頭骨附近。不規則的方形或圓角長方形,上下各有兩個針眼粗細的穿孔。

2015M1:118,大致梯形。一面有加工形成的淺棱。長2.5、寬1.9、厚0.2厘米(圖六二,29)。

2015M1:119,圓角長方形。一面略凸起,一面有暗紅色顏料,并有加工形成的淺棱。長3.3、寬2.2、厚0.3厘米(圖六二,24)。

2015M1:120, 兩角稍殘。長3.4、寬2.5厘米,厚0.2厘米(圖六二,18)。

2015M1:121,圓角長方形。一面青綠色,上有加工形成的淺棱;另一面粘染著一層暗紅色物質,可能是朱砂。長3.4、寬2.6、厚0.1厘米(圖六二,25)。

2015M1:123 ,圓角長方形,兩面均有加工形成的淺棱。長3.4、寬2.6、厚0.1厘米(圖六二,21)。

2015M1:124,長方形,一面有加工形成的淺棱。 長3.3、寬2.4、厚0.2厘米(圖六二,19)。

2015M1:125,圓角方形。一面較干凈,上有加工形成的淺棱;一面有暗紅色顏料,可能是朱砂。長3.4、寬2.6、厚0.1厘米(圖六二,26)。

2015M1:127,圓角長方形。長3.5、寬2.4、厚0.1厘米(圖六二,23)。

2015M1:128,圓角長方形,兩面均有加工形成的淺棱。 長3、寬2.7、厚0.2厘米(圖六二,27)。

2015M1:129,邊緣稍殘。圓角長方形,一面有加工形成的淺棱。長3.2、寬2.3、厚0.15厘米(圖六二,28)。

2015M1:130,長方形,兩邊均有弧形斷茬,上下各有兩個穿孔。一面有暗紅色顏料,可能是朱砂。長3、寬2.2、厚0.15厘米(圖六二,15)。

2015M1:131,圓角長方形。兩面均有加工形成的淺棱。長3.5、寬2.5、厚0.2厘米(圖六二,11)。

2015M1:132,梯形,一面有加工形成的淺棱。長2.55、寬2.4、厚0.2厘米(圖六二,14)。

2015M1:133, 圓角方形,一面有加工形成的淺棱。長3.2、寬2.7、厚0.1厘米(圖六二,12)。

2015M1:134 ,大致梯形。長2.8、寬2.5、厚0.2厘米(圖六二,13)。

2015M1:136,大致方形。長2.2、寬1.7、厚0.2厘米(圖六二,30)。

4)獸面形玉飾 1件。人骨左肩部。

2015M1:126,完整。青綠色,弧形,光滑溫潤。雕出人面形,上飾淺浮雕卷云紋,上部二圓目為穿。長2.75、寬2.7、厚0.35厘米(圖六二,39)。

5)碎玉塊 6件。

下頜部,應為口唅。多數齒形。上部寬,下部磨尖。

2015M1:137,不規則齒形。殘長0.9、寬0.6、厚0.4厘米(圖六二,54)。

2015M1:138,長1.3、最寬0.7、厚0.6厘米(圖六二,55)。

2015M1:139,長1.5、最寬0.9、厚0.6厘米(圖六二,56)。

2015M1:140,長1.6、最寬0.8、厚0.6厘米(圖六二,57)。

2015M1:141,長1.2、最寬0.8、厚0.5厘米(圖六二,58)。

2015M1:142,長0.8、最寬0.6、厚0.6厘米(圖六二,59)。

(2)頸胸部玉飾

1)瑪瑙珠 7件。有腰鼓形、扁圓形,中有穿孔。

腰鼓形1件。2015M1:145,外徑0.55、內徑0.2、厚0.75厘米(圖六二,44)。

扁圓形6件,大小厚薄不等。

2015M1:143,外徑1.1、內徑0.2、厚0.7厘米(圖六二,46)。

2015M1:144,外徑0.6、內徑0.4、厚0.4厘米(圖六二,42)。

2015M1:147,外徑0.7、內徑0.25、厚0.4厘米(圖六二,43)。

2015M1:148,外徑1.1、內徑0.4、厚0.9厘米(圖六二,48)。

2015M1:149,外徑0.9、內徑0.4、厚0.5厘米(圖六二,45)。

2015M1:150,外徑1、內徑0.4、厚0.7厘米(圖六二,47)。

2)小玉件 1件。

2015M1:146,利用碎玉加工而成,上有陰刻紋飾。長1.15、寬0.7、厚0.4厘米(圖六二,36)。

3)玉牌飾 10件。

脖頸處7件。薄片狀,圓角長方形或梯形。上有暗紅色顏料,可能是朱砂。上下各有兩個針眼粗細的穿孔。

2015M1:151,圓角長方形。長3.1、寬2.6、厚0.2厘米(圖六二,4)。

2015M1:152,長方形,上有橫向割痕。長3.5、寬2.6、厚0.2厘米(圖六二,16)。

2015M1:153,殘。一面有加工形成的淺棱。長3.2、殘寬2.1、厚0.1厘米(圖六二,5)。

2015M1:157,長方形,一角殘。一面有加工形成的淺棱。長3.3、寬2.1、厚0.1厘米(圖六二,6)。

2015M1:158,大致方形,一面有加工形成的淺棱。長3、寬2.7、厚0.15厘米(圖六二,22)。

2015M1:159,大致長方形。長3.5、寬2.6、厚0.2厘米(圖六二,20)。

2015M1:161,殘。長3.2、殘寬2.7、厚0.1厘米(圖六二,10)。

胸部3件。

2015M1:163,碎塊,大部殘缺。殘長1.6、殘寬0.9、厚0.1厘米(圖六二,7)。

2015M1:164,方形,一角殘。長2、寬1.9、厚0.2厘米(圖六二,9)。

2015M1:165,長方形,邊緣略殘。長2.2、寬1.7、厚0.1厘米(圖六二,8)。

4)瑪瑙管 3件。頸部。

剖面圓形,中間粗,兩頭細。2件,長短不一。

2015M1:154,較長。長6.5、外徑0.9、內徑0.5厘米(圖六二,33)。

2015M1:155,較短細。長5.9、外徑1、內徑0.4厘米(圖六二,34)。

方柱狀1件。

2015M1:160,中空。長1.1、寬0.8厘米,內徑長0.5、寬0.3厘米,高3.2厘米(圖六二,35)。

5)玉璜 1件。頸部。

2015M1:156,素面。兩端邊緣及中間各有一穿孔。長9.9、寬1.9、厚0.2~0.3厘米(圖六二,3)。

6)瑪瑙環 1件。頸部。

2015M1:162,外徑1.9、內徑0.8、厚0.1厘米(圖六二,49)。

(3)腹部玉片 11件。盆骨處。2015M1:166~176,多殘碎。

2015M1:176,殘長5.5、寬2.4、厚0.1厘米(圖六二,17)。

(4)雙腳部玉片。碎為數片。大致葉狀。

2015M1:177,斷為兩塊。殘長8.8、殘寬6.1、厚0.1厘米(圖六二,1)。

2015M1:178,殘。殘長9.3、殘寬5.1、厚0.1厘米(圖六二,2)。

2.棺槨間玉器

(1)玉片 2件,均殘碎,不規則形。

棺槨間西南部。

2015M1:57,殘。殘長2.85、殘寬2.5厘米(圖六二,41)。

2015M1:58,殘。殘長4.25、殘寬2.95厘米(圖六二,40)。

(2)玉圭 2件。棺槨間西部。青綠色,磨制,細膩光滑。斷為4塊。

2015M1:90-1,斷為兩截,拼接完整。圭首尖銳,圭體上粗下細。長6.8、最寬0.8、厚0.15厘米(圖六二,31)。

2015M1:90-2,斷為兩截,首尾殘缺。殘長4.8、最寬0.8、厚0.2厘米(圖六二,32)。

(三)石器 有石磬、石圭等。

1.石磬 10件,均殘。棺槨間西部偏南。

均用青灰色石料制成,石質很差。其上有覆蓋物,可辨別出木質紋理,還有凌亂的漆皮。大小依次遞減。鼓和股下邊作弧形,鼓與股的相交角約一般在140°~150°之間,交角下有圓形穿孔(圖六三、六四)。

2015M1:63,斷為三截。鼓與股的相交角約為140°。股上邊10.16、股博6.21厘米,鼓上邊15.7、鼓博4.8厘米,通長24.75、厚1.78厘米(圖六五,6)。

2015M1:65,斷為三截。鼓與股的相交角約為140°。股上邊11.81、股博6.68厘米, 鼓上邊18.38、鼓博6.05厘米,通長28.4、厚1.65厘米(圖六五,7)。

2015M1:64,斷為兩截。鼓與股的相交角約為146°。股上邊10.99、股博8.09厘米,鼓上邊21.88、鼓博5.31厘米,通長31.2、厚2.1厘米(圖六五,8)。

2015M1:67,斷為三截。鼓與股的相交角約為135°。股上邊16.3、股博10.45厘米,鼓上邊27.15、鼓博3.85厘米,通長41.4、厚2.44厘米(圖六五,9)。

2015M1:66,斷為四截,交角下并列兩個圓形穿孔。鼓與股的相交角約為147°。股上邊21.01、股博10.06厘米,鼓上邊30.4、鼓博6.58厘米,通長48.9、厚2.66厘米(圖六五,10)。

2015M1:70,斷為兩截,鼓下邊缺一角。鼓與股的相交角約為146°。股上邊22.14、股博12.03厘米,鼓上邊35.3、鼓博9.38厘米,通長54.8、厚2.75厘米(圖六五,1)。

2015M1:69,斷為三截。鼓與股的相交角約為149°。股上邊16.84、股博9.71厘米,鼓上邊28.13、鼓博7.7厘米,通長42.7、厚2.34厘米(圖六五,2)。

2015M1:71,斷為兩截。鼓與股的相交角約為142°。股上邊15.49、股博8.74厘米,鼓上邊21.65、鼓博6.74厘米,通長35、厚1.91厘米(圖六五,3)。

2015M1:68,斷為三截,局部殘缺。鼓與股的相交角約為145°。股上邊13.16、股博7.85厘米,鼓上邊21.88、鼓博7厘米,通長32.4、厚1.9厘米(圖六五,4)。

2015M1:72,斷為三截。鼓與股的相交角約為145°。股上邊9.54、股博5.32厘米,鼓上邊13.85、鼓博4.17厘米,通長21.77、厚1.44厘米(圖六五,5)。

2.石圭。棺槨間西部。

粉砂巖制成。經鋸割、琢磨而成,表面光滑。首為不甚對稱的三角形,兩側邊緣呈雙面刃狀。體薄窄長,剖面扁長方形。長短、厚薄、寬窄不等。

2015M1:89,一組。殘碎。最長6.1厘米,寬1.5~2厘米,厚0.6厘米(圖六六)。

3.石器2件。

2015M1:111,殘塊1件。棺槨間北部。柱狀,一端殘缺。淺褐色。表面經磨制,細膩光滑。殘長3.6、寬1.5、厚1厘米(圖六二,53)。

2015M1:227,棺槨間東部,長方形,單面刃。表面粗糙,略經磨制。長11.1、寬8.1、厚1.2厘米(圖六二,52)。

(四)骨器

1.骨貝。數量很多,有的殘碎,約3000余枚。置于棺槨間東部、東北、東南部、西南部。

骨貝的形狀如海貝,為不規則長圓形,背面或平或微內凹,正面如真貝在中間鋸出一凹槽,槽邊橫刻短線。背面兩端有鉆孔。

2015M1:14,共計791枚。

2015M1:14-1~30 ,長2.2~2.85、寬1.6~1.85、厚0.3~0.65厘米(圖六七,5~34)。

棺槨間西南部。2015M1:220,共86枚。

2015M1:220-1~4? ,長1.7~2.2、寬1.5~2.3、厚0.2~0.3厘米(圖六七,1~4)。

2.馬鑣

成對和馬銜配套使用。棺槨間東部,東北、東南部。馬鑣出土應為8對,每2件一組與馬銜共出,僅2對馬鑣保存較為完整,其余殘損嚴重,有的僅存1件,甚至僅存碎塊。由獸骨刮削而成,體弧形緩曲,下粗上細,剖面八棱形,末端齊平,中部有兩個并列的長方形穿孔。繪“S”形紋。

2015M1:5-1,末端最長2.3、最寬1.9厘米,通長16.6厘米(圖五六,1);2015M1:5-2,末端最長2.3、最寬1.5厘米,通長15.3厘米(圖五六,1)。

2015M1:36-2-1,長16.1、上端最寬2厘米,穿長1.6、寬0.6厘米(圖五六,12)。2015M1:36-2-2,從穿部斷為兩截。長16、上端最寬2.2厘米,穿長1.6、寬0.6厘米(圖五六,13)。

2015M1:37-2-1,中部殘斷。長16.5、上端最寬2.5厘米(圖五六,23);2015M1:37-2-2大部殘缺,僅存鑣尖。殘長4.5厘米(圖五六,24)。

2015M1:189-2,殘長6.2、寬1.6厘米、厚1.8厘米(圖五六,25);2015M1:189-3,殘長7.7、寬1.8厘米、厚1.86厘米(圖五六,26)。

2015M1:196-1-2,大部殘缺。殘長5厘米(圖五六,17)。

2015M1:196-2-2,大部殘缺,殘長5.5厘米(圖五六,19);2015M1:196-2-3,末端最長2.5、最寬2、長13.5厘米(圖五六,19)。

2015M1:199-2,大部殘缺。殘長5.2厘米(圖五六,27)。

2015M1:211-3,僅存殘塊。殘長2厘米(圖五六,21)。

(五)陶器10件?;鸷虻?,多殘碎無法復原。

1.陶蓋豆 4件。棺槨間西南部。均殘碎。從殘片看,形制相同。修復1件。

豆蓋 2件。

2015M1:39,豆盤殘碎。蓋捉手徑12、蓋口徑18.8、高9厘米(圖六八,6)。

2015M1:40,豆盤殘碎。蓋捉手徑12.3、蓋口徑18.8、高8.4厘米(圖六八,7)。

蓋豆2015M1:41-1,口沿、豆蓋以子母口相承,子口較高,斜沿,邊緣出棱。豆盤較淺,圓弧腹。豆蓋上喇叭形捉手寬平,豆柄較高,喇叭形底座,座內接觸面一周內凹。底座邊緣較厚,形成一段直壁。器表黑亮,捉手、器蓋、腹部均有網格狀暗紋。捉手徑12.6、口徑15、通高26.4厘米(圖六八,8)。

2.陶鬲 2件。棺槨間西部,均殘碎。

2015M1:92,殘。體寬扁。折沿略斜,尖唇。圓肩上分別有三條扉棱與鬲足對應,扉棱間貼圓餅。癟襠,施粗繩紋。短錐足(圖六八,4)。

2015M1:91,殘。體瘦長。斜折沿,尖圓唇。肩略鼓,下腹斜直,高弧襠,錐狀實足。頸以下施粗繩紋,頸部繩紋被修平。肩部繩紋被抹去??谘貎韧庥休喼坪?。有煙炱??趶?3、高15厘米(圖六八,3)。

3.陶壺 2件。棺槨間東南部。

體型瘦長。寬折沿,近邊緣起一周凸棱??谘嘏c沿面齊平。頸部較細,下端略粗。寬肩折角明顯,深斜腹。小平底。頸腹部有輪制痕。表皮黑灰色。

2015M1:1,口徑20.4、底徑13.4、高40.4厘米(圖六八,1);2015M1:2,口徑19、底徑12.3、高38.2厘米(圖六八,2)。

4.小陶罐 1件。棺槨間北部。

2015M1:109,泥質灰陶??谖⒊?,略束頸,斜肩,折腹。小平底。深灰色表皮大部脫落??趶?.46、底徑6.4、高9.6厘米(圖六八,5)。

陶器2015M1:105,殘碎,器型不明。

四、墓口北部祭祀遺存

墓口北部長220、寬120厘米范圍內,散布10余件碎石圭。應是墓祭時的遺物。

五、結 語

(一)墓葬年代

2015M1銅器組合為鼎(包括立耳鼎、附耳蓋鼎)、簠、敦、方壺、鑒、甗、盤、匜、甬鐘,紋飾以疏朗的粗體變形蟠螭紋、細密的蟠虺紋為主,還有少量蟠蛇紋。器類、器形、紋飾特征與2015M1類似的墓葬有長治分水嶺M269、270,洪洞南秦M6、程村M1002、輝縣琉璃閣甲、乙墓等。

2015M1器物與分水嶺M269、M270比較,鼎M270:8淺蓋細足,接近于程村M0003:13;鼎M269:8蓋下緣圓折,猶留春秋中期平頂蓋的特征。敦2015M1:102、103蓋圓隆,深腹,圜底,接近于分水嶺M269:60??傮w特征看,2015M1年代晚于M269、M270。

南秦M6器物組合是鼎、鬲、甗、豆、敦、簠、舟、壺、盤、匜、鑒、鍑,除4件銅豆外,絕大多數都是晉國春秋晚期墓葬中習見的器物。4件銅豆中方座和圓座各兩件,在晉國春秋晚期墓葬中不多見。

南秦M6和分水嶺M269、M270比較,南秦立耳鼎M6:112、136雙耳較M270:5外侈,南秦附耳鼎M6:110蓋、腹部垂葉紋為寬弧邊三角形,M269:8、3則為直邊三角形。南秦壺M6:150腹最大徑位置較M270:15、M269:34靠上,南秦鬲M6:155襠部較M269:67低。前者年代晚于后者。

2015M1器物與洪洞南秦M6比較,南秦M6的圈形捉手蓋鼎M6:129、細環鈕蓋鼎M6:107、109、110腹部球形,三足較細,仍保留了屬春秋中期上馬M5Ⅱ式鼎、瓦窯坡M21:5、7、9那樣球腹的特點,2015M1與之同類型的鼎如2015M1:3、38腹部則略顯寬短。但南秦鼎M6:128腹部較淺,已不似那幾件鼎圓鼓,唯足較細。兩座墓葬的甬鐘都是9件,風格相近,鐘甬同為八棱錐狀,M6:87篆帶紋飾和2015M1:77紋飾相同,鼓部紋飾都是方塊狀蟠螭紋。兩者年代相差不遠,2015M1似略晚于南秦M6。南秦鬲M6:155與下寺M1:59相似,下寺M1屬春秋晚期前段。

2015M1與程村M1002相較,均有喇叭形捉手蓋鼎,簠2015M1:95-1與M1002:21相近。但也有的器物差別明顯,如鼎2015M1:38、107腹較深,尖圜底;M1002:25、26體型趨于扁方,底部平緩;程村敦M1002:1淺蓋,圜底近平,器形扁圓;2015M1:102、103則深腹,蓋面圓隆。2015M1:100、101平底或略顯矮圈足,2015M1:101口部圓角長方形,程村M1002:5圈足,口部接近圓角方形。2015M1早于程村M1002。

2015M1與琉璃閣甲、乙墓比較,三環鈕蓋鼎2015M1:38、環形捉手蓋鼎2015M1:107、簠2015M1:95-1、敦2015M1:102、鑒2015M1:8、匜2015M1:99與琉璃閣甲墓Z甲—1、Z甲—4:1,乙墓Z乙-7、Z甲-20、琉璃閣Z甲-11:1、方足素面匜基本相同或相似。琉璃閣鑒Z甲-20腹部淺浮雕糾纏盤繞的夔龍、夔鳳紋,陶寺北鑒2015M1:8則是風格相似的蟠龍紋。

在器型或紋飾上,2015M1有的器物甚至與春秋中期或中晚期之際墓葬中的同類器相同或相近。鑒2015M1:8腹部蟠龍紋飾和新鄭李家樓四耳罍肩部蟠龍紋類似,上腹部紋飾與四耳罍下腹部紋飾基本相同。

盤、鑒2015M1:94、8分別與上馬1961M5中的盤、分水嶺鑒M269:33相同,簠2015M1:95-1、2同于葉縣舊縣M4:118,2015M1:88類似于上馬1961M13的甗,鬲2015M1:97腹部斜角夔紋也與上馬M13鬲紋飾相同。舊縣M4墓主是卒于公元前547年的許靈公,上馬M13隨葬的庚兒鼎作器時間為公元前572-542年。但從器物組合整體面貌上看,2015M1與輝縣琉璃閣甲、乙墓更為接近。琉璃閣男性大墓較普遍地隨葬吳越式銅劍或類吳越式銅劍, 故其年代上限不早于春秋中期晚段,當以春秋晚期為宜。

鑒2015M1:9與萬榮廟前58M1:20毫無二致,58M1:33壺蓋上的透雕蓮瓣和2015M1:21基本相同。58M1的年代在公元前530年至前510年間,2015M1年代與之相近。

陶鬲2015M1:92-1與上馬四期七段M1280:1、M2213:4,上馬M9的鬲相近,陶罐2015M1:109與隰縣瓦窯坡M21:6類似。2015M1應屬春秋晚期早段。

(二)墓葬等級

2015M1與其東部的2016M2是一對夫婦并穴合葬墓,墓室底部周壁有一周鵝卵石和泥土堆積的二層臺,是一對積石墓葬。陶寺北墓地中,只有高等級貴族墓中才有積石,如2016M1、2017M3011等,是身份等級的標志之一。這兩座墓葬都隨葬5件附耳蓋鼎,2015M1還有2件立耳鼎,各有編鐘和配套的石磬?!豆騻鳌せ腹辍泛涡葑⒃唬骸岸Y祭天子九鼎、諸侯七、大夫五、元士三也?!?015M1墓主人是位大夫。

(三)文化因素分析

2015M1絕大多數青銅禮樂器是典型的晉式青銅器,蟠虺紋、變形蟠螭紋等和侯馬鑄銅遺址陶模、陶范上的紋飾完全吻合,是鑄銅遺址的產品。但也有少數器物有別于晉式青銅器,還需追本溯源。

銅簠2015M1:95-1、2,無唇直口,蓋的口部長壁邊緣各有兩個、短壁邊沿各有一個獸首形卡牙,以使器蓋和器體相扣合。兩短邊中部斜壁各有一獸形鋬。晉國春秋墓葬除陶寺北外,程村M1002也有類似的銅簠2件。這類簠的集中分布區始終位于楚文化核心區,春秋中、晚期,其分布范圍伴隨楚國的對外擴張而向外拓展,因此其文化屬性屬于楚文化系統。

銅盤2015M1:94,圈足環鈕。此類銅盤多見于山東,最早的至春秋早期,如山東招遠曲城1958M銅盤,春秋中、晚期的有長清仙人臺1995M5:46、滕州莊里西1990M8:7、莒南大店老龍腰1975M1:18、臨沂鳳凰嶺1982M殉4足下14、新泰周家莊M2:41等。除此以外,湖北也有個別發現,如江陵岳山1970年發現的銅盤。這類銅盤在山東海岱地區出現時間最早,分布數量最多,演變序列最完整。晉國春秋墓葬中目前僅發現兩件,陶寺北2015M1:94、上馬1961M5,是具有齊魯文化風格的青銅器。

附記:項目領隊山西省考古研究院王京燕, 業務干部崔俊俊。臨汾市文物工作站郭彪、曹喜平,襄汾縣博物館夏宏茹,技術工人張硯錄、張明菊、張偉參加了考古發掘。山西省考古研究院技術工人狄帥帥、馮麗、曾彩婷,山西大學歷史文化學院 2018、2020級研究生孫雪純、常小燕,蘭州大學歷史文化學院2022級研究生魏征,太原師范學院歷史與文博學院2019級學生白潔瓊、程鵬芳先后參加了資料整理工作。李夏廷先生,權美麗、秦娟女士繪制器物線圖,在此一并致謝。

執筆:王京燕、崔俊俊、郭彪、夏宏茹

山西省考古研究所等:《山西襄汾陶寺北墓地2014年Ⅰ區M7發掘簡報》,《文物》2018年第9期;《山西襄汾陶寺北兩周墓地2014年發掘簡報》,《中原文物》2018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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