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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山西聞喜上郭城址和邱家莊墓群M4、M5發掘簡報

2024-01-11 10:05山西省考古研究院運城市文物保護中心聞喜縣文化和旅游局
文物季刊 2023年4期

山西省考古研究院 運城市文物保護中心 聞喜縣文化和旅游局

摘要:上郭城址和邱家莊墓群位于山西省聞喜縣桐城鎮,2022年對上郭古城北城墻及城內開展考古工作,發掘了6座墓葬,其中M4和M5兩墓并列,間距2米,為夫妻異穴合葬墓。兩墓出土器物豐富,有銅禮器、玉石器、陶器等,墓葬年代為春秋晚期,為研究這一時期晉國歷史文化提供了重要的考古資料。

關鍵詞:上郭城址和邱家莊墓群 銅器墓 春秋晚期

Abstract: Shangguo city ruin and Qiujiazhuang cemetery is located in Tongcheng Town, Wenxi County,Shanxi Province. The archaeological work was focus on the north city wall and inside of the ancient city at Shangguo village in 2022. So far, there has been excavated 6 tombs. Among them, the tomb M4 and M5 were adjacent about 2 meters and paralleled, mostly because they belong to a couple respectively in different tombs. There are rich artifacts unearthed, including bronze ritual vessels, jade wares and potteries from the late spring and Autumn period, which provides important archaeological materials for the study of the history and culture of the Jin state contemporaneous.

Keywords: Shangguo city ruin and qiujiazhuang cemetery Tomb with bronze objects Late Spring and Autumn Period

2022年3月~8月,由山西省考古研究院、運城市文物保護中心、聞喜縣文化和旅游局組成的聯合考古隊,對上郭城址進行發掘工作。上郭城址和邱家莊墓群位于山西省運城市聞喜縣,地貌上處于運城盆地北端的涑水河流域。遺址西距縣城約2公里,分布于上郭村和邱家莊村之間,上郭村與邱家莊村相距約2公里,上郭村在西南,邱家莊村在東北(圖一)。此次發掘位置分為兩處地點,一處位于上郭村西北的北城墻附近,另一處位于上郭城址內西北部。目前在第一處地點北城墻外發現墓葬6座、車馬坑1座、灰坑3座(圖二),除車馬坑之外已經全部發掘,其中M4和M5兩墓并列,間距2米,為夫妻異穴合葬墓。

一、M4

M4位于上郭城址北城墻北部約50米處,上郭村小學西約120米處。

(一)墓葬概況

墓葬為豎穴土坑墓,方向39°。平面呈長方形,拐角方正,口大底小?,F墓口距地表深300、做過10厘米,墓口長350、寬260厘米,墓口至墓底深695厘米(圖三)。墓壙四壁上部豎直,下部向內斜收至墓底,經修整,整齊光滑,上部多處與墓內填土粘連很緊,未發現工具痕跡。墓底平整,四周為活土二層臺,黃褐色花土,無夯打,東西兩側二層臺寬15厘米,南北兩側二層臺寬18厘米,高65厘米。墓內填土為經夯實的黃褐色五花土,土質較致密堅硬,夯層厚20~80厘米,含較多紅花土顆粒和料礓石顆粒。

葬具為一棺一槨,木質腐朽,僅存灰痕。槨平面為長方形,拐角方正,南北兩側壁板立于墓底生土面,包底板,東西兩側壁板疊壓底板,坍塌較甚,底板橫置于墓底生土面,板塊寬度不盡相同,板長與槨室寬度相近。槨室長310、寬204、殘高60厘米。槨蓋板塌陷較甚,殘存13塊,東西橫向放置,厚度6厘米。四周壁板塊數不詳,內外厚6厘米。底板殘存11塊,東西橫向放置,厚6厘米。

棺平面為長方形,拐角方正,壁板坍塌較甚,拐角結構不明顯。長187、寬80、殘高10厘米。棺蓋板殘存4塊,南北縱向放置,厚度4厘米。四周壁板塊數不詳,內外厚4~5厘米。底板南北縱向放置,板塊數不詳,厚2~3厘米。

墓主人骨保存較差,頭向北,面向上,仰身,右上肢腐朽不詳,左上肢向內彎屈,夾角近90°,下肢屈肢。性別不詳,年齡在44~48歲。

隨葬品共計54件(套),種類有青銅器、陶器、玉器、石器等(圖四)。其中青銅器數量最多,包括禮器、車馬器、其他飾件等。禮器有蓋鼎2、蓋豆2、盤1、舟1、匜1件。車馬器有成套轄軎2、銜2件。不知名銅器有1件。陶器有壺2件。玉器有龍4、柄形器2、柱形器2件,串飾1組、牌形飾1組。骨器 13件,有笄1、管1、貝11件。石器有圭11、碎石塊6件。

青銅禮器、車馬器、其他銅飾件、陶壺、玉龍、玉柱形器、玉片、骨貝及石圭置于棺槨之間,棺內放置骨笄1、玉柄形器2、石塊6件、玉串飾1組。

(二)隨葬器物

隨葬品共計54件組。有青銅、陶、玉、石、骨器等五類。

1.青銅器12件。有禮器、車馬器。

(1)青銅禮器? 8件。有蓋鼎2、蓋豆2、舟1、盤1、匜1、不知名器1件。

蓋鼎 2件。

M4:11,蓋為母口,頂面弧隆,等間距置三個環鈕。器呈盆形,子口內斂,弧腹微鼓,圜底近平,三獸蹄足。器身兩側一對附耳,耳面為長方形,耳體中間弧曲,頂部外撇。耳足平行五點式分列。蓋頂面由內至外飾三周蟠螭紋,以素面帶界隔。器腹飾兩周蟠螭紋,中腹飾一周索狀凸弦紋界隔。耳面飾曲龍紋。蓋、器分鑄,器底面有一環形范線。兩耳間距22.8、蓋口徑19、高4.2、器口徑18.4、高19厘米(圖五~圖八)。

M4:12,器形、制法、紋飾與M4:11鼎相近同。兩耳間距21、蓋口徑17.6、高3.6、器口徑16.4、高16.8、通高17.4厘米(圖九;圖一〇)。

蓋豆 2件。

M4:10,蓋為母口,頂面弧隆,中間置一喇叭形捉手,捉手外緣方唇。器子口微斂,弧腹,圜底,中腹兩側一對扁圓環附耳,圓柄,喇叭形底座,底座外方唇。下腹飾凸弦紋一周。蓋、器分鑄。兩耳間距19.4、捉手徑8.6、蓋口徑15.6、高4.8、器口徑14.4、座底徑7.2、高13、通高17.2厘米(圖一一;圖一三,1)。

M4:13,器形、制法、紋飾與M4:10豆相近同。兩耳間距19、捉手徑8.6、蓋口徑15.4、高4.7、器口徑14.4、座底徑7.6、高13.2、通高17.2厘米(圖一二;圖一三,2)。

舟 1件。

M4:16,殘,直口,窄平沿,束頸,弧腹,圜底近平,矮圈足,口、腹、圈足橫截面皆為橢圓形,兩長腹附扁圓環耳。腹飾蟠螭紋、圓點紋??陂L徑13.2、短徑12.6、圈足底長徑8、短徑6.6厘米(圖一四,2)。

盤 1件。

M4:14,近直口,平折沿,小方唇,腹壁圓弧內收,近平底,一對附耳圓折而外撇,底部三支足殘。耳面飾龍紋。合范鑄造。雙耳間距36、器口徑28.8、高5.6厘米(圖一四,1;圖一五)。

匜 1件。

M4:9,器身為橢圓形,敞口,弧腹,圜底近平,前口出流,流底呈弧形上仰,流口頂部封閉呈管狀,后腹設半環形豎鋬,底部置三獸蹄足。雙合范鑄造,器底一豎向范線。長19、口短徑10.4、高9厘米(圖一六,2)。

不知名器 1件。

M4:17,殘碎變形,器形不可辨。長10.4、寬8.2厘米(圖一六,1)。

(2)車馬器4件,有軎2、轄2件。

軎 2件。

M4:1,斜直筒形,內端有外折寬沿一周,器身外壁作多棱形,與折沿交界處器身兩側有長方形轄孔。器身近外端有一周凸弦紋。雙合范鑄造,折沿面有一豎向范線。器長3.8、外端直徑4.2、內端直徑6、轄孔長0.8、寬0.6厘米(圖一七,2)。

M4:2,器形、紋飾、制法與M4:1軎相近同。器長4、外端直徑4、內端直徑6.4、轄孔長1、寬0.6厘米(圖一七,4)。

轄 2件。

M4:3,條形,轄首平面作橫“D”字形,前窄后寬,側邊斜弧,頂面弧凸,鑄一龍首,轄首橫向設一條形穿,其下有鍵,呈扁條形,兩側寬扁呈凹面,末端平齊,有一條形穿。合范鑄造。通長5.6、轄首前端至后端長1.3、最寬1.7、穿長0.7、寬0.3、鍵長4.9、寬0.9、厚0.2~0.3、穿長0.6、寬約0.3厘米(圖一七,1)。

M4:4,器形、紋飾、鑄法與M4:3轄相近同。通長7、轄首前端至后端長1.6、最寬2.2、穿長0.8、寬0.3、鍵長6、寬1.2、厚0.2~0.4、穿長0.7、寬約0.3厘米(圖一七,3)。

2.陶器。壺2件(圖一八)。

M4:8,泥質。深灰色。蓋子口,頂面弧隆,邊緣作八瓣蓮形外撇而斜侈。器敞口,束粗長頸,溜肩,鼓腹,圜底,圈足外撇而圓折有階。通體飾紅色彩繪紋樣。手制,輪修。蓋最大徑24.4、口徑10.8、高7.2、器口徑14.8、最大腹徑22.4、圈足底徑13.2、高36.8、通高42.4厘米(圖一九,1)。

M4:15,陶質、陶色、器形、紋飾、制法與M4:8壺相近同。蓋最大徑24.4、口徑9.6、高8、器口徑14、最大腹徑20.4、圈足底徑12.8、高35.2、通高41.6厘米(圖一九,2)。

3.玉器10件組,有龍4、柄形器2、柱形器2件、玉串飾1、牌形飾1組。

龍 4件,器形近同。均白色泛青,不透亮。磨光并拋光。整器呈“S”形,扁平,雕刻成簡化龍形,龍首寬大,張口,頭頂雕刻扉牙狀以示角冠,弓背曲身,微上翹,末端平齊。背部對鉆一圓穿。

M4:6,長10、首端寬2.6、尾端寬1.6、厚0.3厘米(圖二〇,1)。M4:7,前段殘缺。長7.4、尾端寬1.6、厚0.2厘米(圖二〇,2)。M4:25,長9.8、首端寬2.4、尾端寬1.4、厚0.4厘米(圖二〇,4)。M4:26,長10.2、首端寬約2.6、尾端寬1.4、厚0.4厘米(圖二〇,5)。

柄形器 2件,器形近同。扁條形,四邊平直,兩側邊均雕刻出三個凹豁。

M4:22,白色。長9、寬1.4、厚約0.4厘米(圖二〇,3)。M4:23,白色。長9.2、寬1.4、厚約0.4厘米(圖二〇,6)。

柱形器 2件,青色,略泛綠。磨光,表面磨痕明顯。圓柱狀,一端平齊,一端近平或斜平。

M4:18,一端斜平。直徑2.6、長1.7~1.9厘米(圖二〇,9)。

M4:19,直徑3、長1.9~2厘米(圖二〇,8)。

串飾 1組,由環1、圓珠2、梭形珠2、牌飾1件組成,出土時呈“一”字形置于墓主胸部。

環 1件。

M4:21-1,透明。兩面平整,外緣斜角方唇,內緣兩面對鉆呈尖唇,環體橫截面呈圭首形。外徑4.9、內徑3.4、厚0.9厘米(圖二〇,7)。

圓珠 2件,算珠狀,中間對鉆圓穿。

M4:21-3,透明。直徑0.9~1厘米(圖二〇,13)。M4:21-5,透明。直徑0.6~0.8厘米(圖二〇,14)。

梭形珠 2件,中間粗,兩端略細而平齊,呈梭形,由兩端對鉆一圓穿,橫截面為圓形。

M4:21-2,透明。長2、最大徑1厘米(圖二〇,11)。M4:21-6,透明。一端斜齊。長1.8、最大徑0.9厘米(圖二〇,12)。

牌飾 1件。

M4:21-4,綠色。平面近方,略微上寬下窄,一面平整,一面中間微凸,兩側減薄。整器雕刻成簡化獸首形。頂至底對鉆一圓穿。長1.2、頂寬1.2、中間厚0.6厘米(圖二〇,10)。

牌形飾 1組60件,白色,夾褐色斑駁。磨光并拋光。由60件薄牌形玉片串系而成。均扁平,器壁甚薄,平面形狀或方形,或長方形,或梯形,或不規則形,兩側單面鉆圓穿。出土時成片置于棺槨西側偏北8號陶壺器身及其周圍,串系方式不詳。

M4:8-1,長方形。長2.7、寬2、厚0.1厘米(圖二一,1)。M4:8-2,不規則形。長2.2、寬1.9~2.1、厚0.1厘米(圖二一,2)。M4:8-3,長方形。長2.9、寬1.5~1.6、厚0.1厘米(圖二一,3)。M4:8-4,不規則梯形。長2.7~2.9、寬1.7~1.8、厚0.1厘米(圖二一,12)。M4:24-1,不規則長方形。長2.5~2.8、寬1.6~1.7、厚0.1厘米(圖二一,9)。M4:24-2,長方形。長2.5、寬1.8、厚0.1厘米(圖二一,6)。M4:24-3,長方形。長2.4、寬2、厚0.1厘米(圖二一,5)。M4:24-4,不規則形。長2.8、寬1.7~2、厚0.1厘米(圖二一,7)。M4:24-6,不規則長方形。長2.5、寬1.6~1.8、厚0.1厘米(圖二一,8)。M4:24-7,梯形。長2.5~2.7、寬1.8、厚0.1厘米(圖二一,10)。M4:24-8,不規則形。長2.9、寬1.4~1.6、厚0.1厘米(圖二一,11)。M4:24-9,近方形。長2.4、寬2、厚0.1厘米(圖二一,4)。M4:24-10,長方形。長2.8、寬1.8、厚0.1厘米(圖二一,13)。M4:24-11,梯形。長2.2~2.5、寬1.8、厚0.1厘米(圖二一,14)。M4:24-12,長方形。長2.1、寬1.4、厚不足0.2厘米(圖二一,15)。M4:24-13,不規則梯形。長2.5~2.7、寬1.9、厚0.1厘米(圖二一,16)。M4:24-14,長方形。長2.8、寬1.9、厚0.1厘米(圖二一,17)。M4:24-15,長方形。長2.3、寬1.8、厚0.1厘米(圖二一,18)。M4:24-16,長方形。長2.5、寬1.8、厚0.1厘米(圖二一,19)。M4:24-17,不規則長方形。長2.6、寬1.7~1.9、厚0.1厘米(圖二一,20)。M4:24-18,不規則長方形。長2.8、寬1.9、厚0.1厘米(圖二一,21)。M4:24-19,不規則長方形。長2.3、寬1.6、厚0.1厘米(圖二一,22)。M4:24-20,不規則長方形。長2.6~2.8、寬1.6、厚0.1厘米(圖二一,23)。M4:24-22,長方形。長2.4、寬1.8、厚0.1厘米(圖二一,24)。M4:24-23,不規則長方形。長2.4、寬1.7~1.9、厚0.1厘米(圖二一,25)。M4:24-24,不規則長方形。長2.8、寬1.6~1.8、厚0.1厘米(圖二一,26)。M4:24-25,不規則長方形。長2.8~3、寬1.6、厚0.1厘米(圖二一,27)。M4:24-26,長方形。長2.7、寬1.6、厚0.1厘米(圖二一,28)。M4:24-27,不規則形。長2.3~2.4、寬1.7~1.8、厚0.1厘米(圖二一,29)。M4:24-28,近方形。長2.3、寬2、厚0.1厘米(圖二二,1)。M4:24-29,不規則長方形。長2.5、寬1.6~1.8、厚0.1厘米(圖二二,2)。M4:24-30,不規則長方形。長2.3、寬1.7~1.8、厚0.1厘米(圖二二,3)。M4:24-31,長方形。長2.3、寬1.8、厚0.1厘米(圖二二,4)。M4:24-32,不規則長方形。長2.4~2.6、寬1.8、厚0.1厘米(圖二二,5)。M4:24-33,不規則形。長2、寬1.7~2、厚0.1厘米(圖二二,6)。M4:24-34,近方形。長2、寬1.9~2、厚0.1厘米(圖二二,7)。M4:24-35,不規則形,殘。長2.2、寬1.7~2.2、厚0.1厘米(圖二二,8)。M4:24-36,近方形,殘。長2、寬1.7、厚0.1厘米(圖二二,9)。M4:24-37,近方形。長1.9、寬1.9~2.1、厚0.1厘米(圖二二,10)。M4:24-38,近方形。長2.2、寬2.2、厚0.1厘米(圖二二,11)。M4:24-39,近方形。長1.9、寬1.8、厚0.1厘米(圖二二,12)。M4:24-40,近方形。長1.9、寬1.6、厚0.1厘米(圖二二,13)。M4:24-41,不規則形。長2.2、寬1.7~1.9、厚0.1厘米(圖二二,14)。M4:24-42,不規則形,殘。長2.3、寬1.7~1.9、厚0.1厘米(圖二二,15)。M4:24-43,不規則形,殘。長1.6、寬1.7、厚0.1厘米(圖二二,25)。M4:24-44,長方形,殘。長3.4、寬2.1、厚0.1厘米(圖二二,17)。M4:24-45,不規則形,殘。長2.7、寬1.4~1.9、厚0.1厘米(圖二二,18)。M4:24-46,近方形,殘。長2.2、寬2.3、厚0.1厘米(圖二二,19)。M4:24-47,不規則形,殘。長2.7、寬1.7~1.9、厚0.1厘米(圖二二,20)。M4:24-48,不規則形,殘。長1.5、寬1.9、厚0.1厘米(圖二二,21)。M4:24-49,長方形,殘。長2.2、寬2、厚0.1厘米(圖二二,22)。M4:24-50,不規則長方形,殘。長2.3、寬1.7~1.9、厚0.1厘米(圖二二,23)。M4:24-51,不規則梯形,殘。長2.4、寬1.7~2.1、厚0.1厘米(圖二二,24)。M4:24-52,不規則,殘。長2.2~2.3、寬1.8、厚0.1厘米(圖二二,16)。M4:24-53,不規則長方形。長2.3、寬1.6~1.8、厚0.1厘米(圖二二,26)。M4:24-54,長方形。長3、寬1.8、厚0.2厘米(圖二二,27)。M4:24-55,長方形,殘。長2.5、寬2、厚約0.2厘米(圖二二,28)。M4:24-56,不規則形。長2.2~2.3、寬2.1、厚約0.2厘米(圖二二,29)。

4.石器17件,有圭11、碎石塊6件。

圭 11件,均為扁條形,上部斜折聚尖成首,兩側或豎直或斜直,末端平齊。

M4:5-1,圭首殘。長2.7、寬1.7、厚約0.3厘米(圖二三,10)。M4:5-2,兩側豎直,尾端殘。長4.2、寬1.7、厚0.2厘米(圖二三,5)。M4:5-3,圭首、尾端殘缺。兩側豎直,長3.7、寬1.7、厚0.2厘米(圖二三,9)。M4:5-4,圭首、尾端殘缺。一側豎直,一側斜直。長4.9、寬1.1~1.3、厚0.4厘米(圖二三,6)。M4:5-5,兩側豎直,尾端殘。長9.9、寬1.7、厚0.4厘米(圖二三,11)。M4:5-6,兩側豎直,尾端殘。長6.7、寬1.4、厚0.4厘米(圖二三,7)。M4:5-7,兩側豎直。長14.4、寬1.7、厚0.3厘米(圖二三,1)。M4:5-8,兩側豎直。長13.6、寬1.6、厚0.3厘米(圖二三,8)。M4:5-9,兩側豎直,尾端殘缺。長5.3、寬1.6、厚0.2厘米(圖二三,2)。M4:5-10,兩側斜直。長5.6、寬1.6~2.1、厚0.2厘米(圖二三,4)。M4:填土1,圭首殘,兩側斜直。長8.4、寬2~2.8、厚0.4厘米(圖二三,3)。

5.骨器 13件,有笄1、管1、貝11件。

笄 1件。

M4:20,殘缺。獸骨磨制而成。黃褐色。磨光。三棱條形,橫截面呈三角形。長8.6、寬0.9、厚0.7厘米(圖二四,12)。

管 1件。

M4:填土2,獸骨切割磨制而成。白色泛黃。兩端平齊,橫截面近圓。長3.8、直徑2.8厘米(圖二四,13)。

貝 11件。均為橢圓形,不規整,大小不一。采用獸骨切割打磨而成,平面形狀基本仿天然貨貝制作。兩面基本扁平,一面中間縱向鉆兩個圓穿,一面中間切割豎向齒槽,圓穿與齒槽通,齒槽兩側刻劃橫向陰線,以示牙齒,兩側弧曲微鼓,大多穿孔,一面略凹。

M4:27-1,長2.2、寬1.6、最厚0.4厘米(圖二四,1)。M4:27-2,長2、寬1.6、最厚0.5厘米(圖二四,2)。M4:27-3,長2、寬1.3、最厚0.5厘米(圖二四,3)。M4:27-4,長2.3、寬1.4、最厚0.3厘米(圖二四,4)。M4:27-5,長2.5、寬1.7、最厚0.5厘米(圖二四,5)。M4:27-6,長2.1、寬1.6、最厚0.6厘米(圖二四,7)。M4:27-7,長2.5、寬1.2、最厚0.4厘米(圖二四,10)。M4:27-8,殘。長1.7、寬1.4、最厚0.4厘米(圖二四,8)。M4:27-9,殘。長1.7、寬1.4、最厚0.3厘米(圖二四,6)。M4:27-10,殘。長1.5、寬1.6、最厚0.4厘米(圖二四,9)。M4:27-11,長2.1、寬1.4、最厚0.5厘米(圖二四,11)。

二、M5

M5位于上郭城址北城墻北部約50米處,上郭村小學西約123米處。

(一)墓葬概況

墓葬為豎穴土坑墓,方向44°。平面呈長方形,拐角方正,口底同大?,F墓口距地表深330、做過10厘米,墓口長350、寬220~230厘米,墓口至墓底深530厘米(圖二五~圖二七)。墓壙東壁近底處向外擴張,不規整,其余壁面豎直,經修整,整齊光滑,未發現工具痕跡。墓底平整,四周為活土二層臺,黃褐色花土,無夯打,東側寬15、西側寬10、南北兩側均寬5、高60厘米。墓內填土為黃褐色五花土,略夯打,結構緊密,土質較軟,夯層不明顯,含較多紅花土顆粒和料礓石顆粒。

葬具為一棺一槨,木質腐朽,僅存灰痕(圖二八)。槨平面為長方形,拐角方正,四周立板疊壓底板,底板橫置于墓底生土面,拐角結構不詳。底板寬窄不盡相同。槨室長340、寬205、殘高60厘米。槨蓋板塌陷較甚,殘存8塊,東西橫向放置,厚度6厘米。四周壁板塊數不詳,內外厚6厘米。底板殘存13塊,東西橫向放置,厚6厘米。

棺平面為長方形,拐角方正,壁板坍塌較甚,拐角結構不明顯,四周立板疊壓底板。長215、寬98、殘高5厘米。棺蓋板殘存4塊,南北縱向放置,厚度2厘米。四周壁板塊數不詳,厚度不詳。底板南北縱向放置,板塊數不詳,厚度不詳。

墓主人骨保存較差,頭向北,面向不詳,仰身,右上肢略向內彎曲,手置于腹部,左上肢自然伸直,手置于髖骨旁,下肢伸直。性別不詳,年齡不詳。

隨葬品共計93件(套),種類有青銅器、陶器、玉器、石器等。其中青銅器數量最多,包括禮器、兵器、車馬器等。禮器有蓋鼎1、蓋豆2、舟1、匜1件。兵器有戈1件。車馬器有成套鑣銜2、絡頭飾2組,環4件。其他銅飾件有泡2、環1、帶鉤1件。陶器有鬲1、壺2、盤1件。玉器有柄形器1、龍1、柱形器2、牌形飾1組73件。骨器有管1、貝52件。石器有石圭11、礪石1件。

青銅禮器、兵器、車馬器、其他銅飾件、陶器、玉器、骨器及石圭置于棺槨之間,棺內放置礪石1、銅帶鉤1件。

(二)隨葬器物

隨葬品共計93件組,有青銅、陶、玉、石、骨器等五類。

1.青銅器18件組,有禮器、兵器、車馬器及其他器類。

(1)青銅禮器? 5件。有蓋鼎1、蓋豆2、舟1、匜1件。

蓋鼎 1件。

M5:27,蓋為母口,頂面弧隆,等間距置三個環鈕。器呈盆形,子口內斂,弧腹微鼓,圜底,三獸蹄足。器身兩側一對附耳,耳面為長方形,耳體中間弧曲,頂部外撇。耳足平行五點式分列。蓋頂面由內至外飾三周曲龍紋,以素面帶界隔,環鈕面飾绹索紋。器腹飾兩周曲龍紋,中腹飾一周凸弦紋界隔。耳面飾勾云紋。蓋、器分鑄,器三合范鑄造,器底面中間有一環形范線,足與足中間腹底轉折處各有一豎向范線。兩耳間距29.4、蓋口徑24.4、高3.6、器口徑22.8、高23.6、通高24.8厘米(圖二九~圖三二)。

蓋豆 2件。

M5:13,蓋為母口,頂面弧隆,中間設一喇叭形捉手,捉手面寬大,外緣方唇。器子口內斂,舌較短,弧腹,圜底,中腹兩側一對扁圓環附耳,圓柄,喇叭形底座,底座外方唇。蓋、器分鑄,豆柄內為范土。兩耳間距20、捉手徑9、蓋口徑16.2、高4.6、器口徑15.6、座底徑8.2、高14、通高18厘米(圖三三,1)。

M5:14,器形、紋飾、鑄法與M5:13豆相近同。兩耳間距20.6、捉手徑8.2、蓋口徑16.4、高4.7、器口徑15.6、座底徑8.2、高14.2、通高18.2厘米(圖三三,2)。

舟 1件。

M5:12,殘,變形。橢圓形,斂口,窄折沿略上翹,小方唇,束頸,弧腹,圜底,矮圈足。兩長腹對稱置扁體圓環耳。腹部飾一周蟠虺紋,上下以細陰線為界。兩耳間距14.8、口長徑15.4、短徑10.8、足底長徑7.2、短徑6.6、高7.2厘米(圖三四;圖三五)。

匜 1件。

M5:11,器身為橢圓形,前窄后寬,敞口,弧腹,腹身較淺,圜底近平,前口出流,流底呈弧形上仰,流口頂部封閉呈管狀,后腹設半環形豎鋬,底部置三獸蹄足。雙合范鑄造,器底一豎向范線,流腔內存少許范土。長18.4、口短徑10.6、高6.7厘米(圖三六)。

(2)青銅兵器。戈1件。

M5:10,援身前端殘缺。直援,上下減薄成刃,援中兩面起脊,橫截面呈梭形,援身后段近側闌處有一豎向長方形穿。胡較長,近側闌處有兩個豎向條形穿。無上闌,下闌近直,底端出齒,末端斜直。長方形直內,前段中間有一橫長方形穿。雙合范鑄造。通長14.2、援身殘斷處寬2.8、厚0.6、內長6.8、寬3.2、厚0.4厘米(圖三七)。

(3)青銅車馬器。8件組。有成套鑣銜2、絡頭飾2組、環4件。

成套鑣銜 2件套。皆由兩件骨鑣、一件銅銜組合而成。出土時骨鑣朽蝕較甚,鑣身細節部分分辨不清,兩件骨鑣分別穿插于銜兩端橢圓環內。鑣均采用獸骨鋸解削刮磨制成器,曲條形,器身向一側彎曲,上端較粗而平齊,下端錐尖,器身刮削呈多棱形,上部側面有一長條形穿。銜由一個“一”字形和一個“十”字形扁體直柄鏈環套連而成,均為長條形?!耙弧弊中捂湱h柄外端為一扁體橢圓環,個體較大,內端為一扁體圓環,兩環呈“一”字形分列于柄兩端?!笆弊中捂湱h柄外端環亦為扁體橢圓環,個體較大,內端為一橢方形環,環體寬度與柄體同寬,兩環呈“十”字形分列于柄兩端。兩鏈環分鑄,均為雙合范鑄造,成器后,“十”字形鏈環套“一”字形內端圓環再鑄一次。

M5:5-1,骨鑣,殘斷。長15.6、粗端直徑2.2厘米。M5:5-2,骨鑣,朽蝕較甚,殘碎。長約16厘米(圖二六)。M5:5-3,銜,全長約17.2、“一”字鏈環長9.6、外端環徑3.6、內端環徑2、“十”字鏈環長9.6、外端環徑約3厘米(圖二六)。

M5:17-1,骨鑣,朽蝕較甚,殘碎。殘長13.6厘米(圖二七)。M5:17-2,骨鑣,朽蝕較甚,殘碎。殘長14厘米(圖二七)。M5:17-3,“一”字鏈,環長9.6、外端環徑4、“十”字鏈環長9.8、外端環徑約4.6厘米(圖二七)。

絡頭飾 2組。均為短扁管串系而成,管飾大小不一,兩端平齊,橫截面呈橢圓形。一面中間飾橫向绹索紋,紋飾帶上下以陰線為界。雙合范鑄造。

M5:8,一組39件。M5:8-1,飾橫向绹索紋。長1、長徑1.5、短徑0.6厘米(圖三八,2)。M5:8-2,飾斜向線紋。長0.4、長徑1.2、短徑0.8厘米(圖三八,3)。

M5:20,一組50件。M5:20-1,飾橫向绹索紋。長1、長徑1.5、短徑0.6厘米(圖三八,5)。M5:20-2,飾斜向線紋。長0.4、長徑1.2、短徑0.8厘米(圖三八,6)。

扁環 4件,器形近同,出土時與鑣、絡頭飾同在一起。扁圓環,環體較寬,外緣尖唇,內緣為小方唇。環體兩面內外緣皆飾一周凸點紋,以素面帶界隔。雙合范鑄造。

M5:6-1,外徑3.1、內徑1.4、最厚約0.3厘米(圖三八,1)。

M5:18,外徑3.1、內徑1.4、最厚約0.3厘米(圖三八,4)。

(4)其他青銅器4件。有泡2、環1、帶鉤1件。

銅泡 2件,均為圓形,頂面圓弧隆起,有窄折沿一周,背面內凹,器壁甚薄,整器殘碎,變形。鍛打而成。

M5:4,直徑8.8~10厘米(圖二六)。

M5:16,直徑15~16厘米(圖二七)。

環 1件。

M5:28,圓形,內外緣均扁圓略尖,橫截面呈橢圓形。外徑4.8、內徑3.8、厚0.5厘米(圖三八,7)。

帶鉤 1件。

M5:2,平面為琵琶形,正面中間平頂,兩側減薄,背面平整,有一短柄圓鈕,鉤體后段橫截面呈盝頂形,前段呈圓角方形,鉤首減細彎曲回折。鉤體正面鑄變形蟬紋。鉤首鑄龍首,圓眼。圓鈕面鑄渦紋。長5.3、器身最寬1.6、圓鈕直徑1.6厘米(圖三九;圖四〇)。

2.陶器4件,有鬲1、壺2、盤1件。

鬲 1件。

M5:24,夾砂?;疑?。侈口,窄折沿外斜,小方唇,斜直頸,折肩,斜收腹,聯襠,錐狀實心足。外壁飾豎向繩紋,下腹及襠部繩紋較上腹繩紋粗,且不規整??趶?2.6、高14.6厘米(圖四一,1)。

壺 2件。均泥質?;疑?。蓋為子口,頂面弧隆,外緣圓方唇。器侈口,粗長頸內曲,溜肩,鼓腹,平底。器身顯修長。器身頸、肩、腹各飾一周凹弦紋。輪制,內外壁有橫向旋抹痕。

M5:3、25,蓋外徑11.6、高2.6厘米,器口徑11.4、腹徑15.6、底徑7.6、高25.8、通高27.6厘米(圖四一,3)。

M5:26,蓋外徑12.6、高2.6厘米,器口徑12、腹徑15.6、底徑7.4、高27.6、通高29.5厘米(圖四一,2)。

盤 1件。

M5:23,泥質?;疑?。直口,窄沿,弧腹,圜底近平,三獸蹄足。一對附耳平折而外張。器身輪制,耳、足套接制。兩耳間距36.6、器口徑28.8、高9.6~10厘米(圖四二;圖四三)。

3.玉器5件組。有柄形器1、龍1、柱形器2、牌形飾1組73件。

柄形器 1件。

M5:32,白色。扁條形。朽蝕粉化,殘碎較甚。器形不可辨。

龍形器 1件。

M5:9,白色。扁平。朽蝕粉化,殘碎較甚。器形不可辨。

柱形器 2件,青色,略泛綠。磨光,表面磨痕明顯。圓柱狀,一兩端平齊。

M5:21,直徑2.6、長1.5厘米(圖四四,13)。M5:29,直徑2.3、長1.5厘米(圖四四,14)。

M5:7,牌形飾,多為白色泛青,夾褐色斑駁。磨光并拋光。由73件薄牌形玉片串系而成。均扁平,器壁甚薄,平面形狀或方形,或長方形,或梯形,或不規則形,兩側單面鉆圓穿。出土時不規則置于棺槨間西側北部,與絡頭飾同出,成片放置(圖二六)。

4.石器 12件,有礪石1、圭11件。

礪石 1件。

M5:1,褐色,含較多細砂。磨光。規整條形,橫截面近方形,四邊平齊,兩端平齊,斜角,一端中間和一面對鉆穿孔。長10.2、寬0.9、厚0.8厘米(圖四四,6)。

圭 11件。

均為扁條形,上部斜折聚尖成首,兩側或豎直或斜直,末端平齊。

M5:15-1,末端殘,兩側豎直。長8.2、寬1.4、厚0.5厘米(圖四四,1)。M5:15-2,末端殘,兩側斜直。長7、寬1.5~1.8、厚0.4厘米(圖四四,2)。M5:15-3,末端殘,一側斜直,一側豎直。長7.4、寬1.2~1.4、厚0.4厘米(圖四四,4)。M5:15-4,末端殘,兩側豎直。長7、寬1.6、厚0.4厘米(圖四四,5)。M5:15-5,末端殘,兩側豎直。長7.2、寬1.6、厚0.4厘米(圖四四,8)。M5:15-6,末端略殘,兩側豎直。長7、寬1.2、厚0.4厘米(圖四四,3)。M5:15-7,末端略殘,兩側斜直。長7、寬1.2~1.5、厚0.4厘米(圖四四,7)。M5:15-8,末端殘,一側斜直,一側豎直。長7.8、寬1.4~1.6、厚0.4厘米(圖四四,11)。M5:15-9,末端殘,一側斜直,一側豎直。長7、寬1.4~1.5、厚0.4厘米(圖四四,9)。M5:15-10,末端殘,兩側不規整斜直。長7.8、寬1.2~1.4、厚0.4厘米(圖四四,10)。M5:15-11,末端殘,兩側不規整斜直。長7.6、寬1.6、厚0.2~0.4厘米(圖四四,12)。

5.骨器53件,有骨管1、貝52件。

骨管 1件。

M5:30,白色。殘碎,器形不可辨。

貝 52枚,出土時不規則置于棺槨間西側南部,與絡頭飾同出,成片放置。均為橢圓形,不規整,大小不一。采用獸骨切割打磨而成,平面形狀基本仿天然貨貝制作。兩面扁平,一面中間鉆兩個圓穿,縱向排列,一面中間切割豎向齒槽,齒槽兩側刻劃橫向陰線,以示牙齒,圓穿與齒槽通,兩側弧曲微鼓。

M5:22-1,長2、寬1.4、厚0.5厘米(圖四五,1)。M5:22-2,長2、寬1.4、厚0.5厘米(圖四五,2)。M5:22-3,長2、寬1.3、厚0.5厘米(圖四五,3)。M5:22-4,長1.8、寬1.4、厚0.5厘米(圖四五,4)。M5:22-5,長2.1、寬1.4、厚0.5厘米(圖四五,5)。M5:22-6,長1.9、寬1.4、厚0.5厘米(圖四五,6)。M5:22-7,長2.1、寬1.4、厚0.5厘米(圖四五,7)。M5:22-8,殘,長2、寬1.3、厚0.5厘米(圖四五,8)。M5:22-9,長2、寬1.3、厚0.5厘米(圖四五,9)。M5:22-10,長2.1、寬1.3、厚0.4厘米(圖四五,10)。M5:22-11,長2.3、寬1.7、厚0.5厘米(圖四五,11)。M5:22-12,長2、寬1.2、厚0.5厘米(圖四五,12)。M5:22-13,長2、寬1.2、厚0.4厘米(圖四五,13)。M5:22-14,殘,長1.8、寬1.3、厚0.4厘米(圖四五,14)。M5:22-15,長1.7、寬1.4、厚0.4厘米(圖四五,15)。M5:22-16,長2、寬1.3、厚0.5厘米(圖四五,16)。M5:22-17,長2、寬1.3、厚約0.5厘米(圖四五,17)。M5:22-18,長1.6、寬1.4、厚約0.5厘米(圖四五,18)。

三、結 語

(一)M4、M5時代及墓主人級別

從墓葬位置關系及隨葬器物分析,可推測 M4、M5 應為夫妻異穴合葬墓,M5 墓主為男性,M4墓主為女性。

M4出土銅器組合為鼎2、豆2、盤1、舟1、匜1(圖四六),M5出土銅器組合為鼎1、豆2、舟1、匜1,另外有仿銅陶盤1件(圖四七;圖四八),該器類組合是晉南地區春秋晚期到戰國早期墓葬中常見器物組合。其中M4:11、12銅鼎與牛村古城南60H427M27:3、上馬墓地M5218:13、陶寺北墓地2016M1:14、瓦窯坡墓地M36:6、長子羊圈溝墓地M2:2在形制和紋飾方面相似度較高;兩座墓葬出土的四件銅豆均為素面,形制相似,同隰縣瓦窯坡墓地M36:2,長子羊圈溝墓地M2:3形制類似;M5:24陶鬲與牛村古城南60H427M27:5、襄汾陶寺北墓地2016M1:8形制類似;M4出土了兩件彩繪陶壺,蓮瓣壺蓋、長頸垂腹的特征同牛村古城南64H4M1015:6、63H4M2:1陶壺相似,蓮瓣壺蓋的特征同上馬墓地M5218出土的銅壺相似?!叭龝x地區的銅鼎的鼎蓋在春秋中晚期經歷了從曲尺形鈕→三環鈕→喇叭形捉手→三粗環鈕的變化過程”。M4和M5出土的三件銅鼎的鼎蓋均為三粗環鈕,可見相比2021年在上郭城址北部發掘的M1和M8年代要晚,根據對比材料分析可知,M4和M5的年代大致相當于春秋晚期晚段到春秋戰國之際,約在公元前453年前后。

M4中隨葬銅蓋鼎2、蓋豆2、舟1、盤1、匜1、不知名器1件,兩件彩繪陶壺當為陶禮器,銅軎與轄各2件車馬器為一輛車配置;M5隨葬銅蓋鼎1、蓋豆2、舟1、匜1件,成套鑣銜2、絡頭飾2組、環4件亦為一輛車的車馬器配置,另有一件銅戈,當為男性,M4為其夫人??紤]到當時已經禮崩樂壞,用鼎制度不再嚴格,M5墓主人應該是位下大夫。

(二)上郭古城北門外四次發掘總結

2021年12月開始到2022年3月,我們圍繞上郭城址和邱家莊墓群擴大面積進行全面摸底調查,全部找到以前的發掘地點。1974年發掘地點在上郭村外東北角,1989年發掘地點在1974年發掘區的西部,今上郭小學北墻外北部和東北,“在學校下壓著一段古城墻,經鉆探得知這段古城基本上是東西走向,長度沒有超出現校園范圍……離城墻最近的一座墓有10米左右?!?022年M4、M5在1989年之西約180米處,連同2021年M1、M8,四次發掘地點均在上郭古城北門外,北城墻與2000年以前聞喜—夏縣公路(現為鄉村公路)相距130米,公路南北兩側分布比較集中。

1974年共清理了24座墓,由原報告圖二“墓葬分布圖”所見,M33、M34、M55、M56等23座春秋早期墓南北成行、東西成列,而隨葬陶鼎、壺、蓋豆、盤豆、罐和銅環首刀的M372在其西南的20多米處,時代為戰國早期,與1979年發掘的邱家莊M2陶鼎、蓋豆、盤豆一致;1989年發掘的36座墓葬,報道了M1、M2及隨葬刖人守囿六輪銅挽車的M7等兩周之際墓葬,但較為集中分布的M4、M5、M35、M36四座墓,查附錄“上郭村兩周墓葬一覽表”中都隨葬陶鬲,卻沒有發表線圖或照片,原簡報“結語”中說:“位置在兩周墓地以東30米處,所出的器物與西邊大墓地的器物很不相同。陶鬲為一種泥質素面灰陶的淺盤式鬲,三足非常短,有的甚至無足,底部似被刀具削過,有斂口的,也有敞口,形狀似碗,這種器物在侯馬出土不少,在上郭與之共存的有一種銅橢杯,其形制應屬戰國早期?!?/p>

這樣,上郭古城北門外四次發掘的時代可分為:兩周之際及春秋早期,1974年M33、M34、M55、M56等23座,1989年M1、M2、M7等32座;春秋晚期,2021年M1、M8,2022年M4、M5;戰國早期,1974年M372,1989年M4、M5、M35、M36。對于研究上郭古城的使用和廢棄年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三)上郭古城的初步認識

2020年調查、勘探發現上郭古城,這座古城為豎長方形,西北部最高,東墻保存比較好,長約770米,總面積40多萬平方米。遺跡有城墻基槽、城外壕溝、城內道路、墓葬、灰坑等,夯土建筑、鑄銅作坊等都在西北角。2021、2022年發掘城內西部北角,發現城墻早期1300多塊陶范及銅煉渣、刻刀,陶范有簋、、舟、鑒耳、編鐘、器足、鏃、節約等器形,紋飾有鳳鳥紋、夔龍紋、瓦楞紋、弦紋等。另外還發現了大量的大型板瓦、筒瓦、瓦當,以及不見或少見于一般同期遺址的陶器,豆、盆、罐等大型器物都精心刻劃幾何形紋飾,泥質黑陶杯等小型器物都比較精致,呈現出大型“都邑”的“氣派”,所以認定上郭古城就是“古曲沃”,前述兩周之際及春秋早期,就是這一時期的墓葬。往北的坡地上,除了這一時期之外,還有春秋中期的墓葬。

同時,解剖上郭古城北城墻,2021年M1、M8和2022年M4、M5,都位于上郭城址北城墻北部約50米處,這是上郭古城至少北城墻已經廢棄的具體表現,但到了戰國早期還有人居住,早已失去了昔日的繁華,除了前述戰國早期墓葬之外,2023年解剖東城墻也再次證實了這一結論。當與晉獻公公元前661年“為大子城曲沃”有關,《國語》卷第八《晉語二》:“申生奔新城?!表f昭注:“新城,曲沃也,新為太子城也?!惫?56年受驪姬之亂的迫害申生在“新城”自縊,之后“古曲沃”只剩下“武宮”了。公元前636年重耳流浪19年回到晉國時,“丙午,入于曲沃。丁未,朝于武宮”,才到了“翼”(故絳)即位為晉公;公元前573年成長在成周(今河南洛陽)的周子(周、孫周)被請回晉國,他也是先朝于武宮之后才即位為晉悼公。

確定了上郭古城就是“古曲沃”,“曲沃代翼”、晉獻公兼并鄰國、“驪姬之亂”和晉文公開辟晉國長達一個半世紀的霸業等,都與此息息相關,這在晉文化研究史上所起的作用,不言而喻。

而公元前628年晉文公,《左傳·僖公三十二年》:“冬,晉文公卒。庚辰,將殯于曲沃。出絳,柩有聲如牛?!薄秴问洗呵铩す潌省罚骸肮胖擞胁赜趶V野深山而安者矣,非珠玉國寶之謂也,葬不可不藏也。葬淺則狐貍抇之,深則及于水泉。故凡葬必于高陵之上,以避狐貍之患、水泉之濕?!本褪钦f先秦時期選擇墓地,一定要將墓葬埋在高于地面的丘陵上,是故邱家莊墓群的丘陵區域是尋找晉文公墓的首選之地。

附記:考古發掘證照為考執字(2022)第(041)號。

本次發掘項目負責人為田建文,參加發掘的有田建文、王金平、陳海波、荊澤健、張王俊及侯馬市文物保護中心王濤、晉國博物館袁莉芳等。

繪圖:劉澤鵬

攝影:王濤、解宙鵬

拓片:楊梅

執筆:荊澤健、田建文、王金平、陳海波

本文系2021年度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山西絳縣睢村西周墓地資料整理與研究”(項目編號: 21CKG012)階段性研究成果。

山西省考古研究所侯馬工作站:《牛村古城南墓葬發掘報告》,《晉都新田》,山西人民出版社,1996年。

山西省考古研究所:《上馬墓地》,文物出版社,1994年。

山西省考古研究院等:《襄汾陶寺北墓地2016M1發掘簡報》,《文物季刊》2022年第1期。

山西大學歷史文化學院等:《山西隰縣瓦窯坡墓地的五座銅器墓》,《中國國家博物館館刊》2020年第10期。

山西省考古研究所:《山西長子縣東周墓》,《考古學報》1984年第4期。

山西大學歷史文化學院等:《山西隰縣瓦窯坡墓地的五座銅器墓》,《中國國家博物館館刊》2020年第10期。

山西省考古研究所:《山西長子縣東周墓》,《考古學報》1984年第4期。

山西省考古研究所侯馬工作站:《牛村古城南墓葬發掘報告》,《晉都新田》,山西人民出版社,1996年。

山西省考古研究院等:《襄汾陶寺北墓地2016M1發掘簡報》,《文物季刊》2022年第1期。

山西省考古研究所侯馬工作站:《牛村古城南墓葬發掘報告》,《晉都新田》,山西人民出版社,1996年。

山西省考古研究所:《上馬墓地》,文物出版社,1994年。

山西大學歷史文化學院等:《山西隰縣瓦窯坡墓地的五座銅器墓》,《中國國家博物館館刊》2020年第10期。

山西省考古研究院等:《山西聞喜上郭—邱家莊遺址M1、M8發掘簡報》,《中國國家博物館館刊》2022年第9期。

朱華:《聞喜上郭村古墓群試掘》,《三晉考古》第一輯,山西人民出版社,1994年。

山西省考古研究所:《聞喜縣上郭村1989年發掘簡報》,《三晉考古》第一輯,山西人民出版社,1994年。

運城行署文化局等:《山西聞喜邱家莊戰國墓葬發掘簡報》,《考古與文物》1983年第1期。

田建文、王金平:《山西聞喜上郭遺址出土仰韶晚期石雕蠶蛹和春秋早期大量陶范》,《中國文物報》,2022年8月12日第8版。

山西省考古研究所:《1976年聞喜上郭村周代墓葬清理記》,《三晉考古》第一輯,山西人民出版社,1994年。

《國語》卷第八《晉語二》,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

《左傳·僖公二十四年》,上海古籍出版社,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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