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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鄉深度融合背景下農村社會階層的“梯形”結構研究
——以成都平原J村為例

2024-01-30 03:07鐘子藝
關鍵詞:被訪者業者階層

鐘子藝 黃 進

1. 中共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社會和生態文明教研部 北京 100089;2. 四川省社會科學界聯合會 四川成都 610071

一、研究背景與問題提出

“城鄉融合發展是中國式現代化的重要標志,是破除城鄉二元結構、拓展高質量發展空間、實現全體人民共同富裕的關鍵抓手?!盵1]自2003 年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統籌城鄉發展以來,幾乎每次黨代會都會提到統籌城鄉、城鄉融合、城鄉一體化等話題。黨的二十大報告指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最艱巨最繁重的任務仍然在農村,要堅持以中國式現代化道路為指引,推進城鄉融合發展?!盵2]城鄉融合發展是中國式現代化在城鎮化方面的集中體現,也是現代化發展的必然趨勢[3][4],城鄉融合發展必然帶來人口的城鄉流動與階層流動,促成社會階層結構的變遷[5][6],而一個國家現代化過程引發的社會變遷,理所當然地涵蓋了農民階層的分化過程[7]。進入新時代以來,我國積極倡導新型城鎮化,并將城鎮化與鄉村振興結合起來,其中最重要的一點就是走向共同富裕,因此我們必須關注農村的社會階層結構問題。

我國農村社會分層與結構的轉型和經濟現代化基本一致,農村社會經歷了從低度分化,經中度分化,最后達到高度分化的過程[8],這種分化往往以農民職業變化為核心,主要表現在農民脫離土地,加入到新型城鎮化進程中[9]。但是城鎮化通常會造成農村中間階層流失,留在農村中的主要是相當部分無力參與城鎮化的下層家庭與少數擁有較多資產或權力等資源的上層家庭,由此顯現出農村階層結構的兩極化趨勢[10]。農村社會分化為由新型大戶與擁有較多經濟、政治等資源的優勢階層組成的土地強支配能力集團以及由農戶階層、兼業戶階層、一般農業經營者階層組成的土地弱支配能力集團,由于規?;鬓D后耕地增值與收益分配不均,兩個集團之間以及強勢集團內部間均有利益沖突發生[11]。有學者認為,農民逐步分化為多種職業且收入差距不斷拉大的階層,其社會地位、社會心態等方面的差異日益顯著,階層關系復雜化,社會穩定與公平受到挑戰[12][13]。因此,城鄉融合發展對農村中等收入以上階層比較有利,對較低收入以下階層不利,這種對較低收入階層的下滑作用與對較高收入階層的上流作用,最終會造成農村兩極分化[14]。發達地區農民社會階層的分化與欠發達地區有著明顯的差異,東部地區已經成為兩頭小、中間大的橄欖形結構,而中部和西部地區仍然是明顯的金字塔結構,且西部地區的塔基比中部更大[15]。

從上述文獻可以看到,學界普遍認為,隨著城鎮化的發展,農村社會階層嚴重分化,且西部地區呈現明顯的金字塔形。但是應當注意到,我國農村區域廣大,經濟發展存在巨大差異,不同村落也存在著城鄉融合的階段性差異。城鄉融合可大致分為城鄉隔離、城鄉初步融合、城鄉深度融合、城鄉一體化四個階段,一個具體村落可能處于其中的某個階段,那么不同融合階段的村落其社會階層結構呈現什么樣的狀況,本文試圖對此做出回應。不同村落社會階層的具體表現極可能呈現差異,因此,本文探討西部地區進入城鄉深度融合發展階段的較發達的村落社會階層的變化及其機制,以回答處于西部地區城鄉深度融合的農村社會階層結構呈現什么樣的狀況,并探究階層的演變機制,以期揭示西部農村從不發達狀況到發達狀況的發展過程中,其社會階層演化的一般規律。

二、研究設計

(一)田野點概況

本文以J 村為例展開研究。J 村位于成都市遠郊,地處成都平原西南,距離市中心45 公里,面積4.2 平方公里。截至2022 年,該村共計1340 戶,戶籍人口3685 人,實際管理人口6250 人。J 村共有耕地面積4500 畝,至2022 年,96%的土地均實現流轉。通過發展葡萄、獼猴桃、蓮藕等經濟作物種植業,實現了從糧食作物向經濟作物的轉型,與城市市場銜接,成為了一個具有規?;?、產業化、現代化特色農業產業的村落。J 村通過土地征收與新區建設,將部分村民搬遷至新城,村民居住的空間形態已從傳統散居轉變為散居和集中居住并存的形式,具有城鎮居住形態的村民超過80%,城鎮生活已成為村民的主要生活形態。J 村經濟已深度融入城鎮,村民的生活明顯市民化,社區治理不斷專業化,文化領域城鄉交融,先后獲得了“‘五十百千工程’示范點”“百佳示范社區”“2019 年度省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工作示范村”“全國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等榮譽,是城鄉深度融合的典型代表。該村階層結構變化顯著,是探究城鄉深度融合階段農村階層演變的一個代表性很強的村落。

(二)研究方法與數據來源

本文采用問卷調查法,課題組在前期通過查閱J 村相關資料,與村干部及其他村民訪談,了解J 村的基本情況,并于2021 年針對J 村編制問卷獲得第一手數據。

在正式調查前,課題組選取了J 村15 位村民進行預調查,這15 位村民涵蓋了村干部、種植戶、打工者、年輕人、老年人、男性、女性等不同群體。在預調查后,發現問卷編寫較為復雜、內容較多,導致一些村民在填寫過程中產生了一定的抵觸心理,于是課題組對問卷進行了精簡處理,如將“家庭總收入”更改為“個人總收入”,并刪除“個人支出”等部分。問卷主要包括人口學基本信息、職業與家庭經濟狀況、社區資源與環境保護、社區文化與鄉風、鄉村治理等。被訪者的職業是本文的核心信息,問卷主要通過詢問被訪者及其父母參加工作以來的第一個職業和當前(或退休前)職業,以此作為階層劃分、判斷階層代內流動和代際流動的依據。個人收入主要涵蓋工資、獎金(包括提成、補貼等勞動報酬收入,以及兼職收入與業余勞動收入)、退休金、養老金、低保(最低生活保障金、困難補助等社會救助收入以及村集體提供的福利收入)、個人農業經營收入(由于土地租金按戶支付,在計算過程中將其除以家庭總人數,計算得出土地租金個人所得數額)、經商辦廠和投資所得利潤和分紅、父母與子女之間的贈予以及遺產繼承收入(其中所贈予的為物品的則將其折合為人民幣計算)。

為保證樣本的代表性,本研究采用系統抽樣法(Systematic Sampling)選取訪問對象。在抽樣中,課題組借助J 村提供的2020 年戶籍人口信息表,剔除16 歲以下村民,形成3114 人的樣本框。將樣本按照年齡與14 個村民小組的組序排列后,從每11 位村民中抽出1 人,最終抽出283 人作為訪問對象,其中1 組17 人、2 組23 人、3 組22 人、4 組26 人、5 組21 人、6 組29 人、7 組24 人、8 組33 人、9 組28 人、10 組7 人、11 組21 人、13 組19 人、14 組13 人。問卷均由訪問員采取結構化訪談的方式填寫,數據均使用STATA 14.0 處理。被訪者基本情況見表1。

表1 被訪者基本情況

三、J 村的十大階層

本文以職業為標準劃分J 村社會階層。將問卷中被訪者(及其父母)“第一份工作”與“當前(或退休前最后一份)工作”,作為劃分職業階層與判斷階層變化的依據。本文基于職業劃分階層,原因在于土地流轉、地權變革等農村改革所引入的重要新資源主要發生在職業與財產層面[16],職業作為農民收入及財產的主要來源,理所應當成為農村社會分層的基礎[17]?,F代社會中,職業的不同既反映了人們經濟、財產、收入與社會地位的差異,也反映了人們在權力結構和聲望分層中的不同位置[6]。雖然職業分層在形式上存在著分層標準的單一性,但實質上其背后隱含著不同職業在社會地位、個人財產、社會聲望等方面的差異。城鄉融合發展成效的重要表現就是農民職業非農化,從業領域從第一產業向第二、三產業轉變。因此,本文以職業為標準劃分階層,更能反映城鄉融合發展對J 村階層結構的影響。

(一)職業階層類型

本文參照王春光等(2018)[18]八階層的類型①,對J 村進行階層劃分。在初期調研過程中,發現J 村存在著八階層中沒有的“專業技術人員”與“辦事人員”,由此顯示出相較于其他農村,J 村已走在城鎮化發展的前沿。專業技術人員是指通過國家人事部門的全國統考,獲得了執業證書并從事相關技術工作的人員;辦事人員是指科級以下的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J 村該兩類人員主要有企業財務人員、鎮黨委政府的各類辦事員、教師及護士等。由此可見,J 村村民的職業類型表現得更加多樣,因此在調查中增加了“專業技術人員”與“辦事人員”,形成J 村的十大階層,分別為村干部、農村企業主、專業技術人員、辦事人員、個體戶、打工者、以非農為主兼業者、以農為主兼業者、純務農者、無業者。除去學生后,各階層所占比見圖1。

圖1 J 村十大階層比例分布/%

圖1 顯示,J 村純務農者占18.71%,兼業者占4.32%,兼業者與純務農者共占23.03%。其中以非農為主兼業者為2.52%,以農為主兼業者為1.8%,純務農者與以農為主兼業者所占比例共計20.51%,遠低于全國統計的47.36%[18],反映出J 村以從事農業為主的村民僅占總人口的少部分。目前J 村96%的土地已流轉,大部分村民轉而成為務工者或從事其他職業。數據顯示,J 村打工者所占比例最高,為33.45%。

個體戶是指以勞動者個人及家庭成員為主,用自有的生產資料和獨立資金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自食其力勞動者。個體戶不同于企業主,企業主主要是指雇工8 人以上的投資經營者;個體戶指自己當老板,可能有少量(7 人及以下)雇工。在實地調研中,課題組發現J 村種植戶是一類特殊群體,他們既不是企業主(未注冊企業),又與傳統的純務農者明顯不同。他們流轉大量土地,發展設施農業,種植葡萄、獼猴桃、蓮藕等經濟作物,投資大、收入高,通常會在農忙時雇傭2 ~ 5 人打理種植園,實際類似一種個體戶經營。如果將其歸入普通的純務農者,明顯降低了他們的階層地位,因此本文將其歸入個體戶階層。J 村個體戶主要包括種植大戶與其他通常有3 ~ 7 人少量雇工的餐館經營者等,全部個體戶的比例為12.23%,遠高于全國數據的5.58%[18]。數量多,以種植大戶為主,這是J 村個體戶階層的最大特點。不同于單一的、小規模的、以自給自足為主或者在農貿市場中零售農產品經營形式的傳統農業,J 村農業具有規?;?、現代化、產業化的顯著特征。作為J 村的特色農業與經濟支柱,該階層所占比例較高。

企業主占比3.24%,高于全國統計的2.66%[18],這也是J 村階層的一個特征。J 村企業主資金力量比較雄厚,并且積極回饋家鄉。J 村每年開展重陽節等活動時,一些企業主都會捐贈一定的物資與現金。他們還看望慰問留守老人、貧困村民等弱勢群體。

J 村村民的職業呈現多樣化態勢,有專業技術人員和辦事人員6.48%。其中專業技術人員占比3.6%,主要包括護士、教師及企業財務人員等。辦事人員為科級以下的政府機關工作人員,如就職于鎮政府或街道辦事處的辦事員,其占比為2.88%。

無業者占比18.71%,低于全國統計數據(22.6%)[18]。進一步分析發現,無業者的平均年齡約為51 歲,而純務農者的平均年齡約為60 歲,以農為主兼業者的平均年齡為53 歲,無業者的平均年齡均低于后兩者。從數據來看,年齡并非造成無業的主要因素,該結論與全國統計一致。從性別差異來看,無業者中男性占比僅為21.15%,女性占比高達78.85%,表明性別差異是影響無業的主要因素之一。進一步調查發現,無業的原因主要在于照顧家庭和孫輩,這是性別分工和大量青壯勞動力進城進廠工作或者從事經營活動形成的綜合結果。

(二)階層結構形態

為了更加清晰地判斷J 村的階層結構形態,在此將十大階層進一步轉換為從上層至下層的五個等級。國際上通常將專業技術人員和辦事人員歸入白領階層,國內相關研究通常將該兩類人員歸為“職業中等階層”,但隨著以互聯網為核心的高端服務業的迅猛發展,這種歸類方法不夠準確,實際的“職業中等階層”應略高于“中層”[19]。絕大部分白領在客觀上處于社會中上層[20][21],在農村中,這兩類人員有一技之長,多為教師、醫生、農技人員等,為村民服務,是農村中的知識分子。由于人們對知識的尊敬和重視,農村中的該類人員是一個體面的階層[17]。因此本文將“專業技術人員”與“辦事人員”歸為中上層階層。

上層包括村干部與農村企業主;中上層包括專業技術人員與辦事人員;中層為個體戶;中下層為以農為主兼業者、以非農為主兼業者和打工者;下層為純務農者與無業者。圖2 為從上層至下層各階層所占比例,反映出J 村階層呈現出上小下大的“梯形”結構,基本脫離了傳統的倒“丁字形”或金字塔形結構。有研究基于職業、消費與學歷,認為滿足三者中的任意兩者即為中產階層,并認為當前我國中產階層同樣呈現“梯形”形狀[22]。本文基于職業劃分J 村階層,發現當前J 村階層同樣呈現出“梯形”結構,這是以往關于農村社會階層結構研究中所沒有的。雖然J 村上層至下層總體上呈增加趨勢,但是中層到中下層的比例迅猛增加,其增幅達到25.54%。中下層與下層占比高達75.18%,顯現出J 村階層結構基座仍然比較大,表現出從“金字塔形”向“橄欖形”過渡的過渡性特征。

圖2 J 村社會階層的等級比例/%

(三)不同階層的收入差異

基于十大階層,計算各階層的收入與基尼系數,比較階層間及階層內部的收入差異,結果如表2 所示。J 村基尼系數為0.52,表明整體收入差距懸殊。企業主階層平均年收入最高,超過了20 萬元,無業者的平均收入最低,不足2 萬元。最高收入群體的平均收入超過了最低群體的10 倍,表現出較大的收入極差。

表2 十大階層的收入差異

個體戶平均收入為72282 元,階層內基尼系數0.41,收入差距較大。原因在于J 村個體戶主要由從事規?;N植經營的種植戶組成,具有“大園區”“小業主”特征,不同種植戶之間的種植規模差異較大,收益不同,從而形成了較大的收入差距。

辦事人員階層與專業技術人員階層的平均收入分別為48000 元、46516 元,村干部的平均收入為32873 元,打工者階層的平均收入為32630 元,基尼系數均低于0.4,收入差距比較合理。村干部、專業技術人員與辦事人員通常具有相對穩定的工資性收入,基尼系數較小。打工者同樣具有相對固定的務工收入,收入差距較合理。

兼業者收入高于純務農者,這與全國統計的數據相一致[18],但以農為主兼業者的收入(28114 元)高于以非農為主兼業者(27646 元),這與全國統計的數據截然相反。進一步分析發現,以農為主兼業者中,女性占比60%,男性占比40%;以非農為主兼業者中,女性占比28.57%,男性占比71.43%:表明男性更可能從事以非農為主的兼業,女性更可能從事以農為主的兼業。進一步分析這一群體的收入構成后,發現以農為主兼業者的收入來源中,平均有10100 元的贈予類收入,以非農為主兼業者的贈予類收入僅有2143元。若比較工資性收入與農業類收入,可發現:以農為主兼業者的兩類收入共計18014 元,其中工資性為7600 元,農業類為10414 元;以非農為主兼業者的兩類總收入為24452 元,其中工資類為23514 元,農業類為937 元。數據表明,以農為主兼業者的收入高于以非農為主兼業者,這是因為以農為主兼業者的贈予類收入更高。以非農為主兼業者階層的基尼系數為0.13,收入差距極小,而以農為主兼業者階層的基尼系數為0.57,收入差距懸殊,為十大階層中收入差距最大的階層。無業者階層的基尼系數為0.54,同樣是收入差距懸殊的一個階層。進一步分析發現,在無業者的收入中,贈予類收入占比超過80%,而不同家庭之間贈予的數量差距較大,最高的共計9 萬余元,因此,以農為主兼業者與無業者這兩個階層的收入差距較大。

四、J 村的階層代內流動

(一)階層代內變化狀況

將被訪者“參加工作以來的第一份工作”與“當前(或退休前的最后一份)工作”進行交互分析與似然比卡方檢驗(likelihood - ratio chi2),如表3 所示。相關性檢驗結果顯示,在81 個自由度的情況下,根據數據計算出的似然比卡方統計量為267.35,顯著性水平為0.000,表明被訪者參加工作以來的第一個職業階層與目前的職業階層不是相互獨立的,而是顯著相關??死啄猇 系數檢驗(Cramer1's V)與伽馬檢驗(Gamma)結果顯示,過去的職業階層與當前的職業階層呈中等相關。目前J 村打工者階層吸納了過去的無業者、純務農者、兼業者等;個體戶階層接納了過去的無業者、純務農者、以農為主兼業者、打工者等;企業主階層接納了過去的純務農者、打工者和個體戶;村干部階層接納了過去的純務農者、打工者等。57.14%的無業者、39.66%的純務農者、44.44%的以非農為主兼業者、57.94%的打工者、54.55%的個體戶、88.89%的專業技術人員、83.33%的辦事人員仍然保留在原來的階層。

表3 不同階層的代內流動比例%

(二)階層結構的代內變化

圖3 為J 村階層結構的代內變化狀況,上層、中上層、中層階層比例有所擴大,中下層與下層階層比例減少,階層結構從過去的近似倒“丁字形”轉變為當前的“梯形”,階層結構趨于合理化。

圖3 J 村階層代內流動變化/%

上層由村組干部與企業主構成,上層階層的擴大主要得益于企業主比例的增加。被訪者工作以來的第一個職業為村干部的比例為2.16%,當前村干部的比例為2.88%,僅增加0.72%。第一個職業為企業主的比例為0.72%,當前企業主的比例為3.24%,增加了2.52%。過去少數純務農者、打工者與個體戶在當前進入了企業主階層,實現了個人階層的向上流動,使上層的比例增加。

中上層比例略微擴大。J 村中上層由專業技術人員與辦事人員構成。表3 顯示在J 村目前的專業技術人員中,有88.89%在過去便是專業技術人員,表現出專業技術人員是一個相對穩定的階層。進一步分析發現,當前J 村專業技術人員平均年齡為30 歲,學歷在大專/本科及以上的比例為80%,表明專業技術人員階層平均年齡較小,學歷較高。辦事人員中有83.33%的人在過去便是辦事人員,20%過去是以農為主兼業者,還有少數為個體戶或打工者。

中層階層比例大幅增加,且增幅最高,從過去的3.96%增加至目前的12.23%。中層包括一些種植戶與其他創業經商的個體戶。種植業作為J 村產業支柱,在土地整理后其規模迅速擴大,種植戶數量迅速增加。當前個體戶來自過去無業者、純務農者、以農為主兼業者或打工者的比例較高。

相應地,中下層和下層的比例明顯減少。中下層從43.53% 下降到37.77%,下降了5.76%;下層從44.24%下降到37.41%,下降了6.83%。這兩個階層比例的減少,為J 村階層結構的優化做出了貢獻??傮w上,J 村通過土地整理及土地流轉,使村民職業結構發生改變,不再是以過去的務農或打工(兩者比例共計80.22%)二元結構為主,而是轉變為當前包括務農與打工(兩者比例共計52.16%),以及個體戶、企業主、村干部(三者比例共計18.35%)等在內的多元結構。這主要是因為規?;洕魑锓N植的發展增加了個體戶比例,且J 村相應地成立了果蔬專業合作社,為種植戶提供技術、銷售等服務,有效銜接了城市市場,為種植戶的生產、銷售提供了保障。工業園區的建設,為村民帶來了務工機會,J 村通過成立勞務公司,向工業園區輸送村內勞動力,有效解決了土地流轉后部分失地農民的就業問題;農村社區組織建設,擴大了干部隊伍,提升了村干部的比例;改革開放為經商帶來了機遇,增加了企業主比例,這些因素均促成了階層的代內流動。

(三)與全國農村的階層比較

為進一步認識J 村的社會階層結構及其變化狀況,在此與王春光等(2018)[18]對全國農村采用的八階層與三等級劃分方法進行比較②。

1. 階層結構的比較

表4 顯示,J 村無業者與兼業者比例略低于全國,純務農者比例遠低于全國,打工者、個體戶、企業主與村干部的比例均高于全國。全國農村上層比例極小,僅有5.5%,中層比例遠高于上層,占30.04%,下層比例最高,為64.47%。J 村中層占比最高,為50.01%;下層占比低于中層,為37.42%;上層比例最低,僅為6.12%,但略高于全國農村。表4 顯示,相較于全國,J 村階層結構更合理。

表4 J 村階層結構與全國的比較%

2. 階層變化的比較

表5 顯示,全國農村無業者增加約57%,J 村無業者比例大幅度擴大,增加了約8.4 倍,但是J 村無業者比例仍低于全國。如上文所述,照顧家庭是無業的主要原因,這是性別分工和大量青壯勞動力進城進廠工作或從事經營活動形成的綜合結果。無業者比例大幅增加,預示著這種性別分工越發明顯。

表5 J 村階層結構變化狀況與全國的比較%

J 村純務農者的比例遠低于全國,并且其減少的比例也高于全國。全國農村以農為主兼業者的比例在增加,而J 村仍以從事農業為主的村民相較于全國比例更低。王春光等(2018)[18]指出:兼業者的增加是“逆城市化”與“農業低收益”共同作用的結果,但是J 村兼業者比例本身極低,并且在減少,顯示出J 村與全國大多數農村相比,已處于城市化的前沿。

J 村打工者比例高于全國,但減少的比例低于全國。全國農村個體戶比例在減少,J 村個體戶比例急劇增加,企業主階層的比例也高于全國。J 村96%的土地已實現流轉,絕大多數村民不再從事農業種植,因而選擇外出務工,而外出務工者的比例雖有略微縮小,但仍高于全國平均水平。

村干部的比例略微高于全國。J 村經歷了行政村合并、移民搬遷,村民數量增加,村組數量擴大,同時,J 村設立了勞務公司、社工組織、果蔬專業合作社等村組織,需要更多的村組干部,為一些村民創造了向村干部階層流動的條件。

五、J 村的階層代際流動

(一)階層結構代際變化

圖4 顯示,J 村父輩階層下層的比例很大,上層至中層共計11.52%,中下層與下層共計88.49%,階層結構近似于倒“丁字形”,表明父輩一代地位處于下層的村民眾多,地位較高者只占極少數。在計劃經濟體制下,城鄉二元分立,農村以務農為主,絕大多數村民皆為務農者。統計顯示,J 村父輩純務農者比例高達66.73%。

圖4 J 村階層代結構代際差異/%

圖4 表明,當前J 村村民相比于其父輩,純務農者比例急劇減少,打工者、個體戶等階層比例急劇擴大,同時還有少部分人進入專業技術人員階層和村干部階層。階層結構的代際變化整體上呈現出上層至中下層比例擴大,下層比例大幅縮小,由父母一代的倒“丁字形”向當前“梯形”轉型的趨勢,階層結構趨于合理。

(二)階層代際影響

表6 將被訪者父親的職業階層與被訪者當前(或退休前)的職業階層進行交互分析。數據顯示: 在72 個自由度下,根據數據計算出的似然比卡方檢驗統計量為117.5947,顯著性水平為0.000,表明被訪者當前(或退休前)的職業階層與被訪者父親的職業階層顯著相關;但是克雷莫V 系數檢驗(Cramer1's V)與伽馬檢驗(Gamma)顯示兩者的相關性不強(Cramer1's V = 0.24;Gamma = 0.32),表明被訪者本人當前(或退休前)的職業階層與被訪者父親的職業階層呈低度相關。

表6 被訪者父親職業階層與被訪者本人當前職業階層交互分析%

數據顯示,被訪者父親為純務農者,其本人為純務農者的比例僅有25.7%;父親為打工者階層的被訪者,其本人為打工者的比例為35.71%;被訪者與其父親均為個體戶的比例為44.44%,均為專業技術人員的比例僅有22.22%。數據總體上反映出J 村村民職業階層的獲得受父親職業階層的影響較小,階層的代際傳遞并不明顯,代際流動性較強,表明被訪者當前職業更多地受到父親職業以外因素的影響。

(三)個人職業階層地位的獲得

1. 先賦性因素與獲致性因素的影響

以被訪者當前職業階層等級為因變量,被訪者父親職業階層等級、父親受教育水平、父親是否為黨員作為先賦性因素,被訪者個人受教育水平、政治面貌、第一個職業階層作為獲致性因素,被訪者年齡與性別作為控制變量,進行多元線性回歸模型分析(見表7)。

模型1 因變量為被訪者的受教育程度,模型2、模型3 與模型4 的因變量為被訪者職業階層等級。模型1 顯示,被訪者父親的受教育程度、被訪者政治面貌與年齡,對被訪者本人的受教育程度具有顯著影響。被訪者父親的受教育程度越高,被訪者本人的受教育程度則越高。中共黨員的受教育程度顯著高于群眾。年齡越大,受教育程度越低,表現出J 村年輕一代村民的受教育程度顯著高于老一代村民。

模型2 為控制了性別與年齡后,先賦性因素對被訪者當前職業階層等級的影響。數據顯示,被訪者父親的政治面貌對被訪者的職業階層存在顯著影響。父親為中共黨員的被訪者,其本人階層等級在置信水平0.05 上比父親為群眾的被訪者高0.71 個單位??刂谱兞匡@示,男性的階層等級顯著高于女性,年輕一代村民的階層等級顯著高于老一代村民。

模型3 為獲致性因素對被訪者當前職業階層等級的影響。數據顯示,被訪者的受教育程度、政治面貌以及第一個職業階層等級,均對被訪者當前的階層等級具有顯著影響。個人受教育程度每增加1 個單位,職業階層等級在置信水平0.001 上增加0.26 個單位;中共黨員的階層等級比群眾高0.56 個單位;第一個工作的職業階層等級越高,當前職業階層等級則越高。

模型4 為全模型,結果顯示,先賦性因素對被訪者當前職業階層等級沒有顯著影響,而獲致性因素對被訪者當前職業階層等級存在顯著影響。判定系數(R2)顯示,模型2 中先賦性因素對被訪者當前職業階層等級的解釋度僅有17.52%,而模型3 中獲致性因素對職業階層等級的解釋度達到了44.11%。模型4 在納入了先賦性因素后,相比于模型3,其解釋度僅增加了0.68%,充分說明了獲致性因素比先賦性因素更能影響職業階層地位的獲得。

2. 階層地位獲得的路徑分析

基于先賦性因素與獲致性因素對個人職業階層地位的影響,進一步采用路徑回歸分析綜合探究個人職業階層地位的獲得。將父親政治面貌、父親職業階層、本人受教育程度、本人政治面貌、本人第一個職業階層與本人當前職業階層逐一作為因變量,其他變量作為自變量,層層納入對因變量的回歸分析,計算各變量對因變量的標準化系數(見表8)。

表8 先賦性因素與獲致性因素對職業階層影響的標準化系數

表8 顯示,被訪者父親的受教育程度顯著影響被訪者父親的政治面貌。被訪者父親受教育程度與政治面貌的共同顯著影響被訪者父親的職業階層。被訪者當前職業階層受到本人教育程度、本人政治面貌及本人第一個職業的影響。將以上標準化系數融合,形成影響路徑,結果如圖5 所示。

圖5 職業階層地位獲得的路徑分析(去除不顯著變量)③

圖5 顯示J 村村民當前職業階層地位的獲得受“本人受教育程度”“本人政治面貌”與“本人第一個職業階層”的影響,其中最主要的因素是本人第一個職業階層,而本人第一個職業階層同樣也受到“本人受教育程度”與“本人政治面貌”的影響。

從圖5 可看出,父親的政治面貌對被訪者本人的政治面貌具有顯著影響,父親的受教育程度與父親政治面貌共同顯著影響被訪者本人的受教育程度。圖5 顯示,階層的代際流動主要是通過父親影響子女的受教育程度與政治面貌,進而對子女的第一個職業階層與當前職業階層產生影響,但是這種影響是有限的。被訪者本人受教育程度受父親受教育程度影響的權重只有0.13,受父親政治面貌影響的權重只有0.11,兩者對被訪者本人受教育程度的解釋度僅有約15%。被訪者本人的政治面貌受父親政治面貌影響的權重為0.32,但其解釋度只有約10%,說明另外的85% ~ 90%由家庭背景以外的因素解釋??傮w來看,家庭背景因素對個人職業階層地位獲得的影響是有限的,個人職業階層地位的獲得主要受獲致性因素的影響,先賦性因素的影響較小,階層的代際傳遞不明顯,代際流動性較強。

J 村經歷了農村社區組織建設、土地整理、農產業現代化等一系列發展,村民階層流動的因素更受其所處環境的影響,并且這種環境的因素已經超越了父母輩即家庭的因素,社會階層突破了代際固化,使環境與個人因素成為影響其階層地位的主導性因素。

數據顯示,被訪者的平均年齡約為48 歲,主要集中在出生于1960 ~ 1970 年的村民,這些村民經歷了改革開放以及城鄉融合發展政策,時代給予了他們更多的機會。改革開放與城鄉融合發展政策的實施推動創造了村民實現階層向上流動的外部環境。J 村自土地整理以來逐步呈現出良好的發展態勢,農村社區治理組織架構的優化,村干部群體規模的增加,為村民身份從農民向村干部的轉變提供了機遇;土地集中連片發展現代化農業,種植戶數量增加,促使其農民身份發生改變,同時J 村成立果蔬專業合作社,為種植戶提供技術培訓、銷售渠道等服務,從而在很大程度上保證了種植戶的穩定性。改革開放后,教育的普及增加了村民提升自我能力的機會,同時城鎮化、工業化的發展創造了更多的職業,帶來了更多的工作機會。這一系列的發展進程均為村民向上流動提供了機遇,并且這種機遇與村民父母輩的階層地位相關性較弱。因此,村民階層的流動更多依靠環境與個人的努力,環境因素超越了家庭因素的影響,突破了階層的代際固化。

六、階層變遷機制

J 村中層階層增幅迅速,階層結構由傳統的“金字塔形”向“橄欖形”過渡, 表現出“梯形”形態。相較于“八階層”[18],J 村還存在著專業技術人員和辦事人員,村民職業表現出多樣性。個體戶、企業主的比例明顯高于全國平均水平,無業者、純務農者的比例遠低于全國平均水平。研究表明,J 村職業的代際傳遞比較弱,階層的流動更多依靠環境與個人的努力,環境因素超越了家庭因素的影響,突破了階層的代際固化。J 村的社會階層為什么會呈現梯形結構?這需要從其內部與外部尋找原因和機制。J 村相對于其他行政村而言,最大的變化是城鄉統籌的成果十分突出,因此從城鄉融合的視角最能尋找到答案。

(一)J 村階層變遷的動力

1. 政策的保障作用

2007 年,成都市成為全國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成為“大城市帶動大農村”的典型代表。2019 年,國家發展改革委等18 部門發布《國家城鄉融合發展試驗區改革方案》,包括成都西部片區在內的全國11 個區域確定為國家城鄉融合發展試驗區。2021 年,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正式批復《四川成都西部片區國家城鄉融合發展試驗區實施方案》,該方案以促進城鄉產業協同發展與城鄉要素自由流通為主要方向,進一步推動了成都市城鄉融合試驗區建設的步伐。

城鄉融合發展政策、城鎮化戰略、農業產業化政策、土地創新政策等,為J 村參與城鄉融合創造了良好的政策環境,提供了最基本的保障條件。新中國成立以來至改革開放的城鄉隔離與全農階段,城鄉二元對立,農民被束縛在土地上務農,城鄉差距不斷擴大,數據顯示J 村父輩純務農者比例高達66.73%。改革開放以來,城鄉互動開啟,逐步從初步融合發展至深度融合,農民從職業非農向身份非農轉變,J 村當前純務農者比例僅有18.71%,相較于父輩減少了48.02%,階層表現出多樣性。自2005 年以來,J 村開始實施土地整理,通過土地確權、土地流轉,逐步實現了農業種植從糧食作物向經濟作物的轉型,為規?;?、產業化、現代化的特色農業產業發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礎,同時也為包括種植戶在內的中層階層的擴大提供了基本條件。統籌城鄉發展需面對傳統體制安排和在政府干預下所形成的城鄉非均衡發展,只有通過政策的引導與保障作用,才能改變城鄉非協調的發展格局。因此,政策是第一推動力,統籌城鄉的政策能有效推動城鄉市場開放、生產要素流動,促進農村土地、勞動力等資源優化配置,這為J 村階層結構的變遷提供了最基本的條件。

2. 政府的支持作用

對于J 村而言,當地政府的支持是推動其階層變遷的重要條件。政府在當地建設的工業園區直接推動了J 村的工業化與城鎮化,一方面吸納了J 村土地流轉后產生的大量剩余勞動力,另一方面為J 村的農產業提供了消費市場,推動了農業產業化發展。鎮政府提供了在新城區建設綜合市場的機會,幫助J 村深度融入城市商業活動,為村民成為個體戶提供了良好條件,推動了J 村中層比例的增加。

3. 市場的拉動作用

城鄉融合發展下的城鄉統一大市場為J 村發展規模農業提供了先決條件。J 村作為傳統村落,缺乏工業基礎,本身也并非人口大村,其發展主要依靠經濟作物種植。如果沒有城鄉統一的市場連接,產品的交易僅限于村落內部或村與村之間,就不會大規模種植某種經濟作物。J 村經濟作物呈現大規模種植的特征,主要原因便是城市市場大量需求的拉動與刺激作用。J 村將城市的市場資源引入村內,同時將其農產品輸往城市,實現了城鄉之間要素的相互流通。外部市場為J 村的產業發展帶來了機遇,使得J 村從事經濟作物種植的村民數量大量增加,促進了中層比例的提高。工業園區的建設,在城鄉統一的勞動力市場下,吸納了J 村大量勞動力,使得這些村民的身份從過去的務農者轉為當前的打工者。

4. 村集體的帶動作用

在城鄉融合發展背景下,政策與市場具有相對同一性,即不同的村落所面對的政策條件與市場環境基本相似,因此,更重要的因素在于J 村自身內發的動力,即村集體的帶動作用,尤其是村干部的作用。2007 年以后,J 村黨支部書記帶領村干部團隊開拓創新,不斷強化為民服務的工作理念,有意引入大學生回村工作,逐漸形成一支年輕化、專業化的工作隊伍。成立勞務公司,輸送村內勞動力,解決村民的就業問題。勞務公司有效銜接了土地征收與流轉后由于失地造成的勞動力過剩問題,同時也推動了村民職業的非農化轉變。為推進農產業的現代化,實現農作物種植的科學化、系統化與正規化發展,J 村于2012 年成立了果蔬專業合作社,通過舉辦“葡萄節”等活動,促進產品宣傳,為村民提供農產品銷售平臺,拓展農產品銷售市場,同時還邀請相關領域的專家為種植戶提供技術培訓,有效推動了種植戶作為個體戶階層地位的轉變與穩定?!按鍍晌睋屪コ擎偦焖侔l展的機遇,確定“商貿強村”思路,千方百計籌集農貿市場建設資金,夯實集體資產,為農民成為股民、共享集體經濟收益創造條件,緩解了階層分化。J 村教育城鎮化的表現十分明顯,其學前教育和義務教育已完全進入城區?!按鍍晌蓖ㄟ^獎勵村內考上大學的學生,鼓勵大學生回村工作,促進了專業技術人員與辦事人員階層的擴大?!按鍍晌比婕せ钌鐓^內部的人力資源,鼓勵向上流動,同時通過調解村內矛盾,減少村內沖突,形成具有凝聚力的村落,緩和了村內可能出現的群層隔閡。

5. 村民的能動作用

J 村村民思想比較開明,敢闖敢干,能人眾多,涌現出十多位資產上千萬元的企業家,帶動了一大批村民致富。最近幾年,企業家回鄉報效家鄉,將大量城市資本注入J 村,在城鄉之間架起了融合的橋梁。普通村民也積極勞動發家致富,或進城進廠務工,或流轉大量土地從事規模種植業。返鄉創業既促進了創業者自身社會地位的提升和自我價值的實現,也促進了J 村勞動力就地就近轉移就業與人力資本的增加,為產業升級和結構調整注入新鮮血液。同時,返鄉農民工和企業主在城市接受了職業技能和創業技能的培訓,經歷了城市工業化歷練和城市文明熏陶,積累了一定技術和經驗,其返鄉也帶動了J 村勞動力素質的提升。

(二)階層變遷的內在機理

政策的保障作用、政府的支持作用、市場的拉動作用、村集體的帶動作用、村民的能動作用,這五個層面共同構成了J 村城鄉深度融合階段下階層變遷的動力。其中,政策的保障作用、政府的支持作用可統稱為“改革政策”,市場的拉動作用可稱為“市場環境”,兩者作為外部因素,是J 村階層變遷的拉力。村集體的帶動作用、村民的能動作用可統稱為“村落動能”,作為內部因素,是J 村階層變遷的推力。在外部因素與內部因素的共同作用下,J 村階層結構向現代化轉型。

有觀點認為,土地大規模流轉使市場和資本邏輯在農村中占據主導地位,土地成為貨幣財富,導致了土地的資本化,其背后所涵蓋的財富差異遠超出職業收入的差異[23][24][25],由此造成農村階層結構的固化與區隔化,形成兩極分化[25][26]。但是J 村在土地大規模流轉背景下,并未出現階層的兩極分化,而是呈現出“梯形”形態,這是向“橄欖形”過渡的中間形態。其原因在于J 村實現了改革政策、市場環境、村落動能三者的有效組合,內外部因素的有效銜接,即在改革政策的大力支持下,充分利用市場環境,發揮村落動能。

1. 土地流轉與人地關系的變化:階層變遷的起因

土地是農村的核心資產,也是農民最重要的生產資料,農民與土地的關系始終是城鄉融合發展的核心問題。J 村人地關系經歷了從單一的身份關系到身份關系與契約關系共存的動態轉變過程,也是農民從“全農”到“職業非農”,再到“身份轉變”的過程。這本身又是改革政策、市場環境與村落動能三者互動的結果。

新中國成立以來至改革開放初期,城鄉二元對立,“農民”身份將村民完全束縛在土地上務農,少數農村干部與絕大多數農民構成農村倒“丁字形”階層結構的兩極,這是一種靜態的、傳統的、缺乏流動的結構。改革開放后,得益于政策,農民開始“離土又離鄉”,由此“兩個階級、一個階層”的格局開始瓦解,村落動能逐步得到釋放,農民職業非農化開始出現。在政策的支持下,一方面,J 村通過土地征收,490 畝耕地成為企業用地,996 畝成為城鎮建設用地,在征地拆遷協議基礎上,部分村民的身份發生轉變,成為了城鎮居民。另一方面,J 村開始實施土地整理,并進行土地確權與規?;鬓D,在農民土地承包權上產生了以流轉土地的業主與村民基于土地租賃的關系,這是人地關系從身份關系向契約關系的轉變,為農業的規?;?、產業化發展提供了有利條件。由于土地征收與土地流轉,大多數村民不再從事農業種植,產生了大量失地農民,由此J 村社會階層結構開始轉型。實踐證明,J 村積極為失地農民尋找就業途徑、城區綜合市場集體入股、支持本村能人集中經營土地等措施有效避免了村落階層結構的兩極分化。

2. 改革政策、市場環境與村落動能:階層結構變遷的動因

改革政策、市場環境作為外部因素,是階層變遷的拉力;村落動能作為內部因素,是階層變遷的推力。在外部因素與內部因素共同作用下,J 村階層結構向現代化轉型(見圖6)。

圖6 階層結構變遷機制

(1)外部因素的拉動作用

在外部因素上,城鄉融合發展政策與統籌城鄉的大市場環境為J 村發展規?;r業提供了先決條件。J 村并無十分豐富的自然資源、無雄厚的工業基礎、無十分優越的地理位置,其發展主要依靠經濟作物種植,這要求城鄉間市場的連接。J 村經濟作物種植呈現出規?;?、產業化特征,主要得益于城市市場大量需求的拉動。外部市場為J 村的產業發展帶來機遇,使得從事經濟作物種植的村民數量大量增加,促進了J 村中層比例的提高。

土地流轉后,J 村產生了大量失地農民。在政策支持下,建設的工業園區,接納了剩余勞動力,使得這些村民的身份從過去的務農者轉變為當前的打工者。農貿市場的建立,為村民進入個體戶階層提供了條件。此外,改革開放政策放寬了對個體或家庭經商辦廠的限制,為村民提供了外出經商的條件,使得企業主階層明顯擴大。改革開放與城鄉融合發展政策的實施,以及受教育機會的普及,創造了村民實現階層向上流動的外部環境。因此,改革政策與市場環境作為外部因素,拉動了J 村階層結構的轉型。

(2)內部因素的推動作用

改革政策與市場環境作為外部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著標準的同一性,意味著不同的村落所面對的政策條件與市場條件基本相同,因此,J 村階層結構轉型更主要的因素在于其內部動能,既包括村集體層面的動能,也包括村民個人層面的動能。

2005 年J 村開始實施土地整理,將部分村民搬遷至集中居住區,通過實行土地確權與土地租賃,提高了土地使用效率,增加了土地的經濟效益,為農業規?;l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礎,J 村農業的現代化發展由此起步。為進一步推動村產業發展,J 村成立了果蔬專業合作社。由于土地流轉產生了大量失地農民,J 村成立勞務公司,向市場輸送勞動力,為村民提供就業服務。J 村還成立了商貿公司,為村民進入個體戶階層提供了條件。村民個人層面的自致性努力也發揮著重要作用,種植戶的成就也離不開自身的努力。企業主階層的擴大,得益于政策放開了對經商的限制,同時也是村民自身敢闖敢干的結果。因此,J 村自土地流轉以來,在改革政策的大力支持下,充分利用市場環境,發揮村落動能,實現了改革政策、市場環境與村落動能的優化組合。在作為外部因素的改革政策、市場環境的拉力作用下,與作為內部因素的村落動能的推動作用下,內外因素相得益彰,避免了兩極分化,共同促進J 村階層結構向現代“橄欖形”變遷。

七、結論與討論

(一)結論

本文基于職業將J 村劃分為十個階層,數據顯示,J 村階層結構相較于全國農村更合理,并且正在向現代“橄欖形”形態變遷。不同于傳統的倒“丁字形”或“金字塔形”,也非現代的橄欖形,J 村階層結構呈現出“梯形”形態,這是從“金字塔形”向“橄欖形”過渡的中間形態。

本文嘗試從土地流轉與人地關系變化角度,結合改革政策、市場環境與村落動能三者的相互作用,從內外部因素探究階層結構變遷的機制。在政策導向下,J 村通過土地整理、土地確權與土地流轉,使農民與土地的關系由身份關系向契約關系轉變,也使農民從“全農”向“職業非農”轉變,J 村階層結構由此開始轉型。土地規?;鬓D一方面奠定了J 村現代化農業產業基礎,在城鄉融合的大市場環境與村落動能的推動下,促成了J 村農業規?;?、現代化、產業化的發展,孕育出一大批中層個體種植戶。另一方面,土地規?;鬓D產生的大量失地農民,形成了過剩勞動力,在勞動力市場分配機制的作用下,J 村順應局勢,通過勞務公司與商貿公司向市場輸送村內剩余勞動力,避免了勞動人口相對過剩,使得相當一部分村民實現了職業非農的轉型。改革開放政策放寬了對經商的限制,使J 村企業主階層擴大。教育政策的改革與發展,受教育機會的普及,為村民接受高等教育暢通了渠道,并為其實現自身階層向上流動創造了先決條件。因此,土地流轉觸發了階層結構的變遷,改革政策、市場環境與村落動能共同促進階層結構的現代化轉型。在作為外部因素的改革政策和市場環境的拉動作用,與作為內部因素的村集體動能與村民個體動能的推動作用下,內外因素相互作用,共同促進了J 村社會階層結構向現代化變遷。

(二)進一步討論

城鎮化既能成為農村階層結構向現代化轉型的機遇,也可能成為階層結構兩極分化的陷阱。J 村的實踐表明,能否實現改革政策、市場環境、村落動能三者的有效結合,內外部因素的相得益彰,是階層結構能否向現代化轉型、避免兩極分化的重要因素,并且作為內部因素的村落動能是更為關鍵的因素。城鄉融合發展過程中, 政策、市場與村落的作用和力量是“互補共生”的,政府與市場在生產要素的配置中有其特定的邊界,兩者在各自特定領域內發揮作用,而村落是二者的“黏合劑”,能夠主動建立一種有效的選擇和協調機制,實現政府推動、市場牽動、村落能動的最優組合,從而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充分利用市場規律,發揮村落動能。任何一個條件的弱化,都會使階層結構偏離于向現代化轉型的路徑,甚至陷入兩極分化的陷阱。

在城鄉融合發展背景下,城鎮化進程的深入推進,必然會造成農村從“倫理本位”向“經濟本位”的轉變,基于經濟分化所產生階層結構逐步瓦解鄉土社會規范[23][24]。在土地資本化的作用下,對土地支配能力的差異,進一步導致農村階層的分化[11]。這實際上是在政策、市場與村落三者中,市場占據了主導作用,村落動能逐步弱化,內外部因素未產生良好交互作用所導致的結果。有觀點認為,“半工半耕”結構為生計模式的經濟基礎、以血緣地緣關系為關聯模式的社會基礎、以上層走出村落為生活面向的價值基礎,共同構成了農村“去階層分化機制”[27]。實質上,“半工半耕”結構為生計模式的經濟基礎和以血緣地緣關系為關聯模式的社會基礎更可能存在于城鄉初步融合階段,這種機制是農村作為鄉土社會本身存在的傳統。以上層走出村落為生活面向的價值基礎更可能存在于城鄉一體化階段。經過J 村的實踐,可能還存在著“以改革政策、市場環境與村落動能有機結合的能動基礎”這一去分化機制,這可能是在城鄉深度融合發展階段,促進農村社會階層結構向現代化變遷,避免階層結構走向兩極分化的另一機制,這一機制使J 村階層結構從傳統的“金字塔形”,經“梯形”過渡,最終演變至現代“橄欖形”。

本文主要以J 村為研究對象,主要探究的是處于城鄉深度融合發展階段的農村階層結構狀況與變遷,當前中國農村發展地區差異極大,肯定存在代表性不足的問題。在東部發達地區,或正邁入城鄉一體化階段的農村,其階層演變存在其他機制,還需進一步廣泛研究。同時,本文首次提出農村社會階層的“梯形”結構,可能豐富我國社會階層結構的過渡形態,當然其他農村地區和城市地區是否也存在這種過渡形態,也還需要進一步驗證。另外,本文采用系統抽樣法以保證樣本代表性,但是由于村干部、辦事人員等階層所占比例相對較少,在階層分析中,尤其是對于基尼系數的計算,實際納入的樣本量較少,很可能缺少統計學意義,這是本文存在的一個不足之處。

注釋:

① 本文將該文關于中國農民的分層視為全國農民分層的總體狀況,并作為J 村社會階層研究的參照對象。

② 本文采用十階層劃分方式,相比于八階層增加了“專業技術人員”與“辦事人員”,為便于比較,在此排除了這兩個階層。

③ e1、e2……e6 對應表8 中將各變量逐一作為因變量,層層納入回歸分析的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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