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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者視角下村民參與生態治理多維機制構建
——基于內蒙古B嘎查草原生態補償實踐

2024-01-31 09:53孟和烏力吉白云飛
關鍵詞:草原補償村民

孟和烏力吉 白云飛

草原是中國最大的陸地生態系統,約占國土總面積的42%。近年來,北方、西北地區草原退化令人堪憂,草原生態系統仍然不夠穩定,比較脆弱。(1)楊旭東、楊春、孟志興:《我國草原生態保護現狀、存在問題及建議》,《草業科學》2016年第9期。草原生態系統的生態維護和植被恢復成為政府與學界關注的重要議題。生態補償政策作為保護草原生態系統、恢復草原生態服務功能的重要機制,自我國“十一五”規劃明確提出建立生態補償制度機制后,政府大力開展生態補償理論探索與實踐嘗試(2)《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2006年3月14日,http://www.gov.cn/gongbao/content/2006/content_268766.htm,2023年12月26日。,黨的二十大繼續提出推行草原森林河流湖泊濕地休養生息,建立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完善生態保護補償制度(3)習近平:《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 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而團結奮斗——在中國共產黨第二十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的報告》,2022年10月25日,http://www.gov.cn/xinwen/2022-10/25/content_5721685.htm,2023年12月26日。。學界對此展開了相關研究,從研究領域來看,主要集中于流域與森林生態補償層面,對于草原生態補償仍缺全面解讀。生態建設與環境保護的能力及技術的提高,要以補償和資金不斷注入為基本保障。生態補償制度的建立與完善成為政府與學界關注的焦點。(4)洪尚群、馬丕京、郭慧光:《生態補償制度的探索》,《環境科學與技術》2001年第5期。在生態補償過程中受政策影響的居民主體性與能動性關注不足。

與其他生態系統相比,草原生態系統有其自身特殊性,它為當地農牧民提供了豐富的自然資源和良好的生產生活環境,是地方與民族優秀文化傳承發揚的重要載體。因此草原生態補償政策的實施不僅要考慮草原生態環境的恢復,亦要考慮作為政策接受者和參與者的農牧民及其所持有的地方性歷史文化因素。就草原生態補償機制而言,學界主要聚焦工程實施效果、補償標準、機制完善層面(5)葉晗、方靜、朱立志,等:《我國牧區草原生態補償機制構建研究》,《中國農業資源與區劃》2020年第12期。,而對于草原生態補償中作為農牧業事項當事人的村民這一角色關注較少,且集中在農牧民滿意度研究與受償意愿分析上(6)楊莉、喬光華:《基于牧民受償意愿的生態保護紅線區草原生態補償標準研究》,《干旱區資源與環境》2021年第11期。。然而,農牧民是草原地區生產—生活環境的主要踐行者,在政策實施過程中,若一味忽視其主體性和既有地方生態知識,那么村民就會成為政策的被動接受者和缺乏合作意愿者。有學者就曾指出,基于本土生態知識的、以地方社區為主體的靈活的風險應對策略才更為適合高度變化的環境。(7)荀麗麗:《與“不確定性”共存:草原牧民的本土生態知識》,《學?!?011年第3期。

公眾參與一直是國家基層社會治理與環境治理的重要內容,黨的十九大報告明確指出“構建政府為主導、企業為主體、社會組織和公眾共同參與的環境治理體系”(8)習近平:《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奪取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勝利--在中國共產黨第十九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的報告》,2022年10月27日,http://www.gov.cn/xinwen/2022-10/27/content_5722233.htm,2023年12月26日。。黨的二十大報告進一步提出必須“拓寬基層各類群體有序參與基層治理渠道,保障人民依法管理基層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9)習近平:《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 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而團結奮斗——在中國共產黨第二十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的報告》,2022年10月25日,http://www.gov.cn/xinwen/2022-10/25/content_5721685.htm,2023年12月26日。。學者認為公眾參與可以協調不同利益集團之間的矛盾沖突,監督企業的環境行為,并克服政府單邊決策的弊端。(10)Chen C.X., Han L.,“Public Participation in Water Environment Control: The Status and Experience of Shenzhen, Southern China,” Meteorological and Environmental Research,vol.4,no.9,2018,pp.199-215.由此可見,公眾參與對于環境治理具有促進作用,持續、有效推動公眾積極參與生態環境保護和治理,形成社會協同效應,是化解環境問題的關鍵所在。

鑒于此,本文以內蒙古B嘎查作為田野調查點,嘗試通過實地跟蹤研究,分析地方政府實施生態補償政策后,村民生計與生活方式轉型背景下其主體性所面臨的挑戰及難題。通過分析環境政策實施對當地日常生產生活造成的影響,討論和探索如何以實現生態恢復與環境保護為目標導向,立足半農半牧社區資源和本土知識體系,構建具有地方性特色且村民全方位參與的生態治理多維機制。

一、文獻回顧與理論視角

圍繞生態補償和生態治理議題,相關研究一直在展開,且有一定的進展。在此從政府結構性制約和行動主體參與受限以及本土生態知識應用不充分兩個方面進行梳理和審視,并與生活環境主義理論范式相結合聚焦和說明研究視角及研究重點。

(一)文獻回顧

1.關于結構性制約與主體參與受限的討論

草原生態破壞、超載放牧一直是主流解釋框架,依據這一框架,要實現草原的生態維護,減少牧區草原載畜量是重中之重。在國家主導的生態維護體系中,草蓄平衡、禁牧休牧、圍封轉移和生態移民等環境與社會政策一直在北方草原地區實施。相關研究指出,生態移民政策延續了國家層面長期形成的政府動員型環境政策“危機應對”和“政府直控”的特點,使環境保護目標的實現充滿了不確定性。(11)荀麗麗、包智明:《政府動員型環境政策及其地方實踐——關于內蒙古S旗生態移民的社會學分析》,《中國社會科學》2007年第5期。草原生態環境保護逐漸從依靠農牧民理性轉向依賴國家權威。(12)王曉毅:《從承包到“再集中”——中國北方草原環境保護政策分析》,《中國農村觀察》2009年第3期。在以政府為主導的草原生態補償實施過程中,過于強力的管制,導致環境公共權力行使的異化。(13)喬世明、林森:《論合法性視角下的政府環境公共權力》,《內蒙古社會科學(漢文版)》2013年第4期。故此導致村民參與不到政策中,其主體性與能動性逐漸弱化,本土生態知識和群眾智慧難以發揮其作用。

基于此,有學者注意到國家自上而下的生態補償政策存在的主體缺位問題?,F有的政策方案缺乏整體性和預見性,具體表現為措施的缺位和錯位(14)曹葉軍、李笑春、劉天明:《草原生態補償存在的問題及其原因分析——以錫林郭勒盟為例》,《中國草地學報》2010年第4期。,由于未獲得農牧民的全方位支持和參與,從而導致決策不合理,且缺乏針對性。草原生態治理盡管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許多亟待解決的問題,尤其表現在政策是否符合當地實際情況,農牧民能否在環境治理中發揮作用。在此政策模式下,村民很難完全參與到政策的制定、實施與監管過程中,有限的參與空間和不夠暢通的表達渠道,使得村民只能被動地接受政策的實施。

在此背景下,學術界開始意識公眾參與對于生態補償政策的積極促進作用。長期的政府主導型環境治理模式會導致公眾對政府產生依賴心理,如何從目前政府主導的經濟激勵模式轉變為公眾有效參與的規范引導,從而將保護生態系統的行為內化為真正激發公眾自愿參與的長期社會行為,對生態補償機制的完善具有重要意義。(15)Nia Q., Caia Y., Xub T., et al. “‘What if I Feel it is Mine?-The Impact of Psychological Ownership on Public Participation in China, Transboundary Watershed Eco-compensation,”Water Policy,vol.23,no.3,2021,pp:700-717.即實施生態補償需要全民共同參與,一方面有利于增大居民參與保護的主動性,另一方面有利于國家生態安全的保障。(16)解品磊、段海燕、王憲恩:《博弈視角下我國生態保護紅線制度的公眾參與》,《環境保護》2017年第14期。當然,國家同樣愈發重視生態治理中公眾參與的重要性。生態環境部強調生態環境保護是全社會共同參與、共同建設、共同享有的事業,需要充分動員社會力量開展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把建設美麗中國轉化為全體人民的自覺行動。(17)《生態環境部答網民關于“建議推行環保行為積分獎勵制,激勵公眾參與生態環境保護”的留言》,2020年12月16日,http://www.gov.cn/hudong/2020-12/16/content_5569581.htm,2023年12月26日。

2.關于本土知識應用不充分的討論

有學者強調,具體的生態問題需要依靠特定的文化去解決。若忽視或無意中丟失任何一種本土生態知識,都意味著損失了生態維護中不可替代的生態智慧與技能。(18)羅康隆:《地方性生態知識對區域生態資源維護與利用的價值》,《中南民族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10年第3期。但在政府主導的環境治理政策中,村民往往處于“失語”狀態,被動地接受政府與專家對家鄉的治理。研究發現,部分村民認為禁牧不利于草原植被的恢復與生長,且相關機構亦表示在部分地區長期禁牧會影響新草生長,但面對相關政策不符合當地實際環境的狀況,農牧民只能被動接受,現行補獎政策仍然停留在政策和部門規章層面。(19)王天雁、馬曉青:《生態保護與牧民生計:牧區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政策實施狀況調查》,《青海民族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22年第2期。另外,盡管草原生態系統存在不穩定性,但本土生態知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適應并規避此類問題。(20)張倩:《牧民應對氣候變化的社會脆弱性——以內蒙古荒漠草原的一個嘎查為例》,《社會學研究》2011年第6期。在以往生態治理路徑下,作為草原生活者的農牧民往往被標簽化為“草原破壞者”并處于邊緣化狀態。在當前的草原生態環境治理體系中,本土生態知識所發揮的功能有限,且常常被忽視。本土生態知識為環境治理過程提供了深遠的見解,它可以為科學家和社區之間建立對話提供重要的途徑確保,本土知識持有者參與以保護為目的的生態研究是十分必要的。(21)Brook R. K., McLachlan S. M.,“Trends and Prospects for Local Knowledge in Ecological and Conservation Research and Monitoring,” Biodiversity and conservation,vol.17,no.14,2008,pp.3501-3512.

綜上所述,筆者認為草原生態治理與農牧民參與度密切相關,當村民主體性能夠得到更好地發揮時,草原生態補償政策方能在多重意義上達到預期效果。因此筆者借鑒日本社會學家鳥越皓之(TORIGOE Hiroyuki とりごえひろゆき)的生活環境主義理論觀點,試圖引入“主體性確立”等概念,嘗試建構以村民群體共同行動為核心動力機制的分析框架,并針對本土生態知識如何實現與政府普同性知識的對話互構而進行探討。

(二)理論視角

1.主體性的確立:重視歷史文化個性與生活取向

環境社會學對于環境問題的研究可以簡單分為兩類:環境實證主義范式與環境建構主義范式,這兩大范式都聚焦于環境問題發生的機制,但對于環境問題該如何解決鮮有提及。(22)趙素燕:《環境社會學范式何以可能與何以可為——再溫“生活環境主義”》,《廣西社會科學》2014年第9期。為解決環境治理困境,鳥越皓之先生提出了一種全新的生活環境主義理論框架,強調要根據每個地區的實際情況和當地居民的生活現狀,不斷探索新的可能性,且將其提煉成更具融合性的范式。其基礎是對自然環境主義和近代技術主義的質疑和相關做法的批評,認為“生活系統承載著歷史與文化,由于人們在生活系統中過著每一天,因此會受到該系統的約束。這些歷史與文化要素是當地人共同認可的,如同某游戲規則,此乃相關社會活動的重要約束力”(23)鳥越皓之:《環境社會學——生活者の立場から考える》,東京:東京大學出版會,2004年,第89頁。。再好的環境問題應對策略如果不考慮此因素只是空談而已。歷史與文化個性的重要性要高于整體社會的共通性(24)鳥越皓之、閏美芳:《日本的環境社會學與生活環境主義》,《學?!?011年第3期。,因此在環境治理中以自然界一般秩序為準則制定的環境政策,其合理性值得商榷。而相對更加了解地方歷史與文化個性的當地居民更應發揮主體性和參與性作用,以此彌補環境政策的不足。當然,生活環境主義對自然環境主義和近代技術主義持一種批評態度的同時,也對其持有一種包容開放和對話的策略。

站在生活者視角,從本土實際生存境況出發,注重發揮居民從實踐活動中獲得的經驗智慧,尊重生活者的主體性,從歷史脈絡和現實生活取向中探索解決之策是基層社區生態治理與協調發展的必由之路。這里“主體性確立”指“從當地居民感性與價值觀出發,關注生活舒適度及環境權,立足共同管理和資源共用,基于意志決定,形成村民群體性意見,進而擁有當地環境決定權和參與權的實踐過程”(25)鳥越皓之:《環境社會學の理論と実踐——生活環境主義の立場から》,東京:有斐閣,1997年,第81-98頁。。

2.三種行為規準:注重本土社區的共鳴邏輯

生活環境主義范式基于“歷史與文化的個性”,闡釋和探討本土社區共感規準及共鳴邏輯。日本社會學家作田啟一(Sakutakeiichiさくたけいいち)曾指出,現代社會的人在行事時一般按照三個規準執行,包括強調效率的有用規準、重視價值觀的原則規準和注重與其他生命體同感共鳴的共感規準。(26)作田啓一:《生成の社會學をめざして――価値観と性格》,東京:有斐閣,1993年,第30-55頁。鳥越皓之引用和拓展作田啟一的有關概念并強調政府在治理環境時由于遵循前兩條,很少能顧及共鳴規準,其目標較單一,治理結果也并不理想。而當地居民則更能利用在具體情境中積累的經驗,通過發揮自己在環境情境中的主體角色,實現“共感規準”。對于半農半牧區的農牧民來說,原則規準與共感規準是其生產生活的基礎,敬畏自然、順應自然的價值觀以及天人合一、萬物一體的生命觀將農牧民與生態環境融為一體。(27)陳燁:《蒙古族文化的生態學思考》,《內蒙古社會科學(漢文版)》2001年第5期。正因如此,代表“技術專家視角”的地方政府與“生活者視角”的當地村民常常處于協同共鳴關系,即在處理環境問題時更要重視當地人的智慧,發揮當地人的作用。(28)王書明、張曦兮、鳥越皓之:《建構走向生活者的環境社會學——鳥越皓之教授訪談錄》,《中國地質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4年第6期。

3.“生活知”和“科學知”的對話:提升本土知識的現代適應能力

鳥越皓之提出“生活知”(せいかつち,Life knowledge)的概念,用以與“科學知”(かがくち,scientific knowledge)相區分,此概念來自于鳥越皓之與蒙古國政府有關工作人員的訪談交流實踐?!吧钪迸c強調“經驗和推論”的“科學知”不同,在現實環境課題中能更好地發揮有效性。(29)鳥越皓之:《環境社會學——站在生活者的角度思考》,宋金文譯,北京:中國環境科學出版社,2009年,第164-167頁?!吧钪笔钱數鼐用裨谌粘I钪袀鞒蟹e累的生活智慧與本土經驗,正確認識“生活知”,促進“生活知”與“科學知”的有機結合是生態治理的目標。通過交流對話實現傳統生態知識與現代環保技術管理的互補、本土經驗與現代科學理念的結合,使行動主體在面臨更為復雜的現代社會環境時,仍能運用自身認知學習經驗,達致本土經驗與現代建構的合一。筆者立足以上理論邏輯認為,首先必須審視政府主導型草原生態補償政策背景及相關問題的來龍去脈;其次,以“生活者視角”來考察北部邊疆草原生態補償政策,視各民族本土智慧為解決該地區環境問題的關鍵性環節,肯定村民在此政策中的角色意義和具體作用;另外,關注主體性確立議題,提出重構村民主體性和參與性的有關建議?;谶@一分析框架,本研究運用參與式觀察與半結構式訪談法,對內蒙古W旗B嘎查的35名村民進行深度訪談,訪談方式包括線下訪談和線上交流兩種,訪談時長控制在60~90分鐘。在已獲得的田野資料的分類、整理的基礎上,深入探討生態補償制度下村民主體性確立和參與治理的可行性及必要性。

二、調查地及案例呈現

(一)B嘎查相關資源概況

B嘎查地名意為“角落”“閉塞地”,因位于兩條河匯合處而得名。西拉木倫河岸土地總面積7700多萬平方米,其中草牧場5600多萬平方米、沙地草場4000多萬平方米、農田300多萬平方米,全部為旱地。林地330多萬平方米、宅基地40多萬平方米以及其他公地。戶籍人口548人,其中85%為蒙古族,15%為漢族,系多民族基層社區。2022年嘎查集體收入約530萬元,人均年收入接近1萬元。

(二)生態補償政策實施現狀

W旗屬西遼河流域,地勢西高東低,東部系科爾沁沙地西北邊緣地帶,沙地和濕地廣布,水資源條件較充足,近年來治沙效果顯著,2020年植被覆蓋率達到45.6%,現有耕地3400余平方千米、林地3780余平方千米、草牧場2340平方千米,其余為科爾沁沙地區域,荒漠化問題和風沙災害仍較嚴重。從宏觀角度看,科爾沁沙地的治理水平會影響北方生態屏障建設以及東北、華北生態保護和系統治理。W旗于2003年開始實施全旗范圍內的禁牧封育,2012年開始實施草原生態獎補政策。目前B嘎查沙地草場生態補償主要由三部分組成: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政策、公益林補貼和生產資料補貼。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政策包括禁牧補助與草畜平衡獎勵,每667平方米3.49元,其中享受草原生態獎補資金額度最高1943元/戶,最低191元/戶;公益林補貼每667平方米11.25元。除此之外,還有一些國家扶持政策,如基礎母牛補貼與糧改飼補貼等。B嘎查屬于季節性休牧區,休牧時間為每年3月15日到6月15日。

在具體生態實踐中,地方政府主要通過草原生態獎補、季節性休牧、政策補貼等政策制約及資金支持的方式,加以限制牲畜數量與放牧行為,以便恢復草原生態環境。以“減畜”為核心的草原生態治理政策有利于緩解超載過牧的壓力、恢復草原植被,但退牧與禁牧改變了村民的日常生活實踐,提高了畜牧業成本,直接影響畜牧業收益與當地生產生活方式,促使農牧民生計方式的轉變。

(三)對村民日常生活的影響

1.環境壓力:生產與生活體系的雙重挑戰

生態補償政策的實施,使農牧民傳統的日常生活實踐發生了巨大改變。從生產方式層面來看,禁牧后舍飼圈養時間增加,使得村民養殖成本提高。

案例1:一年大部分時間都在家養,需要大量的草料和青貯,這邊只能種點玉米,草料啥的只能去農區買,價格還特別高。有時候草場明明有草也不能去放,只能在家里自己喂。(30)受訪者:ZG,男,漢族,1972年生,內蒙古B村人。訪談時間:2022年11月,訪談地點:B村

草料的購買加重了村民生活負擔。另外,棚圈建設與維修、草場的維護以及舍飼圈養所占用的勞動力都成為困擾當地生產生活的難題。面對這些困境,他們缺乏相應的知識與技能來應對。

案例2:感覺要推進現代化養殖、規?;B殖,對牛的品種進行改良,這種你就不用在撒到牧場去了,一年都在家喂,產出多,收益也多了,成本問題就好解決了?,F在主要是資金不夠,地方不夠,人也少,這意識也達不到,都不敢整,國家也沒有什么扶持政策,都怕賠了,只能這么將就著了。(31)受訪者:MR,男,蒙古族,1976年生,內蒙古B村人。訪談時間:2022年11月,訪談地點:B村。

生態補償政策實施后,由于缺乏配套的技能培訓和政策扶持,村民僅憑自身能力難以應對生產方式變化帶來的高成本養殖境況,致使生活壓力不斷增加。應對當地居民的生活現狀與生活質量給予高度關注,重視當地生活者的生活習慣及生活體系。從生計層面來看,由于近年來牛羊價格持續低落而飼草料價格不斷上漲,部分村民經濟壓力困境愈加突顯,他們無法再支付高昂的養殖費用,只能選擇放棄畜牧業,轉而通過其他方式謀生,例如經商、外出務工等。實地調查發現,自實施生態補償政策后,B嘎查有17戶牧民選擇出售牲畜,轉而到附近的鄉鎮經營小規模的蒙餐館、服裝店、日用品商店等。然而他們的經營活動并不樂觀,截至2022年,僅有2戶牧民的商店正常運轉,剩下的15戶皆處于關門停業狀態,究其原因,主要是資金短缺、經驗不足、享受不到政策優惠等。

案例3:前幾年做生意太難了,一開始去了鎮里啥也不會,開了個商店煙草專賣許可證下不來,進貨渠道也不好,挺貴的,生意一直不好,沒幾年就干不下去了。(32)受訪者:WY,女,蒙古族,1972年生,內蒙古B村人。訪談時間:2023年2月,訪談地點:B村。

村民對于新的生計方式表現出明顯的不適應。增大的生活壓力迫使部分村民另謀出路,但由于專業知識與技能的缺乏使其在轉投其他行業時遭遇多重挑戰。草原生態補償政策對當地傳統生產與生計方式帶來的影響毋庸置疑,村民的生存環境和狀態在某種程度上影響自身生命狀態。作為鄉村生態文化與傳統經驗持有者的村民在面臨困境時,開始思考以何種行動策略去應對上述問題。

2.社會困境:政策認知度不高,本土經驗被忽視

調研發現,由于基層政府及村委會對生態補償政策的宣傳力度不足,導致許多村民對生態補償政策缺乏清晰的認識和理解,盡管他們知曉生態補償政策的存在,但對于政策具體的實施流程、補償標準等了解有限,加之相關政策更迭次數頻繁,而村民群體在未完全理解以往相關政策的情況下,又需要對新的政策內容進行解讀。因此,受教育水平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其對政策的熟練把握。

案例4:在手機上看過文件,是自己查的。嘎查群里也發過,不過就兩個文件往群里一發,也沒人解釋,大部分人都不知道咋回事,很快就頂上去了,主要是也看不明白,沒有人幫助,就是自己看啊。(33)受訪者:CS,男,蒙古族,1977年生,內蒙古B村人。訪談時間:2022年11月,訪談地點:B村。

由于地方政府和村委會未能對政策進行詳盡解釋,導致村民難以真正理解政策實施的目的與意義,并影響其參與政策實踐的意愿,產生“逃避”政策的行為。

地方政府以“原則規準”為依據執行的政策缺少“歷史與文化個性”的因素,忽視村民基本訴求和所在區域獨特性價值,導致在禁牧地點、方式、年限以及補償標準選擇上的“一刀切”處理,沒有將村民日常生活實踐和生態智慧作為重要因素納入環境治理體系中。這樣使得生態補償政策中的部分規定條例不符合當地實際生態環境和經濟發展規律,從而影響政策的實施效果,同時給村民生計生活帶來許多社會性障礙。

案例5:二陰地不應該禁牧這么長時間,沒必要。二陰地(濕地)水量充足,草長得快,禁牧時間過長,草長到膝蓋那么高,牲口不愛吃,再加上牛羊踩踏和糞便擠壓,草浪費了。早就向政府反映來我們這里看看再靈活決定禁牧時間,沒人聽我們的。(34)受訪者:CG,男,蒙古族,1965年生,內蒙古B村人。訪談時間,2023年11月,訪談地點:B村。

村民日常生活實踐秉持“原則規準”與“共感規準”,一直存在因地制宜與循環利用的理性生活邏輯,這種邏輯和理性表現在其一系列資源利用行動策略上。例如,將牛羊糞便分類、烘干后做成低碳燃料加以利用;根據不同類型的草場環境,充分利用牧草資源,靈活機動放牧等,都充分體現當地生活邏輯與環境治理有機統一的一面,且產生全體村民共鳴。然而生態補償政策忽視了村民群體的理性邏輯與共感規準,以至于村民陷入有語無聲的困境。大部分村民認為,B嘎查屬濕地與沙地交錯區,當地叫作“二陰地”(namug tala),其特點是土壤肥沃,地下水位高,地表水系較發達,常見積水,草場恢復生長快,同時也是候鳥和野生動物棲息地。長時間禁牧會影響來年新草生長,村民曾多次向相關部門推介有關本土知識經驗都無果,科學的環境治理與村民需求未得到有效協動。二陰地過長時間的禁牧政策,影響了草場與牲畜的良性互動關系,牲畜吃不到好草的同時,還造成了草場資源的浪費。當地的生態補償政策將村民與草地環境相分離,忽視當地的智慧與訴求,導致他們參與生態保護實踐的積極性下降,即草原生態環境的保護若缺乏本土行動主體的參與和支持,其效益效果便會大打折扣。

三、當地村民群體的行動回應

行動回應大體包括兩種,一種是逃避技藝,一種是應付策略。前一個指導致村民對生態補償和環境治理所持有的“事不關己”心態及不合作行為;后一個指從理性人的角度適當給予合作,但以消極應付為計謀的“敷衍了事”的做法。

(一)逃避技藝

一般來講,以“有用規準”為前提制定相關政策,基于合理主義與機能主義,以目標取代手段(35)鳥越皓之:《環境社會學——生活者の立場から考える》,東京:東京大學出版會,2004年,第82-83頁。,為了單一目標采取的策略往往會忽視村民訴求,影響村民生活環境。牧民寄希望于基層政府來履行草場資源的監督和管理職能,但財政吸取能力有限且服務動機缺乏的基層政府又會常常陷入職能意義上的無政府狀態,無法提供有效的管理與監督來組織牧民形成集體行動。(36)扎拉加、索端智、傅利平:《草原生態治理中的集體行動困境與制度選擇——青海共和縣S村夏季草場過度利用問題的個案研究》,《青海民族研究》2019年第2期。結果導致農牧民對環境治理持有“局外人”的心態。此心態一度使村民對政策產生消極、失望的心理,最終演化為“逃避”技藝,他們不愿參與政策具體實施步驟之中,造成其對政策漠不關心,響應政策遲緩的行動狀態。在地方政府與村民關系中,村民往往處于被動地位,面臨非決策參與和非合作博弈(37)劉明德、徐玉珍:《環境政策研究理論與方法》,北京:清華大學出版社,2019年,第55頁。,逐漸失去對于政策的熱情,在地方政府需要并且提供參與機會的前提下,才考慮消極回應。

另一方面,“目標群體對普惠型政策的規避行為并不僅僅表現為消極地響應政策執行,還表現為對政策分配利益的放棄,并用‘以足投票’方式進行再選擇”(38)段易含:《普惠型政策執行中的部分目標群體規避行為研究》,長春:吉林大學博士學位論文,2017年,第62頁。。政策的不公平性導致村民出現“以足投票”的行為。生態補償政策是以犧牲部分人的當前利益來獲取整個社會的穩態延續,村民對主觀利益的基本預期決定了其行動策略。較低的補償標準與較高的生活成本,直接降低了村民參與政策的意愿。其結果是部分村民放棄知情權與參與權,選擇遷出生長于斯的故土而外出務工。

(二)應付策略

在相關政策的影響下,村民訴求得不到重視,合法權益得不到有效保障。村民運用特殊的應對策略,借由不合作、違規等手段來為自己爭取權益。針對季節性禁牧,當地村民通常會采取以嘎查為單位的提前或“偷偷”放牧的集體行動。根據調查研究顯示,B嘎查提前放牧與偷牧的現象相當普遍。為了避免群體性事件等不良影響,監管部門只好象征性的警告或罰款后就聽之任之,甚至出現監管者與村民“共謀”的現象,庇護部分村民的違規行為。在生態補償政策中,簽訂草畜平衡與禁牧合同是重要的一環,包括將合同書和責任書交由村民簽訂,并向群眾詳細解讀相關內容,明確其禁牧、減畜的責任義務,并對有違規行為的村民進行處罰,但在B嘎查,多數村民表示從未簽訂過相關合同。調查發現,B嘎查草畜平衡政策至今仍未有效落實,村民擁有的牲畜量超過國家規定的載畜量,近幾年畜群規模不降反升。

也許適當運用“由‘口舌之戰’構成的‘日常反抗’”(39)詹姆斯·C.斯科特:《弱者的武器》,鄭廣懷、張敏、何江穗譯,南京:譯林出版社,2011年,第239頁。能帶來一定益處,但類似的行動模式,反而會使雙方處于緊張關系中。B嘎查所特有的生態環境與社會文化有其自身的平衡性,村民在其中早已形成嵌入型情感價值與生活態度,并在長期的生存發展過程中,依據文化思維去理解自己的處境。因此地方政府在政策實施過程中,應摒棄單一的“有用規準”,不僅從技術專家的角度對生態環境進行價值量化,更應并用“原則規準”與“共感規準”,將技術性管理與社會性治理相結合,深入了解村民生活環境動態,能動鏈接地方生態文化系統。只有立足各民族生態知識和環境智慧,確保村民主體性得到充分發揮,方能在特定的生態環境場域中,實現相關政策的落地執行。由此可見,僅采用剛性治理邏輯而摒棄地方文化邏輯甚至中斷日常生活狀態是不可取的,也與社會治理能力的現代化背道而馳。

四、多維機制構建的路徑思考

鳥越皓之在日本琵琶湖流域綜合開發相關調查中發現,作為既定政策而被利用的科學模式與當地社區居民群體的想法相差甚遠,由此認為要形成一個能使居民和現場的行政人員都能接受的相對較好的模式十分重要。(40)鳥越皓之:《環境社會學——生活者の立場から考える》,東京:東京大學出版會,2004年,第66頁。無論是政府還是其他任何組織都應站在“生活者”的視角去看待問題,他認為作為社區主體的生活者在自身所在情境中擁有著巨大優勢,強調應重視生活者的社會實踐與生活系統的完整,這對解決環境問題具有重要現實意義。(41)鳥越皓之:《環境社會學——生活者の立場から考える》,東京:東京大學出版會,2004年,第66-67頁?;诖?鳥越皓之又提出“參劃與協動”(參畫と協動)(42)鳥越皓之:《環境社會學——生活者の立場から考える》,東京:東京大學出版會,2004年,第1-3頁。概念加以形容所形成的新型互動,由此看出,公眾和居民的“參劃與協動”對環境政策實踐的重要性。

首先,建構地方政府與村民的互動合作關系。在生態治理體系中,相對單向性決策使得政府成為生態治理的唯一合法主體,這種依賴政府的治理模式,在特定情境下呈現一定的不足,因此激活社會力量、協調多元主體的穩態互構、助力實現共建共治勢在必行。并且以生活作為環境治理的基點,環境只有為生活所用才能得到最有效的保護。在地區的各個角落,人們通過共同利用自然并享受自然,獲取經濟利益,這就是‘不純粹’的自然之價值所在(43)鳥越皓之:《環境社會學——站在生活者的角度思考》,宋金文譯,北京:中國環境科學出版社,2009年,第31-34頁。,應站在生活者主位與人文關懷視角,注重當地生活實踐與本土性生態知識,攜手保護自然—生活系統的完整。日常生活是實現環境治理的基本支撐,環境治理必須要與當地的生活結構相適應。(44)張斐男:《日常生活視角下的農村環境治理——以農村人居環境改造為例》,《江海學刊》2021年第4期。同時應完善相關政策機制,支持當地人參與和協助環境治理,并進一步明晰參與流程,為村民參與提供制度保障;另外要尊重當地生活者的意愿、體驗與選擇權。在環境治理過程中重視當地居民的生活歷史與生活取向,居民自發選擇環境保護行為的效果比政府單獨執行的結果要好得多。

其次,立足賦能理念,激活村民主體性與創造性的耦合共生。要進一步提升村民參與環境治理的能力,激發其積極性、能動性與創造力,在生態治理中發揮主體性作用。要重視當地自組織因素與內發式發展潛力,營造村民積極參與生態治理的環境氛圍,實現國家與社會兩種基本力量的對接,邁向“互惠共生”的創新型關系。以本土生態知識教育為基點,舉辦科學知識學習會與本土知識分享會,組織技術交流與經驗分享,對村民進行有關配種、養殖、銷售等專業技術培訓,進一步提升其專業素養。通過對村民主人公意識與合作精神的培育,實現其主體性意識的延展。相關部門厘清自己在生態環境治理過程中的角色定位,承認當地生活者才是環境保護的主體,將被動消極轉化為主動積極的態勢,激發集體內生動力。另外,應大力發揮地方精英的橋梁作用,地方精英可以將維護村民利益和影響政府決策的行動邏輯內化于村民權威信任之中,全面支持村民深度參與地方生態治理。

再次,引導本土知識與科學知識相結合,使村民能動適應和熟練掌握復合型本土知識,在更廣泛的環境中利用,實現本土生態知識的活態保護和動態建構。引導本土知識和地方文化與時俱進,克服文化適應盲區,實現創造性轉化與創新性發展。本土生態知識并非一成不變,作為民族傳統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它具有一定的調適和創新力,通過誘導重構等方式,加以提升現代化背景下的應對環境問題的能力。力求實現本土生態知識的共享, 共享不僅為解決生態問題提供新思路,還能豐富拓展本土生態知識內涵外延,取長補短,激發本土文化的活力,有助于本土文化的共建共治。

最后,生活環境主義強調環境問題本土應對的同時,也關注作為生活者本身的人及其共同體機能,尤其強調本土環境中的共同占有權和共同管理權。鳥越皓之認為,“共同占有權”不僅闡明了各國法律規定的“所有(權)”概念相對于各地區的實際具有的不穩定性,還明確指出現實中的“利用”累積有時會達到與實質性的所有權相匹敵的效果(45)鳥越皓之:《環境社會學——生活者の立場から考える》,東京:東京大學出版會,2004年,第85頁。;另外,在保護環境方面,“共同占有權”認為空間共同利用非常重要和有效,因此特別關注共同利用方面(46)鳥越皓之、閏美芳:《日本的環境社會學與生活環境主義》,《學?!?011年第3期。。這也是本土生活環境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沙地生態保護中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有研究立足科爾沁沙地兩個村落的草場經營現狀,從草場共同管理角度認為,“草場的沙化主要基于土地私自使用權的推行而形成的,這迫使維持至今的村落共同草場管理功能逐漸失靈。草場保護得較好的村落針對私有化危機,與目前的土地使用制度相結合,堅持草場共同利用方式,積極應對沙化問題。與此相反,沙化較為嚴重的村落則是私自使用草場,導致過度放牧,從而面臨大面積沙化問題。也就是說,與‘公地悲劇’理論所聲稱的‘土地私有化更有利于資源節約和管理’的看法相比,恰好是相反的結果”(47)孟和烏力吉:《沙地草場退化的社會根源及其本土對策——以科爾沁沙地邊緣地帶的兩個蒙古族艾勒為例》,《原生態民族文化學刊》2013年第4期。。這也說明,草原生態保護實踐中本土共同管理和參與具有較強的現實操作價值。

五、結語

在草原生態治理背景下,在政府主導、環境保護和村民參與三者之中,應將扮演本土知識攜帶者和傳統文化傳承者角色的村民群體居于重要位置。從宏觀角度看,“尊敬自然,順應自然”既是生態治理堅實的社會共鳴和原則規準,又是本土道德責任感的某種體現,更是關于生態文明建設與綠色發展的國家話語理念?!氨Wo自然”是中微觀層面上的政策機制和綠色實踐,在基層社區則表現為居民的低碳節約習俗和生活環境維護行為。在參與治理方面,鳥越皓之闡釋“參劃與協動”的微妙差異關系,參劃比參加更具有主體互動性內涵,協動包括市民間的協動,也包括市民與政府協動。(48)鳥越皓之:《環境社會學——生活者の立場から考える》,東京:東京大學出版會,2004年,第3頁??芍^確立并發揮社區主位功能和村民主體性,建立村民參與生態治理的多維機制是完善現行生態補償機制的重點考量因素。同時這也是防范社會風險,化解矛盾,促進人與自然、人與人和諧共生的有效途徑之一?!班l村社會風險的演變呈現出高度復雜性、動態性,其背后隱含著深刻的內在機理。在特定的歷史階段,國家宏觀戰略的制定具有超前性和普遍性,而鄉村發展實際則會表現出一定的滯后性、特殊性,國家戰略與鄉村發展存在實際的張力關系?!?49)李增元、楊健:《改革開放以來中國鄉村社會風險演變及生成機理》,《湖北民族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23年第5期。

B嘎查村民行動模式表明,地方多維機制的建構必須以社區生態文化與生活系統的持續性運作為核心,立足鄉村環境復雜性、動態性和特殊性,在尊重環境正義的基礎上,將相關政策置于其中,調控并實現多樣性行動主體的相生共贏和各得其所,使最終話語達致動態制衡。草原生態治理實踐需要重新審視農牧民的生活者角色,充分認識各民族本土知識與公眾參與的重要性。作者認為必須在政府負責下建立政府、村民、工程企業和社會公眾互惠共生的協動合作關系,立足法治保障與科技支撐,通過現代教育技能培訓、傳承鄉村文化和發揮地方精英作用等方式加以賦能,重構各民族農牧民的生活者主體性,實現鄉土文明與本土知識的現代共治與共享,以此推動北部邊疆半農半牧區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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