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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際支持背景下老年人社區服務設施需求特征研究*
——以深圳公共住房為例

2024-03-07 06:26陳春一
南方建筑 2024年2期
關鍵詞:社區活動服務設施住房

陳 珊,劉 嘉,陳春一

1 研究概況

1.1 深圳老齡化及保障性住房建設背景

2020年《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將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上升到國家戰略層面。在我國社會結構整體面臨人口老齡化沖擊與挑戰的大背景下,不同區域和城市面臨的老齡化問題存在較大差異。隨遷老人問題成為深圳當前面臨的重要老齡化問題之一。第七次人口普查顯示,深圳市60 歲以上常住老年人口94.07 萬,其中戶籍老年人口35.9 萬,非戶籍老年人占比超過60%。非戶籍老年人大都為隨子女來深的老年人,在以中青年為主體的家庭組織模式中,老年人扮演了重要的家庭照料角色[1]。從“老有所養”到“老有頤養”,為有效滿足老年人多樣化、多層次養老服務需求,深圳加大養老服務體系的建設。2021年3 月《深圳經濟特區養老服務條例》成為深圳養老服務工作的綱領性文件,提出老年人以居家養老為基礎,依托社區為老年人提供日間照料、居家護理、文化娛樂等服務[2]。在城市各項福利與戶籍制度掛鉤的情況下,非戶籍老年人需求往往被忽略。大量“異地養老”的老年人居住支持環境需求給城市建設帶來新的挑戰[3]。

社區服務設施是老年人日常生活主要的載體,社區服務及其支持設施配置是否適應老年人需求是決定老年人日常生活質量的關鍵[4]。公共住房居民是對社區服務設施依賴性最強的群體[5]。社區服務設施對于公共住房老年人更為重要。巨大的住房需求下,深圳自2010 年以來加大了各類公共住房供應。深圳公共住房主要包括公共租賃住房、安居型商品房、人才住房等。2018年《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并舉的住房供應與保障體系的意見》[6]提出,到2035 年新增建設籌集各類住房共170 萬套,其中各類公共住房占總量60%左右。深圳公共住房家庭主申請人主要為在深工作的中青年群體,老年居民以非戶籍的隨遷老年人為主體。研究團隊自2019 年至今對深圳公共住房老年人進行調查,在獲取超過600 份樣本中,近90%的老年人是非戶籍的隨遷老人,為家庭提供如照料子女生活,照看孫輩等代際支持服務。深圳公共住房套型面積較小,老年人大都與子女共同居住,居家生活存在諸多不便。公共住房的老年人生活更需要與社區鏈接,從社區層面得更多的聯系和支持。深圳與其他城市公共住房老年人口特征存在較大差異。上海、南京等城市公共住房,老齡化程度高,高齡老年人占比較大[7,8];廣州公共住房老齡化程度高于普通住區,且部分住區承擔獨居、孤寡、殘疾老年人的集中居住功能[9]。如何針對深圳公共住房老年居民較為特殊人口特性,進行社區服務設施適老化配置,亟待深入探討。

1.2 相關研究概況

代際支持一般來說是指上下代際在經濟上的互惠、生活上的互助和情感上的支持情況,以及共同分享生活體驗和生活資源的過程[10]。本研究主要關注向下代際支持,即老年人積極支持成年子女,包括經濟支持,生活照料、照看孫輩、精神鼓勵等[11]。隨遷老年人主要指為了幫助子女照料家務、照看孫輩等原因,離開原來的城市/農村環境,隨子女來到城市居住生活的老年人[12]。當前對于提供代際支持的隨遷老年人相關研究主集中在社會學、人口學等領域,主要為城市適應性、社會融入、健康等方面研究[13,14]。隨遷老年人具有女性多,低齡化等特征,居住空間相對緊張,交際范圍變窄。應多關注這部分老年人,理解并支持其融入社區[15]。近年來,對于提供代際支持的老年人研究在人居空間環境領域得到拓展,如關注老年人攜孫行為的公共空間環境需求[16,17]、隨遷老年人休閑空間、居住空間需求[18,19]等。代際支持老年人社區服務設施需求方面尚缺乏針對性的探討。

適老化社區服務設施完善程度和服務質量是建設老年友好型城市的重要部分[20]。當前老年人居家及社區養老服務設施研究受到學者們重視,如養老設施空間布局、類型、功能體系及功能配置等方面得到較為廣泛探討[21-23]。面向老年人日常需求的社區服務設施的研究相對較少,需要更多關注。社區服務設施需求相關研究往往將老年人看做整體。如何靜等[24]對西安居民養老生活關聯設施需求調查顯示,居民最為看重的設施為綜合醫院、農貿綜合市場、老年餐廳、廣場等。近年來以年齡、步行能力等分類方式的細化研究增加。魏維[25]指出不同年齡老年人養老設施存在差異,65 歲以上老年人認為養老設施、戶外活動場地、醫療保健設施和小學、幼兒園等社區教育設施非常重要。李敏等[26]從步行能力差異視角進行調查顯示,老年人對菜場、公園綠地、診所的需求高,步行能力強的老年人菜場使用頻率高,診所及綠地則隨著老年人步行能力降低使用頻率增加。

由于居民經濟水平、居住條件、家庭結構、自身屬性等差異,公共住房居民對于社區服務設施需求有別于普通住區,偏向于高純度公共產品及平價運營的社區服務設施[27,28]。不同城市公共住房老年居民社區服務設施需求均存在差異。上海保障性住房老年居民對于老年設施需求較大,對教育設施需求低[29]。廣州保障性住區老年人需求最大的設施為超市及菜場、藥店、公交及地鐵、老年活動中心等。廣州空巢老年人對于社區公共食堂、托老所的需求明顯高于有子女合住老年人[9]。石家莊邊緣區保障性住區老年人居民使用頻率最多的為菜市場、活動中心、飯店、商店、診所等[30]。

在老年人社區服務設施需求相關研究中,需求表征方法主要包括主觀需求、使用頻率、到達公共服務設施時間耐受性等。林文潔等[31]采用主觀需求的方式對居家養老居民社區服務需求進行調查。邵磊等[32]從服務設施的使用頻率,設施到達時間的耐受度等兩個方面居民需求進行分析。李敏等[26]構建重要性—使用頻率—可達性的需求模型探析老年人設施的主觀需求、使用頻率、組合使用、步行可達性等需求特征差異。多維角度的需求調查能夠了解居民對于設施的需求,從而為設施的供給提供更為全面的依據。

因此,本研究立足于深圳公共住房建設現狀及老年居民都為隨子女來深并提供代際支持的特性,通過問卷調研的方法從重要性-使用頻率-可達性需求三個維度探析老年人設施使用需求;采用活動日志調研分析老年人社區服務設施的使用的時間規律及出行行為鏈特征;結合典型案例的定點行為觀察,探析老年人時間-行為-設施使用場景。從多個維度分析老年人對于社區服務設施的需求及空間使用特征,并提出相應的適老化優化建議。研究結果能夠為深圳公共住房社區服務設施適老性優化提供有益的參考,為積極老齡化建設發展。

2 研究設計

2.1 老年人社區服務設施選取

本文的研究對象為深圳公共租賃住房老年人日常使用的社區服務設施?;凇冻鞘芯幼^規劃設計標準》(GB 50180—2018)[33]對城市基層公共服務設施配置及《深圳市城市規劃標準與準則》[34]對配套設施的分類,結合既有研究對于老年人常用社區服務設施的選取,以及前期調研獲悉深圳公共住區老年人承擔了接送孫輩等代際支持工作而對于教育設施使用較多的現狀,本研究選取5大類19 種社區服務設施作為本次調研的對象,具體包括:

(1)S 商業服務設施:S1 早餐店,S2 餐館,S3 甜品咖啡店,S4社區食堂,S5超市及生鮮店,S6農貿菜市場,S7 便利店、日用品店、S8 藥店,S9 理發店,S10 母嬰商店,S11 鞋帽服飾店,S12 電子產品維修店,S13 快遞點等;

(2)W 文娛設施:W1 社區活動場地,W2 社區活動中心;

(3)J 教育培訓設施:J1 幼兒園,J2 小學,J3 培訓班;

(4)Y 醫療設施:Y1 社康中心,Y2 綜合性醫院,Y3 牙科、中醫等小型診所;

(5)F 福利設施:F1 社區型日間照料中心,F2 大型養老機構。

2.2 調查案例選取

根據《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標準》(GB50180-2018)中5 min 及10 min 生活圈居住人數及住宅套數規模,將住區分為中型(約為1500-4000 戶)及大型(4000 戶以上)。研究對深圳2012-2021 年建成176 公共租賃住房項目進行梳理,套數超過1500 套的大中型住區有38 個。這38 個住區提供了深圳70%的公共租賃住房單元。研究根據大中型公共租賃住房項目區位、建設規模,設施完善程度差異,選取其中6 個典型案例進行調研分析,包括深康村(福田區)、龍海家園(南山區)、羊臺苑、海安苑(寶安區)、和悅居、金穗花園(龍崗區)等。典型案例選取能夠反應深圳公共租賃住房分布全市各區,并以寶安、龍崗等原關外區域居多的特征(表1)。

表1 調查小區基本情況

為了保證公共住房公共設施的供給,深圳公共住房基本按照“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交付”的要求,完善周邊的交通、教育、醫療、社區服務等配套設施。配置標準按照普通住區標準進行。本次調研案例基本配置了日常生活所需的各類社區服務設施,但存在社區活動中心、社區食堂、綜合醫院配置較少,福利設施配置較為缺乏的狀況。調研案例社區服務設施配置的數量與距離存在一定差異,龍海家園、羊臺苑、深康村等項目自帶一定規模的商業及教育設施,區位條件相對較好,周邊配置也較為完善;和悅居及金穗花園項目配建了商業設施,教育設施、醫療設施等與周邊區域共享;海安苑自帶配套設施較少,周圍設施尚待完善(表2)。

表2 調研案例社區服務設施配置現狀

此次調研所選案例配置兩室一廳、三室一廳占比較大(表1)。實地調研及與社區服務中心工作人員訪談獲悉,公共租賃住房老年人數量與住區套型配置緊密關聯。按照當前《深圳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35]一室戶面向單人配租,一室一廳面向2 人家庭配租,兩室一廳面向3人家庭配租,三室一廳面向4 人及以上家庭配租。由于當前深圳公共租賃住房配租主申請人大都為中青年群體,而在配租面積與戶籍及居住證掛鉤的申請條件下,大多提供代際支持的非戶籍老年人并未被計算在內,因此公共住房配租兩室一廳、三室一廳的3~4 人家庭大都為有1~2 個小孩的家庭。包含老年的實際居住人數為4~6 人。以住區中50%的家庭住戶為有1 位老年人粗略估算,本次公共住房調研案例老年人占比約為10%~20%。

2.3 數據獲取

本次調研采用問卷調查方法進行。隨機采訪所選取的公共租賃住房項目中的老年人。調研首次于2022年1~3 月進行,2023年7 月進行了補充調研。共計在龍海家園、羊臺苑、深康村、和悅居、海安苑、金穗花園等6個小區發放300 份問卷,有效問卷278 份。問卷內容包括1)老年人家庭基本情況;2)社區服務設施使用需求、重要性需求、可達性需求等;3)老年人工作日社區服務設施使用的活動日志;4)使用滿意度及存在問題等。在設施使用活動日志基礎上,采用非參與性環境行為觀察,探析老年人工作日“時間-行為-設施”使用場景。

2.4 調研樣本基本特征

按照世界衛生組織的標準,60 歲以上人群為老年人。結合我國老齡化具體情況來看,相當一部分50~59 居民退出職業勞動,以家庭生活為核心的群體,承擔照料成年子女及孫輩的工作。本次調研將上述居民納入對象人群,并將公共租賃住房主申請人年齡占比最多的21~49歲居民歸為中青年群體。

在本次調研所獲有效樣本中數據詳見表3、4。調研的老年人樣本呈現如下特征:1)女性居多,女性占總體樣本61.65%,與社區觀察到比例相仿,這與女性老年人更多的對家庭進行家務勞動及照料孫輩相關;2)非戶籍隨遷老年人為主,高達88.83%的老年人隨子女來深,非戶籍占比高達90.29%;3)老年居民收入偏低,僅8.74%老年人每月收入超過5000,文化程度較低,初中及以下文化為主;4)低齡、健康老年人居多,26.70%被訪者為50-60 歲,58.74%為60-69 歲,82.04%的老年人自評身體健康;5)家庭結構來看,三代共同居住的4~6人家庭為主,占比超過92%;6)家有學齡前兒童、小學階段兒童占比較大,31.71%的家庭有0~3 歲兒童,42.24%的家庭家中有幼兒園階段兒童,39.81%的家庭有小學階段兒童;7)大多數老年人需要承擔家務及照看小孩,僅14.56%的老年人表示無需提供代際支持(表3)。

表3 調研樣本情況

對老年人各類設施滿意度進行調研,采用李克特5級量表法對滿意度進行賦值,“-2”非常不滿,“-1”不滿意,“0”一般,“1”滿意,“2”非常滿意。調研顯示,老年居民對社區服務設施總體滿意度為0.85,介于一般與滿意之間。各分項設施滿意度均低于總體滿意度,可見居民對于各項設施仍有期待改善較大空間。滿意度最高的為J 教育設施0.6,其次為醫療設施0.31,S商業設施滿意度為0.17,W 文娛設施滿意度為0.15,最不滿意的設施為F 社會福利設施,為-0.05(圖1)。

圖1 社區設施現狀滿意度

養老意愿調研顯示,63.1%的老年人表示要回老家養老,18.2%的老年人表示希望居家養老(與子女合?。?;12.4%的老年人希望居家養老(與子女就近居?。?;僅有2.0%老年人選擇社區養老;5%的老年人表示愿意機構養老。訪談獲悉,盡管不少老年人希望養老生活兒女能夠相伴左右,但由于在深圳公共住房面積較小,三代居住存在較多干擾;老年人對于老家的依戀以及生活習慣不同;加上養老福利、醫療保障與戶籍掛鉤的制度下,老年人難以在深圳獲得優質的醫療及養老福利等現實因素影響下,老年人選擇回老家養老占比較大(圖2)。

圖2 老年居民養老意愿

3 老年人社區服務設施需求特征

從重要性需求-使用需求-可達性需求三個方面探析老年人社區服務服務設施需求特征。采用主觀重要性評價,表征老年人設施重要性需求;通過使用頻率表征老年人對設施使用需求大??;通過設施步行的最大容忍時間反映老年人可達性需求。

3.1 設施的重要性需求

對設施的主觀重要性進行評分。采用李克特5 級量表法對重要性進行賦值,“-2”非常不重要,“-1”不重要,“0”一般,“1”重要,“2”非常重要。

調研顯示,除社會福利設施外,其余各類設施中均有老年人主觀評價重要的設施,如商業設施中的S5 超市及生鮮店、S6 農貿菜市場、S13 快遞點,文娛設施中的W1 社區活動場地、W2 社區活動中心,教育設施中的J1幼兒園、J2 小學,醫療設施中的Y1 社康中心、Y2 綜合性醫院等。老年人對于F1 社區日間照料中心、F2養老機構等社會福利設施重要性評價一般(圖3)。

圖3 社區服務設施重要性評價

3.2 設施的使用需求

對老年人社區服務設施使用的頻次進行調研,并進行量化評分,使用頻率1 天內≥1 次記3 分,1 周內≥1次記2 分,1 月內≥1 次記1 分,基本不使用記為0 分,未配建不計入得分。

調查顯示,老年居民對不同設施使用頻率差異較大。①居民對W1 社區活動場地的使用頻率顯著高于其他各項設施。多數老年人表示每天都會使用社區活動場地,而社區活動中心使用相對較少。②商業設施方面,老年居民使用頻率最高的商業設施為S6 農貿市場、S5 超市及生鮮店、S13 快遞點;③教育培訓設施方面,J1 幼兒園、J2 小學使用頻率中等。結合訪談來看,家中有幼兒園及小學低年級兒童的老年人對教育設施使用頻率較高,其余老年人鮮少使用。④醫療及社會福利設施方面,老年人使用頻率較高的為Y1 社康中心,Y2 綜合醫院使用較少。老年人對于F1 社區日間照料中心及F2 養老機構幾乎不使用(圖4)。

圖4 社區服務設施使用頻率

3.3 設施的可達性需求

對老年人社區服務設施步行的最大容忍時間進行調查??傮w來看,居民對于主觀需求高、使用評率高的社區服務設施①從商業設施來看,老年居民對S13 快遞點,S1 早餐店、S4 社區食堂的可達性需求最高,為10 min 之內;對S5 超市及生鮮店、S6 農貿市場、S7 便利店、S8藥店、S2 餐館的可達性需求在10~15 min 左右。其余設施在15~20 min 之間。②從文娛設施來看,老年人對于W1 社區活動場地、W2 社區活動中心可達性需求較高,均為5~10 min。③教育培訓設施方面,J1 幼兒園、J2 小學,J3培訓班的最大容忍時間依次稍有增加,均為15 min左右。④醫療及社會福利設施方面,Y1 社康中心的可達性需求最高,為10~15 min 之間,其余設施均在20 min 左右(圖5)。

圖5 社區服務設施可達性需求

3.4 設施的分類需求及分析

綜合老年居民使用需求、主觀重要性評價以及可達性需求的高低程度及組合,可以公共租賃住房社區服務設施分為以下幾類(圖6)。

圖6 社區服務設施綜合需求分析

(1)第1 類為主觀需求高-使用頻次高-可達性需求高的設施,主要為W1 社區活動場地、S8 農貿菜市場、S5 超市及生鮮店、S13 快遞點等。此類設施為居民日常使用的設施,與居民日常生活息息相關。①社區活動場地需求顯著。結合訪談獲悉,由于老年人扮演了重要的家庭照料角色,家務勞動及照看小孩均對老年人出行距離及時間形成制約,社區活動場地成為老年人容易使用,最安全的場所;老年人大多從外地來深,社交網絡有限,城市環境不熟悉,社區活動場地成為其重要的社交場所;公共租賃住房面積較局促,除必要戶內活動外,老年人傾向于在社區活動場地等公共空間進行活動。②農貿菜市場、生鮮超市的需求較大。相當一部分老年居民承擔了購買全家日常食材的工作,對于價格實惠、食材新鮮的農貿菜市場、生鮮連鎖超市主觀需求及使用頻率高。由于價格、口味、對外面飲食衛生等方面考量,外出就餐少。隨著電子商業的迅速發展,網絡購物成為老年人購物的重要補充途徑。

(2)第2 類為主觀需求高-使用頻次中/低-可達性需求中/低的設施,主要包括W2 社區活動中心、J1小學、J2幼兒園、Y1 社康中心、Y2 綜合醫院等。結合訪談獲知,此類設施居民主觀評價重要,但因設施配置情況、居民家庭及個人情況等差異,設施使用頻率存在較大差異。①老年人對于社區活動中心主觀需求高,但因公共租賃住區配置數量及服務質量存在差異,居民總體使用頻率不高。②教育設施使用與受訪老年人家中兒童年齡緊密相關。相當一部分家中有幼兒園及小學低年級兒童的老年人承擔了接送工作,對教育設施使用頻率較高,其余老年人鮮少使用。③社康醫院與綜合醫院主觀需求較高。居民對社康中心使用頻率及可達性需求高于綜合醫院。深圳在分級診療制度下加強了社康中心的建設。社康中心能夠滿足慢性病、常見病及日常醫療保健等所需。公共住房老年人健康狀況大都較好,對綜合醫院需求相對較少。同時在醫保與戶籍制度掛鉤的情況下,一部分老年人難以使用醫保,降低了老年人綜合醫院使用意愿與頻率。

(3)第3 類為主觀需求中等-使用頻次中等-可達性中等的設施,包括S1 早餐店、S2 餐館、S4 社區食堂、S7 便利店及日用品店、S8 藥店等。此類設施以小型商業設施為主。盡管使用頻率中等,也是老年人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社區服務設施類型。

(4)第4 類為主觀需求中等-使用頻次低-可達性需求低的設施,包括S9理發店、Y3牙科、中醫等小型診所、F1 社區型日間照料中心、F2 大型養老機構等。訪談獲悉,公共租賃住房老年人身體健康狀況相對較好,70 歲以下老年人占比較多,現階段養老設施需求較低。大多數受訪老年人傾向居家養老,包括在深圳與子女共同居住、就近居住,回老家養老等。僅有少部分老年人表示選擇社區養老及機構養老。同時,當前養老福利與戶籍相掛鉤,如部分福利性質的社區日間照料中心僅服務于區域戶籍老年人等,進一步降低了老年人對機構養老的意愿。

(5)第5 類為主觀需求低-使用頻次低-可達性需求低的設施,J3 培訓班、S3 甜品咖啡廳、S11 鞋帽服飾店、S12 電子產品店、S10 母嬰店等。老年人鮮少使用此類設施,總體需求較低。

總體來看,老年人社區服務設施需求呈現出社區活動場地及社區活動中心需求顯著,農貿菜市場及連鎖超市需求大,教育設施成為老年人使用的重要設施,社康中心需求大于綜合醫院,養老設施需求較低等特征。與既有老年人社區服務中心需求相關研究中顯示的綜合醫院、養老設施的需求高,社區活動場所需求較高,教育設施需求相對較低等情況存在較大差異[7,9]。

3.5 典型住區差異性需求分析

本次調研的6 個典型住區在區位、設施配置的數量及服務水平上存在一定差異,但老年人對于社區服務設施主觀需求及可達性需求差異不明顯。不同住區社區服務設施使用頻率存在一定差異,較為明顯的是社區活動中心及社區食堂。

(1)社區活動中心使用方面。從配置了社區活動中心的四個住區來看,使用頻率最高的為金穗花園,其余三個住區使用頻率一般。結合訪談獲悉,金穗花園周邊活動設施較少,社區活動中心成為其活動的重要場所。龍海家園雖配置了較好的社區活動中心,但其謝絕3 歲以下兒童使用,采用活動預約制等,居民不便使用。深康村及羊臺苑社區活動中心面積小活動空間少,同時周邊各類設施較多,降低了社區活動中心使用頻率。

(2)社區食堂使用方面。調研住區中僅海安苑配置了社區食堂。海安苑老年人使用社區食堂相對較多,其他住區老年居民不使用。

4 老年人設施使用的時空間特征

4.1 設施使用的時間特征

訪談獲悉,周末子女在家,能夠分擔家務及照看小孩,老年人時間相對自由,社區服務設施使用規律性不明顯。工作日子女工作,老年人需要承擔家庭日常采購、照看嬰幼兒,接送孫輩上下學等工作,社區服務設施使用時空間行為規律性明顯。本研究通過工作日的活動日志調研,探析老年人社區服務設施使用的時空間行為特征(圖7)。

圖7 設施使用的時間特征

文娛設施是老年人使用次數最多、時間最長的社區服務設施。老年人文娛設施使用主要分為9~11 點,15~17點以及19~20 點三個時間段。上午及下午時段,老年人獨自或攜孫進行文娛活動,晚上更多的是獨自進行文娛活動。老年人文娛活動主要在社區內各類活動場地進行。

老年人商業設施的使用主要集中在上午7~10 點時段,多類型的商業設施使用分散于全天。結合訪談可知,老年人對水果蔬菜等食材品種及價格要求較高,傾向于上午時段選擇較為大型的農貿菜市場、生鮮超市等進行日常生活食材及日用品的購置。

老年人教育設施的使用與小孩到幼兒園及小學時間相疊合,主要為上午7~8 點時段,下午4~6 點時段。老年人對于醫療及社會福利設施并非日常性使用,規律性不明顯。

4.2 設施使用的出行鏈

將老年人出行活動鏈分為上午、下午及晚上三個時間段。通過活動鏈對老年人使用社區服務設施組合關系進行分析。上午時段老年居民出行鏈類型較為多元,社區服務設施組合使用較多,占比較大的為家-文娛-家、家-商業-家、家-商業-文娛-家,以及家-教育-文娛-家等??梢姴簧倮夏耆藢①徫锍鲂信c接送小孩、休閑娛樂活動相結合。下午時段老年居民出行鏈則更多的與文娛、教育相關。占比較大的出行鏈為家-文娛-家、家-教育-家、家-教育-文娛-家等。晚上時段老年居民出行鏈主要為家-文娛-家,以及居家不外出。

老年居民設施使用的時間特性及出行鏈特征,均受到日常食材采購、照看及接送孫輩等代際支持行為的較大影響,商業設施、教育設施、文娛設施等具有較為明顯的組合使用特征(表4)。

表4 老年居民出行鏈

5 老年人設施使用行為特征

根據老年人各類型社區服務設施使用在工作日呈現較為明顯的時間規律性,以及白天時段使用的社區服務設施類型較為多元的狀況,在典型住區選擇工作日上下午展開非參與性環境行為觀察,進一步分析老年人時間-設施-使用行為場景,以便為空間優化提供更為直接有效的建議。

選擇龍海家園作為環境行為觀察典型案例。龍海家園是深圳規模最大的保障性住區之一,也是此次調研案例中入住較早的住區。龍海家園約12400套住宅,居住人數與社區15 min 生活圈相仿,社區服務設施配置充足。住區9m 標高層與城市道路相銜接,配置各類商業、社康中心等。15m 標高層為住區活動層,配置了兩個幼兒園、社區活動中心及各類活動場地。將其作為調研案例較能充分體現公共住房老年人對于社區服務設施使用特征。

調研選擇工作日8 點至18 點進行。調研人員每個小時對龍海家園社區服務設施及其附屬空間進行觀察并拍攝視頻及照片,結合老年人出行鏈特征,并從中選取老年人活動內容最為豐富的時段作為典型場景進行行為地圖繪制及分析。將活動人群按照年齡進行分類,包括老年人、中青年、兒童等。典型場景選取見圖8、9。

圖8 龍海家園商業層(9m 標高)設施使用場景分布

圖9 龍海家園活動層(15m標高)設施使用場景分布

5.1 老年人商業設施使用行為場景

(1)商業設施。購買日常食材及生活用品是老年人日?;顒拥闹匾獌热?。上午時段老年人商業設施使用場景與果蔬生鮮購買行為相關。結合訪談獲悉,老年人喜歡不同超市生鮮店進行生鮮種類、價格、新鮮度等比選。場景①為上午9 點老年人在大型連鎖超市生鮮區域購物。場景②為上午10 點沿街生鮮超市及其附屬空間區域。老年人被沿街商鋪外擺區域價格低廉、新鮮的蔬菜吸引停留;老年人及兒童在商業附屬公共空間設置的休憩座椅休憩、交流(圖8,表5)。

表5 商業設施及其附屬空間典型行為場景觀察截面記錄(場景編號與圖8 相對應)

(2)商業設施附屬公共空間。商業附屬空間作為社區戶外公共空間的重要組成部分,成為老年人的休閑活動及照看兒童的重要場所。場景③為上午10 點的商業附屬廣場上發生多類型的休閑娛樂活動。一群老年人跳集體舞;幾個老年人打羽毛球;攜童老年人聚集休憩、交流。場景④為下午4 點的商業附屬廣場。廣場上售賣日用品、衣服等為主的集市,吸引老年人前往。場景⑤為下午5 點半老年人在帶有兒童娛樂設施店鋪前空間駐足,照看玩耍兒童。

通過上述行為場景觀察可見,老年人對于商業設施的使用不僅限于設施內部空間,商業店鋪前領域空間、商業附屬廣場均是老年人活動的重要空間。商業附屬公共空間中老年人攜童活動占比較大。

5.2 老年人文娛設施使用行為特征

(1)社區活動場地。社區活動場地是老年人日常休閑,看護小孩等活動的主要空間。文娛設施場景①為上午10 點老年人在座椅上休憩、照看小孩及交流。這樣的場景發生在上下午時段的多個戶外活動場地。文娛設施場景②為架空層活動場景。老年居民自發的在架空層放置桌椅,進行棋牌類活動;老年人站在架空層兒童活動設施周圍照看玩耍的兒童,并進行交談。結合訪談獲悉,老年居民對社區活動空間滿意度一般。盡管社區活動場地所在在15m 標高層與小汽車分流,但仍然有較多的電動車對活動場地產生干擾。社區活動場地的可選擇性較少,活動及休憩設施不足,居民聚集在社區活動場地若干個安全區域進行活動。

(2)社區活動中心。調研則顯示老年人對于社區活動中心的頻率遠低于社區活動場地。場景③為社區活動中心下午3 點使用情況。老年人活動主要集中書法活動室、舞蹈活動室及乒乓球室等。相較于社區活動場地,社區活動中心老年人較少。實地調研與訪談獲悉,老年人對于社區活動中心使用制約在以下幾個方面:活動室類型較少,未設有棋牌室等居民常用的活動室;培訓室、文娛活動排練室等需要團體預約使用,并不能超過2 小時,限制了老年人使用的靈活性;乒乓球、書畫室等對個人開放,但有時間使用的限制;謝絕攜帶3 歲以下兒童進入,制約了照料嬰幼兒的老年人使用(表6)。

表6 文娛設施典型行為場景觀察截面記錄(場景編號與圖9 相對應)

通過文娛設施活動場景觀察及訪談獲悉,社區活動場地作為老年人休閑娛樂及照看兒童最為便捷的場所,場地空間類型、面積、場地設施配置及安全性等方面均有較大的提升空間。社區活動中心功能配置、管理及服務等未能充分考慮老年居民需求,時間、空間及管理等條件均制約了老年人的使用。

5.3 老年人教育設施使用行為特征

老年人對于教育設施的使用不同時段存在一定差異性。上學及放學時段,分別對龍海家園教育設施(兩個幼兒園、小學、培訓機構等)進行觀察調研,上午老年人送小孩上幼兒園/小學,送到后離開,教育設施前人口密度較大,但未形成聚集場所。放學時段,教育設施場景①龍海家園小學其中一個放學通道與住區籃球場復合,中老年人在小學門口等待放學,學校門口形成等候空間。一些推著嬰兒車的老年人聚集交談。教育設施場景②則是在培訓機構門口,老年人在門口等候,等候區域與電動車停車毗鄰。老年人教育設施使用場景見表7。

表7 教育設施行為場景觀察截面記錄(場景編號與圖8-9 相對應)

6 結論與討論

通過對深圳公共住房老年人群特征分析,社區服務設施多維角度需求調研及時空間使用分析,研究主要結論如下:

(1)老年人人群具有較高同質性。深圳公共租賃住房老年人以非戶籍隨遷老年人為主體,年齡以70 歲以下居多,身體健康狀況相對較好;老年人家庭以多代共同居住為主;家中有學齡前及小學階段兒童家庭占比較大;老年人大多需要為家庭提供日常家務、接送小孩等的代際支持。

(2)受到日常接送兒童,購買食材,照料家務等代際支持行為影響,老年人社區服務設施需求呈現出社區活動場地及社區活動中心需求顯著,農貿菜市場及連鎖超市需求大,教育設施成為老年人使用的重要設施,社康中心需求大于綜合醫院,養老設施需求較低等特征。

(3)老年人工作日出行使用社區服務設施的時間規律及設施組合使用規律明顯。老年人對于農貿菜市場、生鮮超市、教育設施、社區活動設施等有較高的組合使用需求。

(4)社區服務設施及其附屬公共空間老幼協同行為占比較大。社區中老人與兒童日常生活和行為軌跡重合度較高,有必要進一步探析社區老幼行為復合的類型及空間環境需求,為老幼協同行為提供良好環境支持。

深圳公共住房社區服務設施在類型及數量上基本達到了建設標準要求,但老年居民對社區服務設施總體滿意度介于滿意與一般之間,分項設施中居民滿意度中最低的為養老設施,其次為文娛設施及商業設施。滿意度需求低的設施恰恰是老年人需求較高的設施,可見保障性住區老年人對于社區服務設施優化有較高的期望。結合本次老年人社區服務設施需求調研及使用分析,本研究提出以下適老性優化建議。

(1)社區服務設施配置、空間及管理服務的分類優化。

文娛設施方面。①社區各類公共空間的整體協同優化。社區活動場地是居民使用頻率與主觀需求最高的社區服務設施。戶外社區活動場地,商業附屬公共空間、架空層等各類住區戶外活動空間均為老年居民休閑活動的主要場所。建議充分考慮老年人群體及老幼協同的活動場地類型、設施配置、空間環境等需求,整體協同社區各類公共空間,為老年人活動、休憩及照看兒童提供更為多元、便捷、安全的公共空間環境。②建議加強公共住區社區活動中心配置;完善社區活動中心功能空間類型,進一步優化時間管理,為老年人居民獨立活動及照看兒童活動提供便利。

商業設施方面。加強與日常食材及日用品購買最為相關的商業設施,如農貿市場、連鎖超市、生鮮店等的數量與類型。合理配置早餐店、餐飲店及社區食堂等平價運營的商業設施,滿足老年人多元商業需求。

教育設施方面。教育設施是相當一部分老年人日常使用頻率高的設施。應充分考慮教育設施接送區域老年人與兒童安全性及便利性,進行相應的空間優化及休憩設施、遮蔽設施設置。

醫療設施與福利設施方面。進一步完善社康中心建設,同時加強綜合醫院、社區日間照料設施、養老機構設施建設。針對非戶籍老年人的各項制度進一步完善,以減少戶籍制度帶來醫療設施、福利設施使用的不便,增強老年人的異地歸屬感。

(2)社區服務設施布局的組合優化。針對老年人設施組合使用規律性,考慮將農貿菜場、超市等商業設施與幼兒園、小學、社區活動中心等組合布置,方便老年人出行鏈中不同設施的使用銜接。

(3)社區服務設施功能的動態調整。當前公共租賃住區的老年居民社區服務設施需求以文娛、商業、教育等設施為主,對養老設施需求較少。隨著居民人口結構、經濟收入變化,異地醫療社會福利優化等,其需求有可能隨之發生改變。社區服務設施設置應具有一定靈活性,以適應時間發展的動態變化。如社區文娛設施與養老服務設施結合設置,形成社區綜合服務中心。社區綜合服務中心可根據居民服務需求進行文娛功能與養老功能動態轉換。

結語

作為我國特大移民城市的特殊性,大多數公共住房的中青年家庭背后是隨子女來深的老年人無私的代際支持與付出。關注中青年家庭需求的同時,更需關注老年人們的需求。把握深圳公共住房人口老齡化特征,居民需求及行為規律和特點,對社區服務設施適老性供給與空間優化,讓老年人獲得更多的社區環境支持與聯系,提高老年人社區歸屬感與生活滿意度。

圖、表來源

文中圖表均由作者繪制、拍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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