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法學會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研究會副秘書長 陳音江:打著“某某農科院”研制、“某某大學”開發的名頭,成為某些零食的賣點。這類“學歷造假”的零食利用高校以及農業科研機構進行權威背書,企圖給消費者增添信任“濾鏡”,旨在為商品打上“科技感”“健康化”標簽,增加銷量。
然而,“碰瓷名?!钡男袨閰s極有可能構成消費欺詐。若廠家故意編造與高校合作信息或者夸大與高??蒲袡C構的聯系,是對消費者知情權的損害。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的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費用的3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500元的,為500元。
(來源:法治網)
媒體評論員 方翔:零食之所以要傍上“高學歷”,無非是想讓消費者認為其品質高、綠色健康。但上海消保委的調查發現,聲稱由“農科院、農大”等機構參與研發的食品中,近半數產品被相關機構明確否認有關聯,還有一些相關機構未作出明確回應,只有少數產品確實是相關機構參與研發。像一款打著“農大”旗號的蔬菜卷,在網店銷量最高達3萬余件,但農大在回函中明確表示,學校不開展對外生產經營工作。
網紅零食“學歷造假”不僅損害了相關機構的名譽,也損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讓消費者對食品品質、來源等信息產生錯誤認識,損害的不僅是科研院校的公信力,也削減了對那些真正由科研院校研發產品的信賴和認可。如果食品存在質量問題,還可能危害消費者的身體健康。
如何打擊網紅零食“學歷造假”?一方面,市場監管部門應主動出擊,嚴查網紅零食“學歷”,消費者權益保護組織和電商平臺也應履行相應的監督管理職責,保護消費者權益。另一方面,科研院校也要配備人力,加大維權力度。比起一門心思傍“高學歷”,商家還是要重視零食的品質,才能真正贏得消費者青睞。
(來源:新民晚報)
媒體評論員 吳韞:蹭學歷不如抓品質?!皩W歷造假”對于商家來說看似是一條捷徑,但實際上,這些在包裝上虛構“出身”的食品,不過是“掛羊頭賣狗肉”而已。商家要明白,真正抓住消費者的并非名校噱頭,而是扎扎實實的品質。市場競爭沒有所謂的捷徑可言,與其追求作假高學歷帶來的短期效益,不如把心思好好放在正道上,將目光放長遠些,在產品質量上把好關,研制出迎合大眾需求的健康美味的零食才是發展王道。
除此之外,社會各方都要以“零容忍”的態度對待虛假宣傳。相關部門和有關平臺都應積極作為,高懸執法利劍,對相關產品加以曝光和處理,以此保護消費者權益;電商平臺要真正做好“守門人”的角色,加強對關鍵詞的識別和審核,及時下架違規宣傳的零食,落實主體責任,不給“假學歷”商品提供露臉的機會。被仿冒的科研機構、大學要有維權意識,而消費者也要仔細甄別,不要輕易把“學歷”當作食品質量的定心丸。
(來源:蘇州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