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揭開緬北“財神國際”電詐集團的畫皮

2024-04-16 09:42殷曉章
公民與法治 2024年4期
關鍵詞:犯罪集團謝某西吉縣

殷曉章

在緬甸成立電詐集團

隸屬于緬甸第二特區(佤邦)的勐波縣,為主要緬北華人聚居區。近年來,勐波大力招商引資,22層高的金鑫國際大樓等建筑拔地而起。2019年4月,曾穎和鐘水華二人在緬甸勐波縣城金鑫國際大樓14樓成立“財神國際”詐騙犯罪集團。

鐘水華有過網絡賭博的經歷,便萌生了自己做網絡賭博的想法。他聯系曾穎,二人決定偷渡前往緬北做網絡賭博。2019年2月24日,二人一起從江西乘坐飛機前往云南后,非法出境前往緬北勐波。2019年3月中旬,二人在勐波租用金鑫國際14樓,設立未經登記的“財神國際”公司,租用電腦、手機,購買收款銀行賬戶等。集團成員以江西吉安人為主,多達130余人,他們將作案的目標人群鎖定為30歲左右的女性,從2019年4月至案發不足兩年時間共詐騙196人?!柏斏駠H”實行公司化管理,層級清晰、分工明確,設有老板、總監、代理、組長、組員五個層級。曾穎全面負責掌控該犯罪集團活動,安排各代理對各個詐騙組隊進行管理,安排專人傳授詐騙方法;總監負責公司日常管理;代理負責從國內招募人員,管理各組組員,發放工資提成等;組長負責管理各組組員、培訓組員、輔助組員聊天,決策拉黑受害人等。

“財神國際”還設有技術組、財務組、客服組、直營組、沖鋒組等。各組根據分工,分別負責維護詐騙后臺網站、互聯網上篩選目標受害人、搜集下載詐騙用的素材、對受害人定向實施誘騙、詐騙過程中給受害人上分、統計分配詐騙所得、負責團伙警戒等。

2020年4月,江西省吉安市遂川縣的謝某受高薪誘惑,經曾穎聯系從江西輾轉到達云南邊境,曾穎安排人開車將其接到中緬邊境的一座山底下,后爬山偷渡至緬甸勐波縣。與此同時,江西省吉安市吉水縣的陳某被鄧某邀請去緬甸掙錢。經鄧某安排,陳某到達云南瀾滄,后被人安排爬山偷渡至緬甸勐波縣。

進入“財神國際”后,謝某、陳某二人才知道,“財神國際”的生財之道是:成員利用微信等社交軟件賬號偽裝成“高富帥”,以聊感情、談戀愛為名取得中國大陸公民信任。接著通過推薦惡意程序“騰訊競技”“騰訊理財”“騰訊掌上寶”等平臺誘騙中國大陸地區居民以充值投注的方式,后臺操控騙取被害人財物。

謝某加入“財神國際”后,代號“阿火”,他入職培訓一個星期后,直營組組長“蒼狼”給他三部手機,下載安裝了探探、陌陌等聊天軟件后添加女性聊天培養感情。他搖身一變成了30歲左右的離異男,家住浙江杭州市,從事二手車、房買賣等。謝某做組員時,底薪每月5000元,共收到1.8萬元的底薪。2022年5月“蒼狼”離開直營組后,他擔任組長,月薪升至8000元,組員有“明明”“太子”“拉登”等幾人。

陳某的代號為“香蕉”,經短期培訓開始實施詐騙。他的身份是“90后”小伙子,在深圳金融公司上班,月收入10萬元。沖鋒組有組員8人,每人每天平均要發送400條信息,共發送信息4.8萬條,詐騙120多人。

近兩年詐騙2796萬元

2020年8月份,曾穎被抓后,謝某和陳某離開了“財神國際”。

2020年2月初,固原市公安局民警在對西吉縣涉毒人員蘇某的動態軌跡進行研判時發現,他長期在緬甸勐波“財神國際”從事詐騙活動。同年3月28日,固原市公安局成立專案組,并由西吉縣公安局負責偵查此案?!?·28”特大跨境電信網絡詐騙案,還被國務院打擊治理電信網絡詐騙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列為2020年第一批掛牌督辦案件。經過專案組數月偵查,決定實施抓捕。

2020年8月初,在公安部刑偵局和寧夏回族自治區公安廳刑偵總隊的指導協調下,專案組在江西、云南、寧夏等8個省區共抓獲犯罪嫌疑人90名,查獲詐騙APP500余款,查扣現金718萬元,收繳了一批作案工具。

2022年1月10日,西吉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該案。西吉縣人民檢察院指控:曾穎、鐘水華等67名被告人,分別犯詐騙罪,偷越國(邊)境罪,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等。另有多名被告人被另案起訴。

法院審理認定:2019年3月起,被告人曾穎和鐘水華二人成立“財神國際”詐騙犯罪集團,先后有王強、高麗麗等54名被告人加入實施詐騙。其他11名被告人分別為該犯罪集團提供資金賬戶和幫助轉移犯罪所得、技術支持或支付結算等。截至2020年10月,該犯罪集團共詐騙196名人,詐騙金額共計2796萬余元。

2022年3月24日,西吉縣人民法院以詐騙罪、偷越國(邊)境罪,數罪并罰,判處被告人曾穎有期徒刑15年6個月,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詐騙罪、偷越國(邊)境罪,數罪并罰,分別判處被告人鐘水華、王強等34人12年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51萬元至2.5萬元不等的罰金;以詐騙罪、偷越國(邊)境罪、引誘他人吸毒罪判處被告人蘇博錚有期徒刑10年,并處罰金32萬元;以詐騙罪,分別判處被告人方萍、曾娟等23人8年至6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30萬元至2萬元不等的罰金;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判處被告人方萌有期徒刑3年,并處罰金10萬元。判處被告人郭樟根有期徒刑1年,并處罰金2萬元;以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分別判處被告人葉小真等6人3年至1年6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10萬元至2萬元不等的罰金;并對26名被告人判處緩刑。

一審宣判后,曾穎、王強等24人提出上訴。

固原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認為:曾穎、王強等56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事實的方法,在境外利用電信網絡技術手段,騙取不特定多數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且系集團犯罪。另外,部分被告人偷越國(邊)境,情節嚴重,其行為均已構成偷越國(邊)境罪;雷建華構成詐騙罪,屬共同犯罪;方萍、曾娟、彭檣三人構成詐騙罪的共同犯罪;蘇博錚構成引誘他人吸毒罪;葉小真、唐海波等6人構成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方萌、郭樟根2人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對上述67名被告人所犯罪行,應予懲處。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適用法律正確。

2022年7月7日,固原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二人分別參與詐騙上千萬

2022年6月15日,謝某聯系云南勸返工作組民警,稱要回國自首,并表示愿意幫忙勸返滯留在緬甸的鄧某、肖某、李某。同年7月,謝某幫助江西省遂川縣公安局民警聯系李某、肖某、鄧某投案。同年8月3日,謝某開車將肖某和鄧某從緬甸勐波縣城送至緬甸佤邦特區邦康市。2022年9月26日,謝某因非法出入境,被云南省普洱市公安局直屬分局行政罰款4800元。2020年10月11日,他向遂川縣公安局投案。

2022年10月28日,陳某的母親楊某聯系吉水縣公安局文峰派出所民警商議陳某回國投案事宜,后民警通過楊某微信聯系到陳某,陳某于同年11月9日投案入境。2022年11月14日,陳某因非法出入境,被云南省鎮康縣公安局行政拘留5日并處罰款3000元。

謝某、陳某涉嫌詐騙一案偵查終結后,被移送至西吉縣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西吉縣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謝某、陳某犯詐騙罪一案,向西吉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檢方指控:被告人謝某、陳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境外參與詐騙犯罪集團,與他人結伙利用電信網絡技術,引誘中國大陸地區居民進行充值投注后通過后臺操控,騙取不特定多數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應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西吉縣人民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謝某在“財神國際”期間,參與犯罪金額為1227萬多元,違法所得1.88萬元。謝某在審判階段認罪認罰,退賠違法所得1萬元;陳某參與犯罪金額1087萬多元,易信數據91萬多元,違法所得8800元。陳某在審判階段認罪認罰,退繳全部違法所得。

法院認為:被告人謝某、陳某在他人組織下加入“財神國際”,屬共同犯罪,系犯罪集團。被告人謝某、陳某在共同犯罪中均起次要作用,系從犯,應當減輕處罰;被告人謝某、陳某在境外實施電信詐騙,對其酌情從重處罰;被告人謝某、陳某主動投案自首,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在審判階段自愿認罪認罰,可以從輕從寬處罰;被告人謝某、陳某主動部分或全部退繳違法所得,可酌情從輕處罰;被告人謝某勸返滯留緬北人員,系立功,應當從輕處罰。

法院最后認定:綜合上述量刑情節,考慮被告人謝某系直營組組長,被告人陳某易信數據顯示參與詐騙成功的金額較大,兩人均系犯罪集團積極參加者,公訴機關量刑建議畸輕,不予采納。

2023年11月9日,西吉縣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謝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被告人陳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被告人謝某、陳某已退繳的違法所得1.88萬元按比例優先返還各被害人,被告人謝某尚未退繳的違法所得8000元繼續予以追繳,優先返還各被害人。

二審認定認罪認罰不當

謝某、陳某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謝某的主要上訴理由是:原判認定其在“財神國際”期間參與犯罪金額為1227萬多元無證據證實。其在犯罪集團上班期間未詐騙到財物,只領取了1.88萬元工資;原判量刑過重,其系從犯,主動投案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具有立功情節,自愿認罪認罰,退賠違法所得,對其適用緩刑不具有社會危害性,請求二審再對其從輕處罰并適用緩刑。其辯護人的主要辯護意見是:謝某是脅從犯;一審對謝某的量刑與該案其他同案犯相比量刑過重。

陳某的上訴理由是:原判量刑過重,其是被騙進入“財神國際”,系從犯,具有自首情節;原判認定其詐騙數額1087萬多元及易信數據91.68萬元有誤,其沒有詐騙那么多錢。請求二審對其從輕處罰并宣告緩刑。其辯護人的主要辯護意見是:原判量刑過重,陳某應當認定為脅從犯,且陳某也是受害者,主觀惡性非常小,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等。建議二審判處陳某3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緩刑,并處罰金3萬元以下。

出庭履行職務的固原市人民檢察院公訴人認為:原判認定事實清楚,據以定案的證據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正確,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建議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2023年12月18日,固原市中級人民法院第三法庭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

法院認為:原判認定上訴人謝某、陳某犯詐騙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原判未責令上訴人謝某、陳某在其參與實施詐騙的犯罪數額范圍內退賠各被害人損失不當,本院予以糾正;二上訴人在審查起訴階段并未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在一審庭審中對原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予以否認,對量刑建議不予認可,故本案不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原判認定二人有認罪認罰情節并從寬處理不當,因上訴不加刑原則,法院對二人的量刑不予改判。上訴人謝某、陳某的上訴理由及辯護人的辯護意見均不能成立,法院不予支持。

2023年12月22日,固原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終審判決:維持一審判決第一、二項,即“被告人謝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被告人陳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撤銷一審判決第三項,即“被告人謝某、陳某已退繳的違法所得1.88萬元按比例優先返還各被害人,被告人謝某尚未退繳的違法所得8000元繼續予以追繳,優先返還各被害人”。責令上訴人謝某、陳某在其與曾某等人共同參與實施詐騙期間的犯罪數額范圍內退賠各被害人經濟損失。

警惕網上熱心“高富帥”

二審法官認為,“財神國際”以高薪為誘惑,以老鄉同學親友為紐帶,不斷引誘國內無業人員偷渡到緬甸加入詐騙集團,面向國內實施有組織的“殺豬盤”電詐犯罪活動。該案提醒大家,在一些交友、聊天平臺,要謹慎添加好友,更不要聽信“高富帥”推薦在虛假的博彩網站及股票、期貨等投資平臺投資,以免落入犯罪集團精心設置的陷阱。

另外,該犯罪集團實行公司化運作,共享犯罪利益,詐騙所得按公司制定的分配比例分給扮演不同角色的成員,且組員按照業績有階梯式的提成比例。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辦理電信網絡詐騙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四條第(二)項規定,多人共同實施電信網絡詐騙,被告人應對其參與期間該詐騙團伙實施的全部詐騙行為承擔責任。故原判對謝某、陳某參與期間犯罪集團全部的犯罪數額進行認定符合法律規定。

猜你喜歡
犯罪集團謝某西吉縣
犯罪集團中“全部罪行”的認定
山西吉縣:建設基層動物防疫隊伍
教育不當引發學生自殺,學校承擔一定責任
《山頂上的足球場》
盜墓犯罪集團及其首要分子的司法認定
關于綁架罪的實例分析
溫柔的陷阱
西吉縣實施胡麻高產創建的實踐與思考
聯合國有組織犯罪調查評估及其啟示*
關于犯罪集團首要分子若干疑難問題探析
91香蕉高清国产线观看免费-97夜夜澡人人爽人人喊a-99久久久无码国产精品9-国产亚洲日韩欧美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