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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平臺型政府:新型企業組織驅動政府變革的內在機理與價值導向

2024-04-24 07:02李鋒劉楊
江蘇社會科學 2024年2期
關鍵詞:組織學習數字政府

李鋒 劉楊

內容提要 從歷史邏輯和理論邏輯來看,歷次技術革命都會帶來經濟組織的演進,也會驅動政府變革,包括被動的適應性變革與主動的組織學習,革新政府職能、組織形態與價值目標。從實踐邏輯來看,新技術革命催生了新型企業組織,為了更好行使經濟管理職能和社會服務職能,政府會利用新技術賦能治理過程。更重要的是,新技術革命下的政府變革絕不會止于“電子政務”或“政務信息上網”,而是會更多學習平臺經濟組織,以平臺型政府建設為目標,提高政府運行的跨界性、共生性和模塊化,以跨越上下層組織關系、部門間關系,更好鏈接多元主體,以模塊化的方式提供公共服務和政務服務,真正實現政府內部的整體性治理和人民群眾的整體利益。

關鍵詞 新型企業組織 政府變革 組織學習 平臺型政府 數字政府

李鋒,中共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政治和法律教研部副教授

劉楊(通信作者),北京師范大學教育學部博士后流動站研究人員

一、引言

新技術革命催生了以互聯網平臺為主要載體,以數據為關鍵要素,以新信息技術為核心驅動力的平臺經濟形態。為適應新技術革命和產業變革,更好驅動平臺經濟發展,加強數字政府建設成為必然要求。學者們圍繞著新技術革命對平臺企業[1]、數字政府[2]的影響展開了大量研究,但對平臺企業形態如何影響政府組織形態這一問題的研究較少。另外,關于新技術變革下數字政府的研究主要關注技術如何賦能政府治理,而較少分析政府如何基于平臺企業形態進行組織學習。

本文從歷史邏輯和理論邏輯出發,分析歷次技術革命后產生的新型企業組織如何推動政府職能革新,并推動政府主動的組織學習。從實踐邏輯來看,新技術革命催生了新型企業組織,政府也積極利用新技術推動數字政府建設,取得了較好的成績,但新技術下政府組織的變革不會止步于利用信息技術提高政府能力,政府還會進一步學習平臺組織的形態?;诖?,本文前瞻性地分析平臺型政府建設的未來方向,深入闡釋平臺型政府的組織形態、價值導向和運行模式。

二、歷史邏輯與理論邏輯下的政府變革

從生產力與生產關系的角度分析,技術屬于生產力的范疇,生產力變革會推動生產方式的調整。從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的角度出發,生產力變革與生產關系調整會促進政府組織形態適應性變革。同時,組織理論發現,政府也會向先進的企業組織學習。被動的適應性變革與主動的組織學習形塑了歷次工業革命后政府的職能、組織形態與價值目標。

1.技術革命推動政府適應性變革

組織如何適應環境變化一直是組織研究中的重要議題。美國管理學家錢德勒發現,經濟組織會根據技術與社會環境調整發展戰略,進而變革其組織結構,工業革命后現代經濟組織產生與發展的動力就來自技術創新[1]。從歷史演進可知,歷次技術革命都推動了經濟組織形態的變革。第一次工業革命后,大量生產性的工業公司取代傳統的商業貿易公司,缺乏資本的手工工場和外包工制逐步退出歷史舞臺,工廠制度逐漸成為主流,直線制的組織和管理模式產生,工廠的官僚制率先出現。官僚制作為一項創新性的社會組織形態,對企業的有效管理發揮了重要作用[2]。第二次工業革命后,固定資產占比更高的重工業開始發展,標準化、機器化的大規模生產企業大量出現,企業的所有權和管理權分離,企業組織架構轉向一元結構。福特制企業形態大規模產生,泰勒制科學管理成為企業管理的現實要求。第三次工業革命后,后福特制企業組織形態產生,內部組織部門更加專業化和扁平化,信息收集、溝通與傳遞的效率不斷提高[3]。在技術革命的推動下,經濟組織不斷進行技術與管理創新,經濟主體間分工與協作不斷變得細密,競爭與壟斷伴隨著技術的創新與擴散而相互轉換,促成了經濟組織形態的變革。

按照馬克思主義理論,隨著經濟基礎的變革,龐大的上層建筑也會或快或慢地發生變革。歷次工業革命都深刻影響了經濟組織的形態,進而影響了政府職能和政府組織形態。從生態演化視角來說,組織適應環境變化是組織生存和演化的前提,組織演化受到外部環境的影響,并與系統內部要素形成深度互動[4]。伴隨著第一次工業革命的深入,工廠組織不斷增多,市場與國家的范圍不斷擴展,政府與經濟不再是分立的關系,而體現為“經濟中的政府”(the state within the economy),專利保護與經濟管理職能日益成為政府的核心職能[5]。第二次工業革命后,自由主義的放任政策無力應對大量出現的托拉斯壟斷企業,政府開始加強經濟監管職能,同時在進步主義思潮下更多關注城市管理問題、食品安全問題,通過福利政策提高工人的生活水平,政府的反壟斷職能和社會保障職能迅速發展。在第三次工業革命后,跨國企業日益增多,單一國家的政府監管變得更加困難,這推動政府職能體系發生變化。例如里根時代以來,美國聯邦政府以去監管化為主題,大大縮減了政府經濟監管職能的范圍,擴大了統計部門的規模,并廣泛利用計算機進行科學統計,為宏觀決策提供支撐??傊?,政府作為上層建筑的組成部分,其自身管理體制的改革也必須適應技術革命與經濟社會的發展。

2.政府主動學習新型企業組織的形態與價值

更加值得關注的是,政府不僅會進行適應性變革,還具有組織學習的主觀能動性。馬奇和西蒙在1958年首先提出組織學習(organizational learning)的概念,阿吉瑞斯和謝恩在1978年詳細闡釋并發展了組織學習的概念,指出組織為了適應環境變化會進行單環學習(single-loop learning)或者雙環學習(double-loop learning),重新設計自身的行動策略、形態和價值觀,表現為組織創新[1]。組織結構受到技術環境與制度環境的影響,在組織場(organizational field)中基于強迫機制、模仿機制和社會規范機制,組織形態會逐步“趨同”,先進行組織變革并獲得成功的組織形態會成為組織進一步學習的樣本[2]??屏炙购屯栠d指出,組織會通過知識系統的“總體適應性”實現組織創新,經濟組織的創新性知識會向其他組織進行動態、遞進的傳遞[3]。當然,政府對經濟組織的組織學習是基于復雜的權力結構和多樣信息流通渠道的主觀能動學習,并非機械照搬。

從歷史演進來看,第一次工業革命后,政府學習工廠制的專業化與分工的理念,內部職能分工日益明確,專業化水平不斷提高,對官僚制的需求不斷提升。政府組織形態也進行適應性的調整,政府規模不斷擴大,官僚制度、科層組織逐步被引入政府組織中。第二次工業革命后,政府開始學習標準化、機器化企業的科學管理理念,日益具有理性化的取向,科層制、官僚體制進一步成熟和深化?,F代公共管理學科出現,將理性科層制作為行政機構的最主要形態,以效率為核心價值,企業大規模的標準化、機器化生產推動了公共行政對權威、秩序的追求[4]。第三次工業革命后,政府旗幟鮮明地提出要“像企業一樣的運作”,像對待顧客一樣對待公民,政府對經濟組織形態的學習更加明顯,新公共管理和新公共服務的治理范式成為政府改革的方向,政府也意識到公共管理的主體不應該局限于政府,要求以分權化的權力結構增強組織的靈活性、回應性,并強調政府應該更高效協調社會力量提供公共服務[5]。

總之,政府存在著適應性變革的要求,會利用新的技術賦能政府治理,革新政府職能,對新產生的經濟組織和經濟活動進行管理,即用政治權力規范經濟權力[6]。同時,政府也具有組織學習的自主性,會從企業組織變革中汲取經驗,如官僚制、科學管理等都學習于經濟組織?;跉v史邏輯和理論邏輯來審視第四次工業革命,我們更能理解當下政府數字治理仍然處于初始階段。在新的技術革命下,政府變革不能只滿足于利用信息技術提高政府能力,如止步于“政府信息上網”,而應該如歷史上產生官僚制政府、發起新公共服務運動那樣,產生新的政府組織形態。

三、新型企業組織驅動政府適應性變革

新的技術革命下,平臺作為新型組織形態進入經濟系統和社會系統,形成了自發秩序、行政秩序和法律秩序之外的新的秩序形態,這深刻地改變了經濟組織的運行模式[1]。政府也積極利用新技術賦能政府治理全過程,并通過調整政府職能更好管理平臺組織,促進平臺經濟發展。

1.新技術革命催生新型企業組織

新技術革命催生了虛擬組織、項目組織、網格組織、模塊組織、平臺組織與生態組織等新型組織形態,其中平臺組織的出現和普及是重要的組織創新之一[2]。平臺企業作為新型企業組織,不同于傳統的企業,具有跨界性、共生性和模塊化的特點,快速適應了新技術革命的復雜環境。

從組織形態來說,平臺型企業具有極強的跨界性。新技術革命下傳統的技術壁壘更容易被突破,無法預知的跨界者不斷產生,不斷突破傳統公司的邊界。平臺本質上是數字化分工基礎上的元組織,是符合雙邊市場或多邊市場特征的組織形式[3]。平臺企業以去邊界化的組織形態,憑借技術降低了對科層體系的需求和制度運行的交易成本,這有助于其改變僵化的組織形態,突破經營范圍限制,來適應快速變化的市場環境。平臺企業憑借壟斷地位構建“多市場主體組成的層級化的科層控制體系”,是市場和科層制的混合物,屬于市場化科層組織[4]。平臺兼具傳統組織和市場的特點,是介于市場和傳統企業組織之間的第三種經濟形態[5]。

從組織功能來說,平臺型企業具有顯著的共生性,能夠最大規模吸引利益相關方,建構吸納多元主體的生態系統實現協同共生。平臺企業將組織視為整合資源與能力的樞紐,不僅整合組織內部成員,也整合可調動的外部資源。平臺企業控制了分散的勞動者與消費者,將部分權力讓渡給勞動者,將績效監督等權力委托給消費者,卻保留核心的規則設置等關鍵權力,并作為關鍵中間人(critical intermediaries)和做市商(market maker)以算法“分發”權力,有效地實現了集中的資源整合與共享[6]。平臺企業依靠網絡優勢,形成了事實上的管制權力,并為多元主體利益共生提供行為規則[7]。

從組織運行來說,平臺型企業具有很高的模塊化水平,平臺組織為更好調動內外部資源和降低組織運行成本,通過模塊化架構與規則、平臺接口來推動組織運行。模塊化與網絡效應造就了平臺生態系統,并促進了平臺的傳播與發展,也便于組織適應快速變化的市場結構[8]。平臺組織通過形成功能獨特且互補的模塊,以通用機制、兼容機制和擴展機制來推動組織創新,并整合了網絡創新、集成創新等模式的優點,能夠打造開放的創新平臺和生態系統[1]。這導致越來越多的企業從傳統的合同網絡(network of contracts)向平臺企業轉型。例如傳統企業通過企業的平臺化、員工的創客化、用戶的個性化,打造新型的利益共同體、開放的商業生態圈,促進創新的平民化和分散化[2]。

2.政府對新技術與新型企業組織的適應性變革

新技術革命帶來了海量數據、智能算力和科學算法,數字經濟產業鏈和價值鏈不斷完善,新型企業組織大量出現,這促使政府進行適應性變革,利用現代技術提升政府能力,并變革政府的經濟監管和社會保障職能。

一方面,新技術對政府賦能,改變了政府職能行使的方式,提升了政府能力。從經濟管理來說,新技術使政府可以在傳統的統計手段外,更全面地收集經濟運行數據,更好地研判經濟運行狀況,更準確地進行經濟監督預警。政府利用多源異構數據為市場主體“畫像”,提前預測可能的市場風險,實現非現場、穿透式監管,有效彌補監管短板,以一體化平臺提升監管協同性,以智慧化技術提升監管智能化水平。從社會治理來說,政府可以在傳統網格員、樓門長之外,打造“互聯網+基層治理”治理模式,推進智慧社區建設,提升基層治理能力。在數字政務方面,政府可以提升信息傳輸的效率和準確度,進而提升信息能力[3]?!丁笆奈濉眹倚畔⒒巹潯诽岢龃蛟靺f同高效的數字政府服務體系,加強數字社會、數字政府、數字民生建設?!蛾P于加強數字政府建設的指導意見》提出推進政府部門規范有序運用新技術手段賦能管理服務??傊?,政府可以利用新技術全面提升政府決策能力、吸納能力、整合能力、濡化能力和傳統政府能力[4]。

另一方面,新技術革命下新型企業組織大量出現,部分政府職能應對失效,要求驅動政府職能變革。在政府行使勞動保障職能方面,平臺企業通過嚴密的算法和精密的技術能夠對勞動者進行更為隱蔽、更為精準的剝削,并以“自愿的契約關系”作為幌子遮蔽深層次的非自愿勞動,數字對勞動的控制轉向霸權和隱蔽[5]。平臺組織中靈活化、去契約化的勞動關系,在實踐中呈現為“跨組織的員工共享”和“跨員工的組織共享”兩種形態[6]。政府如果按照傳統方式管理可能影響平臺型企業的創新發展,影響靈活就業者的就業權利,但是如果堅持市場自主原則可能無法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因此,政府必須兼顧平臺與勞動者的利益,強調企業與利益相關者之間的利益共同體關系,做到價值取向和責任內容上的協調和共生[7]。

在政府行使市場監管職能方面,平臺企業具有網絡外部性和自我加強效應,脫胎于第二次工業革命的傳統監管方式不再適合。比如針對外賣平臺的管制就涉及衛生、交通、稅務等許多部門,單一政府部門很難進行管理,必須集成政府職能,進行整體管理。此外,平臺公司有天然的激勵來壟斷數據,通過極強的資源聚合效應,形成集中的權力攫取壟斷利潤。平臺公司發展到一定規模后,不僅可以利用資本優勢阻攔“后入場”的競爭者,還可憑借數據壟斷的優勢獲取超額收益,而傳統的反壟斷法難以規制這些現象。同時,平臺商業模式下更容易產生頭部企業,且頭部企業的業務分布更為廣泛,甚至產生了平臺企業政府事業部門專門化的現象與趨勢[1]。如果堅持傳統的市場監管思路,僅僅依賴平臺企業的自我治理,難以保證內部監督、防范內部腐敗,也難以克服對市場的壟斷性影響,因此不僅需要政府的作為、平臺公司的自律,還需要用戶的積極參與,通過多元主體參與治理網絡的方式,合理界定市場監管的邊界,科學配置監管權力,運用多樣化的監管手段[2]。政府應該加強對平臺公司資本運作的數據整合、匯聚與治理,堅持管好資本與技術,防止平臺濫用支配地位,防止資本野蠻生長。與此同時,確保平臺企業在法律的規范和引導下健康發展,不阻礙平臺型組織功能的有序發揮。

四、新型企業組織驅動政府主動進行組織學習

從現有實踐來看,各層級政府積極利用新技術賦能,取得了顯著的效果?;仡櫄v史,在歷次技術革命后,政府不僅革新政府職能,還會形成新的政府組織形態和新的治理價值。在新技術革命之下,政府改革絕不會停留在“政府信息上網”,而會主動借鑒平臺思維,促使平臺技術與政府組織變革不斷深入、動態調適,形成平臺型政府的組織形態[3]。平臺型政府會促使政府的平臺化從技術層面深入組織變革層面[4]。平臺型政府不同于數字政府或者電子政務,更強調組織形態的革命性變革。本部分將從平臺企業的形態出發,分析新型企業組織驅動平臺型政府建設的價值導向和具體機理。

1.平臺型政府的價值導向:以整體性政府實現整體性利益

從政府內部運行的價值取向來說,不論是新公共管理運動還是新公共服務運動,在實踐中都強調通過市場或者社會主體分權,使部門碎片化和社會利益主體分散化。然而,現代風險社會和人工智能社會疊加,國家治理的復雜性提高,一旦缺乏有效的協調機制就會導致政府運行失靈、社會運行機制與政府運行目標相齟齬。在新技術革命的推動下,平臺型政府在內部運行中堅持整體性,通過數據匯合、業務整合與組織融合,能夠在整體政府視野下突破科層的信息溝通障礙,取代單純的橫向政府間物理整合,實現縱向整合與橫向整合,甚至實現公私部門間的合作與整體協作,進而實現更好的系統整合[5]。

更加值得關注的是,平臺型政府的整體性價值理念,不僅強調政府內部運行的整體性,還強調平臺型政府建設的價值目的是實現人民群眾的整體性利益,政府內部運行的整體性特征服務于實現人民群眾整體性利益的目標。不同于西方治理概念中的“去中心化”,中國的政府治理強調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國家行政體制和治權體系必須為實現人民群眾的整體利益與公共利益供給制度規則[6]。這就意味中國政府治理改革的方向不能簡單由“技術決定”,還必須強調“需求牽引技術”,黨建也應該以數字化來引領社會建設[7]。平臺型政府的價值目標與中國國家治理改革的方向具有內在一致性。通過打造平臺型政府,一方面發揮人民群眾的自主性,鼓勵社會參與和民主協商,落實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保證人民群眾整體性利益的實現;另一方面通過平臺集中權力保證公共權力運行的價值和方向,更好落實黨的全面領導。因此,平臺型政府通過平臺組織的技術屬性和制度屬性,能夠有效處理科層制的權力集中、市場和社會主體的權力分散,在分散主體基礎上實現公共權力集中運行和整體化運行。在這個意義上,通過加強黨對數字政府、平臺型政府的領導,可以更好地將黨的政治優勢、組織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實現人民群眾的整體性利益。

2.平臺型政府的組織學習:學習新型企業組織

伴隨著信息技術的發展,數字空間不斷擴展,社會形態高度互聯,在工業化時代建立的科層制組織形態與信息的逐層傳遞模式已經不能很好適用于新的技術環境和經濟組織形態[1]。英國、美國、加拿大等發達國家都在積極推動政府組織形態轉型。英國發布《政府轉型戰略(2017—2020)》,率先提出“數字政府即平臺”的治理理念,提出必須創建具有業務復用能力的跨政府部門平臺,打造整體數字政府[2]。其他國家的“政府即平臺”在一體化平臺、同行平臺、生態系統平臺、眾包平臺等方面也有積極探索[3]。國外的實踐給我國政府組織形態轉型提供了有益借鑒。

在新技術革命下,政府組織形態既要為市場的發育與繁榮提供基礎,又要有效規制市場;既要鼓勵社會組織和公民創新政治參與形態,又要實現有效社會治理。平臺組織在開放性、包容性等方面都能夠給政府提供借鑒。一方面,政府應該積極利用新技術變革政府組織形態,利用數據共享打破條塊分割的科層制,通過數據的全域化、泛在化、增值性、留痕性、可分析性、可整合性,推動政府政務處理的智能化、協同化、精準治理和動態調整,實現技術邏輯向治理邏輯的轉變[4]?!蛾P于加強數字政府建設的指導意見》提出數字政府體系要“整體協同、敏捷高效、智能精準、開放透明、公平普惠”,也對將來的組織形態提出全新要求。另一方面,政府也可以積極學習平臺企業的組織方式,利用平臺的組織力量,連接不同需求的公民與經濟主體,樹立平臺思維與數據思維、協作思維與網絡思維,打造“用戶友好型政府”[5]。通過充分發揮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一網通辦”樞紐作用,以信息化平臺固化行政權力事項運行流程,推進公共平臺智能化集約化發展。

平臺型政府應該積極學習平臺企業的運行模式和組織形態,以跨界整合網絡為組織基礎,以復雜社會中的跨界現實問題為治理對象[6],實現多元主體的共生共贏,營造良好的治理生態。在數字治理生態中,黨組織作為重要主體,在中國特色黨政體制下更容易凝聚政府數字化轉型的目標共識,破除傳統科層制下行政干預的治理技術偏好[7]。通過各級黨組織的領導將“平臺化理念”貫徹到各層級政府,更好落實黨對政府治理體系的全面領導,以實現平臺集權與整體治理[8]。

3.平臺型政府的運行特征:跨界性、共生性和模塊化

平臺型政府以整體性為價值取向,能夠跨越上下層組織關系、部門間關系,鏈接社會治理和公共服務的多方主體,提供模塊化的政務服務和社會服務,更好實現人民群眾根本利益。平臺型政府的需求側和供給側由大量潛在用戶包括公民、企業、社會組織以及政府部門構成,而平臺側以互聯網技術、海量數據與科學算力為基礎[1]。平臺型政府借鑒平臺經濟組織模式,在運行過程中以跨界性、共生性和模塊化為特征。

平臺企業通過多邊網絡效應突破科層制的組織結構,平臺型政府采取集成式平臺治理戰略能夠提升跨界性,實現跨層級、跨地域、跨系統、跨部門、跨業務的協同管理。平臺型政府的跨界性還體現在采取平臺戰略和平臺形態,但是同時保留科層制的機構,形成“平臺+科層”的復合結構。政府的平臺戰略可以借鑒“前臺、中臺、后臺”的運行機制。在前臺端,加強服務界面重構,解決專業化分工和民眾需求一體化之間的矛盾,地方政府基層實踐中的“一網、一門、一次”均是界面重構和整合的體現[2],但當前政務平臺與線下辦事之間仍然未實現完全的界面整合,這也是未來平臺型政府建設要解決的重要任務。在中臺端,平臺型政府以新技術作為依托,以前端的訴求和治理事項作為整合依據,打通上下層組織間、部門間信息傳播機制,實現資源共享和信息網狀傳播,并為公共決策提供數據支撐;未來的區塊鏈技術使信息的有效運轉和流通更容易實現,并可以保證信息的可追溯與不可篡改,確保信息在安全基礎上充分流通。在后臺端,平臺型政府以平臺組織形式為依托集中權力,并形成支撐前臺界面運行和中臺技術運行的后臺制度結構,為技術架構提供權力結構和制度保障,用“技術中臺”串聯起“服務界面”和“制度后臺”,形成平臺型政府的多層嵌套機制,由此更好整合科層組織結構和平臺運行規則,促使條塊分割的管理格局轉向互聯互通的治理格局[3]。平臺型政府必須加快制度規則創新,完善與數字政務建設相適應的規章制度,實現“前臺、中臺、后臺”運行中的跨界運行。

平臺企業通過平臺效應鏈接多元主體形成共生性組織,平臺型政府在整體性政府的邏輯下,在共生理念指導下形成多元主體合作共治的治理模式,充分協調政府組織、社會力量、公民和企業組織,形成協同共治的治理生態[4]。平臺型政府通過平臺的技術性力量和制度性手段,能夠將不愿意參與傳統科層制分工的治理主體納入數字化協同框架,為政府與社會多元主體互動提供新的數字技術工具和應用場景[5]。面對作為數據生產者的公民,平臺型政府可以促使公民通過各種政務平臺和社交平臺,更加快速、高效地反映利益訴求[6],通過超越科層制的信息傳遞和反饋機制,在政府回應與利益訴求之間形成網絡化的信息交互機制。面對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平臺型政府能夠在跨層級整合的基礎上推動政社協同,更充分利用算法、算力,形成鏈接政府、公民、企業、社會的協同共生式數字治理生態。在元宇宙的情境下,數字政治主體的存在使得互動更為情境化、形式更加多元[7]。未來平臺型政府建設應避免片面強調“高大上”的基礎設施,而須打造共建共享機制,以共生性價值為方向,真正實現更深層次的價值共生、利益共生和主體共生,進而實現共治共融。

平臺企業強調“單元制造系統”“獨立制造島”等模塊化組織,平臺型政府也可以深化其模塊化特征,以快速適應公眾的多樣化需求。模塊化是供給側、需求側和平臺側均認可的一種基于預先設定規則的協作秩序和行動規范,為用戶友好型界面化政府奠定了規則基礎[1]。平臺型政府通過收集、整合和科學分析海量大數據,抽取出可反復調用的業務系統和數據資源形成模塊,并基于此對不同層級、不同部門的政府業務、功能等采用通用的設計規則并進行模塊化管理[2]。在模塊化設計下,不同的民眾需求、企業需求只是產生了不同的場景,而其模塊架構、業務流程和交互過程具有高度相似性,因而可以大幅降低政府運行和協調成本。政府的模塊化可以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共資源的運行效率,以服務需求倒逼業務流程再造和政府職能創新轉變,推動虛擬組織結構搭建和個性化交互,提高政務辦理質量[3]。通過模塊的分解、重組和迭代,政府可以更便捷地推動公共服務個性化供給,通過人工智能等系統推演出復雜場景的最優模塊組合,進一步推動政府組織形態、運行機制的快速迭代和更新,推動組織決策重塑,優化治理模式[4]。未來平臺型政府在建設中,也應該更強調開放合作,以模塊化為政民互動、政企互動提供規范化的組織框架,發揮高頻互動的網絡效應,走向更加多元化和虛實融合的互動形態。

五、總結

從理論邏輯和歷史邏輯看,被動的適應性變革與主動的組織學習形塑了歷次工業革命后的政府組織方式。第一次工業革命帶來了工廠的生產方式,工廠官僚制開始產生。與之對應,政府在經濟管理上極力擺脫封建制度下的管制手段,開始打造有為政府,不斷擴展專利保護和經濟監管職能。第二次工業革命產生了大量托拉斯企業,科學管理成為企業的組織價值。以理性的科層官僚制為特征的政府管理體系逐步形成,政府組織的專業化、層級制、規則化、非人格化、技術化程度不斷提升,政府開始擴展反壟斷和社會保障職能。第三次工業革命后,為了適應更加多變的市場需求,大企業、跨國企業逐步走向扁平化,而政府也開始逐步引入“事業部制”,放松對市場的直接管制轉而注重加強政府統計與公共服務供給,通過引入新公共服務和開展新公共管理運動推動政府流程再造,革新政府治理價值。

從實踐邏輯來看,新技術革命推動平臺型經濟組織大量出現,這必將對進一步的政府改革提出新要求。在短期,政府會利用新技術適應性變革調整政府職能,以更好服務平臺企業發展。在長期,政府會通過借鑒平臺企業的運行理念和組織方式,主動進行組織學習,打造平臺型政府,并從價值理念、組織方式和運行模式上變革政府。當然,這種影響并不是單一向度的,政府組織形態、政府職能發揮也會影響企業組織形態,二者從而形成深度的互動。

總之,對于新技術革命對政府組織的影響,我們必須放寬歷史的視野,從理論的高度和實踐的深度加以審視,不僅要觀察當前的數字政府建設,還要分析政府如何基于平臺經濟組織進行組織學習。只有這樣才能切實把握新技術革命帶來的現實問題和長遠影響,認識到技術革命帶來的政府組織革新具有現實必然性。政府必須做好組織適應與組織學習,借鑒平臺型組織的價值理念、運行模式和組織方式,主動打造平臺型政府,為促進國家間競爭、更好提升經濟發展、適應社會需求奠定基礎。

〔責任編輯:史拴拴〕

[1]李春利、高良謀、安崗:《數字平臺組織的本質及演進:基于分工視角》,《產經評論》2021年第6期;江小涓、靳景:《數字技術提升經濟效率:服務分工、產業協同和數實孿生》,《管理世界》2022年第12期。

[2]馬亮:《數字政府建設:文獻述評與研究展望》,《黨政研究》2021年第3期;曾渝、黃璜:《數字化協同治理模式探究》,《中國行政管理》2021年第12期;郁建興、高翔、王詩宗等:《數字時代的公共管理研究范式革命》,《管理世界》2023年第1期。

[1]A. D. Chandler, Strategy and Structure: Chapters in the History of the American Industrial Enterprise, Cambridge: M. I. T. Press, 1962, pp. 19-51.

[2]陳家浩:《官僚制批判性研究的邏輯:基于歷史的審視》,《太平洋學報》2010年第4期。

[3]李海飛、王海潮:《后福特制生產方式與當代生產社會化的新發展》,《改革與戰略》2017年第3期。

[4]S. A. Kauffman, The Origins of Order: Self-Organization and Selection in Evolution,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3, pp.69-120.

[5]R. Harris, "Government and the Economy, 1688-1850", in R. Floud, P. Johnson, eds., The Cambridge Economic History of Modern Britain,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4, pp.204-237.

[1]C. Argyris, D. A. Sch?n, Organizational Learning: A Theory of Action Perspective, Reading, MA: Addison- Wesley Publishing Company, 1978, pp.1-45.

[2]P. J. DiMaggio, W. W. Powell, "The Iron Cage Revisited: Institutional Isomorphism and Collective Rationality in Organizational Fields", American Sociological Review, 1983, 48(2), pp.147-160.

[3]S. Collinson, D. C. Wilson, "Inertia in Japanese Organizations: Knowledge Management Routines and Failure to Innovate", Organization Studies, 2006, 27(9), pp.1359-1387.

[4]郁建興、高翔、王詩宗等:《數字時代的公共管理研究范式革命》,《管理世界》2023年第1期。

[5]杜倩博:《政府部門內部機構設置的組織邏輯與整合策略——基于中美差異性的比較分析》,《中國行政管理》2018年第9期。

[6]吳永生:《權力范疇與馬克思的政治理論》,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20年版,第221頁。

[1]江小涓、黃穎軒:《數字時代的市場秩序、市場監管與平臺治理》,《經濟研究》2021年第12期。

[2]謝康、吳瑤、肖靜華:《數據驅動的組織結構適應性創新——數字經濟的創新邏輯(三)》,《北京交通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20年第3期。

[3]J. Rochet, J. Tirole, "Platform Competition in Two-Sided Markets", Journal of the European Economic Association, 2003, 1(4), pp.990-1029.

[4]趙磊、韓玥:《跨越企業邊界的科層控制——網約車平臺的勞動力組織與控制研究》,《社會學研究》2021年第5期。

[5]K. S. Rahman, K. Thelen, "The Rise of the Platform Business Model and the Transformation of Twenty-First-Century Capitalism", Politics & Society, 2019, 47(2), pp.177-204.

[6]S. Vallas, J. B. Schor, "What do Platforms Do? Understanding the Gig Economy", Annual Review of Sociology, 2020, 46(1), pp.273-294.

[7]汪旭暉、張其林:《平臺型網絡市場“平臺—政府”雙元管理范式研究——基于阿里巴巴集團的案例分析》,《中國工業經濟》2015年第3期。

[8]A. Gawer, "Digital Platforms Boundaries: The Interplay of Firm Scope, Platform Sides, and Digital Interfaces", Long Range Planning, 2021, 54(5), p.102045.

[1]蔡寧偉:《自組織與平臺組織的崛起》,《清華管理評論》2015年第11期。

[2]張小寧、趙劍波:《新工業革命背景下的平臺戰略與創新——海爾平臺戰略案例研究》,《科學學與科學技術管理》2015年第3期。

[3]孟天廣:《政府數字化轉型的要素、機制與路徑———兼論“技術賦能”與“技術賦權”的雙向驅動》,《治理研究》2021年第1期。

[4]孟天廣、張小勁:《大數據驅動與政府治理能力提升——理論框架與模式創新》,《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8年第1期。

[5]張雪嬌、肖瀟:《自由靈活與隱蔽剝削:平臺經濟勞動關系屬性的再思考》,《改革與戰略》2021年第11期。

[6]陳微波:《共享經濟背景下勞動關系模式的發展演變——基于人力資本特征變化的視角》,《現代經濟探討》2016年第9期。

[7]陳微波:《互聯網平臺用工關系治理的理論建構:三種理論視角的比較與反思》,《社會科學》2021年第10期。

[1]黃冬婭、杜楠楠:《平臺企業政府事務部門專門化與政企關系發展——基于國家制度環境的分析》,《社會學研究》2022年第6期。

[2]郁建興、朱心怡:《“互聯網+”時代政府的市場監管職能及其履行》,《中國行政管理》2017年第6期。

[3]張舜禹:《平臺型政府:數字時代的新政府組織形態及其挑戰應對》,《寧夏社會科學》2023年第3期。

[4]S. Kim, K. N. Andersen, J. Lee, "Platform Government in the Era of Smart Technology", Public Administration Review, 2022, 82(2), pp.362-368.

[5]趙娟、孟天廣:《數字政府的縱向治理邏輯:分層體系與協同治理》,《學?!?021年第2期。

[6]王浦劬:《國家治理、政府治理和社會治理的含義及其相互關系》,《國家行政學院學報》2014年第3期。

[7]李鋒:《政治引領與技術賦能:以數字黨建推動社會治理現代化》,《貴州社會科學》2022年第7期。

[1]陳振明:《政府治理變革的技術基礎——大數據與智能化時代的政府改革述評》,《行政論壇》2015年第6期。

[2]張曉、鮑靜:《數字政府即平臺:英國政府數字化轉型戰略研究及其啟示》,《中國行政管理》2018年第3期。

[3]杜超、趙雪嬌:《基于“政府即平臺”發展趨勢的政府大數據平臺建設》,《中國行政管理》2018年第12期。

[4]米加寧、章昌平、李大宇等:《“數字空間”政府及其研究綱領——第四次工業革命引致的政府形態變革》,《公共管理學報》2020年第1期。

[5]熊易寒:《用戶友好型政府:互聯網如何重塑國家與社會關系》,《廣西師范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20年第6期。

[6]韓萬渠:《跨界公共治理與平臺型政府構建》,《科學社會主義》2020年第1期。

[7]孟天廣:《數字治理生態:數字政府的理論迭代與模型演化》,《政治學研究》2022年第5期。

[8]韓萬渠、柴琳琳、韓一:《平臺型政府:作為一種政府形態的理論構建》,《上海行政學院學報》2021年第5期。

[1]丁元竹:《平臺型政府運行機制的設計思路》,《中國浦東干部學院學報》2017年第2期。

[2]李文釗:《界面政府理論:理解互聯網時代中國政府改革的新視角》,《中國人民大學學報》2021年第4期。

[3]余敏江、王磊:《平臺型政府的“重層嵌套”組織結構及其制度邏輯》,《學術月刊》2022年第9期。

[4]王雪梅、教軍章:《依共生而共治:政府生態化治理的價值闡釋》,《理論探討》2020年第6期。

[5]曾渝、黃璜:《數字化協同治理模式探究》,《中國行政管理》2021年第12期。

[6]李鋒:《網絡空間公民利益訴求的對象選擇與行為特征——以全國網絡問政平臺的大數據分析為例》,《探索》2019年第6期。

[7]張愛軍、賀晶晶:《元宇宙賦能數字政治主體:表現、風險與規制》,《廣西師范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22年第5期。

[1]H. J. Ye, A. Kankanhalli, "User Service Innovation on Mobile Phone Platforms: Investigating Impacts of Lead Userness, Toolkit Support, and Design Autonomy", MIS Quarterly, 2018, 42(1), pp.165-187.

[2]蔣敏娟、黃璜:《數字政府:概念界說、價值蘊含與治理框架——基于西方國家的文獻與經驗》,《當代世界與社會主義》2020年第3期。

[3]孟慶國、鞠京芮:《人工智能支撐的平臺型政府:技術框架與實踐路徑》,《電子政務》2021年第9期。

[4]胡重明:《模塊化組織與數字政府的三維框架》,《行政論壇》2023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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