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元元
(商丘市梁園區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中心 河南 商丘 476000)
農民是鄉村振興的主體,但是隨著城鄉經濟的發展,農村勞動力資源現狀成為鄉村振興發展的障礙,主要有以下幾個因素。
1.1 農村剩余勞動力數量多。受經濟結構、產業結構、年齡結構以及個人技能和教育水平限制,大部分農村勞動力無法進入現代就業市場,從而導致農村大量勞動力資源閑置,影響著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進步。
1.2 農村人口增長減緩。由于我國是農業大國,農村人口比重較大,但是目前從人口自然增長率來看,農村人口出生率顯著下降,增長速度減緩,這是造成農村勞動力資源總量下降的主要原因。
1.3 農村勞動力就業類型單一。農村勞動力就業類型大致可分為創業型、就業型和家庭服務型。①創業型。是有積蓄、有知識、有技能、有勇氣的農村精壯勞動力,大多選擇流向城市創業。②就業型。這類人群一般是留在農村,農忙時干農活,農閑時在附近求職,呈現出季節性特征,一般都是臨時求職在密集型企業或建筑工地。③家庭服務型。這部分人大多是空巢老人和留守兒童,沒有文化、沒有經過系統教育和專業技能培訓,更不懂經營,自身的條件限制了他們進入現代市場的步伐,只能在經營家庭的同時在附近應聘一些技術含量低的臨時短工。
1.4 農村勞動力數量多,資源龐大。雖然我國人口增長率呈現下降趨勢,但是由于農村人口基數大,勞動力資源數量多,所以開發利用農村人力資源管理的任務難度系數也較大。
2.1 推動農業產業結構優化升級。農村勞動力充分就業,通過食品加工、種植觀光、旅游產業、農家樂、自助采摘等方式,發揮當地資源優勢,實現農業與旅游產業結合,帶動農業產業發展,拓展農產品銷售產業鏈,拓寬農民收入渠道。
2.2 促進鄉村振興。農村勞動力高質量就業是鄉村振興發展的理念,開發農村剩余勞動力資源,使剩余的勞動力因地制宜地選擇適合自己的崗位就近就業,可減少轉移就業風險,穩定就業保障。
2.3 實現農村綜合發展。農村勞動力的就業是個人和家庭生活穩定的基礎,可推動農村勞動力資源開發利用。通過開展就業指導,讓其參與到新農村建設當中,實現人生的價值。
3.1 就業面單一。由于大多農村勞動力缺乏專業文化知識和技能技術,只能從事體力勞動或者無需專業技術水平或技術水平含量低僅憑經驗就可以工作的行業,例如超市、建筑隊、裝卸工、物流等沒有太多技術要求的崗位。
3.2 就業崗位少。因為農村地區經濟發展水平不高,市場消費下沉,崗位缺乏,造成勞動力就業渠道受限,剩余的勞動力很難在較少的崗位中選擇出適宜自己的崗位,這樣部分強壯精干的勞動力會適應社會的優化,選擇外出就業,剩余的勞動力大都是留守老人和婦女兒童,他們因崗位和年齡限制只能閑居在家。
3.3 信息閉塞且不對稱。農村與城市間缺乏信息傳遞,使其獲取崗位消息受限。另外因農村勞動力文化水平不高,工作崗位的選擇受到局限,只能從事基層服務行業或者沒有技術含量的體力活和流水線活,每天十幾個小時,單調乏味的重復著一套動作,勞動付出與勞動報酬不對等,工作強度大,收入低。
4.1 加強農村勞動力職業技能培訓。農民是農村建設的主體,地方政府應設立專項培訓基金,加強對農村勞動力的培訓,定期針對農村剩余勞動力的基本情況,組織開展勞動力就業崗位轉移和產業就業需求技能培訓。首先,從思想上引領,轉變農村勞動力的思想觀念和生活方式,使其獲得新的知識技能,促使農村勞動力積極主動就業。其次,相關部門要履行職責,有計劃、有組織地集中農村勞動力資源,構建職業技能培訓體系,推進培訓資源整合。最后,政府牽引以企業為導向,尋求企業合作,推進定項培訓、訂單培訓,使勞動力培訓與企業項目發展相結合;亦可不定時邀請專家到基層開展技能培訓講座,激發農村剩余勞動力的工作意愿,增強對專業技能的理解和掌握,促進農村勞動力穩定就業,為新農村建設提供優質合格的農村勞動力。
4.2 完善農村就業服務體系,創建信息化平臺。為擴大農村勞動力就業率、提升就業質量、改善就業結構,應完善農村就業服務體系,創建與時俱進的信息化技術服務平臺。①信息化管理服務平臺。農村勞動力資源是農村就業服務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創建信息化服務平臺可將剩余勞動力資源信息整合到數據庫和系統中,使農村剩余勞動力實現單位和資源一體化,通過創建信息化服務平臺,方便用人單位及時發現挖掘人才,擴大農村剩余勞動力的就業范圍,發揮人力資源配置效率和市場調節作用,從而為高質量的經濟發展提供強有力的支撐。②就業信息招聘平臺。該平臺由人社及政府相關部門運營,在平臺上設立招聘信息,農村勞動力可線下根據招聘信息選擇適合自己的崗位。③農村勞動力就業培訓平臺。通過該平臺定期發布就業技能培訓宣傳信息,提升農村勞動力人口的基本素質,使農村勞動力也真正成為市場上的香餑餑。④農民工權益維護平臺。農民工受自身文化素質和專業技能水平的限制,大都從事社會底層工作,對自己的勞動權益保障和法律制度不夠了解,因此農民工權益保障一直以來都是政府部門重視的民生工作,鑒于此,設立農民工權益維護平臺,可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在遭到侵害時能快速、直接找到維護的有效通道。
4.3 大力發展農村經濟,拓展勞動力就業空間。受經濟發展和產業結構因素影響,地方就業崗位不多,這導致農村部分剩余勞動力雖有勞動能力,卻沒有合適的就業機會和就業崗位?;诖?,政府大力推進農村農業結構轉變為經濟結構,以此提供更多的就業崗位,同時拓展就業空間,吸收大學生回鄉創業,為農村經濟發展貢獻力量。
4.4 城鄉一體化發展,引導農村勞動力有序轉移。合理優化農村勞動力資源配置,將就業稀缺地區的剩余勞動力轉移到就業密集的地區,使農村剩余勞動力充分就業,從而在新的相應領域發揮自身價值。當前,在城鄉一體化建設的過程中,結合地方發展趨勢,取消勞動力轉移限制,落實勞動力輸出措施,提升勞動力資源管理服務能力,推動農村剩余勞動力向二三產業轉移。
4.5 完善最低收入保障制度,建立農村勞動力保障機制。夯實最低收入保障制度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也是完善農村勞動力保障機制和覆蓋城鄉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內容,這項工作促進了農村經濟發展,縮小了城鄉差距,政府部門要高度重視,從農村平均收入和經濟發展水平的實際狀況出發,逐步完善制定最低收入標準,扎實推進養老保險制度,使農村勞動力與城市企業職工福利待遇相銜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