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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質文化遺產系統性保護的現實困境與發展路徑

2024-04-28 05:41寧克麗,馬曉穎
北京城市學院學報 2024年1期
關鍵詞:公共文化非物質文化遺產

寧克麗,馬曉穎

摘要:系統性保護,是“十四五”時期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重點。針對當前我國非遺系統性保護“整體體系化,局部零散性”的發展狀態,本文以臨泉縣為例,對現有“國家+省+市+縣”四級非遺項目分類別、分要素進行調研分析,剖析系統性保護效果、存在的問題和成因,進而以整體性思維,對“十四五”時期非遺系統性保護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優化路徑。

關鍵詞:非物質文化遺產;系統性保護;公共文化

中圖分類號:G127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673-4513(2024)-01-096-06

非物質文化遺產(簡稱“非遺”)是一種重要的社會公共資源,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提供精神力量。自2004年加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公約》,經過近二十年的探索,我國非遺已告別零散性、碎片化保護,基本建立了非遺保護傳承體系、非遺代表性項目制度、代表性傳承人制度等非遺保護體系[1]?!笆奈濉币巹澓?035年遠景目標綱要提出,要“強化非物質文化遺產系統性保護”,表明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已進入注重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的高質量發展新階段。著眼全局,系統整體推進非物質文化遺產系統性保護,已成為新發展階段非遺系統性保護工作發展的風向標[2]。

一、臨泉縣非遺系統性保護樣貌

(一)系統性保護概念界定

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是一個系統工程。非遺系統性保護就是運用系統思維方法,對新發展階段怎樣加強非遺保護工作進行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思考,既從系統整體的維度把握非遺與外部環境之間的有機聯系,又從要素協同的維度將非遺作為一個系統工程,進而把握該系統有效運行的規律和特點,統籌兼顧,帶動全局,從而達到優化保護的目標。

非物質文化遺產系統性保護具有以下三個特點:一是堅持系統觀念。對于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從全局謀劃,整體性推進各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的保護工作。二是非遺保護措施整體水平提高。非物質文化遺產系統性保護并不是對前期非遺保護政策及措施的否定,而是對原有政策或措施的再優化再提升,促進各項政策措施有效落地,實現非遺保護最大化。三是服務和融入國家發展戰略。既要回應時代發展的需要,也要統籌非遺與外部環境的關系,特別是要統籌非遺與經濟社會發展、民生改善、社會治理等的關系,主動將非遺保護服務并融入到國家發展戰略中去。

(二)臨泉縣四級非物質文化遺產系統性保

護樣貌臨泉縣隸屬于安徽省阜陽市,歷史文化底蘊豐厚,是“沈文化”的發源地,享有“姜尚故里”“雜技之鄉”“紅色足跡”“中原牧場”的美譽,蘊含著許多獨具地方特色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從2007年民俗肘閣抬閣成功申報為國家第一批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開始,經過10多年的發展,臨泉基本建立了“國家+省+市+縣”四級非遺文化體系。

臨泉縣現存四級非遺項目共77項。其中,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2項,分別為民間舞蹈肘閣、抬閣和傳統競技臨泉雜技,均屬于表演藝術類非物質文化遺產。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6項,分別為生活、生產知識與技能類、表演藝術類和儀式類的非遺項目。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17項,其中技能類11項,民間文學類2項,表演藝術類4項??h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共52項,其中文學類5項,表演藝術類12項,技能類28項,儀式類2項??傮w來看,臨泉四級非遺項目以生活知識與技能類、表演藝術類、生產知識與技能類和民間文學類為主[3]。

但就保護措施而言,臨泉四級非遺系統性保護存在一定差異。第一,對于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系統性保護多措并舉,既有專門保護委員會、專項發展資金,也建立傳習展覽基地,此外還通過項目招引、文旅融合、傳承培訓、交流宣傳等廣泛推進系統性保護。第二,對于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側重為經濟價值與文化價值高的生產、生活知識與技能類非物質文化遺產搭建平臺,提高非遺知名度、擴大其經濟影響力。但表演藝術類省級非遺鲖城火叉火鞭,除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專項培訓活動經費以外,省、市級文化交流展演活動較少,縣級與鄉鎮節慶期間安排節目也不多。對張老家祠堂祭祀活動的保護除非物質文化遺產記錄、專項補貼之外,幾乎沒有相關宣傳活動。第三,對于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在市級層面,文化主管部門會根據非遺的藝術性特點,分批次開展非遺培訓學習;同時會在每年文化和自然遺產日開展非遺系列宣傳展演展示活動。在縣級層面,結合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不同文化特征,所開展的保護措施不同。如作為工藝美術、生產、生活知識與技能類,多是以項目為牽引,以市場化運作為導向,與縣級招商、旅游商品展、文化產業基地等相結合,從而提升其發展的內生動力。第四,對縣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在推進系統性保護的政策、資金和人員等方面,相較于國家級、省級、市級都有很大的欠缺。如現有的5項民間文學類縣級非遺,除在前期非物質文化遺產大普查中,對其相關信息編錄著書統一納入《臨泉縣民間傳說集》外,其余的保護措施幾乎沒有;且目前尚未有相關人員被納入非遺傳承人隊伍。工藝美術、生產、生活知識與技能類縣級非遺產品,除傳統飲食制作與技能類非遺在每年政府舉辦的展銷會、電商購物節等活動上有相應的政策補助外,其余的基本上依靠自我發展。

(三)臨泉縣非物質文化遺產系統性保護成效

1.確立了非遺系統性保護體制機制。一是增強主體責任??h級文化主管部門成立了非遺辦公室,負責全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統籌工作。在非遺所在轄區的當地政府成立非遺保護領導小組,負責轄區內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日常工作開展。二是強化政策扶持。制定了臨泉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名錄申報程序、評審標準及項目代表性傳承人的認定標準。對于納入市級以上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按照上級獎補政策進行同等獎補,將建設非遺傳承基地、非遺展廳、開展非遺傳承保護活動等納入文化興縣范圍,將鄉鎮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納入公共文化服務經費范圍內,保障財政資金。三是加強部門聯合。加強文旅、商務、教育等部門聯絡和溝通,積極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進校園、非遺展銷會、非遺推介會等活動,讓非物質文化遺產與旅游、鄉村振興、教育相融合,發揮更大的作用。

2.構建了非遺四級代表性項目數據庫。數據庫是非遺資源科學歸類、管理的基礎,也是記錄、保存、傳承、保護和發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一種重要方式。為此,臨泉縣認真開展非遺普查相關工作,全面收集整理文字、音像、影像、圖片、書籍等資料,共形成文字記錄120篇,照片830張,音像、影像30份,征集實物200件,匯編文字資料6本,為臨泉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奠定了扎實的數據根基。在臨泉縣博物館設立臨泉非物質文化遺產展館,對四級代表性項目數據庫中相關實物、工具、影像、圖片進行集中展覽展示。此外,先后出版《臨泉縣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成果匯編》《肩膀上的舞蹈——臨泉肘閣、抬閣》《臨泉雜技》等書籍,極大促進了四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及其所蘊含價值的廣泛傳播。

3.培養了一批非遺保護傳承人。 經過6次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申報工作,全縣共104位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其中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1名,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6名,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26名,縣級非物質文化遺產66名。這些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作為非物質文化遺產培訓的主力,為保護傳承非物質文化遺產,增強非遺傳播力與影響力方面作出了巨大貢獻。臨泉雜技院團非遺傳承人更是在傳承的基礎上融入中國時代元素,高科技、高技藝、高水準地登上了國際舞臺,提高了臨泉文化的國際影響力。

4.提升了非遺自組織保護能力。提高非遺的自我保護、自我傳承、自我發展能力,能夠強化非遺的“自我造血”功能,是符合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發展的長遠之舉。為此,臨泉縣組織開展“文化能人”和“鄉村文化帶頭人”評選活動,將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人全部納入評選隊伍,通過組織開展培訓、觀摩等活動,增強非遺傳承人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從而引導非遺傳承人自覺開展非遺保護傳承工作。為提高非遺的生產發展能力,臨泉將工藝美術類和生產、生活知識與技能類非遺與文化產業發展相結合,將非遺納入全域旅游發展項目。如通過項目引入,建立封神魔幻樂園。為提升非遺的資源整合能力,臨泉將雜技發展納入文化發展的重點內容,通過建立保護基地,開發雜技小鎮、納入文化惠民活動范圍等措施,自覺引導民間傳承隊伍提高藝術水平。

二、非物質文化遺產系統性保護的現實困境

(一)非物質文化遺產系統性保護存在的困境

1.四級非遺保護力度差別大。針對不同級別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在資金扶持、非遺傳承人申報、培訓及非遺文化交流活動等方面的差別較大。一是在資金扶持上,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每年有2萬元傳承活動經費,省級7000元,市級3000元,縣級暫時未配套相應的傳承經費,且對于市縣級非遺保護工作的開展,受財政狀況的影響,無法保障。二是在非遺傳承人數量上,國家級非遺數量少,申報難度大。調研顯示,目前臨泉縣國家級非遺傳承人項目覆蓋率為100%,省級非遺傳承人項目覆蓋率為100%。市級非遺傳承人項目覆蓋率為82.35%,其中有些市級項目暫無相關非遺傳承人??h級非遺傳承人項目覆蓋率為26.92%,其中有38項縣級非遺暫無相關非遺傳承人。三是文化活動交流方面。國家級、省級非遺活動交流機會與平臺逐級遞減,縣級非遺能參與政府組織活動的機會幾乎沒有。

2.非遺系統性保護核心要素匱乏。非遺傳承人、保護專項資金、群眾參與等是非遺的核心要素,但這些核心要素發展卻困境重重。一是傳承人結構不優。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年齡結構偏大。以臨泉縣為例,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40歲以下占總數比例為7.6%,60歲以上人員占比為39.4%,且學歷水平大多為小學、初中水平。二是資金來源單一。除生產、生活知識與技能類非遺能通過非遺產品及旅游商品實現自身發展外,大多數的非遺保護以政府資金扶持為主,社會資本參與較少,缺乏發展動力。三是群眾參與度低。受非遺系統性保護開展方式及群眾認知偏差的影響,當前非遺系統性保護的群眾參與人數較少。

3.非遺系統性保護政策措施落實存在偏差。一是非遺基礎信息有待進一步完善。在進行非遺普查后,大多數是以原始資料進行封盤保存,或是部分收錄在市級非遺名錄內,缺乏對原始資料信息的分類整理研究工作。二是文化交流活動開展缺乏創新。僅僅是通過圖片展覽或現場表演的方式開展非遺宣傳,活動形式單一,缺乏互動性,群眾參與感不強,感受不深。三是非遺培訓流于表面。以培訓學員數量與培訓時間作為考核依據,并未對實際培訓效果進行考評,導致無法憑借非遺培訓吸納和留住人才。四是缺少部門聯合。有些部門對非遺保護缺乏系統性認知,部門之間就非遺系統性保護發展未達成共識,缺少溝通合作[4]。四是宣傳效果不佳。調研顯示,超過50%的被調查者對非遺保護相關政策處于略有了解或者聽說過,但無法詳說的階段。超過50.93%的被調查者是通過微信公眾號宣傳了解的,表明宣傳缺乏創新性,宣傳效果不佳[5]。

(二)非物質文化遺產系統性保護現實困境的成因

1.政府職能在非遺保護中作用未充分發揮。一是參與人員少,造成政府職能缺位。作為縣級層面的文化主管部門,未成立專門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非遺保護與傳承的工作任務仍在文化主管部門。且相關人員配備不足,人員身兼數職,無法做到專職專崗。鄉鎮作為系統性保護的主陣地,目前只有一個文化專設崗的名額,在落實文化主管部門其他工作安排的同時,還要承擔鄉鎮工作,無暇顧及非遺系統性保護相關工作。二是社會參與少,造成政府職能錯位。非遺具有活態傳承性。只有調動群眾積極參與到非遺保護中來,才能讓非物質文化遺產不斷在傳承中創新發展,保持旺盛的生命力和傳承力。但從當前非遺系統性保護中來看,無論是非遺文化交流、宣傳還是非遺產業化發展方面,社會參與度都偏低,不利于非遺的活態傳承[6]。

2.非遺系統性保護政策法規不健全。系統性保護內在要求一系列非遺系統性保護政策法規。當前的保護政策法規中,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整體保護,對非物質文化遺產所處的環境、社會群體引導和協調等方面都存在不同程度的不足。此外,四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政策措施相差較大,市縣兩級非遺保護缺少政策保障,且目前暫未出臺關于四級非遺系統性保護的相關規范文件,市縣兩級非遺項目存在重申報、輕保護的情況。

3.社會資本參與較少。有限的財政資金對于非物質文化遺產系統性保護開展具有很大的局限性,導致無法對不同類別、不同級別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做到整體保護。同時,非物質文化遺產作為一種特殊的無形文化財富,其本身具有獨特的文化價值,除工藝美術類和生產、生活知識與技能類非物質文化遺產經濟價值相對較高外,其余類別的非遺都具有較強的文化屬性。因此,從項目投資來說,非物質文化遺產存在投資周期較長、短期收益低的特點。部分需要傳統手工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單位時間內產出率低,除非政府給予相應的政策扶持,才會有少量社會資本進入非遺文化產業市場。

4.監督考核評價體系不合理。對于非物質文化遺產系統性保護缺少以結果為導向的監督績效考評,導致在相關工作人員開展工作時,工作浮于表面,措施不落地。對于非遺保護中的人才培養、活動宣傳、保護效果等缺乏有效考核標準和手段。以安徽省為例,國家級省級非遺數字網站已建立,但只有4個地級市有專門數字網站,占比僅為25%。且存在網站信息更新緩慢,信息不豐富等問題。

三、非物質文化遺產系統性保護的發展路徑

(一)完善系統性保護體制機制

1.推動非遺系統性法律法規文件出臺。非物質文化遺產有不同級別、不同類別,又分布在不同地區,因此個性與共性并存。因此,從立法的角度,要進行系統考慮,將非物質文化遺產作為一個大的保護系統,將不同級別的非遺項目作為子系統,不同類別的非遺當做系統元素,統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地區發展、風俗民情和重點工作,做好相關指導性文件的出臺和法律法規的制定。鼓勵地方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地方性規范文件,在出臺地方性規范性文件時,統籌政府年度工作需要,開展多部門聯合制定相關保護措施。

2.探索實施以鄉鎮為核心的區域性非遺保護體系。鄉鎮政府是非遺系統性保護工作的重要實施者。作為距離群眾最近的國家機關部門,與群眾接觸最多,應充分發揮其重要作用。應加大對于鄉鎮公共文化服務資金的撥付力度,依托鄉鎮文化站、村級公共文化服務中心、文化廣場等資源,設立非遺展廳展館。以鄉鎮為單位,成立以鄉鎮文化干部、鄉村文化帶頭人等各類文化愛好者、志愿者為主體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小組,將非遺保護活動開展納入鄉鎮年度公共文化活動范圍。

3.建立健全多部門聯合保護制度。充分發揮國家非遺保護工作部際聯合會的指導作用,加強部際之間的交流溝通,將非遺保護與部門業務工作相結合,聯合印發指導、實施文件,如:將非遺納入義務教育階段課程、強化非遺與旅游深度融合等各類指導性文件。成立以政府主要領導為組長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系統性保護聯席會議領導小組,全縣各職能部門作為小組成員參與年度非物質文化遺產系統性保護的規劃工作。結合部門職責,認真貫徹部際聯合會各項工作要求,強化非遺在工作實踐中的運用,進一步增強非物質文化遺產融入和服務政府重點工作的能力。

(二)激活非遺系統性自組織保護能力

1.引導多元資本進入非遺保護。從政府方面看,要參照國家級、省級非遺項目補助資金,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及非遺數量,合理劃定專項資金進行保護。同時,將非遺保護工作納入公共文化服務范圍內,堅持鄉鎮賦權賦能,依托鄉鎮開展各類保護措施。堅持開放包容從社會組織方面看,要引導非遺愛好者成立基金會,組織開展各類非遺保護工作,讓各類社會群體和資金加入非遺保護實踐中。要堅持創新融合,以培養孩子動手能力為目的,開展非遺體驗中心、非遺技能培訓班等,讓非遺文化進入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市場,提升其自我發展保護能力。

2.優化非遺傳承人隊伍。一是細化類別,精準傳承。結合非物質文化不同類別,針對每個不同類別的藝術特征及適應人群,合理劃分適學人群,如工藝美術類、表演藝術類可以依托學校,在“雙減”政策的范圍內,將非遺納入學校教育文化藝術類范圍,豐富校園課后延時服務內容。二是加強以效果為導向的培訓考核。制定科學合理的非遺培訓考核體系,將非遺培訓作為改善非遺傳承人年齡結構偏大、學歷偏低等問題的重要抓手,通過豐富培訓形式,增強非遺培訓的實操性等方式,提高參培學員的非遺技能。

3.鼓勵群眾參與非遺保護實踐。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系統性保護離不開社會環境,更離不開社會環境中的人。要以需求為導向,充分了解群眾當前對于非遺文化的需求,讓非遺文創、非遺體驗等融入到群眾生活、教育活動中去,讓群眾在參與中產生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認同感,從而增強其自覺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責任感和使命感。

(三)強化非遺系統性保護支撐

1.制定非遺系統性保護考核評價體系。將非遺保護納入政府重點工作考核評價內容,全局性謀劃年度考核目標和工作要求,結合非遺系統性保護的相關措施,細化考核標準,分別對非遺傳承人、非遺基地、非遺產業化發展、非遺保護聯席小組成員單位制定考核細則,以效果為導向采取多元績效考核評價標準。

2.加大非遺系統性保護宣傳普及力度。結合當前非遺特點,創新宣傳方式和途徑,將非物質文化系統性保護內容融入非遺表演藝術類,從而實現政策宣傳和非遺文化交流目的。最大限度利用鄉村大喇叭、戶外廣告欄、村級宣傳欄等方式,開展多種形式的非遺宣傳,讓非物質文化遺產系統性保護政策及非物質文化遺產知識廣泛傳播。

3.構建體系化非遺資源信息庫。要大力推進非遺數字館建設,利用現代信息技術不斷完善非遺呈現效果,建立縣級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基地。舉辦非遺保護與發展主題研討會和系列學術講座,邀請非遺專家學者,對全縣非遺普查的原始數據進行處理完善,整理成冊,構建以縣級為系統的非遺知識網絡體系。

參考文獻:

[1]王文章.非物質文化遺產概論[M].北京:教育科學出版社,2013.

[2]鄭煒楠.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政策量化研究[J].圖書館論壇,2022-03-30.

[3]郭翠瀟.構建科學、合理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分類體系——以《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名錄數據庫的統計分析為中心[J].民族文學研究,2021,39(6):158-168.

[4]尹名生,李中維.非物質文化遺產在教育中的研究[J].內江科技,2022-03-25.

[5]趙崇華,劉云秀.非物質文化遺產在文化產業中的“內卷”問題審思[J].重慶師范大學學報,2021-12-25.

[6]曹曉燕.新公共管理理論視角下我國政府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機制的研究—以延邊朝族自治州為例[C].長春工業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13,01(4).

The Practical Dilemma and Development Path of the Systematic Protection of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Taking Linquan County as an Example NING Keli1, MA Xiaoying2

(1.Bureau of Culture, Tourism and Sports of Linquan County, Anhui 236400, China;2.School of Marxism, Beijing City University, Beijing 101399, China)

Abstract: Systematic protection is the focus of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protection during the 14th Five-Year Plan period. The systematic protection of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means to use the method of systematic thinking to carry out systematic, holistic and collaborative thinking on how to strengthen the protection of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in the new stage of development. It should not only adhere to the system concept and overall planning, but also improve the overall level of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protection measures, and actively serve and integrate into the national strategic development. In view of the current development state of “overall systematization and partial fragmentation” of the systematic protection of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in China, this paper takes Linquan County as an example to investigate and analyze the existing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items at the four levels of “national+provincial+city+county” by category and element, analyze the systematic protection effect, existing problems and causes, and then put forward a feasible optimization path for the systematic protection of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during the 14th Five-Year Plan period with holistic thinking.

Keywords: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systematic protection; public culture

(責任編輯:宋在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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